春秋

春秋左氏傳

(上)

01隱公  02桓公  03莊公  04閔公
05僖公  06文公  07宣公  08成公

 

隱公

(傳)惠公元妃孟子。孟子卒,繼室以聲子,生隱公。宋武公生仲子。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,曰“爲魯夫人”,故仲子歸于我。生桓公而惠公薨,是以隱公立而奉之。

【隱公元年】

(經1.1)元年,春,王正月。
(經1.2)三月,公及邾儀父盟于蔑。
(經1.3)夏,五月,鄭伯克段于鄢。
(經1.4)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賵。
(經1.5)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。
(經1.6)冬,十有二月,祭伯來。
(經1.7)公子益師卒。

(傳1.1)元年,春,王周正月,不書卽位,攝也。

(傳1.2)三月,公及邾儀父盟于蔑,邾子克也。未王命,故不書爵。曰“儀父”,貴之也。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,故爲蔑之盟。

(傳1.3)夏,四月,費伯帥師城郎。不書,非公命也。

(傳1.4)初,鄭武公娶于申,曰武姜,生莊公及共叔段。莊公寤生,驚姜氏,故名曰寤生,遂惡之。愛共叔段,欲立之。亟請於武公,公弗許。

  及莊公卽位,爲之請制。公曰:“制,巖邑也,虢叔死焉。佗邑唯命。”請京,使居之,謂之京城大叔。祭仲曰:“都,城過百雉,國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大都,不過參國之一;中,五之一;小,九之一。今京不度,非制也,君將不堪。”公曰:“姜氏欲之,焉辟害?”對曰:“姜氏何厭之有?不如早爲之所,無使滋蔓!蔓,難圖也。蔓草猶不可除,況君之寵弟乎?”公曰:“多行不義必自斃,子姑待之。”

  旣而大叔命西鄙、北鄙貳於己。公子呂曰:“國不堪貳,君將若之何?欲與大叔,臣請事之;若弗與,則請除之,無生民心。”公曰:“無庸,將自及。”

  大叔又收貳以爲己邑,至于廩延。子封曰:“可矣。厚將得眾。”公曰:“不義不暱,厚將崩。”

  大叔完聚,繕甲兵,具卒乘,將襲鄭;夫人將啟之。公聞其期,曰:“可矣。”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,京叛大叔段。段入于鄢,公伐諸鄢。五月辛丑,大叔出奔共。

  書曰:“鄭伯克段于鄢。”段不弟,故不言弟。如二君,故曰克。稱鄭伯,譏失教也:謂之鄭志。不言出奔,難之也。

  遂置姜氏于城潁,而誓之曰:“不及黃泉,無相見也!”旣而悔之。潁考叔爲潁谷封人,聞之,有獻於公。公賜之食,食舍肉。公問之。對曰:“小人有母,皆嘗小人之食矣,未嘗君之羹,請以遺之。”公曰:“爾有母遺,繄我獨無!”潁考叔曰:“敢問何謂也?”公語之故,且告之悔。對曰:“君何患焉?若闕地及泉,隧而相見,其誰曰不然?”公從之。公入而賦:“大隧之中,其樂也融融。”姜出而賦:“大隧之外,其樂也洩洩。”遂爲母子如初。

  君子曰:“潁考叔,純孝也,愛其母,施及莊公。《詩》曰:‘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’,其是之謂乎!”

(傳1.5)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賵。緩,且子氏未薨,故名。天子七月而葬,同軌畢至。諸侯五月,同盟至。大夫三月,同位至。士踰月,外姻至。贈死不及尸,弔生不及哀,豫凶事,非禮也。

(傳1.6)八月,紀人伐夷。夷不告,故不書。

(傳1.7)有蜚。不爲災,亦不書。

(傳1.8)惠公之季年,敗宋師于黃。公立而求成焉。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,始通也。

(傳1.9)冬,十月庚申,改葬惠公。公弗臨,故不書。惠公之薨也,有宋師,太子少,葬故有闕,是以改葬。

(傳1.10)衞侯來會葬,不見公,亦不書。

(傳1.11)鄭共叔之亂,公孫滑出奔衞。衞人爲之伐鄭,取廩延。鄭人以王師、虢師伐衞南鄙。請師於邾,邾子使私於公子豫。豫請往,公弗許,遂行,及邾人、鄭人盟于翼。不書,非公命也。

(傳1.12)新作南門,不書,亦非公命也。

(傳1.13)十二月,祭伯來,非王命也。

(傳1.14)眾父卒,公不與小斂,故不書日。

 

【隱公二年】

(經2.1)二年,春,公會戎于潛。
(經2.2)夏,五月,莒人入向。
(經2.3)無駭帥師入極。
(經2.4)秋,八月庚辰,公及戎盟于唐。
(經2.5)九月,紀裂繻來逆女。
(經2.6)冬,十月,伯姬歸于紀。
(經2.7)紀子帛、莒子盟于密。
(經2.8)十有二月,乙卯,夫人子氏薨。
(經2.9)鄭人伐衞。

(傳2.1)二年,春,公會戎于潛,脩惠公之好也。戎請盟,公辭。

(傳2.2)莒子娶于向,向姜不安莒而歸。夏,莒人入向,以姜氏還。

(傳2.3)司空無駭入極,費庈父勝之。

(傳2.4)戎請盟。秋,盟于唐,復脩戎好也。

(傳2.5)九月,紀裂繻來逆女,卿爲君逆也。

(傳2.6)冬,紀子帛、莒子盟于密,魯故也。

(傳2.7)鄭人伐衞,討公孫滑之亂也。

 

【隱公三年】

(經3.1)三年,春,王二月己巳,日有食之。
(經3.2)三月,庚戌,天王崩。
(經3.3)夏,四月辛卯,君氏卒。
(經3.4)秋,武氏子來求賻。
(經3.5)八月庚辰,宋公和卒。
(經3.6)冬,十有二月,齊侯、鄭伯盟于石門。
(經3.7)癸未,葬宋穆公。

(傳3.1)三年,春,王三月壬戌,平王崩。赴以庚戌,故書之。

(傳3.2)夏,君氏卒--聲子也。不赴於諸侯,不反哭于寢,不祔于姑,故不曰“薨”。不稱夫人,故不言葬,不書姓。爲公故,曰“君氏”。

(傳3.3)鄭武公、莊公爲平王卿士。王貳于虢。鄭伯怨王。王曰:“無之。”故周、鄭交質。王子狐爲質於鄭,鄭公子忽爲質於周。王崩,周人將畀虢公政。四月,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。秋,又取成周之禾。周、鄭交惡。君子曰:“信不由中,質無益也。明恕而行,要之以禮,雖無有質,誰能間之?茍有明信,澗、溪、沼、沚之毛,蘋、蘩、蕰、藻之菜,筐、筥、锜、釜之器,潢、污、行、潦之水,可薦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,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,行之以禮,又焉用質?風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蘋》,雅有《行葦》、《泂酌》,昭忠信也。”

(傳3.4)武氏子來求賻,王未葬也。

(傳3.5)宋穆公疾,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,曰:“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,寡人弗敢忘。若以大夫之靈,得保首領以沒;先君若問與夷,其將何辭以對?請子奉之,以主社稷。寡人雖死,亦無悔焉。”對曰:“群臣愿奉馮也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先君以寡人爲賢,使主社稷。若棄德不讓,是廢先君之舉也,豈曰能賢?光昭先君之令德,可不務乎?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!”使公子馮出居於鄭。八月,庚辰,宋穆公卒,殤公卽位。君子曰:“宋宣公可謂知人矣。立穆公,其子饗之,命以義夫!商頌曰:‘殷受命咸宜,百祿是荷’,其是之謂乎!”

(傳3.6)冬,齊、鄭盟于石門,尋盧之盟也。庚戌,鄭伯之車僨于濟。

(傳3.7)衞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,曰莊姜,美而無子,衞人所爲賦《碩人》也。又娶于陳,曰厲媯,生孝伯,早死。其娣戴媯,生桓公,莊姜以爲己子。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寵而好兵,公弗禁。莊姜惡之。石碏諫曰:“臣聞愛子,教之以義方,弗納於邪。驕、奢、淫、泆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來,寵祿過也。將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猶未也,階之爲禍。夫寵而不驕,驕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鮮矣。且夫賤妨貴,少陵長,遠間親,新間舊,小加大,淫破義,所謂六逆也;君義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愛,弟敬,所謂六順也。去順效逆,所以速禍也。君人者,將禍是務去,而速之,無乃不可乎?”弗聽。其子厚與州吁遊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
 

【隱公四年】

(經4.1)四年,春,王二月,莒人伐杞,取牟、婁。
(經4.2)戊申,衞州吁弒其君完。
(經4.3)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。
(經4.4)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衞人伐鄭。
(經4.5)秋,翚帥師會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衞人伐鄭。
(經4.6)九月,衞人殺州吁于濮。
(經4.7)冬,十有二月,衞人立晉。

(傳4.1)四年,春,衞州吁弒桓公而立。

(傳4.2)公與宋公爲會,將尋宿之盟。未及期,衞人來告亂。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。

(傳4.3)宋殤公之卽位也,公子馮出奔鄭。鄭人欲納之。及衞州吁立,將脩先君之怨於鄭,而求寵於諸侯,以和其民。使告於宋曰:“君若伐鄭,以除君害,君爲主,敝邑以賦與陳、蔡從,則衞國之愿也。”宋人許之。於是陳、蔡方睦於衞,故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衞人伐鄭,圍其東門,五日而還。公問於眾仲曰:“衞州吁其成乎?”對曰:“臣聞以德和民,不聞以亂。以亂,猶治絲而棼之也。夫州吁,阻兵而安忍。阻兵,無眾;安忍,無親。眾叛、親離,難以濟矣。夫兵,猶火也;弗戢,將自焚也。夫州吁弒其君,而虐用其民,於是乎不務令德,而欲以亂成,必不免矣。”

(傳4.4)秋,諸侯復伐鄭。宋公使來乞師,公辭之。羽父請以師會之,公弗許。固請而行。故書曰“翚帥師”,疾之也。諸侯之師敗鄭徒兵,取其禾而還。

(傳4.5)州吁未能和其民,厚問定君於石子。石子曰:“王覲爲可。”曰:“何以得覲?”曰:“陳桓公方有寵於王。陳、衞方睦,若朝陳使請,必可得也。”厚從州吁如陳。。石碏使告于陳曰:“衞國褊小,老夫耄矣,無能爲也。此二人者,實弒寡君,敢卽圖之。”陳人執之,而請蒞于衞。九月,衞人使右宰醜蒞殺州吁于濮。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蒞殺石厚于陳。君子曰:“石碏,純臣也。惡州吁而厚與焉。‘大義滅親’,其是之謂乎!”

(傳4.6)衞人逆公子晉于邢。冬,十二月,宣公卽位。書曰“衞人立晉”,眾也。

 

【隱公五年】

(經5.1)五年,春,公矢魚于棠。
(經5.2)夏,四月,葬衞桓公。
(經5.3)秋,衞師入郕。
(經5.4)九月,考仲子之宮。初獻六羽。
(經5.5)邾人、鄭人伐宋。
(經5.6)螟。
(經5.7)冬,十有二月辛巳,公子彄卒。
(經5.8)宋人伐鄭,圍長葛。

(傳5.1)五年,春,公將如棠觀魚者。臧僖伯諫曰:“凡物不足以講大事,其材不足以備器用,則君不舉焉。君,將納民於軌、物者也。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,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。不軌不物,謂之亂政。亂政亟行,所以敗也。故春搜、夏苗、秋獼、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。歸而飲至,以數軍實。昭文章,明貴賤,辨等列,順少長,習威儀也。鳥獸之肉不登於俎,皮革、齒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於器,則公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、川澤之實,器用之資,阜隸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”公曰:“吾將略地焉。”遂往,陳魚而觀之,僖伯稱疾不從。書曰“公矢魚于棠”,非禮也,且言遠地也。

(傳5.2)曲沃莊伯以鄭人、邢人伐翼,王使尹氏、武氏助之。翼侯奔隨。

(傳5.3)夏,葬衞桓公。衞亂,是以緩。

(傳5.4)四月,鄭人侵衞牧,以報東門之役,衞人以燕師伐鄭,鄭祭足、原繁、泄駕以三軍軍其前,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。燕人畏鄭三軍,而不虞制人。六月,鄭二公子以制人敗燕師于北制。君子曰:“不備不虞,不可以師。”

(傳5.5)曲沃叛王。秋,王命虢公伐曲沃,而立哀侯于翼。

(傳5.6)衞之亂也,郕人侵衞,故衞師入郕。

(傳5.7)九月,考仲子之宮將萬焉。公問羽數於眾仲。對曰:“天子用八,諸侯用六,大夫四,士二。夫舞,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,故自八以下。”公從之。於是初獻六羽,始用六佾也。

(傳5.8)宋人取邾田。邾人告於鄭曰:“請君釋憾於宋,敝邑爲道。”鄭人以王師會之,伐宋,入其郛,以報東門之役。宋人使來告命。公聞其入郛也,將救之,問於使者曰:“師何及?”對曰:“未及國。”公怒,乃止。辭使者曰:“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,今問諸使者,曰:‘師未及國’,非寡人之所敢知也。”

(傳5.9)冬,十二月辛巳,臧僖伯卒。公曰:“叔父有憾於寡人,寡人弗敢忘。”葬之加一等。

(傳5.10)宋人伐鄭,圍長葛,以報入郛之役也。

 

【隱公六年】

(經6.1)六年,春,鄭人來渝平。
(經6.2)夏,五月辛酉,公會齊侯盟于艾。
(經6.3)秋,七月。
(經6.4)冬,宋人取長葛。

(傳6.1)六年,春,鄭人來渝平,更成也。

(傳6.2)翼九宗五正、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隨,納諸鄂,晉人謂之鄂侯。

(傳6.3)夏,盟于艾,始平于齊也。

(傳6.4)五月庚申,鄭伯侵陳,大獲。往歲,鄭伯請成于陳,陳侯不許。五父諫曰:“親仁善鄰,國之寶也。君其許鄭!”陳侯曰:“宋、衞實難,鄭何能爲?”遂不許。君子曰:“善不可失,惡不可長,其陳桓公之謂乎!長惡不悛,從自及也。雖欲救之,其將能乎?商書曰:‘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于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?’周任有言曰:‘爲國家者,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,芟夷蘊崇之,絕其本根,勿使能殖,則善者信矣。’”

(傳6.5)秋,宋人取長葛。

(傳6.6)冬,京師來告饑,公爲之請糴於宋、衞、齊、鄭,禮也。

(傳6.7)鄭伯如周,始朝桓王也。王不禮焉。周桓公言於王曰:“我周之東遷,晉、鄭焉依。善鄭以勸來者,猶懼不蔇,況不禮焉?鄭不來矣。”

 

【隱公七年】

(經7.1)七年,春,王三月,叔姬歸于紀。
(經7.2)滕侯卒。
(經7.3)夏,城中丘。
(經7.4)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(經7.5)秋,公伐邾。
(經7.6)冬,天王使凡伯來聘。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。

(傳7.1)七年,春,滕侯卒。不書名,未同盟也。凡諸侯同盟,於是稱名,故薨則赴以名,告終、嗣也,以繼好息民,謂之禮經。

(傳7.2)夏,城中丘。書不時也。

(傳7.3)齊侯使夷仲年來聘,結艾之盟也。

(傳7.4)秋,宋及鄭平。七月庚申,盟于宿。公伐邾,爲宋討也。

(傳7.5)初,戎朝于周,發幣于公卿,凡伯弗賓。冬,王使凡伯來聘。還,戎伐之于楚丘以歸。

(傳7.6)陳及鄭平。十二月,陳五父如鄭蒞盟。壬申,及鄭伯盟,歃如忘。泄伯曰:“五父必不免,不賴盟矣。”鄭良佐如陳蒞盟,辛巳,及陳侯盟,亦知陳之將亂也。

(傳7.7)鄭公子忽在王所,故陳侯請妻之,鄭伯許之,乃成婚。

 

【隱公八年】

(經8.1)八年,春,宋公、衞侯遇于垂。
(經8.2)三月,鄭伯使宛來歸祊。庚寅,我入祊。
(經8.3)夏,六月己亥,蔡侯考父卒。
(經8.4)辛亥,宿男卒。
(經8.5)秋,七月庚午,宋公、齊侯、衞侯盟于瓦屋。
(經8.6)八月,葬蔡宣公。
(經8.7)九月辛卯,公及莒人盟于浮來。
(經8.8)螟。
(經8.9)冬,十有二月,無駭卒。

(傳8.1)八年,春,齊侯將平宋、衞,有會期。宋公以幣請於衞,請先相見。衞侯許之,故遇于犬丘。

(傳8.2)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,以泰山之祊易許田。三月,鄭伯使宛來歸祊,不祀泰山也。

(傳8.3)夏,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。

(傳8.4)四月甲辰,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。辛亥,以媯氏歸。甲寅,入于鄭。陳鍼子送女,先配而後祖。鍼子曰:“是不爲夫婦,誣其祖矣。非禮也,何以能育?”

(傳8.5)齊人卒平宋、衞于鄭。秋,會于溫,盟于瓦屋,以釋東門之役,禮也。

(傳8.6)八月丙戌,鄭伯以齊人朝王,禮也。

(傳8.7)公及莒人盟于浮來,以成紀好也。

(傳8.8)冬,齊侯使來告成三國。公使眾仲對曰:“君釋三國之圖,以鳩其民,君之惠也。寡君聞命矣,敢不承受君之明德。”

(傳8.9)無駭卒,羽父請謚與族。公問族於眾仲。眾仲對曰:“天子建德,因生以賜姓,胙之土而命之氏。諸侯以字爲謚,因以爲族。官有世功,則有官族。邑亦如之。”公命以字爲展氏。

 

【隱公九年】

(經9.1)九年,春,天子使南季來聘。
(經9.2)三月癸酉,大雨,震電。庚辰,大雨雪。
(經9.3)挾卒。
(經9.4)夏,城郎。
(經9.5)秋,七月。
(經9.6)冬,公會齊侯于防。

(傳9.1)九年,春,王三月癸酉,大雨霖以震,書始也;辰,大雨雪,亦如之。書時失也。凡雨自三日以往爲霖,平地尺爲大雪。

(傳9.2)夏,城郎。書不時也。

(傳9.3)宋公不王,鄭伯爲王左卿士,以王命討之。伐宋。宋以入郛之役怨公,不告命。公怒,絕宋使。

(傳9.4)秋,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。

(傳9.5)冬,公會齊侯于防,謀伐宋也。

(傳9.6)北戎侵鄭。鄭伯禦之,患戎師,曰:“彼徒我車,懼其侵軼我也。”公子突曰:“使勇而無剛者,嘗寇而速去之。君爲三覆以待之。戎輕而不整,貪而無親;勝不相讓,敗不相救。先者見獲,必務進;進而遇覆,必速奔。後者不救,則無繼矣。乃可以逞。”從之。戎人之前遇覆者奔,祝聃逐之,衷戎師,前後擊之,盡殪。戎師大奔。十一月,甲寅,鄭人大敗戎師。

 

【隱公十年】

(經10.1)十年,春,王二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中丘。
(經10.2)夏,翚帥師會齊人、鄭人伐宋。
(經10.3)六月壬戌,公敗宋師于菅。辛未,取郜。辛巳,取防。
(經10.4)秋,宋人、衞人入鄭。宋人、蔡人、衞人伐戴。鄭伯伐取之。
(經10.5)冬,十月壬午,齊人、鄭人入郕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中丘。癸醜,盟于鄧,爲師期。

(傳10.2)夏,五月,羽父先會齊侯、鄭伯伐宋。

(傳10.3)六月戊申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老桃。壬戌,公敗宋師于菅。庚午,鄭師入郜;辛未,歸于我。庚辰,鄭師入防;辛巳,歸于我。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,以王命討不庭,不貪其土,以勞王爵,正之體也。

(傳10.4)蔡人、衞人、郕人不會王命。秋,七月,庚寅,鄭師入郊,猶在郊。宋人、衞人入鄭,蔡人從之伐戴。八月壬戌,鄭伯圍戴。癸亥,克之,取三師焉。宋、衞旣入鄭,而以伐戴召蔡人,蔡人怒,故不和而敗。

(傳10.5)九月戊寅,鄭伯入宋。

(傳10.6)冬,齊人、鄭人入郕,討違王命也。

 

【隱公十一年】

(經11.1)十有一年,春,滕侯、薛侯來朝。
(經11.2)夏,公會鄭伯于時來。
(經11.3)秋,七月壬午,公及齊侯、鄭伯入許。
(經11.4)冬,十有一月壬辰,公薨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滕侯、薛侯來朝,爭長。薛侯曰:“我先封。”滕侯曰:“我,周之卜正也;薛,庶姓也,我不可以後之。”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:“君爲滕君辱在寡人,周諺有之曰:‘山有木,工則度之;賓有禮,主則擇之。’周之宗盟,異姓爲後。寡人若朝于薛,不敢與諸任齒。君若辱貺寡人,則愿以滕君爲請。”薛侯許之,乃長滕侯。

(傳11.2)夏,公會鄭伯于郲,謀伐許也。鄭伯將伐許。五月,甲辰,授兵於大宮。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,子都拔棘以逐之。及大逵,弗及,子都怒。

隱公(傳11.3)秋,七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伐許。庚辰,傅于許。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,子都自下射之,顛。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“君登矣!”鄭師畢登。壬午,遂入許。許莊公奔衞。齊侯以許讓公。公曰:“君謂許不共,故從君討之。許旣伏其罪矣,雖君有命,寡人弗敢與聞。”乃與鄭人。

(傳11.3)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,曰:“天禍許國,鬼神實不逞于許君,而假手于我寡人,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,其敢以許自爲功乎?寡人有弟,不能和協,而使糊其口於四方,其況能久有許乎?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,吾將使獲也佐吾子。若寡人得沒于地,天其以禮悔禍于許,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,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,如舊婚媾,其能降以相從也。無滋他族實偪處此,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。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,而況能禋祀許乎?寡人之使吾子處此,不唯許國之爲,亦聊以固吾圉也。”及使公孫獲處許西偏,曰:“凡而器用財賄,無寘於許。我死,乃亟去之!吾先君新邑於此,王室而旣卑矣,周之子孫日失其序。夫許,大岳之胤也。天而旣厭周德矣,吾其能與許爭乎?”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。禮,經國家,定社稷,序民人,利後嗣者也。許無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度德而處之,量力而行之,相時而動,無累後人,可謂知禮矣。

(傳11.4)鄭伯使卒出豭,行出犬、雞,以詛射潁考叔者。君子謂鄭莊公“失政刑矣。政以治民,刑以正邪。旣無德政,又無威刑,是以及邪。邪而詛之,將何益矣!”

(傳11.5)王取鄔、劉、蔿、邘之田于鄭,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:溫、原、絺、樊、隰郕、欑茅、向、盟、州、陘、隤、懷。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--恕而行之,德之則也,禮之經也。己弗能有,而以與人,人之不至,不亦宜乎?

(傳11.6)鄭、息有違言。息侯伐鄭,鄭伯與戰于竟,息師大敗而還。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--不度德,不量力,不親親,不徵辭,不察有罪。犯五不韙,而以伐人,其喪師也,不亦宜乎?

(傳11.7)冬,十月,鄭伯以虢師伐宋。壬戌,大敗宋師,以報其入鄭也。宋不告命,故不書。凡諸侯有命,告則書,不然則否。師出臧否,亦如之。雖及滅國,滅不告敗,勝不告克,不書于策。

(傳11.8)羽父請殺桓公,將以求大宰。公曰:“爲其少故也,吾將授之矣。使營菟裘,吾將老焉。”羽父懼,反譖公于桓公而請弒之。公之爲公子也,與鄭人戰于狐壤,止焉。鄭人囚諸尹氏。賂尹氏,而禱於其主鍾巫。遂與尹氏歸,而立其主。十一月,公祭鍾巫,齊于社圃,館于寪氏。壬辰,羽父使賊弒公于寪氏,立桓公,而討寪氏,有死者。不書葬,不成喪也。

 

桓公

【桓公元年】

(經1.1)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卽位。
(經1.2)三月,公會鄭伯于垂,鄭伯以璧假許田。
(經1.3)夏,四月丁未。公及鄭伯盟于越。
(經1.4)秋,大水。
(經1.5)冬,十月。

(傳1.1)元年,春,公卽位,脩好于鄭。鄭人請復祀周公,卒易祊田。公許之。三月,鄭伯以璧假許田,爲周公祊故也。

(傳1.2)夏,四月丁未,公及鄭伯盟于越,結祊成也。盟曰:“渝盟,無享國!”

(傳1.3)秋,大水。凡平原出水爲大水。

(傳1.4)冬,鄭伯拜盟。

(傳1.5)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,目逆而送之,曰:“美而艷。”

 

【桓公二年】

(經2.1)二年,春,王正月戊申,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。
(經2.2)滕子來朝。
(經2.3)三月,公會齊侯、陳侯、鄭伯于稷,以成宋亂。
(經2.4)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太廟。
(經2.5)秋,七月,杞侯來朝。
(經2.6)蔡侯、鄭伯會于鄧。
(經2.7)九月,入杞。
(經2.8)公及戎盟于唐。
(經2.9)冬,公至自唐。

(傳2.1)二年,春,宋督攻孔氏,殺孔父而取其妻。公怒,督懼,遂弒殤公。君子以督爲有無君之心,而後動於惡,故先書弒其君。會于稷,以成宋亂,爲賂故,立華氏也。宋殤公立,十年十一戰,民不堪命。孔父嘉爲司馬,督爲大宰,故因民之不堪命,先宣言曰:“司馬則然。”已殺孔父而弒殤公,召莊公于鄭而立之,以親鄭。以郜大鼎賂公,齊、陳、鄭皆有賂,故遂相宋公。

(傳2.2)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太廟,非禮也。臧哀伯諫曰:“君人者,將昭德塞違,以臨照百官,猶懼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孫--是以清廟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鑿,昭其儉也。袞、冕、黻、珽,帶、裳、幅、舄,衡、紞、纮、綖,昭其度也。藻、率、鞞、鞛,鞶、厲、遊、纓,昭其數也。火、龍、黼、黻,昭其文也。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钖、鸞、和、鈴,昭其聲也。三辰旗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儉而有度,登降有數,文物以紀之,聲明以發之,以臨照百官。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。今滅德立違,而寘其賂器於太廟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誅焉?國家之敗由官邪也,官之失德,寵賂章也。郜鼎在廟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遷九鼎于雒邑,義士猶或非之,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太廟,其若之何?”公不聽。周內史聞之曰:“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!君違,不忘諫之以德。”

(傳2.3)秋,七月,杞侯來朝,不敬。杞侯歸,乃謀伐之。

(傳2.4)蔡侯、鄭伯會于鄧,始懼楚也。

(傳2.5)九月,入杞,討不敬也。

(傳2.6)公及戎盟于唐,脩舊好也。

(傳2.7)冬,公至自唐,告于廟也。凡公行,告于宗廟;反行,飲至、舍爵、策勛焉,禮也。特相會,往來稱地,讓事也。自參以上,則往稱地,來稱會,成事也。

(傳2.8)初,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,命之曰仇。其弟以千畝之戰生,命之曰成師。師服曰:“異哉,君之名子也!夫名以制義,義以出禮,禮以體政,政以正民,是以政成而民聽。易則生亂。嘉耦日妃,怨耦曰仇,古之命也。今君命太子曰仇,弟曰成師,始兆亂矣。兄其替乎!”

(傳2.8)惠之二十四年,晉始亂,故封桓叔于曲沃。靖侯之孫欒賓傅之。師服曰:“吾聞國家之立也,本大而末小,是以能固。故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,卿置側室,大夫有貳宗,士有隸子弟,庶人、工商,各有分親,皆有等衰。是以民服事其上,而下無覬覦。今晉,甸侯也,而建國,本旣弱矣,其能久乎?”惠之三十年,晉潘父弒昭侯而納桓叔,不克。晉人立孝侯。惠之四十五年,曲沃莊伯伐翼,弒孝侯。翼人立其弟鄂侯。鄂侯生哀侯。哀侯侵陘庭之田。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。

 

【桓公三年】

(經3.1)三年,春,正月,公會齊侯于嬴。
(經3.2)夏,齊侯、衞侯胥命于蒲。
(經3.3)六月,公會杞侯于郕。
(經3.4)秋,七月壬辰朔,日有食之,旣。
(經3.5)公子翬如齊逆女。
(經3.6)九月,齊侯送姜氏于讙。
(經3.7)公會齊侯于讙。
(經3.8)夫人姜氏至自齊。
(經3.9)冬,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(經3.10)有年。

(傳3.1)三年,春,曲沃武公伐翼,次于陘庭。韓萬御戎;梁弘爲右。逐翼侯于汾隰,驂絓而止,夜獲之,及欒共叔。

(傳3.2)會于嬴,成婚于齊也。

(傳3.3)夏,齊侯、衞侯胥命于蒲,不盟也。

(傳3.4)公會杞侯于郕,杞求成也。

(傳3.5)秋,公子翬如齊逆女,脩先君之好,故曰“公子”。

(傳3.6)齊侯送姜氏于讙,非禮也。凡公女嫁于敵國:姊妹,則上卿送之,以禮於先君;公子,則下卿送之。於大國,雖公子,亦上卿送之。於天子,則諸卿皆行,公不自送。於小國,則上大夫送之。

(傳3.7)冬,齊仲年來聘,致夫人也。

(傳3.8)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,故逐之,出居于魏。

 

【桓公四年】

(經4.1)四年,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
(經4.2)夏,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。

(傳4.1)四年,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書時,禮也。

(傳4.2)夏,周宰渠伯糾來聘。父在,故名。

(傳4.3)秋,秦師侵芮,敗焉,小之也。

(傳4.4)冬,王師、秦師圍魏,執芮伯以歸。

 

【桓公五年】

(經5.1)五年,春,正月甲戌、己丑,陳侯鮑卒。
(經5.2)夏,齊侯、鄭伯如紀。
(經5.3)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。
(經5.4)葬陳桓公。
(經5.5)城祝丘。
(經5.6)秋,蔡人、衞人、陳人從王伐鄭。
(經5.7)大雩。
(經5.8)螽。
(經5.9)冬,州公如曹。

(傳5.1)五年春,正月甲戌、己丑,陳侯鮑卒。再赴也。於是陳亂,文公子佗殺太子免而代之。公疾病而亂作,國人分散,故再赴。

(傳5.2)夏,齊侯、鄭伯朝于紀,欲以襲之。紀人知之。

(傳5.3)王奪鄭伯政,鄭伯不朝。秋,王以諸侯伐鄭,鄭伯禦之。王爲中軍;虢公林父將右軍,蔡人、衞人屬焉;周公黑肩將左軍,陳人屬焉。鄭子元請爲左拒,以當蔡人、衞人;爲右拒,以當陳人,曰:“陳亂,民莫有鬭心。若先犯之,必奔。王卒顧之,必亂。蔡、衞不枝,固將先奔。旣而萃於王卒,可以集事。”從之。曼伯爲右拒,祭仲足爲左拒,原繁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,爲魚麗之陳。先偏後伍,伍承彌縫。戰于繻葛。命二拒曰:“旝動而鼓!”蔡、衞、陳皆奔,王卒亂,鄭師合以攻之,王卒大敗。祝聃射王中肩,王亦能軍。祝聃請從之。公曰:“君子不欲多上人,況敢陵天子乎?茍自救也,社稷無隕,多矣。”夜,鄭伯使祭足勞王,且問左右。

(傳5.4)仍叔之子,弱也。

(傳5.5)秋,大雩。書不時也。凡祀,啟蟄而郊,龍見而雩,始殺而嘗,閉蟄而烝。過則書。

(傳5.6)冬,淳于公如曹。度其國危,遂不復。

 

【桓公六年】

(經6.1)六年,春,正月,寔來。
(經6.2)夏,四月,公會紀侯于成。
(經6.3)秋,八月壬午,大閱。
(經6.4)蔡人殺陳佗。
(經6.5)九月丁卯,子同生。
(經6.6)冬,紀侯來朝。

(傳6.1)六年,春,自曹來朝。書曰“寔來”,不復其國也。

(傳6.2)楚武王侵隨,使薳章求成焉,軍於瑕以待之。隨人使少師董成。斗伯比言于楚子曰:“吾不得志於漢東也,我則使然。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,以武臨之,彼則懼而協以謀我,故難間也。漢東之國,隨爲大。隨張,必棄小國。小國離,楚之利也。少師侈,請羸師以張之。”熊率且比曰:“季梁在,何益?”斗伯比曰:“以爲後圖,少師得其君。”王毀軍而納少師。

(傳6.2)少師歸,請追楚師。隨侯將許之。季梁止之,曰:“天方授楚,楚之羸,其誘我也。君何急焉?臣聞小之能敵大也,小道大淫。所謂道,忠於民而信於神也。上思利民,忠也;祝史正辭,信也。今民餒而君逞欲,祝史矯舉以祭,臣不知其可也。”公曰:“吾牲牷肥腯,粢盛豐備,何則不信?”對曰:“夫民,神之主也,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。故奉牲以告曰‘博碩肥腯’,謂民力之普存也,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,謂其不疾瘯蠡也,謂其備腯咸有也;奉盛以告曰:‘潔粢豐盛’,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;奉酒醴以告曰‘嘉栗旨酒’,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。所謂馨香,無讒慝也。故務其三時,脩其五教,親其九族,以致其禋祀,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,故動則有成。今民各有心,而鬼神乏主;君雖獨豐,其何福之有?君姑脩政,而親兄弟之國,庶免於難。”隨侯懼而脩政,楚不敢伐。

(傳6.3)夏,會于成,紀來諮謀齊難也。

(傳6.4)北戎伐齊,齊侯使乞師于鄭。鄭太子忽帥師救齊。六月,大敗戎師,獲其二帥大良、少良,甲首三百,以獻於齊。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,齊人饋之餼,使魯爲其班。後鄭。鄭忽以其有功也,怒,故有郎之師。公之未婚於齊也,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。太子忽辭。人問其故。太子曰:“人各有耦,齊大,非吾耦也。《詩》云:‘自求多福。’在我而已,大國何爲?”君子曰:“善自爲謀。”及其敗戎師也,齊侯又請妻之。固辭。人問其故。太子曰:“無事於齊,吾猶不敢。今以君命奔齊之急,而受室以歸,是以師婚也。民其謂我何?”遂辭諸鄭伯。

(傳6.5)秋,大閱,簡車馬也。

(傳6.6)九月丁卯,子同生。以太子生之禮舉之,接以太牢,卜士負之,士妻食之,公與文姜、宗婦命之。公問名於申繻。對曰:“名有五:有信,有義,有象,有假,有類。以名生爲信,以德命爲義,以類命爲象,取於物爲假,取於父爲類。不以國,不以官,不以山川,不以隱疾,不以畜牲,不以器幣。周人以諱事神,名,終將諱之。故以國則廢名,以官則廢職,以山川則廢主,以畜牲則廢祀,以器幣則廢禮。晉以僖侯廢司徒,宋以武公廢司空,先君獻、武廢二山,是以大物不可以命。”公曰:“是其生也,與吾同物,命之曰同。”

(傳6.7)冬,紀侯來朝,請王命以求成于齊。公告不能。

 

【桓公七年】

(經7.1)七年,春,二月己亥,焚咸丘。
(經7.2)夏,穀伯綏來朝。鄧侯吾離來朝。

(傳7.1)七年,春,穀伯、鄧侯來朝。名,賤之也。

(傳7.2)夏,盟、向求成于鄭,旣而背之。

(傳7.3)秋,鄭人、齊人、衞人伐盟、向。王遷盟、向之民于郟。

(傳7.4)冬,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。

 

【桓公八年】

(經8.1)八年,春,正月己卯,烝。
(經8.2)天王使家父來聘。
(經8.3)夏,五月丁丑,烝。
(經8.4)秋,伐邾。
(經8.5)冬,十月,雨雪。
(經8.6)祭公來,遂逆王后于紀。

(傳8.1)八年,春,滅翼。

(傳8.2)隨少師有寵。楚斗伯比曰:“可矣。讎有釁,不可失也。”夏,楚子合諸侯于沈鹿。黃、隨不會。使薳章讓黃。楚子伐隨。軍于漢、淮之間。季梁請下之,“弗許而後戰,所以怒我而怠寇也。”少師謂隨侯曰:“必速戰。不然,將失楚師。”隨侯禦之。望楚師。季梁曰:“楚人上左,君必左,無與王遇。且攻其右。右無良焉,必敗。偏敗,眾乃攜矣。”少師曰:“不當王,非敵也。”弗從。戰于速杞。隨師敗績。隨侯逸。斗丹獲其戎車與其戎右少師。秋,隨及楚平,楚子將不許。斗伯比曰:“天去其疾矣,隨未可克也。”乃盟而還。

(傳8.3)冬,王命虢仲立晉哀侯之弟緡于晉。

(傳8.4)祭公來,遂逆王后于紀,禮也。

 

【桓公九年】

(經9.1)九年,春,紀季姜歸于京師。
(經9.2)夏,四月。
(經9.3)秋,七月。
(經9.4)冬,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。

(傳9.1)九年,春,紀季姜歸于京師。凡諸侯之女行,唯王后書。

(傳9.2)巴子使韓服告于楚,請與鄧爲好。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於鄧,鄧南鄙鄾人攻而奪之幣,殺道朔及巴行人。楚子使薳章讓於鄧。鄧人弗受。夏,楚使斗廉帥師及巴師圍鄾。鄧養甥、聃甥帥師救鄾。三逐巴師,不克。斗廉衡陳其師於巴師之中,以戰,而北。鄧人逐之,背巴師;而夾攻之。鄧師大敗。鄾人宵潰。

(傳9.3)秋,虢仲、芮伯、梁伯、荀侯、賈伯伐曲沃。

(傳9.4)冬,曹太子來朝。賓之以上卿,禮也。享曹太子。初獻,樂奏而嘆。施父曰:“曹太子其有憂乎!非嘆所也。”

 

【桓公十年】

(經10.1)十年,春,王正月庚申,曹伯終生卒。
(經10.2)夏,五月,葬曹桓公。
(經10.3)秋,公會衞侯于桃丘,弗遇。
(經10.4)冬,十有二月丙午,齊侯、衞侯、鄭伯來戰于郎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曹桓公卒。

(傳10.2)虢仲譖其大夫詹父於王。詹父有辭,以王師伐虢。夏,虢公出奔虞。

(傳10.3)秋,秦人納芮伯萬于芮。

(傳10.4)初,虞叔有玉,虞公求旃。弗獻。旣而悔之,曰:“周諺有之:‘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。’吾焉用此,其以賈害也?”乃獻之。又求其寶劍。叔曰:“是無厭也。無厭,將及我。”遂伐虞公。故虞公出奔共池。

(傳10.5)冬,齊、衞、鄭來戰于郎,我有辭也。初,北戎病齊,諸侯救之,鄭公子忽有功焉。齊人餼諸侯,使魯次之。魯以周班後鄭。鄭人怒,請師於齊。齊人以衞師助之,故不稱侵伐。先書齊、衞,王爵也。

 

【桓公十一年】

(經11.1)十有一年,春,正月,齊人、衞人、鄭人盟于惡曹。
(經11.2)夏,五月癸未,鄭伯寤生卒。
(經11.3)秋,七月,葬鄭莊公。
(經11.4)九月,宋人執鄭祭仲。突歸于鄭。鄭忽出奔衞。
(經11.5)柔會宋公、陳侯、蔡叔盟于折。
(經11.6)公會宋公于夫鐘。
(經11.7)冬,十有二月,公會宋公于闞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齊、衞、鄭、宋盟于惡曹。

(傳11.2)楚屈瑕將盟貳、軫。鄖人軍於蒲騷,將與隨、絞、州、蓼伐楚師。莫敖患之。斗廉曰:“鄖人軍其郊,必不誡。且日虞四邑之至也。君次於郊郢,以禦四邑,我以銳師宵加於鄖。鄖有虞心而恃其城,莫有鬭志。若敗鄖師,四邑必離。”莫敖曰:“盍請濟師於王?”對曰:“師克在和,不在眾。商、周之不敵,君之所聞也。成軍以出,又何濟焉?”莫敖曰:“卜之?”對曰:“卜以決疑。不疑,何卜?”遂敗鄖師於蒲騷,卒盟而還。

(傳11.3)鄭昭公之敗北戎也,齊人將妻之。昭公辭。祭仲曰:“必取之。君多內寵,子無大援,將不立。三公子皆君也。”弗從。夏,鄭莊公卒。初,祭封人仲足有寵於莊公,莊公使爲卿。爲公娶鄧曼,生昭公。故祭仲立之。宋雍氏女於鄭莊公,曰雍姞,生厲公。雍氏宗,有寵於宋莊公,故誘祭仲而執之,曰:“不立突,將死。”亦執厲公而求賂焉。祭仲與宋人盟,以厲公歸而立之。秋,九月丁亥,昭公奔衞。己亥,厲公立。

 

【桓公十二年】

(經12.1)十有二年,春,正月。
(經12.2)夏,六月壬寅,公會杞侯、莒子盟于曲池。
(經12.3)秋,七月丁亥,公會宋公、燕人盟于穀丘。
(經12.4)八月壬辰,陳侯躍卒。
(經12.5)公會宋公于虛。
(經12.6)冬,十有一月,公會宋公于龜。
(經12.7)丙戌,公會鄭伯,盟于武父。
(經12.8)丙戌,衞侯晉卒。
(經12.9)十有二月,及鄭師伐宋。丁未,戰于宋。

(傳12.1)十二年,夏,盟于曲池,平杞、莒也。

(傳12.2)公欲平宋、鄭。秋,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。宋成未可知也,故又會于虛;冬,又會于龜。宋公辭平,故與鄭伯盟于武父,遂帥師而伐宋,戰焉,宋無信也。君子曰:“茍信不繼,盟無益也。《詩》云:‘君子屢盟,亂是用長’,無信也。”

(傳12.3)楚伐絞,軍其南門。莫敖屈瑕曰:“絞小而輕,輕則寡謀。請無捍采樵者以誘之。”從之,絞人獲三十人。明日,絞人爭出,驅楚役徒於山中。楚人坐其北門,而覆諸山下。大敗之。爲城下之盟而還。

(傳12.4)伐絞之役,楚師分涉於彭。羅人欲伐之。使伯嘉諜之。三巡數之。

 

【桓公十三年】

(經13.1)十有三年,春,二月,公會紀侯、鄭伯。己巳,及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燕人戰。齊師、宋師、衞師、燕師敗績。
(經13.2)三月,葬衞宣公。
(經13.3)夏,大水。
(經13.4)秋,七月。
(經13.5)冬,十月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楚屈瑕伐羅,斗伯比送之。還,謂其御曰:“莫敖必敗,舉趾高,心不固矣。”遂見楚子,曰:“必濟師!”楚子辭焉。入告夫人鄧曼。鄧曼曰:“大夫其非眾之謂,其謂君撫小民以信,訓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於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君若不鎮撫,其不設備乎!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,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,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。不然,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?”楚子使賴人追之,不及。莫敖使徇于師曰:“諫者有刑!”及鄢,亂次以濟,遂無次。且不設備。及羅,羅與盧戎兩軍之,大敗之。莫敖縊于荒穀。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。楚子曰:“孤之罪也。”皆免之。

(傳13.2)宋多責賂於鄭。鄭不堪命,故以紀、魯及齊與宋、衞、燕戰。不書所戰,後也。

(傳13.3)鄭人來請脩好。

 

【桓公十四年】

(經14.1)十有四年,春,正月,公會鄭伯于曹。
(經14.2)無冰。
(經14.3)夏五,鄭伯使其弟語來盟。
(經14.4)秋,八月壬申,御廩災。
(經14.5)乙亥,嘗。
(經14.6)冬,十有二月丁巳,齊侯祿父卒。
(經14.7)宋人以齊人、蔡人、衞人、陳人伐鄭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會于曹。曹人致餼,禮也。

(傳14.2)夏,鄭子人來尋盟,且脩曹之會。

(傳14.3)秋,八月壬申,御廩災。乙亥嘗,書不害也。

(傳14.4)冬,宋人以諸侯伐鄭,報宋之戰也。焚渠門,入,及大逵。伐東郊,取牛首。以大宮之椽歸爲盧門之椽。

 

【桓公十五年】

(經15.1)十有五年,春,二月,天王使家父來求車。
(經15.2)三月乙未,天王崩。
(經15.3)夏,四月己巳,葬齊僖公。
(經15.4)五月,鄭伯突出奔蔡。
(經15.5)鄭世子忽復歸于鄭。
(經15.6)許叔入于許。
(經15.7)公會齊侯于艾。
(經15.8)邾人、牟人、葛人來朝。
(經15.9)秋,九月,鄭伯突入于櫟。
(經15.10)冬,十有一月,公會宋公、衞侯、陳侯于栘,伐鄭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天王使家父來求車,非禮也。諸侯不貢車服,天子不私求財。

(傳15.2)祭仲專,鄭伯患之,使其婿雍糾殺之。將享諸郊。雍姬知之,謂其母曰:“父與夫孰親?”其母曰:“人盡夫也,父一而已,胡可比也?”遂告祭仲曰:“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,吾惑之,以告。”祭仲殺雍糾,尸諸周氏之汪。公載以出,曰:“謀及婦人,宜其死也。”夏,厲公出奔蔡。

(傳15.3)六月乙亥,昭公入。

(傳15.4)許叔入于許。

(傳15.5)公會齊侯于艾,謀定許也。

(傳15.6)秋,鄭伯因櫟人殺檀伯,而遂居櫟。

(傳15.7)冬,會于栘,謀伐鄭,將納厲公也。弗克而還。

 

【桓公十六年】

(經16.1)十有六年,春,正月,公會宋公、蔡侯、衞侯于曹。
(經16.2)夏,四月,公會宋公、衞侯、陳侯、蔡侯伐鄭。
(經16.3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鄭。
(經16.4)冬,城向。
(經16.5)十有一月,衞侯朔出奔齊。

(傳16.1)十六年,春,正月,會于曹,謀伐鄭也。

(傳16.2)夏,伐鄭。

(傳16.3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鄭,以飲至之禮也。

(傳16.4)冬,城向,書時也。

(傳16.5)初,衞宣公烝於夷姜,生急子,屬諸右公子。爲之娶於齊,而美,公取之。生壽及朔。屬壽於左公子。夷姜縊。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。公使諸齊。使盜待諸莘,將殺之。壽子告之,使行。不可,曰:“棄父之命,惡用子矣?有無父之國則可也。”及行,飲以酒。壽子載其旌以先,盜殺之。急子至,曰:“我之求也,此何罪?請殺我乎!”又殺之。二公子故怨惠公。十一月,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。惠公奔齊。

 

【桓公十七年】

(經17.1)十有七年,春,正月丙辰,公會齊侯、紀侯,盟于黃。
(經17.2)二月丙午,公會邾儀父,盟于趡。
(經17.3)夏,五月丙午,及齊師戰于奚。
(經17.4)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(經17.5)秋,八月,蔡季自陳歸于蔡。
(經17.6)癸巳,葬蔡桓侯。
(經17.7)及宋人、衞人伐邾。
(經17.8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
(傳17.1)十七年,春,盟于黃,平齊、紀,且謀衞故也。

(傳17.2)及邾儀父盟于趡,尋蔑之盟也。

(傳17.3)夏,及齊師戰于奚,疆事也。於是齊人侵魯疆,疆吏來告。公曰:“疆埸之事,愼守其一,而備其不虞。姑盡所備焉。事至而戰,又何謁焉?”

(傳17.4)蔡桓侯卒。蔡人召蔡季于陳。

(傳17.5)秋,蔡季自陳歸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
(傳17.6)伐邾,宋志也。

(傳17.7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書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底日,禮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
(傳17.8)初,鄭伯將以高渠彌爲卿,昭公惡之,固諫,不聽。昭公立,懼其殺己也,辛卯,弒昭公而立公子亹。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。公子達曰:“高伯其爲戮乎!復惡已甚矣。”

 

【桓公十八年】

(經18.1)十有八年,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于濼。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。
(經18.2)夏,四月丙子,公薨于齊。
(經18.3)丁酉,公之喪至自齊。
(經18.4)秋,七月。
(經18.5)冬,十有二月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

(傳18.1)十八年,春,公將有行,遂與姜氏如齊。申繻曰:“女有家,男有室,無相瀆也。謂之有禮。易此必敗。”公會齊侯于濼,遂及文姜如齊。齊侯通焉。公謫之。以告。

(傳18.2)夏,四月丙子,享公。使公子彭生乘公,公薨于車。

(傳18.3)魯人告于齊曰:“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寧居,來脩舊好。禮成而不反,無所歸咎,惡於諸侯。請以彭生除之。”齊人殺彭生。

(傳18.4)秋,齊侯師于首止,子亹會之,高渠彌相。七月戊戌,齊人殺子亹,而轘高渠彌。祭仲逆鄭子于陳而立之。是行也,祭仲知之,故稱疾不往。人曰:“祭仲以知免。”仲曰:“信也。”

(傳18.5)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。辛伯告王,遂與王殺周公黑肩。王子克奔燕。初,子儀有寵於桓王,桓王屬諸周公。辛伯諫曰:“并後、匹嫡、兩政、耦國,亂之本也。”周公弗從,故及。

 

莊公

莊公

(經1.1)元年,春,王正月。

(經1.2)三月,夫人孫于齊。

(經1.3)夏,單伯送王姬。

(經1.4)秋,筑王姬之館于外。

(經1.5)冬,十月乙亥,陳侯林卒。

(經1.6)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。

(經1.7)王姬歸于齊。

(經1.8)齊師遷紀郱、鄑、郚。

(傳1.1)元年,春,不稱卽位,文姜出故也。

(傳1.2)三月,夫人孫于齊,不稱姜氏,絕不爲親,禮也。

(傳1.3)秋,筑王姬之館于外。爲外,禮也。

莊公(經2.1)二年

春,王二月,葬陳莊公。

(經2.2)夏,公子慶父帥師伐於余丘。

(經2.3)秋,七月,齊王姬卒。

(經2.4)冬,十有二月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。

(經2.5)乙酉,宋公馮卒。

(傳2.1)二年,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。書奸也。

莊公(經3.1)三年

春,王正月,溺會齊師伐衞。

(經3.2)夏,四月,葬宋莊公。

(經3.3)五月,葬桓王。

(經3.4)秋,紀季以酅入于齊。

(經3.5)冬,公次于滑。

(傳3.1)三年,春,溺會齊師伐衞,疾之也。

(傳3.2)夏,五月,葬桓王,緩也。

(傳3.3)秋,紀季以酅入于齊,紀於是乎始判。

(傳3.4)冬,公次于滑,將會鄭伯,謀紀故也。鄭伯辭以難。凡師,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,過信爲次。

莊公(經4.1)四年

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。

(經4.2)三月,紀伯姬卒。

(經4.3)夏,齊侯、陳侯、鄭伯遇于垂。

(經4.4)紀侯大去其國。

(經4.5)六月乙丑,齊侯葬紀伯姬。

(經4.6)秋,七月。(經4.7)冬,公及齊人狩于禚。

(傳4.1)四年,春,王三月,楚武王荊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將齊,入告夫人鄧曼曰:“餘心蕩。”鄧曼嘆曰:“王祿盡矣。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君其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大命,而蕩王心焉。若師徒無虧,王薨於行,國之福也。”王遂行,卒於樠木之下。令尹斗祁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,營軍臨隨,隨人懼,行成。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,且請爲會於漢汭而還。濟漢而後發喪。

(傳4.2)紀侯不能下齊,以與紀季。夏,紀侯大去其國,違齊難也。

莊公(經5.1)五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5.2)夏,夫人姜氏如齊師。

(經5.3)秋,郳犁來來朝。

(經5.4)冬,公會齊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伐衞。

(傳5.1)五年,秋,郳犁來來朝。名,未王命也。

(傳5.2)冬,伐衞,納惠公也。

莊公(經6.1)六年

春,王正月,王人子突救衞。

(經6.2)夏,六月,衞侯朔入于衞。

(經6.3)秋,公至自伐衞。

(經6.4)螟。

(經6.5)冬,齊人來歸衞俘。

(傳6.1)六年,春,王人救衞。夏,衞侯入,放公子黔牟于周,放甯跪于秦,殺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職,乃卽位。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爲不度矣。夫能固位者,必度於本末,而後立衷焉。不知其本,不謀;知本之不枝,弗強。《詩》云:“本枝百世。”

(傳6.2)冬,齊人來歸衞寶,文姜請之也。

(傳6.3)楚文王伐申,過鄧。鄧祁侯曰:“吾甥也。”止而享之。騅甥、聃甥、養甥請殺楚子。鄧侯弗許。三甥曰:“亡鄧國者,必此人也。若不早圖,後君噬齊。其及圖之乎!圖之,此爲時矣。”鄧侯曰:“人將不食吾餘。”對曰:“若不從三臣,抑社稷實不血食,而君焉取餘?”弗從。還年,楚子伐鄧。十六年,楚復伐鄧,滅之。

莊公(經7.1)七年

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。

(經7.2)夏,四月辛卯,夜,恒星不見。夜中,星隕如雨。

(經7.3)秋,大水。(經7.4)無麥、苗。

(經7.5)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穀。

(傳7.1)七年,春,文姜會齊侯于防,齊志也。

(傳7.2)夏,恒星不見,夜明也。星隕如雨,與雨偕也。

(傳7.3)秋,無麥、苗,不害嘉穀也。

莊公(經8.1)八年

春,王正月,師次于郎,以俟陳人、蔡人。(經8.2)甲午,治兵。

(經8.3)夏,師及齊師圍郕。郕降于齊師。(經8.4)秋,師還。

(經8.5)冬,十有一月癸未,齊無知弒其君諸兒。

(傳8.1)八年,春,治兵于廟,禮也。

(傳8.2)夏,師及齊師圍郕。郕降于齊師。仲慶父請伐齊師。公曰:“不可。我實不德,齊師何罪?罪我之由。夏書曰:‘皋陶邁種德,德,乃降。’姑務脩德,以待時乎!”秋,師還。君子是以善魯莊公。

(傳8.3)齊侯使連稱、管至父戍葵丘,瓜時而往,曰:“及瓜而代。”期戍,公問不至。請代,弗許。故謀作亂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,生公孫無知,有寵於僖公,衣服禮秩如適。襄公絀之。二人因之以作亂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,無寵,使間公。曰:“捷,吾以汝爲夫人。”

(傳8.3)冬,十二月,齊侯遊于姑棼,遂田于貝丘。見大豕。從者曰:“公子彭生也。”公怒,曰:“彭生敢見!”射之。豕人立而啼。公懼,隊于車。傷足,喪屨。反,誅屨於徒人費。弗得,鞭之,見血。走出,遇賊于門。劫而束之。費曰:“我奚御哉?”袒而示之背。信之。費請先入。伏公而出,鬭,死于門中。石之紛如死于階下。遂入,殺孟陽于床。曰:“非君也,不類。”見公之足于戶下,遂弒之,而立無知。初,襄公立,無常。鮑叔牙曰:“君使民慢,亂將作矣。”奉公子小白出奔莒。亂作,管夷吾、召忽奉公子糾來奔。

(傳8.4)初,公孫無知虐于雍廩。

莊公(經9.1)九年

春,齊人殺無知。

(經9.2)公及齊大夫盟于蔇。

(經9.3)夏,公伐齊,納子糾。齊小白入于齊。

(經9.4)秋,七月丁酉,葬齊襄公。

(經9.5)八月庚申,及齊師戰于乾時,我師敗績。

(經9.6)九月,齊人取子糾殺之。(經9.7)冬,浚洙。

(傳9.1)九年,春,雍廩殺無知。

(傳9.2)公及齊大夫盟于蔇,齊無君也。

(傳9.3)夏,公伐齊,納子糾。桓公自莒先入。

(傳9.4)秋,師及齊師戰于乾時,我師敗績。公喪戎路,傳乘而歸。秦子、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,是以皆止。

(傳9.5)鮑叔帥師來言曰:“子糾,親也,請君討之。管、召,讎也,請受而甘心焉。”乃殺子糾于生竇。召忽死之。管仲請囚,鮑叔受之,及堂阜而稅之。歸而以告曰:“管夷吾治於高傒,使相可也。”公從之。

莊公(經10.1)十年

春,王正月,公敗齊師于長勺。

(經10.2)二月,公侵宋。

(經10.3)三月,宋人遷宿。

(經10.4)夏,六月,齊師、宋師次于郎。公敗宋師于乘丘。

(經10.5)秋,九月,荊敗蔡師于莘,以蔡侯獻舞歸。

(經10.6)冬,十月,齊師滅譚。譚子奔莒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齊師伐我。公將戰。曹劌請見。其鄉人曰:“肉食者謀之,又何間焉?”劌曰:“肉食者鄙,未能遠謀。”乃入見,問何以戰。公曰:“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”對曰:“小惠未遍,民弗從也。”公曰:“犧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”對曰:“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”公曰:“小大之獄,雖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對曰:“忠之屬也,可以一戰。戰,則請從。”公與之乘。戰于長勺。公將鼓之。劌曰:“未可。”齊人三鼓。劌曰:“可矣!”齊師敗績。公將馳之。劌曰:“未可。”下,視其轍,登軾而望之,曰:“可矣!”遂逐齊師。旣克,公問其故。對曰:“夫戰,勇氣也。一鼓作氣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夫大國,難測也,懼有伏焉。吾視其轍亂,望其旗靡,故逐之。”

(傳10.2)夏,六月,齊師、宋師次于郎。公子偃曰:“宋師不整,可敗也。宋敗,齊必還。請擊之。”公弗許。自雩門竊出,蒙皋比而先犯之。公從之。大敗宋師于乘丘。齊師乃還。

(傳10.3)蔡哀侯娶于陳,息侯亦娶焉。息媯將歸,過蔡。蔡侯曰:“吾姨也。”止而見之,弗賓。息侯聞之,怒,使謂楚文王曰:“伐我,吾求救於蔡而伐之。”楚子從之。秋,九月,楚敗蔡師于莘,以蔡侯獻舞歸。

(傳10.4)齊侯之出也,過譚,譚不禮焉。及其入也,諸侯皆賀,譚又不至。冬,齊師滅譚,譚無禮也。譚子奔莒,同盟故也。

莊公(經11.1)十有一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11.2)夏,五月戊寅,公敗宋師于鄑。

(經11.3)秋,宋大水。

(經11.4)冬,王姬歸于齊。

(傳11.1)十一年,夏,宋爲乘丘之役故,侵我。公禦之。宋師未陳而薄之,敗諸鄑。凡師,敵未陳曰敗某師,皆陳曰戰,大崩曰敗績。得俊曰克,覆而敗之曰取某師,京師敗曰王師敗績于某。

(傳11.2)秋,宋大水。公使弔焉,曰:“天作淫雨,害於粢盛,若之何不弔?”對曰:“孤實不敬,天降之災,又以爲君憂,拜命之辱。”臧文仲曰:“宋其興乎!禹、湯罪己,其興也悖焉;桀、紂罪人,其亡也忽焉。且列國有凶,稱孤,禮也。言懼而名禮,其庶乎!”旣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。臧孫達曰:“是宜爲君,有恤民之心。”

(傳11.3)冬,齊侯來逆共姬。

(傳11.4)乘丘之役,公以金仆姑射南宮長萬,公右歂孫生搏之。宋人請之。宋公靳之,曰:“始吾敬子;今子,魯囚也,吾弗敬子矣。”病之。

莊公(經12.1)十有二年

春,王三月,紀叔姬歸于酅。

(經12.2)夏,四月。

(經12.3)秋,八月甲午,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。

(經12.4)冬,十月,宋萬出奔陳。

(傳12.1)十二年,秋,宋萬弒閔公于蒙澤。遇仇牧于門,批而殺之。遇大宰督于東宮之西,又殺之。立子遊。群公子奔蕭,公子御說奔亳。南宮牛、猛獲帥師圍亳。

(傳12.1)冬,十月,蕭叔大心及戴、武、宣、穆、莊之族,以曹師伐之。殺南宮牛于師,殺子遊于宋,立桓公。猛獲奔衞。南宮萬奔陳,以乘車輦其母,一日而至。宋人請猛獲于衞。衞人欲勿與。石祁子曰:“不可,天下之惡一也,惡於宋而保於我,保之何補?得一夫而失一國,與惡而棄好,非謀也。”衞人歸之。亦請南宮萬于陳,以賂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,而以犀革裹之。比及宋,手足皆見。宋人皆醢之。

莊公(經13.1)十有三年

春,齊侯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、邾人會于北杏。

(經13.2)夏,六月,齊人滅遂。

(經13.3)秋,七月。(經13.4)冬,公會齊侯盟于柯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會于北杏,以平宋亂。遂人不至。夏,齊人滅遂而戍之。

(傳13.2)冬,盟于柯,始及齊平也。

(傳13.3)宋人背北杏之會。

莊公(經14.1)十有四年

春,齊人、陳人、曹人伐宋。

(經14.2)夏,單伯會伐宋。

(經14.3)秋,七月,荊入蔡。

(經14.4)冬,單伯會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于鄄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諸侯伐宋。齊請師于周。夏,單伯會之。取成于宋而還。

(傳14.2)鄭厲公自櫟侵鄭,及大陵,獲傅瑕。傅瑕曰:“茍舍我,吾請納君。”與之盟而赦之。六月甲子,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,而納厲公。初,內蛇與外蛇鬭於鄭南門中,內蛇死。六年而厲公入。公聞之,問於申繻曰:“猶有妖乎?”對曰:“人之所忌,其氣焰以取之。妖由人興也。人無釁焉,妖不自作。人棄常,則妖興,故有妖。”

厲王入,遂殺傅瑕。使謂原繁曰:“傅瑕貳,周有常刑,旣伏其罪矣。納我而無二心者,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,吾愿與伯父圖之。且寡人出,伯父無里言。入,又不念寡人,寡人憾焉。”對曰:“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。社稷有主,而外其心,其何貳如之?茍主社稷,國內之民,其誰不爲臣?臣無二心,天之制也。子儀在位,十四年矣;而謀召君者,庸非二乎?莊公之子猶有八人,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,君其若之何?臣聞命矣。”乃縊而死。

(傳14.3)蔡哀侯爲莘故,繩息媯以語楚子。楚子如息,以食入享,遂滅息。以息媯歸,生堵敖及成王焉。未言。楚子問之。對曰:“吾一婦人,而事二夫,縱弗能死,其又奚言?”楚子以蔡侯滅息,遂伐蔡。秋,七月,楚入蔡。君子曰:“商書所謂‘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于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’者,其如蔡哀侯乎!”

(傳14.4)冬,會于鄄,宋服故也。

莊公(經15.1)十有五年

春,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會于鄄。

(經15.2)夏,夫人姜氏如齊。

(經15.3)秋,宋人、齊人、邾人伐郳。

(經15.4)鄭人侵宋。(經15.5)冬,十月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復會焉,齊始霸也。

(傳15.2)秋,諸侯爲宋伐郳。鄭人間之而侵宋。

莊公(經16.1)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16.2)夏,宋人、齊人、衞人伐鄭。

(經16.3)秋,荊伐鄭。

(經16.4)冬,十有二月,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滑伯、滕子同盟于幽。

(經16.5)邾子克卒。

莊公(傳16.1)十六年,夏,諸侯伐鄭,宋故也。

(傳16.2)鄭伯自櫟入,緩告于楚。秋,楚伐鄭,及櫟,爲不禮故也。

(傳16.3)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者,九月,殺公子閼,刖強鉏。公父定叔出奔衞。三年而復之,曰:“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。”使以十月入,曰:“良月也,就盈數焉。”君子謂強鉏不能衞其足。

(傳16.4)冬,同盟于幽,鄭成也。

(傳16.5)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爲晉侯。

(傳16.6)初,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蔿國請而免之。旣而弗報,故子國作亂,謂晉人曰:“與我伐夷而取其地。”遂以晉師伐夷,殺夷詭諸。周公忌父出奔虢。惠王立而復之。

莊公(經17.1)十有七年

春,齊人執鄭詹。

(經17.2)夏,齊人殲于遂。

(經17.3)秋,鄭詹自齊逃來。

(經17.4)冬,多麋。

(傳17.1)十七年,春,齊人執鄭詹,鄭不朝也。

(傳17.2)夏,遂因氏、頜氏、工婁氏、須遂氏饗齊戍,醉而殺之,齊人殲焉。

莊公(經18.1)十有八年

春,王三月,日有食之。

(經18.2)夏,公追戎于濟西。

(經18.3)秋,有蜮。

(經18.4)冬,十月。

(傳18.1)十八年,春,虢公、晉侯朝王。王饗醴,命之宥。皆賜玉五、馬三匹,非禮也。王命諸侯,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,不以禮假人。

(傳18.2)虢公、晉侯、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。陳媯歸于京師,實惠後。

(傳18.3)夏,公追戎于濟西。不言其來,諱之也。

(傳18.4)秋,有蜮,爲災也。

(傳18.5)初,楚武王克權,使鬭緡尹之,以叛,圍而殺之。遷權於那處,使閻敖尹之。及文王卽位,與巴人伐申,而驚其師。巴人叛楚而伐那處,取之,遂門于楚。閻敖遊涌而逸。楚子殺之。其族爲亂。冬,巴人因之以伐楚。

莊公(經19.1)十有九年

春,王正月。(經19.2)夏,四月。

(經19.3)秋,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,遂及齊侯、宋公盟。

(經19.4)夫人姜氏如莒。

(經19.5)冬,齊人、宋人、陳人伐我西鄙。

(傳19.1)十九年,春,楚子禦之,大敗於津。還,鬻拳弗納,遂伐黃。敗黃師于踖陵。還,及湫,有疾。夏,六月庚申,卒。鬻拳葬諸夕室。亦自殺也,而葬於绖皇。初,鬻拳強諫楚子。楚子弗從。臨之以兵,懼而從之。鬻拳曰:“吾懼君以兵,罪莫大焉。”遂自刖也。楚人以爲大閽,謂之大伯。使其後掌之。君子曰:“鬻拳可謂愛君矣!諫以自納於刑,刑猶不忘納君於善。”

(傳19.2)初,王姚嬖于莊王,生子頹。子頹有寵,蔿國爲之師。及惠王卽位,取蔿國之圃以爲囿。邊伯之宮近於王宮,王取之。王奪子禽、祝跪與詹父田,而收膳夫之秩,故蔿國、邊伯、石速、詹父、子禽、祝跪作亂,因蘇氏。秋,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,不克,出奔溫。蘇子奉子頹以奔衞。衞師、燕師伐周。冬,立子頹。

莊公(經20.1)二十年

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如莒。

(經20.2)夏,齊大災。

(經20.3)秋,七月。

(經20.4)冬,齊人伐戎。

(傳20.1)二十年,春,鄭伯和王室,不克。執燕仲父。夏,鄭伯遂以王歸。王處于櫟。秋,王及鄭伯入于鄔。遂入成周。取其寶器而還。冬,王子頹享五大夫,樂及遍舞。鄭伯聞之,見虢叔曰:“寡人聞之:哀樂失時,殃咎必至。今王子頹歌舞不倦,樂禍也。夫司寇行戮,君爲之不舉,而況敢樂禍乎?奸王之位,禍孰大焉?臨禍忘憂,憂必及之。盍納王乎?”虢公曰:“寡人之愿也。”

莊公(經21.1)二十有一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21.2)夏,五月辛酉,鄭伯突卒。

(經21.3)秋,七月戊戌,夫人姜氏薨。

(經21.4)冬,十有二月,葬鄭厲公。

(傳21.1)二十一年,春,胥命于弭。夏,同伐王城。鄭伯將王自圉門入。虢叔自北門入。殺王子頹及五大夫。鄭伯享王于闕西辟,樂備。王與之武公之略,自虎牢以東。原伯曰:“鄭伯效尤,其亦將有咎!”五月,鄭厲公卒。王巡虢守,虢公爲王宮于玤,王與之酒泉。鄭伯之享王也,王以後之鞶監予之。虢公請器,王予之爵。鄭伯由是始惡於王。冬,王歸自虢。

莊公(經22.1)二十有二年

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
(經22.2)癸醜,葬我小君文姜。

(經22.3)陳人殺其公子御寇。

(經22.4)夏,五月。

(經22.5)秋,七月丙申,及齊高傒盟于防。

(經22.6)冬,公如齊納幣。

(傳22.1)二十二年,春,陳人殺其大子御寇。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。顓孫自齊來奔。齊侯使敬仲爲卿。辭曰:“羈旅之臣幸若獲宥,及於寬政,赦其不閑於教訓,而免於罪戾,弛於負擔,君之惠也。所獲多矣,敢辱高位以速官謗?請以死告。詩云:‘翹翹車乘,招我以弓。豈不欲往?畏我友朋。’”使爲工正。飲桓公酒,樂。公曰:“以火繼之。”辭曰:“臣卜其晝,未卜其夜,不敢。”君子曰:“酒以成禮,不繼以淫,義也;以君成禮,弗納於淫,仁也。”初,懿氏卜妻敬仲。其妻占之,曰:“吉。是謂‘鳳皇于飛,和鳴鏘鏘。有媯之後,將育于姜。五世其昌,并于正卿。八世之後,莫之與京。’”

(傳22.1)陳厲公,蔡出也,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。生敬仲。其少也,周史有以《周易》見陳侯者,陳侯使筮之,遇觀之否,曰:“是謂‘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’此其代陳有國乎?不在此,其在異國;非此其身,在其子孫。光,遠而自他有耀者也。坤,土也;巽,風也;乾,天也。風爲天於土上,山也。有山之材,而照之以天光,於是乎居土上,故曰‘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’。庭實旅百,奉之以玉帛,天地之美具焉,故曰‘利用賓于王’。猶有觀焉,故曰其在後乎!風行而著於土,故曰其在異國乎!若在異國,必姜姓也。姜,大岳之後也。山岳則配天。物莫能兩大。陳衰,此其昌乎!”及陳之初亡也,陳桓子始大於齊;其後亡也,成子得政。

莊公(經23.1)二十有三年

春,公至自齊。(經23.2)祭叔來聘。

(經23.3)夏,公如齊觀社。

(經23.4)公至自齊。

(經23.5)荊人來聘。

(經23.6)公及齊侯遇于穀。

(經23.7)蕭叔朝公。

(經23.8)秋,丹桓宮楹。

(經23.9)冬,十有一月,曹伯射姑卒。

(經23.10)十有二月甲寅,公會齊侯盟于扈。

(傳23.1)二十三年,夏,公如齊觀社,非禮也。曹劌諫曰:“不可。夫禮,所以整民也。故會以訓上下之則,制財用之節;朝以正班爵之義,帥長幼之序;征伐以討其不然。諸侯有王,王有巡守,以大習之。非是,君不舉矣。君舉必書。書而不法,後嗣何觀?”

(傳23.2)晉桓、莊之族偪,獻公患之。士蔿曰:“去富子,則群公子可謀也已。”公曰:“爾試其事。”士蔿與群公子謀,譖富子而去之。

(傳23.3)秋,丹桓宮之楹。

莊公(經24.1)二十有四年

春,王三月,刻桓宮桷。

(經24.2)葬曹莊公。

(經24.3)夏,公如齊逆女。

(經24.4)秋,公至自齊。

(經24.5)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

(經24.6)戊寅,大夫宗婦覿,用幣。

(經24.7)大水。

(經24.8)冬,戎侵曹。

(經24.9)曹羈出奔陳。

(經24.10)赤歸于曹。

(經24.11)郭公。

(傳24.1)二十四年,春,刻其桷,皆非禮也。御孫諫曰:“臣聞之:‘儉,德之共也;侈,惡之大也。’先君有共德,而君納諸大惡,無乃不可乎?”

(傳24.2)秋,哀姜至,公使宗婦覿,用幣,非禮也。御孫曰:“男贄,大者玉帛,小者禽鳥,以章物也。女贄,不過榛、栗、棗、脩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贄,是無別也。男女之別,國之大節也;而由夫人亂之,無乃不可乎?”

(傳24.3)晉士蔿又與群公子謀,使殺遊氏之二子。士蔿告晉侯曰:“可矣。不過二年,君必無患。”

莊公(經25.1)二十有五年

春,陳侯使女叔來聘。

(經25.2)夏,五月癸醜,衞侯朔卒。

(經25.3)六月辛末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

(經25.4)伯姬歸于杞。

(經25.5)秋,大水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門。

(經25.6)冬,公子友如陳。

莊公(傳25.1)二十五年,春,陳女叔來聘,始結陳好也。嘉之,故不名。

(傳25.2)夏,六月辛未,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,非常也。唯正月之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於是乎用幣于社,伐鼓于朝。

(傳25.3)秋,大水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門,亦非常也。凡天災,有幣,無牲。非日、月之眚不鼓。

(傳25.4)晉士蔿使群公子盡殺遊氏之族,乃城聚而處之。

(傳25.5)冬,晉侯圍聚,盡殺群公子。

莊公(經26.1)二十有六年

春,公伐戎。

(經26.2)夏,公至自伐戎。

(傳26.3)曹殺其大夫。

(經26.4)秋,公會宋人、齊人伐徐。

(經26.5)冬,十有二月癸亥朔,日有食之。

(傳26.1)二十六年,春,晉士蔿爲大司空。

(傳26.2)夏,士蔿城絳,以深其宮。

(傳26.3)秋,虢人侵晉。冬,虢人又侵晉。

莊公(經27.1)二十有七年

春,公會杞伯姬于洮。

(經27.2)夏,六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鄭伯同盟于幽。

(經27.3)秋,公子友如陳,葬原仲。

(經27.4)冬,杞伯姬來。

(經27.5)莒慶來逆叔姬。

(經27.6)杞伯來朝。

(經27.7)公會齊侯于城濮。

(傳27.1)二十七年,春,公會杞伯姬于洮,非事也。天子非展義不巡守,諸侯非民事不舉,卿非君命不越竟。

(傳27.2)夏,同盟于幽,陳、鄭服也。

(傳27.3)秋,公子友如陳葬原仲,非禮也。原仲,季友之舊也。

(傳27.4)冬,杞伯姬來,歸寧也。凡諸侯之女,歸寧曰來,出曰來歸,夫人歸寧曰如某,出曰歸于某。

(傳27.5)晉侯將伐虢。士蔿曰:“不可。虢公驕,若驟得勝於我,必棄其民。無眾而後伐之,欲禦我,誰與?夫禮、樂、慈、愛,戰所畜也。夫民,讓事、樂和、愛親、哀喪,而後可用也。虢弗畜也,亟戰,將饑。”

(傳27.6)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,且請伐衞,以其立子頹也。

莊公(經28.1)二十有八年

春,王三月甲寅,齊人伐衞。衞人及齊人戰,衞人敗績。

(經28.2)夏,四月丁未,邾子瑣卒。

(經28.3)秋,荊伐鄭,公會齊人、宋人救鄭。

(經28.4)冬,筑郿。

(經28.5)大無麥、禾,臧孫辰告糴于齊。

(傳28.1)二十八年,春,齊侯伐衞,戰,敗衞師,數之以王命,取賂而還。

(傳28.2)晉獻公娶于賈,無子。烝於齊姜,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。又娶二女於戎,大戎狐姬生重耳,小戎子生夷吾。晉伐驪戎,驪戎男女以驪姬,歸,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驪姬嬖,欲立其子,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,使言於公曰:“曲沃,君之宗也;蒲與二屈,君之疆也;不可以無主。宗邑無主,則民不威;疆埸無主,則啟戎心;戎之生心,民慢其政,國之患也。若使大子主曲沃,而重耳、夷吾主蒲與屈,則可以威民而懼戎,且旌君伐。”使俱曰:“狄之廣莫,於晉爲都。晉之啟土,不亦宜乎!”晉侯說之。夏,使大子居曲沃,重耳居蒲城,夷吾居屈。群公子皆鄙。唯二姬之子在絳。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,晉人謂之二五耦。

(傳28.3)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,爲館於其宮側,而振萬焉。夫人聞之,泣曰:“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。今令尹不尋諸仇讎,而於未亡人之側,不亦異乎!”御人以告子元。子元曰:“婦人不忘襲讎,我反忘之!”秋,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,入于桔柣之門。子元、斗御強、斗梧、耿之不比爲旆,斗班、王孫遊、王孫喜殿。眾車入自純門,及逵市。縣門不發。楚言而出。子元曰:“鄭有人焉。”諸侯救鄭。楚師夜遁。鄭人將奔桐丘,諜告曰:“楚幕有烏。”乃止。

(傳28.4)冬,饑,臧孫辰告糴于齊,禮也。

(傳28.5)筑郿,非都也。凡邑: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,無曰邑。邑曰筑,都曰城。

莊公(經29.1)二十有九年

春,新延廄。

(經29.2)夏,鄭人侵許。

(經29.3)秋,有蜚。

(經29.4)冬,十有二月,紀叔姬卒。

(經29.5)城諸及防。

(傳29.1)二十九年,春,新作延廄,書不時也。凡馬,日中而出,日中而入。

(傳29.2)夏,鄭人侵許。凡師,有鐘鼓曰伐,無曰侵,輕曰襲。

(傳29.3)秋,有蜚,爲災也。凡物,不爲災,不書。

(傳29.4)冬,十二月,城諸及防,書,時也。凡土功,龍見而畢務,戒事也;火見而致用,水昏正而栽,日至而畢。

(傳29.5)樊皮叛王。

莊公(經30.1)三十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30.2)夏,次于成。

(經30.3)秋,七月,齊人降鄣。

(經30.4)八月癸亥,葬紀叔姬。

(經30.5)九月庚午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

(經30.6)冬,公及齊侯遇于魯濟。

(經30.7)齊人伐山戎。

(傳30.1)三十年,春,王命虢公討樊皮。夏,四月丙辰,虢公入樊,執樊仲皮,歸于京師。

(傳30.2)楚公子元歸自伐鄭,而處王宮。斗射師諫,則執而梏之。秋,申公斗班殺子元。斗穀於菟爲令尹,自毀其家,以紓楚國之難。

(傳30.3)冬,遇于魯濟,謀山戎也。以其病燕故也。

莊公(經31.1)三十有一年

春,筑臺于郎。

(經31.2)夏,四月,薛伯卒。

(經31.3)筑臺于薛。

(經31.4)六月,齊侯來獻戎捷。

(經31.5)秋,筑臺于秦。

(經31.6)冬,不雨。

(傳31.1)三十一年,夏,六月,齊侯來獻戎捷,非禮也。凡諸侯有四夷之功,則獻于王,王以警于夷;中國則否。諸侯不相遺俘。

莊公(經32.1)三十有二年

春,城小穀。

(經32.2)夏,宋公,齊侯遇于梁丘。

(經32.3)秋,七月癸巳,公子牙卒。

(經32.4)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寢。

(經32.5)冬,十月己未,子般卒。

(經32.6)公子慶父如齊。

(經32.7)狄伐邢。

(傳32.1)三十二年,春,城小穀,爲管仲也。

(傳32.2)齊侯爲楚伐鄭之故,請會于諸侯。宋公請先見于齊侯。夏,遇于梁丘。

(傳32.3)秋,七月,有神降于莘。惠王問諸內史過曰:“是何故也?”對曰:“國之將興,明神降之,監其德也;將亡,神又降之,觀其惡也。故有得神以興,亦有以亡,虞、夏、商、周皆有之。”王曰:“若之何?”對曰:“以其物享焉。其至之日,亦其物也。”王從之。內史過往,聞虢請命,反曰:“虢必亡矣。虐而聽於神。”神居莘六月。虢公使祝應、宗區、史嚚享焉。神賜之土田。史嚚曰:“虢其亡乎!吾聞之:國將興,聽於民;將亡,聽於神。神,聰明正直而壹者也,依人而行。虢多涼德,其何土之能得?”

(傳32.4)初,公筑臺,臨黨氏,見孟任,從之。閟。而以夫人言,許之,割臂盟公。生子般焉。雩,講于梁氏,女公子觀之。圉人犖自墻外與之戲。子般怒,使鞭之。公曰:“不如殺之,是不可鞭。犖有力焉,能投蓋于稷門。”公疾,問後於叔牙。對曰:“慶父材。”問於季友。對曰:“臣以死奉般。”公曰:“鄉者牙曰‘慶父材’。”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,待于鍼巫氏,使鍼季酖之,曰:“飲此,則有後於魯國;不然,死且無後。”飲之,歸,及逵泉而卒。立叔孫氏。

(傳32.5)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寢。子般卽位,次于黨氏。冬,十月己未,共仲使圉人犖賊子般于黨氏。成季奔陳。立閔公。

 

閔公
閔公(經1.1)元年

春,王正月。(經1.2)齊人救邢。

(經1.3)夏,六月辛酉,葬我君莊公。

(經1.4)秋,八月,公及齊侯盟于落姑。季子來歸。

(經1.5)冬,齊仲孫來。

(傳1.1)元年,春,不書卽位,亂故也。

(傳1.2)狄人伐邢。管敬仲言於齊侯曰:“戎狄豺狼,不可厭也;諸夏親昵,不可棄也。宴安鴆毒,不可懷也。《詩》云:‘豈不懷歸,畏此簡書。’簡書,同惡相恤之謂也。請救邢以從簡書。”齊人救邢。

(傳1.3)夏,六月,葬莊公。亂故,是以緩。

(傳1.4)秋,八月,公及齊侯盟于落姑,請復季友也。齊侯許之,使召諸陳,公次于郎以待之。“季子來歸”,嘉之也。

(傳1.5)冬,齊仲孫湫來省難,書曰“仲孫”,亦嘉之也。仲孫歸,曰:“不去慶父,魯難未已。”公曰:“若之何而去之?”對曰:“難不已,將自斃,君其待之!”公曰:“魯可取乎?”對曰:“不可。猶秉周禮。周禮,所以本也。臣聞之:‘國將亡,本必先顛,而後枝葉從之。’魯不棄周禮,未可動也。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。親有禮,因重固,間攜貳,覆昏亂,霸王之器也。”

(傳1.6)晉侯作二軍,公將上軍,太子申生將下軍。趙夙御戎,畢萬爲右,以滅耿、滅霍、滅魏。還,爲太子城曲沃,賜趙夙耿,賜畢萬魏,以爲大夫。士蔿曰:“太子不得立矣。分之都城,而位以卿,先爲之極,又焉得立?不如逃之,無使罪至。爲吳大伯,不亦可乎?猶有令名,與其及也。且諺曰:‘心茍無瑕,何恤乎無家?’天若祚大子,其無晉乎!”卜偃曰:“畢萬之後必大。萬,盈數也;魏,大名也。以是始賞,天啟之矣。天子曰兆民,諸侯曰萬民。今名之大,以從盈數,其必有眾。”

(傳1.6)初,畢萬筮仕於晉,遇屯之比。辛廖占之,曰:“吉。屯固、比入,吉孰大焉?其必蕃昌。震爲土,車從馬,足居之,兄長之,母覆之,眾歸之,六體不易,合而能固,安而能殺,公侯之卦也。公侯之子孫,必復其始。”

閔公(經2.1)二年

春,王正月,齊人遷陽。

(經2.2)夏,五月乙酉,吉禘于莊公。

(經2.3)秋,八月辛丑,公薨。

(經2.4)九月,夫人姜氏孫于邾。

(經2.5)公子慶父出奔莒。

(經2.6)冬,齊高子來盟。

(經2.7)十有二月,狄入衞。

(經2.8)鄭棄其師。

(傳2.1)二年,春,虢公敗犬戎于渭汭。舟之僑曰:“無德而祿,殃也。殃將至矣。”遂奔晉。

(傳2.2)夏,吉禘于莊公,速也。

(傳2.3)初,公傅奪卜齮田,公不禁。秋,八月辛丑,共仲使卜齮賊公于武闈。成季以僖公適邾。共仲奔莒,乃入,立之。以賂求共仲于莒,莒人歸之。及密,使公子魚請。不許,哭而往。共仲曰:“奚斯之聲也。”乃縊。閔公,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,故齊人立之。共仲通於哀姜,哀姜欲立之。閔公之死也,哀姜與知之,故孫于邾。齊人取而殺之于夷,以其尸歸,僖公請而葬之。

(傳2.4)成季之將生也,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,曰:“男也,其名曰友,在公之右;間于兩社,爲公室輔。季氏亡,則魯不昌。”又筮之,遇大有之乾,曰:“同復于父,敬如君所。”及生,有文在其手曰“友”,遂以命之。

(傳2.5)冬,十二月,狄人伐衞。衞懿公好鶴,鶴有乘軒者。將戰,國人受甲者皆曰:“使鶴!鶴實有祿位,餘焉能戰?”公與石祁子玦,與甯莊子矢,使守,曰:“以此贊國,擇利而爲之。”與夫人繡衣,曰:“聽於二子!”渠孔御戎,子伯爲右;黃夷前驅,孔嬰齊殿。及狄人戰于熒澤,衞師敗績,遂滅衞。衞侯不去其旗,是以甚敗。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,以逐衞人。二人曰:“我,大史也,實掌其祭。不先,國不可得也。”乃先之。至,則告守曰:“不可待也。”夜與國人出。狄入衞,遂從之,又敗諸河。

閔公(傳2.5)初,惠公之卽位也少,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,不可,強之。生齊子、戴公、文公、宋桓夫人、許穆夫人。文公爲衞之多患也,先適齊。及敗,宋桓公逆諸河,宵濟。衞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,益之以共、滕之民爲五千人。立戴公以廬于曹。許穆夫人賦《載馳》。齊侯使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、甲士三千人以戍曹。歸公乘馬,祭服五稱,牛、羊、豕、雞、狗皆三百與門材。歸夫人魚軒,重錦三十兩。

(傳2.6)鄭人惡高克,使帥師次于河上,久而弗召,師潰而歸,高克奔陳。鄭人爲之賦《清人》。

(傳2.7)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。里克諫曰:“太子奉冢祀、社稷之粢盛,以朝夕視君膳者也,故曰冢子。君行則守,有守則從。從曰撫軍,守曰監國,古之制也。夫帥師,專行謀,誓軍旅,君與國政之所圖也。非太子之事也。師在制命而已,稟命則不威,專命則不孝,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。君失其官,帥師不威,將焉用之?且臣聞皋落氏將戰。君其舍之!”公曰:“寡人有子,未知其誰立焉!”不對而退。見太子。太子曰:“吾其廢乎?”對曰:“告之以臨民,教之以軍旅,不共是懼,何故廢乎?且子懼不孝,無懼弗得立。脩己而不責人,則免於難。”

(傳2.7)太子帥師,公衣之偏衣,佩之金玦。狐突御戎,先友爲右。梁餘子養御罕夷,先丹木爲右。羊舌大夫爲尉。先友曰:“衣身之偏,握兵之要,在此行也,子其勉之,偏躬無慝,兵要遠災,親以無災,又何患焉?”狐突嘆曰:“時,事之徵也;衣,身之章也;佩,衷之旗也。故敬其事,則命以始;服其身則衣之純;用其衷,則佩之度。今命以時卒,閟其事也;衣之尨服,遠其躬也;佩以金玦;棄其衷也。服以遠之,時以閟之;尨涼,冬殺,金寒,玦離,胡可恃也?雖欲勉之,狄可盡乎?”梁餘子養曰:“帥師者,受命於廟,受脤於社,有常服矣。不獲而尨,命可知也。死而不孝,不如逃之。”罕夷曰:“尨奇無常,金玦不復。雖復何爲?君有心矣。”先丹木曰:“是服也,狂夫阻之。曰‘盡敵而反’,敵可盡乎?雖盡敵,猶可內讒,不如違之。”狐突欲行。羊舌大夫曰:“不可。違命不孝,棄事不忠。雖知其寒,惡不可取。子其死之!”

(傳2.7)太子將戰,狐突諫曰:“不可。昔辛伯諗周桓公云:‘內寵并後,外寵二政,嬖子配嫡,大都耦國--亂之本也。’周公弗從,故及於難。今亂本成矣,立可必乎?孝而安民,子其圖之!與其危身以速罪也。”

(傳2.8)成風聞成季之繇,乃事之,而屬僖公焉,故成季立之。

(傳2.9)僖之元年,齊桓公遷邢于夷儀。二年,封衞于楚丘。邢遷如歸,衞國忘亡。

(傳2.10)衞文公大布之衣、大帛之冠,務材、訓農,通商、惠工,敬教、勸學,授方、任能,元年,革車三十乘;季年,乃三百乘。

 

僖公
僖公(經1.1)元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1.2)齊師、宋師、曹師次于聶北,救邢。

(經1.3)夏,六月,邢遷于夷儀。

(經1.4)齊師、宋師、曹師城邢。

(經1.5)秋,七月戊辰,夫人姜氏薨于夷,齊人以歸。(經1.6)楚人伐鄭。

(經1.7)八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鄭伯、曹伯、邾人于檉。

(經1.8)九月,公敗邾師于偃。

(經1.9)冬,十月壬午,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酈,獲莒拏。

(經1.10)十有二月丁巳,夫人氏之喪至自齊。

(傳1.1)元年,春,不稱卽位,公出故也。公出復入,不書,諱之也。諱國惡,禮也。

(傳1.2)諸侯救邢。邢人潰,出奔師。師遂逐狄人,具邢器用而遷之,師無私焉。

(傳1.3)夏,邢遷于夷儀,諸侯城之,救患也。凡侯伯,救患、分災、討罪,禮也。

(傳1.4)秋,楚人伐鄭,鄭卽齊故也。盟于犖,謀救鄭也。

(傳1.5)九月,公敗邾師于偃,虛丘之戍將歸者也。

(傳1.6)冬,莒人來求賂,公子友敗諸酈,獲莒子之弟挐--非卿也,嘉獲之也。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。

(傳1.7)夫人氏之喪至自齊。君子以齊人之殺哀姜也爲已甚矣,女子,從人者也。

僖公(經2.1)二年

春,王正月,城楚丘。

(經2.2)夏,五月辛巳,葬我小君哀姜。

(經2.3)虞師、晉師滅下陽。

(經2.4)秋,九月,齊侯、宋公、江人、黃人盟于貫。

(經2.5)冬,十月,不雨。

(經2.6)楚人侵鄭。

(傳2.1)二年,春,諸侯城楚丘而封衞焉。不書所會,後也。

(傳2.2)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。公曰:“是吾寶也。”對曰:“若得道於虞,猶外府也。”公曰:“宮之奇存焉。”對曰:“宮之奇之爲人也,懦而不能強諫。且少長於君,君昵之;雖諫,將不聽。”乃使荀息假道於虞,曰:“冀爲不道,入自顛軨,伐鄍三門。冀之旣病,則亦唯君故。今虢爲不道,保於逆旅,以侵敝邑之南鄙。敢請假道,以請罪于虢。”虞公許之,且請先伐虢。宮之奇諫,不聽,遂起師。夏,晉里克、荀息帥師會虞師,伐虢,滅下陽。先書虞,賄故也。

(傳2.3)秋,盟于貫,服江、黃也。

(傳2.4)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。

(傳2.5)虢公敗戎於桑田。晉卜偃曰:“虢必亡矣。亡下陽不懼,而又有功,是天奪之鑒,而益其疾也。必易晉而不撫其民矣。不可以五稔。”

(傳2.6)冬,楚人伐鄭,斗章囚鄭聃伯。

僖公(經3.1)三年

春,王正月,不雨。

(經3.2)夏,四月,不雨。

(經3.3)徐人取舒。(經3.4)六月,雨。

(經3.5)秋,齊侯、宋公、江人、黃人會于陽穀。

(經3.6)冬,公子友如齊蒞盟。

(經3.7)楚人伐鄭。

(傳3.1)三年,春,不雨;夏,六月雨。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,不曰旱,不爲災也。

(傳3.2)秋,會于陽穀,謀伐楚也。

(傳3.3)齊侯爲陽穀之會來尋盟。冬,公子友如齊蒞盟。

(傳3.4)楚人伐鄭,鄭伯欲成。孔叔不可,曰:“齊方勤我,棄德不祥。”

(傳3.5)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,蕩公。公懼,變色;禁之,不可。公怒,歸之,未絕之也。蔡人嫁之。

僖公(經4.1)四年

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侵蔡。蔡潰,遂伐楚,次于陘。

(經4.2)夏,許男新臣卒。

(經4.3)楚屈完來盟于師,盟于召陵。

(經4.4)齊人執陳轅濤涂。

(經4.5)秋,及江人、黃人伐陳。

(經4.6)八月,公至自伐楚。

(經4.7)葬許穆公。

(經4.8)冬,十有二月,公孫茲帥師會齊人、宋人、衞人、鄭人、許人、曹人侵陳。

(傳4.1)四年,春,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。蔡潰,遂伐楚。楚子使與師言曰:“君處北海,寡人處南海,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,不虞君之涉吾地也,何故?”管仲對曰:“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:‘五侯九伯,女實征之,以夾輔周室!’賜我先君履,東至于海,西至于河,南至于穆陵,北至于無棣。爾貢苞茅不入,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昭王南征而不復,寡人是問。”對曰:“貢之不入,寡君之罪也,敢不共給?昭王之不復,君其問諸水濱!”師進,次于陘。

(傳4.1)夏,楚子使屈完如師。師退,次于召陵。齊侯陳諸侯之師,與屈完乘而觀之。齊侯曰:“豈不穀是爲?先君之好是繼,與不穀同好如何?”對曰:“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,辱收寡君,寡君之愿也。”齊侯曰:“以此眾戰,誰能禦之?以此攻城,何城不克?”對曰:“君若以德綏諸侯,誰敢不服?君若以力,楚國方城以爲城,漢水以爲池,雖眾,無所用之。”屈完及諸侯盟。

(傳4.2)陳轅濤涂謂鄭申侯曰:“師出於陳、鄭之間,國必甚病。若出於東方,觀兵於東夷,循海而歸,其可也。”申侯曰:“善。”濤涂以告齊侯,許之。申侯見曰:“師老矣,若出於東方而遇敵,懼不可用也。若出於陳、鄭之間,共其資糧扉屨,其可也。”齊侯說,與之虎牢。執轅濤涂。

(傳4.3)秋,伐陳,討不忠也。

(傳4.4)許穆公卒于師,葬之以侯,禮也。凡諸侯薨于朝、會,加一等;死王事,加二等。於是有以袞斂。

(傳4.5)冬,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之師侵陳。陳成,歸轅濤涂。

(傳4.6)初,晉獻公欲以驪姬爲夫人,卜之,不吉;筮之,吉。公曰:“從筮。”卜人曰:“筮短龜長,不如從長。且其繇曰:‘專之渝,攘公之羭。一薰一蕕,十年尚猶有臭。’必不可!”弗聽,立之。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及將立奚齊,旣與中大夫成謀,姬謂太子曰:“君夢齊姜,必速祭之!”太子祭于曲沃,歸胙于公。公田,姬寘諸宮六日。公至,毒而獻之。公祭之地,地墳。與犬,犬斃。與小臣,小臣亦斃。姬泣曰:“賊由太子。”太子奔新城。公殺其傅杜原款。

(傳4.6)或謂太子:“子辭,君必辯焉。”太子曰:“君非姬氏,居不安、食不飽。我辭,姬必有罪。君老矣,吾又不樂。”曰:“子其行乎!”太子曰:“君實不察其罪,被此名也以出,人誰納我?”十二月戊申,縊于新城。姬遂譖二公子曰:“皆知之。”重耳奔蒲,夷吾奔屈。

僖公(經5.1)五年

春,晉侯殺其世子申生。

(經5.2)杞伯姬來朝其子。

(經5.3)夏,公孫茲如牟。

(經5.4)公及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。

(經5.5)秋,八月,諸侯盟于首止。

(經5.6)鄭伯逃歸不盟。

(經5.7)楚子滅弦,弦子奔黃。

(經5.8)九月戊申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5.10)冬,晉人執虞公。

(傳5.1)五年,春,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公旣視朔,遂登觀臺以望,而書,禮也。凡分、至、啟、閉,必書云物,爲備故也。晉侯使以殺太子申生之故來告。

(傳5.2)初,晉侯使士蔿爲二公子筑蒲與屈,不愼,寘薪焉。夷吾訴之。公使讓之。士蔿稽首而對曰:“臣聞之:無喪而戚,憂必讎焉無戎而城,讎必保焉。寇讎之保,又何愼焉?守官廢命,不敬;固讎之保,不忠。失忠與敬,何以事君?《詩》云:‘懷德惟寧,宗子惟城。’君其脩德而固宗子,何城如之?三年將尋師焉,焉用愼?”退而賦曰:“狐裘尨茸,一國三公,吾誰適從?”及難,公使寺人披伐蒲。重耳曰:“君父之命不校。”乃徇曰:“校者,吾讎也。”逾垣而走。披斬其袪。遂出奔翟。

僖公(傳5.3)夏,公孫茲如牟,娶焉。

(傳5.4)會于首止,會王太子鄭,謀寧周也。

(傳5.5)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陵,故勸之城其賜邑,曰:“美城之,大名也,子孫不忘。吾助子請。”乃爲之請於諸侯而城之,美。遂譖諸鄭伯,曰:“美城其賜邑,將以叛也。”申侯由是得罪。

(傳5.6)秋,諸侯盟。王使周公召鄭伯,曰:“吾撫女以從楚,輔之以晉,可以少安。”鄭伯喜於王命,而懼其不朝於齊也,故逃歸不盟。孔叔止之,曰:“國君不可以輕,輕則失親;失親,患必至。病而乞盟,所喪多矣。君必悔之。”弗聽,逃其師而歸。

(傳5.7)楚斗穀於菟滅弦,弦子奔黃。於是江、黃、道、柏方睦於齊,皆弦姻也。弦子恃之而不事楚,又不設備,故亡。

(傳5.8)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。宮之奇諫曰:“虢,虞之表也;虢亡,虞必從之。晉不可啟,寇不可玩。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?諺所謂‘輔車相依,唇亡齒寒’者,其虞、虢之謂也。”公曰:“晉,吾宗也,豈害我哉?”對曰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;大伯不從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;爲文王卿士,勛在王室,藏於盟府。將虢是滅,何愛於虞?且虞能親於桓、莊乎?其愛之也,桓、莊之族何罪?而以爲戮,不唯偪乎?親以寵偪,猶尚害之,況以國乎?”公曰:“吾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”對曰:“臣聞之:鬼神非人實親,惟德是依。故周書曰:‘皇天無親,惟德是輔。’又曰:‘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’又曰:‘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’如是,則非德,民不和、神不享矣。神所馮依,將在德矣。若晉取虞,而明德以薦馨香,神其吐之乎?”弗聽,許晉使。宮之奇以其族行,曰:“虞不臘矣。在此行也,晉不更舉矣。”

(傳5.8)八月甲午,晉侯圍上陽。問於卜偃曰:“吾其濟乎?”對曰:“克之。”公曰:“何時?”對曰:“童謠云:‘丙之晨,龍尾伏辰;均服振振,取虢之旗。鶉之賁賁,天策焞焞,火中成軍,虢公其奔。’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!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鶉火中,必是時也。”冬,十二月丙子,朔,晉滅虢。虢公醜奔京師。師還,館于虞,遂襲虞,滅之。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,以媵秦穆姬,而脩虞祀,且歸其職貢於王。故書曰“晉人執虞公”,罪虞,且言易也。

僖公(經6.1)六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6.2)夏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曹伯伐鄭,圍新城。

(經6.3)秋,楚人圍許,諸侯遂救許。

(經6.4)冬,公至自伐鄭。

(傳6.1)六年,春,晉侯使賈華伐屈。夷吾不能守,盟而行。將奔狄,卻芮曰:“後出同走,罪也,不如之梁。梁近秦而幸焉。”乃之梁。

(傳6.2)夏,諸侯伐鄭,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。圍新密,鄭所以不時城也。

(傳6.3)秋,楚子圍許以救鄭,諸侯救許,乃還。

(傳6.4)冬,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。許男面縛,銜璧,大夫衰绖,士輿櫬。楚子問諸逢伯。對曰:“昔武王克殷,微子啟如是。武王親釋其縛,受其璧而祓之。焚其櫬,禮而命之,使復其所。”楚子從之。

僖公(經7.1)七年

春,齊人伐鄭。

(經7.2)夏,小邾子來朝。

(經7.3)鄭殺其大夫申侯。

(經7.4)秋,七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世子款、鄭世子華盟于甯母。

(經7.5)曹伯班卒。

(經7.6)公子友如齊。

(經7.7)冬,葬曹昭公。

(傳7.1)七年,春,齊人伐鄭。孔叔言於鄭伯曰:“諺有之曰:‘心則不競,何憚於病?’旣不能強,又不能弱,所以斃也。國危矣,請下齊以救國。”公曰:“吾知其所由來矣,姑少待我。”對曰:“朝不及夕,何以待君?”

僖公(傳7.2)夏,鄭殺申侯以說于齊,且用陳轅濤涂之譖也。初,申侯,申出也,有寵於楚文王。文王將死,與之璧,使行,曰:“唯我知女。女專利而不厭,予取予求,不女疵瑕也。後之人將求多於女,女必不免。我死,女必速行,無適小國,將不女容焉。”旣葬,出奔鄭,又有寵於厲公。子文聞其死也,曰:“古人有言曰:‘知臣莫若君’,弗可改也已。”

(傳7.3)秋,盟于甯母,謀鄭故也。管仲言於齊侯曰:“臣聞之:招攜以禮,懷遠以德。德、禮不易,無人不懷。”齊侯脩禮於諸侯,諸侯官受方物。

(傳7.3)鄭伯使太子華聽命於會,言於齊侯曰:“泄氏、孔氏、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。君若去之以爲成,我以鄭爲內臣,君亦無所不利焉。”齊侯將許之。管仲曰:“君以禮與信屬諸侯,而以奸終之,無乃不可乎?子父不奸之謂禮,守命共時之謂信,違此二者,奸莫大焉。”公曰:“諸侯有討於鄭,未捷;今茍有釁,從之,不亦可乎?”對曰:“君若綏之以德,加之以訓,辭,而帥諸侯以討鄭。鄭將覆亡之不暇,豈敢不懼?若揔其罪人以臨之,鄭有辭矣,何懼?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。會而列奸,何以示後嗣?夫諸侯之會,其德、刑、禮、義,無國不記。記奸之位,君盟替矣。作而不記,非盛德也。君其勿許!鄭必受盟。夫子華旣爲太子,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,亦必不免。鄭有叔詹、堵叔、師叔三良爲政,未可間也。”齊侯辭焉。子華由是得罪於鄭。

(傳7.4)冬,鄭伯使請盟于齊。

(傳7.5)閏月,惠王崩。襄王惡大叔帶之難,懼不立,不發喪,而告難于齊。

僖公(經8.1)八年

春,王正月,公會王人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許男、曹伯、陳世子款,盟于洮。鄭伯乞盟。

(經8.2)夏,狄伐晉。

(經8.3)秋,七月,禘于太廟,用致夫人。

(經8.4)冬,十有二月丁未,天王崩。

(傳8.1)八年,春,盟于洮,謀王室也。鄭伯乞盟,請服也。襄王定位而後發喪。

(傳8.2)晉里克帥師,梁由靡御,虢射爲右,以敗狄于采桑。梁由靡曰:“狄無恥,從之,必大克。”里克曰:“懼之而已,無速眾狄。”虢射曰:“期年,狄必至,示之弱矣。”夏,狄伐晉,報采桑之役也。復期月。

(傳8.3)秋,禘,而致哀姜焉,非禮也。凡夫人,不薨于寢,不殯于廟,不赴于同,不祔于姑,則弗致也。

(傳8.4)冬,王人來告喪,難故也,是以緩。

(傳8.5)宋公疾,太子茲父固請曰:“目夷長且仁,君其立之!”公命子魚。子魚辭曰:“能以國讓,仁孰大焉?臣不及也,且又不順。”遂走而退。

僖公(經9.1)九年

春,三月丁丑,宋公御說卒。

(經9.2)夏,公會宰周公、齊侯、宋子、衞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于葵丘。

(經9.3)秋,七月乙酉,伯姬卒。

(經9.4)九月戊辰,諸侯盟于葵丘。

(經9.5)甲子,晉侯佹諸卒。

(經9.6)冬,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。

(傳9.1)九年,春,宋桓公卒。未葬而襄公會諸侯,故曰子。凡在喪,王曰小童,公侯曰子。

(傳9.2)夏,會于葵丘,尋盟,且脩好,禮也。王使宰孔賜齊侯胙,曰:“天子有事于文、武,使孔賜伯舅胙。”齊侯將下拜。孔曰:“且有後命--天子使孔曰:‘以伯舅耋老,加勞,賜一級,無下拜!’對曰:“天威不違顏咫尺,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,無下拜?恐隕越于下,以遺天子羞。敢不下拜?”下拜,登受。

僖公(傳9.3)秋,齊侯盟諸侯于葵丘,曰:“凡我同盟之人,旣盟之後,言歸于好。”宰孔先歸,遇晉侯,曰:“可無會也。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,故北伐山戎,南伐楚,西爲此會也。東略之不知,西則否矣。其在亂乎!君務靖亂,無勤於行。”晉侯乃還。

(傳9.4)九月,晉獻公卒。里克、丕鄭欲納文公,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亂。初,獻公使荀息傅奚齊。公疾,召之曰:“以是藐諸孤,辱在大夫,其若之何?”稽首而對曰:“臣竭其股肱之力,加之以忠貞。其濟,君之靈也;不濟,則以死繼之。”公曰:“何謂忠貞?”對曰:“公家之利,知無不爲,忠也;送往事居,耦俱無猜,貞也。”及里克將殺奚齊,先告荀息曰:“三怨將作,秦、晉輔之,子將何如?”荀息曰:“將死之。”里克曰:“無益也。”荀叔曰:“吾與先君言矣,不可以貳。能欲復言而愛身乎?雖無益也,將焉辟之?且人之欲善,誰不如我?我欲無貳,而能謂人已乎?”

(傳9.4)冬,十月,里克殺奚齊于次。書曰“殺其君之子”,未葬也。荀息將死之,人曰:“不如立卓子而輔之。”荀息立公子卓以葬。十一月,里克殺公子卓于朝。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《詩》所謂‘白圭之玷,尚可磨也;斯言之玷,不可爲也。’荀息有焉。”

(傳9.5)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,及高梁而還,討晉亂也。令不及魯,故不書。

(傳9.6)晉卻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入,曰:“人實有國,我何愛焉?入而能民,土於何有?”從之。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。秦伯謂卻芮曰:“公子誰恃?”對曰:“臣聞:亡人無黨,有黨必有讎。夷吾弱不好弄,能鬭不過,長亦不改,不識其他。”公謂公孫枝曰:“夷吾其定乎?”對曰:“臣聞之:唯則定國。《詩》曰:‘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’,文王之謂也。又曰:‘不僭不賊,鮮不爲則’,無好無惡,不忌不克之謂也。今其言多忌克,難哉!”公曰:“忌則多怨,又焉能克?是吾利也。”

(傳9.7)宋襄公卽位,以公子目夷爲仁,使爲左師以聽政,於是宋治。故魚氏世爲左師。

僖公(經10.1)十年

春,王正月,公如齊。

(經10.2)狄滅溫,溫子奔衞。

(經10.3)晉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。

(經10.4)夏,齊侯、許男伐北戎。

(經10.5)晉殺其大夫里克。

(經10.6)秋,七月。

(經10.7)冬,大雨雪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狄滅溫,蘇子無信也。蘇子叛王卽狄,又不能於狄,狄人伐之,王不救,故滅。蘇子奔衞。

(傳10.2)夏,四月,周公忌父、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。晉侯殺里克以說。將殺里克,公使謂之曰:“微子,則不及此。雖然,子殺二君與一大夫,爲子君者,不亦難乎?”對曰:“不有廢也,君何以興?欲加之罪,其無辭乎?臣聞命矣。”伏劍而死。於是丕鄭聘于秦,且謝緩賂,故不及。

(傳10.3)晉侯改葬共太子。秋,狐突適下國,遇太子。太子使登,仆,而告之曰:“夷吾無禮,餘得請於帝矣,將以晉畀秦,秦將祀餘。”對曰:“臣聞之:‘神不歆非類,民不祀非族。’君祀無乃殄乎?且民何罪?失刑、乏祀,君其圖之!”君曰:“諾。吾將復請。七日,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。”許之,遂不見。及期而往,告之曰:“帝許我罰有罪矣,敝於韓。”

(傳10.3)丕鄭之如秦也,言於秦伯曰:“呂甥、郤稱、冀芮實爲不從,若重問以召之,臣出晉君,君納重耳,蔑不濟矣。”冬,秦伯使泠至報、問,且召三子。郤芮曰:“幣重而言甘,誘我也。”遂殺丕鄭、祁舉及七輿大夫:左行共華、右行賈華、叔堅、騅歂、纍虎、特宮、山祁,皆里、丕之黨也。丕豹奔秦,言於秦伯曰:“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,民弗與也。伐之,必出。”公曰:“失眾,焉能殺?違禍,誰能出君?”

僖公(經11.1)十有一年

春,晉殺其大夫丕鄭父。

(經11.2)夏,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陽穀。

(經11.3)秋,八月,大雩。

(經11.4)冬,楚人伐黃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晉侯使以丕鄭之亂來告。

(傳11.2)天王使召武公、內史過賜晉侯命,受玉惰。過歸,告王曰:“晉侯其無後乎!王賜之命,而惰於受瑞,先自棄也已,其何繼之有?禮,國之干也;敬,禮之輿也。不敬,則禮不行;禮不行,則上下昏,何以長世?”

(傳11.3)夏,揚、拒、泉、皋、伊、雒之戎同伐京師,入王城,焚東門,王子帶召之也。秦、晉伐戎以救周。秋,晉侯平戎于王。

(傳11.4)黃人不歸楚貢。冬,楚人伐黃。

僖公(經12.1)十有二年

春,王三月庚午,日有食之。

(經12.2)夏,楚人滅黃。

(經12.3)秋,七月。

(經12.4)冬,十有二月丁丑,陳侯杵臼卒。

僖公(傳12.1)十二年,春,諸侯城衞楚丘之郛,懼狄難也。

(傳12.2)黃人恃諸侯之睦于齊也,不共楚職,曰:“自郢及我九百里,焉能害我?”夏,楚滅黃。

(傳12.3)王以戎難故,討王子帶。秋,王子帶奔齊。

(傳12.4)冬,齊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,使隰朋平戎于晉。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。管仲辭曰:“臣,賤有司也。有天子之二守國、高在,若節春秋來承王命,何以禮焉?陪臣敢辭。”王曰:“舅氏!餘嘉乃勛!應乃懿德,謂督不忘。往踐乃職,無逆朕命!”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。君子曰:“管氏之世祀也宜哉!讓不忘其上。《詩》曰:‘愷悌君子,神所勞矣。’”

僖公(經13.1)十有三年

春,狄侵衞。

(經13.2)夏,四月,葬陳宣公。

(經13.3)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于鹹。

(經13.4)秋,九月,大雩。

(經13.5)冬,公子友如齊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,且言王子帶。事畢,不與王言。歸,復命曰:“未可。王怒未怠,其十年乎?不十年,王弗召也。”

(傳13.2)夏,會于鹹,淮夷病杞故,且謀王室也。

(傳13.3)秋,爲戎難故,諸侯戍周。齊仲孫湫致之。

(傳13.4)冬,晉薦饑,使乞糴于秦。秦伯謂子桑:“與諸乎?”對曰:“重施而報,君將何求?重施而不報,其民必攜;攜而討焉,無眾必敗。”謂百里:“與諸乎?”對曰:“天災流行,國家代有。救災恤鄰,道也。行道有福。”丕鄭之子豹在秦,請伐晉。秦伯曰:“其君是惡,其民何罪?”秦於是乎輸粟于晉,自雍及絳相繼,命之曰“泛舟之役”。

僖公(經14.1)十有四年

春,諸侯城緣陵。

(經14.2)夏,六月,季姬及鄫子遇于防。使鄫子來朝。

(經14.3)秋,八月辛卯,沙鹿崩。

(經14.4)狄侵鄭。(經14.5)冬,蔡侯肸卒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諸侯城緣陵而遷杞焉,不書其人,有闕也。

(傳14.2)鄫季姬來寧,公怒,止之,以鄫子之不朝也。夏,遇于防,而使來朝。

(傳14.3)秋,八月辛卯,沙鹿崩。晉卜偃曰:“期年將有大咎,幾亡國。”

(傳14.4)冬,秦饑,使乞糴于晉,晉人弗與。慶鄭曰:“背施,無親;幸災,不仁;貪愛,不祥;怒鄰,不義。四德皆失,何以守國?”虢射曰:“皮之不存,毛將安傅?”慶鄭曰:“棄信背鄰,患孰恤之?無信,患作;失援,必斃。是則然矣。”虢射曰:“無損於怨,而厚於寇,不如勿與。”慶鄭曰:“背施幸災,民所棄也。”近猶讎之,況怨敵乎?”弗聽。退曰:“君其悔是哉!”

僖公(經15.1)十有五年

春,王正月,公如齊。

(經15.2)楚人伐徐。

(經15.3)三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盟于牡丘,遂次于匡。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。

(經15.4)夏,五月,日有食之。

(經15.5)秋,七月,齊師、曹師伐厲。

(經15.6)八月,螽。

(經15.7)九月,公至自會。

(經15.8)季姬歸于鄫。

(經15.9)己卯晦,震夷伯之廟。

(經15.10)冬,宋人伐曹。

(經15.11)楚人敗徐于婁林。

(經15.12)十有一月壬戌,晉侯及秦伯戰于韓,獲晉侯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楚人伐徐,徐卽諸夏故也。三月,盟于牡丘,尋葵丘之盟,且救徐也。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,諸侯次于匡以待之。

(傳15.2)夏,五月,日有食之。不書朔與日,官失之也。

(傳15.3)秋,伐厲,以救徐也。

(傳15.4)晉侯之入也,秦穆姬屬賈君焉,且曰:“盡納群公子。”晉侯烝於賈君,又不納群公子,是以穆姬怨之。晉侯許賂中大夫,旣而皆背之。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,東盡虢略,南及華山,內及解梁城,旣而不與。晉饑,秦輸之粟;秦饑,晉閉之糴,故秦伯伐晉。卜徒父筮之,吉:“涉河,侯車敗。”詰之。對曰:“乃大吉也。三敗,必獲晉君。其卦遇蠱曰:‘千乘三去,三去之餘,獲其雄狐。’夫狐蠱,必其君也。蠱之貞,風也;其悔,山也。歲云秋矣,我落其實,而取其材,所以克也。實落材亡,不敗,何待?”

僖公(傳15.4)三敗及韓。晉侯謂慶鄭曰:“寇深矣,若之何?”對曰:“君實深之,可若何?”公曰:“不孫!”卜右,慶鄭吉,弗使。步揚御戎,家仆徒爲右。乘小駟,鄭入也。慶鄭曰:“古者大事,必乘其產。生其水土,而知其人心;安其教訓,而服習其道;唯所納之,無不如志。今乘異產,以從戎事,及懼而變,將與人易。亂氣狡憤,陰血周作,張脈僨興,外強中乾。進退不可,周旋不能,君必悔之。”弗聽。

(傳15.4)九月,晉侯逆秦師,使韓簡視師。復曰:“師少於我,鬭士倍我。”公曰:“何故?”對曰:“出因其資,入用其寵,饑食其粟,三施而無報,是以來也。今又擊之,我怠、秦奮,倍猶未也。”公曰:“一夫不可狃,況國乎?”遂使請戰,曰:“寡人不佞,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。君若不還,無所逃命。”秦伯使公孫枝對曰:“君之未入,寡人懼之;入而未定列,猶吾憂也。茍列定矣,敢不承命?”韓簡退曰:“吾幸而得囚。”

(傳15.4)壬戌,戰于韓原。晉戎馬還濘而止。公號慶鄭,慶鄭曰:“愎諫、違卜,固敗是求,又何逃焉?”遂去之。梁由靡御韓簡,虢射爲右,輅秦伯,將止之。鄭以救公誤之,遂失秦伯。秦獲晉侯以歸。晉大夫反首拔舍從之。秦伯使辭焉,曰:“二三子何其戚也!寡人之從君而西也,亦晉之妖夢是踐,豈敢以至?”晉大夫三拜稽首曰:“君履後土而戴皇天,皇天後土實聞君之言,群臣敢在下風。”穆姬聞晉侯將至,以太子罃、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。使以免服衰绖逆,且告曰:“上天降災,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,而以興戎。若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;夕以入,則朝以死。唯君裁之!”乃舍諸靈臺。

(傳15.4)大夫請以入。公曰:“獲晉侯以厚歸也;旣而喪歸,焉用之?大夫其何有焉?且晉人戚憂以重我,天地以要我。不圖晉憂,重其怒也;我食吾言,背天地也。重怒難任,背天不祥,必歸晉君。”公子縶曰:“不如殺之,無聚慝焉。”子桑曰:“歸之而質其太子,必得大成。晉未可滅,而殺其君,只以成惡。且史佚有言曰:‘無始禍,無怙亂,無重怒。’重怒難任,陵人不祥。”乃許晉平。

(傳15.4)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飴甥,且召之。子金教之言曰:“朝國人而以君命賞。且告之曰:‘孤雖歸,辱社稷矣,其卜貳圉也。’”眾皆哭,晉於是乎作爰田。呂甥曰:“君亡之不恤,而群臣是憂,惠之至也,將若君何?”眾曰:“何爲而可?”對曰:“征繕以輔孺子。諸侯聞之,喪君有君,群臣輯睦,甲兵益多。好我者勸,惡我者懼,庶有益乎!”眾說,晉於是乎作州兵。

(傳15.4)初,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,遇歸妹之睽。史蘇占之,曰:“不吉。其繇曰:‘士刲羊,亦無盲也;女承筐,亦無貺也。西鄰責言,不可償也。’歸妹之睽,猶無相也。震之離,亦離之震。爲雷爲火,爲嬴敗姬。車說其輹,火焚其旗,不利行師,敗于宗丘。歸妹睽孤,寇張之弧。侄其從姑,六年其逋,逃歸其國,而棄其家,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。”及惠公在秦,曰:“先君若從史蘇之占,吾不及此夫!”韓簡侍,曰:“龜,象也;筮,數也。物生而後有象,象而後有滋,滋而後有數。先君之敗德,及可數乎?史蘇是占,勿從何益?《詩》曰:‘下民之孽,匪降自天。僔沓背憎,職競由人。’”

(傳15.5)震夷伯之廟,罪之也,於是展氏有隱慝焉。

(傳15.6)冬,宋人伐曹,討舊怨也。

(傳15.7)楚敗徐于婁林,徐恃救也。

(傳15.8)十月,晉陰飴甥會秦伯,盟于王城。秦伯曰:“晉國和乎?”對曰:“不和。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,不憚征繕以立圉也,曰:‘必報讎,寧事戎狄。’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,不憚征繕以待秦命,曰:‘必報德,有死無二。’以此不和。”秦伯曰:“國謂君何?”對曰:“小人戚,謂之不免;君子恕,以爲必歸。小人曰:‘我毒秦,秦豈歸君?’君子曰:‘我知罪矣,秦必歸君。’貳而執之,服而舍之,德莫厚焉,刑莫威焉。服者懷德,貳者畏刑,此一役也,秦可以霸。納而不定,廢而不立,以德爲怨,秦不其然。”秦伯曰:“是吾心也。”改館晉侯,饋七牢焉。

僖公(傳15.8)蛾析謂慶鄭曰:“盍行乎?”對曰:“陷君於敗,敗而不死,又使失刑,非人臣也。臣而不臣,行將焉入?”十一月,晉侯歸。丁丑,殺慶鄭而後入。是歲,晉又饑,秦伯又餼之粟,曰:“吾怨其君,而矜其民。且吾聞唐叔之封也,箕子曰:‘其後必大。’晉其庸可冀乎?姑樹德焉,以待能者。”於是秦始征晉河東,置官司焉。

僖公(經16.1)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戊申朔,隕石于宋五。是月,六鹢退飛,過宋都。

(經16.2)三月壬申,公子季友卒。

(經16.3)夏,四月丙申,鄫季姬卒。

(經16.4)秋,七月甲子,公孫茲卒。

(經16.5)冬,十有二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、許男、邢侯、曹伯于淮。

(傳16.1)十六年,春,隕石于宋五,隕星也。六鹢退飛,過宋都,風也。周內史叔興聘于宋,宋襄公問焉,曰:“是何祥也?吉凶焉在?”對曰:“今茲魯多大喪,明年齊有亂,君將得諸侯而不終。”退而告人曰:“君失問。是陰陽之事,非吉凶所生也。吉凶由人。吾不敢逆君故也。”

(傳16.2)夏,齊伐厲,不克,救徐而還。

(傳16.3)秋,狄侵晉,取狐、廚、受鐸、涉汾及昆都,因晉敗也。

(傳16.4)王以戎難告于齊。齊徵諸侯而戍周。

(傳16.5)冬,十一月乙卯,鄭殺子華。

(傳16.6)十二月,會于淮,謀鄫,且東略也。城鄫,役人病,有夜登丘而呼曰:“齊有亂!”不果城而還。

僖公(經17.1)十有七年

春,齊人、徐人伐英氏。(經17.2)夏,滅項。

(經17.3)秋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。

(經17.4)九月,公至自會。

(經17.5)冬,十有二月乙亥,齊侯小白卒。

(傳17.1)十七年,春,齊人爲徐伐英氏,以報婁林之役也。

(傳17.2)夏,晉太子圉爲質於秦,秦歸河東而妻之。惠公之在梁也,梁伯妻之。梁嬴孕,過期。卜招父與其子卜之。其子曰:“將生一男一女。”招曰:“然。男爲人臣,女爲人妾。”故名男曰圉,女曰妾。及子圉西質,妾爲宦女焉。

(傳17.3)師滅項。淮之會,公有諸侯之事,未歸,而取項。齊人以爲討,而止公。

(傳17.4)秋,聲姜以公故,會齊侯于卞。九月,公至。書曰“至自會”,猶有諸侯之事焉,且諱之也。

(傳17.5)齊侯之夫人三,王姬、徐嬴、蔡姬皆無子。齊侯好內,多內寵,內嬖如夫人者六人:長衞姬,生武孟;少衞姬,生惠公;鄭姬,生孝公;葛嬴,生昭公;密姬,生懿公;宋華子,生公子雍。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,以爲太子。雍巫有寵於衞共姬,因寺人貂以薦羞於公,亦有寵。公許之立武孟。管仲卒,五公子皆求立。冬十月乙亥,齊桓公卒。易牙入,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,而立公子無虧。孝公奔宋。十二月乙亥,赴。辛巳,夜殯。

僖公(經18.1)十有八年

春,王正月,宋公、曹伯、衞人、邾人伐齊。

(經18.2)夏,師救齊。

(經18.3)五月戊寅,宋師及齊師戰于甗。齊師敗績。

(經18.4)狄救齊。

(經18.5)秋,八月丁亥,葬齊桓公。

(經18.6)冬,邢人、狄人伐衞。

(傳18.1)十八年,春,宋襄公以諸侯伐齊。三月,齊人殺無虧。

(傳18.2)鄭伯始朝于楚。楚子賜之金,旣而悔之,與之盟曰:“無以鑄兵!”故以鑄三鍾。

(傳18.3)齊人將立孝公,不勝四公子之徒,遂與宋人戰。夏,五月,宋敗齊師于甗,立孝公而還。秋,八月,葬齊桓公。

(傳18.4)冬,邢人、狄人伐衞,圍菟圃。衞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,曰:“茍能治之,毀請從焉。”眾不可,而後師于訾婁。狄師還。

(傳18.5)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,命曰新里,秦取之。

僖公(經19.1)十有九年

春,王三月,宋人執滕子嬰齊。

(經19.2)夏,六月,宋公、曹人、邾人盟于曹南。

(經19.3)鄫子會盟于邾。己酉,邾人執鄫子,用之。

(經19.4)秋,宋人圍曹。

(經19.5)衞人伐邢。

(經19.6)冬,會陳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鄭人,盟于齊。

(經19.7)梁亡。

僖公(傳19.1)十九年,春,遂城而居之。

(傳19.2)宋人執滕宣公。

(傳19.3)夏,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,欲以屬東夷。司馬子魚曰:“古者六畜不相爲用,小事不用大牲,而況敢用人乎?祭祀以爲人也。民,神之主也。用人,其誰饗之?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,義士猶曰薄德,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,又用諸淫昏之鬼,將以求霸,不亦難乎?得死爲幸。”

(傳19.4)秋,衞人伐邢,以報菟圃之役。於是衞大旱,卜有事於山川,不吉。甯莊子曰:“昔周饑,克殷而年豐。今邢方無道,諸侯無伯,天其或者欲使衞討邢乎?”從之。師興而雨。

(傳19.5)宋人圍曹,討不服也。子魚言於宋公曰:“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,軍三旬而不降。退脩教而復伐之,因壘而降。《詩》曰:‘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’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,而以伐人,若之何?盍姑內省德乎,無闕而後動。”

(傳19.6)陳穆公請脩好於諸侯,以無忘齊桓之德。冬,盟于齊,脩桓公之好也。

(傳19.7)梁亡,不書其主,自取之也。初,梁伯好土功,亟城而弗處。民罷而弗堪,則曰:“某寇將至,乃溝公宮。”曰:“秦將襲我。”民懼而潰,秦遂取梁。

僖公(經20.1)二十年

春,新作南門。

(經20.2)夏,郜子來朝。

(經20.3)五月乙巳,西宮災。

(經20.4)鄭人入滑。

(經20.5)秋,齊人、狄人盟于邢。

(經20.6)冬,楚人伐隨。

(傳20.1)二十年春,新作南門。書不時也。凡啟塞,從時。

(傳20.2)滑人叛鄭,而服於衞。夏,鄭公子士、泄堵寇帥師入滑。

(傳20.3)秋,齊、狄盟于邢,爲邢謀衞難也。於是衞方病邢。

(傳20.4)隨以漢東諸侯叛楚。冬,楚國斗穀於菟帥師伐隨,取成而還。君子曰:“隨之見伐,不量力也。量力而動,其過鮮矣。善敗由己,而由人乎哉?《詩》曰:‘豈不夙夜,謂行多露。’”

(傳20.5)宋襄公欲合諸侯。臧文仲聞之曰:“以欲從人,則可;以人從欲,鮮濟。”

僖公(經21.1)二十有一年

春,狄侵衞。

(經21.2)宋人、齊人、楚人盟于鹿上。

(經21.3)夏,大旱。

(經21.4)秋,宋公、楚子、陳侯、蔡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于盂。執宋公以伐宋。

(經21.5)冬,公伐邾。

(經21.6)楚人使宜申來獻捷。

(經21.7)十有二月癸醜,公會諸侯盟于薄,釋宋公。

(傳21.1)二十一年,春,宋人爲鹿上之盟,以求諸侯於楚。楚人許之。公子目夷曰:“小國爭盟,禍也。宋其亡乎!幸而後敗。”

(傳21.2)夏,大旱。公欲焚巫、尫。臧文仲曰:“非旱備也。脩城郭、貶食、省用、務穡、勸分,此其務也。巫、尫何爲?天欲殺之,則如勿生;若能爲旱,焚之滋甚。”公從之。是歲也,饑而不害。

(傳21.3)秋,諸侯會宋公于盂。子魚曰:“禍其在此乎!君欲已甚,其何以堪之?”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。冬,會于薄以釋之。子魚曰:“禍猶未也,未足以懲君。”

(傳21.4)任、宿、須句、顓臾,風姓也,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,以服事諸夏。邾人滅須句。須句子來奔,因成風也。成風爲之言於公曰:“崇明祀,保小寡,周禮也;蠻夷猾夏,周禍也。若封須句,是崇皞、濟而脩祀紓禍也。”

僖公(經22.1)二十有二年

春,公伐邾,取須句。

(經22.2)夏,宋公、衞侯、許男、滕子伐鄭。

(經22.3)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戰于升陘。

(經22.4)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戰于泓,宋師敗績。

(傳22.1)二十二年,春,伐邾,取須句,反其君焉,禮也。

(傳22.2)三月,鄭伯如楚。

(傳22.3)夏,宋公伐鄭。子魚曰:“所謂禍在此矣。”

(傳22.4)初,平王之東遷也,辛有適伊川,見被髪而祭於野者,曰:“不及百年,此其戎乎!其禮先亡矣。”秋,秦、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。

(傳22.5)晉太子圉爲質於秦,將逃歸,謂嬴氏曰:“與子歸乎?”對曰:“子,晉太子,而辱於秦。子之欲歸,不亦宜乎?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,以固子也。從子而歸,棄君命也。不敢從,亦不敢言。”遂逃歸。

(傳22.6)富辰言於王曰:“請召大叔。《詩》曰:‘協比其鄰,婚姻孔云。’吾兄弟之不協,焉能怨諸侯之不睦?”王說。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師,王召之也。

(傳22.7)邾人以須句故出師。公卑邾,不設備而禦之。臧文仲曰:“國無小,不可易也。無備,雖眾,不可恃也。《詩》曰:‘戰戰兢兢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。’又曰:‘敬之敬之!天惟顯思,命不易哉!’先王之明德,猶無不難也,無不懼也,況我小國乎!君其無謂邾小,蜂蠆有毒,而況國乎!”弗聽。八月丁未,公及邾師戰于升陘,我師敗績。邾人獲公胄,縣諸魚門。

(傳22.8)楚人伐宋以救鄭。宋公將戰,大司馬固諫曰:“天之棄商久矣,君將興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聽。冬,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戰于泓。宋人旣成列,楚人未旣濟。司馬曰:“彼眾我寡,及其未旣濟也,請擊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旣濟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旣陳而後擊之,宋師敗績。公傷股。門官殲焉。

(傳22.8)國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傷,不禽二毛。古之爲軍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雖亡國之餘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魚曰:“君未知戰,勍敵之人,隘而不列,天贊我也;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猶有懼焉。且今之勍者,皆吾敵也。雖及胡耇,獲則取之,何有於二毛?明恥、教戰,求殺敵也。傷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愛重傷,則如勿傷;愛其二毛,則如服焉。三軍以利用也,金鼓以聲氣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聲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

(傳22.9)丙子晨,鄭文夫人羋氏、姜氏勞楚子於柯澤。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。君子曰:“非禮也。婦人送迎不出門,見兄弟不逾閾,戎事不邇女器。”丁丑,楚子入享于鄭,九獻,庭實旅百,加籩豆六品。享畢,夜出,文羋送于軍。取鄭二姬以歸。叔詹曰:“楚王其不沒乎!爲禮卒於無別。無別不可謂禮。將何以沒?”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。

僖公(經23.1)二十有三年

春,齊侯伐宋,圍緡。

(經23.2)夏,五月庚寅,宋公茲父卒。

(經23.3)秋,楚人伐陳。

(經23.4)冬,十有一月,杞子卒。

(傳23.1)二十三年,春,齊侯伐宋,圍緡,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。

(傳23.2)夏,五月,宋襄公卒,傷於泓故也。

(傳23.3)秋,楚成得臣帥師伐陳,討其貳於宋也。遂取焦、夷,城頓而還。子文以爲之功,使爲令尹。叔伯曰:“子若國何?”對曰:“吾以靖國也。夫有大功而無貴仕,其人能靖者與有幾?”

(傳23.4)九月,晉惠公卒。懷公立,命無從亡人,期,期而不至,無赦。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,弗召。冬,懷公執狐突,曰:“子來則免。”對曰:“子之能仕,父教之忠,古之制也。策名、委質,貳乃辟也。今臣之子,名在重耳,有年數矣。若又召之,教之貳也。父教子貳,何以事君?刑之不濫,君之明也,臣之愿也。淫刑以逞,誰則無罪?臣聞命矣。”乃殺之。卜偃稱疾不出,曰:“周書有之:‘乃大明服。’己則不明,而殺人以逞,不亦難乎?民不見德,而唯戮是聞,其何後之有?”

(傳23.5)十一月,杞成公卒。書曰“子”,杞夷也。不書名,未同盟也。凡諸侯同盟,死則赴以名,禮也。赴以名,則亦書之,不然則否,辟不敏也。

(傳23.6)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,晉人伐諸蒲城。蒲城人欲戰,重耳不可,曰:“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,於是乎得人。有人而校,罪莫大焉。吾其奔也。”遂奔狄。從者狐偃、趙衰、顛頡、魏武子、司空季子。狄人伐廧咎如,獲其二女叔隗、季隗,納諸公子。公子取季隗,生伯儵、叔劉,以叔隗妻趙衰,生盾。將適齊,謂季隗曰:“待我二十五年,不來而後嫁。”對曰:“我二十五年矣,又如是而嫁,則就木焉。請待子。”處狄十二年而行。

僖公(傳23.6)過衞,衞文公不禮焉。出於五鹿,乞食於野人,野人與之塊。公子怒,欲鞭之。子犯曰:“天賜也。”稽首受而載之。及齊,齊桓公妻之,有馬二十乘。公子安之。從者以爲不可。將行,謀於桑下。蠶妾在其上,以告姜氏。姜氏殺之,而謂公子曰:“子有四方之志,其聞之者,吾殺之矣。”公子曰:“無之。”姜曰:“行也!懷與安,實敗名。”公子不可。姜與子犯謀,醉而遣之。醒,以戈逐子犯。

(傳23.6)及曹,曹共公聞其駢脅,欲觀其裸。浴,薄而觀之。僖負羈之妻曰:“吾觀晉公子之從者,皆足以相國。若以相,夫子必反其國。反其國,必得志於諸侯。得志於諸侯,而誅無禮,曹其首也。子盍蚤自貳焉!”乃饋盤飧、飧璧焉。公子受飧反璧。及宋,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。

(傳23.6)及鄭,鄭文公亦不禮焉。叔詹諫曰:“臣聞天之所啟,人弗及也。晉公子有三焉,天其或者將建諸,君其禮焉!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。晉公子,姬出也,而至于今,一也。離外之患,而天不靖晉國,殆將啟之,二也。有三士,足以上人,而從之,三也。晉、鄭同儕,其過子弟固將禮焉,況天之所啟乎!”弗聽。

(傳23.6)及楚,楚子饗之曰:“公子若反晉國,則何以報不穀?”對曰:“子、女、玉、帛,則君有之;羽、毛、齒、革,則君地生焉。其波及晉國者,君之餘也;其何以報君?”曰:“雖然,何以報我?”對曰:“若以君之靈,得反晉國。晉、楚治兵,遇於中原,其辟君三舍。若不獲命,其左執鞭、弭,右屬櫜、鞬,以與君周旋。”子玉請殺之。楚子曰:“晉公子廣而儉,文而有禮。其從者肅而寬,忠而能力。晉侯無親,外內惡之。吾聞姬姓唐叔之後,其後衰者也,其將由晉公子乎!天將興之,誰能廢之?違天必有大咎。”乃送諸秦。

(傳23.6)秦伯納女五人,懷嬴與焉。奉匜沃盥,旣而揮之。怒,曰:“秦、晉,匹也,何以卑我?”公子懼,降服而囚。他日,公享之。子犯曰:“吾不如衰之文也,請使衰從。”公子賦《河水》。公賦《六月》。趙衰曰:“重耳拜賜!”公子降,拜,稽首,公降一級而辭焉。衰曰:“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,重耳敢不拜?”

僖公(經24.1)二十有四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24.2)夏,狄伐鄭。(經24.3)秋,七月。

(經24.4)冬,天王出居于鄭。

(經24.5)晉侯夷吾卒。

(傳24.1)二十四年,春,王正月,秦伯納之。不書,不告入也。及河,子犯以璧授公子,曰:“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,臣之罪甚多矣,臣猶知之,而況君乎?請由此亡。”公子曰:“所不與舅氏同心者,有如白水!”投其璧于河。濟河,圍令狐,入桑泉,取臼衰。二月甲午,晉師軍于廬柳。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。師退,軍于郇。辛丑,狐偃及秦、晉之大夫盟于郇。壬寅,公子入于晉師。丙午,入于曲沃。丁未,朝于武宮。戊申,使殺懷公于高梁。不書,亦不告也。

僖公(傳24.1)呂郤畏偪,將焚公宮而弒晉侯。寺人披請見。公使讓之,且辭焉,曰:“蒲城之役,君命一宿,女卽至。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,女爲惠公來求殺餘,命女三宿,女中宿至。雖有君命,何其速也?夫袪猶在。女其行乎!”對曰:“臣謂君之入也,其知之矣。若猶未也,又將及難。君命無二,古之制也。除君之惡,唯力是視。蒲人、狄人,餘何有焉?今君卽位,其無蒲、狄乎!齊桓公置射鉤,而使管仲相。君若易之,何辱命焉?行者甚眾,豈唯刑臣?”公見之,以難告。三月,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。己丑晦,公宮火。瑕甥、郤芮不獲公,乃如河上,秦伯誘而殺之。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。秦伯送衞於晉三千人,實紀綱之仆。

(傳24.1)初,晉侯之豎頭須,守藏者也。其出也,竊藏以逃,盡用以求納之。及入,求見。公辭焉以沐。謂仆人曰:“沐則心覆,心覆則圖反,宜吾不得見也。居者爲社稷之守,行者爲羈紲之仆,其亦可也,何必罪居者?國君而讎匹夫,懼者甚眾矣。”仆人以告,公遽見之。狄人歸季隗于晉,而請其二子。文公妻趙衰,生原同、屏括、樓嬰。趙姬請逆盾與其母,子餘辭。姬曰:“得寵而忘舊,何以使人?必逆之!”固請,許之。來,以盾爲才,固請于公,以爲嫡子,而使其三子下之;以叔隗爲內子,而己下之。

(傳24.1)晉侯賞從亡者,介之推不言祿,祿亦弗及。推曰:“獻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懷無親,外內棄之。天未絕晉,必將有主。主晉祀者,非君而誰?天實置之,而二三子以爲己力,不亦誣乎?竊人之財,猶謂之盜,況貪天之功以爲己力乎?下義其罪,上賞其奸;上下相蒙,難與處矣。”其母曰:“盍亦求之?以死,誰懟?”對曰:“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。且出怨言,不食其食。”其母曰:“亦使知之,若何?”對曰:“言,身之文也。身將隱,焉用文之?是求顯也。”其母曰:“能如是乎?與女偕隱。”遂隱而死。晉侯求之不獲。以上綿爲之田,曰:“以志吾過,且旌善人。”

(傳24.2)鄭之入滑也,滑人聽命。師還,又卽衞。鄭公子士、泄堵俞彌帥師伐滑。王使伯服、遊孫伯如鄭請滑。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,又怨襄王之與衞滑也。故不聽王命,而執二子。王怒,將以狄伐鄭。富辰諫曰:“不可。臣聞之:大上以德撫民,其次親親,以相及也。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,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。管、蔡、郕、霍、魯、衞、毛、聃、郜、雍、曹、滕、畢、原、酆、郇,文之昭也。邘、晉、應、韓,武之穆也。凡、蔣、邢、茅、胙、祭,周公之胤也。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,故糾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詩,曰:‘常棣之華,鄂不韡韡。凡今之人,莫如兄弟。’其四章曰:‘兄弟鬩于墻,外禦其侮。’如是,則兄弟雖有小忿,不廢懿親。

(傳24.2)“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,其若之何?庸勛、親親、昵近、尊賢,德之大者也。卽聾、從昧、與頑、用嚚,奸之大者也。棄德崇奸,禍之大者也。鄭有平、惠之勛,又有厲、宣之親,棄嬖寵而用三良,於諸姬爲近,四德具矣。耳不聽五聲之和爲聾,目不別五色之章爲昧,心不則德義之經爲頑,口不道忠信之言爲嚚。狄皆則之,四奸具矣。周之有懿德也,猶曰‘莫如兄弟’,故封建之。其懷柔天下也,猶懼有外侮;捍禦侮者,莫如親親,故以親屏周。召穆公亦云。今周德旣衰,於是乎又渝周、召,以從諸奸,無乃不可乎?民未忘禍,王又興之,其若文、武何?”王弗聽,使頹叔、桃子出狄師。

僖公(傳24.2)夏,狄伐鄭,取櫟。王德狄人,將以其女爲後。富辰諫曰:“不可。臣聞之曰:‘報者倦矣,施者未厭。’狄固貪惏,王又啟之。女德無極,婦怨無終,狄必爲患。”王又弗聽。初,甘昭公有寵於惠後,惠後將立之,未及而卒。昭公奔齊,王復之,又通於隗氏。王替隗氏。頹叔、桃子曰:“我實使狄,狄其怨我。”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。王御士將禦之,王曰:“先後其謂我何?寧使諸侯圖之。”王遂出,及坎欿,國人納之。秋,頹叔、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,大敗周師,獲周公忌父、原伯、毛伯、富辰。王出適鄭,處于泛。大叔以隗氏居于溫。

(傳24.3)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,好聚鷸冠。鄭伯聞而惡之,使盜誘之。八月,盜殺之于陳、宋之間。君子曰:“服之不衷,身之災也。《詩》曰:‘彼己之子,不稱其服。’子臧之服,不稱也夫!《詩》曰:‘自詒伊戚’,其子臧之謂矣。夏書曰:‘地平天成’,稱也。”

(傳24.4)宋及楚平,宋成公如楚。還,入於鄭。鄭伯將享之,問禮於皇武子。對曰:“宋,先代之後也,於周爲客,天子有事,膰焉;有喪,拜焉。豐厚可也。”鄭伯從之,享宋公,有加,禮也。

(傳24.5)冬,王使來告難,曰:“不穀不德,得罪于母弟之寵子帶,鄙在鄭地泛,敢告叔父。”臧文仲對曰:“天子蒙塵于外,敢不奔問官守?”王使簡師父告于晉,使左鄢父告于秦。天子無出,書曰“天王出居于鄭”,辟母弟之難也。天子凶服、降名,禮也。

(傳24.6)鄭伯與孔將鉏、石甲父、侯宣多省視官具于泛,而後聽其私政,禮也。

(傳24.7)衞人將伐邢,禮至曰:“不得其守,國不可得也。我請昆弟仕焉。”乃往,得仕。

僖公(經25.1)二十有五年

春,王正月丙午,衞侯毀滅邢。

(經25.2)夏,四月癸酉,衞侯毀卒。

(經25.3)宋蕩伯姬來逆婦。

(經25.4)宋殺其大夫。

(經25.5)秋,楚人圍陳,納頓子于頓。

(經25.6)葬衞文公。

(經25.7)冬,十有二月癸亥,公會衞子、莒慶,盟于洮。

(傳25.1)二十五年,春,衞人伐邢,二禮從國子巡城,掖以赴外,殺之。正月丙午,衞侯毀滅邢。同姓也,故名。禮至爲銘曰:“餘掖殺國子,莫餘敢止。”

(傳25.2)秦伯師于河上,將納王。狐偃言於晉侯曰:“求諸侯莫如勤王。諸侯信之,且大義也。繼文之業,而信宣於諸侯,今爲可矣。”使卜偃卜之,曰:“吉。遇黃帝戰于阪泉之兆。”公曰:“吾不堪也。”對曰:“周禮未改,今之王,古之帝也。”公曰:“筮之!”筮之,遇大有之睽,曰:“吉。遇‘公用享于天子’之卦。戰克而王饗,吉孰大焉?且是卦也,天爲澤以當日,天子降心以逆公,不亦可乎?大有去睽而復,亦其所也。” (傳25.2)晉侯辭秦師而下。三月甲辰,次于陽樊,右師圍溫,左師逆王。夏四月丁巳,王入于王城。取大叔于溫,殺之于隰城。戊午,晉侯朝王。王饗醴,命之宥。請隧,弗許,曰:“王章也。未有代德,而有二王,亦叔父之所惡也。”與之陽樊、溫、原、欑茅之田。晉於是始啟南陽。陽樊不服,圍之。倉葛呼曰:“德以柔中國,刑以威四夷,宜吾不敢服也。此誰非王之親姻,其俘之也?”乃出其民。

(傳25.3)秋,秦、晉伐鄀。楚鬭克、屈禦寇以申、息之師戍商密。秦人過析,隈入而系輿人,以圍商密,昏而傅焉。宵坎血加書,偽與子儀、子邊盟者。商密人懼,曰:“秦取析矣!戍人反矣!”乃降秦師。秦師囚申公子儀、息公子邊以歸。楚令尹子玉追秦師,弗及。遂圍陳,納頓子于頓。

(傳25.4)冬,晉侯圍原,命三日之糧。原不降,命去之。諜出,曰:“原將降矣。”軍史曰:“請待之。”公曰:“信,國之寶也,民之所庇也。得原失信,何以庇之?所亡滋多。”退一舍而原降。遷原伯貫于冀。趙衰爲原大夫,狐溱爲溫大夫。

(傳25.5)衞人平莒于我,十二月,盟于洮,脩衞文公之好,且及莒平也。

(傳25.6)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,對曰:“昔趙衰以壺飧從徑,餒而弗食。”故使處原。

僖公(經26.1)二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,己未,公會莒子、衞甯速,盟于向。

(經26.2)齊人侵我西鄙,公追齊師,至酅,弗及。

(經26.3)夏,齊人伐我北鄙。

(經26.4)衞人伐齊。(經26.5)公子遂如楚乞師。

(經26.6)秋,楚人滅夔,以夔子歸。

(經26.7)冬,楚人伐宋,圍緡。公以楚師伐齊,取穀。

(經26.8)公至自伐齊。

(傳26.1)二十六年,春,王正月,公會莒茲丕公、甯莊子,盟于向,尋洮之盟也。

(傳26.2)齊師侵我西鄙,討是二盟也。

(傳26.3)夏,齊孝公伐我北鄙,衞人伐齊,洮之盟故也。公使展喜犒師,使受命于展禽。齊侯未入竟,展喜從之,曰:“寡君聞君親舉玉趾,將辱於敝邑,使下臣犒執事。”齊侯曰:“魯人恐乎?”對曰:“小人恐矣,君子則否。”齊侯曰:“室如縣罄,野無青草,何恃而不恐?”對曰:“恃先王之命。昔周公、大公股肱周室,夾輔成王。成王勞之,而賜之盟,曰:‘世世子孫無相害也!’載在盟府,大師職之。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,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,昭舊職也。及君卽位,諸侯之望曰:‘其率桓之功!’我敝邑用不敢保聚,曰:‘豈其嗣世九年,而棄命廢職?其若先君何?君必不然。’恃此以不恐。”齊侯乃還。

(傳26.4)東門襄仲、臧文仲如楚乞師。臧孫見子玉而道之伐齊、宋,以其不臣也。

(傳26.5)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,楚人讓之。對曰:“我先王熊摯有疾,鬼神弗赦,而自竄于夔吾是以失楚,又何祀焉?”秋,楚成得臣斗宜申帥師滅夔,以夔子歸。

(傳26.6)宋以其善於晉侯也,叛楚卽晉。冬,楚令尹子玉、司馬子西帥師伐宋,圍緡。公以楚師伐齊,取穀。凡師,能左右之曰以。寘桓公子雍於穀,易牙奉之以爲魯援。楚申公叔侯戍之。桓公之子七人,爲七大夫於楚。 僖公(經27.1)二十有七年

春,杞子來朝。

(經27.2)夏,六月庚寅,齊侯昭卒。

(經27.3)秋,八月乙未,葬齊孝公。

(經27.4)乙巳,公子遂帥師入杞。

(經27.5)冬,楚人、陳侯、蔡侯、鄭伯、許男圍宋。

(經27.6)十有二月甲戌,公會諸侯,盟于宋。

(傳27.1)二十七年,春,杞桓公來朝。用夷禮,故曰“子”。公卑杞,杞不共也。

(傳27.2)夏,齊孝公卒。有齊怨,不廢喪紀,禮也。

(傳27.3)秋,入杞,責無禮也。

(傳27.4)楚子將圍宋,使子文治兵於睽,終朝而畢,不戮一人。子玉復治兵於蔿,終日而畢,鞭七人,貫三人耳。國老皆賀子文。子文飲之酒。蔿賈尚幼,後至不賀子文問之。對曰:“不知所賀。子之傳政於子玉,曰:‘以靖國也。’靖諸內而敗諸外,所獲幾何?子玉之敗,子之舉也。舉以敗國,將何賀焉?子玉剛而無禮,不可以治民,過三百乘,其不能以入矣。茍入而賀,何後之有?”

(傳27.4)冬,楚子及諸侯圍宋。宋公孫固如晉告急。先軫曰:“報施救患,取威定霸,於是乎在矣。”狐偃曰:“楚始得曹,而新昏於衞,若伐曹、衞,楚必救之,則齊、宋免矣。”於是乎搜于被廬,作三軍,謀元帥。趙衰曰:“郤穀可。臣亟聞其言矣,說《禮》、《樂》而敦《詩》、《書》。《詩》、《書》,義之府也;《禮》、《樂》,德之則也;德、義,利之本也。夏書曰:‘賦納以言,明試以功,車服以庸。’君其試之!”乃使郤穀將中軍,郤溱佐之。使狐偃將上軍,讓於狐毛而佐之。命趙衰爲卿,讓於欒枝、先軫。使欒枝將下軍,先軫佐之。荀林父御戎,魏犨爲右。

(傳27.4)晉侯始入而教其民,二年,欲用之。子犯曰:“民未知義,未安其居。”於出乎出定襄王,入務利民,民懷生矣。將用之。子犯曰:“民未知信,未宣其用。”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。民易資者,不求豐焉,明徵其辭。公曰:“可矣乎?”子犯曰:“民未知禮,未生其共。”於是乎大搜以示之禮,作執秩以正其官。民聽不惑,而後用之。出穀戍,釋宋圍,一戰而霸,文之教也。

僖公(經28.1)二十有八年

春,晉侯侵曹,晉侯伐衞。

(經28.2)公子買戍衞,不卒戍,刺之。

(經28.3)楚人救衞。

(經28.4)三月丙午,晉侯入曹,執曹伯。畀宋人。

(經28.5)夏,四月己巳,晉侯、齊師、宋師、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,楚師敗績。

(經28.6)楚殺其大夫得臣。

(經28.7)衞侯出奔楚。

(經28.8)五月癸醜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鄭伯、衞子、莒子,盟於踐土。

(經28.9)陳侯如會。

(經28.10)公朝于王所。

(經28.11)六月,衞侯鄭自楚復歸于衞。衞元咺出奔晉。

(經28.12)陳侯款卒。

(經28.13)秋,杞伯姬來。

(經28.14)公子遂如齊。

(經28.15)冬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鄭伯、陳子、莒子、邾子、秦人于溫。

(經28.16)天王狩于河陽。

(經28.17)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
(經28.18)晉人執衞侯,歸之于京師。衞元咺自晉復歸于衞。

(經28.19)諸侯遂圍許。

(經28.20)曹伯襄復歸于曹,遂會諸侯圍許。

(傳28.1)二十八年,春,晉侯將伐曹,假道于衞。衞人弗許。還自南河濟,侵曹、伐衞。正月戊申,取五鹿。二月,晉郤穀卒。原軫將中軍,胥臣佐下軍,上德也。晉侯、齊侯盟于斂盂。衞侯請盟,晉人弗許。衞侯欲與楚,國人不欲,故出其君,以說于晉。衞侯出居于襄牛。

(傳28.2)公子買戍衞,楚人救衞,不克。公懼於晉,殺子叢以說焉。謂楚人曰:“不卒戍也。”

(傳28.3)晉侯圍曹,門焉,多死。曹人尸諸城上,晉侯患之。聽輿人之謀曰:“稱舍於墓。”師遷焉。曹人凶懼,爲其所得者,棺而出之。因其凶也而攻之。三月丙午,入曹,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,而乘軒者三百人也,且曰獻狀。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,報施也。魏犨、顛頡怒,曰:“勞之不圖,報於何有?”爇僖負羈氏。魏犨傷於胸。公欲殺之,而愛其材。使問,且視之。病,將殺之。魏犨束胸見使者,曰:“以君之靈,不有寧也!”距躍三百,曲踴三百。乃舍之。殺顛頡以徇于師,立舟之僑以爲戎右。

(傳28.3)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。公曰:“宋人告急,舍之則絕,告楚不許。我欲戰矣,齊、秦未可,若之何?”先軫曰:“使宋舍我而賂齊、秦,藉之告楚。我執曹君,而分曹、衞之田以賜宋人。楚愛曹、衞,必不許也。喜賂、怒頑,能無戰乎?”公說,執曹伯,分曹、衞之田以畀宋人。

(傳28.3)楚子入居于申,使申叔去穀,使子玉去宋,曰:“無從晉師!晉侯在外十九年矣,而果得晉國。險阻艱難,備嘗之矣;民之情偽,盡知之矣。天假之年,而除其害,天之所置,其可廢乎?軍志曰:‘允當則歸。’又曰:‘知難而退。’又曰:‘有德不可敵。’此三志者,晉之謂矣。”子玉使伯棼請戰,曰:“非敢必有功也,愿以間執讒慝之口。”王怒,少與之師,唯西廣、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。

(傳28.3)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:“請復衞侯而封曹,臣亦釋宋之圍。”子犯曰:“子玉無禮哉!君取一,臣取二,不可失矣。”先軫曰:“子與之!定人之謂禮,楚一言而定三國,我一言而亡之。我則無禮,何以戰乎?不許楚言,是棄宋也;救而棄之,謂諸侯何?楚有三施,我有三怨,怨讎已多,將何以戰?不如私許復曹、衞以攜之,執宛春以怒楚,旣戰而後圖之。”公說。乃拘宛春於衞,且私許復曹、衞,曹、衞告絕於楚。

(傳28.3)子玉怒,從晉師。晉師退。軍吏曰:“以君辟臣,辱也;且楚師老矣,何故退?”子犯曰:“師直爲壯,曲爲老,豈在久乎?微楚之惠不及此,退三舍辟之,所以報也。背惠食言,以亢其讎,我曲楚直,其眾素飽,不可謂老。我退而楚還,我將何求?若其不還,君退臣犯,曲在彼矣。”退三舍。楚眾欲止,子玉不可。

僖公(傳28.3)夏,四月戊辰,晉侯、宋公、齊國歸父、崔夭、秦小子憖次于城濮。楚師背酅而舍,晉侯患之。聽輿人之誦曰:“原田每每,舍其舊而新是謀。”公疑焉。子犯曰:“戰也!戰而捷,必得諸侯。若其不捷,表里山河,必無害也。”公曰:“若楚惠何?”欒貞子曰:“漢陽諸姬,楚實盡之。思小惠而忘大恥,不如戰也。”晉侯夢與楚子搏,楚子伏己而盬其腦,是以懼。子犯曰:“吉。我得天,楚伏其罪,吾且柔之矣。” (傳28.3)子玉使斗勃請戰,曰:“請與君之士戲,君馮軾而觀之,得臣與寓目焉。”晉侯使欒枝對曰:“寡君聞命矣。楚君之惠,未之敢忘,是以在此。爲大夫退,其敢當君乎?旣不獲命矣,敢煩大夫,謂二三子:‘戒爾車乘,敬爾君事,詰朝將見。’”晉車七百乘,韅、靷、鞅、靽。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,曰:“少長有禮,其可用也。”遂伐其木,以益其兵。己巳,晉師陳于莘北,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、蔡。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,曰:“今日必無晉矣。”子西將左,子上將右。胥臣蒙馬以虎皮,先犯陳、蔡。陳、蔡奔,楚右師潰。狐毛設二旆而退之。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,楚師馳之,原軫、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。狐毛、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,楚左師潰。楚師敗績。子玉收其卒而止,故不敗。

(傳28.3)晉師三日館、穀,及癸酉而還。甲午,至于衡雍,作王宮于踐土。鄉役之三月,鄭伯如楚致其師。爲楚師旣敗而懼,使子人九行成于晉。晉欒枝入盟鄭伯。五月丙午,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。丁未,獻楚俘于王:駟介百乘,徒兵千。鄭伯傅王,用平禮也。己酉,王享醴,命晉侯宥。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爲侯伯,賜之大輅之服、戎輅之服,彤弓一、彤矢百,玈弓矢千,秬鬯一卣,虎賁三百人,曰:“王謂叔父:敬服王命,以綏四國,糾逖王慝。”晉侯三辭,從命,曰:“重耳敢再拜稽首,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。”受策以出。出入三覲。

(傳28.3)衞侯聞楚師敗,懼,出奔楚,遂適陳,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。癸亥,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,要言曰:“皆獎王室,無相害也!有渝此盟,明神殛之,俾隊其師,無克祚國,及而玄孫,無有老幼。”君子謂是盟也信,謂晉於是役也,能以德攻。

(傳28.4)初,楚子玉自爲瓊弁、玉纓,未之服也。先戰,夢河神謂己曰:“畀餘!餘賜女孟諸之麋。”弗致也。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,弗聽。榮季曰:“死而利國,猶或爲之,況瓊玉乎?是糞土也。而可以濟師,將何愛焉?”弗聽。出,告二子曰:“非神敗令尹,令尹其不勤民,實自敗也。”旣敗,王使謂之曰:“大夫若入,其若申、息之老何?”子西、孫伯曰:“得臣將死,二臣止之曰:‘君其將以爲戮。’”及連穀而死。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,曰:“莫餘毒也已。蔿呂臣實爲令尹,奉己而已,不在民矣。”

(傳28.5)或訴元咺於衞侯曰:“立叔武矣。”其子角從公,公使殺之。咺不廢命,奉夷叔以入守。六月,晉人復衞侯。甯武子與衞人盟于宛濮曰:“天禍衞國,君臣不協,以及此憂也。今天誘其衷,使皆降心以相從也。不有居者,誰守社稷?不有行者,誰捍牧圉?不協之故,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。自今日以往,旣盟之後,行者無保其力,居者無懼其罪。有渝此盟,以相及也。明神先君,是糾是殛。”國人聞此盟也,而後不貳。衞侯先期入,甯子先,長牂守門,以爲使也,與之乘而入。公子歂犬、華仲前驅,叔孫將沐,聞君至,喜,捉發走出,前驅射而殺之。公知其無罪也,枕之股而哭之。歂犬走出,公使殺之。元咺出奔晉。

(傳28.6)城濮之戰,晉中軍風于澤,亡大旆之左旃。祁瞞奸命,司馬殺之,以徇于諸侯,使茅茷代之。師還。壬午,濟河。舟之僑先歸,士會攝右。秋,七月丙申,振旅,愷以入于晉,獻俘、授馘,飲至、大賞,徵會討貳。殺舟之僑以徇于國,民於是大服。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,三罪而民服。《詩》云:“惠此中國,以綏四方”,不失賞、刑之謂也。

僖公(傳28.7)冬,會于溫,討不服也。

(傳28.8)衞侯與元咺訟,甯武子爲輔,鍼莊子爲坐,士榮爲大士。衞侯不勝。殺士榮,刖鍼莊子,謂甯俞忠而免之。執衞侯,歸之于京師,寘諸深室。甯子職納橐饘焉。元咺歸于衞,立公子瑕。

(傳28.9)是會也,晉侯召王,以諸侯見,且使王狩。仲尼曰:“以臣召君,不可以訓。故書曰‘天王狩于河陽’,言非其地也,且明德也。” (傳28.10)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
(傳28.11)丁丑,諸侯圍許。

(傳28.12)晉侯有疾,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,使曰以曹爲解:“齊桓公爲會而封異姓,今君爲會而滅同姓。曹叔振鐸,文之昭也,先君唐叔,武之穆也。且合諸侯而滅兄弟,非禮也;與衞偕命,而不與偕復,非信也;同罪異罰,非刑也。禮以行義,信以守禮,刑以正邪。舍此三者,君將若之何?”公說,復曹伯,遂會諸侯于許。晉侯作三行以禦狄。荀林父將中行,屠擊將右行,先蔑將左行。

僖公(經29.1)二十有九年 春,介葛盧來。

(經29.2)公至自圍許。

(經29.3)夏,六月,會王人、晉人、宋人、齊人、陳人、蔡人、秦人,盟于翟泉。

(經29.4)秋,大雨雹。

(經29.5)冬,介葛盧來。

(傳29.1)二十九年,春,介葛盧來朝,舍于昌衍之上。公在會,饋之芻、米,禮也。

(傳29.2)夏,公會王子虎、晉狐偃、宋公孫固、齊國歸父、陳轅濤涂、秦小子憖,盟于翟泉,尋踐土之盟,且謀伐鄭也。卿不書,罪之也。在禮,卿不會公侯,會伯子男可也。

(傳29.3)秋,大雨雹,爲災也。

(傳29.4)冬,介葛盧來,以未見公故,復來朝。禮之,加燕好。介葛盧聞牛鳴,曰:“是生三犧,皆用之矣。其音云。”問之而信。

僖公(經30.1)三十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30.2)夏,狄侵齊。

(經30.3)秋,衞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。衞侯鄭歸于衞。

(經30.4)晉人、秦人圍鄭。

(經30.5)介人侵蕭。

(經30.6)冬,天王使宰周公來聘。

(經30.7)公子遂如京師,遂如晉。

(傳30.1)三十年春,晉人侵鄭,以觀其可攻與否。狄間晉之有鄭虞也。夏,狄侵齊。

(傳30.2)晉侯使醫衍酖衞侯。甯俞貨醫,使薄其酖,不死。公爲之請,納玉於王與晉侯,皆十,王許之。秋,乃釋衞侯。衞侯使賂周歂、冶廑曰:“茍能納我,吾使爾爲卿。”周、冶殺元咺及子適、子儀。公入,祀先君,周、冶旣服,將命,周歂先入,及門,遇疾而死。冶廑辭卿。

(傳30.3)九月甲午,晉侯、秦伯圍鄭,以其無禮於晉,且貳於楚也。晉軍函陵,秦軍泛南。佚之狐言於鄭伯曰:“國危矣,若使燭之武見秦君,師必退。”公從之。辭曰:“臣之壯也,猶不如人;今老矣,無能爲也已。”公曰:“吾不能早用子,今急而求子,是寡人之過也。然鄭亡,子亦有不利焉。”許之。夜,縋而出。見秦伯曰:“秦、晉圍鄭,鄭旣知亡矣。若亡鄭而有益於君,敢以煩執事。越國以鄙遠,君知其難也,焉用亡鄭以陪鄰?鄰之厚,君之薄也。若舍鄭以爲東道主,行李之往來,共其乏困,君亦無所害,且君嘗爲晉君賜矣,許君焦、瑕,朝濟而夕設版焉,君之所知也。夫晉,何厭之有?旣東封鄭,又欲肆其西封。不闕秦,焉取之?闕秦以利晉,唯君圖之。”秦伯說,與鄭人盟,使杞子、逢孫、揚孫戍之,乃還。子犯請擊之。公曰:“不可。微夫人之力不及此。因人之力而敝之,不仁;失其所與,不知;以亂易整,不武。吾其還也。”亦去之。初,鄭公子蘭出奔晉,從於晉侯伐鄭,請無與圍鄭。許之,使待命于東。鄭石甲父、侯宣多逆以爲太子,以求成于晉,晉人許之。

僖公(傳30.4)冬,王使周公閱來聘,饗有昌歜、白黑、形鹽。辭曰:“國君,文足昭也,武可畏也,則有備物之饗,以象其德;薦五味,羞嘉穀,鹽虎形,以獻其功。吾何以堪之?”

(傳30.5)東門襄仲將聘于周,遂初聘于晉。

僖公(經31.1)三十有一年

春,取濟西田。

(經31.2)公子遂如晉。

(經31.3)夏,四月,四卜郊,不從,乃免牲。猶三望。

(經31.4)秋,七月。

(經31.5)冬,杞伯姬來求婦。

(經31.6)狄圍衞。十有二月,衞遷于帝丘。

(傳31.1)三十一年,春,取濟西田,分曹地也。使臧文仲往,宿於重館。重館人告曰:“晉新得諸侯,必親其共。不速行,將無及也。”從之。分曹地,自洮以南,東傅于濟,盡曹地也。

(傳31.2)襄仲如晉,拜曹田也。

(傳31.3)夏,四月,四卜郊,不從,乃免牲,非禮也。猶三望,亦非禮也。禮不卜常祀,而卜其牲、日。牛卜日曰牲。牲成而卜郊,上怠慢也。望,郊之細也,不郊,亦無望可也。

(傳31.4)秋,晉搜于清原,作五軍以禦狄。趙衰爲卿。

(傳31.5)冬,狄圍衞,衞遷于帝丘,卜曰三百年。衞成公夢康叔曰:“相奪予享。”公命祀相。甯武子不可,曰:“鬼神非其族類,不歆其祀。杞、鄫何事?相之不享於此久矣,非衞之罪也,不可以間成王、周公之命祀,請改祀命。”

(傳31.6)鄭泄駕惡公子瑕,鄭伯亦惡之,故公子瑕出奔楚。

僖公(經32.1)三十有二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32.2)夏,四月己丑,鄭伯捷卒。

(經32.3)衞人侵狄。秋,衞人及狄盟。

(經32.4)冬,十有二月己卯,晉侯重耳卒。

(傳32.1)三十二年,春,楚斗章請平于晉,晉陽處父報之,晉、楚始通。

(傳32.2)夏,狄有亂,衞人侵狄,狄請平焉。秋,衞人及狄盟。

(傳32.3)冬,晉文公卒。庚辰,將殯于曲沃。出絳,柩有聲如牛。卜偃使大夫拜,曰:“君命大事:將有西師過軼我,擊之,必大捷焉。”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:“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,若潛師以來,國可得也。”穆公訪諸蹇叔。蹇叔曰:“勞師以襲遠,非所聞也。師勞力竭,遠主備之,無乃不可乎?師之所爲,鄭必知之,勤而無所,必有悖心。且行千里,其誰不知?”公辭焉。召孟明、西乞、白乙,使出師於東門之外。蹇叔哭之曰:“孟子!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!”公使謂之曰:“爾何知!中壽,爾墓之木拱矣。”蹇叔之子與師,哭而送之曰:“晉人禦師必於殽,殽有二陵焉。其南陵,夏後皋之墓也;其北陵,文王之所辟風雨也。必死是間,餘收爾骨焉!”秦師遂東。

僖公(經33.1)三十有三年

春,王二月,秦人入滑。

(經33.2)齊侯使國歸父來聘。

(經33.3)夏,四月辛巳,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。

(經33.4)癸巳,葬晉文公。

(經33.5)狄侵齊。

(經33.6)公伐邾,取訾婁。

(經33.7)秋,公子遂帥師伐邾。

(經33.8)晉人敗狄于箕。

(經33.9)冬,十月,公如齊。

(經33.10)十有二月,公至自齊。

(經33.11)乙巳,公薨于小寢。

(經33.1二)隕霜不殺草。李、梅實。

(經33.1三)晉人、陳人、鄭人伐許。

(傳33.1)三十三年,春,秦師過周北門,左右免胄而下,超乘者三百乘。王孫滿尚幼,觀之,言於王曰:“秦師輕而無禮,必敗。輕則寡謀,無禮則脫。入險而脫,又不能謀,能無敗乎?”及滑,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,遇之,以乘韋先,牛十二犒師,曰:“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,敢犒從者。不腆敝邑,爲從者之淹,居則具一日之積,行則備一夕之衞。”且使遽告于鄭。鄭穆公使視客館,則束載、厲兵、秣馬矣。使皇武子辭焉,曰:“吾子淹久於敝邑,唯是脯資、餼牽竭矣,爲吾子之將行也,鄭之有原圃,猶秦之有具囿也,吾子取其麋鹿,以閑敝邑,若何?”杞子奔齊,逢孫、揚孫奔宋。孟明曰:“鄭有備矣,不可冀也。攻之不克,圍之不繼,吾其還也。”滅滑而還。

僖公(傳33.2)齊國莊子來聘,自郊勞至于贈賄,禮成而加之以敏。臧文仲言於公曰:“國子爲政,齊猶有禮,君其朝焉!臣聞之:服於有禮,社稷之衞也。”

(傳33.3)晉原軫曰:“秦違蹇叔,而以貪勤民,天奉我也。奉不可失,敵不可縱。縱敵,患生;違天,不祥。必伐秦師!”欒枝曰:“未報秦施,而伐其師,其爲死君乎?”先軫曰:“秦不哀吾喪,而伐吾同姓,秦則無禮,何施之爲?吾聞之:‘一日縱敵,數世之患也。’謀及子孫,可謂死君乎?”遂發命,遽興姜戎。子墨衰绖,梁弘御戎,萊駒爲右。

(傳33.3)夏,四月辛巳,敗秦師于殽,獲百里孟明視、西乙術、白乙丙以歸。遂墨以葬文公,晉於是始墨。文嬴請三帥,曰:“彼實構吾二君,寡君若得而食之,不厭,君何辱討焉?使歸就戮于秦,以逞寡君之志,若何?”公許之。先軫朝,問秦囚。公曰:“夫人請之,吾舍之矣。”先軫怒曰:“武夫力而拘諸原,婦人暫而免諸國,墮軍實而長寇讎,亡無日矣!”不顧而唾。公使陽處父追之,及諸河,則在舟中矣。釋左驂,以公命贈孟明。孟明稽首曰:“君之惠,不以纍臣釁鼓,使歸就戮于秦,寡君之以爲戮,死且不朽。若從君惠而免之,三年將拜君賜。”秦伯素服郊次,鄉師而哭曰:“孤違蹇叔,以辱二三子,孤之罪也。不替孟明,孤之過也,大夫何罪?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。”

(傳33.4)狄侵齊,因晉喪也。

(傳33.5)公伐邾,取眥婁,以報升陘之役。邾人不設備。秋,襄仲復伐邾。

(傳33.6)狄伐晉,及箕。八月戊子,晉侯敗狄于箕。郤缺獲白狄子。先軫曰:“匹夫逞志於君,而無討,敢不自討乎?”免胄入狄師,死焉。狄人歸其元,面如生。

(傳33.6)初,臼季使,過冀,見冀缺耨,其妻馌之,敬,相待如賓。與之歸,言諸文公曰:“敬,德之聚也。能敬必有德。德以治民,君請用之!臣聞之:出門如賓,承事如祭,仁之則也。”公曰:“其父有罪,可乎?”對曰:“舜之罪也殛鯀,其舉也興禹。管敬仲,桓之賊也,實相以濟。《康誥》曰:‘父不慈,子不祗,兄不友,弟不共,不相及也。’《詩》曰:‘采葑采菲,無以下體。’君取節焉可也。”文公以爲下軍大夫。反自箕,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將中軍,以再命命先茅之縣賞胥臣,曰:“舉郤缺,子之功也。”以一命命郤缺爲卿,復與之冀,亦未有軍行。

(傳33.7)冬,公如齊朝,且弔有狄師也。反,薨于小寢,卽安也。

(傳33.8)晉、陳、鄭伐許,討其貳於楚也。

(傳33.9)楚令尹子上侵陳、蔡。陳、蔡成,遂伐鄭,將納公子瑕。門于桔柣之門,瑕覆于周氏之汪,外仆髡屯禽之以獻。文夫人斂而葬之鄶城之下。

(傳33.10)晉陽處父侵蔡,楚子上救之,與晉師夾汦而軍。陽子患之,使謂子上曰:“吾聞之:‘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。’子若欲戰,則吾退舍,子濟而陳,遲速唯命。不然,紓我。老師費財,亦無益也。”乃駕以待。子上欲涉,大孫伯曰:“不可。晉人無信,半涉而薄我,悔敗何及?不如紓之。”乃退舍。陽子宣言曰:“楚師遁矣。”遂歸。楚師亦歸。太子商臣譖子上曰:“受晉賂而辟之,楚之恥也。罪莫大焉。”王殺子上。

(傳33.11)葬僖公,緩作主,非禮也。凡君薨,卒哭而祔,祔而作主,特祀於主,烝、嘗、禘於廟。

 

文公
文公(經1.1)元年

文公《文公》(經1.1)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卽位。

(經1.2)二月癸亥,日有食之。

(經1.3)天王使叔服來會葬。

(經1.4)夏,四月丁巳,葬我君僖公。

(經1.5)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。

(經1.6)晉侯伐衞。

(經1.7)叔孫得臣如京師。

(經1.8)衞人伐晉。

(經1.9)秋,公孫敖會晉侯于戚。

(經1.10)冬,十月丁未,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。

(經1.11)公孫敖如齊。

(傳1.1)元年,春,王使內史叔服來會葬。公孫敖聞其能相人也,見其二子焉。叔服曰:“穀也食子,難也收子。穀也豐下,必有後於魯國。”

(傳1.2)於是閏三月,非禮也。先王之正時也,履端於始,舉正於中,歸餘於終。履端於始,序則不愆;舉正於中,民則不惑;歸餘於終,事則不悖。

(傳1.3)夏,四月丁巳,葬僖公。 (傳1.4)王使毛伯衞來賜公命。叔孫得臣如周拜。

(傳1.5)晉文公之季年,諸侯朝晉,衞成公不朝,使孔達侵鄭,伐綿、訾及匡。晉襄公旣祥,使告于諸侯而伐衞,及南陽。先且居曰:“效尤,禍也。請君朝王,臣從師。”晉侯朝王于溫。先且居、胥臣伐衞。五月辛酉朔,晉師圍戚。六月戊戌,取之,獲孫昭子。衞人使告于陳。陳共公曰:“更伐之,我辭之。”衞孔達帥師伐晉。君子以爲古。古者,越國而謀。

(傳1.6)秋,晉侯疆戚田,故公孫敖會之。

(傳1.7)初,楚子將以商臣爲太子,訪諸令尹子上。子上曰:“君之齒未也,而又多愛,黜乃亂也。楚國之舉,恒在少者。且是人也,蜂目而豺聲,忍人也,不可立也。”弗聽。旣,又欲立王子職,而黜太子商臣。商臣聞之而未察,告其師潘崇曰:“若之何而察之?”潘崇曰:“享江羋而勿敬也。”從之。江羋怒曰:“呼!役夫!宜君王之欲殺女而立職也。”告潘崇曰:“信矣。”潘崇曰:“能事諸乎?”曰:“不能。”“能行乎?”曰:“不能。”“能行大事乎?”曰:“能。”冬,十月,以宮甲圍成王。王請食熊蹯而死。弗聽。丁未,王縊。謚之曰“靈”,不瞑;曰“成”,乃瞑。穆王立,以其爲太子之室與潘崇,使爲大師,且掌環列之尹。

(傳1.8)穆伯如齊,始聘焉,禮也。凡君卽位,卿出并聘,踐脩舊好,要結外援,好事鄰國,以衞社稷,忠、信、卑讓之道也。忠,德之正也;信,德之固也;卑讓,德之基也。

(傳1.9)殽之役,晉人旣歸秦師,秦大夫及左右皆言於秦伯曰:“是敗也,孟明之罪也,必殺之。”秦伯曰:“是孤之罪也。周芮良夫之詩曰:‘大風有隧,貪人敗類。聽言則對,誦言如醉。匪用其良,覆俾我悖。’是貪故也,孤之謂矣。孤實貪以禍夫子,夫子何罪?”復使爲政。

文公(經2.1)二年

春,王二月甲子,晉侯及秦師戰于彭衙,秦師敗績。

(經2.2)丁丑,作僖公主。

(經2.3)三月乙巳,及晉處父盟。

(經2.4)夏,六月,公孫敖會宋公、陳侯、鄭伯、晉士縠盟于垂隴。

(經2.5)自十有二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

(經2.6)八月丁卯,大事于太廟,躋僖公。

(經2.7)冬,晉人、宋人、陳人、鄭人伐秦。

(經2.8)公子遂如齊納幣。

(傳2.1)二年,春,秦孟明視帥師伐晉,以報殽之役。二月,晉侯禦之,先且居將中軍,趙衰佐之。王官無地御戎,狐鞫居爲右。甲子,及秦師戰于彭衙,秦師敗績。晉人謂秦“拜賜之師”。戰于殽也,晉梁弘御戎,萊駒爲右。戰之明日,晉襄公縛秦囚,使萊駒以戈斬之。囚呼,萊駒失戈,狼瞫取戈以斬囚,禽之以從公乘。遂以爲右。箕之役,先軫黜之,而立續簡伯。狼瞫怒。其友曰:“盍死之?”瞫曰:“吾未獲死所。”其友曰:“吾與女爲難。”瞫曰:“周志有之:‘勇則害上,不登於明堂。’死而不義,非勇也。共用之謂勇。吾以勇求右,無勇而黜,亦其所也。謂上不我知,黜而宜,乃知我矣。子姑待之。”及彭衙,旣陳,以其屬馳秦師,死焉。晉師從之,大敗秦師。

(傳2.1)君子謂狼瞫於是乎君子。《詩》曰:“君子如怒,亂庶遄沮。”又曰:“王赫斯怒,爰整其旅。”怒不作亂,而以從師,可謂君子矣。秦伯猶用孟明。孟明增脩國政,重施於民。趙成子言於諸大夫曰:“秦師又至,將必辟之。懼而增德,不可當也。《詩》曰:‘毋念爾祖,聿脩厥德。’孟明念之矣。念德不怠,其可敵乎?”

文公(傳2.2)丁丑,作僖公主。書不時也。

(傳2.3)晉人以公不朝來討,公如晉。夏,四月己巳,晉人使陽處父盟公以恥之。書曰“及晉處父盟”,以厭之也。適晉不書,諱之也。

(傳2.4)公未至,六月,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,晉討衞故也。書“士縠”,堪其事也。陳侯爲衞請成于晉,執孔達以說。

(傳2.5)秋,八月丁卯,大事於太廟,躋僖公,逆祀也。於是夏父弗忌爲宗伯,尊僖公,且明見曰:“吾見新鬼大,故鬼小。先大後小,順也。躋聖賢,明也。明、順,禮也。”君子以爲失禮。禮無不順。祀,國之大事也,而逆之,可謂禮乎?子雖齊聖,不先父食久矣。故禹不先鯀,湯不先契,文、武不先不窋。宋祖帝乙,鄭祖厲王,猶上祖也。是以魯頌曰:“春秋匪解,享祀不忒,皇皇后帝,皇祖后稷。”君子曰:“禮,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。”《詩》曰:“問我諸姑,遂及伯姊。”君子曰:“禮,謂其姊親而先姑也。”仲尼曰:“臧文仲其不仁者三,不知者三。下展禽,廢六關,妾織蒲,三不仁也。作虛器,縱逆祀,祀爰居,三不知也。”

(傳2.6)冬,晉先且居、宋公子成、陳轅選、鄭公子歸生伐秦,取汪及彭衙而還,以報彭衙之役。卿不書,爲穆公故,尊秦也,謂之崇德。

(傳2.7)襄仲如齊納幣,禮也。凡君卽位,好舅甥,脩婚姻,娶元妃以奉粢盛,孝也。孝,禮之始也。

文公(經3.1)三年

春,王正月,叔孫得臣會晉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衞人、鄭人伐沈。沈潰。

(經3.2)夏,五月,王子虎卒。

(經3.3)秦人伐晉。

(經3.4)秋,楚人圍江。(經3.5)雨螽于宋。

(經3.6)冬,公如晉。十有二月己巳,公及晉侯盟。

(經3.7)晉陽處父帥師伐楚以救江。

(傳3.1)三年,春,莊叔會諸侯之師伐沈,以其服於楚也。沈潰。凡民逃其上曰潰,在上曰逃。

(傳3.2)衞侯如陳,拜晉成也。

(傳3.3)夏,四月乙亥,王叔文公卒,來赴,弔如同盟,禮也。

(傳3.4)秦伯伐晉,濟河焚舟,取王官及郊,晉人不出。遂自茅津濟,封殽尸而還。遂霸西戎,用孟明也。君子是以知秦穆之爲君也,舉人之周也,與人之壹也;孟明之臣也,其不解也,能懼思也;子桑之忠也,其知人也,能舉善也。《詩》曰:“于以采蘩?于沼、于沚。于以用之?公侯之事”,秦穆有焉。“夙夜匪解,以事一人’,孟明有焉。“詒厥孫謀,以燕翼子”,子桑有焉。

(傳3.5)秋,雨螽于宋,隊而死也。

(傳3.6)楚師圍江,晉先仆伐楚以救江。冬,晉以江故告於周,王叔桓公、晉陽處父伐楚以救江,門于方城,遇息公子朱而還。

(傳3.7)晉人懼其無禮於公也,請改盟。公如晉,及晉侯盟。晉侯饗公,賦《菁菁者莪》。莊叔以公降拜,曰:“小國受命於大國,敢不愼儀?君貺之以大禮,何樂如之?抑小國之樂,大國之惠也。”晉侯降,辭。登,成拜。公賦《嘉樂》。

文公(經4.1)四年

春,公至自晉。 (經4.2)夏,逆婦姜于齊。

(經4.3)狄侵齊。

(經4.4)秋,楚人滅江。

(經4.5)晉侯伐秦。

(經4.6)衞侯使甯俞來聘。

(經4.7)冬,十有一月壬寅,夫人風氏薨。

(傳4.1)四年,春,晉人歸孔達于衞,以爲衞之良也,故免之。

(傳4.2)夏,衞侯如晉拜。

(傳4.3)曹伯如晉會正。

(傳4.4)逆婦姜于齊,卿不行,非禮也。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魯也,曰:“貴聘而賤逆之,君而卑之,立而廢之,棄信而壞其主,在國必亂,在家必亡。不允宜哉!《詩》曰:‘畏天之威,于時保之’,敬主之謂也。”

(傳4.5)秋,晉侯伐秦,圍邧、新城,以報王官之役。

(傳4.6)楚人滅江,秦伯爲之降服,出次,不舉,過數。大夫諫。公曰:“同盟滅,雖不能救,敢不矜乎?吾自懼也。”君子曰:“《詩》云:‘惟彼二國,其政不獲;惟此四國,爰究爰度’,其秦穆之謂矣。”

(傳4.7)衞甯武子來聘,公與之宴,爲賦《湛露》及《彤弓》。不辭,又不答賦。使行人私焉。對曰:“臣以爲肄業及之也。昔諸侯朝正於王,王宴樂之,於是乎賦《湛露》,則天子當陽,諸侯用命也。諸侯敵王所愾,而獻其功,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、彤矢百、玈弓矢千,以覺報宴。今陪臣來繼舊好,君辱貺之,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?”

文公(傳4.8)冬,成風薨。

文公(經5.1)五年

春,王正月,王使榮叔歸含,且賵。

(經5.2)三月辛亥,葬我小君成風。

(經5.3)王使召伯來會葬。

(經5.4)夏,公孫敖如晉。

(經5.5)秦人入鄀。

(經5.6)秋,楚人滅六。

(經5.7)冬,十月甲申,許男業卒。

(傳5.1)五年,春,王使榮叔來含且賵,召昭公來會葬,禮也。

(傳5.2)初,鄀叛楚卽秦,又貳於楚。夏,秦人入鄀。

(傳5.3)六人叛楚卽東夷。秋,楚成大心、仲歸帥師滅六。

(傳5.4)冬,楚公子燮滅蓼。臧文仲聞六與蓼滅,曰:“皋陶、庭堅不祀忽諸。德之不建,民之無援,哀哉!”

(傳5.5)晉陽處父聘于衞,反過甯,甯嬴從之,及溫而還,其妻問之,嬴曰:“以剛。商書曰:‘沈漸剛克,高明柔克。’夫子壹之,其不沒乎!天爲剛德,猶不干時,況在人乎?且華而不實,怨之所聚也。犯而聚怨,不可以定身。餘懼不獲其利而離其難,是以去之。”晉趙成子、欒貞子、霍伯、臼季皆卒。

文公(經6.1)六年

春,葬許僖公。

(經6.2)夏,季孫行父如陳。

(經6.3)秋,季孫行父如晉。

(經6.4)八月乙亥,晉侯驩卒。

(經6.5)冬,十月,公子遂如晉。

(經6.6)葬晉襄公。

(經6.7)晉殺其大夫陽處父。

(經6.8)晉狐射姑出奔狄。

(經6.9)閏月不告月,猶朝于廟。

(傳6.1)六年,春,晉搜于夷,舍二軍。使狐射姑將中軍,趙盾佐之。陽處父至自溫,改搜于董,易中軍。陽子,成季之屬也,故黨於趙氏,且謂趙盾能,曰:“使能,國之利也。”是以上之。宣子於是乎始爲國政,制事典,正法罪,辟獄刑,董逋逃,由質要,治舊洿,本秩禮,續常職,出滯淹。旣成,以授太傅陽子與大師賈佗,使行諸晉國,以爲常法。 (傳6.2)臧文仲以陳、衞之睦也,欲求好於陳。夏,季文子聘于陳,且娶焉。

(傳6.3)秦伯任好卒,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、仲行、鍼虎爲殉,皆秦之良也。國人哀之,爲之賦《黃鳥》。君子曰:“秦穆之不爲盟主也宜哉!死而棄民。先王違世,猶詒之法,而況奪之善人乎?《詩》云:‘人之云亡,邦國殄瘁。’無善人之謂。若之何奪之”?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,是以并建聖哲,樹之風聲,分之采物,著之話言,爲之律度,陳之藝極,引之表儀,予之法制,告之訓典,教之防利,委之常秩,道之禮則,使毋失其土宜,眾隸賴之,而後卽命。聖王同之。今縱無法以遺後嗣,而又收其良以死,難以在上矣。”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也。

(傳6.4)秋,季文子將聘於晉,使求遭喪之禮以行。其人曰:“將焉用之?”文子曰:“備豫不虞,古之善教也。求而無之,實難。過求,何害?”

(傳6.5)八月乙亥,晉襄公卒。靈公少,晉人以難故,欲立長君。趙孟曰:“立公子雍。好善而長,先君愛之,且近於秦。秦,舊好也。置善則固,事長則順,立愛則孝,結舊則安。爲難故,故欲立長君。有此四德者,難必抒矣。”賈季曰:“不如立公子樂。辰嬴嬖於二君,立其子,民必安之。”趙孟曰:“辰嬴賤,班在九人,其子何震之有?且爲二君嬖,淫也。爲先君子,不能求大,而出在小國,辟也。母淫子辟,無威;陳小而遠,無援,將何安焉?杜祁以君故,讓偪姞而上之;以狄故,讓季隗而己次之,故班在四。先君是以愛其子,而仕諸秦,爲亞卿焉。秦大而近,足以爲援;母義子愛,足以威民。立之,不亦可乎?”使先蔑、士會如秦逆公子雍。賈季亦使召公子樂于陳,趙孟使殺諸郫。

(傳6.6)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,而知其無援於晉也,九月,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。書曰“晉殺其大夫”,侵官也。

(傳6.7)冬,十月,襄仲如晉葬襄公。

(傳6.8)十一月丙寅,晉殺續簡伯。賈季奔狄。宣子使臾駢送其帑。夷之搜,賈季戮臾駢,臾駢之人欲盡殺賈氏以報焉。臾駢曰:“不可。吾聞前志有之曰:‘敵惠敵怨,不在後嗣,忠之道也。’夫子禮於賈季,我以其寵報私怨,無乃不可乎?介人之寵,非勇也。損怨益仇,非知也。以私害公,非忠也。釋此三者,何以事夫子?”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,親帥捍之,送致諸竟。

文公(傳6.9)閏月不告朔,非禮也。閏以正時,時以作事,事以厚生,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。不告閏朔,棄時政也,何以爲民?

文公(經7.1)七年

春,公伐邾。

(經7.2)三月甲戌,取須句。(經7.3)遂城郚。

(經7.4)夏,四月,宋公王臣卒。

(經7.5)宋人殺其大夫。

(經7.6)戊子,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。晉先蔑奔秦。

(經7.7)狄侵我西鄙。

(經7.8)秋,八月,公會諸侯、晉大夫,盟于扈。

(經7.9)冬,徐伐莒。

(經7.10)公孫敖如莒蒞盟。

(傳7.1)七年,春,公伐邾,間晉難也。

(傳7.2)三月甲戌,取須句,寘文公子焉,非禮也

(傳7.3)夏,四月,宋成公卒。於是公子成爲右師,公孫友爲左師,樂豫爲司馬,鱗矔爲司徒,公子蕩爲司城,華御事爲司寇。昭公將去群公子,樂豫曰:“不可。公族,公室之枝葉也,若去之,則本根無所庇蔭矣。葛藟猶能庇其本根,故君子以爲比,況國君乎?此諺所謂‘庇焉而縱尋斧焉’者也。必不可。君其圖之!親之以德,皆股肱也,誰敢攜貳?若之何去之?”不聽。穆、襄之族率國人以攻公,殺公孫固、公孫鄭于公宮。六卿和公室,樂豫舍司馬以讓公子卬。昭公卽位而葬。書曰“宋人殺其大夫”,不稱名,眾也,且言非其罪也。

(傳7.4)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晉,曰:“文公之入也無衞,故有呂、郤之難。”乃多與之徒衞。穆嬴日抱太子以啼于朝,曰:“先君何罪?其嗣亦何罪?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,將焉寘此?”出朝,則抱以適趙氏,頓首於宣子曰:“先君奉此子也而屬諸子曰:‘此子也才,吾受子之賜;不才,吾唯子之怨。’今君雖終,言猶在耳,而棄之,若何?”宣子與諸大夫皆患穆嬴,且畏偪,乃背先蔑而立靈公,以禦秦師。箕鄭居守。趙盾將中軍,先克佐之;荀林父佐上軍;先蔑將下軍,先都佐之。步招御戎,戎津爲右。及堇陰。宣子曰:“我若受秦,秦則賓也;不受,寇也。旣不受矣,而復緩師,秦將生心。先人有奪人之心,軍之善謀也。逐寇如追逃,軍之善政也。”訓卒,利兵,秣馬,蓐食,潛師夜起。戊子,敗秦師于令狐,至于刳首。

(傳7.4)己丑,先蔑奔秦,士會從之。先蔑之使也,荀林父止之,曰:“夫人、太子猶在,而外求君,此必不行。子以疾辭,若何?不然,將及。攝卿以往,可也,何必子?同官爲寮,吾嘗同寮,敢不盡心乎?”弗聽。爲賦《板》之三章,又弗聽。及亡,荀伯盡送其帑及其器用財賄於秦,曰:“爲同寮故也。”士會在秦三年,不見士伯。其人曰:“能亡人於國,不能見於此,焉用之?”士季曰:“吾與之同罪,非義之也,將何見焉?”及歸,遂不見。

(傳7.5)狄侵我西鄙,公使告于晉。趙宣子使因賈季問酆舒,且讓之。酆舒問於賈季曰:“趙衰、趙盾孰賢?”對曰:“趙衰,冬日之日也;趙盾,夏日之日也。”

(傳7.6)秋,八月,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陳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晉趙盾,盟于扈,晉侯立故也。公後至,故不書所會。凡會諸侯,不書所會,後也。後至,不書其國,辟不敏也。

(傳7.7)穆伯娶于莒,曰戴己,生文伯;其娣聲己生惠叔。戴己卒,又聘于莒,莒人以聲己辭,則爲襄仲聘焉。冬,徐伐莒,莒人來請盟,穆伯如莒蒞盟,且爲仲逆。及鄢陵,登城見之,美,自爲娶之。仲請攻之,公將許之。叔仲惠伯諫曰:“臣聞之:‘兵作於內爲亂,於外爲寇;寇猶及人,亂自及也。’今臣作亂而君不禁,以啟寇讎,若之何?”公止之。惠伯成之,使仲舍之,公孫敖反之,復爲兄弟如初。從之。

(傳7.8)晉郤缺言於趙宣子曰:“日衞不睦,故取其地。今已睦矣,可以歸之。叛而不討,何以示威?服而不柔,何以示懷?非威非懷,何以示德?無德,何以主盟?子爲正卿,以主諸侯,而不務德,將若之何?夏書曰:‘戒之用休,董之用威,勸之以九歌,勿使壞。’九功之德皆可歌也,謂之九歌。六府、三事,謂之九功。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、穀,謂之六府;正德、利用、厚生,謂之三事。義而行之,謂之德、禮。無禮不樂,所由叛也。若吾子之德,莫可歌也,其誰來之?盍使睦者歌吾子乎?”宣子說之。

文公(經8.1)八年

春王正月。

(經8.2)夏,四月。

(經8.3)秋,八月戊申,天王崩。

(經8.4)冬,十月壬午,公子遂會晉趙盾,盟于衡雍。

(經8.5)乙酉,公子遂會雒戎,盟于暴。

(經8.6)公孫敖如京師,不至而復。丙戌,奔莒。

(經8.7)螽。

(經8.8)宋人殺其大夫司馬。宋司城來奔。

(傳8.1)八年春,晉侯使解揚歸匡、戚之田于衞,且復致公婿池之封,自申至于虎牢之竟。

(傳8.2)夏,秦人伐晉,取武城,以報令狐之役。

(傳8.3)秋,襄王崩。

(傳8.4)晉人以扈之盟來討。冬,襄仲會晉趙孟盟于衡雍,報扈之盟也。遂會伊雒之戎。書曰“公子遂”,珍之也。

(傳8.5)穆伯如周弔喪,不至,以幣奔莒,從己氏焉。

(傳8.6)宋襄夫人,襄王之姊也,昭公不禮焉。夫人因戴氏之族,以殺襄公之孫孔叔、公孫鍾離及大司馬公子卬,皆昭公之黨也。司馬握節以死,故書以官。司城蕩意諸來奔,效節於府人而出。公以其官逆之,皆復之。亦書以官,皆貴之也。

(傳8.7)夷之搜,晉侯將登箕鄭父、先都,而使士縠、梁益耳將中軍。先克曰:“狐、趙之勛,不可廢也。”從之。先克奪蒯得田于堇陰。故箕鄭父、先都、士縠、梁益耳、蒯得作亂。

文公(經9.1)九年

春,毛伯來求金。

(經9.2)夫人姜氏如齊。

(經9.3)二月,叔孫得臣如京師。辛丑,葬襄王。

(經9.4)晉人殺其大夫先都。

(經9.5)三月,夫人姜氏至自齊。

(經9.6)晉人殺其大夫士縠及箕鄭父。

(經9.7)楚人伐鄭。

(經9.8)公子遂會晉人、宋人、衞人、許人,救鄭。

(經9.9)夏,狄侵齊。

(經9.10)秋,八月,曹伯襄卒。

(經9.11)九月癸酉,地震。

(經9.12)冬,楚子使椒來聘。

(經9.13)秦人來歸僖公、成風之襚。

(經9.14)葬曹共公。

(傳9.1)九年,春,王正月己酉,使賊殺先克。乙丑,晉人殺先都、梁益耳。

(傳9.2)毛伯衞來求金,非禮也。不書王命,未葬也。

(傳9.3)二月,莊叔如周葬襄王。

(傳9.4)三月甲戌,晉人殺箕鄭父、士縠、蒯得。

(傳9.5)范山言於楚子曰:“晉君少,不在諸侯,北方可圖也。”楚子師于狼淵以伐鄭。囚公子堅、公子尨及樂耳。鄭及楚平。

(傳9.6)公子遂會晉趙盾、宋華耦、衞孔達、許大夫救鄭,不及楚師。卿不書,緩也,以懲不恪。

(傳9.7)夏,楚侵陳,克壺丘,以其服於晉也。

(傳9.8)秋,楚公子朱自東夷伐陳,陳人敗之,獲公子茷。陳懼,乃及楚平。

(傳9.9)冬,楚子越椒來聘,執幣傲。叔仲惠伯曰:“是必滅若敖氏之宗。傲其先君,神弗福也。”

(傳9.10)秦人來歸僖公、成風之襚,禮也。諸侯相弔賀也,雖不當事,茍有禮焉,書也,以無忘舊好。

文公(經10.1)十年

春,王三月辛卯,臧孫辰卒。

(經10.2)夏,秦伐晉。

(經10.3)楚殺其大夫宜申。

(經10.4)自正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

(經10.5)及蘇子盟于女栗。

(經10.6)冬,狄侵宋。

(經10.6)楚子、蔡侯次于厥貉。 (傳10.1)十年,春,晉人伐秦,取少梁。

(傳10.2)夏,秦伯伐晉,取北徵。

(傳10.3)初,楚范巫矞似謂成王與子玉、子西曰:“三君皆將強死。”城濮之役,王思之,故使止子玉曰:“毋死。”不及。止子西,子西縊而縣絕,王使適至,遂止之,使爲商公。沿漢溯江,將入郢。王在渚宮,下,見之,懼而辭曰:“臣免於死,又有讒言,謂臣將逃,臣歸死於司敗也。”王使爲工尹,又與子家謀弒穆王。穆王聞之,五月,殺斗宜申及仲歸。

(傳10.4)秋,七月,及蘇子盟于女栗,頃王立故也。

(傳10.5)陳侯、鄭伯會楚子于息。冬,遂及蔡侯次于厥貉,將以伐宋。宋華御事曰:“楚欲弱我也,先爲之弱乎?何必使誘我?我實不能,民何罪?”乃逆楚子,勞且聽命。遂道以田孟諸。宋公爲右盂,鄭伯爲左盂。期思公復遂爲右司馬,子朱及文之無畏爲左司馬,命夙駕載燧。宋公違命,無畏抶其仆以徇。或謂子舟曰:“國君不可戮也。”子舟曰:“當官而行,何強之有?《詩》曰:‘剛亦不吐,柔亦不茹’、‘毋縱詭隨,以謹罔極’。是亦非辟強也。敢愛死以亂官乎?”

(傳10.6)厥貉之會,麇子逃歸。

文公(經11.1)十有一年

春,楚子伐麇。

(經11.2)夏,叔彭生會晉郤缺于承匡。

(經11.3)秋,曹伯來朝。

(經11.4)公子遂如宋。

(經11.5)狄侵齊。

(經11.6)冬,十月甲午,叔孫得臣敗狄于鹹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楚子伐麇。成大心敗麇麇師於防渚。潘崇復伐麇,至于钖穴。

(傳11.2)夏,叔仲惠伯會晉郤缺于承匡,謀諸侯之從於楚者。

(傳11.3)秋,曹文公來朝,卽位而來見也。

(傳11.4)襄仲聘于宋,且言司城蕩意諸而復之。因賀楚師之不害也。

(傳11.5)鄋瞞侵齊,遂伐我。公卜使叔孫得臣追之,吉。侯叔夏御莊叔,綿房甥爲右,富父終甥駟乘。冬十月甲午,敗狄于鹹,獲長狄僑如。富父終甥其喉以戈,殺之。埋其首於子駒之門。以命宣伯。

(傳11.5)初,宋武公之世,鄋瞞伐宋。司徒皇父帥師禦之。耏班御皇父充石,公子縠甥爲右,司寇牛父駟乘,以敗狄于長丘,獲長狄緣斯。皇父之二子死焉,宋公於是以門賞耏班,使食其征,謂之耏門。晉之滅潞也,獲僑如之弟焚如。齊襄公之二年,鄋瞞伐齊。齊王子成父獲其弟榮如。埋其首於周首之北門。衞人獲其季弟簡如。鄋瞞由是遂亡。

(傳11.6)郕太子朱儒自安於夫鍾,國人弗徇。

文公(經12.1)十有二年

春,王正月,郕伯來奔。

(經12.2)杞伯來朝。

(經12.3)二月庚子,子叔姬卒。

(經12.4)夏,楚人圍巢。

(經12.5)秋,滕子來朝。

(經12.6)秦伯使術來聘。

(經12.7)冬,十有二月戊午,晉人、秦人戰于河曲。

(經12.8)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。

(傳12.1)十二年,春,郕伯卒,郕人立君。太子以夫鍾與郕邽來奔。公以諸侯逆之,非禮也,故書曰“郕伯來奔”。不書地,尊諸侯也。

(傳12.2)杞桓公來朝,始朝公也。且請絕叔姬而無絕婚,公許之。二月,叔姬卒。不言“杞”,絕也。書“叔姬”,言非女也。 (傳12.3)楚令尹大孫伯卒,成嘉爲令尹。群舒叛楚。夏,子孔執舒子平及宗子,遂圍巢。

(傳12.4)秋,滕昭公來朝,亦始朝公也。

(傳12.5)秦伯使西乞術來聘,且言將伐晉。襄仲辭玉,曰:“君不忘先君之好,照臨魯國,鎮撫其社稷,重之以大器,寡君敢辭玉。”對曰:“不腆敝器,不足辭也。”主人三辭。賓答曰:“寡君愿徼福于周公、魯公以事君,不腆先君之敝器,使下臣致諸執事,以爲瑞節,要結好命,所以藉寡君之命,結二國之好,是以敢致之。”襄仲曰:“不有君子,其能國乎?國無陋矣。”厚賄之。

(傳12.6)秦爲令狐之役故,冬,秦伯伐晉,取羈馬。晉人禦之。趙盾將中軍,荀林父佐之。郤缺將上軍,臾駢佐之。欒盾將下軍,胥甲佐之。范無恤御戎,以從秦師于河曲。臾駢曰:“秦不能久,請深壘固軍以待之。”從之。秦人欲戰。秦伯謂士會曰:“若何而戰?”對曰:“趙氏新出其屬曰臾駢,必實爲此謀,將以老我師也。趙有側室曰穿,晉君之婿也,有寵而弱,不在軍事;好勇而狂,且惡臾駢之佐上軍也。若使輕者肆焉,其可。”秦伯以璧祈戰于河。

文公(傳12.6)十二月戊午,秦軍掩晉上軍。趙穿追之不及。反,怒曰:“裹糧坐甲,固敵是求。敵至不擊,將何俟焉?”軍吏曰:“將有待也。”穿曰:“我不知謀,將獨出。”乃以其屬出。宣子曰:“秦獲穿也,獲一卿矣。秦以勝歸,我何以報?”乃皆出戰,交綏。秦行人夜戒晉師曰:“兩君之士皆未憖也,明日請相見也。”臾駢曰:“使者目動而言肆,懼我也,將遁矣。薄諸河,必敗之。”胥甲、趙穿當軍門呼曰:“死傷未收而棄之,不惠也。不待期而薄人於險,無勇也。”乃止。秦師夜遁。復侵晉,入瑕。

(傳12.7)城諸及鄆,書時也。

文公(經13.1)十有三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13.2)夏,五月壬午,陳侯朔卒。

(經13.3)邾子蘧蒢卒。

(經13.4)自正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 (經13.5)大室屋壞。

(經13.6)冬,公如晉。衞侯會公于沓。

(經13.7)狄侵衞。

(經13.8)十有二月己丑,公及晉侯盟。

(經13.9)公還自晉,鄭伯會公于棐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晉侯使詹嘉處瑕,以守桃林之塞。

(傳13.2)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,夏,六卿相見於諸浮。趙宣子曰:“隨會在秦,賈季在狄,難日至矣,若之何?”中行桓子曰:“請復賈季,能外事,且由舊勛。”郤成子曰:“賈季亂,且罪大,不如隨會。能賤而有恥,柔而不犯;其知足使也。且無罪。”乃使魏壽餘偽以魏叛者,以誘士會。執其帑於晉,使夜逸。請自歸于秦,秦伯許之。履士會之足於朝,秦伯師于河西,魏人在東,壽余曰:“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有司言者,吾與之先。”使士會。士會辭曰:“晉人,虎狼也。若背其言,臣死、妻子爲戮,無益於君,不可悔也。”秦伯曰:“若背其言,所不歸爾帑者,有如河!”乃行。繞朝贈之以策,曰:“子無謂秦無人,吾謀適不用也。”旣濟,魏人噪而還。秦人歸其帑。其處者爲劉氏。

(傳13.3)邾文公卜遷于繹。史曰:“利於民而不利於君。”邾子曰:“茍利於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樹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旣利矣,孤必與焉。”左右曰:“命可長也,君何弗爲?”邾子曰:“命在養民。死之短長,時也。民茍利矣,遷也,吉莫如之!”遂遷于繹。五月,邾文公卒。君子曰:“知命。”

(傳13.4)秋,七月,大室之屋壞,書不共也。

(傳13.5)冬,公如晉朝,且尋盟。衞侯會公于沓,請平于晉。公還,鄭伯會公于棐,亦請平于晉。公皆成之。鄭伯與公宴于棐,子家賦《鴻雁》。季文子曰:“寡君未免於此。”文子賦《四月》。子家賦《載馳》之四章。文子賦《采薇》之四章。鄭伯拜。公答拜。

文公(經14.1)十有四年

春,王正月,公至自晉。

(經14.2)邾人伐我南鄙,叔彭生帥師伐邾。

(經14.3)夏,五月乙亥,齊侯潘卒。

(經14.4)六月,公會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、晉趙盾。癸酉,同盟于新城。

(經14.5)秋,七月,有星孛入于北斗。

(經14.6)公至自會。

(經14.7)晉人納捷菑于邾,弗克納。

(經14.8)九月甲申,公孫敖卒于齊。

(經14.9)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。

(經14.10)宋子哀來奔。

(經14.11)冬,單伯如齊。

(經14.12)齊人執單伯。

(經14.13)齊人執子叔姬。

&127;文公(傳14.1)十四年,春,頃王崩。周公閱與王孫蘇爭政,故不赴。凡崩、薨,不赴,則不書。禍、福,不告,亦不書。懲不敬也。

(傳14.2)邾文公之卒也,公使弔焉,不敬。邾人來討,伐我南鄙,故惠伯伐邾。

(傳14.3)子叔姬妃齊昭公,生舍。叔姬無寵,舍無威。公子商人驟施於國。而多聚士,盡其家,貸於公有司以繼之。夏五月,昭公卒,舍卽位。

(傳14.4)邾文公元妃齊姜,生定公;二妃晉姬,生捷菑。文公卒,邾人立定公。捷菑奔晉。

(傳14.5)六月,同盟于新城,從於楚者服,且謀邾也。

(傳14.6)秋,七月乙卯,夜,齊商人殺舍而讓元。元曰:“爾求之久矣。我能事爾,爾不可使多蓄憾,將免我乎?爾爲之!”

(傳14.7)有星孛入于北斗。周內史叔服曰:“不出七年,宋、齊、晉之君皆將死亂。”

(傳14.8)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捷菑于邾。邾人辭曰:“齊出貜且長。”宣子曰:“辭順,而弗從,不祥。”乃還。

(傳14.9)周公將與王孫蘇訟于晉,王叛王孫蘇,而使尹氏與聃啟訟周公于晉。趙宣子平王室而復之。

(傳14.10)楚莊王立,子孔、潘崇將襲群舒,使公子燮與子儀守,而伐舒蓼。二子作亂。城郢,而使賊殺子孔,不克而還。八月,二子以楚子出。將如商密,廬戢梨及叔麇誘之,遂殺斗克及公子燮。初,斗克囚于秦,秦有殽之敗,而使歸求成。成而不得志,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,故二子作亂。

(傳14.11)穆伯之從己氏也。魯人立文伯。穆伯生二子於莒,而求復。文伯以爲請。襄仲使無朝聽命。復而不出。三年而盡室以復適莒。文伯疾,而請曰:“穀之子弱,請立難也。”許之。文伯卒,立惠叔。穆伯請重賂以求復。惠叔以爲請,許之。將來,九月,卒于齊。告喪,請葬,弗許。

(傳14.12)宋高哀爲蕭封人,以爲卿,不義宋公而出,遂來奔。書曰“宋子哀來奔”,貴之也。

(傳14.13)齊人定懿公,使來告難,故書以“九月”。齊公子元不順懿公之爲政也,終不曰“公”,曰“夫己氏”。

(傳14.14)襄仲使告于王,請以王寵求昭姬于齊,曰:“殺其子,焉用其母?請受而罪之。”冬,單伯如齊請子叔姬,齊人執之。又執子叔姬。

文公(經15.1)十有五年

春,季孫行父如晉。

(經15.2)三月,宋司馬華孫來盟。

(經15.3)夏,曹伯來朝。

(經15.4)齊人歸公孫敖之喪。

(經15.5)六月辛丑朔,日有食之。鼓、用牲于社。

(經15.6)單伯至自齊。

(經15.7)晉郤缺帥師伐蔡。戊申,入蔡。

(經15.8)秋,齊人侵我西鄙。

(經15.9)季孫行父如晉。

(經15.10)冬,十有一月,諸侯盟于扈。

(經15.11)十有二月,齊人來歸子叔姬。

(經15.12)齊侯侵我西鄙,遂伐曹,入其郛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季文子如晉,爲單伯與子叔姬故也。

(傳15.2)三月,宋華耦來盟,其官皆從之。書曰“宋司馬華孫”,貴之也。公與之宴。辭曰:“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,名在諸侯之策。臣承其祀,其敢辱君?請承命於亞旅。”魯人以爲敏。

(傳15.3)夏,曹伯來朝,禮也。諸侯五年再相朝,以脩王命,古之制也。

(傳15.4)齊人或爲孟氏謀,曰:“魯,爾親也,飾棺寘諸堂阜,魯必取之。”從之。卞人以告。惠叔猶毀以爲請,立於朝以待命。許之。取而殯之。齊人送之。書曰“齊人歸公孫敖之喪”,爲孟氏,且國故也。葬視共仲。聲己不視,帷堂而哭。襄仲欲勿哭。惠伯曰:“喪,親之終也。雖不能始,善終可也。史佚有言曰:‘兄弟致美。’救乏、賀善、弔災、祭敬、喪哀,情雖不同,毋絕其愛,親之道也。子無失道,何怨於人?”襄仲說。帥兄弟以哭之。他年,其二子來,孟獻子愛之,聞於國。或譖之曰:“將殺子。”獻子以告季文子。二子曰:“夫子以愛我聞,我以將殺子聞,不亦遠於禮乎?遠禮不如死。”一人門于句鼆,一人門于戾丘,皆死。

文公(傳15.5)六月辛丑朔,日有食之。鼓、用牲于社,非禮也。日有食之,天子不舉,伐鼓于社;諸侯用幣于社,伐鼓于朝,以昭事神、訓民、事君,示有等威,古之道也。

(傳15.6)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,使來致命。書曰“單伯至自齊”,貴之也。

(傳15.7)新城之盟,蔡人不與。晉郤缺以上軍、下軍伐蔡,曰:“君弱,不可以怠。”戊申,入蔡,以城下之盟而還。凡勝國,曰滅之;獲大城焉,曰入之。

(傳15.8)秋,齊人侵我西鄙,故季文子告于晉。

(傳15.9)冬十一月,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蔡侯、陳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盟于扈,尋新城之盟,且謀伐齊也。齊人賂晉侯,故不克而還。於是有齊難,是以公不會。書曰“諸侯盟于扈”,無能爲故也。凡諸侯會,公不與,不書,諱君惡也。與而不書,後也。

(傳15.10)齊人來歸子叔姬,王故也。

(傳15.11)齊侯侵我西鄙,謂諸侯不能也。遂伐曹,入其郛,討其來朝也。季文子曰:“齊侯其不免乎?己則無禮,而討於有禮者,曰:‘女何故行禮?’禮以順天,天之道也。己則反天,而又以討人,難以免矣。《詩》曰:‘胡不相畏?不畏于天。’君子之不虐幼賤,畏于天也。在周頌曰:‘畏天之威,于時保之。’不畏于天,將何能保?以亂取國,奉禮以守,猶懼不終;多行無禮,弗能在矣。”

文公(經16.1)十有六年

春,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,齊侯弗及盟。

(經16.2)夏,五月,公四不視朔。

(經16.3)六月戊辰,公子遂及齊侯盟于郪丘。

(經16.4)秋,八月辛未,夫人姜氏薨。

(經16.5)毀泉臺。

(經16.6)楚人、秦人、巴人滅庸。

(經16.7)冬,十有一月,宋人弒其君杵臼。

(傳16.1)十六年,春,王正月,及齊平。公有疾,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。請盟,齊侯不肯,曰:“請俟君間。”

(傳16.2)夏,五月,公四不視朔,疾也。公使襄仲納賂于齊侯,故盟于郪丘。

(傳16.3)有蛇自泉宮出,入于國,如先君之數。秋八月辛未,聲姜薨。毀泉臺。

(傳16.4)楚大饑,戎伐其西南,至于阜山,師于大林。又伐其東南,至于陽丘,以侵訾枝。庸人帥群蠻以叛楚,麇人率百濮聚於選,將伐楚。於是申、息之北門不啟。楚人謀徙於阪高。蔿賈曰:“不可。我能往,寇亦能往,不如伐庸。夫麇與百濮,謂我饑不能師,故伐我也。若我出師,必懼而歸。百濮離居,將各走其邑,誰暇謀人?”乃出師。旬有五日,百濮乃罷。

(傳16.4)自廬以往,振廩同食。次于句澨。使廬戢梨侵庸,及庸方城。庸人逐之,囚子揚窗。三宿而逸,曰:“庸師眾,群蠻聚焉,不如復大師,且起王卒,合而後進。”師叔曰:“不可。姑又與之遇以驕之。彼驕我怒,而後可克,先君蚡冒所以服陘隰也。”又與之遇,七遇皆北,唯裨、儵、魚人實逐之。庸人曰:“楚不足與戰矣。”遂不設備。楚子乘馹,會師于臨品,分爲二隊,子越自石溪,子貝自仞以伐庸。秦人、巴人從楚師。群蠻從楚子盟,遂滅庸。

(傳16.5)宋公子鮑禮於國人,宋饑,竭其粟而貸之。年自七十以上,無不饋詒也,時加羞珍異。無日不數於六卿之門。國之材人,無不事也;親自桓以下,無不恤也。公子鮑美而艷,襄夫人欲通之,而不可,乃助之施。昭公無道,國人奉公子鮑以因夫人。於是華元爲右師,公孫友爲左師,華耦爲司馬,鱗鱹爲司徒,蕩意諸爲司城,公子朝爲司寇。初,司城蕩卒,公孫壽辭司城,請使意諸爲之。旣而告人曰:“君無道,吾官近,懼及焉。棄官,則族無所庇。子,身之貳也,姑紓死焉。雖亡子,猶不亡族。”

&127;(傳16.5)旣,夫人將使公田孟諸而殺之。公知之,盡以寶行。蕩意諸曰:“盍適諸侯?”公曰:“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國人,諸侯誰納我?且旣爲人君,而又爲人臣,不如死。”盡以其寶賜左右而使行。夫人使謂司城去公。對曰:“臣之而逃其難,若後君何?”冬,十一月甲寅,宋昭公將田孟諸,未至,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之。蕩意諸死之。書曰“宋人弒其君杵臼”,君無道也。文公卽位,使母弟須爲司城。華耦卒,而使蕩虺爲司馬。

文公(經17.1)十有七年

春,晉人、衞人、陳人、鄭人伐宋。

(經17.2)夏,四月癸亥,葬我小君聲姜。

(經17.3)齊侯伐我西鄙。六月癸未,公及齊侯盟于穀。

(經17.4)諸侯會于扈。 (經17.5)秋,公至自穀。

(經17.6)冬,公子遂如齊。

(傳17.1)十七年,春,晉荀林父、衞孔達、陳公孫寧、鄭石楚伐宋,討曰:“何故弒君?”猶立文公而還。卿不書,失其所也。

(傳17.2)夏,四月癸亥,葬聲姜。有齊難,是以緩。

(傳17.3)齊侯伐我北鄙,襄仲請盟。六月,盟于穀。

(傳17.4)晉侯搜于黃父,遂復合諸侯于扈,平宋也。公不與會,齊難故也。書曰“諸侯”,無功也。於是晉侯不見鄭伯,以爲貳於楚也。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,曰:“寡君卽位三年,召蔡侯而與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。敝邑以侯宣多之難,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。十一月,克減侯宣多,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。十二年六月,歸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請陳侯于楚而朝諸君。十四年七月,寡君又朝以蕆陳事。十五年五月,陳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燭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陳、蔡之密邇於楚,而不敢貳焉,則敝邑之故也。雖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見于君。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。雖我小國,則蔑以過之矣。今大國曰:‘爾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無以加焉。

(傳17.4)“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餘幾?’又曰:‘鹿死不擇音。’小國之事大國也:德,則其人也;不德,則其鹿也,鋌而走險,急何能擇?命之罔極,亦知亡矣,將悉敝賦以待於儵。唯執事命之。文公二年六月壬申,朝于齊。四年,二月壬戌,爲齊侵蔡,亦獲成於楚。居大國之間,而從於強令,豈其罪也?大國若弗圖,無所逃命。”晉鞏朔行成於鄭,趙穿、公婿池爲質焉。

(傳17.5)秋,周甘歜敗戎于邥垂,乘其飲酒也。

(傳17.6)冬,十月,鄭太子夷、石楚爲質于晉。

(傳17.7)襄仲如齊,拜穀之盟。復曰:“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。以臣觀之,將不能。齊君之語偷。臧文仲有言曰:‘民主偷,必死。’” 文公(經18.1)十有八年

春,王二月丁丑,公薨于臺下。

(經18.2)秦伯罃卒。

(經18.3)夏,五月戊戌,齊人弒其君商人。

(經18.4)六月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

(經18.5)秋,公子遂、叔孫得臣如齊。

(經18.6)冬,十月,子卒。

(經18.7)夫人姜氏歸于齊。

(經18.8)季孫行父如齊。

(經18.9)莒弒其君庶其。

(傳18.1)十八年,春,齊侯戒師期,而有疾。醫曰:“不及秋,將死。”公聞之,卜,曰:“尚無及期!”惠伯令龜。卜楚丘占之,曰:“齊侯不及期,非疾也;君亦不聞。令龜有咎。”二月丁丑,公薨。 (傳18.2)齊懿公之爲公子也,與邴歜之父爭田,弗勝。及卽位,乃掘而刖之,而使歜仆。納閻職之妻,而使職驂乘。夏,五月,公遊于申池。二人浴于池,歜以撲抶職。職怒。歜曰:“人奪女妻而不怒,一抶女,庸何傷?”職曰:“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?”乃謀弒懿公,納諸竹中。歸,舍爵而行。齊人立公子元。

(傳18.3)六月,葬文公。

(傳18.4)秋,襄仲、莊叔如齊,惠公立故,且拜葬也。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。敬嬴嬖而私事襄仲。宣公長,而屬諸襄仲。襄仲欲立之,叔仲不可。仲見于齊侯而請之。齊侯新立,而欲親魯,許之。

(傳18.5)冬,十月,仲殺惡及視,而立宣公。書曰“子卒”,諱之也。仲以君命召惠伯,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:“入必死。”叔仲曰:“死君命可也。”公冉務人曰:“若君命,可死;非君命,何聽?”弗聽,乃入,殺而埋之馬矢之中。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,旣而復叔仲氏。

(傳18.6)夫人姜氏歸于齊,大歸也。將行,哭而過市,曰:“天乎!仲爲不道,殺嫡立庶。”市人皆哭。魯人謂之哀姜。

(傳18.7)莒紀公生太子仆,又生季佗,愛季佗而黜仆,且多行無禮於國。仆因國人以弒紀公,以其寶玉來奔,納諸宣公。公命與之邑,曰:“今日必授!”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,曰:“今日必達!”公問其故。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:“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,行父奉以周旋,弗敢失隊,曰:‘見有禮於其君者,事之,如孝子之養父母也;見無禮於其君者,誅之,如鷹鹯之逐鳥雀也。’先君周公制周禮曰:‘則以觀德,德以處事,事以度功,功以食民。’作誓命曰:‘毀則爲賊,掩賊爲藏。竊賄爲盜,盜器爲奸。主藏之名,賴奸之用,爲大凶德,有常無赦。在九刑不忘。’行父還觀莒仆,莫可則也。孝敬、忠信爲吉德,盜賊、藏奸爲凶德。夫莒仆,則其孝敬,則弒君父矣;則其忠信,則竊寶玉矣。其人,則盜賊也;其器,則奸兆也。保而利之,則主藏也。以訓則昏,民無則焉。不度於善,而皆在於凶德,是以去之。

(傳18.7)“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:蒼舒、隤敳、梼戭、大臨、尨降、庭堅、仲容、叔達,齊、聖、廣、淵、明、允、篤、誠,天下之民謂之八愷。高辛氏有才子八人:伯奮、仲堪、叔獻、季仲、伯虎、仲熊、叔豹、季貍,忠、肅、共、懿、宣、慈、惠、和,天下之民謂之八元。此十六族也,世濟其美,不隕其名。以至於堯,堯不能舉。舜臣堯,舉八愷,使主後土,以揆百事,莫不時序,地平天成。舉八元,使布五教于四方,父義、母慈、兄友、弟共、子孝,內平外成。

(傳18.7)“昔帝鴻氏有不才子,掩義隱賊,好行凶德;醜類惡物。頑嚚不友,是與比周,天下之民謂之渾敦。少皞氏有不才子,毀信廢忠,崇飾惡言;靖譖庸回,服讒搜慝,以誣盛德,天下之民謂之窮奇。顓頊氏有不才子,不可教訓,不知話言;告之則頑,舍之則嚚,傲很明德,以亂天常,天下之民謂之梼杌。此三族也,世濟其凶,增其惡名,以至于堯,堯不能去。縉云氏有不才子,貪于飲食,冒于貨賄,侵欲崇侈,不可盈厭,聚斂積實,不知紀極,不分孤寡,不恤窮匱,天下之民以比三凶,謂之饕餮。舜臣堯,賓于四門,流四凶族,渾敦、窮奇、梼杌、饕餮,投諸四裔,以禦螭魅。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,同心戴舜,以爲天子,以其舉十六相、去四凶也。故虞書數舜之功,曰‘愼徽五典,五典克從’,無違教也。曰‘納于百揆,百揆時序’,無廢事也。曰‘賓于四門,四門穆穆’,無凶人也。舜有大功二十而爲天子,今行父雖未獲一吉人,去一凶矣。於舜之功,二十之一也,庶幾免於戾乎!”

(傳18.8)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,將奉司城須以作亂。十二月,宋公殺母弟須及昭公子,使戴、莊、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,遂出武、穆之族。使公孫師爲司城。公子朝卒,使樂呂爲司寇,以靖國人。

 

宣公
宣公(經1.1)元年

春,王正月,公卽位。

(經1.2)公子遂如齊逆女。

(經1.3)三月,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。

(經1.4)夏,季孫行父如齊。

(經1.5)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。

(經1.6)公會齊侯于平州。

(經1.7)公子遂如齊。

(經1.8)六月,齊人取濟西田。

(經1.9)秋,邾子來朝。

(經1.10)楚子、鄭人侵陳,遂侵宋。晉趙盾帥師救陳。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曹伯會晉師于棐林,伐鄭。

(經1.11)冬,晉趙穿帥師侵崇。

(經1.12)晉人、宋人伐鄭。 (傳1.1)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子遂如齊逆女。尊君命也。

(傳1.2)三月,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。尊夫人也。

(傳1.3)夏,季文子如齊,納賂以請會。

(傳1.4)晉人討不用命者,放胥甲父于衞。而立胥克。先辛奔齊。

(傳1.5)會于平州,以定公位。

(傳1.6)東門襄仲如齊拜成。

(傳1.7)六月,齊人取濟西之田,爲立公故,以賂齊也。

(傳1.8)宋人之弒昭公也,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,宋及晉平,宋文公受盟于晉。又會諸侯于扈,將爲魯討齊,皆取賂而還。鄭穆公曰:“晉不足與也。”遂受盟于楚。陳共公之卒,楚人不禮焉。陳靈公受盟于晉。秋,楚子侵陳,遂侵宋。晉趙盾帥師救陳、宋。會于棐林,以伐鄭也。楚蔿賈救鄭,遇于北林,囚晉解揚。晉人乃還。

(傳1.9)晉欲求成於秦。趙穿曰:“我侵崇,秦急崇,必救之。吾以求成焉。”冬,趙穿侵崇。秦弗與成。

(傳1.10)晉人伐鄭,以報北林之役。於是晉侯侈,趙宣子爲政,驟諫而不入,故不競於楚。

宣公(經2.1)二年

春,王二月壬子,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,戰于大棘。宋師敗績,獲宋華元。

(經2.2)秦師伐晉。

(經2.3)夏,晉人、宋人、衞人、陳人侵鄭。 (經2.4)秋,九月乙丑,晉趙盾弒其君夷皋。

(經2.5)冬,十月乙亥,天王崩。

(傳2.1)二年,春,鄭公子歸生受命于楚伐宋,宋華元、樂呂御之。二月壬子,戰于大棘。宋師敗績。囚華元,獲樂呂,及甲車四百六十乘,俘二百五十人,馘百人。狂狡輅鄭人,鄭人入于井。倒戟而出之,獲狂狡。君子曰:“失禮違命,宜其爲禽也。戎,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。殺敵爲果,致果爲毅。易之,戮也。”將戰,華元殺羊食士,其御羊斟不與。及戰,曰:“疇昔之羊,子爲政;今日之事,我爲政。”與入鄭師,故敗。君子謂羊斟非人也,以其私憾,敗國殄民,於是刑孰大焉?《詩》所謂“人之無良”者,其羊斟之謂乎!殘民以逞。

(傳2.1)宋人以兵車百乘、文馬百駟以贖華元于鄭。半入,華元逃歸。立于門外,告而入。見叔牂,曰:“子之馬然也?”對曰:“非馬也,其人也。”旣合而來奔。宋城,華元爲植,巡功。城者謳曰:“睅其目,皤其腹,棄甲而復。于思于思,棄甲復來。”使其驂乘謂之曰:“牛則有皮,犀兕尚多,棄甲則那?”役人曰:“從其有皮,丹漆若何?”華元曰:“去之!夫其口眾我寡。”

(傳2.2)秦師伐晉,以報崇也,遂圍焦。夏,晉趙盾救焦,遂自陰地,及諸侯之師侵鄭,以報大棘之役。楚斗椒救鄭,曰:“能欲諸侯,而惡其難乎?”遂次于鄭,以待晉師。趙盾曰:“彼宗競于楚,殆將斃矣。姑益其疾。”乃去之。

(傳2.3)晉靈公不君:厚斂以雕墻;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辟丸也;宰夫胹熊蹯不熟,殺之,寘諸畚,使婦人載以過朝。趙盾、士季見其手,問其故,而患之。將諫,士季曰:“諫而不入,則莫之繼也。會請先,不入,則子繼之。”三進,及溜,而後視之,曰:“吾知所過矣,將改之。”稽首而對曰:“人誰無過,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!《詩》曰:‘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。’夫如是,則能補過者鮮矣。君能有終,則社稷之固也,豈惟群臣賴之。又曰:‘袞職有闕,惟仲山甫補之’,能補過也。君能補過,袞不廢矣。”猶不改。宣子驟諫,公患之,使鉏麑賊之。晨往,寢門辟矣,盛服將朝。尚早,坐而假寐。麑退,嘆而言曰:“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賊民之主,不忠;棄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於此,不如死也。”觸槐而死。

(傳2.3)秋,九月,晉侯飲趙盾酒,伏甲,將攻之。其右提彌明知之,趨登,曰:“臣侍君宴,過三爵,非禮也。”遂扶以下。公嗾夫獒焉,明搏而殺之。盾曰:“棄人用犬,雖猛何爲!”鬭且出。提彌明死之。初,宣子田於首山,舍于翳桑,見靈輒餓,問其病。曰:“不食三日矣。”食之,舍其半。問之。曰:“宦三年矣,未知母之存否,今近焉,請以遺之。”使盡之,而爲之簞食與肉,寘諸橐以與之。旣而與爲公介,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。問何故。對曰:“翳桑之餓人也。”問其名居,不告而退,遂自亡也。

(傳2.3)乙丑,趙穿攻靈公於桃園。宣子未出山而復。大史書曰“趙盾弒其君”,以示於朝。宣子曰:“不然。”對曰:“子爲正卿,亡不越竟,反不討賊,非子而誰?”宣子曰:“烏呼!‘我之懷矣,自詒伊戚’,其我之謂矣。”孔子曰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書法不隱。趙宣子,古之良大夫也,爲法受惡。惜也,越竟乃免。”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。壬申,朝于武宮。

(傳2.4)初,麗姬之亂,詛無畜群公子,自是晉無公族。及成公卽位,乃宦卿之適而爲之田,以爲公族。又宦其餘子,亦爲餘子;其庶子爲公行。晉於是有公族、餘子、公行。趙盾請以括爲公族,曰:“君姬氏之愛子也。微君姬氏,則臣狄人也。”公許之。冬,趙盾爲旄車之族,使屏季以其故族爲公族大夫。

宣公(經3.1)三年

春,王正月,郊牛之口傷,改卜牛。牛死,乃不郊。猶三望。

(經3.2)葬匡王。

(經3.3)楚子伐陸渾之戎。

(經3.4)夏,楚人侵鄭。

(經3.5)秋,赤狄侵齊。

(經3.6)宋師圍曹。

(經3.7)冬,十月丙戌,鄭伯蘭卒。

(經3.8)葬鄭穆公。

(傳3.1)三年,春,不郊,而望,皆非禮也。望,郊之屬也。不郊,亦無望可也。

(傳3.2)晉侯伐鄭,及郔。鄭及晉平,士會入盟。

(傳3.3)楚子伐陸渾之戎,遂至於雒,觀兵于周疆。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。楚子問鼎之大小、輕重焉。對曰:“在德不在鼎。昔夏之方有德也,遠方圖物,貢金九牧,鑄鼎象物,百物而爲之備,使民知神、奸。故民入川澤、山林,不逢不若。螭魅罔兩,莫能逢之。用能協于上下,以承天休。桀有昏德,鼎遷于商,載祀六百。商紂暴虐,鼎遷于周。德之休明,雖小,重也。其奸回昏亂,雖大,輕也。天祚明德,有所厎止。成王定鼎于郟鄏,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天所命也。周德雖衰,天命未改。鼎之輕重,未可問也。”

(傳3.4)夏,楚人侵鄭,鄭卽晉故也。

(傳3.5)宋文公卽位三年,殺母弟須及昭公子,武氏之謀也。使戴、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,盡逐武、穆之族。武、穆之族以曹師伐宋。秋,宋師圍曹,報武氏之亂也。

(傳3.6)冬,鄭穆公卒。初,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,夢天使與己蘭,曰:“餘爲伯儵。餘,而祖也。以是爲而子。以蘭有國香,人服媚之如是。”旣而文公見之,與之蘭而御之。辭曰:“妾不才,幸而有子。將不信,敢徵蘭乎?”公曰:“諾。”生穆公,名之曰蘭。

(傳3.6)文公報鄭子之妃曰陳媯,生子華、子臧。子臧得罪而出。誘子華而殺之南里,使盜殺子臧於陳、宋之間。又娶于江,生公子士。朝于楚,楚人鴆之,及葉而死。又娶于蘇,生子瑕、子俞彌。俞彌早卒。泄駕惡瑕,文公亦惡之,故不立也。公逐群公子,公子蘭奔晉,從晉文公伐鄭。石癸曰:“吾聞姬、姞耦,其子孫必蕃。姞,吉人也,后稷之元妃也。今公子蘭,姞甥也,天或啟之,必將爲君,其後必蕃。先納之,可以亢寵。”與孔將鉏、侯宣多納之,盟于大宮而立之,以與晉平。穆公有疾,曰:“蘭死,吾其死乎!吾所以生也。”刈蘭而卒。

宣公(經4.1)四年

春,王正月,公及齊侯平莒及郯。莒人不肯。公伐莒,取向。

(經4.2)秦伯稻卒。

(經4.3)夏,六月乙酉,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。

(經4.4)赤狄侵齊。

(經4.5)秋,公如齊。

(經4.6)公至自齊。

(經4.7)冬,楚子伐鄭。

(傳4.1)四年,春,公及齊侯平莒及郯,莒人不肯。公伐莒,取向,非禮也。平國以禮,不以亂。伐而不治,亂也。以亂平亂,何治之有?無治,何以行禮?

(傳4.2)楚人獻黿於鄭靈公。公子宋與子家將見。子公之食指動,以示子家,曰:“他日我如此,必嘗異味。”及入,宰夫將解黿,相視而笑。公問之,子家以告。及食大夫黿,召子公而弗與也。子公怒,染指於鼎,嘗之而出。公怒,欲殺子公。子公與子家謀先。子家曰:“畜老,猶憚殺之,而況君乎?”反譖子家。子家懼而從之。夏,弒靈公。

(傳4.2)書曰“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”,權不足也。君子曰:“仁而不武,無能達也。凡弒君,稱君,君無道也;稱臣,臣之罪也。”鄭人立子良。辭曰:“以賢,則去疾不足;以順,則公子堅長。”乃立襄公。襄公將去穆氏,而舍子良。子良不可,曰:“穆氏宜存,則固愿也。若將亡之,則亦皆亡,去疾何爲?”乃舍之,皆爲大夫。

(傳4.3)初,楚司馬子良生子越椒。子文曰:“必殺之!是子也,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;弗殺,必滅若敖氏矣。諺曰:‘狼子野心。’是乃狼也,其可畜乎?”子良不可。子文以爲大戚。及將死,聚其族,曰:“椒也知政,乃速行矣,無及於難。”且泣曰:“鬼猶求食,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!”及令尹子文卒,斗般爲令尹,子越爲司馬。蔿賈爲工正,譖子揚而殺之,子越爲令尹,己爲司馬。子越又惡之,乃以若敖氏之族,圄伯嬴於轑陽而殺之,遂處烝野,將攻王。王以三王之子爲質焉,弗受。師于漳澨。秋七月戊戌,楚子與若敖氏戰于皋滸。伯棼射王,汰輈及鼓跗,著於丁寧。又射,汰輈,以貫笠轂。師懼,退。王使巡師曰:“吾先君文王克息,獲三矢焉,伯棼竊其二,盡於是矣。”鼓而進之,遂滅若敖氏。

(傳4.3)初,若敖氏娶於鄖,生斗伯比。若敖卒,從其母畜於鄖,淫於鄖子之女,生子文焉。鄖夫人使棄諸夢中。虎乳之。鄖子田,見之,懼而歸。夫人以告,遂使收之。楚人謂乳穀,謂虎於菟,故命之曰斗穀於菟。以其女妻伯比。實爲令尹子文。其孫箴尹克黃使於齊,還及宋,聞亂。其人曰:“不可以入矣。”箴尹曰:“棄君之命,獨誰受之?君,天也,天可逃乎?”遂歸,復命,而自拘於司敗。王思子文之治楚國也,曰:“子文無後,何以勸善?”使復其所,改命曰生。

(傳4.4)冬,楚子伐鄭,鄭未服也。

宣公(經5.1)五年

春,公如齊。

(經5.2)夏,公至自齊。

(經5.3)秋,九月,齊高固來逆叔姬。

(經5.4)叔孫得臣卒。

(經5.5)冬,齊高固及子叔姬來。

(經5.6)楚人伐鄭。

(傳5.1)五年,春,公如齊。高固使齊侯止公,請叔姬焉。

(傳5.2)夏,公至自齊,書過也。

(傳5.3)秋,九月,齊高固來逆女,自爲也。故書曰“逆叔姬”,卿自逆也。

(傳5.4)冬,來,反馬也。

(傳5.5)楚子伐鄭。陳及楚平。晉荀林父救鄭,伐陳。

宣公(經6.1)六年

春,晉趙盾、衞孫免侵陳。

(經6.2)夏,四月。

(經6.3)秋,八月,螽。

(經6.4)冬,十月。

(傳6.1)六年,春,晉、衞侵陳,陳卽楚故也。

(傳6.2)夏,定王使子服求後于齊。

(傳6.3)秋,赤狄伐晉,圍懷及邢丘。晉侯欲伐之。中行桓子曰:“使疾其民,以盈其貫。將可殪也。周書曰:‘殪戎殷’,此類之謂也。”

(傳6.4)冬,召桓公逆王后于齊。

(傳6.5)楚人伐鄭,取成而還。

(傳6.6)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,欲爲卿。伯廖告人曰:“無德而貪,其在《周易》豐之離,弗過之矣。”間一歲,鄭人殺之。

宣公(經7.1)七年

春,衞侯使孫良夫來盟。

(經7.2)夏,公會齊侯伐萊。

(經7.3)秋,公至自伐萊。

(經7.4)大旱。

(經7.5)冬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于黑壤。

(傳7.1)七年,春,衞孫桓子來盟,始通。且謀會晉也。

(傳7.2)夏,公會齊侯伐萊,不與謀也。凡師出,與謀曰“及”,不與謀曰“會”。

(傳7.3)赤狄侵晉,取向陰之禾。

(傳7.4)鄭及晉平,公子宋之謀也,故相鄭伯以會。冬,盟于黑壤。王叔桓公臨之,以謀不睦。晉侯之立也,公不朝焉,又不使大夫聘,晉人止公于會。盟于黃父,公不與盟。以賂免。故黑壤之盟不書,諱之也。

宣公(經8.1)八年

春,公至自會。

(經8.2)夏,六月,公子遂如齊,至黃乃復。

(經8.3)辛巳,有事于太廟,仲遂卒于垂。壬午,猶繹。萬入,去龠。

(經8.4)戊子,夫人嬴氏薨。

(經8.5)晉師、白狄伐秦。

(經8.6)楚人滅舒蓼。

(經8.7)秋,七月甲子,日有食之,旣。

(經8.8)冬,十月己丑,葬我小君敬嬴。雨,不克葬。庚寅,日中而克葬。

(經8.9)城平陽。

(經8.10)楚師伐陳。

(傳8.1)八年,春,白狄及晉平。夏,會晉伐秦。晉人獲秦諜,殺諸絳市,六日而蘇。

(傳8.2)有事于太廟,襄仲卒而繹,非禮也。

(傳8.3)楚爲眾舒叛,故伐舒蓼,滅之。楚子疆之。及滑汭,盟吳、越而還。

(傳8.4)晉胥克有蠱疾,郤缺爲政。秋,廢胥克,使趙朔佐下軍。

(傳8.5)冬,葬敬嬴,旱,無麻,始用葛茀。雨,不克葬,禮也。禮,卜葬,先遠日,避不懷也。

(傳8.6)城平陽,書時也。

(傳8.7)陳及晉平。楚師伐陳,取成而還。

宣公(經9.1)九年

春王正月,公如齊。

(經9.2)公至自齊。

(經9.3)夏,仲孫蔑如京師。

(經9.4)齊侯伐萊。

(經9.5)秋,取根牟。

(經9.6)八月,滕子卒。

(經9.7)九月,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會于扈。

(經9.8)晉荀林父帥師伐陳。

(經9.9)辛酉,晉侯黑臀卒于扈。

(經9.10)冬,十月癸酉,衞侯鄭卒。

(經9.11)宋人圍滕。

(經9.12)楚子伐鄭。 (經9.13)晉郤缺帥師救鄭。

(經9.14)陳殺其大夫泄冶。

(傳9.1)九年,春,王使來徵聘。夏,孟獻子聘於周。王以爲有禮,厚賄之。

(傳9.2)秋,取根牟,言易也。

(傳9.3)滕昭公卒。

(傳9.4)會于扈,討不睦也。陳侯不會。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陳。晉侯卒于扈,乃還。

(傳9.5)冬,宋人圍滕,因其喪也。

(傳9.6)陳靈公與孔寧、儀行父通於夏姬,皆衷其衵服,以戲于朝。泄冶諫曰:“公卿宣淫,民無效焉,且聞不令。君其納之!”公曰:“吾能改矣。”公告二子。二子請殺之,公弗禁,遂殺泄冶。孔子曰:“《詩》云:‘民之多辟,無自立辟。’其泄冶之謂乎!”

(傳9.7)楚子爲厲之役故,伐鄭。

(傳9.8)晉郤缺救鄭。鄭伯敗楚師于柳棼。國人皆喜,唯子良憂曰:“是國之災也,吾死無日矣。”

宣公(經10.1)十年

春,公如齊。

(經10.2)公至自齊。

(經10.3)齊人歸我濟西田。

(經10.4)夏,四月丙辰,日有食之。

(經10.5)己巳,齊侯元卒。

(經10.6)齊崔氏出奔衞。

(經10.7)公如齊。

(經10.8)五月,公至自齊。

(經10.9)癸巳,陳夏徵舒弒其君平國。

(經10.10)六月,宋師伐滕。 (經10.11)公孫歸父如齊。葬齊惠公。

(經10.12)晉人、宋人、衞人、曹人伐鄭。

(經10.13)秋,天王使王季子來聘。

(經10.14)公孫歸父帥師伐邾,取繹。

(經10.15)大水。

(經10.16)季孫行父如齊。

(經10.17)冬,公孫歸父如齊。

(經10.18)齊侯使國佐來聘。

(經10.19)饑。

(經10.20)楚子伐鄭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公如齊。齊侯以我服故,歸濟西之田。

(傳10.2)夏,齊惠公卒。崔杼有寵於惠公,高、國畏其偪也,公卒而逐之,奔衞。書曰“崔氏”,非其罪也;且告以族,不以名。凡諸侯之大夫違,告於諸侯曰:“某氏之守臣某,失守宗廟,敢告。”所有玉帛之使者則告;不然,則否。

(傳10.3)公如齊奔喪。

(傳10.4)陳靈公與孔寧、儀行父飲酒於夏氏。公謂行父曰:“徵舒似女。”對曰:“亦似君。”徵舒病之。公出,自其廄射而殺之。二子奔楚。

(傳10.5)滕人恃晉而不事宋,六月,宋師伐滕。

(傳10.6)鄭及楚平,諸侯之師伐鄭,取成而還。

(傳10.7)秋,劉康公來報聘。

(傳10.8)師伐邾,取繹。

(傳10.9)季文子初聘于齊。

(傳10.10)冬,子家如齊,伐邾故也。

(傳10.11)國武子來報聘。

(傳10.12)楚子伐鄭。晉士會救鄭。逐楚師于潁北。諸侯之師戍鄭。

(傳10.13)鄭子家卒。鄭人討幽公之亂,斫子家之棺,而逐其族。改葬幽公,謚之曰“靈”。

宣公(經11.1)十有一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11.2)夏,楚子、陳侯、鄭伯盟于辰陵。

(經11.3)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。

(經11.4)秋,晉侯會狄于欑函。

(經11.5)冬,十月,楚人殺陳夏徵舒。

(經11.6)丁亥,楚子入陳。

(經11.7)納公孫寧、儀行父于陳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楚子伐鄭及櫟。子良曰:“晉、楚不務德而兵爭,與其來者可也。晉、楚無信,我焉得有信?”乃從楚。夏,楚盟于辰陵,陳、鄭服也。

(傳11.2)楚左尹子重侵宋,王待諸郔。

(傳11.3)令尹蔿艾獵城沂,使封人慮事,以授司徒。量功命日,分財用,平板干,稱畚筑,程土物,議遠邇,略基趾,具餱糧,度有司。事三旬而成,不愆于素。

(傳11.4)晉郤成子求成于眾狄。眾狄疾赤狄之役,遂服于晉。秋,會于欑函,眾狄服也。是行也,諸大夫欲召狄。郤成子曰:“吾聞之:非德,莫如勤,非勤,何以求人?能勤,有繼。其從之也。《詩》曰:‘文王旣勤止。’文王猶勤,況寡德乎?”

(傳11.5)冬,楚子爲陳夏氏亂故,伐陳。謂陳人:“無動!將討於少西氏”。遂入陳,殺夏徵舒,轘諸栗門。因縣陳。陳侯在晉。申叔時使於齊,反,復命而退。王使讓之,曰:“夏徵舒爲不道,弒其君,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,諸侯、縣公皆慶寡人,女獨不慶寡人,何故?”對曰:“猶可辭乎?”王曰:“可哉!”曰:“夏徵舒弒其君,其罪大矣;討而戮之,君之義也。抑人亦有言曰:‘牽牛以蹊人之田,而奪之牛。牽牛以蹊者,信有罪矣;而奪之牛,罰已重矣。’諸侯之從也,曰討有罪也。今縣陳,貪其富也。以討召諸侯,而以貪歸之,無乃不可乎?”王曰:“善哉!吾未之聞也。反之,可乎?”對曰:“吾儕小人所謂‘取諸其懷而與之’也。”乃復封陳。鄉取一人焉以歸,謂之夏州。故書曰“楚子入陳。納公孫寧、儀行父于陳”,書有禮也。

(傳11.6)厲之役,鄭伯逃歸,自是楚未得志焉。鄭旣受盟于辰陵,又徼事于晉。

宣公(經12.1)十有二年

春,葬陳靈公。

(經12.2)楚子圍鄭。

(經12.3)夏,六月乙卯,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于邲,晉師敗績。

(經12.4)秋,七月。

(經12.5)冬,十有二月戊寅,楚子滅蕭。

(經12.6)晉人、宋人、衞人、曹人同盟于清丘。

(經12.7)宋師伐陳。衞人救陳。

(傳12.1)十二年,春,楚子圍鄭,旬有七日。鄭人卜行成,不吉;卜臨于大宮,且巷出車,吉。國人大臨,守陴者皆哭。楚子退師。鄭人脩城。進復圍之,三月,克之。入自皇門,至于逵路。鄭伯肉袒牽羊以逆,曰:“孤不天,不能事君,使君懷怒以及敝邑,孤之罪也,敢不唯命是聽?其俘諸江南,以實海濱,亦唯命;其翦以賜諸侯,使臣妾之,亦唯命。若惠顧前好,徼福於厲、宣、桓、武,不泯其社稷,使改事君,夷於九縣,君之惠也,孤之愿也,非所敢望也。敢布腹心,君實圖之。”左右曰:“不可許也,得國無赦。”王曰:“其君能下人,必能信用其民矣,庸可幾乎?”退三十里而許之平。潘尫入盟,子良出質。

(傳12.2)夏,六月,晉師救鄭。荀林父將中軍,先縠佐之;士會將上軍,郤克佐之;趙朔將下軍,欒書佐之。趙括、趙嬰齊爲中軍大夫,鞏朔、韓穿爲上軍大夫,荀首、趙同爲下軍大夫。韓厥爲司馬。及河,聞鄭旣及楚平,桓子欲還,曰:“無及於鄭而剿民,焉用之?楚歸而動,不後。”隨武子曰:“善。會聞用師,觀釁而動。德刑、政事、典禮,不易,不可敵也,不爲是征。楚君討鄭,怒其貳而哀其卑。叛而伐之,服而舍之,德刑成矣。伐叛,刑也;柔服,德也,二者立矣。昔歲入陳,今茲入鄭,民不罷勞,君無怨讟,政有經矣。荊尸而舉,商農工賈,不敗其業,而卒乘輯睦,事不奸矣。蔿敖爲宰,擇楚國之令典;軍行,右轅,左追蓐,前茅慮無,中權後勁。百官象物而動,軍政不戒而備,能用典矣。

(傳12.2)“其君之舉也,內姓選於親,外姓選於舊。舉不失德,賞不失勞。老有加惠,旅有施舍。君子小人,物有服章。貴有常尊,賤有等威,禮不逆矣。德立刑行,政成事時,典從禮順,若之何敵之?見可而進,知難而退,軍之善政也。兼弱攻昧,武之善經也。子姑整軍而經武乎!猶有弱而昧者,何必楚?仲虺有言曰:‘取亂侮亡’,兼弱也。《汋》曰:‘於鑠王師!遵養時晦’,耆昧也。《武》曰:‘無競惟烈。’撫弱耆昧,以務烈所,可也。”彘子曰:“不可。晉所以霸,師武、臣力也。今失諸侯,不可謂力;有敵而不從,不可謂武。由我失霸,不如死。且成師以出,聞敵強而退,非夫也。命爲軍帥,而卒以非夫,唯群子能,我弗爲也。”以中軍佐濟。

宣公(傳12.2)知莊子曰:“此師殆哉!《周易》有之:在師之臨,曰:‘師出以律,否臧,凶。’執事順成爲臧,逆爲否。眾散爲弱,川壅爲澤。有律以如己也,故曰律。否臧,且律竭也。盈而以竭,夭且不整,所以凶也。不行謂之臨,有帥而不從,臨孰甚焉?此之謂矣。果遇,必敗,彘子尸之,雖免而歸,必有大咎。”韓獻子謂桓子曰:“彘子以偏師陷,子罪大矣。子爲元帥,師不用命,誰之罪也?失屬亡師,爲罪已重,不如進也。事之不捷,惡有所分。與其專罪,六人同之,不猶愈乎?”師遂濟。

(傳12.2)楚子北師次於郔。沈尹將中軍,子重將左,子反將右,將飲馬於河而歸。聞晉師旣濟,王欲還,嬖人伍參欲戰。令尹孫叔敖弗欲,曰:“昔歲入陳,今茲入鄭,不無事矣。戰而不捷,參之肉其足食乎?”參曰:“若事之捷,孫叔爲無謀矣。不捷,參之肉將在晉軍,可得食乎?”令尹南轅、反旆,伍參言於王曰:“晉之從政者新,未能行令。其佐先縠剛愎不仁,未肯用命。其三帥者,專行不獲。聽而無上,眾誰適從?此行也,晉師必敗。且君而逃臣,若社稷何?”王病之,告令尹改乘轅而北之,次于管以待之。

(傳12.2)晉師在敖、鄗之間。鄭皇戌使如晉師,曰:“鄭之從楚,社稷之故也,未有貳心。楚師驟勝而驕,其師老矣,而不設備。子擊之,鄭師爲承,楚師必敗。”彘子曰:“敗楚服鄭,於此在矣。必許之!”欒武子曰:“楚自克庸以來,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、禍至之無日、戒懼之不可以怠;在軍,無日不討軍實而申儆之于勝之不可保、紂之百克而卒無後,訓之以若敖、蚡冒篳路藍縷以啟山林。箴之曰:‘民生在勤,勤則不匱。’不可謂驕。先大夫子犯有言曰:‘師直爲壯,曲爲老。’我則不德,而徼怨于楚。我曲楚直,不可謂老。其君之戎分爲二廣,廣有一卒,卒偏之兩。右廣初駕,數及日中,左則受之,以至于昏。內官序當其夜,以待不虞。不可謂無備。子良,鄭之良也;師叔,楚之崇也。師叔入盟,子良在楚,楚、鄭親矣。來勸我戰,我克則來,不克遂往,以我卜也!鄭不可從。”趙括、趙同曰:“率師以來,唯敵是求。克敵、得屬,又何俟?必從彘子!”知季曰:“原、屏,咎之徒也。”趙莊子曰:“欒伯善哉!實其言,必長晉國。”

(傳12.2)楚少宰如晉師,曰:“寡君少遭閔凶,不能文。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,將鄭是訓定,豈敢求罪于晉?二三子無淹久!”隨季對曰:“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:‘與鄭夾輔周室,毋廢王命!’今鄭不率,寡君使群臣問諸鄭,豈敢辱候人?敢拜君命之辱。”彘子以爲諂,使趙括從而更之曰:“行人失辭。寡君使群臣遷大國之跡於鄭,曰:‘無辟敵!’群臣無所逃命。”

(傳12.2)楚子又使求成于晉,晉人許之,盟有日矣。楚許伯御樂伯,攝叔爲右,以致晉師。許伯曰:“吾聞致師者,御靡旌摩壘而還。”樂伯曰:“吾聞致師者,左射以馘,代御執轡,御下,兩馬、掉鞅而還。”攝叔曰:“吾聞致師者,右入壘,折馘、執俘而還。”皆行其所聞而復。晉人逐之,左右角之。樂伯左射馬,而右射人,角不能進。矢一而已。麋興於前,射麋麗龜。晉鮑癸當其後,使攝叔奉麋獻焉,曰:“以歲之非時,獻禽之未至,敢膳諸從者。”鮑癸止之,曰:“其左善射,其右有辭,君子也。”旣免。

宣公(傳12.2)晉魏锜求公族未得,而怒,欲敗晉師。請致師,弗許。請使,許之。遂往,請戰而還。楚潘黨逐之,及熒澤,見六麋,射一麋以顧獻,曰:“子有軍事,獸人無乃不給於鮮?敢獻於從者。”叔黨命去之。趙旃求卿未得,且怒於失楚之致師者,請挑戰,弗許。請召盟,許之,與魏锜皆命而往。卻獻子曰:“二憾往矣,弗備,必敗。”彘子曰:“鄭人勸戰,弗敢從也;楚人求成,弗能好也。師無成命,多備何爲?”士季曰:“備之善。若二子怒楚,楚人乘我,喪師無日矣,不如備之。楚之無惡,除備而盟,何損於好?若以惡來,有備不敗。且雖諸侯相見,軍衞不徹,警也。”彘子不可。士季使鞏朔、韓穿帥七覆于敖前,故上軍不敗。趙嬰齊使其徒先具舟于河,故敗而先濟。

(傳12.2)潘黨旣逐魏锜,趙旃夜至於楚軍,席於軍門之外,使其徒入之。楚子爲乘廣三十乘,分爲左右。右廣雞鳴而駕,日中而說;左則受之,日入而說。許偃御右廣,養由基爲右;彭名御左廣,屈蕩爲右。乙卯,王乘左廣以逐趙旃。趙旃棄車而走林,屈蕩搏之,得其甲裳。晉人懼二子之怒楚師也,使軘車逆之。潘黨望其塵,使騁而告曰:“晉師至矣!”楚人亦懼王之入晉軍也,遂出陳。孫叔曰:“進之!寧我薄人,無人薄我。《詩》云:‘元戎十乘,以先啟行’,先人也。軍志曰:‘先人有奪人之心’,薄之也。”遂疾進師,車馳、卒奔,乘晉軍。桓子不知所爲,鼓於軍中曰:“先濟者有賞!”中軍、下軍爭舟,舟中之指可掬也。

(傳12.2)晉師右移,上軍未動。工尹齊將右拒卒以逐下軍。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曰:“不穀不德而貪,以遇大敵,不穀之罪也。然楚不克,君之羞也。敢藉君靈,以濟楚師。”使潘黨率遊闕四十乘,從唐侯以爲左拒,以從上軍。駒伯曰:“待諸乎?”隨季曰:“楚師方壯,若萃於我,吾師必盡,不如收而去之。分謗、生民,不亦可乎?”殿其卒而退,不敗。王見右廣,將從之乘。屈蕩戶之,曰:“君以此始,亦必以終。”自是楚之乘廣先左。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,楚人惎之脫扃。少進,馬還,又惎之拔旆投衡,乃出。顧曰:“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。” (傳12.2)趙旃以其良馬二濟其兄與叔父,以他馬反。遇敵不能去,棄車而走林。逢大夫與其二子乘,謂其二子無顧。顧曰:“趙叟在後。”怒之,使下,指木曰:“尸女於是。”授趙旃綏,以免。明日,以表尸之,皆重獲在木下。楚熊負羈囚知罃,知莊子以其族反之,廚武子御,下軍之士多從之。每射,抽矢,菆,納諸廚子之房。廚子怒曰:“非子之求,而蒲之愛,董澤之蒲,可勝旣乎?”知季曰:“不以人子,吾子其可得乎?吾不可以茍射故也。”射連尹襄老,獲之,遂載其尸;射公子穀臣,囚之。以二者還。及昏,楚師軍於邲。晉之餘師不能軍,宵濟,亦終夜有聲。

(傳12.2)丙辰,楚重至於邲,遂次于衡雍。潘黨曰:“君盍筑武軍而收晉尸以爲京觀?臣聞克敵必示子孫,以無忘武功。”楚子曰:“非爾所知也。夫文,止戈爲武。武王克商,作頌曰:‘載戢干戈,載櫜弓矢。我求懿德,肆于時夏,允王保之。’又作《武》,其卒章曰:‘耆定爾功。’其三曰:‘鋪時繹思,我徂惟求定。’其六曰:‘綏萬邦,屢豐年。’夫武,禁暴、戢兵、保大、定功、安民、和眾、豐財者也,故使子孫無忘其章。今我使二國暴骨,暴矣;觀兵以威諸侯,兵不戢矣;暴而不戢,安能保大?猶有晉在,焉得定功?所違民欲猶多,民何安焉?無德而強爭諸侯,何以和眾?利人之几,而安人之亂,以爲己榮,何以豐財?武有七德,我無一焉,何以示子孫?其爲先君宮,告成事而已,武非吾功也。古者明王伐不敬,取其鯨鯢而封之,以爲大戮,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。今罪無所,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,又可以爲京觀乎?”祀于河,作先君宮,告成事而還。

(傳12.3)是役也,鄭石制實入楚師,將以分鄭,而立公子魚臣。辛未,鄭殺仆叔及子服。君子曰:“史佚所謂‘毋怙亂’者,謂是類也。《詩》曰:‘亂離瘼矣,爰其適歸’,歸於怙亂者也夫!”

宣公(傳12.4)鄭伯、許男如楚。

(傳12.5)秋,晉師歸,桓子請死,晉侯欲許之。士貞子諫曰:“不可。城濮之役,晉師三日穀,文公猶有憂色。左右曰:‘有喜而憂,如有憂而喜乎?’公曰:‘得臣猶在,憂未歇也。困獸猶鬭,況國相乎?’及楚殺子玉,公喜而後可知也。曰:‘莫餘毒也已。’是晉再克而楚再敗也。楚是以再世不競。今天或者大警晉也,而又殺林父以重楚勝,其無乃久不競乎?林父之事君也,進思盡忠,退思補過,社稷之衞也,若之何殺之?夫其敗也,如日月之食焉,何損於明?”晉侯使復其位。

(傳12.6)冬,楚子伐蕭,宋華椒以蔡人救蕭。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。王曰:“勿殺,吾退。”蕭人殺之。王怒,遂圍蕭。蕭潰。申公巫臣曰:“師人多寒。”王巡三軍,拊而勉之,三軍之士皆如挾纊。遂傅於蕭。還無社與司馬卯言,號申叔展。叔展曰:“有麥麴乎?”曰:“無。”“有山鞠窮乎?”曰:“無。”“河魚腹疾奈何?”曰:“目於眢井而拯之。”“若爲茅绖,哭井則己。”明日,蕭潰。申叔視其井,則茅绖存焉,號而出之。

(傳12.7)晉原縠、宋華椒、衞孔達、曹人同盟于清丘,曰:“恤病,討貳。”於是卿不書,不實其言也。

(傳12.8)宋爲盟故,伐陳。衞人救之,孔達曰:“先君有約言焉。若大國討,我則死之。”

宣公(經13.1)十有三年

春,齊師伐莒。

(經13.2)夏,楚子伐宋。

(經13.3)秋,螽。

(經13.4)冬,晉殺其大夫先縠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齊師伐莒,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。

(傳13.2)夏,楚子伐宋,以其救蕭也。君子曰:“清丘之盟,唯宋可以免焉。”

(傳13.3)秋,赤狄伐晉,及清,先縠召之也。

(傳13.4)冬,晉人討邲之敗與清之師,歸罪於先縠而殺之,盡滅其族。君子曰:“‘惡之來也,己則取之’,其先縠之謂乎!”

(傳13.5)清丘之盟,晉以衞之救陳也,討焉。使人弗去,曰:“罪無所歸,將加而師。”孔達曰:“茍利社稷,請以我說,罪我之由。我則爲政,而亢大國之討,將以誰任?我則死之。”

宣公(經14.1)十有四年

春,衞殺其大夫孔達。

(經14.2)夏,五月壬申,曹伯壽卒。

(經14.3)晉侯伐鄭。

(經14.4)秋,九月,楚子圍宋。

(經14.5)葬曹文公。

(經14.6)冬,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孔達縊而死,衞人以說于晉而免。遂告于諸侯曰:“寡君有不令之臣達,構我敝邑于大國,旣伏其罪矣。敢告。”衞人以爲成勞,復室其子,使復其位。

(傳14.2)夏,晉侯伐鄭,爲邲故也。告於諸侯,搜焉而還。中行桓子之謀也,曰:“示之以整,使謀而來。”鄭人懼,使子張代子良于楚。鄭伯如楚,謀晉故也。鄭以子良爲有禮,故召之。

(傳14.3)楚子使申舟聘于齊,曰:“無假道于宋。”亦使公子馮聘于晉,不假道于鄭。申舟以孟諸之役惡宋,曰:“鄭昭、宋聾,晉使不害,我則必死。”王曰:“殺女,我伐之。”見犀而行。及宋,宋人止之。華元曰:“過我而不假道,鄙我也。鄙我,亡也。殺其使者,必伐我。伐我,亦亡也。亡一也。”乃殺之。楚子聞之,投袂而起。屨及於窒皇,劍及於寢門之外,車及於蒲胥之市。秋,九月,楚子圍宋。

(傳14.4)冬,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,見晏桓子,與之言魯,樂。桓子告高宣子曰:“子家其亡乎!懷於魯矣。懷必貪,貪必謀人。謀人,人亦謀己。一國謀之,何以不亡?”

(傳14.5)孟獻子言於公曰:“臣聞小國之免於大國也,聘而獻物,於是有庭實旅百;朝而獻功,於是有容貌采章,嘉淑而有加貨,謀其不免也。誅而薦賄,則無及也。今楚在宋,君其圖之!”公說。

宣公(經15.1)十有五年

春,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。

(經15.2)夏,五月,宋人及楚人平。 (經15.3)六月癸卯,晉師滅赤狄潞氏,以潞子嬰兒歸。

(經15.4)秦人伐晉。

(經15.5)王札子殺召伯、毛伯。

(經15.6)秋,螽。

(經15.7)仲孫蔑會齊高固于無婁。

(經15.8)初稅畝。

(經15.9)冬,蝝生。

(經15.10)饑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。

(傳15.2)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,晉侯欲救之。伯宗曰:“不可。古人有言曰:‘雖鞭之長,不及馬腹。’天方授楚,未可與爭。雖晉之強,能違天乎?諺曰:‘高下在心。’川澤納污,山藪藏疾,瑾瑜匿瑕,國君含垢,天之道也。君其待之!”乃止。使解揚如宋,使無降楚,曰:“晉師悉起,將至矣。”鄭人囚而獻諸楚。楚子厚賂之,使反其言。不許。三而許之。登諸樓車,使呼宋而告之。遂致其君命。楚子將殺之,使與之言曰:“爾旣許不穀而反之,何故?非我無信,女則棄之。速卽爾刑!”對曰:“臣聞之:君能制命爲義,臣能承命爲信,信載義而行之爲利。謀不失利,以衞社稷,民之主也。義無二信,信無二命。君之賂臣,不知命也。受命以出,有死無隕,又可賂乎?臣之許君,以成命也。死而成命,臣之祿也。寡君有信臣,下臣獲考,死又何求?”楚子舍之以歸。

(傳15.2)夏,五月,楚師將去宋,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:“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,王棄言焉。”王不能答。申叔時仆,曰:“筑室,反耕者,宋必聽命。”從之。宋人懼,使華元夜入楚師,登子反之床,起之曰:“寡君使元以病告,曰:‘敝邑易子而食,析骸以爨。雖然,城下之盟,有以國斃,不能從也。去我三十里,唯命是聽。’”子反懼,與之盟,而告王。退三十里,宋及楚平。華元爲質。盟曰:“我無爾詐,爾無我虞。”

(傳15.3)潞子嬰兒之夫人,晉景公之姊也。酆舒爲政而殺之,又傷潞子之目。晉侯將伐之。諸大夫皆曰:“不可。酆舒有三俊才,不如待後之人。”伯宗曰:“必伐之。狄有五罪,俊才雖多,何補焉?不祀,一也。耆酒,二也。棄仲章而奪黎氏地,三也。虐我伯姬,四也。傷其君目,五也。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,茲益罪也。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,而申固其命,若之何待之?不討有罪,曰‘將待後,後有辭而討焉’,毋乃不可乎?夫恃才與眾,亡之道也。商紂由之,故滅。天反時爲災,地反物爲妖,民反德爲亂,亂則妖災生。故文,反正爲乏。盡在狄矣。”晉侯從之。六月癸卯,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,辛亥,滅潞。酆舒奔衞,衞人歸諸晉,晉人殺之。

(傳15.4)王孫蘇與召氏、毛氏爭政,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衞,卒立召襄。

(傳15.5)秋,七月,秦桓公伐晉,次于輔氏。壬午,晉侯治兵于稷,以略狄土,立黎侯而還。及雒,魏顆敗秦師于輔氏,獲杜回,秦之力人也。初,魏武子有嬖妾,無子。武子疾,命顆曰:“必嫁是。”疾病,則曰:“必以爲殉!”及卒,顆嫁之,曰:“疾病則亂,吾從其治也。”及輔氏之役,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。杜回躓而顛,故獲之。夜夢之曰:“餘,而所嫁婦人之父也。爾用先人之治命,餘是以報。”

(傳15.6)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,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,曰:“吾獲狄土,子之功也。微子,吾喪伯氏矣。”羊舌職說是賞也,曰:“周書所謂‘庸庸祗祗’者,謂此物也夫。士伯庸中行伯,君信之,亦庸士伯,此之謂明德矣。文王所以造周,不是過也。故《詩》曰:‘陳錫哉周’,能施也。率是道也,其何不濟?”

(傳15.7)晉侯使趙同獻狄俘于周,不敬。劉康公曰:“不及十年,原叔必有大咎。天奪之魄矣。”

(傳15.8)初稅畝,非禮也。穀出不過藉,以豐財也。

(傳15.9)冬,蝝生,饑。幸之也。

宣公(經16.1)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,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。

(經16.2)夏,成周宣榭火。

(經16.3)秋,郯伯姬來歸。

(經16.4)冬,大有年。

(傳16.1)十六年,春,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吁、鐸辰。三月,獻狄俘。晉侯請于王,戊申,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,且爲大傅。於是晉國之盜逃奔于秦。羊舌職曰:“吾聞之,‘禹稱善人,不善人遠’,此之謂也夫。《詩》曰:‘戰戰兢兢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’,善人在上也。善人在上,則國無幸民。諺曰:‘民之多幸,國之不幸也’,是無善人之謂也。”

(傳16.2)夏,成周宣榭火,人火之也。凡火,人火曰火,天火曰災。

(傳16.3)秋,郯伯姬來歸,出也。

(傳16.4)爲毛、召之難故,王室復亂,王孫蘇奔晉。晉人復之。冬,晉侯使士會平王室,定王享之。原襄公相禮。殽烝。武季私問其故。王聞之,召武子曰:“季氏!而弗聞乎?王享有體薦,宴有折俎。公當享,卿當宴。王室之禮也。”武子歸而講求典禮,以脩晉國之法。

宣公(經17.1)十有七年

春,王正月庚子,許男錫我卒。

(經17.2)丁未,蔡侯申卒。

(經17.3)夏,葬許昭公。

(經17.4)葬蔡文公。

(經17.5)六月癸卯,日有食之。

(經17.6)己未,公會晉侯、衞侯、曹伯、邾子同盟于斷道。

(經17.7)秋,公至自會。 (經17.8)冬,十有一月壬午,公弟叔肸卒。

(傳17.1)十七年,春,晉侯使郤克徵會于齊。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。郤子登,婦人笑於房。獻子怒,出而誓曰:“所不此報,無能涉河!”獻子先歸,使欒京廬待命于齊,曰:“不得齊事,無復命矣。”郤子至,請伐齊。晉侯弗許。請以其私屬,又弗許。

(傳17.1)齊侯使高固、晏弱、蔡朝、南郭偃會。及斂盂,高固逃歸。夏,會于斷道,討貳也。盟于卷楚,辭齊人。晉人執晏弱于野王,執蔡朝于原,執南郭偃于溫。苗賁皇使,見晏桓子。歸,言於晉侯曰:“夫晏子何罪?昔者諸侯事吾先君,皆如不逮,舉言群臣不信,諸侯皆有貳志。齊君恐不得禮,故不出,而使四子來。左右或沮之,曰:‘君不出,必執吾使。’故高子及斂盂而逃。夫三子者曰:‘若絕君好,寧歸死焉。’爲是犯難而來。吾若善逆彼,以懷來者,吾又執之,以信齊沮,吾不旣過矣乎?過而不改,而又久之,以成其悔,何利之有焉?使反者得辭,而害來者,以懼諸侯,將焉用之?”晉人緩之,逸。秋,八月,晉師還。

(傳17.2)范武子將老,召文子曰:“燮乎!吾聞之:喜怒以類者鮮,易者實多。《詩》曰:‘君子如怒,亂庶遄沮。君子如祉,亂庶遄已。’君子之喜怒,以已亂也。弗已者,必益之。郤子其或者欲已亂於齊乎?不然,餘懼其益之也。餘將老,使郤子逞其志,庶有豸乎!爾從二三子唯敬。”乃請老。郤獻子爲政。

(傳17.3)冬,公弟叔肸卒,公母弟也。凡太子之母弟,公在曰公子,不在曰弟。凡稱弟,皆母弟也。

宣公(經18.1)十有八年

春,晉侯、衞世子臧伐齊。

(經18.2)公伐杞。

(經18.3)夏,四月。

(經18.4)秋,七月,邾人戕鄫子于鄫。

(經18.5)甲戌,楚子旅卒。

(經18.6)公孫歸父如晉。

(經18.7)冬,十月壬戌,公薨于路寢。

(經18.8)歸父還自晉,至笙。遂奔齊。

(傳18.1)十八年,春,晉侯、衞太子臧伐齊,至于陽穀。齊侯會晉侯盟于繒,以公子強爲質于晉。晉師還。蔡朝、南郭偃逃歸。

(傳18.2)夏,公使如楚乞師,欲以伐齊。

(傳18.3)秋,邾人戕鄫子于鄫。凡自內虐其君曰弒,自外曰戕。

(傳18.4)楚莊王卒,楚師不出。旣而用晉師,楚於是乎有蜀之役。

(傳18.5)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,有寵,欲去三桓,以張公室。與公謀而聘于晉,欲以晉人去之。冬,公薨。季文子言於朝曰:“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,仲也夫!”臧宣叔怒曰:“當其時不能治也,後之人何罪?子欲去之,許請去之。”遂逐東門氏。子家還,及笙,壇帷,復命於介。旣復命,袒、括發,卽位哭,三踴而出。遂奔齊。書曰“歸父還自晉”,善之也。

 

成公
成公(經1.1)元年

春,王正月,公卽位。

(經1.2)二月辛酉,葬我君宣公。

(經1.3)無冰。

(經1.4)三月,作丘甲。

(經1.5)夏,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。

(經1.6)秋,王師敗績于茅戎。

(經1.7)冬,十月。

(傳1.1)元年,春,晉侯使瑕嘉平戎于王,單襄公如晉拜成。劉康公徼戎,將遂伐之。叔服曰:“背盟而欺大國,此必敗。背盟,不祥;欺大國,不義;神、人弗助,將何以勝?”不聽,遂伐茅戎。三月癸未,敗績于徐吾氏。

(傳1.2)爲齊難故,作丘甲。

(傳1.3)聞齊將出楚師,夏,盟于赤棘。

(傳1.4)秋,王人來告敗。

(傳1.5)冬,臧宣叔令脩賦、繕完、具守備,曰:“齊、楚結好,我新與晉盟,晉、楚爭盟,齊師必至。雖晉人伐齊,楚必救之,是齊、楚同我也。知難而有備,乃可以逞。”

成公(經2.1)二年

春,齊侯伐我北鄙。

(經2.2)夏,四月丙戌,衞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于新筑,衞師敗績。

(經2.3)六月癸酉,季孫行父、臧孫許、叔孫僑如、公孫嬰齊帥師會晉郤克、衞孫良夫、曹公子首及齊侯戰于鞍,齊師敗績。

(經2.4)秋,七月,齊侯使國佐如師。己酉,及國佐盟于袁婁。

(經2.5)八月壬午,宋公鮑卒。

(經2.6)庚寅,衞侯速卒。

(經2.7)取汶陽田。

(經2.8)冬,楚師、鄭師侵衞。

(經2.9)十有一月,公會楚公子嬰齊于蜀。

(經2.10)丙申,公及楚人、秦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衞人、鄭人、齊人、曹人、邾人、薛人、鄫人盟于蜀。

(傳2.1)二年,春,齊侯伐我北鄙,圍龍。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。龍人囚之。齊侯曰:“勿殺,吾與而盟,無入而封。”弗聽,殺而膊諸城上。齊侯親鼓,士陵城。三日,取龍。遂南侵,及巢丘。

(傳2.2)衞侯使孫良夫、石稷、甯相、向禽將侵齊,與齊師遇。石子欲還。孫子曰:“不可。以師伐人,遇其師而還,將謂君何?若知不能,則如無出。今旣遇矣,不如戰也。”(傳2.2)夏,有……。

(傳2.2)石成子曰:“師敗矣,子不少須,眾懼盡。子喪師徒,何以復命?”皆不對。又曰:“子,國卿也。隕子,辱矣。子以眾退,我此乃止。”且告車來甚眾。齊師乃止,次于鞫居。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孫桓子,桓子是以免。旣,衞人賞之以邑,辭,請曲縣、繁纓以朝。許之。仲尼聞之曰:“惜也,不如多與之邑。唯器與名,不可以假人,君之所司也。名以出信,信以守器,器以藏禮,禮以行義,義以生利,利以平民,政之大節也。若以假人,與人政也。政亡,則國家從之,弗可止也已。”

(傳2.3)孫桓子還於新筑,不入,遂如晉乞師。臧宣叔亦如晉乞師。皆主郤獻子。晉侯許之七百乘。郤子曰:“此城濮之賦也。有先君之明與先大夫之肅,故捷。克於先大夫,無能爲役,請八百乘。”許之。郤克將中軍,士燮佐上軍,欒書將下軍,韓厥爲司馬,以救魯、衞。臧宣叔逆晉師,且道之。季文子帥師會之。及衞地,韓獻子將斬人,郤獻子馳,將救之。至,則旣斬之矣。郤子使速以徇,告其仆曰:“吾以分謗也。”

(傳2.3)師從齊師于莘。六月壬申,師至于靡笄之下。齊侯使請戰,曰:“子以君師辱於敝邑,不腆敝賦,詰朝請見。”對曰:“晉與魯、衞,兄弟也,來告曰:‘大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。’寡君不忍,使群臣請於大國,無令輿師淹於君地。能進不能退,君無所辱命。”齊侯曰:“大夫之許,寡人之愿也;若其不許,亦將見也。”齊高固入晉師,桀石以投人,禽之而乘其車,系桑本焉,以徇齊壘,曰:“欲勇者賈餘餘勇!”

(傳2.3)癸酉,師陳于鞍。邴夏御齊侯,逢醜父爲右。晉解張御郤克,鄭丘緩爲右。齊侯曰:“餘姑翦滅此而朝食。”不介馬而馳之。郤克傷於矢,流血及屨,未絕鼓音,曰:“餘病矣!”張侯曰:“自始合,而矢貫餘手及肘,餘折以御。左輪朱殷,豈敢言病?吾子忍之!”緩曰:“自始合,茍有險,餘必下推車,子豈識之?然子病矣!”張侯曰:“師之耳目,在吾旗鼓,進退從之。此車一人殿之,可以集事。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?擐甲執兵,固卽死也,病未及死,吾子勉之!”左并轡,右援枹而鼓。馬逸不能止,師從之。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

成公(傳2.3)韓厥夢子輿謂己曰:“旦辟左右!”故中御而從齊侯。邴夏曰:“射其御者,君子也。”公曰:“謂之君子而射之,非禮也。”射其左,越于車下。射其右,斃于車中。綦毋張喪車,從韓厥曰:“請寓乘!”從左右,皆肘之,使立於後。韓厥俛,定其右。逢醜父與公易位。將及華泉,驂絓於木而止。醜父寢於轏中,蛇出於其下,以肱擊之,傷而匿之,故不能推車而及。韓厥執縶馬前,再拜稽首,奉觴加璧以進,曰:“寡君使群臣爲魯、衞請,曰:‘無令輿師陷入君地。’下臣不幸,屬當戎行,無所逃隱。且懼奔辟,而忝兩君。臣辱戎士,敢告不敏,攝官承乏。”醜父使公下,如華泉取飲。鄭周父御佐車,宛茷爲右,載齊侯以免。韓厥獻醜父,郤獻子將戮之,呼曰:“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,有一於此,將爲戮乎?”郤子曰:“人不難以死免其君,我戮之,不祥,赦之,以勸事君者。”乃免之。

(傳2.3)齊侯免,求醜父三入三出。每出,齊師以帥退。入于狄卒,狄卒皆抽戈楯冒之。以入于衞師,衞師免之。遂自徐關入。齊侯見保者,曰:“勉之!齊師敗矣!”辟女子。女子曰:“君免乎?”曰:“免矣。”曰:“銳司徒免乎?”曰:“免矣。”曰:“茍君與吾父免矣,可若何?”乃奔。齊侯以爲有禮。旣而問之,辟司徒之妻也。予之石窌。晉師從齊師,入自丘輿。擊馬陘。

(傳2.3)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、玉磬與地。不可,則聽客之所爲。賓媚人致賂。晉人不可,曰:“必以蕭同叔子爲質,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。”對曰:“蕭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。若以匹敵,則亦晉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於諸侯,而曰必質其母以爲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《詩》曰:‘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。’若以不孝令於諸侯,其無乃非德類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故《詩》曰:‘我疆我理,南東其畝。’今吾子疆理諸侯,而曰‘盡東其畝’而已,唯吾子戎車是利,無顧土宜,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則不義,何以爲盟主?其晉實有闕。四王之王也,樹德而濟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勤而撫之,以役王命。今吾子求合諸侯,以逞無疆之欲,《詩》曰:‘布政優優,百祿是遒。’子實不優,而棄百祿,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則有辭矣。曰:‘子以君師辱於敝邑,不腆敝賦,以犒從者。畏君之震,師徒橈敗。吾子惠徼齊國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繼舊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愛。子又不許,請收合餘燼,背城借一。敝邑之幸,亦云從也;況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聽?’”

(傳2.3)魯、衞諫曰:“齊疾我矣。其死亡者,皆親昵也。子若不許,讎我必甚。唯子,則又何求?子得其國寶,我亦得地,而紓於難,其榮多矣。齊、晉亦唯天所授,豈必晉?”晉人許之,對曰:“群臣帥賦輿,以爲魯、衞請。若茍有以藉口,而復於寡君,君之惠也。敢不唯命是聽?”

(傳2.3)禽鄭自師逆公。秋,七月,晉師及齊國佐盟于爰婁。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。公會晉師於上鄍。賜三帥先路三命之服。司馬、司空、輿帥、候正、亞旅皆受一命之服。

(傳2.4)八月,宋文公卒,始厚葬,用蜃炭,益車馬,始用殉,重器備。槨有四阿,棺有翰、檜。君子謂華元、樂舉於是乎不臣。臣,治煩去惑者也,是以伏死而爭。今二子者,君生則縱其惑,死又益其侈,是棄君於惡也,何臣之爲?

(傳2.5)九月,衞穆公卒,晉三子自役弔焉,哭於大門之外。衞人逆之,婦人哭於門內。送亦如之。遂常以葬。

成公(傳2.6)楚之討陳夏氏也,莊王欲納夏姬。申公巫臣曰:“不可。君召諸侯,以討罪也;今納夏姬,貪其色也。貪色爲淫,淫爲大罰。周書曰:‘明德愼罰’,文王所以造周也。明德,務崇之之謂也;愼罰,務去之之謂也。若興諸侯,以取大罰,非愼之也。君其圖之!”王乃止。子反欲取之,巫臣曰:“是不祥人也。是夭子蠻,殺御叔,弒靈侯,戮夏南,出孔、儀,喪陳國,何不祥如是?人生實難,其有不獲死乎?天下多美婦人,何必是?”子反乃止。王以予連尹襄老。襄老死於邲,不獲其尸。其子黑要烝焉。巫臣使道焉,曰:“歸,吾聘女。”又使自鄭召之曰:“尸可得也,必來逆之。”姬以告王。王問諸屈巫。對曰:“其信。知罃之父,成公之嬖也,而中行伯之季弟也,新佐中軍,而善鄭皇戌,甚愛此子。其必因鄭而歸王子與襄老之尸以求之。鄭人懼於邲之役,而欲求媚於晉,其必許之。”

(傳2.6)王遣夏姬歸。將行,謂送者曰:“不得尸,吾不反矣。”巫臣聘諸鄭,鄭伯許之。及共王卽位,將爲陽橋之役,使屈巫聘于齊,且告師期。巫臣盡室以行。申叔跪從其父,將適郢,遇之,曰:“異哉!夫子有三軍之懼,而又有桑中之喜,宜將竊妻以逃者也。”及鄭,使介反幣,而以夏姬行。將奔齊。齊師新敗,曰:“吾不處不勝之國。”遂奔晉,而因郤至,以臣於晉。晉人使爲邢大夫。子反請以重幣錮之。王曰:“止!其自爲謀也則過矣,其爲吾先君謀也則忠。忠,社稷之固也,所蓋多矣。且彼若能利國家,雖重幣,晉將可乎?若無益於晉,晉將棄之,何勞錮焉?”

(傳2.7)晉師歸,范文子後入。武子曰:“無爲吾望爾也乎?”對曰:“師有功,國人喜以逆之,先入,必屬耳目焉,是代帥受名也,故不敢。”武子曰:“吾知免矣。”郤伯見,公曰:“子之力也夫!”對曰:“君之訓也,二三子之力也,臣何力之有焉?”范叔見,勞之如郤伯。對曰:“庚所命也,克之制也,燮何力之有焉?”欒伯見,公亦如之。對曰:“燮之詔也,士用命也,書何力之有焉?”

(傳2.8)宣公使求好于楚,莊王卒,宣公薨,不克作好。公卽位,受盟于晉,會晉伐齊。衞人不行使于楚,而亦受盟于晉,從於伐齊。故楚令尹子重爲陽橋之役以救齊。將起師,子重曰:“君弱,群臣不如先大夫,師眾而後可。《詩》曰:‘濟濟多士,文王以寧。’夫文王猶用眾,況吾儕乎?且先君莊王屬之曰:‘無德以及遠方,莫如惠恤其民,而善用之。’”乃大戶,已責,逮鰥,救乏,赦罪。悉師,王卒盡行。彭名御戎,蔡景公爲左,許靈公爲右。二君弱,皆強冠之。

(傳2.8)冬,楚師侵衞,遂侵我師于蜀。使臧孫往。辭曰:“楚遠而久,固將退矣。無功而受名,臣不敢。”楚侵及陽橋,孟孫請往賂之以執斫、執針、織纴,皆百人,公衡爲質,以請盟。楚人許平。十一月,公及楚公子嬰齊、蔡侯、許男、秦右大夫說、宋華元、陳公孫寧、衞孫良夫、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。卿不書,匱盟也。於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,故曰“匱盟”。蔡侯、許男不書,乘楚車也,謂之失位。君子曰:“位其不可不愼也乎!蔡、許之君,一失其位,不得列於諸侯,況其下乎!《詩》曰:‘不解于位,民之攸墍。’其是之謂矣。”

(傳2.8)楚師及宋,公衡逃歸。臧宣叔曰:“衡父不忍數年之不宴,以棄魯國,國將若之何?誰居?後之人必有任是夫!國棄矣。”是行也,晉辟楚,畏其眾也。君子曰:“眾之不可以已也。大夫爲政,猶以眾克,況明君而善用其眾乎?《大誓》所謂商兆民離,周十人同者,眾也。”

(傳2.9)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。王弗見,使單襄公辭焉,曰:“蠻夷戎狄,不式王命,淫湎毀常,王命伐之,則有獻捷。王親受而勞之,所以懲不敬、勸有功也。兄弟甥舅,侵敗王略,王命伐之,告事而已,不獻其功,所以敬親昵、禁淫慝也。今叔父克遂,有功于齊,而不使命卿鎮撫王室,所使來撫餘一人,而鞏伯實來,未有職司於王室,又奸先王之禮。餘雖欲於鞏伯,其敢廢舊典以忝叔父?夫齊,甥舅之國也,而大師之後也,寧不亦淫從其欲以怒叔父,抑豈不可諫誨?”士莊伯不能對。王使委於三吏,禮之如侯伯克敵使大夫告慶之禮,降於卿禮一等。王以鞏伯宴,而私賄之。使相告之曰:“非禮也,勿籍!”

成公(經3.1)三年

春,王正月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伐鄭。

(經3.2)辛亥,葬衞穆公。

(經3.3)二月,公至自伐鄭。

(經3.4)甲子,新宮災。三日哭。

(經3.5)乙亥,葬宋文公。

(經3.6)夏,公如晉。

(經3.7)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。

(經3.8)公至自晉。

(經3.9)秋,叔孫僑如帥師圍棘。

(經3.10)大雩。

(經3.11)晉郤克、衞孫良夫伐廧咎如。

(經3.12)冬,十有一月,晉侯使荀庚來聘。

(經3.13)衞侯使孫良夫來聘。

(經3.14)丙午,及荀庚盟。

(經3.15)丁未,及孫良夫盟。

(經3.16)鄭伐許。

(傳3.1)三年,春,諸侯伐鄭,次于伯牛,討邲之役也,遂東侵鄭。鄭公子偃帥師禦之,使東鄙覆諸鄤,敗諸丘輿。皇戌如楚獻捷。

(傳3.2)夏,公如晉,拜汶陽之田。

(傳3.3)許恃楚而不事鄭,鄭子良伐許。

(傳3.4)晉人歸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於是荀首佐中軍矣,故楚人許之。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對曰:“二國治戎,臣不才,不勝其任,以爲俘馘。執事不以釁鼓,使歸卽戮,君之惠也。臣實不才,又誰敢怨?”王曰:“然則德我乎?”對曰:“二國圖其社稷,而求紓其民,各懲其忿,以相宥也。兩釋纍囚,以成其好。二國有好,臣不與及,其誰敢德?”王曰:“子歸,何以報我?”對曰:“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,無怨無德,不知所報。”王曰:“雖然,必告不穀。”對曰:“以君之靈,纍臣得歸骨於晉,寡君之以爲戮,死且不朽。若從君之惠而免之,以賜君之外臣首;首其請於寡君,而以戮於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獲命,而使嗣宗職,次及於事,而帥偏師,以脩封疆。雖遇執事,其弗敢違,其竭力致死,無有二心,以盡臣禮,所以報也。”王曰:“晉未可與爭。”重爲之禮而歸之。

(傳3.5)秋,叔孫僑如圍棘,取汶陽之田。棘不服,故圍之。

(傳3.6)晉郤克、衞孫良夫伐廧咎如,討赤狄之餘焉。廧咎如潰,上失民也。

(傳3.7)冬,十一月,晉侯使荀庚來聘,且尋盟。衞侯使孫良夫來聘,且尋盟。公問諸臧宣叔曰:“中行伯之於晉也,其位在三;孫子之於衞也,位爲上卿,將誰先?”對曰:“次國之上卿,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小國之上卿,當大國之下卿,中當其上大夫,下當其下大夫。上下如是,古之制也。衞在晉,不得爲次國。晉爲盟主,其將先之。”丙午,盟晉;丁未,盟衞,禮也。

(傳3.8)十二月甲戌,晉作六軍。韓厥、趙括、鞏朔、韓穿、荀騅、趙旃皆爲卿,賞鞍之功也。

(傳3.9)齊侯朝于晉,將授玉。郤克趨進曰:“此行也,君爲婦人之笑辱也,寡君未之敢任。”晉侯享齊侯。齊侯視韓厥。韓厥曰:“君知厥也乎?”齊侯曰:“服改矣。”韓厥登,舉爵曰:“臣之不敢愛死,爲兩君之在此堂也。”

(傳3.10)荀罃之在楚也,鄭賈人有將寘諸褚中以出。旣謀之,未行,而楚人歸之。賈人如晉,荀罃善視之,如實出己。賈人曰:“吾無其功,敢有其實乎?吾小人,不可以厚誣君子。”遂適齊。

成公(經4.1)四年

春,宋公使華元來聘。

(經4.2)三月壬申,鄭伯堅卒。

(經4.3)杞伯來朝。

(經4.4)夏,四月甲寅,臧孫許卒。

(經4.5)公如晉。

(經4.6)葬鄭襄公。

(經4.7)秋,公至自晉。

(經4.8)冬,城鄆。

(經4.9)鄭伯伐許。

(傳4.1)四年,春,宋華元來聘,通嗣君也。

(傳4.2)杞伯來朝,歸叔姬故也。

成公(傳4.3)夏,公如晉。晉侯見公,不敬。季文子曰:“晉侯必不免。《詩》曰:‘敬之敬之!天惟顯思,命不易哉!’夫晉侯之命在諸侯矣,可不敬乎!”

(傳4.4)秋,公至自晉,欲求成于楚而叛晉。季文子曰:“不可。晉雖無道,未可叛也。國大、臣睦,而邇於我,諸侯聽焉,未可以貳。史佚之志有之曰:‘非我族類,其心必異。’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?”公乃止。

(傳4.5)冬,十一月,鄭公孫申帥師疆許田。許人敗諸展陂。鄭伯伐許,取鉏任、泠敦之田。晉欒書將中軍,荀首佐之,士燮佐上軍,以救許伐鄭,取泛、祭。楚子反救鄭,鄭伯與許男訟焉,皇戌攝鄭伯之辭。子反不能決也,曰:“君若辱在寡君,寡君與其二三臣共聽兩君之所欲,成其可知也。不然,側不足以知二國之成。”

(傳4.6)晉趙嬰通于趙莊姬。

成公(經5.1)五年

春王正月,杞叔姬來歸。

(經5.2)仲孫蔑如宋。

(經5.3)夏,叔孫僑如會晉荀首于穀。

(經5.4)梁山崩。

(經5.5)秋,大水。

(經5.6)冬,十有一月己酉,天王崩。

(經5.7)十有二月己丑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邾子、杞伯同盟于蟲牢。

(傳5.1)五年,春,原、屏放諸齊。嬰曰:“我在,故欒氏不作。我亡,吾二昆其憂哉。且人各有能、有不能,舍我,何害?”弗聽。嬰夢天使謂己:“祭餘,餘福女。”使問諸士貞伯。貞伯曰:“不識也。”旣而告其人曰:“神福仁而禍淫。淫而無罰,福也。祭,其得亡乎?”祭之,之明日而亡。

(傳5.2)孟獻子如宋,報華元也。

(傳5.3)夏,晉荀首如齊逆女,故宣伯餫諸穀。

(傳5.4)梁山崩,晉侯以傳召伯宗。伯宗辟重,曰:“辟傳!”重人曰:“待我,不如捷之速也。”問其所。曰:“絳人也。”問絳事焉。曰:“梁山崩,將召伯宗謀之。”問將若之何。曰:“山有朽壤而崩,可若何?國主山川,故山崩川竭,君爲之不舉、降服、乘縵、徹樂、出次,祝幣,史辭以禮焉。其如此而已。雖伯宗,若之何?”伯宗請見之。不可。遂以告,而從之。

(傳5.5)許靈公愬鄭伯于楚。六月,鄭悼公如楚訟,不勝,楚人執皇戌及子國。故鄭伯歸,使公子偃請成于晉。秋,八月,鄭伯及晉趙同盟于垂棘。

(傳5.6)宋公子圍龜爲質于楚而歸,華元享之。請鼓噪以出,鼓噪以復入,曰:“習攻華氏。”宋公殺之。

(傳5.7)冬,同盟于蟲牢,鄭服也。

(傳5.7)諸侯謀復會,宋公使向爲人辭以子靈之難。

(傳5.8)十一月己酉,定王崩。

成公(經6.1)六年

春王正月,公至自會。

(經6.2)二月辛巳,立武宮。

(經6.3)取鄟。

(經6.4)衞孫良夫帥師侵宋。

(經6.5)夏,六月,邾子來朝。

(經6.6)公孫嬰齊如晉。

(經6.7)壬申,鄭伯費卒。

(經6.8)秋,仲孫蔑、叔孫僑如帥師侵宋。

(經6.9)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。

(經6.10)冬,季孫行父如晉。

(經6.11)晉欒書帥師救鄭。

(傳6.1)六年,春,鄭伯如晉拜成,子遊相,授玉于東楹之東。士貞伯曰:“鄭伯其死乎!自棄也已。視流而行速,不安其位,宜不能久。”

(傳6.2)二月,季文子以鞍之功立武宮,非禮也。聽於人以救其難,不可以立武。立武由己,非由人也。

(傳6.3)取鄟,言易也。

(傳6.4)三月,晉伯宗、夏陽說、衞孫良夫、甯相、鄭人、伊雒之戎、陸渾、蠻氏侵宋,以其辭會也。師于鍼。衞人不保。說欲襲衞,曰:“雖不可入,多俘而歸,有罪不及死。”伯宗曰:“不可。衞唯信晉,故師在其郊而不設備。若襲之,是棄信也。雖多衞俘,而晉無信,何以求諸侯?”乃止。師還,衞人登陴。

(傳6.5)晉人謀去故絳,諸大夫皆曰:“必居郇、瑕氏之地,沃饒而近盬,國利君樂,不可失也。韓獻子將新中軍,且爲仆大夫。公揖而入。獻子從。公立於寢庭,謂獻子曰:“何如?”對曰:“不可。郇、瑕氏土薄水淺,其惡易覯。易覯則民愁,民愁則墊隘,於是乎有沈溺重膇之疾。不如新田,土厚水深,居之不疾,有汾、澮以流其惡,且民從教,十世之利也。夫山、澤、林、盬,國之寶也。國饒,則民驕佚。近寶,公室乃貧。不可謂樂。”公說,從之。夏,四月丁丑,晉遷于新田。

成公(傳6.6)六月,鄭悼公卒。

(傳6.7)子叔聲伯如晉,命伐宋。

(傳6.8)秋,孟獻子、叔孫宣伯侵宋,晉命也。

(傳6.9)楚子重伐鄭,鄭從晉故也。

(傳6.10)冬,季文子如晉,賀遷也。

(傳6.11)晉欒書救鄭,與楚師遇於繞角。楚師還。晉師遂侵蔡。楚公子申、公子成以申、息之師救蔡,禦諸桑隧。趙同、趙括欲戰,請於武子,武子將許之。知莊子、范文子、韓獻子諫曰:“不可。吾來救鄭,楚師去我,吾遂至於此,是遷戮也。戮而不已,又怒楚師,戰必不克。雖克,不令。成師以出,而敗楚之二縣,何榮之有焉?若不能敗,爲辱已甚,不如還也。”乃遂還。

(傳6.11)於是軍帥之欲戰者眾。或謂欒武子曰:“聖人與眾同欲,是以濟事,子盍從眾?子爲大政,將酌於民者也。子之佐十一人,其不欲戰者,三人而已。欲戰者可謂眾矣。商書曰:‘三人占,從二人’,眾故也。”武子曰:“善鈞從眾。夫善,眾之主也。三卿爲主,可謂眾矣。從之,不亦可乎?”

成公(經7.1)七年

春,王正月,鼷鼠食郊牛角,改卜牛。鼷鼠又食其角,乃免牛。

(經7.2)吳伐郯。

(經7.3)夏,五月,曹伯來朝。 (經7.4)不郊,猶三望。

(經7.5)秋,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。

(經7.6)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杞伯救鄭。八月戊辰,同盟于馬陵。

(經7.7)公至自會。

(經7.8)吳入州來。

(經7.9)冬,大雩。

(經7.10)衞孫林父出奔晉。

(傳7.1)七年,春,吳伐郯,郯成。季文子曰:“中國不振旅,蠻夷入伐,而莫之或恤。無弔者也夫!《詩》曰:‘不弔昊天,亂靡有定’,其此之謂乎!有上不弔,其誰不受亂?吾亡無日矣。”君子曰:“知懼如是,斯不亡矣。” (傳7.2)鄭子良相成公以如晉,見,且拜師。

(傳7.3)夏,曹宣公來朝。

(傳7.4)秋,楚子重伐鄭,師于泛。諸侯救鄭。鄭共仲、侯羽軍楚師,囚鄖公鍾儀,獻諸晉。八月,同盟于馬陵,尋蟲牢之盟,且莒服故也。晉人以鍾儀歸,囚諸軍府。

(傳7.5)楚圍宋之役,師還,子重請取於申、呂以爲賞田。王許之。申公巫臣曰:“不可。此申、呂所以邑也,是以爲賦,以御北方。若取之,是無申、呂也,晉、鄭必至于漢。”王乃止。子重是以怨巫臣。子反欲取夏姬,巫臣止之,遂取以行,子反亦怨之。及共王卽位,子重、子反殺巫臣之族子閻、子蕩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,而分其室。子重取子閻之室,使沈尹與王子罷分子蕩之室,子反取黑要與清尹之室。巫臣自晉遺二子書,曰:“爾以讒慝貪婪事君,而多殺不辜,餘必使爾罷於奔命以死。”

(傳7.5)巫臣請使於吳,晉侯許之。吳子壽夢說之。乃通吳於晉,以兩之一卒適吳,舍偏兩之一焉。與其射御,教吳乘車,教之戰陳,教之叛楚。寘其子狐庸焉,使爲行人於吳。吳始伐楚、伐巢、伐徐,子重奔命。馬陵之會,吳入州來,子重自鄭奔命。子重、子反於是乎一歲七奔命。蠻夷屬於楚者,吳盡取之,是以始大,通吳於上國。

(傳7.6)衞定公惡孫林父。冬,孫林父出奔晉。衞侯如晉,晉反戚焉。

成公(經8.1)八年

春,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,歸之于齊。

(經8.2)晉欒書帥師侵蔡。

(經8.3)公孫嬰齊如莒。

(經8.4)宋公使華元來聘。

(經8.5)夏,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。

(經8.6)晉殺其大夫趙同、趙括。

(經8.7)秋,七月,天子使召來賜公命。

(經8.8)冬,十月癸卯,杞叔姬卒。

(經8.9)晉侯使士燮來聘。

(經8.10)叔孫僑如會晉士燮、齊人、邾人伐郯。

(經8.11)衞人來媵。

(傳8.1)八年,春,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,歸之于齊。季文子餞之,私焉,曰:“大國制義,以爲盟主,是以諸侯懷德畏討,無有貳心。謂汶陽之田,敝邑之舊也,而用師於齊,使歸諸敝邑。今有二命,曰‘歸諸齊’。信以行義,義以成命,小國所望而懷也。信不可知,義無所立,四方諸侯,其誰不解體?《詩》曰:‘女也不爽,士貳其行。士也罔極,二三其德。’七年之中,一與一奪,二三孰甚焉?士之二三,猶喪妃耦,而況霸主?霸主將德是以,而二三之,其何以長有諸侯乎?《詩》曰:‘猶之未遠,是用大簡。’行父懼晉之不遠猶而失諸侯也,是以敢私言之。”

成公(傳8.2)晉欒書侵蔡,遂侵楚,獲申驪。楚師之還也,晉侵沈,獲沈子揖初,從知、范、韓也。君子曰:“從善如流,宜哉!《詩》曰:‘愷悌君子,遐不作人?’求善也夫!作人,斯有功績矣。”是行也,鄭伯將會晉師,門于許東門,大獲焉。

(傳8.3)聲伯如莒,逆也。

(傳8.4)宋華元來聘,聘共姬也。

(傳8.5)夏,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,禮也。

(傳8.6)晉趙莊姬爲趙嬰之亡故,譖之于晉侯,曰:“原、屏將爲亂。”欒、郤爲徵。六月,晉討趙同、趙括。武從姬氏畜于公宮。以其田與祁奚。韓厥言於晉侯曰:“成季之勛,宣孟之忠,而無後,爲善者其懼矣。三代之令王皆數百年保天之祿。夫豈無辟王?賴前哲以免也。周書曰:‘不敢侮鰥寡’,所以明德也。”乃立武,而反其田焉。

(傳8.7)秋,召桓公來賜公命。

(傳8.8)晉侯使申公巫臣如吳,假道于莒。與渠丘公立於池上,曰:“城已惡。”莒子曰:“辟陋在夷,其孰以我爲虞?”對曰:“夫狡焉思啟封疆以利社稷者,何國蔑有?唯然,故多大國矣。唯或思或縱也。勇夫重閉,況國乎?”

(傳8.9)冬,杞叔姬卒。來歸自杞,故書。

(傳8.10)晉士燮來聘,言伐郯也,以其事吳故。公賂之,請緩師。文子不可,曰:“君命無貳,失信不立。禮無加貨,事無二成。君後諸侯,是寡君不得事君也。燮將復之。”季孫懼,使宣伯帥師會伐郯。

(傳8.11)衞人來媵共姬,禮也。凡諸侯嫁女,同姓媵之,異姓則否。

成公(經9.1)九年

春,王正月,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。

(經9.2)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杞伯,同盟于蒲。

(經9.3)公至自會。

(經9.4)二月,伯姬歸于宋。

(經9.5)夏,季孫行父如宋致女。

(經9.6)晉人來媵。

(經9.7)秋,七月丙子,齊侯無野卒。

(經9.8)晉人執鄭伯。

(經9.9)晉欒書帥師伐鄭。 (經9.10)冬,十有一月,葬齊頃公。

(經9.11)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。庚申,莒潰。楚人入鄆。

(經9.12)秦人、白狄伐晉。

(經9.13)鄭人圍許。

(經9.14)城中城。

(傳9.1)九年,春,杞桓公來逆叔姬之喪,請之也。杞叔姬卒,爲杞故也。逆叔姬,爲我也。

(傳9.2)爲歸汶陽之田故,諸侯貳於晉。晉人懼,會於蒲,以尋馬陵之盟。季文子謂范文子曰:“德則不競,尋盟何爲?”范文子曰:“勤以撫之,寬以待之,堅強以御之,明神以要之,柔服而伐貳,德之次也。”是行也,將始會吳,吳人不至。

(傳9.3)二月,伯姬歸于宋。

(傳9.4)楚人以重賂求鄭,鄭伯會楚公子成于鄧。

(傳9.5)夏,季文子如宋致女,復命,公享之。賦《韓奕》之五章。穆姜出于房,再拜,曰:“大夫勤辱,不忘先君,以及嗣君,施及未亡人,先君猶有望也。敢拜大夫之重勤。”又賦《綠衣》之卒章而入。

(傳9.6)晉人來媵,禮也。

(傳9.7)秋,鄭伯如晉,晉人討其貳於楚也,執諸銅鞮。

(傳9.8)欒書伐鄭,鄭人使伯蠲行成,晉人殺之,非禮也。兵交,使在其間可也。楚子重侵陳以救鄭。

(傳9.9)晉侯觀于軍府,見鍾儀。問之曰:“南冠而縶者,誰也?”有司對曰:“鄭人所獻楚囚也。”使稅之。召而弔之。再拜稽首。問其族。對曰:“泠人也。”公曰:“能樂乎?”對曰:“先父之職官也,敢有二事?”使與之琴,操南音。公曰:“君王何如?”對曰:“非小人之所得知也。”固問之。對曰:“其爲太子也,師、保奉之,以朝于嬰齊而夕于側也。不知其他。”公語范文子。文子曰:“楚囚,君子也。言稱先職,不背本也;樂操土風,不忘舊也;稱太子,抑無私也;名其二卿,尊君也。不背本,仁也;不忘舊,信也;無私,忠也;尊君,敏也。仁以接事,信以守之,忠以成之,敏以行之。事雖大,必濟。君盍歸之,使合晉、楚之成?”公從之,重爲之禮,使歸求成。

(傳9.10)冬,十一月,楚子重自陳伐莒,圍渠丘。渠丘城惡,眾潰,奔莒。戊申,楚入渠丘。莒人囚楚公子平。楚人曰:“勿殺,吾歸而俘。”莒人殺之。楚師圍莒。莒城亦惡,庚申,莒潰。楚遂入鄆,莒無備故也。

(傳9.10)君子曰:“恃陋而不備,罪之大者也,備豫不虞,善之大者也。莒恃其陋,而不脩城郭,浹辰之間,而楚克其三都,無備也夫!詩曰:‘雖有絲、麻,無棄菅、蒯;雖有姬、姜,無棄蕉萃;凡百君子,莫不代匱。’言備之不可以已也。”

成公(傳9.11)秦人、白狄伐晉,諸侯貳故也。

(傳9.12)鄭人圍許,示晉不急君也。是則公孫申謀之,曰:“我出師以圍許,爲將改立君者,而紓晉使,晉必歸君。”

(傳9.13)城中城,書,時也。

(傳9.14)十二月,楚子使公子辰如晉,報鍾儀之使,請脩好、結成。

成公(經10.1)十年

春,衞侯之弟黑背帥師侵鄭。

(經10.2)夏,四月,五卜郊,不從,乃不郊。

(經10.3)五月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,伐鄭。

(經10.4)齊人來媵。

(經10.5)丙午,晉侯獳卒。

(經10.6)秋,七月,公如晉。

(經10.7)冬,十月。 (傳10.1)十年,春,晉侯使糴茷如楚,報大宰子商之使也。

(傳10.2)衞子叔黑背侵鄭,晉命也。

(傳10.3)鄭公子班聞叔申之謀。三月,子如立公子繻。夏,四月,鄭人殺繻,立髡頑,子如奔許。欒武子曰:“鄭人立君,我執一人焉,何益?不如伐鄭而歸其君,以求成焉。”晉侯有疾,五月,晉立太子州蒲以爲君,而會諸侯伐鄭。鄭子罕賂以襄鐘,子然盟于脩澤,子駟爲質。辛巳,鄭伯歸。

(傳10.4)晉侯夢大厲,被髪及地,搏膺而踴,曰:“殺餘孫,不義。餘得請於帝矣!”壞大門及寢門而入。公懼,入于室。又壞戶。公覺,召桑田巫。巫言如夢。公曰:“何如?”曰:“不食新矣。”公疾病,求醫于秦。秦伯使醫緩爲之。未至,公夢疾爲二豎子,曰:“彼,良醫也,懼傷我,焉逃之?”其一曰:“居肓之上、膏之下,若我何?”醫至,曰:“疾不可爲也,在肓之上、膏之下,攻之不可,達之不及,藥不至焉,不可爲也。”公曰:“良醫也。”厚爲之禮而歸之。六月丙午,晉侯欲麥,使甸人獻麥,饋人爲之。召桑田巫,示而殺之。將食,張,如廁,陷而卒。小臣有晨夢負公以登天,及日中,負晉侯出諸廁,遂以爲殉。

(傳10.5)鄭伯討立君者,戊申,殺叔申、叔禽。君子曰:“忠爲令德,非其人猶不可,況不令乎?”

(傳10.6)秋,公如晉。晉人止公,使送葬。於是糴茷未反。

(傳10.7)冬,葬晉景公。公送葬,諸侯莫在。魯人辱之,故不書,諱之也。

成公(經11.1)十有一年

春,王三月,公至自晉。

(經11.2)晉侯使郤犨來聘,己丑,及郤犨盟。

(經11.3)夏,季孫行父如晉。

(經11.4)秋,叔孫僑如如齊。

(經11.5)冬,十月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王三月,公至自晉。晉人以公爲貳於楚,故止公。公請受盟,而後使歸。

(傳11.2)郤犨來聘,且蒞盟。

(傳11.3)聲伯之母不聘,穆姜曰:“吾不以妾爲姒。”生聲伯而出之,嫁於齊管于奚,生二子而寡,以歸聲伯。聲伯以其外弟爲大夫,而嫁其外妹於施孝叔。郤犨來聘,求婦於聲伯。聲伯奪施氏婦以與之。婦人曰:“鳥獸猶不失儷,子將若何?”曰:“吾不能死亡。”婦人遂行。生二子於郤氏。郤氏亡,晉人歸之施氏。施氏逆諸河,沈其二子。婦人怒曰:“己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,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殺之,將何以終?”遂誓施氏。

(傳11.4)夏,季文子如晉報聘,且蒞盟也。

(傳11.5)周公楚惡惠、襄之偪也,且與伯與爭政,不勝,怒而出。及陽樊,王使劉子復之,盟于鄄而入。三日復出,奔晉。

(傳11.6)秋,宣伯聘于齊,以脩前好。

(傳11.7)晉郤至與周爭鄇田,王命劉康公、單襄公訟諸晉。郤至曰:“溫,吾故也,故不敢失。”劉子、單子曰:“昔周克商,使諸侯撫封,蘇忿生以溫爲司寇,與檀伯達封于河。蘇氏卽狄,又不能於狄而奔衞。襄王勞文公而賜之溫,狐氏、陽氏先處之,而後及子。若治其故,則王官之邑也,子安得之?”晉侯使郤至勿敢爭。

(傳11.8)宋華元善於令尹子重,又善於欒武子,聞楚人旣許晉糴茷成,而使歸復命矣。冬,華元如楚,遂如晉,合晉、楚之成。

(傳11.9)秦、晉爲成,將會于令狐。晉侯先至焉。秦伯不肯涉河,次于王城,使史顆盟晉侯于河東。晉郤犨盟秦伯于河西。范文子曰:“是盟也何益?齊盟,所以質信也。會所,信之始也。始之不從,其可質乎?”秦伯歸而背晉成。

成公(經12.1)十有二年

春,周公出奔晉。

(經12.2)夏,公會晉侯、衞侯于瑣澤。

(經12.3)秋,晉人敗狄于交剛。

(經12.4)冬,十月。

(傳12.1)十二年,春,王使以周公之難來告。書曰“周公出奔晉”,凡自周無出,周公自出故也。

(傳12.2)宋華元克合晉、楚之成,夏,五月,晉士燮會楚公子罷、許偃。癸亥,盟于宋西門之外,曰:“凡晉、楚無相加戎,好惡同之,同恤災危,備救凶患。若有害楚,則晉伐之;在晉,楚亦如之。交贄往來,道路無壅;謀其不協,而討不庭。有渝此盟,明神殛之,俾隊其師,無克胙國。”鄭伯如晉聽成,會于瑣澤,成故也。

(傳12.3)狄人間宋之盟以侵晉,而不設備。秋,晉人敗狄于交剛。

(傳12.4)晉郤至如楚聘,且蒞盟。楚子享之,子反相,爲地室而縣焉。郤至將登,金奏作於下,驚而走出。子反曰:“日云莫矣,寡君須矣,吾子其入也!”賓曰:“君不忘先君之好,施及下臣,貺之以大禮,重之以備樂。如天之福,兩君相見,何以代此?下臣不敢。”子反曰:“如天之福,兩君相見,無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遺,焉用樂?寡君須矣,吾子其入也!”賓曰:“若讓之以一矢,禍之大者,其何福之爲?世之治也,諸侯間於天子之事,則相朝也,於是乎有享宴之禮。享以訓共儉,宴以示慈惠。共儉以行禮,而慈惠以布政。政以禮成,民是以息。百官承事,朝而不夕,此公侯之所以捍城其民也。故《詩》曰:‘赳赳武夫,公侯干城。’及其亂也,諸侯貪冒,侵欲不忌,爭尋常以盡其民,略其武夫以爲己腹心、股肱、爪牙。故《詩》曰:‘赳赳武夫,公侯腹心。’天下有道,則公侯能爲民干城,而制其腹心。亂則反之。今吾子之言,亂之道也,不可以爲法。然吾子,主也,至敢不從?”遂入,卒事。歸以語范文子。文子曰:“無禮,必食言,吾死無日矣夫!”

(傳12.4)冬,楚公子罷如晉聘,且蒞盟。十二月,晉侯及楚公子罷盟于赤棘。

成公(經13.1)十有三年

春,晉侯使郤锜來乞師。

(經13.2)三月,公如京師。

(經13.3)夏,五月,公自京師,遂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邾人、滕人伐秦。

(經13.4)曹伯盧卒于師。

(經13.5)秋,七月,公至自伐秦。

(經13.6)冬,葬曹宣公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晉侯使郤锜來乞師,將事不敬。孟獻子曰:“郤氏其亡乎!禮,身之干也;敬,身之基也。郤子無基。且先君之嗣卿也,受命以求師,將社稷是衞,而惰,棄君命也,不亡何爲?”

(傳13.2)三月,公如京師。宣伯欲賜,請先使。王以行人之禮禮焉。孟獻子從。王以爲介而重賄之。公及諸侯朝王,遂從劉康公、成肅公會晉侯伐秦。成子受脤于社,不敬。劉子曰:“吾聞之:民受天地之中以生,所謂命也。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,以定命也。能者養以之福,不能者敗以取禍。是故君子勤禮,小人盡力。勤禮莫如致敬,盡力莫如敦篤。敬在養神,篤在守業。國之大事,在祀與戎。祀有執膰,戎有受脤,神之大節也。今成子惰,棄其命矣,其不反乎!”

(傳13.3)夏,四月戊午,晉侯使呂相絕秦,曰:

“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,戮力同心,申之以盟誓,重之以婚姻。天禍晉國,文公如齊,惠公如秦。無祿,獻公卽世。穆公不忘舊德,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晉。又不能成大勛,而爲韓之師。亦悔于厥心,用集我文公,是穆之成也。文公躬擐甲胄,跋履山川,逾越險阻,征東之諸侯,虞、夏、商、周之胤而朝諸秦,則亦旣報舊德矣。鄭人怒君之疆埸,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鄭。秦大夫不詢于我寡君,擅及鄭盟。諸侯疾之,將致命于秦。文公恐懼,綏靜諸侯,秦師克還無害,則是我有大造于西也。無祿,文公卽世,穆爲不弔,蔑死我君,寡我襄公,迭我殽地,奸絕我好,伐我保城,殄滅我費滑,散離我兄弟,撓亂我同盟,傾覆我國家。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勛,而懼社稷之隕,是以有殽之師。猶愿赦罪于穆公。穆公弗聽,而卽楚謀我。天誘其衷,成王隕命,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。穆、襄卽世,康、靈卽位。康公,我之自出,又欲闕翦我公室,傾覆我社稷,帥我蝥賊,以來蕩搖我邊疆,我是以有令狐之役。康猶不悛,入我河曲,伐我涑川,俘我王官,翦我羈馬,我是以有河曲之戰。東道之不通,則是康公絕我好也。”

成公(傳13.3)及君之嗣也,我君景公引領西望曰:“庶撫我乎!”君亦不惠稱盟,利吾有狄難,入我河縣,焚我箕、郜,芟夷我農功,虔劉我邊陲,我是以有輔氏之聚。君亦悔禍之延,而欲徼福于先君獻、穆,使伯車來命我景公曰:“吾與女同好棄惡,復脩舊德,以追念前勛。”言誓未就,景公卽世,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會。君又不祥,背棄盟誓。白狄及君同州,君之仇讎,而我婚姻也。君來賜命曰:“吾與女伐狄。”寡君不敢顧婚姻,畏君之威,而受命于吏。君有二心於狄,曰:“晉將伐女。”狄應且憎,是用告我。楚人惡君之二三其德也,亦來告我曰:“秦背令狐之盟,而來求盟于我:‘昭告昊天上帝、秦三公、楚三王曰:“餘雖與晉出入,餘唯利是視。”不穀惡其無成德,是用宣之,以懲不壹。’諸侯備聞此言,斯是用痛心疾首,昵就寡人,寡人帥以聽命,唯好是求。君若惠顧諸侯,矜哀寡人,而賜之盟,則寡人之愿也,其承寧諸侯以退,豈敢徼亂?君若不施大惠,寡人不佞,其不能以諸侯退矣。敢盡布之執事,俾執事實圖利之。”

(傳13.3)秦桓公旣與晉厲公爲令狐之盟,而又召狄與楚,欲道以伐晉,諸侯是以睦於晉。晉欒書將中軍,荀庚佐之;士燮將上軍,郤锜佐之;韓厥將下軍,荀罃佐之;趙旃將新軍,郤至佐之。郤毅御戎,欒鍼爲右。孟獻子曰:“晉帥乘和,師必有大功。”五月丁亥,晉師以諸侯之師及秦師戰于麻隧。秦師敗績,獲秦成差及不更女父。曹宣公卒于師。師遂濟涇,及侯麗而還。迓晉侯于新楚。成肅公卒于瑕。

(傳13.4)六月丁卯夜,鄭公子班自訾求入于大宮,不能,殺子印、子羽,反軍于市。己巳,子駟帥國人盟于大宮,遂從而盡焚之,殺子如、子駹、孫叔、孫知。

(傳13.5)曹人使公子負芻守,使公子欣時逆曹伯之喪。秋,負芻殺其太子而自立也。諸侯乃請討之。晉人以其役之勞,請俟他年。冬,葬曹宣公。旣葬,子臧將亡,國人皆將從之。成公乃懼,告罪,且請焉。乃反,而致其邑。 成公(經14.1)十有四年

春,王正月,莒子朱卒。

(經14.2)夏,衞孫林父自晉歸于衞。

(經14.3)秋,叔孫僑如如齊逆女。

(經14.4)鄭公子喜帥師伐許。

(經14.5)九月,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。

(經14.6)冬,十月庚寅,衞侯臧卒。

(經14.7)秦伯卒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衞侯如晉,晉侯強見孫林父焉。定公不可。夏,衞侯旣歸,晉侯使郤犨送孫林父而見之。衞侯欲辭。定姜曰:“不可。是先君宗卿之嗣也,大國又以爲請。不許,將亡。雖惡之,不猶愈於亡乎?君其忍之!安民而宥宗卿,不亦可乎?”衞侯見而復之。衞侯饗苦成叔,甯惠子相。苦成叔傲。甯子曰:“苦成家其亡乎!古之爲享食也,以觀威儀、省禍福也,故《詩》曰:‘兕觥其觩,旨酒思柔。彼交匪傲,萬福來求。’今夫子傲,取禍之道也。”

(傳14.2)秋,宣伯如齊逆女。稱族,尊君命也。

(傳14.3)八月,鄭子罕伐許,敗焉。戊戌,鄭伯復伐許。庚子,入其郛。許人平以叔申之封。

(傳14.4)九月,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。舍族,尊夫人也。故君子曰:“《春秋》之稱,微而顯,志而晦,婉而成章,盡而不污,懲惡而勸善,非聖人,誰能脩之?”

(傳14.5)衞侯有疾,使孔成子、甯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爲太子。冬十月,衞定公卒。夫人姜氏旣哭而息,見太子之不哀也,不內酌飲,嘆曰:“是夫也,將不唯衞國之敗,其必始於未亡人。烏呼!天禍衞國也夫!吾不獲鱄也使主社稷。”大夫聞之,無不聳懼。孫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於衞,盡寘諸戚,而甚善晉大夫。

成公(經15.1)十有五年

春,王二月,葬衞定公。

(經15.2)三月乙巳,仲嬰齊卒。

(經15.3)癸醜,公會晉侯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宋世子成、齊國佐、邾人,同盟于戚。晉侯執曹伯歸于京師。

(經15.4)公至自會。

(經15.5)夏,六月,宋公固卒。

(經15.6)楚子伐鄭。

(經15.7)秋,八月庚辰,葬宋共公。

(經15.8)宋華元出奔晉。

(經15.9)宋華元自晉歸于宋。

(經15.10)宋殺其大夫山。

(經15.11)宋魚石出奔楚。

(經15.12)冬,十有一月,叔孫僑如會晉士燮、齊高無咎、宋華元、衞孫林父、鄭公子鰍、邾人會吳于鍾離。

(經15.12)許遷于葉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會于戚,討曹成公也。執而歸諸京師。書曰“晉侯執曹伯”,不及其民也。凡君不道於其民,諸侯討而執之,則曰:“某人執某侯”,不然則否。諸侯將見子臧於王而立之。子臧辭曰:“前志有之曰:‘聖達節,次守節,下失節。’爲君非吾節也。雖不能聖,敢失守乎?”遂逃,奔宋。

(傳15.2)夏,六月,宋共公卒。

(傳15.3)楚將北師,子囊曰:“新與晉盟而背之,無乃不可乎?”子反曰:“敵利則進,何盟之有?”申叔時老矣,在申,聞之,曰:“子反必不免。信以守禮,禮以庇身,信、禮之亡,欲免,得乎?”楚子侵鄭,及暴隧。遂侵衞,及首止。鄭子罕侵楚,取新石。欒武子欲報楚。韓獻子曰:“無庸,使重其罪,民將叛之。無民,孰戰?”

(傳15.4)秋,八月,葬宋共公。於是華元爲右師,魚石爲左師,蕩澤爲司馬,華喜爲司徒,公孫師爲司城,向爲人爲大司寇,鱗朱爲少司寇,向帶爲大宰,魚府爲少宰。蕩澤弱公室,殺公子肥。華元曰:“我爲右師,君臣之訓,師所司也。今公室卑,而不能正,吾罪大矣。不能治官,敢賴寵乎?”乃出奔晉。

(傳15.4)二華,戴族也;司城,莊族也;六官者皆桓族也。魚石將止華元。魚府曰:“右師反,必討,是無桓氏也。”魚石曰:“古師茍獲反,雖許之討,必不敢。且多大功,國人與之,不反,懼桓氏之無祀於宋也。右師討,猶有戌在。桓氏雖亡,必偏。”魚石自止華元于河上。請討,許之,乃反。使華喜、公孫師帥國人攻蕩氏,殺子山。書曰“宋殺其大夫山”,言背其族也。

(傳15.4)魚石、向爲人、鱗朱、向帶、魚府出舍於睢上,華元使止之,不可。冬十月,華元自止之,不可,乃反。魚府曰:“今不從,不得入矣。右師視速而言疾,有異志焉。若不我納,今將馳矣。”登丘而望之,則馳騁而從之。則決睢澨、閉門登陴矣。左師、二司寇、二宰遂出奔楚。華元使向戌爲左師、老佐爲司馬,樂裔爲司寇,以靖國人。

(傳15.5)晉三郤害伯宗,譖而殺之,及欒弗忌。伯州犁奔楚。韓獻子曰:“郤氏其不免乎!善人,天地之紀也,而驟絕之,不亡何待?”初,伯宗每朝,其妻必戒之曰:“‘盜憎主人,民惡其上。’子好直言,必及於難。”

(傳15.6)十一月,會吳于鍾離,始通吳也。

(傳15.7)許靈公畏偪于鄭,請遷于楚。辛丑,楚公子申遷許于葉。

成公(經16.1)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,雨,木冰。

(經16.2)夏,四月辛未,滕子卒。

(經16.3)鄭公子喜帥師侵宋。

(經16.4)六月丙寅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16.5)晉侯使欒黡來乞師。

(經16.6)甲午晦,晉侯及楚子、鄭伯戰于鄢陵。楚子、鄭師敗績。

(經16.7)楚殺其大夫公子側。

(經16.8)秋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衞侯、宋華元、邾人于沙隨,不見公。

(經16.9)公至自會。

(經16.10)公會尹子、晉侯、齊國佐、邾人伐鄭。

(經16.11)曹伯歸自京師。

(經16.12)九月,晉人執季孫行父,舍之于苕丘。

(經16.13)冬,十月乙亥,叔孫僑如出奔齊。

(經16.14)十有二月,乙丑,季孫行父及晉郤犨盟于扈。

(經16.15)公至自會。

(經16.16)乙酉,刺公子偃。

(傳16.1)十六年,春,楚子自武城使公子成以汝陰之田求成于鄭。鄭叛晉,子駟從楚子盟于武城。

(傳16.2)夏,四月,滕文公卒。

(傳16.3)鄭子罕伐宋,宋將鉏、樂懼敗諸汋陂。退,舍於夫渠,不儆。鄭人覆之,敗諸汋陵,獲將鉏、樂懼。宋恃勝也。

(傳16.4)衞侯伐鄭,至于鳴雁,爲晉故也。

(傳16.5)晉侯將伐鄭。范文子曰:“若逞吾愿,諸侯皆叛,晉可以逞。若唯鄭叛,晉國之憂,可立俟也。”欒武子曰:“不可以當吾世而失諸侯,必伐鄭。”乃興師。欒書將中軍,士燮佐之;郤锜將上軍,荀偃佐之;韓厥將下軍,郤至佐新軍。荀罃居守。郤犨如衞,遂如齊,皆乞師焉。欒黡來乞師。孟獻子曰:“有勝矣。”戊寅,晉師起。

(傳16.5)鄭人聞有晉師,使告于楚,姚句耳與往。楚子救鄭。司馬將中軍,令尹將左,右尹子辛將右。過申,子反入見申叔時,曰:“師其何如?”對曰:“德、刑、詳、義、禮、信,戰之器也。德以施惠,刑以正邪,詳以事神,義以建利,禮以順時,信以守物。民生厚而德正,用利而事節,時順而物成,上下和睦,周旋不逆,求無不具,各知其極。故《詩》曰:‘立我烝民,莫匪爾極。’是以神降之福,時無災害,民生敦厖,和同以聽,莫不盡力以從上命,致死以補其闕,此戰之所由克也。今楚內棄其民,而外絕其好;瀆齊盟,而食話言,奸時以動,而疲民以逞。民不知信,進退罪也。人恤所厎,其誰致死?子其勉之!吾不復見子矣。”姚句耳先歸,子駟問焉。對曰:“其行速,過險而不整。速則失志,不整,喪列。志失列喪,將何以戰?楚懼不可用也。”

(傳16.5)五月,晉師濟河。聞楚師將至,范文子欲反,曰:“我偽逃楚,可以紓憂。夫合諸侯,非吾所能也,以遺能者。我若群臣輯睦以事君,多矣。”武子曰:“不可。”六月,晉、楚遇於鄢陵。范文子不欲戰。郤至曰:“韓之戰,惠公不振旅;箕之役,先軫不反命;邲之師,荀伯不復從,皆晉之恥也。子亦見先君之事矣。今我辟楚,又益恥也。”文子曰:“吾先君之亟戰也,有故。秦、狄、齊、楚皆強,不盡力,子孫將弱。今三強服矣,敵楚而已。惟聖人能外內無患。自非聖人,外寧必有內憂,盍釋楚以爲外懼乎?”

(傳16.5)甲午晦,楚晨壓晉軍而陳。軍吏患之。范丐趨進,曰:“塞井夷灶,陳於軍中,而疏行首。晉、楚唯天所授,何患焉?”文子執戈逐之,曰:“國之存亡,天也,童子何知焉!”欒書曰:“楚師輕窕,固壘而待之,三日必退。退而擊之,必獲勝焉。”郤至曰:“楚有六間,不可失也。其二卿相惡,王卒以舊,鄭陳而不整,蠻軍而不陳,陳不違晦,在陳而囂,合而加囂。各顧其後,莫有鬭心;舊不必良,以犯天忌,我必克之。”

(傳16.5)楚子登巢車,以望晉軍。子重使大宰伯州犁侍于王后。王曰:“騁而左右,何也?”曰:“召軍吏也。”“皆聚於中軍矣。”曰:“合謀也。”“張幕矣。”曰:“虔卜於先君也。”“徹幕矣。”曰:“將發命也。”“甚囂,且塵上矣。”曰:“將塞井夷灶而爲行也。”“皆乘矣,左右執兵而下矣。”曰:“聽誓也。”“戰乎?”曰:“未可知也。”“乘而左右皆下矣。”曰:“戰禱也。”伯州犁以公卒告王。苗賁皇在晉侯之側,亦以王卒告。皆曰:“國士在,且厚,不可當也。”苗賁皇言於晉侯曰:“楚之良,在其中軍王族而已。請分良以擊其左右,而三軍萃於王卒,必大敗之。”公筮之。史曰:“吉。其卦遇復,曰:‘南國蹙,射其元王,中厥目。’國蹙、王傷,不敗何待?”公從之。

(傳16.5)有淖於前,乃皆左右相違於淖。步毅御晉厲公,欒鍼爲右。彭名御楚共王,潘黨爲右。石首御鄭成公,唐茍爲右。欒、范以其族夾公行。陷於淖。欒書將載晉侯。鍼曰:“書退!國有大任,焉得專之?且侵官,冒也;失官,慢也;離局,奸也。有三罪焉,不可犯也。”乃掀公以出於淖。

(傳16.5)癸巳,潘尫之黨與養由基蹲甲而射之,徹七札焉。以示王,曰:“君有二臣如此,何憂於戰?”王怒曰:“大辱國!詰朝爾射,死藝。”呂锜夢射月,中之,退入於泥。占之,曰:“姬姓,日也;異姓,月也,必楚王也。射而中之,退入於泥,亦必死矣。”及戰,射共王中目。王召養由基,與之兩矢,使射呂锜,中項,伏韜。以一矢復命。

(傳16.5)郤至三遇楚子之卒,見楚子,必下,免胄而趨風。楚子使工尹襄問之以弓,曰:“方事之殷也,有韎韋之跗注,君子也。識見不穀而趨,無乃傷乎?”郤至見客,免胄承命,曰:“君之外臣至從寡君之戎事,以君之靈,間蒙甲胄,不敢拜命。敢告不寧,君命之辱。爲事之故,敢肅使者。”三肅使者而退。

(傳16.5)晉韓厥從鄭伯,其御杜溷羅曰:“速從之?其御屢顧,不在馬,可及也。”韓厥曰:“不可以再辱國君。”乃止。郤至從鄭伯,其右茀翰胡曰:“諜輅之,餘從之乘,而俘以下。”郤至曰:“傷國君有刑。”亦止。石首曰:“衞懿公唯不去其旗,是以敗於熒。”乃內旌於韜中。唐茍謂石首曰:“子在君側,敗者壹大。我不如子,子以君免,我請止。”乃死。

(傳16.5)楚師薄於險,叔山冉謂養由基曰:“雖君有命,爲國故,子必射。”乃射,再發,盡殪。叔山冉搏人以投,中車,折軾。晉師乃止。囚楚公子茷。欒鍼見子重之旌,請曰:“楚人謂夫旌,子重之麾也,彼其子重也。日臣之使於楚也,子重問晉國之勇,臣對曰:‘好以眾整。’曰:‘又何如?’臣對曰:‘好以暇。’今兩國治戎,行人不使,不可謂整;臨事而食言,不可謂暇。請攝飲焉。”公許之。使行人執榼承飲,造于子重,曰:“寡君乏使,使鍼御持矛,是以不得犒從者,使某攝飲。”子重曰:“夫子嘗與吾言於楚,必是故也。不亦識乎!”受而飲之,免使者而復鼓。旦而戰,見星未已。

(傳16.5)子反命軍吏察夷傷,補卒乘,繕甲兵,展車馬,雞鳴而食,唯命是聽。晉人患之。苗賁皇徇曰:“搜乘、補卒,秣馬、利兵,脩陳、固列,蓐食、申禱,明日復戰!”乃逸楚囚。王聞之,召子反謀。穀陽豎獻飲於子反,子反醉而不能見。王曰:“天敗楚也夫!餘不可以待。”乃宵遁。晉入楚軍,三日穀。范文子立於戎馬之前,曰:“君幼,諸臣不佞,何以及此?君其戒之!周書曰:‘惟命不于常’,有德之謂。”

(傳16.5)楚師還,及瑕,王使謂子反曰:“先大夫之覆師徒者,君不在。子無以爲過,不穀之罪也。”子反再拜稽首曰:“君賜臣死,死且不朽。臣之卒實奔,臣之罪也。”子重復謂子反曰:“初隕師徒者,而亦聞之矣。盍圖之!”對曰:“雖微先大夫有之,大夫命側,側敢不義?側亡君師,敢忘其死?”王使止之,弗及而卒。戰之日,齊國佐、高無咎至于師,衞侯出于衞,公出于壞隤。宣伯通於穆姜,欲去季、孟而取其室。將行,穆姜送公,而使逐二子。公以晉難告,曰:“請反而聽命。”姜怒,公子偃、公子鉏趨過,指之曰:“女不可,是皆君也。”公待於壞隤,申宮、儆備、設守,而後行,是以後。使孟獻子守于公宮。

(傳16.6)秋,會于沙隨,謀伐鄭也。宣伯使告郤犨曰:“魯侯待于壞隤,以待勝者。”郤犨將新軍,且爲公族大夫,以主東諸侯。取貨于宣伯,而訴公于晉侯。晉侯不見公。

(傳16.7)曹人請于晉曰:“自我先君宣公卽世,國人曰:‘若之何?憂猶未弭。’而又討我寡君,以亡曹國社稷之鎮公子,是大泯曹也,先君無乃有罪乎?若有罪,則君列諸會矣。君唯不遺德、刑,以伯諸侯,豈獨遺諸敝邑?敢私布之。”

(傳16.8)七月,公會尹武公及諸侯伐鄭。將行,姜又命公如初。公又申守而行。諸侯之師次于鄭西,我師次于督揚,不敢過鄭。子叔聲伯使叔孫豹請逆于晉師,爲食於鄭郊。師逆以至。聲伯四日不食以待之,食使者而後食。

(傳16.9)諸侯遷于制田,知武子佐下軍,以諸侯之師侵陳,至于鳴鹿。遂侵蔡。未反,諸侯遷于潁上。戊午,鄭子罕宵軍之,宋、齊、衞皆失軍。

(傳16.10)曹人復請于晉。晉侯謂子臧:“反,吾歸而君。”子臧反,曹伯歸。子臧盡致其邑與卿而不出。

(傳16.11)宣伯使告郤犨曰:“魯之有季、孟,猶晉之有欒、范也,政令於是乎成。今其謀曰:‘晉政多門,不可從也。寧事齊、楚,有亡而已,蔑從晉矣。’若欲得志於魯,請止行父而殺之,我斃蔑也,而事晉,蔑有貳矣。魯不貳,小國必睦。不然,歸必叛矣。”九月,晉人執季文子于苕丘。公還,待于鄆,使子叔聲伯請季孫于晉。郤犨曰:“茍去仲孫蔑,而止季孫行父,吾與子國,親於公室。”對曰:“僑如之情,子必聞之矣。若去蔑與行父,是大棄魯國,而罪寡君也。若猶不棄,而惠徼周公之福,使寡君得事晉君,則夫二人者,魯國社稷之臣也。若朝亡之,魯必夕亡。以魯之密邇仇讎,亡而爲讎,治之何及?”郤犨曰:“吾爲子請邑。”對曰:“嬰齊,魯之常隸也,敢介大國以求厚焉?承寡君之命以請,若得所請,吾子之賜多矣,又何求?”范文子謂欒武子曰:“季孫於魯,相二君矣。妾不衣帛,馬不食粟,可不謂忠乎?信讒慝而棄忠良,若諸侯何?子叔嬰齊奉君命無私,謀國家不貳,圖其身不忘其君。若虛其請,是棄善人也。子其圖之!”乃許魯平,赦季孫。

(傳16.11)冬,十月,出叔孫僑如而盟之。僑如奔齊。十二月,季孫及郤犨盟于扈。歸,刺公子偃。召叔孫豹于齊而立之。

(傳16.11)齊聲孟子通僑如,使立於高、國之間。僑如曰:“不可以再罪。”奔衞,亦間於卿。

(傳16.12)晉侯使郤至獻楚捷于周,與單襄公語,驟稱其伐。單子語諸大夫曰:“溫季其亡乎!位於七人之下,而求掩其上。怨之所聚,亂之本也。多怨而階亂,何以在位?夏書曰:‘怨豈在明?不見是圖。’將愼其細也。今而明之,其可乎?”

成公(經17.1)十有七年

春,衞北宮括帥師侵鄭。

(經17.2)夏,公會尹子、單子、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、邾人伐鄭。

(經17.3)六月乙酉,同盟于柯陵。

(經17.4)秋,公至自會。

(經17.5)齊高無咎出奔莒。

(經17.6)九月辛丑,用郊。

(經17.7)晉侯使荀罃來乞師。

(經17.8)冬,公會單子、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、齊人、邾人伐鄭。

(經17.9)十有一月,公至自伐鄭。

(經17.10)壬申,公孫嬰齊卒于貍脤。

(經17.11)十有二月丁巳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17.12)邾子貜且卒。

(經17.13)晉殺其大夫郤锜、郤犨、郤至。

(經17.14)楚人滅舒庸。

(傳17.1)十七年,春,王正月,鄭子駟侵晉虛、滑。衞北宮括救晉,侵鄭,至于高氏。夏,五月,鄭太子髡頑、侯獳爲質於楚,楚公子成、公子寅戍鄭。

(傳17.2)公會尹武公、單襄公及諸侯伐鄭,自戲童至于曲洧。

(傳17.3)晉范文子反自鄢陵,使其祝宗祈死,曰:“君驕侈而克敵,是天益其疾也,難將作矣。愛我者唯祝我,使我速死,無及於難--范氏之福也。六月戊辰,士燮卒。

(傳17.4)乙酉,同盟于柯陵,尋戚之盟也。

(傳17.5)楚子重救鄭,師于首止。諸侯還。

(傳17.6)齊慶克通于聲孟子,與婦人蒙衣乘輦而入于閎。鮑牽見之,以告國武子。武子召慶克而謂之。慶克久不出,而告夫人曰:“國子謫我。”夫人怒。國子相靈公以會,高、鮑處守。及還,將至,閉門而索客。孟子訴之曰:“高、鮑將不納君,而立公子角,國子知之。”秋,七月壬寅,刖鮑牽而逐高無咎。無咎奔莒。高弱以盧叛。齊人來召鮑國而立之。

(傳17.6)初,鮑國去鮑氏而來爲施孝叔臣。施氏卜宰,匡句須吉。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。與匡句須邑,使爲宰,以讓鮑國而致邑焉。施孝叔曰:“子實吉。”對曰:“能與忠良,吉執大焉?”鮑國相施氏忠,故齊人取以爲鮑氏後。仲尼曰:“鮑莊子之知不如葵,葵猶能衞其足。”

(傳17.7)冬,諸侯伐鄭。十月庚午,圍鄭。楚公子申救鄭,師于汝上。十一月,諸侯還。

(傳17.8)初,聲伯夢涉洹,或與己瓊瑰食之,泣而爲瓊瑰盈其懷,從而歌之曰:“濟洹之水,贈我以瓊瑰。歸乎歸乎,瓊瑰盈吾懷乎!”懼不敢占也。還自鄭,壬申,至于貍脤而占之,曰:“餘恐死,故不敢占也。今眾繁而從餘三年矣,無傷也。”言之,之莫而卒。

(傳17.9)齊侯使崔杼爲大夫,使慶克佐之,帥師圍盧。國佐從諸侯圍鄭,以難請而歸。遂如盧師,殺慶克,以穀叛。齊侯與之盟于徐關而復之。十二月,盧降。使國勝告難于晉,待命于清。

(傳17.10)晉厲公侈,多外嬖。反自鄢陵,欲盡去群大夫,而立其左右。胥童以胥克之廢也,怨郤氏,而嬖於厲公。郤锜奪夷陽五田,五亦嬖於厲公。郤犨與長魚矯爭田,執而梏之,與其父母妻子同一轅。旣,矯亦嬖於厲公。欒書怨郤至,以其不從己而敗楚師也,欲廢之。使楚公子茷告公曰:“此戰也,郤至實召寡君,以東師之未至也,與軍帥之不具也,曰:‘此必敗,吾因奉孫周以事君。’”公告欒書,書曰:“其有焉。不然,豈其死之不恤,而受敵使乎?君盍嘗使諸周而察之?”郤至聘于周,欒書使孫周見之。公使覘之,信。遂怨郤至。厲公田,與婦人先殺而飲酒,後使大夫殺。郤至奉豕,寺人孟張奪之,郤至射而殺之。公曰:“季子欺餘!”

(傳17.10)厲公將作難,胥童曰:“必先三郤。族大,多怨。去大族,不逼;敵多怨,有庸。”公曰:“然。”郤氏聞之,郤锜欲攻公,曰:“雖死,君必危。”郤至曰:“人所以立,信、知、勇也。信不叛君,知不害民,勇不作亂。失茲三者,其誰與我?死而多怨,將安用之?君實有臣而殺之,其謂君何?我之有罪,吾死後矣。若殺不辜,將失其民,欲安,得乎?待命而已。受君之祿,是以聚黨。有黨而爭命,罪孰大焉?”壬午,胥童、夷羊五帥甲八百將攻郤氏,長魚矯請無用眾,公使清沸魋助之。抽戈結衽,而偽訟者。三郤將謀於榭,矯以戈殺駒伯、苦成叔於其位。溫季曰:“逃威也。”遂趨。矯及諸其車,以戈殺之。皆尸諸朝。

成公(傳17.10)胥童以甲劫欒書、中行偃於朝。矯曰:“不殺二子,憂必及君。”公曰:“一朝而尸三卿,餘不忍益也。”對曰:“人將忍君。臣聞:亂在外爲奸,在內爲軌。御奸以德,御軌以刑。不施而殺,不可謂德;臣偪而不討,不可謂刑。德、刑不立,奸、軌并至,臣請行。”遂出奔狄。公使辭於二子曰:“寡人有討於郤氏,郤氏旣伏其辜矣,大夫無辱,其復職位!”皆再拜稽首曰:“君討有罪,而免臣於死,君之惠也。二臣雖死,敢忘君德?”乃皆歸。公使胥童爲卿。公遊于匠麗氏,欒書、中行偃遂執公焉。召士丐,士丐辭,召韓厥,韓厥辭,曰:“昔吾畜於趙氏,孟姬之讒,吾能違兵。古人有言曰:‘殺老牛莫之敢尸’,而況君乎?二三子不能事君,焉用厥也?”

(傳17.11)舒庸人以楚師之敗也,道吳人圍巢,伐駕,圍厘、虺,遂恃吳而不設備。楚公子橐師襲舒庸,滅之。

(傳17.12)閏月乙卯晦,欒書、中行偃殺胥童。民不與郤氏,胥童道君爲亂,故皆書曰“晉殺其大夫。”

成公(經18.1)十有八年

春,王正月,晉殺其大夫胥童。

(經18.2)庚申,晉弒其君州蒲。

(經18.3)齊殺其大夫國佐。

(經18.4)公如晉。

(經18.5)夏,楚子,鄭伯伐宋。宋魚石復入于彭城。

(經18.6)公至自晉。

(經18.7)晉侯使士丐來聘。

(經18.8)秋,杞伯來朝。

(經18.9)八月,邾子來朝。

(經18.10)筑鹿囿。

(經18.11)己丑,公薨于路寢。

(經18.12)冬,楚人、鄭人侵宋。

(經18.13)晉侯使士魴來乞師。

(經18.14)十有二月,仲孫蔑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邾子、齊崔杼,同盟于虛朾。

(經18.15)丁未,葬我君成公。

(傳18.1)十八年,春,王正月庚申,晉欒書、中行偃使程滑弒厲公,葬之于翼東門之外,以車一乘。使荀罃、士魴逆周子于京師而立之,生十四年矣。大夫逆于清原。周子曰:“孤始愿不及此,雖及此,豈非天乎!抑人之求君,使出命也。立而不從,將安用君?二三子用我今日,否亦今日。共而從君,神之所福也。”對曰:“群臣之愿也,敢不唯命是聽?”庚午,盟而入,館于伯子同氏。辛巳,朝于武宮。逐不臣者七人。周子有兄而無慧,不能辨菽麥,故不可立。 (傳18.2)齊爲慶氏之難故,甲申晦,齊侯使士華免以戈殺國佐于內宮之朝。師逃于夫人之宮。書曰“齊殺其大夫國佐”,棄命、專殺、以穀叛故也。使清人殺國勝。國弱來奔。王湫奔萊。慶封爲大夫,慶佐爲司寇。旣,齊侯反國弱,使嗣國氏,禮也。

(傳18.3)二月乙酉朔,晉悼公卽位于朝。始命百官,施舍、已責,逮鰥寡,振廢滯,匡乏困,救災患,禁淫慝,薄賦斂,宥罪戾,節器用,時用民,欲無犯時。使魏相、士魴、魏頡、趙武爲卿;荀家、荀會、欒黡、韓無忌爲公族大夫,使訓卿之子弟共儉孝弟。使士渥濁爲大傅,使脩范武子之法;右行辛爲司空,使脩士蔿之法。弁糾御戎,校正屬焉,使訓諸御知義。荀賓爲右,司士屬焉,使訓勇力之士時使。卿無共御,立軍尉以攝之。祁奚爲中軍尉,羊舌職佐之;魏絳爲司馬,張老爲候奄。鐸遏寇爲上軍尉,籍偃爲之司馬,使訓卒乘,親以聽命。程鄭爲乘馬御,六騶屬焉,使訓群騶知禮。凡六官之長,皆民譽也。舉不失職,官不易方,爵不逾德,師不陵正,旅不偪師,民無謗言,所以復霸也。

(傳18.4)公如晉,朝嗣君也。

(傳18.5)夏,六月,鄭伯侵宋,及曹門外。遂會楚子伐宋,取朝郟。楚子辛、鄭皇辰侵城郜,取幽丘。同伐彭城,納宋魚石、向爲人、鱗朱、向帶、魚府焉,以三百乘戍之而還。書曰“復入”。凡去其國,國逆而立之,曰“入”;復其位,曰“復歸”;諸侯納之,曰“歸”;以惡曰“復入”。宋人患之。西鉏吾曰:“何也?若楚人與吾同惡,以德於我,吾固事之也,不敢貳矣。大國無厭,鄙我猶憾。不然,而收吾憎,使贊其政,以間吾釁,亦吾患也。今將崇諸侯之奸而披其地,以塞夷庚。逞奸而攜服,毒諸侯而懼吳、晉,吾庸多矣,非吾憂也。且事晉何爲?晉必恤之。”

(傳18.6)公至自晉。晉范宣子來聘,且拜朝也。君子謂晉於是乎有禮。

(傳18.7)秋,杞桓公來朝,勞公,且問晉故。公以晉君語之。杞伯於是驟朝于晉而請爲婚。

(傳18.8)七月,宋老佐、華喜圍彭城,老佐卒焉。

(傳18.9)八月,邾宣公來朝,卽位而來見也。

(傳18.10)筑鹿囿,書不時也。

(傳18.11)己丑,公薨于路寢,言道也。

(傳18.12)冬,十一月,楚子重救彭城,伐宋。宋華元如晉告急。韓獻子爲政,曰:“欲求得人,必先勤之。成霸、安疆,自宋始矣。”晉侯師于臺穀以救宋。遇楚師于靡角之穀,楚師還。

(傳18.13)晉士魴來乞師。季文子問師數於臧武仲,對曰:“伐鄭之役,知伯實來,下軍之佐也。今彘季亦佐下軍,如伐鄭可也。事大國,無失班爵而加敬焉,禮也。”從之。

(傳18.14)十二月,孟獻子會于虛朾,謀救宋也。宋人辭諸侯而請師以圍彭城。孟獻子請于諸侯而先歸會葬。

(傳18.15)丁未,葬我君成公,書順也。

 

 

春秋左氏傳

(下)

09襄公 10昭公 11定公 12哀公

 

襄公

【襄公元年】

(經1.1)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卽位。
(經1.2)仲孫蔑會晉欒黡、宋華元、衞甯殖、曹人、莒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,圍宋彭城。
(經1.3)夏,晉韓厥帥師伐鄭,仲孫蔑會齊崔杼、曹人、邾人、杞人,次于鄫。
(經1.4)秋,楚公子壬夫帥師侵宋。
(經1.5)九月辛酉,天王崩。
(經1.6)邾子來朝。
(經1.7)冬,衞侯使公孫剽來聘。晉侯使荀罃來聘。

(傳1.1)元年,春,己亥,圍宋彭城。非宋地,追書也。於是爲宋討魚石,故稱宋,且不登叛人也,謂之宋志。彭城降晉,晉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歸,寘諸瓠丘。齊人不會彭城,晉人以爲討。二月,齊太子光爲質於晉。

(傳1.2)夏,五月,晉韓厥、荀偃帥諸侯之師伐鄭,入其郛,敗其徒兵於洧上。於是東諸侯之師次于鄫,以待晉師。晉師自鄭以鄫之師侵楚焦夷及陳。晉侯、衞侯次于戚,以爲之援。

(傳1.3)秋,楚子辛救鄭,侵宋呂、留。鄭子然侵宋,取犬丘。 (傳1.4)九月,邾子來朝,禮也。

(傳1.5)冬,衞子叔、晉知武子來聘,禮也。凡諸侯卽位,小國朝之,大國聘焉,以繼好、結信、謀事、補闕,禮之大者也。

 

【襄公二年】

(經2.1)二年,春,王正月,葬簡王。
(經2.2)鄭師伐宋。
(經2.3)夏,五月庚寅,夫人姜氏薨。
(經2.4)六月庚辰,鄭伯睔卒。
(經2.5)晉師、宋師、衞甯殖侵鄭。
(經2.6)秋,七月,仲孫蔑會晉荀罃、宋華元、衞孫林父、曹人、邾人于戚。
(經2.7)己丑,葬我小君齊姜。
(經2.8)叔孫豹如宋。
(經2.9)冬,仲孫蔑會晉荀罃、齊崔杼、宋華元、衞孫林父、曹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小邾人于戚,遂城虎牢。
(經2.10)楚殺其大夫公子申。

(傳2.1)二年,春,鄭師侵宋,楚令也。

(傳2.2)齊侯伐萊,萊人使正輿子賂夙沙衞以索馬牛,皆百匹,齊師乃還。君子是以知齊靈公之爲“靈”也。

(傳2.3)夏,齊姜薨。初,穆姜使擇美槚,以自爲櫬與頌琴,季文子取以葬。君子曰:“非禮也。禮無所逆。婦,養姑者也。虧姑以成婦,逆莫大焉。《詩》曰:‘其惟哲人,告之話言,順德之行。’季孫於是爲不哲矣。且姜氏,君之妣也。《詩》曰:‘爲酒爲醴,烝畀祖妣,以洽百禮,降福孔偕。’”

(傳2.4)齊侯使諸姜、宗婦來送葬,召萊子。萊子不會,故晏弱城東陽以偪之。

(傳2.5)鄭成公疾,子駟請息肩於晉。公曰:“楚君以鄭故,親集矢於其目,非異人任,寡人也。若背之,是棄力與言,其誰昵我?免寡人,唯二三子。”秋,七月庚辰,鄭伯睔卒。於是子罕當國,子駟爲政,子國爲司馬。晉師侵鄭。諸大夫欲從晉。子駟曰:“官命未改。”會于戚,謀鄭故也。孟獻子曰:“請城虎牢以偪鄭。”知武子曰:“善。鄫之會,吾子聞崔子之言,今不來矣。滕、薛、小邾之不至,皆齊故也。寡君之憂不唯鄭。罃將復於寡君而請於齊。得請而告,吾子之功也。若不得請,事將在齊。吾子之請,諸侯之福也,豈唯寡君賴之!”

(傳2.6)穆叔聘于宋,通嗣君也。

(傳2.7)冬,復會于戚,齊崔武子及滕、薛、小邾之大夫皆會,知武子之言故也。遂城虎牢。鄭人乃成。

(傳2.8)楚公子申爲右司馬,多受小國之賂,以偪子重、子辛。楚人殺之,故書曰“楚殺其大夫公子申。”

 

【襄公三年】

(經3.1)三年,春,楚公子嬰齊帥師伐吳。
(經3.2)公如晉。
(經3.3)夏,四月壬戌,公及晉侯盟于長樗。
(經3.4)公至自晉。
(經3.5)六月,公會單子、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莒子、邾子、齊世子光。己未,同盟于雞澤。
(經3.6)陳侯使袁僑如會。
(經3.7)戊寅,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。
(經3.8)秋,公至自會。
(經3.9)冬,晉荀罃帥師伐許。

(傳3.1)三年,春,楚子重伐吳,爲簡之師。克鳩茲,至于衡山。使鄧廖帥組甲三百、被練三千,以侵吳。吳人要而擊之,獲鄧廖。其能免者,組甲八十、被練三百而已。子重歸,旣飲至三日,吳人伐楚,取駕。駕,良邑也;鄧廖,亦楚之良也。君子謂子重於是役也,所獲不如所亡。楚人以是咎子重。子重病之,遂遇心疾而卒。

(傳3.2)公如晉,始朝也。夏,盟于長樗。孟獻子相。公稽首。知武子曰:“天子在,而君辱稽首,寡君懼矣。”孟獻子曰:“以敝邑介在東表,密邇仇讎,寡君將君是望,敢不稽首?”

(傳3.3)晉爲鄭服故,且欲脩吳好,將合諸侯。使士丐告于齊曰:“寡君使丐,以歲之不易不虞之不戒,寡君愿與一二兄弟相見,以謀不協。請君臨之,使丐乞盟。”齊侯欲勿許,而難爲不協,乃盟於耏外。

(傳3.4)祁奚請老,晉侯問嗣焉。稱解狐,其讎也,將立之而卒。又問焉。對曰:“午也可。”於是羊舌職死矣,晉侯曰:“孰可以代之?”對曰:“赤也可。”於是使祁午爲中軍尉,羊舌赤佐之。君子謂祁奚於是能舉善矣。稱其讎,不爲諂;立其子,不爲比;舉其偏,不爲黨。商書曰:“無偏無黨,王道蕩蕩”,其祁奚之謂矣。解狐得舉,祁午得位,伯華得官,建一官而三物成,能舉善也。夫唯善,故能舉其類。《詩》云:“惟其有之,是以似之”,祁奚有焉。

(傳3.5)六月,公會單頃公及諸侯。己未,同盟于雞澤。晉侯使荀會逆吳子于淮上,吳子不至。

(傳3.6)楚子辛爲令尹,侵欲於小國,陳成公使袁僑如會求成。晉侯使和組父告于諸侯。秋,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,陳請服也。 (傳3.7)晉侯之弟揚干亂行於曲梁,魏絳戮其仆。晉侯怒,謂羊舌赤曰:“合諸侯,以爲榮也。揚干爲戮,何辱如之?必殺魏絳,無失也!”對曰:“絳無貳志,事君不辟難,有罪不逃刑,其將來辭,何辱命焉?”言終,魏絳至,授仆人書,將伏劍。士魴、張老止之。公讀其書,曰:“日君乏使,使臣斯司馬。臣聞:‘師眾以順爲武,軍迅死無犯爲敬。’君合諸侯,臣敢不敬?君師不武,執見敬,罪莫大焉。臣懼其死,以及揚干,無所逃罪。不能致訓,至於用鉞,臣之罪重,敢有不從以怒君心?請歸死於司寇。”公跣而出曰:“寡人之言,親愛也;吾子之討,軍禮也。寡人有弟,弗能教訓,使干大命,寡人之過也。子無重寡人之過,敢以爲請。”晉侯以魏絳爲能以刑佐民矣,反役,與之禮食,使佐新軍。張老爲中軍司馬,士富爲候奄。

(傳3.8)楚司馬公子何忌侵陳,陳叛故也。

(傳3.9)許靈公事楚,不會于雞澤。冬,晉知武子帥師伐許。

 

【襄公四年】

(經4.1)四年,春,王三月。己酉,陳侯午卒。
(經4.2)夏,叔孫豹如晉。
(經4.3)秋,七月戊子,夫人姒氏薨。
(經4.4)葬陳成公。
(經4.5)八月辛亥,葬我小君定姒。
(經4.6)冬,公如晉。
(經4.7)陳人圍頓。

(傳4.1)四年,春,楚師爲陳叛故,猶在繁陽。韓獻子患之,言於朝曰:“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,唯知時也。今我易之,難哉!”

(傳4.2)三月,陳成公卒。楚人將伐陳,聞喪乃止。陳人不聽命。臧武仲聞之,曰:“陳不服於楚,必亡。大國行禮焉,而不服,在大猶有咎,而況小乎?”夏,楚彭名侵陳,陳無禮故也。

(傳4.3)穆叔如晉,報知武子之聘也。晉侯享之,金奏《肆夏》之三,不拜。工歌《文王》之三,又不拜。歌《鹿鳴》之三,三拜。韓獻子使行人子員問之曰:“子以君命辱於敝邑,先君之禮,藉之以樂,以辱吾子。吾子舍其大,而重拜其細。敢問何禮也?”對曰:“三夏,天子所以享元侯也,使臣弗敢與聞。《文王》,兩君相見之樂也,臣不敢及。《鹿鳴》,君所以嘉寡君也,敢不拜嘉?《四牡》,君所以勞使臣也,敢不重拜?《皇皇者華》,君教使臣曰:‘必諮於周。’臣聞之:訪問於善爲咨,咨親爲詢,咨禮爲度,咨事爲諏,咨難爲謀。臣獲五善,敢不重拜?”

(傳4.4)秋,定姒薨。不殯于廟,無櫬,不虞。匠慶謂季文子曰:“子爲正卿,而小君之喪不成,不終君也。君長,誰受其咎?”初,季孫爲己樹六槚於蒲圃東門之外,匠慶請木,季孫曰:“略。”匠慶用蒲圃之槚,季孫不御。君子曰:“志所謂‘多行無禮,必自及也’,其是之謂乎!”

(傳4.5)冬,公如晉聽政。晉侯享公,公請屬鄫。晉侯不許。孟獻子曰:“以寡君之密邇於仇讎,而愿固狂,無失官命。鄫無賦於司馬,爲執事朝夕之命敝邑,敝邑褊小,闕而爲罪,寡君是以愿借助焉。”晉侯許之。

(傳4.6)楚人使頓間陳而侵伐之,故陳人圍頓。

(傳4.7)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,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,以請和諸戎。晉侯曰:“戎狄無親而貪,不如伐之。”魏絳曰:“諸侯新服,陳新來和,將觀於我。我德則睦,否則攜貳。勞師於戎,而楚伐陳,必弗能救,是棄陳也。諸華必叛。戎,禽獸也。獲戎失華,無乃不可乎?夏訓有之曰:‘有窮后羿--’公曰:“后羿何如?”對曰:“昔有夏之方衰也,后羿自鉏遷于窮石,因夏民以代夏政。恃其射也,不脩民事,而淫于原獸,棄武羅、伯因、熊髡、尨圉,而用寒浞。寒浞,伯明氏之讒子弟也,伯明後寒棄之,夷羿收之,信而使之,以爲己相。浞行媚于內而施賂于外,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。樹之詐慝,以取其國家,外內咸服。羿猶不悛,將歸自田,家眾殺而亨之,以食其子,其子不忍食諸,死于窮門。靡奔有鬲氏。浞因羿室,生澆及豷,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于民,使澆用師,滅斟灌及斟尋氏。處澆于過,處豷于戈。靡自有鬲氏,收二國之燼,以滅浞而立少康。少康滅澆于過,後杼滅豷于戈,有窮由是遂亡,失人故也。昔周辛甲之爲大史也,命百官,官箴王闕。於虞人之箴曰:‘芒芒禹跡,畫爲九州,經啟九道。民有寢、廟,獸有茂草;各有攸處,德用不擾。在帝夷羿,冒于原獸,忘其國恤,而思其麀牡。武不可重,用不恢于夏家。獸臣司原,敢告仆夫。’虞箴如是,可不懲乎?”於是晉侯好田,故魏絳及之。

(傳4.7)公曰:“然則莫如和戎乎?”對曰:“和戎有五利焉:戎狄薦居,貴貨易土,土可賈焉,一也。邊鄙不聳,民狎其野,穡人成功,二也。戎狄事晉,四鄰振動,諸侯威懷,三也。以德綏戎,師徒不勤,甲兵不頓,四也。鑒于后羿,而用德度,遠至邇安,五也。君其圖之!”公說,使魏絳盟諸戎。脩民事,田以時。

(傳4.8)冬,十月,邾人、莒人伐鄫,臧紇救鄫,侵邾,敗於狐駘。國人逆喪者皆髽,魯於是乎始髽。國人誦之曰:“臧之狐裘,敗我于狐駘。我君小子,朱儒是使。朱儒朱儒,使我敗於邾。”

 

【襄公五年】

(經5.1)五年,春,公至自晉。
(經5.2)夏,鄭伯使公子發來聘。
(經5.3)叔孫豹、鄫世子巫如晉。
(經5.4)仲孫蔑、衞孫林父會吳于善道。
(經5.5)秋,大雩。
(經5.6)楚殺其大夫公子壬夫。
(經5.7)公會晉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齊世子光、吳人、鄫人于戚。
(經5.8)公至自會。
(經5.9)冬,戍陳。
(經5.10)楚公子貞帥師伐陳。
(經5.11)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齊世子光救陳。
(經5.12)十有二月,公至自救陳。
(經5.13)辛未,季孫行父卒。

(傳5.1)五年,春,公至自晉。

(傳5.2)王使王叔陳生愬戎于晉,晉人執之。士魴如京師,言王叔之貳於戎也。 (傳5.3)夏,鄭子國來聘,通嗣君也。

(傳5.4)穆叔覿鄫太子于晉,以成屬鄫。書曰“叔孫豹、鄫太子巫如晉”,言比諸魯大夫也。

(傳5.5)吳子使壽越如晉,辭不會于雞澤之故,且請聽諸侯之好。晉人將爲之合諸侯,使魯、衞先會吳,且告會期。故孟獻子、孫文子會吳于善道。

(傳5.6)秋,大雩,旱也。

(傳5.7)楚人討陳叛故,曰:“由令尹子辛實侵欲焉。”乃殺之。書曰“楚殺其大夫公子壬夫”,貪也。君子謂楚共王於是不刑。詩曰:“周道挺挺,我心扃扃。講見令,集人來定。”己則無信,而殺人以逞,不亦難乎!《夏書》曰:“成允成功。”

(傳5.8)九月丙午,盟于戚,會吳,且命戍陳也。穆叔以屬鄫爲不利,使鄫大夫聽命于會。

(傳5.9)楚子囊爲令尹。范宣子曰:“我喪陳矣。楚人討貳而立子囊,必改行而疾討陳。陳近于楚,民朝夕急,能無往乎?有陳,非吾事也;無之而後可。”冬,諸侯戍陳。子囊伐陳。十一月甲午,會于城棣以救之。

(傳5.10)季文子卒。大夫入斂,公在位。宰庀家器爲葬備,無衣帛之妾,無食粟之馬,無藏金玉,無重器備,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--相三君矣,而無私積,可不謂忠乎?

 

【襄公六年】

(經6.1)六年,春,王三月,壬午,杞伯姑容卒。
(經6.2)夏,宋華弱來奔。
(經6.3)秋,葬杞桓公。
(經6.4)滕子來朝。
(經6.5)莒人滅鄫。
(經6.6)冬,叔孫豹如邾。
(經6.7)季孫宿如晉。
(經6.8)十有二月,齊侯滅萊。

(傳6.1)六年,春,杞桓公卒。始赴以名,同盟故也。

(傳6.2)宋華弱與樂轡少相狎,長相優,又相謗也。子蕩怒,以弓梏華弱于朝。平公見之,曰:“司武而梏於朝,難以勝矣。”遂逐之。夏,宋華弱來奔。司城子罕曰:“同罪異罰,非刑也。專戮於朝,罪孰大焉?”亦逐子蕩。子蕩射子罕之門,曰:“幾日而不我從!”子罕善之如初。

(傳6.3)秋,滕成公來朝,始朝公也。

(傳6.4)莒人滅鄫,鄫恃賂也。

(傳6.5)冬,穆叔如邾,聘,且脩平。

(傳6.6)晉人以鄫故來討,曰:“何故亡鄫?”季武子如晉見,且聽命。

(傳6.7)十一月,齊侯滅萊,萊恃謀也。於鄭子國之來聘也,四月,晏弱城東陽,而遂圍萊。甲寅,堙之環城,傅於堞。及杞桓公卒之月,乙未,王湫帥師及正輿子、棠人軍齊師,齊師大敗之。丁未,入萊。萊共公浮柔奔棠,正輿子、王湫奔莒,莒人殺之。四月,陳無宇獻萊宗器于襄宮。晏弱圍棠,十一月丙辰而滅之。遷萊于郳。高厚、崔杼定其田。

 

【襄公七年】

(經7.1)七年,春,郯子來朝。
(經7.2)夏,四月,三卜郊,不從,乃免牲。
(經7.3)小邾子來朝。
(經7.4)城費。
(經7.5)秋,季孫宿如衞。
(經7.6)八月,螽。
(經7.7)冬,十月,衞侯使孫林父來聘。壬戌,及孫林父盟。
(經7.8)楚公子貞帥師圍陳。
(經7.9)十有二月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衞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于鄬。鄭伯髡頑如會,未見諸侯,丙戌,卒于鄵。
(經7.10)陳侯逃歸。

(傳7.1)七年,春,郯子來朝,始朝公也。

(傳7.2)夏,四月,三卜郊,不從,乃免牲。

(傳7.2)孟獻子曰:“吾乃今而後知有卜、筮。夫郊祀后稷,以祈農事也。是故啟蟄而郊,郊而後耕。今旣耕而卜郊,宜其不從也。”

(傳7.3)南遺爲費宰。叔仲昭伯爲隧正,欲善季氏,而求媚於南遺。謂遺:“請城費,吾多與而役。”故季氏城費。

(傳7.4)小邾穆公來朝,亦始朝公也。

(傳7.5)秋,季武子如衞,報子叔之聘,且辭緩報,非貳也。

(傳7.6)冬,十月,晉韓獻子告老,公族穆子有廢疾,將立之。辭曰:“《詩》曰:‘豈不夙夜?謂行多露。’又曰:‘弗躬弗親,庶民弗信。’無忌不才,讓其可乎?請立起也。與田蘇遊,而曰‘好仁’。《詩》曰:‘靖共爾位,好是正直。神之聽之,介爾景福。’恤民爲德,正直爲正,正曲爲直,參和爲仁。如是則神聽之,介福降之。立之,不亦可乎?”庚戌,使宣子朝,遂老。晉侯謂韓無忌仁,使掌公族大夫。

(傳7.7)衞孫文子來聘,且拜武子之言,而尋孫桓子之盟。公登亦登。叔孫穆子相,趨進,曰:“諸侯之會,寡君未嘗後衞君。今吾子不後寡君,寡君未知所過。吾子其少安!”孫子無辭,亦無悛容。穆叔曰:“孫子必亡。爲臣而君,過而不悛,亡之本也。《詩》曰:‘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’,謂從者也。衡而委蛇,必折。”

(傳7.8)楚子囊圍陳,會于鄬以救之。鄭僖公之爲太子也,於成之十六年與子罕適晉,不禮焉。又與子豐適楚,亦不禮焉。及其元年朝于晉,子豐欲愬諸晉而廢之,子罕止之。及將會于鄬子駟相,又不禮焉。侍者諫,不聽;又諫,殺之。及鄵,子駟使賊夜弒僖公,而以瘧疾赴于諸侯。簡公生五年,奉而立之。

(傳7.9)陳人患楚。慶虎、慶寅謂楚人曰:“吾使公子黃往,而執之。”楚人從之。二慶使告陳侯于會,曰:“楚人執公子黃矣。君若不來,群臣不忍社稷宗廟,懼有二圖。”陳侯逃歸。

 

【襄公八年】

(經8.1)八年 春,王正月,公如晉。
(經8.2)夏,葬鄭僖公。
(經8.3)鄭人侵蔡,獲蔡公子燮。
(經8.4)季孫宿會晉侯、鄭伯、齊人、宋人、衞人、邾人于邢丘。
(經8.5)公至自晉。
(經8.6)莒人伐我東鄙。
(經8.7)秋,九月,大雩。
(經8.8)冬,楚公子貞帥師伐鄭。
(經8.9)晉侯使士丐來聘。

(傳8.1)八年,春,公如晉,朝,且聽朝聘之數。

(傳8.2)鄭群公子以僖公之死也,謀子駟。子駟先之。夏,四月庚辰,辟殺子狐、子熙、子侯、子丁。孫擊、孫惡出奔衞。

(傳8.3)庚寅,鄭子國、子耳侵蔡,獲蔡司馬公子燮。鄭人皆喜,唯子產不順,曰:“小國無文德而有武功,禍莫大焉。楚人來討,能勿從乎?從之,晉師必至。晉、楚伐鄭,自今鄭國不四、五年弗得寧矣。”子國怒之曰:“爾何知!國有大命,而有正卿,童子言焉,將爲戮矣!”

(傳8.4)五月甲辰,會于邢丘,以命朝聘之數,使諸侯之大夫聽命。季孫宿、齊高厚、宋向戌、衞甯殖、邾大夫會之。鄭伯獻捷于會,故親聽命。大夫不書,尊晉侯也。

(傳8.5)莒人伐我東鄙,以疆鄫田。

(傳8.6)秋,九月,大雩,旱也。

(傳8.7)冬,楚子囊伐鄭,討其侵蔡也。子駟、子國、子耳欲從楚,子孔、子蟜、子展欲待晉。子駟曰:“周詩有之曰:‘俟河之清,人壽幾何?兆云詢多,職競作羅。’謀之多族,民之多違,事滋無成。民急矣,姑從楚,以紓吾民。晉師至,吾又從之。敬共幣帛,以待來者,小國之道也。犧牲玉帛,待於二竟,以待強者而庇民焉。寇不爲害,民不罷病,不亦可乎?”子展曰:“小所以事大,信也。小國無信,兵亂日至,亡無日矣。五會之信,今將背之,雖楚救我,將安用之?親我無成,鄙我是欲,不可從也。不如待晉。晉君方明,四軍無闕,八卿和睦,必不棄鄭。楚師遼遠,糧食將盡,必將速歸,何患焉?舍之聞之:杖莫如信。完守以老楚,杖信以待晉,不亦可乎?”

(傳8.7)子駟曰:“《詩》云:‘謀夫孔多,是用不集。發言盈庭,誰敢執其咎?如匪行邁謀,是用不得于道。’請從楚,騑也受其咎。”乃及楚平,使王子伯駢告于晉曰:“君命敝邑:‘脩而車賦,儆而師徒,以討亂略。’蔡人不從,敝邑之人不敢寧處,悉索敝賦,以討于蔡,獲司馬燮,獻于邢丘。今楚來討曰:‘女何故稱兵于蔡?’焚我郊保,馮陵我城郭。敝邑之眾,夫婦男女,不遑啟處,以相救也。翦焉傾覆,無所控告。民死亡者,非其父兄,卽其子弟。夫人愁痛,不知所庇。民知窮困,而受盟于楚。孤也與其二三臣不能禁止,不敢不告。”知武子使行人子員對之曰:“君有楚命,亦不使一個行李告于寡君,而卽安于楚。君之所欲也,誰敢違君?寡君將帥諸侯以見于城下。唯君圖之!”

(傳8.8)晉范宣子來聘,且拜公之辱,告將用師于鄭。公享之。宣子賦《摽有梅》。季武子曰:“誰敢哉?今譬於草木,寡君在君,君之臭味也。歡以承命,何時之有?”武子賦《角弓》。賓將出,武子賦《彤弓》。宣子曰:“城濮之役,我先君文公獻功于衡雍,受彤弓于襄王,以爲子孫藏。丐也,先君守官之嗣也,敢不承命?”君子以爲知禮。

 

【襄公九年】

(經9.1)九年,春,宋災。
(經9.2)夏,季孫宿如晉。
(經9.3)五月辛酉,夫人姜氏薨。
(經9.4)秋,八月癸未,葬我小君穆姜。
(經9.5)冬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、齊世子光伐鄭。十有二月己亥,同盟于戲。
(經9.6)楚子伐鄭。

(傳9.1)九年,春,宋災,樂喜爲司城以爲政,使伯氏司里。火所未至,徹小屋,涂大屋,陳畚局;具綆缶,堪器;量輕重,蓄水潦,積土涂;巡丈城,繕守備,表火道。使華臣具正徒,令隧正納郊保,奔火所。使華閱討右官,官庀其司。向戌討左,亦如之。使樂遄庀刑器,亦如之。使皇鄖命校正出馬,工正出車,勞兵,庀武守。使西鉏吾庀府守,令司宮、巷伯儆宮。二師令四鄉正敬享,祝宗用馬于四墉,祀盤庚于西門之外。

(傳9.1)晉侯問於士弱曰:“吾聞之: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,何故?”對曰:“古之火正,或食於心,或食於咮,以出內火。是故咮爲鶉火,心爲大火。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,祀大火而火紀時焉。相土因之,故商主大火。商人閱其禍敗之釁,必始於火,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。”公曰:“可必乎?”對曰:“在道。國亂無象,不可知也。”

(傳9.2)夏,季武子如晉,報宣子之聘也。

(傳9.3)穆姜薨於東宮。始往而筮之,遇艮之八。史曰:“是謂艮之隨。隨,其出也。君必速出!”姜曰:“亡!是於《周易》曰:‘隨,元、亨、利、貞,無咎。’元,體之長也;亨,嘉之會也;利,義之和也;貞,豆干也。體仁足以長人,嘉德足以合禮,利物足以和義,貞固足以干事。然,故不可誣也,是以雖隨無咎。今我婦人而與於亂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,不可謂元。不靖國家,不可謂亨。作而害身,不可謂利。棄位而姣,不可謂貞。有四德者,隨而無咎。我皆無之,豈隨也哉?我則取惡,能無咎乎?必死於此,弗得出矣。”

(傳9.4)秦景公使士雃乞師于楚,將以伐晉,楚子許之。子囊曰:“不可,當今吾不能與晉爭。晉君類能而使之,舉不失選,官不易方;其卿讓於善,其大夫不失守,其士競於教,其庶人力於農穡,商工皂隸不知遷業。韓厥老矣,知罃稟焉以爲政。范丐少於中行偃而上之,使佐中軍。韓起少於欒黡,而欒黡、士魴上之,使佐上軍。魏絳多功,以趙武爲賢,而爲之佐。君明臣忠,上讓下競。當是時也,晉不可敵,豆而後可。君其圖之!”王曰:“吾旣許之矣,雖不及晉,必將出師。”秋,楚子師于武城,以爲秦援。秦人侵晉。晉饑,弗能報也。

(傳9.5)冬十月,諸侯伐鄭。庚午,季武子、齊崔杼、宋皇鄖從荀罃、士丐門于匄門,衞北宮括、曹人、邾人從荀偃、韓起門于師之梁,滕人、薛人從欒黡、士魴門于北門,杞人、郳人從趙武、魏絳斬行栗。甲戌,師于泛。令於諸侯曰:“脩器備,盛餱糧,歸老幼,居疾于虎牢,肆眚,圍鄭。”鄭人恐,乃行成。中行獻子曰:“遂圍之,以待楚人之救也,而與之戰,不然,無成。”知武子曰:“許之盟而還師,以敝楚人。吾三分四軍,與諸侯之銳,以逆來者,於我未病,楚不能矣。猶愈於戰。暴骨以逞,不可以爭。大勞未艾。君子勞心,小人勞力,先王之制也。”諸侯皆不欲戰,乃許鄭成。十一月己亥,同盟于戲,鄭服也。

(傳9.5)將盟,鄭六卿公子騑、公子發、公子嘉、公孫輒、公孫蠆、公孫舍之及其大夫、門子,皆從鄭伯。晉士莊子爲載書曰:“自今日旣盟之後,鄭國而不唯晉命是聽,而或有異志者,有如此盟!”公子騑趨進曰:“天禍鄭國,使介居二大國之間,大國不加德音,而亂以要之,使其鬼神不獲歆其禋祀,其民人不獲享其土利,夫婦辛苦墊隘,無所厎告。自今日旣盟之後,鄭國而不唯有禮與強可以庇民者是從,而敢有異志者,亦如之!”荀偃曰:“改載書!”公孫舍之曰:“昭大神要言焉。若可改也,大國亦可叛也。”知武子謂獻子曰:“我實不德,而要人以盟,豈禮也哉?非禮,何以主盟?姑盟而退,脩德息師而來,終必獲鄭,何必今日?我之不德,民將棄我,豈唯鄭?若能休和,遠人將至,何恃於鄭?”乃盟而還。

(傳9.6)晉人不得志於鄭,以諸侯復伐之。十二月癸亥,門其三門。閏月戊寅,濟于陰阪,侵鄭。次於陰口而還。子孔曰:“晉師可擊也,師老而勞,且有歸志,必大克之。”子展曰:“不可。”

(傳9.7)公送晉侯,晉侯以公宴于河上,問公年。季武子對曰:“會于沙隨之歲,寡君以生。”晉侯曰:“十二年矣,是謂一終,一星終也。國君十五而生子,冠而生子,禮也。君可以冠矣。大夫盍爲冠具?”武子對曰:“君冠,必以祼享之禮行之,以金石之樂節之,以先君之祧處之。今寡君在行,未可具也,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焉。”晉侯曰:“諾。”公還,及衞,冠于成公之廟,假鍾磬焉,禮也。

(傳9.8)楚子伐鄭。子駟將及楚平,子孔、子蟜曰:“與大國盟,口血未乾而背之,可乎?”子駟、子展曰:“吾盟固云‘唯強是從’,今楚師至,晉不我救,則楚強矣。盟誓之言,豈敢背之?且要盟無質,神弗臨也。所臨唯信,信者,言之瑞也,善之主也,是故臨之。明神不蠲要盟,背之,可也。”乃及楚平。公子罷戎入盟,同盟于中分。楚莊夫人卒,王未能定鄭而歸。

(傳9.9)晉侯歸,謀所以息民。魏絳請施舍,輸積聚以貸。自公以下,茍有積者,盡出之。國無滯積,亦無困人;公無禁利,亦無貪民。祈以幣更,賓以特牲,器用不作,車服從給。行之期年,國乃有節。三駕而楚不能與爭。

 

【襄公十年】

(經10.1)十年,春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、齊世子光會吳于柤。
(經10.2)夏,五月甲午,遂滅偪陽。
(經10.3)公至自會。
(經10.4)楚公子貞、鄭公孫輒帥師伐宋。
(經10.5)晉師伐秦。
(經10.6)秋,莒人伐我東鄙。
(經10.7)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齊世子光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伐鄭。
(經10.8)冬,盜殺鄭公子騑、公子發、公孫輒。
(經10.9)戍鄭虎牢。
(經10.10)楚公子貞帥師救鄭。
(經10.11)公至自伐鄭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會于柤,會吳子壽夢也。

(傳10.1)三月癸醜,齊高厚相太子光,以先會諸侯于鍾離,不敬。士莊子曰:“高子相太子以會諸侯,將社稷是衞,而皆不敬,棄社稷也,其將不免乎!”夏,四月戊午,會于柤。

(傳10.2)晉荀偃、士丐請伐偪陽,而封宋向戌焉。荀罃曰:“城小而固,勝之不武,弗勝爲笑。”固請。丙寅,圍之,弗克。孟氏之臣秦堇父輦重如役。偪陽人啟門,諸侯之士門焉。縣門發,郰人紇抉之。以出門者,狄虒彌建大車之輪,而蒙之以甲,以爲櫓。左執之,右拔戟,以成一隊。孟獻子曰:“《詩》所謂‘有力如虎’者也。”主人縣布,堇父登之,及堞而絕之。隊則又縣之。蘇而復上者三,主人辭焉,乃退。帶其斷以徇於軍三日。

(傳10.2)諸侯之師久於偪陽,荀偃、士丐請於荀罃曰:“水潦將降,懼不能歸,請班師。”知伯怒,投之以機,出於其間,曰:“女成二事,而後告餘。餘恐亂命,以不女違。女旣勤君而興諸侯,牽帥老夫以至于此,旣無武守,而又欲易餘罪,曰:‘是實班師。不然,克矣。’餘羸老也,可重任乎?七日不克,必爾乎取之!”五月庚寅,荀偃、士丐帥卒攻偪陽,親受矢石,甲午,滅之。書曰“遂滅偪陽”,言自會也。以與向戌。向戌辭曰:“君若猶辱鎮撫宋國,而以偪陽光啟寡君,群臣安矣,其何貺如之!若專賜臣,是臣興諸侯以自封也,其何罪大焉!敢以死請。”乃予宋公。

(傳10.2)宋公享晉侯于楚丘,請以桑林。荀罃辭。荀偃、士丐曰:“諸侯宋、魯,於是觀禮。魯有禘樂,賓祭用之。宋以桑林享君,不亦可乎?”舞,師題以旌夏。晉侯懼而退入于房。去旌,卒享而還。及著雍,疾。卜,桑林見。荀偃、士丐欲奔請禱焉,荀罃不可,曰:“我辭禮矣,彼則以之。猶有鬼神,於彼加之。”晉侯有間,以偪陽子歸,獻于武宮,謂之夷俘。偪陽,伝姓也。使周內史選其族嗣納諸霍人,禮也。師歸,孟獻子以秦堇父爲右。生秦丕茲,卒尼。

(傳10.3)六月,楚子囊、鄭子耳伐宋,師于訾毋。庚午,圍宋,門于桐門。

(傳10.4)晉荀罃伐秦,報其侵也。

(傳10.5)衞侯救宋,師于襄牛。鄭子展曰:“必伐衞。不然,是不與楚也。得罪於晉,又得罪於楚,國將若之何?”子駟曰:“國病矣。”子展曰:“得罪於二大國,必亡。病,不猶愈於亡乎?”諸大夫皆以爲然。故鄭皇耳帥師侵衞,楚令也。孫文子卜追之,獻兆於定姜。姜氏問繇。曰:“兆如山陵,有夫出征,而喪其雄。”姜氏曰:“征者喪雄,禦寇之利也。大夫圖之!”衞人追之,孫蒯獲鄭皇耳于犬丘。

(傳10.6)秋,七月,楚子囊、鄭子耳侵我西鄂。還,圍蕭。八月丙寅,克之。九月,子耳侵宋北鄙。孟獻子曰:“鄭其有災乎!師競已甚。周猶不堪競,況鄭乎!有災,其執政之三士乎!”

(傳10.7)莒人間諸侯之有事也,故伐我東鄙。

(傳10.8)諸侯伐鄭,齊崔杼使太子光先至于師,故長於滕。己酉,師于牛首。

(傳10.9)初,子駟與尉止有爭,將禦諸侯之師,而黜其車。尉止獲,又與之爭。子駟抑尉止曰:“爾車非禮也。”遂弗使獻。初,子駟爲田洫,司氏、堵氏、侯氏、子師氏皆喪田焉。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。於是子駟當國,子國爲司馬,子耳爲司空,子孔爲司徒。冬十月戊辰,尉止、司臣、侯晉、堵女父、子師仆帥賊以入,晨攻執政于西宮之朝,殺子駟、子國、子耳,劫鄭伯以如北宮。子孔知之,故不死。書曰“盜”,言無大夫焉。

(傳10.9)子西聞盜,不儆而出,尸而追盜。盜入於北宮,乃歸,授甲,臣妾多逃,器用多喪。子產聞盜,爲門者,庀群司,閉府庫,愼閉藏,完守備,成列而後出,兵車十七乘。尸而攻盜於北宮,子蟜帥國人助之,殺尉止、子師仆,盜眾盡死。侯晉奔晉,堵女父、司臣、尉翩、司齊奔宋。

(傳10.9)子孔當國,爲載書,以位序、聽政辟。大夫、諸司、門子弗順,將誅之。子產止之,請爲之焚書。子孔不可,曰:“爲書以定國,眾怒而焚之,是眾爲政也,國不亦難乎?”子產曰:“眾怒難犯,專欲難成,合二難以安國,危之道也。不如焚書以安眾,子得所欲,眾亦得安,不亦可乎?專欲無成,犯眾興禍,子必從之!”乃焚書於倉門之外,眾而後定。

(傳10.10)諸侯之師城虎牢而戍之,晉師城梧及制,士魴、魏絳戍之。書曰“戍鄭虎牢”,非鄭地也,言將歸焉。鄭及晉平。

(傳10.11)楚子囊救鄭。十一月,諸侯之師還鄭而南,至於陽陵。楚師不退。知武子欲退,曰:“今我逃楚,楚必驕,驕則可與戰矣。”欒黡曰:“逃楚,晉之恥也。合諸侯以益恥,不如死。我將獨進。”師遂進。己亥,與楚師夾潁而軍。子蟜曰:“諸侯旣有成行,必不戰矣。從之將退,不從亦退。退,楚必圍我。猶將退也,不如從楚,亦以退之。”宵涉潁,與楚人盟。欒黡欲伐鄭師,荀罃不可,曰:“我實不能禦楚,又不能庇鄭,鄭何罪?不如致怨焉而還。今伐其師,楚必救之。戰而不克,爲諸侯笑。克不可命,不如還也。”丁未,諸侯之師還,侵鄭北鄙而歸。楚人亦還。

(傳10.12)王叔陳生與伯輿爭政,王右伯輿。王叔陳生怒而出奔。及河,王復之,殺史狡以說焉。不入,遂處之。晉侯使士丐平王室,王叔與伯輿訟焉。王叔之宰與伯輿之大夫瑕禽坐獄於王庭,士丐聽之。王叔之宰曰:“篳門閨竇之人而皆陵其上,其難爲上矣。”瑕禽曰:“昔平王東遷,吾七姓從王,牲用喋,王賴之,而賜之骍旄之盟,曰:‘世世無失職。’若篳門閨竇,其能來東厎乎?且王何賴焉?今自王叔之相也,政以賄成,而刑放於寵。官之師旅,不勝其富,吾能無篳門閨竇乎?唯大國圖之!下而無直,則何謂正矣?”范宣子曰:“天子所右,寡君亦右之;所左,亦左之。”使王叔氏與伯輿合要,王叔氏不能舉其契。王叔奔晉。不書,不告也。單靖公爲卿士以相王室。

 

【襄公十一年】

(經11.1)十有一年,春,王正月,作三軍。
(經11.2)夏,四月,四卜郊,不從,乃不郊。
(經11.3)鄭公孫舍之帥師侵宋。
(經11.4)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、齊世子光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伐鄭。
(經11.5)秋,七月己未,同盟于亳城北。
(經11.6)公至自伐鄭。
(經11.7)楚子、鄭伯伐宋。
(經11.8)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曹伯、齊世子光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伐鄭,會于蕭魚。
(經11.9)公至自會。
(經11.10)楚人執鄭行人良霄。
(經11.11)冬,秦人伐晉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季武子將作三軍,告叔孫穆子曰:“請爲三軍,各征其軍。”穆子曰:“政將及子,子必不能。”武子固請之。穆子曰:“然則盟諸?”乃盟諸僖閎,詛諸五父之衢。正月,作三軍,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。三子各毀其乘。季氏使其乘之人,以其役邑入者無征,不入者倍征。孟氏使半爲臣,若子若弟。叔孫氏使盡爲臣,不然不舍。

(傳11.2)鄭人患晉、楚之故,諸大夫曰:“不從晉,國幾亡。楚弱於晉,晉不吾疾也。晉疾,楚將辟之。何爲而使晉師致死於我?楚弗敢敵,而後可固與也。”子展曰:“與宋爲惡,諸侯必至,吾從之盟。楚師至,吾又從之,則晉怒殃。晉能驟來,楚將不能,吾乃固與晉。”大夫說之,使疆埸之司惡於宋。宋向戌侵鄭,大獲。子展曰:“師而伐宋可矣。若我伐宋,諸侯之伐我必疾,吾乃聽命焉,且告於楚。楚師至,吾乃與之盟,而重賂晉師,乃免矣。”夏,鄭子展侵宋。

(傳11.3)四月,諸侯伐鄭。己亥,齊太子光、宋向戌先至于鄭,門于東門。其莫,晉荀罃至于西郊,東侵舊許。衞孫林公侵其北鄙。六月,諸侯會于北林,師于向。右還,次于瑣。圍鄭,觀兵于南門,西濟于濟隧。鄭人懼,乃行成。秋,七月,同盟于亳。范宣子曰:“不愼,必失諸侯。諸侯道敝而無成,能無貳乎?”乃盟。載書曰:“凡我同盟,毋蘊年,毋壅利,毋保奸,毋留慝,救災患,恤禍亂,同好惡,獎王室。或間茲命,司愼、司盟,名山、名川,群神、群祀,先王、先公,七姓十二國之祖,明神殛之,俾失其民,隊命亡氏,踣其國家。”

(傳11.4)楚子囊乞旅于秦。秦右大夫詹帥師從楚子,將以伐鄭。鄭伯逆之。丙子,伐宋。

(傳11.5)九月,諸侯悉師以復伐鄭,鄭人使良霄、大宰石如楚,告將服于晉,曰:“孤以社稷之故,不能懷君。君若能以玉帛綏晉,不然,則武震以攝威之,孤之愿也。”楚人執之。書曰“行人”,言使人也。諸侯之師觀兵于鄭東門。鄭人使王子伯駢行成。甲戌,晉趙武入盟鄭伯。冬,十月丁亥,鄭子展出盟晉侯。十二月戊寅,會于蕭魚。庚辰,赦鄭囚,皆禮而歸之;納斥候;禁侵掠。晉侯使叔肸告于諸侯。公使臧孫紇對曰:“凡我同盟,小國有罪,大國致討,茍有以藉手,鮮不赦宥,寡君聞命矣。”

(傳11.5)鄭人賂晉侯以師悝、師觸、師蠲;廣車、軘車淳十五乘,甲兵備,凡兵車百乘;歌鐘二肆,及其镈、磬;女樂二八。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,曰:“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華,八年之中,九合諸侯,如樂之和,無所不諧,請與子樂之。”辭曰:“夫和戎狄,國之福也;八年之中,九合諸侯,諸侯無慝,君之靈也,二三子之勞也,臣何力之有焉?抑臣愿君安其樂而思其終也。《詩》曰:‘樂君子,殿天子之邦。樂君子,福祿攸同。便蕃左右,亦是帥從。’夫樂以安德,義以處之,禮以行之,信以守之,仁以厲之,而後可以殿邦國、同福祿、來遠人,所謂樂也。書曰:‘居安思危。’思則有備,有備無患。敢以此規。”公曰:“子之教,敢不承命?抑微子,寡人無以待戎,不能濟河。夫賞,國之典也,藏在盟府,不可廢也。子其受之!”魏絳於是乎始有金石之樂,禮也。

(傳11.6)秦庶長鮑、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。鮑先入晉地,士魴禦之,少秦師而弗設備。壬午,武濟自輔氏,與鮑交伐晉師。己丑,秦、晉戰于櫟,晉師敗績,易秦故也。

 

【襄公十二年】

(經12.1)十有二年,春,王二月,莒人伐我東鄙,圍臺。
(經12.2)季孫宿帥師救臺,遂入鄆。
(經12.3)夏,晉侯使士魴來聘。
(經12.4)秋,九月,吳子乘卒。
(經12.5)冬,楚公子貞帥師侵宋。
(經12.6)公如晉。

(傳12.1)十二年,春,莒人伐我東鄙,圍臺。季武子救臺,遂入鄆,取其鐘以爲公盤。

(傳12.2)夏,晉士魴來聘,且拜師。

(傳12.3)秋,吳子壽夢卒,臨於周廟,禮也。凡諸侯之衷,異姓臨於外,同姓於宗廟,同宗於祖廟,同族於禰廟。是故魯爲諸姬,臨於周廟;爲邢、凡、蔣、茅、胙、祭,臨於周公之廟。

(傳12.4)冬,楚子囊、秦庶長無地伐宋,師于楊梁,以報晉之取鄭也。

(傳12.5)靈王求後于齊,齊侯問對於晏桓子。桓子對曰:“先王之禮辭有之。天子求後於諸侯,諸侯對曰:‘夫婦所生若而人,妾婦之子若而人。’無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,則曰:‘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。’”齊侯許婚。王使陰里結之。

(傳12.6)公如晉朝,且拜士魴之辱,禮也。

(傳12.7)秦嬴歸于楚。楚司馬子庚聘于秦,爲夫人寧,禮也。

 

【襄公十三年】

(經13.1)十有三年,春,公至自晉。
(經13.2)夏,取邿。
(經13.3)秋,九月庚辰,楚子審卒。
(經13.4)冬,城防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公至自晉,孟獻子書勞于廟,禮也。

(傳13.2)夏,邿亂,分爲三。師救邿,遂取之。凡書取,言易也;用大師焉曰滅;弗地曰入。

(傳13.3)荀罃、士魴卒,晉侯搜于綿上以治兵。使士丐將中軍,辭曰:“伯遊長。昔臣習於知伯,是以佐之,非能賢也。請從伯遊。”荀偃將中軍,士丐佐之。使韓起將上軍,辭以趙武。又使欒黡,辭曰:“臣不如韓起,韓起愿上趙武,君其聽之。”使趙武將上軍,韓起佐之;欒黡將下軍,魏絳佐之。新軍無帥,晉侯難其人,使其什吏率其卒乘官屬,以從於下軍,禮也。晉國之民是以大和,諸侯遂睦。

(傳13.3)君子曰:“讓,禮之主也。范宣子讓,其下皆讓,欒黡爲汏,弗敢違也。晉國以平,劇賴之,刑善也夫!一人刑善,百姓休和,可不務乎!《書》曰:‘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,其寧惟永’,其是之謂乎!周之興也,其《詩》曰:‘儀刑文王,萬邦作孚’,言刑善也。及其衰也,其《詩》曰:‘大夫不均,我從事獨賢’,言不讓也。世之治也,君子尚能而讓其下,小人農力以其上,是以上下有禮,而讒慝黜遠,由不爭也,謂之懿德。及其亂也,君子稱其功以加小人,小人伐其技以馮君子,是以上下無禮,亂虐并生,由爭善也,謂之昏德。國家之敝,恒必由之。”

(傳13.4)楚子疾,告大夫曰:“不穀不德,少主社稷。生十年而喪先君,未及習師保之教訓而應受多福,是以不德,而亡師于鄢;以辱社稷,爲大夫憂,其弘多矣。若以大夫之靈,獲保首領以歿於地,唯是春秋窀穸之事、所以從先君於禰廟者,請爲‘靈’若‘厲’。大夫擇焉。”莫對。及五命,乃許。秋,楚共王卒。子囊謀謚。大夫曰:“君有命矣。”子囊曰:“君命以共,若之何毀之?赫赫楚國,而君臨之,撫有蠻夷,奄征南海,以屬諸夏,而知其過,可不謂共乎?請謚之‘共’。”大夫從之。

(傳13.5)吳侵楚,養由基奔命,子庚以師繼之。養叔曰:“吳乘我喪,謂我不能師也,必易我而不戒。子爲三覆以待我,我請誘之。”子庚從之。戰于庸浦,大敗吳師,獲公子黨。君子以吳爲不吊,《詩》曰:“不吊昊天,亂靡有定。”

(傳13.6)冬,城防。書事,時也。於是將早城,臧武仲請俟畢農事,禮也。

(傳13.7)鄭良霄、大宰石 猶在楚。石 言於子囊曰:“先王卜征五年,而歲習其祥,祥習則行。不習,則增脩德而改卜。今楚實不競,行人何罪?止鄭一卿,以除其偪,使睦而疾楚,以固於晉,焉用之?使歸而廢其使,怨其君以疾其大夫,而相牽引也,不猶愈乎?”楚人歸之。

 

【襄公十四年】

(經14.1)十有四年,春,王正月,季孫宿、叔老會晉士丐、齊人、宋人、衞人、鄭公孫蠆、曹人、莒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杞人、小邾人會吳于向。
(經14.2)二月乙未朔,日有食之。
(經14.3)夏,四月,叔孫豹會晉荀偃、齊人、宋人、衞北宮括、鄭公孫蠆、曹人、莒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杞人、小邾人伐秦。
(經14.4)己未,衞侯出奔齊。
(經14.5)莒人侵我東鄙。
(經14.6)秋,楚公子貞帥師伐吳。
(經14.7)冬,季孫宿會晉士丐、宋華閱、衞孫林父、鄭公孫蠆、莒人、邾人于戚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吳告敗于晉。會于向,爲吳謀楚故也。范宣子寮之不德也,以退吳人。執莒公子務婁,以其通楚使也。

(傳14.1)將執戎子駒支,范宣子親數諸朝,曰:“來!姜戎氏!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,乃祖吾離被苫蓋、蒙荊寒來歸我先君,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,與女剖分而食之。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,蓋言語漏泄,則職女之由。詰朝之事,爾無與焉。與,將執女。”對曰:“昔秦人負恃其眾,貪于土地,逐我諸戎。惠公蠲其大德,謂我諸戎,是四岳之裔胄也,毋是翦棄。賜我南鄙之田,狐貍所居,豺狼所嗥。我諸戎除翦其荊棘,驅其狐貍豺狼,以爲先君不侵不叛之臣,至于今不貳。昔文公與秦伐鄭,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,於是乎有殽之師。晉禦其上,戎亢其下,秦師不復,我諸戎實然。譬如捕鹿,晉人角之,諸戎掎之,與晉踣之。戎何以不免?自是以來,晉之百役,與我諸戎相繼于時,以從執政,猶殽志也,豈敢離逖?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,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!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,贄幣不通,言語不達,何惡之能爲?不與於會,亦無瞢焉。”賦《青蠅》而退。宣子辭焉,使卽協會,成愷悌也。

(傳14.1)於是子叔齊子爲季武子介以會,自是晉人輕魯幣而益敬其使。吳子諸樊旣除喪,將立季札。季札辭曰:“曹宣公之卒也,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,將立子臧。子臧去之,遂弗爲也,以成曹君。君子曰‘能守節’。君,義嗣也,誰敢奸君,有國,非吾節也。札雖不才,愿附於子臧,以無失節。”固立之,棄其室而耕,乃舍之。

(傳14.3)夏,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,以報櫟之役也。晉侯待于竟,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。及涇,不濟。叔向見叔孫穆子,穆子賦《匏有苦葉》,叔向退而具舟。魯人、莒人先濟。鄭子蟜見衞北宮懿子曰:“與人而不固,取惡莫甚焉,若社稷何?”懿子說。二子見諸侯之師而勸之濟。濟涇而次。秦人毒涇上流,師人多死。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,師皆從之,至于棫林,不獲成焉。荀偃令曰:“雞鳴而駕,塞井夷灶,唯餘馬首是瞻。”欒黡曰:“晉國之命,未是有也。餘馬首欲東。”乃歸。下軍從之。左史謂魏莊子曰:“不待中行伯乎?”莊子曰:“夫子命從帥,欒伯,吾帥也,吾將從之。從帥,所以待夫子也。”伯遊曰:“吾令實過,悔之何及!多遺秦禽。”乃命大還。晉人謂之“遷延之役。”欒黡曰:“此役也,報櫟之敗也。役又無功,晉之恥也。吾有二位於戎路,敢不恥乎?”與士鞅馳秦師,死焉。士鞅反。欒黡謂士丐曰:“餘弟不欲往,而子召之。餘弟死,而子來,是而子殺餘之弟也。弗逐,餘亦將殺之。”士鞅奔秦。

(傳14.3)於是齊崔杼、宋華閱、仲江會伐秦。不書,惰也。向之會亦如之。衞北宮括不書於向,書於伐秦,攝也。秦伯問於士鞅曰:“晉大夫其誰先亡?”對曰:“其欒氏乎!”秦伯曰:“以其汰乎?”對曰:“然。欒黡汰虐已甚,猶可以免,其在盈乎!”秦伯曰:“何故?”對曰:“武子之德在民,如周人之思召公焉,愛其甘棠,況其子乎?欒黡死,盈之善未能及人,武子所施沒矣,而黡之怨實章,將於是乎在。”秦伯以爲知言,爲之請於晉而復之。

(傳14.4)衞獻公戒孫文子、甯惠子食,皆服而朝,日旰不召,而射鴻於囿。二子從之,不釋皮冠而與之言。二子怒。孫文子如戚,孫蒯入使。公飲之酒,使大師歌《巧言》之卒章。大師辭。師曹請爲之。初,公有嬖妾,使師曹誨之琴,師曹鞭之。公怒,鞭師曹三百。故師曹欲歌之,以怒孫子,以報公。公使歌之,遂誦之。蒯懼,告文子。文子曰:“君忌我矣,弗先,必死。”并帑於戚而入,見蘧伯玉,曰:“君之暴虐,子所知也。大懼社稷之傾覆,將若之何?”對曰:“君制其國,臣敢奸之?雖奸之,庸知愈乎?”遂行,從近關出。

(傳14.4)公使子蟜、子伯、子皮與孫子盟于丘宮,孫子皆殺之。四月己未,子展奔齊,公如鄄。使子行請於孫子,孫子又殺之。公出奔齊,孫氏追之,敗公徒于阿澤,鄄人執之。初,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,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。二子追公,公孫丁御公。子魚曰:“射爲背師,不射爲戮,射爲禮乎?”射兩軥而還。尹公佗曰:“子爲師,我則遠矣。”乃反之。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,貫臂。

(傳14.4)子鮮從公。及竟,公使祝宗告亡,且告無罪。定姜曰:“無神,何告?若有,不可誣也。有罪,若何告無?舍大臣而與小臣謀,一罪也。先君有冢卿以爲師保,而蔑之,二罪也。餘以巾櫛味君,而暴妾使餘,三罪也。告亡而已,無告無罪!”公使厚成叔吊于衞,曰:“寡君使瘠,聞君不撫社稷,而越在他竟,若之何不吊?以同盟之故,使瘠敢私於執事,曰:‘有君不吊,有臣不敏;君不赦宥,臣亦不帥職,增淫發泄,其若之何?’衞人使大叔儀對,曰:“群臣不佞,得罪於寡君。寡君不以卽刑,而悼棄之,以爲君憂。君不忘先君之好,辱吊群臣,又重恤之。敢拜君命之辱,重拜大貺。”厚孫歸,復命,語臧武仲曰:“衞君其必歸乎!有大叔儀以守,有母弟鱄以出。或撫其內,或營其外,能無歸乎!”

(傳14.4)齊人以郲寄衞侯。及其復也,以郲糧歸。右宰穀從而逃歸,衞人將殺之。辭曰:“餘不說初矣。餘狐裘而羔袖。”乃赦之。

(傳14.4)衞人立公孫剽,孫林父、甯殖相之,以聽命於諸侯。衞侯在郲,臧紇如齊唁衞侯。衞侯與之言,虐。退而告其人曰:“衞侯其不得入矣。其言糞土也。亡而不變,何以復國?”子展、子鮮聞之,見臧紇,與之言,道。臧孫說,謂其人曰:“衞君必入。夫二子者,或挽之,或推之,欲無入,得乎?”

(傳14.5)師歸自伐秦。晉侯舍新軍,禮也。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。周爲六軍,諸侯之大者,三軍可也。於是知朔生盈而死,盈生六年而武子卒,彘裘亦幼,皆未可立也。新軍無帥,故舍之。

(傳14.6)師曠侍於晉侯。晉侯曰:“衞人出其君,不亦故?”對曰:“或者其君實甚。良君將賞善而刑淫,養民如子,蓋之如天,容之如地;民奉其君,愛之如父母,仰之如日月,敬之如神明,畏之如雷霆,其可出乎?夫君,神之主而民之望也。若困民之主,匱神乏祀,百姓絕望,社稷無主,將安用之?弗去何爲?天生民而立之君,使司牧之,勿使失性。有君而爲之貳,使師保之,勿使過度。是故天子有公,諸侯有卿,卿置側室,大夫有貳宗,士有朋友,庶人、工商、皂隸、牧圉皆有親昵,以相輔佐也。善則賞之,過則匡之,患則救之,失則革之。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。史爲書,瞽爲詩,工誦箴諫,大夫規誨,士傳言,庶人謗,商旅于市,百工獻藝。故夏書曰:‘遒人以木鐸徇于路,官師相規,工執藝沈諫。’正月孟春,於是乎有之,諫失常也。天之愛民殃,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,以從其淫,而棄天地之性?必不然矣。”

(傳14.7)秋,楚子爲庸浦之役故,子囊師于棠,以伐吳。吳人不出而還。子囊殿,以吳爲不能而弗儆。吳人自皋舟之隘要而擊之。楚人不能相救,吳人敗之,獲楚公子宜穀。

(傳14.8)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,曰:“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,股肱周室,師保萬民。世胙大師,以表東海。王室之不壞,繄伯舅是賴。今餘命女環,茲率舅氏之典,纂乃祖考,無忝乃舊。敬之哉!無廢朕命!”

(傳14.9)晉侯問衞故於中行獻子。對曰:“不如因而定之。衞有君矣,伐之,未可以得志,而勤諸侯。史佚有言曰:‘因重而撫之。’仲虺有言曰:‘亡者侮之,亂者取之。推亡、固存,國之道也。’君其定衞以待時乎!”冬,會于戚,謀定衞也。

(傳14.10)范宣子假羽毛於齊而弗歸,齊人始貳。

(傳14.11)楚子囊還自伐吳,卒。將死,遺言謂子庚:“必城郢!”君子謂子囊忠。君薨,不忘增其名;將死,不忘衞社稷,可不謂忠乎?忠,民之望也。《詩》曰:“行歸于周,萬民所望”,忠也。

 

【襄公十五年】

(經15.1)十有五年,春,宋公使向戌來聘。二月己亥,及向戌盟于劉。
(經15.2)劉夏逆王后于齊。
(經15.3)夏,齊侯伐我北鄙,圍成。公救成,至遇。
(經15.4)季孫宿、叔孫豹帥師城成郛。
(經15.5)秋,八月丁巳,日有食之。
(經15.6)邾人伐我南鄙。
(經15.7)冬,十有一月癸亥,晉侯周卒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宋向戌來聘,且尋盟。見孟獻子,尤其室,曰:“子有令聞而美其室,非所望也。”對曰:“我在晉,吾兄爲之。毀之重勞,且不敢間。”

(傳15.2)官師從單靖公逆王后于齊。卿不行,非禮也。

(傳15.3)楚公子午爲令尹,公子罷戎爲右尹,蔿子馮爲大司馬,公子橐師爲右司馬,公子成爲左司馬,屈到爲莫敖,公子追舒爲箴尹,屈蕩爲連尹,養由基爲宮廄尹,以靖國人。君子謂楚於是乎能官人。官人,國之急也。能官人,則民無覦心。《詩》云:“嗟我懷人,寘彼周行”,能官人也。王及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甸、采、衞大夫,各居其列,所謂周行也。

(傳15.4)鄭尉氏、司氏之亂,其餘盜在宋。鄭人以子西、伯有、子產之故,納賂于宋,以馬四十乘,與師茷、師慧。三月,公孫黑爲質焉。司城子罕以堵女父、尉翩、司齊與之,良司臣而逸之,托諸季武子,武子寘諸卞。鄭人醢三人也。師慧過宋朝,將私焉。其相曰:“朝也。”慧曰:“無人焉。”相曰:“朝也,何故無人?”慧曰:“必無人焉。若猶有人,豈其以千乘之相易淫樂之矇?必無人焉故也。”子罕聞之,固請而歸之。夏,齊侯圍成,貳於晉故也。於是乎城成郛。

(傳15.6)秋,邾人伐我南鄙,使告于晉。晉將爲會以討邾、莒,晉侯有疾,乃止。冬,晉悼公卒,遂不克會。

(傳15.7)鄭公孫夏如晉奔喪,子蟜送葬。

(傳15.8)宋人或得玉,獻諸子罕。子罕弗受。獻玉者曰:“以示玉人,玉人以爲寶也,故敢獻之。”子罕曰:“我以不貪爲寶,爾以玉爲寶。若以與我,皆喪寶也,不若人有其寶。”稽首而告曰:“小人懷璧,不可以越鄉,納此以請死也。”子罕寘諸其里,使玉人爲之攻之,富而後使復其所。

(傳15.9)十二月,鄭人奪堵狗之妻,而歸諸范氏。

 

【襄公十六年】

(經16.1)十有六年,春,王正月,葬晉悼公。
(經16.2)三月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于溴梁。戊寅,大夫盟。
(經16.3)晉人執莒子、邾子以歸。
(經16.4)齊侯伐我北鄙。
(經16.5)夏,公至自會。
(經16.6)五月甲子,地震。
(經16.7)叔老會鄭伯、晉荀偃、衞甯殖、宋人伐許。
(經16.8)秋,齊侯伐我北鄙,圍成。
(經16.9)大雩。
(經16.10)冬,叔孫豹如晉。

(傳16.1)十六年,春,葬晉悼公。平公卽位,羊舌肸爲傅,張君臣爲中軍司馬,祁奚、韓襄、欒盈、士鞅爲公族大夫,虞丘書爲乘馬御。改服、脩官,烝于曲沃。警守而下,會于溴梁。命歸侵田。以我故,執邾宣公、莒犁比公,且曰“通齊、楚之使”。晉侯與諸侯宴于溫,使諸大夫舞,曰:“歌詩必類。”齊高厚之詩不類。荀偃怒,且曰:“諸侯有異志矣。”使諸大夫盟高厚,高厚逃歸。於是叔孫豹、晉荀偃、宋向戌、衞甯殖、鄭公孫蠆、小邾之大夫盟,曰:“同討不庭。”

(傳16.2)許男請遷于晉。諸侯遂遷許,許大夫不可,晉人歸諸侯。

(傳16.2)鄭子蟜聞將伐許,遂相鄭伯以從諸侯之師。穆叔從公。齊子帥師會晉荀偃。書曰“會鄭伯”,爲夷故也。

(傳16.2)夏,六月,次于棫林。庚寅,伐許,次于函氏。

(傳16.3)晉荀偃、欒黡帥師伐楚,以報宋楊梁之役。楚公子格帥師,及晉師戰于湛阪。楚師敗績。晉師遂侵方城之外,復伐許而還。

(傳16.4)秋,齊侯圍成,孟孺子速徼之。齊侯曰:“是好勇,去之以爲之名。”速遂塞海陘而還。

(傳16.5)冬,穆叔如晉聘,且言齊故。晉人曰:“以寡君之未禘祀,與民之未息,不然,不敢忘。”穆叔曰:“以齊人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,是以大請。敝邑之急,朝不及夕,引領西望曰:‘庶幾乎!’比執豆間,恐無及也。”見中行獻子,賦《圻父》。獻子曰:“偃知罪矣,敢不從執沈同恤社稷,而使魯及此?”見范宣子,賦《鴻雁》之卒章。宣子曰:“丐在此,敢使魯無鳩乎?”

 

【襄公十七年】

(經17.1)十有七年,春,王二月,庚午,邾子牼卒。
(經17.2)宋人伐陳。
(經17.3)夏,衞石買帥師伐曹。
(經17.4)秋,齊侯伐我北鄙,圍桃。高厚帥師伐我北鄙,圍防。
(經17.5)九月,大雩。
(經17.6)宋華臣出奔陳。
(經17.7)冬,邾人伐我南鄙。

(傳17.1)十七年,春,宋莊朝伐陳,獲司徒卬,卑宋也。

(傳17.2)衞孫蒯田于曹隧,飲馬于重丘,毀其瓶。重丘人閉門而詬之,曰:“親逐而君,爾父爲厲。是之不憂,而何以田爲?”夏,衞石買、孫蒯伐曹,取重丘。曹人愬于晉。

(傳17.3)齊人以其未得志于我故,秋,齊侯伐我北鄙,圍桃。高厚圍臧紇于防。師自陽關逆臧孫,至于旅松。郰叔紇、臧疇、臧賈帥甲三百,宵犯齊師,送之而復。齊師去之。

(傳17.3)齊人獲臧堅,齊侯使夙沙衞唁之,且曰“無死”。堅稽首曰:“拜命之辱。抑君賜不終,姑又使其刑臣禮於士。”以杙抉其傷而死。

(傳17.4)冬,邾人伐我南鄙,爲齊故也。

(傳17.5)宋華閱卒,華臣弱皋比之室,使賊殺其宰華吳,賊六人以鈹殺諸盧門合左師之後。左師懼,曰:“老夫無罪。”賊曰:“皋比私有討於吳。”遂幽其妻,曰:“畀餘而大璧。”宋公聞之,曰:“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,大亂宋國之政,必逐之。”左師曰:“臣也,亦卿也。大臣不順,國之恥也。不如蓋之。”乃舍之。左師爲己短策,茍過華臣之門,必騁。十一月甲午,國人逐瘈狗。瘈狗入於華臣氏,國人從之。華臣懼,遂奔陳。

(傳17.6)宋皇國父爲大宰,爲平公筑臺,妨於農收。子罕請俟農功之畢,公弗許。筑者謳曰:“澤門之晳,實興我役。邑中之黔,實慰我心。”子罕聞之,親執撲,以行筑者,而抶其不勉者,曰:“吾儕小人皆有闔廬以辟燥濕寒暑。今君爲一臺,而不速成,何以爲役?”謳者乃止。或問其故。子罕曰:“宋國區區,而有詛有祝,禍之本也。”

(傳17.7)齊晏桓子卒,晏嬰粗缞斬,苴绖、帶、杖,菅屨,食鬻,居倚廬,寢苫、枕草。其老曰:“非大夫之禮也。”曰:“唯卿爲大夫。”

 

【襄公十八年】

(經18.1)十有八年,春,白狄來。
(經18.2)夏,晉人執衞行人石買。
(經18.3)秋,齊師伐我北鄙。
(經18.4)冬,十月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同圍齊。
(經18.5)曹伯負芻卒于師。
(經18.6)楚公子午帥師伐鄭。

(傳18.1)十八年,春,白狄始來。

(傳18.2)夏,晉人執衞行人石買于長子,執孫蒯于純留,爲曹故也。

(傳18.3)秋,齊侯伐我北鄙。中行獻子將伐齊,夢與厲公訟,弗勝。公以戈擊之,首隊於前,跪而戴之,奉之以走,見梗陽之巫皋。他日,見諸道,與之言,同。巫曰:“今茲主必死。若有事於東方,則可以逞。”獻子許諾。晉侯伐齊,將濟河,獻子以朱絲系玉二,而禱曰:“齊環怙恃其險,負其眾庶,棄好背盟,陵虐神主。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,其官臣偃實先後之。茍捷有功,無作神羞,官臣偃無敢復濟。唯爾有神裁之。”沈玉而濟。

(傳18.3)冬,十月,會于魯濟,尋溴梁之言,同伐齊。齊侯禦諸平陰,塹防門而守之,廣里。夙沙衞曰:“不能戰,莫如守險。”弗聽。諸侯之士門焉,齊人多死。范宣子告析文子,曰:“吾知子,敢匿情乎?魯人、莒人皆請以車千乘自其鄉入,旣許之矣。若入,君必失國。子盍圖之!”子家以告公。公恐。晏嬰聞之,曰:“君固無勇,而又聞是,弗能久矣。”

(傳18.3)齊侯登巫山以望晉師。晉人使司馬斥山澤之險,雖所不至,必旆而疏陳之。使乘車者左實右偽,以旆先,輿曳柴而從之。齊侯見之,畏其眾也,乃脫歸。丙寅晦,齊師夜遁。師曠告晉侯曰;“鳥烏之聲樂,齊師其遁。”邢伯告中行伯曰:“有班馬之聲,齊師其遁。”叔向告晉侯曰:“城上有烏,齊師其遁。”十一月丁卯朔,入平陰,遂從齊師。夙沙衞連大車以塞隧而殿。殖綽、郭最曰:“子殿國師,齊之辱也。子姑先乎!”乃代之殿。衞殺馬於隘以塞道。晉州綽及之,射殖綽,中肩,兩矢夾脰,曰:“止,將爲三軍獲;不止,將取其衷。”顧曰:“爲私誓。”州綽曰:“有如日!”乃弛弓而自後縛之。其右具丙亦舍兵而縛郭最,皆衿甲而縛,坐于中軍之鼓下。

(傳18.3)晉人欲逐歸者,魯、衞請攻險。己卯,荀偃、士丐以中軍克京茲。乙酉,魏絳、欒盈以下軍克邿;趙武、韓起以上軍圍盧,弗克。十二月戊戌,及秦周,伐雍門之萩。范鞅門于雍門,其御追喜以戈殺犬于門中;孟莊子斬其橁以爲公琴。己亥,焚雍門及西郭、南郭。劉難、士弱率諸侯之師焚申池之竹木。壬寅,焚東郭、北郭,范鞅門于揚門。州綽門于東閶,左驂迫,還于東門中,以枚數闔。齊侯駕,將走郵棠。太子與郭榮扣馬,曰:“師速而疾,略也。將退矣,君何懼焉?且社稷之主不可以輕,輕則失眾。君必待之!”將犯之。太子抽劍斷鞅,乃止。甲辰,東侵及濰,南及沂。

(傳18.4)鄭子孔欲去諸大夫,將叛晉而起楚師以去之。使告子庚,子庚弗許。楚子聞之,使楊豚尹宜告子庚曰:“國人謂不穀主社稷而不出師,死不從禮。不穀卽位,於今五年,師徒不出,人其以不穀爲自逸而忘先君之業矣。大夫圖之,其若之何?”子庚嘆曰:“君王其謂午懷安乎!吾以利社稷也。”見使者,稽首而對曰:“諸侯方睦於晉,臣請嘗之。若可,君而繼之。不可,收師而退,可以無害,君亦無辱。”子庚帥師治兵於汾。於是子蟜、伯有、子張從鄭伯伐齊,子孔、子展、子西守。二子知子孔之謀,完守入保。子孔不敢會楚師。

(傳18.4)楚師伐鄭,次於魚陵。右師城上棘,遂涉潁。次于旃然。旃子馮、公子格率銳師侵費滑、胥靡、獻于、雍梁,右回梅山,侵鄭東北,至于蟲牢而反。子庚門于純門,信于城下而還,涉於魚齒之下。甚雨及之。楚師多凍,役徒幾盡。晉人聞有楚師,師曠曰:“不害。吾驟歌北風,又歌南風,南風不競,多死聲。楚必無功。”董叔曰:“天道多在西北。南師不時,必無功。”叔向曰:“在其君之德也。”

 

【襄公十九年】

(經19.1)十有九年,春,王正月,諸侯盟于祝柯。晉人執邾子。
(經19.2)公至自伐齊。
(經19.3)取邾田,自漷水。
(經19.4)季孫宿如晉。
(經19.5)葬曹成公。
(經19.6)夏,衞孫林父帥師伐齊。
(經19.7)秋,七月辛卯,齊侯環卒。
(經19.8)晉士丐帥師侵齊,至穀,聞齊侯卒,乃還。
(經19.9)八月丙辰,仲孫蔑卒。
(經19.10)齊殺其大夫高厚。
(經19.11)鄭殺其大夫公子嘉。
(經19.12)冬,葬齊靈公。
(經19.13)城西郛。
(經19.14)叔孫豹會晉士丐于柯。
(經19.15)城武城。

(傳19.1)十九年,春,諸侯還自沂上,盟于督揚,曰:“大毋侵小。”執邾悼公,以其伐我故。遂次于泗上,疆我田,取邾田,自漷水歸之于我。晉侯先歸。公享晉六卿于蒲圃,賜之三命之服;軍尉、司馬、司空、輿尉、候奄皆受一命之服;賄荀偃束錦、加璧、乘馬,先吳壽夢之鼎。

(傳19.1)荀偃癉疽,生瘍於頭。濟河,及著雍,病,目出。大夫先歸者皆反。士丐請見,弗內。請後,曰:“鄭甥可。”二月甲寅,卒,而視,不可含。宣子盥而撫之,曰:“事吳敢不如事主!”猶視。欒懷子曰:“其爲未卒事於齊故也乎?”乃復撫之曰:“主茍終,所不嗣灶齊者,有如河!”乃瞑,受含。宣子出,曰:“吾淺之爲丈夫也。”

(傳19.2)晉欒魴帥師從衞孫文子伐齊。

(傳19.3)季武子如晉拜師,晉侯享之。范宣子爲政,賦《黍苗》。季武子興,再拜稽首,曰:“小國之仰大國也,如百穀之仰膏雨焉。若常膏之,其天下輯睦,豈唯敝邑?”賦《六月》。

(傳19.4)季武子以所得於齊之兵作林鐘而銘魯功焉。臧武仲謂季孫曰:“非禮也。夫銘,天子令德,諸侯言時計功,大夫稱伐。今稱伐,則下等也;計功,則借人也;言時,則妨民多矣,何以爲銘?且夫大伐小,取其所得,以作彝器,銘其功烈,以示子孫,昭明德而懲無禮也。今將借人之力以救其死,若之何銘之?小國幸於大國,而昭所獲焉以怒之,亡之道也。”

(傳19.5)齊侯娶于魯,曰顏懿姬,無子。其姪鬷聲姬,生光,以爲太子。諸子仲子、戎子,戎子嬖。仲子生牙,屬諸戎子。戎子請以爲太子,許之。仲子曰:“不可。廢常,不祥;間諸侯,難。光之立也,列於諸侯矣。今無故而廢之,是專黜諸侯,而以難犯不祥也。君必悔之。”公曰:“在我而已。”遂東太子光。使高厚傅牙,以爲太子,夙沙衞爲少傅。齊侯疾,崔杼微逆光,疾病而立之。光殺戎子,尸諸朝,非禮也。婦人無刑。雖有刑,不在朝市。夏,五月壬辰晦,齊靈公卒。莊公卽位。執公子牙於句瀆之丘。以夙沙衞易己,衞奔高唐以叛。

(傳19.6)晉士丐侵齊,及穀,聞喪而還,禮也。

(傳19.7)於四月丁未,鄭公孫蠆卒,赴於晉大夫。范宣子言於晉侯,以其善於伐秦也。六月,晉侯請於王,王追賜之大路,使以行,禮也。

(傳19.8)秋,八月,齊崔杼殺高厚於灑藍,而兼其室。書曰“齊殺其大夫,”從君於昏也。

(傳19.9)鄭子孔之爲政也專,國人患之,乃討西宮之難與純門之師。子孔當罪,以其甲及子革、子良氏之甲守。甲辰,子展、子西率國人伐之,殺子孔而分其室。書曰“鄭殺其大夫”,專也。子然、子孔,宋子之子也;士子孔,圭媯之子也。圭媯之班亞宋子,而相親也;二子孔亦相親也。僖之四年,子然卒;簡之元年,士子孔卒。司徒孔實相子革、子良之室,三室如一,故及於難。子革、子良出奔楚。子革爲右尹。鄭人使子展當國,子西聽政,立子產爲卿。

(傳19.10)齊慶封圍高唐,弗克。冬,十一月,齊侯圍之。見衞在城上,號之,乃下。問守備焉,以無備告。揖之,乃登。聞師將傅,食高唐人。殖綽、工僂會夜縋納師,醢衞于軍。

(傳19.11)城西郛,懼齊也。

(傳19.12)齊及晉平,盟于大隧。故穆叔會范宣子于柯。穆叔見叔向,賦《載馳》之四章。叔向曰:“肸敢不承命!”穆叔歸,曰:“齊猶未也,不可以不懼。”乃城武城。

(傳19.13)衞石共子卒,悼子不哀。孔成子曰:“是謂蹶其本,必不有其宗。”

 

【襄公二十年】

(經20.1)二十年,春,王正月辛亥,仲孫速會莒人盟于向。
(經20.2)夏,六月庚申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盟于澶淵。
(經20.3)秋,公至自會。
(經20.4)仲孫速帥師伐邾。
(經20.5)蔡殺其大夫公子燮。蔡公子履出奔楚。
(經20.6)陳侯之弟黃出奔楚。
(經20.7)叔老如齊。
(經20.8)冬,十月丙辰朔,日有食之。
(經20.9)季孫宿如宋。

(傳20.1)二十年,春,及莒平。孟莊子會莒人盟于向,督揚之盟故也。

(傳20.2)夏,盟于澶淵,齊成故也。

(傳20.3)邾人驟至,以諸侯之迂能報也。秋,孟莊子伐邾以報之。

(傳20.4)蔡公子燮欲以蔡之晉,蔡人殺之。公子履,其母弟也,故出奔楚。陳慶虎、慶寅畏公子黃之偪,愬諸楚曰:“與蔡司馬同謀。”楚人以爲討,公子黃出奔楚。初,蔡文侯欲事晉,曰:“先君與於踐土之盟,晉不可棄,且兄弟也。”畏楚,不能行而卒。楚人使蔡無常,公子燮求從先君以利蔡,不能而死。書曰“蔡殺其大夫公子燮”,言不與民同欲也;“陳侯之弟黃出奔楚”,言非其罪也。公子黃將出奔,呼於國曰:“慶氏無道,求專陳國,暴蔑其君,而去其親,五年不滅,是無天也。”

(傳20.5)齊子初聘于齊,禮也。

(傳20.6)冬,季武子如宋,報向戌之聘也。褚師段逆之以受享,賦《常棣》之七章以卒。宋人重賄之。歸,復命,公享之,賦《魚麗》之卒章。公賦《南山有臺》。武子去所,曰:“臣不堪也。”

(傳20.7)衞甯惠子疾,召悼子曰:“吾得罪於君,悔而無及也。名藏在諸侯之策,曰‘孫林父、甯殖出其君’。君入,則掩之。若能掩之,則吾子也。若不能,猶有鬼神,吾有餒而已,不來食矣。”悼子許諾,惠子遂卒。

 

【襄公二十一年】

(經21.1)二十有一年,春,王正月,公如晉。
(經21.2)邾庶其以漆、閭丘來奔。
(經21.3)夏,公至自晉。
(經21.4)秋,晉欒盈出奔楚。
(經21.5)九月庚戌朔,日有食之。
(經21.6)冬,十月庚辰朔,日有食之。
(經21.7)曹伯來朝。
(經21.8)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于商任。

(傳21.1)二十一年,春,公如晉,拜師及取邾田也。

(傳21.2)邾庶其以漆、閭丘來奔,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,皆有賜於其從者。於是魯多盜。季孫謂臧武仲曰:“子盍詰盜?”武仲曰:“不可詰也。紇又不能。”季孫曰:“我有四封,而詰其盜,何故不可?子爲司寇,將盜是務去,若之何不能?”武仲曰:“子召外盜而大禮焉,何以止吾盜?子爲正卿,而來外盜;使紇去之,將何以能?庶其竊邑於邾以來,子以姬氏妻之,而與之邑。其從者皆有賜焉。若大盜禮焉以君之姑姊與其大邑,其次皁牧輿馬,其小者衣裳劍帶,是賞盜也。賞而去之,其或難焉。紇也聞之:在上位者灑濯其心,壹以待人;軌度其信,可明徵也,而後可以治人。夫上之所爲,民之歸也。上所不爲,而民或爲之,是以加刑罰焉,而莫敢不懲。若上之所爲,而民亦爲之,乃其所也,又可禁乎?夏書曰:‘念茲在茲,釋茲在茲,名言茲在茲,允出茲在茲,惟帝念功’,將謂由己壹也。信由己臺,而後功可念也。”

(傳21.2)庶其非卿也,以地來,雖賤,必書,重地也。

(傳21.3)齊侯使慶佐爲大夫,復討公子牙之黨,執公子買于句瀆之丘。公子鉏來奔。叔孫還奔燕。

(傳21.4)夏,楚子庚卒。楚子使薳子馮爲令尹,訪於申叔豫。叔豫曰:“國多寵而王弱,國不可爲也。”遂以疾辭。方暑,闕地,下冰而床焉。重繭,衣裘,鮮食而寢。楚子使醫視之。復曰:“瘠則殃,而血氣未動。”乃使子南爲令尹。

(傳21.5)欒桓子娶於范宣子,生懷子。范鞅以其亡也,怨欒氏,故與欒盈爲公族大夫而不相能。桓子卒,欒祁與其老州賓通,幾亡室矣。懷子患之。祁懼其討也,愬諸宣子曰:“盈將爲亂,以范氏爲死桓主而專政矣,曰:‘吾父逐鞅也,不怒而以寵報之,又與吾同官而專之。吾父死而益富。死吾父而專於國,有死而已,吾蔑從之矣。’其謀如是,懼害於主,吾不敢不言。”范鞅爲之徵。懷子好施,士多歸之。宣子畏其多士也,信之。懷子爲下卿,宣子使城著而遂逐之。秋,欒盈出奔楚。宣子殺箕遺、黃淵、嘉父、司空靖、邴豫、董叔、邴師、申書、羊舌虎、叔羆,囚伯華、叔向、籍偃。

(傳21.5)人謂叔向曰:“子離於罪,其爲不知乎?”叔向曰:“與其死亡若何?《詩》曰:‘優哉遊哉,聊以卒歲’,知也。”樂王鮒見叔向,曰:“吾爲子請。”叔向弗應。出,不拜。其人皆咎叔向。叔向曰:“必祁大夫。”室老聞之,曰:“樂王鮒言於君,無不行,求赦君子,吾子不許。祁大夫所不能也,而曰必由之,何也?”叔向曰:“樂王鮒,從君者也,何能行?祁大夫外舉不棄讎,內舉不失親,其獨遺我乎?《詩》曰:‘有覺德行,四國順之。’夫子覺者也。”

(傳21.5)晉侯問叔向之罪於樂王鮒。對曰:“不棄其親,其有焉。”於是祁奚老矣,聞之,乘馹而見宣子,曰:“《詩》曰:‘惠我無疆,子孫保之。’《書》曰:‘聖有謨勛,明徵定保。’夫謀而鮮過、惠訓不倦者,叔向有焉,社稷之固也,猶將十世宥之,以勸能者。今壹不免其身,以棄社稷,不亦惑乎?鯀殛而禹興;伊尹放大甲而相之,卒無怨色;管、蔡爲戮,周公右王。若之何其以虎也棄社稷?子爲善,誰敢不勉?多殺何爲?”宣子說,與之乘,以言諸公而免之。不見叔向而歸,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。

(傳21.5)初,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,其子皆諫其母。其母曰:“深山大澤,實生龍蛇。彼美,餘懼其生龍蛇以禍女。女敝族也。國多大寵,不仁人間之,不亦難乎?餘何愛焉?”使往視寢,生叔虎,美而有勇力,欒懷子嬖之,故羊舌氏之族及於難。

(傳21.5)欒盈過於周,周西鄙掠之。辭於行人曰:“天子陪臣盈得罪於王之守臣,將逃罪。罪重於郊甸,無所伏竄,敢布其死:昔陪臣書能輸力於王室,王施惠焉。其子黡不能保任其父之勞。大君若不棄書之力,亡臣猶有所逃。若棄書之力,而思黡之罪,臣戮餘也,將歸死於尉氏,不敢還矣。敢布四體,唯大君命焉。”王曰:“尤而效之,其又甚焉。”使司徒禁掠欒氏者,歸所取焉,使候出諸轘轅。

(傳21.6)冬,曹武公來朝,始見也。

(傳21.7)會於商任,錮欒氏也。齊侯、衞侯不敬。叔向曰:“二君者必不免。會朝,禮之經也;禮,政之輿也;政,身之守也。怠禮,失政;失政,不立,是以亂也。”

(傳21.8)知起、中行喜、州綽、邢蒯出奔齊,皆欒氏之黨也。樂王鮒謂范宣子曰:“盍反州綽、邢蒯?勇士也。”宣子曰:“彼欒氏之勇也,餘何獲焉?”王鮒曰:“子爲彼欒氏,乃亦子之勇也。”齊莊公朝,指殖綽、郭最曰:“是寡人之雄也。”州綽曰:“君以爲雄,誰敢不雄?然臣不敏,平陰之役,先二子鳴。”莊公爲勇爵,殖綽、郭最欲與焉。州綽曰:“東閭之役,臣左驂迫,還於門中,識其枚數,其可以與於此乎?”公曰:“子爲晉君也。”對曰:“臣爲隸新,然二子者,譬於禽獸,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。”

 

【襄公二十二年】

(經22.1)二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,公至自會。
(經22.2)夏,四月。
(經22.3)秋,七月辛酉,叔老卒。
(經22.4)冬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于沙隨。
(經22.5)公至自會。
(經22.6)楚殺其大夫公子追舒。

(傳22.1)二十二年,春,臧武仲如晉。雨,過御叔。御叔在其邑,將飲酒,曰:“焉用聖人?我將飲酒而已。雨行,何以聖爲?”穆叔聞之,曰:“不可使也,而傲使人,國之蠹也。”令倍其賦。

(傳22.2)夏,晉人徵朝于鄭。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曰:“在晉先君悼公九年,我寡君於是卽位。卽位八月,而我先大夫子駟從寡君以朝于執事,執事不禮於寡君,寡君懼。因是行也,我二年六月朝于楚,晉是以有戲之役。楚人猶競,而申禮於敝邑。敝邑欲從執事而懼爲大尤,曰:‘晉其謂我不共有禮?’是以不敢攜貳於楚。我四年三月,先大夫子蟜又從寡君以觀釁於楚,晉於是乎有蕭魚之役。謂我敝邑,邇在晉國,譬諸草木,吾臭味也,而何敢差池?楚亦不競,寡君盡其土實,重之以宗器,以受齊盟。遂帥群臣隨于執事,以會歲終。貳於楚者子侯、石盂,歸而討之。溴梁之明年,子蟜老矣,公孫夏從寡君以朝于君,見於嘗酎,與執燔焉。間二年,聞君將靖東夏,四月,又朝以聽事期。不朝之間,無歲不聘,無役不從。以大國政令之無常,國家罷病,不虞薦至,無日不惕,豈敢忘職?大國若安定之,其朝夕在庭,何辱命焉?若不恤其患而以爲口實,其無乃不堪任命而翦爲仇讎?敝邑是懼,其敢忘君命?委諸執事,執事實重圖之。”

(傳22.3)秋,欒盈自楚適齊。晏平仲言於齊侯曰:“商任之會,受命於晉。今納欒氏,將安用之?小所以事大,信也。失信,不立。君其圖之。”弗聽。退告陳文子曰:“君人執信,臣人執共。忠、信、篤、敬,上下同之,天之道也。君自棄也,弗能久矣。”

(傳22.4)九月,鄭公孫黑肱有疾,歸邑于公,召室老、宗人立段,而使黜官、薄祭。祭以特羊,殷以少牢,足以共祀,盡歸其餘邑,曰:“吾聞之:生於亂世,貴而能貧,民無求焉,可以後亡。敬共事君與二三子。生在敬戒,不在富也。”己巳,伯張卒。君子曰:“善戒。《詩》曰:‘愼爾侯度,用戒不虞’,鄭子張其有焉。”

(傳22.5)冬,會于沙隨,復錮欒氏也。欒盈猶在齊。晏子曰:“禍將作矣。齊將伐晉,不可以不懼。”

(傳22.6)楚觀起有寵於令尹子南,未益祿而有馬數十乘。楚人患之,王將討焉。子南之子棄疾爲王御士,王每見之,必泣。棄疾曰:“君三泣臣矣,敢問誰之罪也?”王曰:“令尹之不能,爾所知也。國將討焉,爾其居乎?”對曰:“父戮子居,君焉用之?泄命重刑,臣亦不爲。”王遂殺子南於朝,轘觀起於四竟。子南之臣謂棄疾:“請徙子尸於朝。”曰:“君臣有禮,唯二三子。”三日,棄疾請尸。王許之。旣葬,其徒曰:“行乎?”曰:“吾與殺吾父,行將焉入?”曰:“然則臣王乎?”曰:“棄父事讎,吾弗忍也。”遂縊而死。

(傳22.6)復使薳子馮爲令尹,公子齮爲司馬,屈建爲莫敖。有寵於薳子者八人,皆無祿而多馬。他日朝,與申叔豫言,弗應而退。從之,入於人中。又從之,遂歸。退朝,見之,曰:“子三困我於朝,吾懼,不敢不見。吾過,子姑告我,何疾我也?”對曰:“吾不免是懼,何敢告子?”曰:“何故?”對曰:“昔觀起有寵於子南,子南得罪,觀起車裂,何故不懼?”自御而歸,不能當道。至,謂八人者曰:“吾見申叔,夫子所謂生死而肉骨也。知我者如夫子則可;不然,請止。”辭八人者,而後王安之。

(傳22.7)十二月,鄭遊眅將歸晉,未出竟,遭逆妻者,奪之,以館于邑。丁巳,其夫攻子明,殺之,以其妻行。子展廢良而立大叔,曰:“國卿,君之貳也,民之主也,不可以茍。請舍子明之類。求亡妻者,使復其所。使遊氏勿怨。”曰:“無昭惡也。”

 

【襄公二十三年】

(經23.1)二十有三年,春,王二月癸酉朔,日有食之。
(經23.2)三月己巳,杞伯丐卒。
(經23.3)夏,邾畀我來奔。
(經23.4)葬杞孝公。
(經23.5)陳殺其大夫慶虎及慶寅。
(經23.6)陳侯之弟黃自楚歸于陳。
(經23.7)晉欒盈復入于晉,入于曲沃。
(經23.8)秋,齊侯伐衞,遂伐晉。
(經23.9)八月,叔孫豹帥師救晉,次于雍榆。
(經23.10)己卯,仲孫速卒。
(經23.11)冬,十月乙亥,臧孫紇出奔邾。
(經23.12)晉人殺欒盈。
(經23.13)齊侯襲莒。

(傳23.1)二十三年,春,杞孝公卒,晉悼夫人喪之。平公不徹樂,非禮也。禮,爲鄰國闕。

(傳23.2)陳侯如楚,公子黃愬二慶於楚,楚人召之。使慶樂往,殺之。慶氏以陳叛。夏,屈建從陳侯圍陳。陳人城,板隊而殺人。役人相命,各殺其長,遂殺慶虎、慶寅。楚人納公子黃。君子謂慶氏不義,不可肆也。故《書》曰:“惟命不于常。”

(傳23.3)晉將嫁女于吳,齊侯使析歸父媵之,以藩載欒盈及其士,納諸曲沃。欒盈夜見胥午而告之。對曰:“不可。天之所廢,誰能興之?子必不免。吾非愛死也,知不集也。”盈曰:“雖然,因子而死,吾無悔矣。我實不天,子無咎焉。”許諾。伏之而觴曲沃人,樂作,午言曰:“今也得欒孺子何如?”對曰:“得主而爲之死,猶不死也。”皆嘆,有泣者。爵行,又言。皆曰:“得主,何貳之有!”盈出,遍拜之。

(傳23.3)四月,欒盈帥曲沃之甲,因魏獻子,以晝入絳。初,欒盈佐魏莊子於下軍,獻子私焉,故因之。趙氏以原、屏之難怨欒氏。韓、趙方睦。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欒氏,而固與范氏和親。知悼子少,而聽於中行氏。程鄭嬖於公。唯魏氏及七輿大夫與之。樂王鮒侍坐於范宣子。或告曰:“欒氏至矣。”宣子懼。桓子曰:“奉君以走固宮,必無害也。且欒氏多怨,子爲政,欒氏自外,子在位,其利多矣。旣有利權,又執民柄,將何懼焉?欒氏所得,其唯魏氏乎,而可強取也。夫克亂在權,子無懈矣!”

(傳23.3)公有姻喪,王鮒使宣子墨缞冒绖,二婦人輦以如公,奉公以如固宮。范鞅逆魏舒,則成列旣乘,將逆欒氏矣。趨進,曰:“欒氏帥賊以入,鞅之父與二三子在君所矣,使鞅逆吾子。鞅請驂乘。”持帶,遂超乘。右撫劍,左援帶,命驅之出。仆請,鞅曰:“之公。”宣子逆諸階,執其手,賂之以曲沃。初,斐豹,隸也,著於丹書。欒氏之力臣曰督戎,國人懼之。斐豹謂宣子曰:“茍焚丹書,我殺督戎。”宣子喜,曰:“而殺之,所不請於君焚丹書者,有如日!”乃出豹而閉之。督戎從之。逾隱而待之,督戎逾入,豹自後擊而殺之。 (傳23.3)范氏之徒在臺後,欒氏乘公門。宣子謂鞅曰:“矢及君屋,死之!”鞅用劍以帥卒,欒氏退,攝車從之。遇欒樂,曰:“樂免之。死,將訟女於天。”樂射之,不中;又注,則乘槐本而覆。或以戟鉤之,斷肘而死。欒魴傷。欒盈奔曲沃。晉人圍之。

(傳23.4)秋,齊侯伐衞。先驅,穀榮御王孫揮,召揚爲右;申驅,成秩御莒恒,申鮮虞之傅摯爲右。曹開御戎,晏父戎爲右。貳廣,上之登御邢公,盧蒲癸爲右;啟,牢成御襄罷師,狼蘧疏爲右;胠,商子車御侯朝,桓跳爲右;大殿,商子遊御夏之御寇,崔如爲右;燭庸之越駟乘。自衞將遂伐晉。

(傳23.4)晏平仲曰:“君恃勇力,以伐盟主。若不濟,國之福也。不德而有功,憂必及君。”崔杼諫曰:“不可。臣聞之:小國間大國之敗而毀焉,必受其咎。君其圖之。”弗聽。陳文子見崔武子,曰:“將如君何?”武子曰:“吾言於君,君弗聽也。以爲盟主,而利其難。群臣若急,君於何有?子姑止之。”文子退,告其人曰:“崔子將死乎!謂君甚而又過之,不得其死。過君以義,猶自抑也,況以惡乎?”齊侯遂伐晉,取朝歌。爲二隊,入孟門,登大行。張武軍於熒庭,戍郫邵,封少水,以報平陰之役,乃還。趙勝帥東陽之師以追之,獲晏氂。八月,叔孫豹帥師救晉,次于雍榆,禮也。

(傳23.5)季武子無適子,公彌長,而愛悼子,欲立之。訪於申豐曰:“彌與紇,吾皆愛之,欲擇才焉而立之。”申豐趨退,歸,盡室將行。他日,又訪焉。對曰:“其然,將具敝車而行。”乃止。訪於臧紇。臧紇曰:“飲我酒,吾爲子立之。”季氏飲大夫酒,臧紇爲客。旣獻,臧孫命北面重席,新樽絜之。召悼子,降逆之。大夫皆起及乃旅而召公鉏,使與之齒。季孫失色。

(傳23.5)季氏以公鉏爲馬正,慍而不出。閔子馬見之,曰:“子無然。禍福無門,唯人所召。爲人子者,患不孝不患無所。敬共父命,何常之有?若能孝敬,富倍季氏可也。奸回不軌,禍涪下民可也。”公鉏然之,敬共朝夕,恪居官次。季孫喜,使飲己酒,而以具往,盡舍旃。故公鉏氏富,又出爲公左宰。

(傳23.5)孟孫惡臧孫,季孫愛之。孟氏之御騶豐點好羯也,曰:“從餘言必爲孟孫。”再三云,羯從之。孟莊子疾,豐點謂公鉏:“茍立羯,請讎臧氏。”公鉏謂季孫曰:“孺子秩固其所也。若羯立,則季氏信有力於臧氏矣。”弗應。己卯,孟孫卒。公鉏奉羯立于戶側。季孫至,入哭而出,曰:“秩焉在?”公鉏曰:“羯在此矣。”季孫曰:“孺子長。”公鉏曰:“何長之有?唯其才也。且夫子之命也。”遂立羯。秩奔邾。

(傳23.5)臧孫入哭,甚哀,多涕。出,其御曰:“孟孫之惡子也,而哀如是。季孫若死,其若之何?”臧孫曰:“季孫之愛我,疾疢也;孟孫之惡我,藥石也。美疢不如惡石。夫石猶生我,疢之美,其毒滋多。孟孫死,吾亡無日矣。”孟氏閉門,告於季孫曰:“臧氏將爲亂,不使我葬。”季孫不信。臧孫聞之,戒。冬,十月,孟氏將辟,藉除於臧氏。臧孫使正夫助之,除於東門,甲從己而視之。孟氏又告季孫。季孫怒,命攻臧氏。乙亥,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奔邾。

(傳23.5)初,臧宣叔娶于鑄,生賈及爲而死。繼室以其侄,穆姜之姨子也,生紇,長於公宮。姜氏愛之,故立之。臧賈、臧爲出在鑄。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賈,且致大蔡焉,曰:“紇不佞,失守宗祧,敢告不吊。紇之罪不及不祀,子以大蔡納請,其可。”賈曰:“是家之禍也,非子之過也。賈聞命矣。”再拜受龜,使爲以納請,遂自爲也。臧孫如防,使來告曰:“紇非能害也,知不足也。非敢私請。茍守先祀,無廢二勛,敢不辟邑?”乃立臧爲。臧紇致防而奔齊。其人曰:“其盟我乎?”臧孫曰:“無辭。”將盟臧氏,季孫召外史掌惡臣而問盟首焉。對曰:“盟東門氏也,曰‘毋或如東門遂不聽公命,殺適立庶’。盟叔孫氏也,曰‘毋或如叔孫僑如欲廢國常,蕩覆公室’。”季孫曰:“臧孫之罪皆不及此。”孟椒曰:“盍以其犯門斬關?”季孫用之,乃盟臧氏,曰:“毋或如臧孫紇干國之紀,犯門斬關!”臧孫聞之,曰:“國有人焉,誰居?其孟椒乎!”

(傳23.6)晉人克欒盈于曲沃,盡殺欒氏之族黨。欒魴出奔宋。書曰“晉人殺欒盈”,不言大夫,言自外也。

(傳23.7)齊侯還自晉,不入,遂襲莒。門于且于,傷股而退。明日,將復戰,期于壽舒。杞殖、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,宿於莒郊。明日,先遇莒子於蒲侯氏。莒子重賂之,使無死,曰:“請有盟。”華周對曰:“貪貨棄命,亦君所惡也。昏而受命,日未中而棄之,何以事君?”莒子親鼓之,從而伐之,獲杞梁。莒人行成。齊侯歸,遇杞梁之妻於郊,使吊之。辭曰:“殖之有罪,何辱命焉?若免於罪,猶有先人之敝廬在,下妾不得與郊吊。”齊侯吊諸其室。

(傳23.8)齊侯將爲臧紇田。臧孫聞之,見齊侯。與之言伐晉,對曰:“多則多矣,抑君似鼠。夫鼠,晝伏夜動,不穴於寢廟,畏人故也。今君聞晉之亂而後作焉,寧將事之,非鼠如何?”乃弗與田。仲尼曰:“知之難也。有臧武仲之知,而不容於魯國,抑有由也,作不順而施不恕也。夏書曰:‘念茲在茲’,順事、恕施也。”

 

【襄公二十四年】

(經24.1)二十有四年 春,叔孫豹如晉。
(經24.2)仲孫羯帥師侵齊。
(經24.3)夏,楚子伐吳。
(經24.4)秋,七月甲子朔,日有食之,旣。
(經24.5)齊崔杼帥師伐莒。
(經24.6)大水。
(經24.7)八月癸巳朔,日有食之。
(經24.8)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于夷儀。
(經24.9)冬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、許男伐鄭。
(經24.10)公至自會。
(經24.11)陳鍼宜咎出奔楚。
(經24.12)叔孫豹如京師。
(經24.13)大饑。

(傳24.1)二十四年,春,穆叔如晉,范宣子逆之,問焉,曰:“古人有言曰:‘死而不朽’,何謂也?”穆叔未對。宣子曰:“昔丐之祖,自虞以上爲陶唐氏,在夏爲御龍氏,在商爲豕韋氏,在周爲唐杜氏,晉主夏盟爲范氏,其是之謂乎!”穆叔曰:“以豹所聞,此之謂世祿,非不朽也。魯有先大夫曰臧文仲,旣沒,其言立,其是之謂乎!豹聞之:‘大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。’雖久不廢,此之謂不朽。若夫保姓受氏,以守宗祊,世不絕祀,無國無之。祿之大者,不可謂不朽。”

(傳24.2)范宣子爲政,諸侯之幣重,鄭人病之。二月,鄭伯如晉,子產寓書於子西,以告宣子,曰:“子爲晉國,四鄰諸侯不聞令德,而聞重幣,僑也惑之。僑聞君子長國家者,非無賄之患,而無令名之難。夫諸侯之賄聚於公室,則諸侯貳。若吾子賴之,則晉國貳。諸侯貳,則晉國壞;晉國貳,則子之家壞,何沒沒也?將焉用賄?夫令名,德之輿也;德,國家之基也。有基無壞,無亦是務乎!有德則樂,樂則能久。《詩》云:‘樂君子,邦家之基’,有令德也夫!‘上帝臨女,無貳爾心’,有令名也夫!恕思以明德,則令名載而行之,是以遠至邇安。毋寧使人謂子‘子實生我’,而謂‘子浚我以生’乎?象有齒以焚其身,賄也。”

(傳24.2)宣子說,乃輕幣。是行也,鄭伯朝晉,爲重幣故,且請伐陳也。鄭伯稽首,宣子辭。子西相,曰:“以陳國之介恃大國,而陵虐於敝邑,寡君是以請請罪焉,敢不稽首?”

(傳24.3)孟孝伯侵齊,晉故也。

(傳24.4)夏,楚子爲舟師以伐吳,不爲軍政,無功而還。

(傳24.5)齊侯旣伐晉而懼,將欲見楚子。楚子使薳啟強如齊聘,且請期。齊社,搜軍實,使客觀之。陳文子曰:“齊將有寇。吾聞之:兵不戢,必取其族。”

(傳24.6)秋,齊侯聞將有晉師,使陳無宇從薳啟強如楚,辭,且乞師。崔杼帥師送之,遂伐莒,侵介根。

(傳24.7)會于夷儀,將以伐齊。水,不克。

(傳24.8)冬,楚子伐鄭以救齊,門于東門,次于棘澤。諸侯還救鄭。晉侯使張骼、輔躒致楚師,求御于鄭。鄭人卜宛射犬,吉。子大叔戒之曰:“大國之人不可與也。”對曰:“無有眾寡,其上一也。”大叔曰:“不然。部婁無松柏。”二子在幄,坐射犬于外;旣食,而後食之。使御廣車而行,己皆乘乘車。將及楚師,而後從之乘,皆踞轉而鼓琴。近,不告而馳之。皆取胄於櫜而胄,入壘,皆下,搏人以投,收禽挾囚。弗待而出。皆超乘,抽弓而射。旣免,復踞轉而鼓琴,曰:“公孫!同乘,兄弟也,胡再不謀?”對曰:“曩者志入而已,今則怯也。”皆笑,曰:“公孫之亟也!”楚子自棘澤還,使薳啟強帥師送陳無宇。

(傳24.9)吳人爲楚舟師之役故,召舒鳩人。舒鳩人叛楚。楚子師于荒浦,使沈尹壽與師祁犁讓之。舒鳩子敬逆二子,而告無之,且請受盟。二子復命。王欲伐之。薳子曰:“不可。彼告不叛,且請受盟,而又伐之,伐無罪也。姑歸息民,以待其卒。卒而不貳,吾又何求?若猶叛我,無辭,有庸。”乃還。

(傳24.10)陳人復討慶氏之黨,鍼宜咎出奔楚。

(傳24.11)齊人城郟。穆叔如周聘,且賀城。王嘉其有禮也,賜之大路。

(傳24.12)晉侯嬖程鄭,使佐下軍。鄭行人公孫揮如晉聘,程鄭問焉,曰:“敢問降階何由?”子羽不能對,歸以語然明。然明曰:“是將死矣。不然,將亡。貴而知懼,懼而思降,乃得其階。下人而已,又何問焉?且夫旣登而求降階者,知人也,不在程鄭。其有亡釁乎!不然,其有惑疾,將死而憂也。”

 

【襄公二十五年】

(經25.1)二十有五年,春,齊崔杼帥師伐我北鄙。
(經25.2)夏,五月乙亥,齊崔杼弒其君光。
(經25.3)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于夷儀。
(經25.4)六月壬子,鄭公孫舍之帥師入陳。
(經25.5)秋,八月己巳,諸侯同盟于重丘。
(經25.6)公至自會。
(經25.7)衞侯入于夷儀。
(經25.8)楚屈建帥師滅舒鳩。
(經25.9)冬,鄭公孫夏帥師伐陳。
(經25.10)十有二月,吳子遏伐楚,門于巢,卒。

(傳25.1)二十五年,春,齊崔杼帥師伐我北鄙,以報孝伯之師也。公患之,使告于晉。孟公綽曰:“崔子將有大志,不在病我,必速歸,何患焉?其來也不寇,使民不嚴,異於他日。”齊師徒歸。

(傳25.2)齊棠公之妻,東郭偃之姊也。東郭偃臣崔武子。棠公死,偃御武子以吊焉。見棠姜而美之,使偃取之。偃曰:“男女辨姓,今君出自丁,臣出自桓,不可。”武子筮之,遇困之大過。史皆曰“吉”。示陳文子,文子曰:“夫從風,風隕妻,不可娶也。且其繇曰:‘困于石,據于蒺梨,入于其宮,不見其妻,兇。’困于石,往不濟也;據于蒺梨,所恃傷也;入于其宮,不見其妻,兇,無所歸也。”崔子曰:“嫠也,何害?先夫當之矣。”遂取之。莊公通焉,驟如崔氏,以崔子之冠賜人。侍者曰:“不可。”公曰:“不爲崔子,其無冠乎?”崔子因是,又以其間伐晉也,曰:“晉必將報。”欲弒公以說于晉,而不獲間。公鞭侍人賈舉,而又近之,乃爲崔子間公。

(傳25.2)夏,五月,莒爲且于之役故,莒子朝于齊。甲戌,饗諸北郭,崔子稱疾,不視事。乙亥,公問崔子,遂從姜氏。姜入于室,與崔子自側戶出。公拊楹而歌。侍人賈舉止眾從者而入,閉門。甲興,公登臺而請,弗許;請盟,弗許;請自刃於廟,弗許。皆曰:“君之臣杼疾病,不能聽命。近於公宮,陪臣干掫有淫者,不知二命。”公逾墻,又射之,中股,反隊,遂弒之。賈舉、州綽、邴師、公孫敖、封具、鐸父、襄伊、僂堙皆死。祝佗父祭於高唐,至復命,不說弁而死於崔氏。申蒯,侍漁者,退,謂其宰曰:“爾以帑免,我將死。”其宰曰:“免,是反子之義也。”與之皆死。崔氏殺鬷蔑于平陰。

(傳25.2)晏子立於崔氏之門外,其人曰:“死乎?”曰:“獨吾君也乎哉,吾死也?”曰:“行乎?”曰:“吾罪也乎哉,吾亡也?”曰:“歸乎?”曰:“君死,安歸?君民者,豈以陵民?社稷是主。臣君者,豈爲其口實,社稷是養。故君爲社稷死,則死之;爲社稷亡,則亡之。若爲己死,而爲己亡,非其私昵,誰敢任之?且人有君而弒之,吾焉得死之?而焉得亡之?將庸何歸?”門啟而入,枕尸股而哭,興,三踴而出。人謂崔子必殺之。崔子曰:“民之望也,舍之,得民。”

(傳25.2)盧蒲癸奔晉,王何奔莒。叔孫宣伯之在齊也,叔孫還納其女於靈公,嬖,生景公。丁丑,崔杼立而相之,慶封爲左相,盟國人於大宮,曰:“所不與崔、慶者。”晏子仰天嘆曰:“嬰所不唯忠於君、利社稷者是與,有如上帝!”乃歃。辛巳,公與大夫及莒子盟。大史書曰:“崔杼弒其君。”崔子殺之。其弟嗣書,而死者二人。其弟又書,乃舍之。南史氏聞大史盡死,執簡以往。聞旣書矣,乃還。閭丘嬰以帷縛其妻而載之,與申鮮虞乘而出,鮮虞推而下之,曰:“君昏不能匡,危不能救,死不能死,而知匿其昵,其誰納之?”行及弇中,將舍。嬰曰:“崔、慶其追我。”鮮虞曰:“一與一,誰能懼我?”遂舍,枕轡而寢,食馬而食,駕而行。出弇中,謂嬰曰:“速驅之!崔、慶之眾,不可當也。”遂來奔。崔氏側莊公于北郭。丁亥,葬諸士孫之里。四翣,不蹕,下車七乘,不以兵甲。

(傳25.3)晉侯濟自泮,會于夷儀,伐齊,以報朝歌之役。齊人以莊公說,使隰鉏請成,慶封如師。男女以班。賂晉侯以宗器、樂器。自六正、五吏、三十帥、三軍之大夫、百官之正長師旅及處守者皆有賂。晉侯許之。使叔向告於諸侯。公使子服惠伯對曰:“君舍有罪,以靖小國,君之惠也。寡君聞命矣。”

(傳25.4)晉侯使魏舒、宛沒逆衞侯,將使衞與之夷儀。崔子止其帑,以求五鹿。

(傳25.5)初,陳侯會楚子伐鄭,當陳隧者,井堙木刊,鄭人怨之。六月,鄭子展、子產帥車七百乘伐陳,宵突陳城,遂入之。陳侯扶其太子偃師奔墓,遇司馬桓子,曰:“載餘!”曰:“將巡城。”遇賈獲,載其母妻,下之,而授公車。公曰:“舍而母。”辭曰:“不祥。”與其妻扶其母以奔墓,亦免。子展命師無入公宮,與子產親御諸門。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。陳侯免,擁社,使其眾男女別而纍,以待於朝。子展執縶而見,再拜稽首承飲而進獻。子美入,數俘而出。祝祓社,司徒致民,司馬致節,司空致地,乃還。

(傳25.6)秋,七月己巳,同盟于重丘,齊成故也。

(傳25.7)趙文子爲政,令薄諸侯之幣,而重其禮。穆叔見之,謂穆叔曰:“自今以往,兵其少弭矣。齊崔、慶新得政,將求善於諸侯。武也知楚令尹。若敬行其禮,道之以文辭,以靖諸侯,兵可以弭。”

(傳25.8)楚薳子馮卒,屈建爲令尹,屈蕩爲莫敖。舒鳩人卒叛,楚令尹子木伐之,及離城,吳人救之。子木遽以右師先,子強、息桓、子捷、子駢、子盂帥左師以退。吳人居其間七日。子強曰:“久將墊隘,隘乃禽也,不如速戰。請以其私卒誘之,簡師,陳以待我。我克則進,奔則亦視之,乃可以免。不然,必爲吳禽。”從之。五人以其私卒先擊吳師,吳師奔;登山以望,見楚師不繼,復逐之,傅諸其軍,簡師會之。吳師大敗。遂圍舒鳩,舒鳩潰。八月,楚滅舒鳩。

(傳25.9)衞獻公入于夷儀。

(傳25.10)鄭子產獻捷于晉,戎服將事。晉人問陳之罪。對曰:“昔虞閼父爲周陶正,以服事我先王。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,與其神明之後也,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,而封諸陳,以備三恪。則我周之自出,至于今是賴。桓公之亂,蔡人欲立其出,我先君莊公奉五父而立之,蔡人殺之,我又與蔡人奉戴厲公。至於莊、宣皆我之自立。夏氏之亂,成公播蕩,又我之自入,君所知也。今陳忘周之大德,蔑我大惠,棄我姻親,介恃楚眾,以憑陵我敝邑,不可億逞,我是以有往年之告。未獲成命,則有我東門之役。當陳隧者,井堙木刊。敝邑大懼不競而恥大姬,天誘其衷,啟敝邑心。陳知其罪,授手于我。用敢獻功。”晉人曰:“何故侵小?”對曰;“先王之命,唯罪所在,各致其辟。且昔天子之地一圻,列國一同,自是以衰。今大國多數圻矣,若無侵小,何以至焉?”晉人曰:“何故戎服?”對曰:“我先君武、莊爲平、桓卿士。城濮之役,文公布命曰:‘各復舊職。’命我文公戎服輔王,以授楚捷--不敢廢王命故也。”士莊伯不能詰,復於趙文子。文子曰:“其辭順。犯順,不祥。”乃受之。

(傳25.10)冬,十月,子展相鄭伯如晉,拜陳之功。子西復伐陳,陳及鄭平。仲尼曰:“志有之:‘言以足志,文以足言。’不言,誰知其志?言之無文,行而不遠。晉爲伯,鄭入陳,非文辭不爲功。愼辭哉!”

(傳25.11)楚蔿掩爲司馬,子木使庀賦,數甲兵。甲午,蔿掩書土田,度山林,鳩藪澤,辨京陵,表淳鹵,數疆潦,規偃豬,町原防,牧隰皋,井衍沃,量入脩賦,賦車籍馬,賦車兵、徒兵、甲楯之數。旣成,以授子木,禮也。

(傳25.12)十二月,吳子諸樊伐楚,以報舟師之役。門于巢。巢牛臣曰:“吳王勇而輕,若啟之,將親門。我獲射之,必殪。是君也死,疆其少安。”從之。吳子門焉,牛臣隱於短墻以射之,卒。

(傳25.13)楚子以滅舒鳩賞子木。辭曰:“先大夫蔿子之功也。”以與蔿掩。

(傳25.14)晉程鄭卒,子產始知然明,問爲政焉。對曰:“視民如子。見不仁者,誅之如鷹鹯之逐鳥雀也。”子產喜,以語子大叔,且曰:“他日,吾見蔑之面而已,今吾見其心矣。”子大叔問政於子產。子產曰:“政如農功,日夜思之,思其始而成其終,朝夕而行之。行無越思,如農之有畔,其過鮮矣。”

(傳25.15)衞獻公自夷儀使與甯喜言,甯喜許之。大叔文子聞之,曰:“烏呼!《詩》所謂‘我躬不說,皇恤我後’者,甯子可謂不恤其後矣。將可乎哉?殆必不可。君子久行,思其終也,思其復也。書曰:‘愼始而敬終,終以不困。’《詩》曰:‘夙夜匪解,以事一人。’今甯子視君不如弈棋,其何以免乎?弈者舉棋不定,不勝其耦;而況置君而弗定乎?必不免矣。九世之卿族,一舉而滅之,可哀也哉!”

(傳25.16)會于夷儀之歲,齊人城郟。其五月,秦、晉爲成,晉韓起如秦蒞盟,秦伯車如晉蒞盟。成而不結。

 

【襄公二十六年】

(經26.1)二十有六年,春,王二月辛卯,衞甯喜弒其君剽。
(經26.2)衞孫林父入于戚以叛。
(經26.3)甲午,衞侯衎復歸于衞。
(經26.4)夏,晉侯使荀吳來聘。
(經26.5)公會晉人、鄭良霄、宋人、曹人于澶淵。
(經26.6)秋,宋公殺其世子痤。
(經26.7)晉人執衞甯喜。
(經26.8)八月壬午,許男甯卒于楚。
(經26.9)冬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伐鄭。
(經26.10)葬許靈公。

(傳26.1)二十六年,春,秦伯之弟鍼如晉脩成,叔向命召行人子員。行人子朱曰:“朱也當御。”三云,叔向不應。子朱怒,曰:“班爵同,何以黜朱於朝?”撫劍從之。叔向曰:“秦、晉不和久矣。今日之事,幸而集,晉國賴之。不集,三軍暴骨。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,子常易之。奸以事君者,吾所能御也。”拂衣從之。人救之。平公曰:“晉其庶乎!吾臣之所爭者大。”師曠曰:“公室懼卑。臣不心競而力爭,不務德而爭善,私欲已侈,能無卑乎?”

(傳26.2)衞獻公使子鮮爲復,辭。敬姒強命之。對曰:“君無信,臣懼不免。”敬姒曰:“雖然,以吾故也。”許諾。初,獻公使與甯喜言,甯喜曰:“必子鮮在。不然,必敗。”故公使子鮮。子鮮不獲命於敬姒,以公命與甯喜言,曰:“茍反,政由甯氏,祭則寡人。”甯喜告蘧伯玉。伯玉曰:“瑗不得聞君之出,敢聞其入?”遂行,從近關出。告右宰穀。右宰穀曰:“不可。獲罪於兩君,天下誰畜之?”悼子曰:“吾受命於先人,不可以貳。”穀曰:“我請使焉而觀之。”遂見公於夷儀。反,曰:“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,而無憂色,亦無寬言,猶夫人也。若不已,死無日矣。”悼子曰:“子鮮在。”右宰穀曰:“子鮮在,何益?多而能亡,於我何爲?”悼子曰:“雖然,不可以已。”

(傳26.2)孫文子在戚,孫嘉聘於齊,孫襄居守。二月庚寅,甯喜、右宰穀伐孫氏,不克,伯國傷。甯子出舍於郊。伯國死,孫氏夜哭。國人召甯子,甯子復攻孫氏,克之。辛卯,殺子叔及太子角。書曰“甯喜弒其君剽”,言罪之在甯氏也。孫林父以戚如晉。書曰“入于戚以叛”,罪孫氏也。臣之祿,君實有之。義則進,否則奉身而退。專祿以周旋,戮也。

(傳26.2)甲午,衞侯入。書曰“復歸”,國納之也。大夫逆於竟者,執其手而與之言;道逆者,自車揖之;逆於門者,頷之而已。公至,使讓大叔文子曰:“寡人淹恤在外,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衞國之言,吾子獨不在寡人。古人有言曰:‘非所怨,勿怨。’寡人怨矣。”對曰:“臣知罪矣。臣不佞,不能負羈紲以從捍牧圉,臣之罪一也。有出者,有居者,臣不能貳,通外內之言以事君,臣之罪二也。有二罪,敢忘其死?”乃行,從近關出。公使止之。

(傳26.3)衞人侵戚東鄙,孫氏愬于晉,晉戍茅氏。殖綽伐茅氏,殺晉戍三百人。孫蒯追之,弗敢擊。文子曰:“厲之不如。”遂從衞師,敗之圉。雍鉏獲殖綽。復愬于晉。

(傳26.4)鄭伯賞入陳之功,三月甲寅朔,享子展,賜之先路三命之服,先八邑;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,先六邑。子產辭邑,曰:“自上以下,降殺以兩,禮也。臣之位在四,且子展之功也,臣不敢及賞禮,請辭邑。”公固予之,乃受三邑。公孫揮曰:“子產其將知政矣。讓不失禮。”

(傳26.5)晉人爲孫氏故,召諸侯,將以討衞也。夏,中行穆子來聘,召公也。

(傳26.6)楚子、秦人侵吳,及雩婁,聞吳有備而還。遂侵鄭。五月,至于城麇。鄭皇頡戍之,出,與楚師戰,敗。穿封戌囚皇頡,公子圍與之爭之,正於伯州犁。伯州犁曰:“請問於囚。”乃立囚。伯州犁曰:“所爭,君子也,其何不知?”上其手,曰:“夫子爲王子圍,寡君之貴介弟也。”下其手,曰:“此子爲穿封戌,方城外之縣尹也。誰獲子?”囚曰:“頡遇王子,弱焉。”戌怒,抽戈逐王子圍,弗及。楚人以皇頡歸。

(傳26.6)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,楚人囚之,以獻於秦。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,子大叔爲令正,以爲請。子產曰:“不獲。受楚之功,而取貨於鄭,不可謂國,秦不其然。若曰‘拜君之勤鄭國。微君之惠,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’,其可。”弗從,遂行。秦人不予。更幣,從子產,而後獲之。

(傳26.7)六月,公會晉趙武、宋向戌、鄭良霄、曹人于澶淵,以討衞,疆戚田。取衞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。趙武不書,尊公也。向戌不書,後也。鄭先宋,不失所也。於是衞侯會之。晉人執甯喜、北宮遺,使女齊以先歸。衞侯如晉,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。

(傳26.7)秋,七月,齊侯、鄭伯爲衞侯故如晉,晉侯兼享之。晉侯賦《嘉樂》。國景子相齊侯,賦《蓼蕭》。子展相鄭伯,賦《緇衣》。叔向命晉侯拜二君,曰:“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,敢拜鄭君之不貳也。”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,曰:“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,恤其患而補其闕,正其違而治其煩,所以爲盟主也。今爲臣執君,若之何?”叔向告趙文子,文子以告晉侯。晉侯言衞侯之罪,使叔向告二君。國子賦《轡之柔矣》,子展賦《將仲子兮》,晉侯乃許歸衞侯。叔向曰:“鄭七穆,罕氏其後亡者也,子展儉而壹。”

(傳26.8)初,宋芮司徒生女子,赤而毛,棄諸堤下,共姬之妾取以入,名之曰棄。長而美。平公入夕,共姬與之食。公見棄也而視之尤。姬納諸御,嬖,生佐,惡而婉。太子痤美而很,合左師畏而惡之。寺人惠墻伊戾爲太子內師而無寵。秋,楚客聘於晉,過宋。太子知之,請野享之,公使往。伊戾請從之。公曰:“夫不惡女乎?”對曰:“小人之事君子也,惡之不敢遠,好之不敢近,敬以待命,敢有貳心乎?縱有共其外,莫共其內,臣請往也。”遣之。至則坎用牲,加書徵之,而騁告公曰:“太子將爲亂,旣與楚客盟矣。”公曰:“爲我子,又何求?”對曰:“欲速。”公使視之,則信有焉。問諸夫人與左師,則皆曰:“固聞之。”公囚太子。太子曰:“唯佐也能免我。”召而使請,曰:“日中不來,吾知死矣。”左師聞之,聒而與之語。過期,乃縊而死。佐爲太子。公徐聞其無罪也,乃亨伊戾。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,問之。對曰:“君夫人氏也。”左師曰:“誰爲君夫人?餘胡弗知?”圉人歸,以告夫人。夫人使饋之錦與馬,先之以玉,曰:“君之妾棄使某獻”。左師改命曰“君夫人”,而後再拜稽首受之。

(傳26.9)鄭伯歸自晉,使子西如晉聘,辭曰:“寡君來煩執事,懼不免於戾,使夏謝不敏。”君子曰:“善事大國。”

(傳26.10)初,楚伍參與蔡太師子朝友,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。伍舉娶於王子牟。王子牟爲申公而亡,楚人曰:“伍舉實送之。”伍舉奔鄭,將遂奔晉。聲子將如晉,遇之於鄭郊,班荊相與食,而言復故。聲子曰:“子行也,吾必復子。”及宋向戌將平晉、楚,聲子通使於晉,還如楚。令尹子木與之語,問晉故焉,且曰:“晉大夫與楚孰賢?”對曰:“晉卿不如楚,其大夫則賢,皆卿材也。如杞梓、皮革,自楚往也。雖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”子木曰:“夫獨無族姻乎?”對曰:“雖有,而用楚材實多。歸生聞之:善爲國者,賞不僭而刑不濫。賞僭,則懼及淫人;刑濫,則懼及善人。若不幸而過,寧僭,無濫。與其失善,寧其利淫。無善人,則國從之。《詩》曰:‘人之云亡,邦國殄瘁’,無善人之謂也。故夏書曰‘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經’,懼失善也。商頌有之曰:‘不僭不濫,不敢怠皇。命于下國,封建厥福’,此湯所以獲天福也。

(傳26.10)“古之治民者,勸賞而畏刑,恤民不倦。賞以春夏,刑以秋冬。是以將賞,爲之加膳,加膳則飫賜,此以知其勸賞也。將刑,爲之不舉,不舉則徹樂,此以知其畏刑也。夙興夜寐,朝夕臨政,此以知其恤民也。三者,禮之大節也。有禮無敗。今楚多淫刑,其大夫逃死於四方,而爲之謀主,以害楚國,不可救療,所謂不能也。子儀之亂,析公奔晉,晉人寘諸戎車之殿,以爲謀主。繞角之役,晉將遁矣,析公曰:‘楚師輕窕,易震蕩也。若多鼓鈞聲,以夜軍之,楚師必遁。’晉人從之,楚師宵潰。晉遂侵蔡,襲沈,獲其君,敗申、息之師於桑隧,獲申麗而還。鄭於是不敢南面。楚失華夏,則析公之爲也。雍子之父兄譖雍子,君與大夫不善是也,雍子奔晉,晉人與之鄐,以爲謀主。彭城之役,晉、楚遇於靡角之穀。晉將遁矣,雍子發命於軍曰:‘歸老幼,反孤疾,二人役,歸一人。簡兵搜乘,秣馬蓐食,師陳焚次,明日將戰。’行歸者,而逸楚囚。楚師宵潰,晉降彭城而歸諸宋,以魚石歸。楚失東夷,子辛死之,則雍子之爲也。

(傳26.10)“子反與子靈爭夏姬,而雍害其事,子靈奔晉,晉人與之邢,以爲謀主,捍禦北狄,通吳於晉,教吳叛楚,教之乘車、射御、驅侵,使其子狐庸爲吳行人焉。吳於是伐巢、取駕、克棘、入州來,楚罷於奔命,至今爲患,則子靈之爲也。若敖之亂,伯賁之子賁皇奔晉,晉人與之苗,以爲謀主。鄢陵之役,楚晨壓晉軍而陳。晉將遁矣,苗賁皇曰:‘楚師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,若塞井夷灶,成陳以當之,欒、范易行以誘之,中行、二郤必克二穆,吾乃四萃於其王族,必大敗之。’晉人從之,楚師大敗,王夷師熸,子反死之。鄭叛、吳興,楚失諸侯,則苗賁皇之爲也。”子木曰:“是皆然矣。”聲子曰:“今又有甚於此。椒舉娶於申公子牟,子牟得戾而亡,君大夫謂椒舉:‘女實遣之。’懼而奔鄭,引領南望,曰:‘庶幾赦餘。’亦弗圖也。今在晉矣。晉人將與之縣,以比叔向。彼若謀害楚國,豈不爲患?”子木懼,言諸王,益其祿爵而復之。聲子使椒鳴逆之。

(傳26.11)許靈公如楚,請伐鄭,曰:“師不興,孤不歸矣。”八月,卒于楚。楚子曰:“不伐鄭,何以求諸侯?”冬,十月,楚子伐鄭,鄭人將禦之。子產曰:“晉、楚將平,諸侯將和,楚王是故昧於一來。不如使逞而歸,乃易成也。夫小人之性釁於勇、嗇於禍、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,非國家之利也,若何從之?”子展說,不禦寇。十二月乙酉,入南里,墮其城。涉於樂氏,門于師之梁。縣門發,獲九人焉。涉于泛而歸。而後葬許靈公。

(傳26.12)衞人歸衞姬于晉,乃釋衞侯。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。

(傳26.13)晉韓宣子聘于周,王使請事。對曰:“晉士起將歸時事於宰旅,無他事矣。”王聞之,曰:“韓氏其昌阜於晉乎!辭不失舊。”

(傳26.14)齊人城郟之歲,其夏,齊烏餘以廩丘奔晉,襲衞羊角,取之;遂襲我高魚。有大雨,自其竇入,介于其庫,以登其城,克而取之。又取邑于宋。於是范宣子卒,諸侯弗能治也。及趙文子爲政,乃卒治之。文子言於晉侯曰:“晉爲盟主,諸侯或相侵也,則討而使歸其地。今烏餘之邑,皆討類也,而貪之,是無以爲盟主也。請歸之。”公曰:“諾。孰可使也?”對曰:“胥梁帶能無用師。”晉侯使往。

 

【襄公二十七】

(經27.1)二十有七年,春,齊侯使慶封來聘。
(經27.2)夏,叔孫豹會晉趙武、楚屈建、蔡公孫歸生、衞石惡、陳孔奐、鄭良霄、許人、曹人于宋。
(經27.3)衞殺其大夫甯喜。
(經27.4)衞侯之弟鱄出奔晉。
(經27.5)秋,七月辛巳,豹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。
(經27.6)冬,十有二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

(傳27.1)二十七年,春,胥梁帶使諸喪邑者具車徒以受地,必周。使烏餘具車徒以受封。烏餘以其眾出,使諸侯偽效烏餘之封者,而遂執之,盡獲之。皆取其邑,而歸諸侯。諸侯是以睦於晉。

(傳27.2)齊慶封來聘,其車美。孟孫謂叔孫曰;“慶季之車,不亦美乎!”叔孫曰:“豹聞之:‘服美不稱,必以惡終。’美車何爲?”叔孫與慶封食,不敬。爲賦《相鼠》,亦不知也。

(傳27.3)衞甯喜專,公患之,公孫免餘請殺之。公曰:“微甯子,不及此。吾與之言矣。事未可知,只成惡名,止也。”對曰:“臣殺之,君勿與知。”乃與公孫無地、公孫臣謀,使攻甯氏,弗克,皆死。公曰:“臣也無罪,父子死餘矣!”夏,免餘復攻甯氏,殺甯喜及右宰穀,尸諸朝。石惡將會宋之盟,受命而出,衣其尸,枕之股而哭之。欲斂以亡,懼不免,且曰:“受命矣。”乃行。

(傳27.3)子鮮曰:“逐我者出,納我者死。賞罰無章,何以沮勸?君失其信,而國無刑,不亦難乎!且鱄實使之。”遂出奔晉。公使止之,不可。及河,又使止之,止使者而盟於河。托於木門,不鄉衞國而坐。木門大夫勸之仕,不可,曰:“仕而廢其事,罪也;從之,昭吾所以出也。將誰愬乎?吾不可以立於人之朝矣。”終身不仕。公喪之如稅服終身。公與免餘邑六十,辭曰:“唯卿備百邑,臣六十矣。下有上祿,亂也。臣弗敢聞。且甯子唯多邑,故死,臣懼死之速及也。”公固與之,受其半。以爲少師。公使爲卿,辭曰:“大叔儀不貳,能贊大事,君其命之。”乃使文子爲卿。

(傳27.4)宋向戌善於趙文子,又善於令尹子木,欲弭諸侯之兵以爲名。如晉,告趙孟。趙孟謀於諸大夫。韓宣子曰:“兵,民之殘也,財用之蠹,小國之大災也。將或弭之,雖曰不可,必將許之。弗許,楚將許之,以召諸侯,則我失爲盟主矣。”晉人許之。如楚,楚亦許之。如齊,齊人難之。陳文子曰:“晉、楚許之,我焉得已?且人曰‘弭兵’,而我弗許,則固攜吾民矣,將焉用之?”齊人許之。告於秦,秦亦許之。皆告於小國,爲會於宋。

(傳27.4)五月甲辰,晉趙武至於宋。丙午,鄭良霄至。六月丁未朔,宋人享趙文子,叔向爲介。司馬置折俎,禮也。仲尼使舉是禮也,以爲多文辭。戊申,叔孫豹、齊慶封、陳須無、衞石惡至。甲寅,晉荀盈從趙武至。丙辰,邾悼公至。壬戌,楚公子黑肱先至,成言於晉。丁卯,宋向戌如陳,從子木成言於楚。戊辰,滕成公至。子木謂向戌,請晉、楚之從交相見也。庚午,向戌復於趙孟。趙孟曰:“晉、楚、齊、秦,匹也,晉之不能於齊,猶楚之不能於秦也。楚君若能使秦君辱於敝邑,寡君敢不固請於齊?”壬申,左師復言於子木,子木使馹謁諸王。王曰:“釋齊、秦,他國請相見也。”秋七月戊寅,左師至。是夜也,趙孟及子晳盟,以齊言。庚辰,子木至自陳。陳孔奐、蔡公孫歸生至。曹、許之大夫皆至。以藩爲軍。

(傳27.4)晉、楚各處其偏。伯夙謂趙孟曰:“楚氛其惡,懼難。”趙孟曰:“吾左還,入於宋,若我何?”辛巳,將盟於宋西門之外。楚人衷甲。伯州犁曰:“合諸侯之師,以爲不信,無乃不可乎?夫諸侯望信於楚,是以來服。若不信,是棄其所以服諸侯也。”固請釋甲。子木曰:“晉、楚無信久矣,事利而已。茍得志焉,焉用有信?”大宰退,告人曰:“令尹將死矣,不及三年。求逞志而棄信,志將逞乎?志以發言,言以出信,信以立志。參以定之。信亡,何以及三?”趙孟患楚衷甲,以告叔向。叔向曰:“何害也?匹夫一爲不信,猶不可,單斃其死。若合諸侯之卿,以爲不信,必不捷矣。食言者不病,非子之患也。夫以信召人,而以僭濟之,必莫之與也,安能害我?且吾因宋以守病,則夫能致死。與宋致死,雖倍楚可也,子何懼焉?又不及是。曰弭兵以召諸侯,而稱兵以害我,吾庸多矣;非所患也。”

(傳27.4)季武子使謂叔孫公命曰:“視邾、滕。”旣而齊人請邾,宋人請滕,皆不與盟。叔孫曰:“邾、滕,人之私也;我,列國也,何故視之?宋、衞,吾匹也。”乃盟。故不書其族,言違命也。晉、楚爭先。晉人曰:“晉固爲諸侯盟主,未有先晉者也。”楚人曰:“子言晉、楚匹也,若晉常先,是楚弱也。且晉、楚狎主諸侯之盟也久矣,豈專在晉?”叔向謂趙孟曰:“諸侯歸晉之德,非歸其尸盟也。子務德,無爭先。且諸侯盟,小國固必有尸盟者,楚爲晉細,不亦可乎?”乃先楚人。書先晉,晉有信也。

(傳27.4)壬午,宋公兼享晉、楚之大夫,趙孟爲客,子木與之言,弗能對;使叔向侍言焉,子木亦不能對也。乙酉,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。子木問於趙孟曰:“范武子之德何如?”對曰:“夫子之家事治,言於晉國無隱情,其祝史陳信於鬼神無愧辭。”子木歸以語王。王曰:“尚矣哉!能歆神、人,宜其光輔五君以爲盟主也。”子木又語王曰:“宜晉之伯也,有叔向以佐其卿,楚無以當之,不可與爭。”晉荀盈遂如楚蒞盟。

(傳27.5)鄭伯享趙孟于垂隴,子展、伯有、子西、子產、子大叔、二子石從。趙孟曰:“七子從君,以寵武也。請皆賦,以卒君貺,武亦以觀七子之志。”子展賦《草蟲》,趙孟曰:“善哉,民之主也!抑武也,不足以當之。”伯有賦《鶉之賁賁》,趙孟曰:“床笫之言不逾閾,況在野乎?非使人之所得聞也。”子西賦《黍苗》之四章,趙孟曰:“寡君在,武何能焉!”子產賦《隰桑》,趙孟曰:“武請受其卒章。”子大叔賦《野有蔓草》,趙孟曰:“吾子之惠也。”印段賦《蟋蟀》,趙孟曰:“善哉,保家之主也!吾有望矣。”公孫段賦《桑扈》,趙孟曰:“‘匪交匪敖’,福將焉往?若保是言也,欲辭福祿,得乎?”

(傳27.5)卒享,文子告叔向曰:“伯有將爲戮矣。詩以言志,志誣其上而公怨之,以爲賓榮,其能久乎?幸而後亡。”叔向曰:“然,已侈,所謂不及五稔者,夫子之謂矣。”文子曰:“其餘皆數世之主也。子展其後亡者也,在上不忘降。印氏其次也,樂而不荒。樂以安民,不淫以使之,後亡,不亦可乎!” (傳27.6)宋左師請賞,曰:“請免死之邑。”公與之邑六十,以示子罕。子罕曰:“凡諸侯小國,晉、楚所以兵威之,畏而後上下慈和,慈和而後能安靖其國家,以事大國,所以存也。無威則驕,驕則亂生,亂生必滅,所以亡也。天生五材,民并用之,廢一不可,誰能去兵?兵之設久矣,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。聖人以興,亂人以廢。廢興、存亡、昏明之術,皆兵之由也,而子求去之,不亦誣乎!以誣道蔽諸侯,罪莫大焉。縱無大討,而又求賞,無厭之甚也。”削而投之。左師辭邑。

(傳27.6)向氏欲攻司城。左師曰:“我將亡,夫子存我,德莫大焉。又可攻乎?”君子曰:“‘彼己之子,邦之司直’,樂喜之謂乎!‘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’,向戌之謂乎!”

(傳27.7)齊崔杼生成及強而寡,娶東郭姜,生明。東郭姜以孤入,曰棠無咎,與東郭偃相崔氏。崔成有疾而廢之,而立明。成請老于崔,崔子許之,偃與無咎弗予,曰:“崔,宗邑也,必在宗主。”成與強怒,將殺之,告慶封曰:“夫子之身,亦子所知也,唯無咎與偃是從,父兄莫得進矣。大恐害夫子,敢以告。”慶封曰:“子姑退。吾圖之。”告盧蒲嫳。盧蒲嫳曰:“彼,君之讎也。天或者將棄彼矣。彼實家亂,子何病焉?崔之薄,慶之厚也。”他日又告。慶封曰:“茍利夫子,必去之。難,吾助女。”

(傳27.7)九月庚辰,崔成、崔強殺東郭偃、棠無咎於崔氏之朝。崔子怒而出,其眾皆逃,求人使駕,不得。使圉人駕,寺人御而出,且曰:“崔氏有福,止餘猶可。”遂見慶封。慶封曰:“崔、慶一也。是何敢然?請爲子討之。”使盧蒲嫳帥甲以攻崔氏。崔氏堞其宮而守之。弗克,使國人助之,遂滅崔氏,殺成與強,而盡俘其家,其妻縊。嫳復命於崔子,且御而歸之。至,則無歸矣。乃縊。崔明夜辟諸大墓。辛巳,崔明來奔。慶封當國。

(傳27.8)楚薳罷如晉蒞盟,晉侯享之。將出賦《旣醉》。叔向曰:“薳氏之有後於楚國也,宜哉!承君命,不忘敏。子蕩將知政矣。敏以事君,必能養民,政其焉往?”

(傳27.9)崔氏之亂,申鮮虞來奔,仆賃於野,以喪莊公。冬,楚人召之,遂如楚,爲右尹。

(傳27.10)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辰在申,司歷過也,再失閏矣。

 

【襄公二十八年】

(經28.1)二十有八年,春,無冰。
(經28.2)夏,衞石惡出奔晉。
(經28.3)邾子來朝。
(經28.4)秋,八月,大雩。
(經28.5)仲孫羯如晉。
(經28.6)冬,齊慶封來奔。
(經28.7)十有一月,公如楚。
(經28.8)十有二月甲寅,天王崩。
(經28.9)乙未,楚子昭卒。

(傳28.1)二十八年,春,無冰。梓愼曰:“今茲宋、鄭其饑乎!歲在星紀,而淫於玄枵。以有時災,陰不堪陽。蛇乘龍。龍,宋、鄭之星也。宋、鄭必饑。玄枵,虛中也。枵,秏名也。土虛而民秏,不饑何爲?”

(傳28.2)夏,齊侯、陳侯、蔡侯、北燕伯、杞伯、胡子、沈子、白狄朝于晉,宋之盟故也。齊侯將行,慶封曰:“我不與盟,何爲於晉?”陳文子曰:“先事後賄,禮也。小事大,未獲事焉,從之如志,禮也。雖不與盟,敢叛晉乎?重丘之盟,未可忘也。子其勸行!”

(傳28.3)衞人討甯氏之黨,故石惡出奔晉。衞人立其從子圃,以守石氏之祀,禮也。

(傳28.4)邾悼公來朝,時事也。

(傳28.5)秋,八月,大雩,旱也。

(傳28.6)蔡侯歸自晉,入于鄭。鄭伯享之,不敬。子產曰:“蔡侯其不免乎!日其過此也,君使子展迋勞於東門之外,而傲。吾曰猶將更之。今還受享而惰,乃其心也。君小國,事大國,而惰傲以爲己心,將得死乎?若不免,必由其子。其爲君也,淫而不父。僑聞之:如是者,恒有子禍。” (傳28.7)孟孝伯如晉,告將爲宋之盟故如楚也。

(傳28.8)蔡侯之如晉也,鄭伯使遊吉如楚。及漢,楚人還之,曰:“宋之盟,君實親辱。今吾子來,寡君謂吾子姑還,吾將使馹奔問諸晉而以告。”子大叔曰:“宋之盟,君命將利小國,而亦使安定其社稷,鎮撫其民人,以禮承天之休,此君之憲令,而小國之望也。寡君是故使吉奉其皮幣,以歲之不易,聘於下執事。今執事有命曰:女何與政令之有?必使而君棄而封守,跋涉山川,蒙犯霜露,以逞君心。小國將君是望,敢不唯命是聽?無乃非盟載之言,以闕君德,而執事有不利焉,小國是懼。不然,其何勞之敢憚?”

(傳28.8)子大叔歸,復命。告子展曰:“楚子將死矣。不脩其政德,而貪昧於諸侯,以逞其愿,欲久,得乎?《周易》有之:在復之頤,曰‘迷復,兇’,其楚子之謂乎!欲復其愿,而棄其本,復歸無所,是謂迷復,能無兇乎?君其往也,送葬而歸,以快楚心。楚不幾十年,未能恤諸侯也,吾乃休吾民矣。”裨灶曰:“今茲周王及楚子皆將死。歲棄其次,而旅於明年之次,以害鳥帑,周、楚惡之。”

(傳28.8)九月,鄭遊吉如晉,告將朝于楚以從宋之盟。子產相鄭伯以如楚。舍不爲壇。外仆言曰:“昔先大夫相先君適四國,未嘗不爲壇。自是至今亦皆循之。今子草舍,無乃不可乎?”子產曰:“大適小,則爲壇;小適大,茍舍而已,焉用壇?僑聞之,大適小有五美:宥其罪戾,赦其過失,救其災患,賞其德刑,教其不及。小國不困,懷服如歸,是故作壇以昭其功,宣告後人,無怠於德。小適大有五惡:說其罪戾,請其不足,行其政事,共其職貢,從其時命。不然,則重其幣帛,以賀其福而吊其兇,皆小國之禍也,焉用作壇以昭其禍?所以告子孫,無昭禍焉可也。”

(傳28.9)齊慶封好田而耆酒,與慶舍政,則以其內實遷于盧蒲嫳氏,易內而飲酒數日,國遷朝焉。使諸亡人得賊者,以告而反之,故反盧蒲癸。癸臣子之,有寵,妻之。慶舍之士謂盧蒲癸曰:“男女辨姓,子不辟宗,何也?”曰:“宗不餘辟,餘獨焉辟之?賦詩斷章,餘取所求焉,惡識宗?”癸言王何而反之,二人皆嬖,使執寢戈而先後之。

(傳28.9)公膳日雙雞,饔人竊更之以鶩。御者知之,則去其肉,而以其洎饋。子雅、子尾怒。慶封告盧蒲嫳。盧蒲嫳曰:“譬之如禽獸,吾寢處之矣。”使析歸父告晏平仲。平仲曰:“嬰之眾不足用也,知無能謀也。言弗敢出,有盟可也。”子家曰:“子之言云,又焉用盟?”告北郭子車。子車曰:“人各有以事君,非佐之所能也。”陳文子謂桓子曰:“禍將作矣,吾其何得?”對曰:“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。”文子曰:“可愼守也已。”

(傳28.9)盧蒲癸、王何卜攻慶氏,示子之兆,曰:“或卜攻讎,敢獻其兆。”子之曰:“克,見血。”冬,十月,慶封田于萊,陳無宇從。丙辰,文子使召之,請曰:“無宇之母疾病,請歸。”慶季卜之,示之兆,曰:“死。”奉龜而泣,乃使歸。慶嗣聞之,曰:“禍將作矣。”謂子家:“速歸,禍作必於嘗,歸猶可及也。”子家弗聽,亦無悛志。子息曰:“亡矣!幸而獲在吳、越。”陳無宇濟水,而戕舟發梁。

(傳28.9)盧蒲姜謂癸曰:“有事而不告我,必不捷矣。”癸告之。姜曰:“夫子愎,莫之止,將不出。我請止之。”癸曰:“諾。”十一月乙亥,嘗于大公之廟,慶舍蒞事。盧蒲姜告之,且止之,弗聽,曰:“誰敢者?”遂如公。麻嬰爲尸,慶奊爲上獻。盧蒲癸、王何執寢戈,慶氏以其甲環公宮。陳氏、鮑氏之圉人爲優。慶氏之馬善驚,士皆釋甲束馬,而飲酒,且觀優,至於魚里。欒、高、陳、鮑之徒介慶氏之甲。子尾抽桷,擊扉三,盧蒲癸自後刺子之,王何以戈擊之,解其左肩。猶援廟桷,動於甍。以俎、壺投,殺人而後死。遂殺慶繩、麻嬰。公懼,鮑國曰:“群臣爲君故也。”陳須無以公歸,稅服而如內宮。

(傳28.9)慶封歸,遇告亂者。丁亥,伐西門,弗克。還伐北門,克之。入,伐內宮,弗克。反,陳于岳,請戰,弗許,遂來奔。獻車於季武子,美澤可以監。展莊叔見之,曰:“車甚澤,人必瘁,宜其亡也。”叔孫穆子食慶封,慶封泛祭。穆子不說,使工爲之誦《茅鴟》,亦不知。旣而齊人來讓,奔吳。吳句餘予之朱方,聚其族焉而居之,富於其舊。子服惠伯謂叔孫曰:“天殆富淫人,慶封又富矣。”穆子曰:“善人富謂之賞,淫人富謂之殃。天其殃之也,其將聚而殲旃。”

(傳28.10)癸巳,天王崩。未來赴,亦未書,禮也。

(傳28.11)崔氏之亂,喪群公子,故鉏在魯,叔孫還在燕,賈在句瀆之丘。及慶氏亡,皆召之,具其器用,而反其邑焉。與晏子邶殿其鄙六十,弗受。子尾曰:“富,人之所欲也。何獨弗欲?”對曰:“慶氏之邑足欲,故亡。吾邑不足欲也,益之以邶殿,乃足欲。足欲,亡無日矣。在外,不得宰吾一邑。不受邶殿,非惡富也,恐失富也。且夫富,如布帛之有幅焉。爲之制度,使無遷也。夫民,生厚而用利,於是乎正德以幅之,使無黜嫚,謂之幅利。利過則爲敗。吾不敢貪多,所謂幅也。”與北郭佐邑六十,受之。與子雅邑,辭多受少。與子尾邑,受而稍致之。公以爲忠,故有寵。釋盧蒲嫳于北竟。

(傳28.11)求崔杼之尸,將戮之,不得。叔孫穆子曰:“必得之。武王有亂臣十人,崔杼其有乎?不十人,不足以葬。”旣,崔杼之臣曰:“與我其拱璧,吾獻其柩。”於是得之。十二月乙亥朔,齊人遷莊公,殯于大寢,以其棺尸崔杼於市。國人猶知之,皆曰:“崔子也。”

(傳28.12)爲宋之盟故,公及宋公、陳侯、鄭伯、許男如楚。公過鄭,鄭伯不在,伯有迋勞於黃崖,不敬。穆叔曰:“伯有無戾於鄭,鄭必有大咎。敬,民之主也,而棄之,何以承守?鄭人不討,必受其辜。濟澤之阿,行潦之蘋藻,寘諸宗室,季蘭尸之,敬也。敬可棄乎?”

(傳28.12)及漢,楚康王卒。公欲反。叔仲昭伯曰:“我楚國之爲,豈爲一人?行也!”子服惠伯曰:“君子有遠慮,小人從邇。饑寒之不恤,誰遑其後?不如姑歸也。”叔孫穆子曰:“叔仲子專之矣;子服子,始學者也。”榮成伯曰:“遠圖者,忠也。”公遂行。宋向戌曰:“我一人之爲,非爲楚也。饑寒之不恤,誰能恤楚?姑歸而息民,待其立君而爲之備。”宋公遂反。

(傳28.13)楚屈建卒,趙文子喪之如同盟,禮也。

(傳28.14)王人來告喪,問崩日,以甲寅告,故書之,以徵過也。

 

【襄公二十九年】

(經29.1)二十有九年,春,王正月,公在楚。
(經29.2)夏,五月,公至自楚。
(經29.3)庚午,衞侯衎卒。
(經29.4)閽弒吳子餘祭。
(經29.5)仲孫羯會晉荀盈、齊高止、宋華定、衞世叔儀、鄭公孫段、曹人、莒人、滕人、薛人、小邾人城杞。
(經29.6)晉侯使士鞅來聘。
(經29.7)杞子來盟。
(經29.8)吳子使札來聘。
(經29.9)秋,九月,葬衞獻公。
(經29.10)齊高止出奔北燕。
(經29.11)冬,仲孫羯如晉。

(傳29.1)二十九年,春,王正月,公在楚,釋不朝正于廟也。楚人使公親禭,公患之。穆叔曰:“祓殯而禭,則布幣也。”乃使巫以桃、茢先祓殯。楚人弗禁,旣而悔之。

(傳29.2)二月癸卯,齊人葬莊公於北郭。

(傳29.3)夏,四月,葬楚康王,公及陳侯、鄭伯、許男送葬,至於西門之外,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。楚郟敖卽位,王子圍爲令尹。鄭行人子羽曰:“是謂不宜,必代之昌。松柏之下,其草不殖。”

(傳29.4)公還,及方城。季武子取卞,使公冶問,璽書追而與之,曰:“聞守卞者將叛,臣帥徒以討之,旣得之矣。敢告。”公冶致使而退,及舍,而後聞取卞。公曰:“欲之而言叛,只見疏也。”公謂公冶曰:“吾可以入乎?”對曰:“君實有國,誰敢違君?”公與公冶冕服。固辭,強之而後受。公欲無入。榮成伯賦《式微》,乃歸。五月,公至自楚。

(傳29.4)公冶致其邑於季氏,而終不入焉。曰:“欺其君,何必使餘?”季孫見之,則言季氏如他日;不見則終不言季氏。及疾,聚其臣,曰:“我死,必無以冕服斂,非德賞也。且無使季氏葬我。”

(傳29.5)葬靈王,鄭上卿有事。子展使印段往。伯有曰:“弱,不可。”子展曰:“與其莫往,弱,不猶愈乎?《詩》云:‘王事靡盬,不遑啟處。’東西南北,誰敢寧處?堅事晉、楚,以蕃王室也。王事無曠,何常之有?”遂使印段如周。

(傳29.6)吳人伐越,獲俘焉,以爲閽,使守舟。吳子餘祭觀舟,閽以刀弒之。

(傳29.7)鄭子展卒,子皮卽位。於是鄭饑,而未及麥,民病。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,戶一鍾,是以得鄭國之民,故罕氏常掌國政,以爲上卿。宋司城子罕聞之,曰:“鄰於善,民之望也。”宋亦饑,請於平公,出公粟以貸;使大夫皆貸。司城氏貸而不書,爲大夫之無者貸。宋無饑人。叔向聞之,曰:“鄭之罕,宋之樂,其後亡者也,二者其皆得國乎!民之歸也。施而不德,樂氏加焉,其以宋升降乎!”

(傳29.8)晉平公,杞出也,故治杞。六月,知悼子合諸侯之大夫以城杞,孟孝伯會之,鄭子大叔與伯石往。子大叔見大叔文子,與之語。文子曰:“甚乎其城杞也!”子大叔曰:“若之何哉!晉國不恤周宗之闕,而夏肄是屏,其棄諸姬,亦可知也已。諸姬是棄,其誰歸之?吉也聞之:棄同卽異,是謂離德。《詩》曰:‘協比其鄰,婚姻孔云。’晉不鄰矣,其誰云之?”

(傳29.9)齊高子容與宋司徒見知伯,女齊相禮。賓出,司馬侯言於知伯曰:“二子皆將不免。子容專,司徒侈,皆亡家之主也。”知伯曰:“何如?”對曰:“專則速及,侈將以其力斃,專則人實斃之,將及矣。”

(傳29.10)范獻子來聘,拜城杞也。公享之,展莊叔執幣。射者三耦。公臣不足,取於家臣。家臣展瑕、展王父爲一耦;公臣公巫召伯、仲顏莊叔爲一耦,鄫鼓父、黨叔爲一耦。

(傳29.11)晉侯使司馬女叔侯來治杞田,弗盡歸也。晉悼夫人慍曰:“齊也取貨,先君若有知也,不尚取之。”公告叔侯。叔侯曰:“虞、虢、焦、滑、霍、揚、韓、魏,皆姬姓也,晉是以大。若非侵小,將何所取?武、獻以下,兼國多矣,誰得治之?杞,夏餘也,而卽東夷。魯,周公之後也,而睦於晉。以杞封魯猶可,而何有焉?魯之於晉也,職貢不乏,玩好時至,公卿大夫相繼於朝,史不絕書,府無虛月。如是可矣,何必瘠魯以肥杞?且先君而有知也,毋寧夫人,而焉用老臣?”

(傳29.12)杞文公來盟,書曰“子”,賤之也。

(傳29.13)吳公子札來聘,見叔孫穆子,說之。謂穆子曰:“子其不得死乎!好善而不能擇人。吾聞君子務在擇人。吾子爲魯宗卿,而任其大政,不愼舉,何以堪之?禍必及子!”

(傳29.13)請觀於周樂。使工爲之歌周南、召南,曰:“美哉!始基之矣,猶未也,然勤而不怨矣。”爲之歌邶、鄘、衞,曰:“美哉淵乎!憂而不困者也。吾聞衞康叔、武公之德如是,是其衞風乎!”爲之歌王,曰:“美哉!思而不懼,其周之東乎!”爲之歌鄭,曰:“美哉!其細已甚,民弗堪也。是其先亡乎!”爲之歌齊,曰:“美哉,泱泱乎!大風也哉!表東海者,其大公乎!國未可量也。”爲之歌豳,曰:“美哉,蕩乎!樂而不淫,其周公之東乎!”爲之歌秦,曰:“此之謂夏聲。夫能夏則大,大之至也,其周之舊乎!”爲之歌魏,曰:“美哉,渢渢乎!大而婉,險而易行,以德輔此,則明主也。”爲之歌唐,曰:“思深哉!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!不然,何其憂之遠也?非令德之後,誰能若是?”爲之歌陳,曰:“國無主,其能久乎!”

(傳29.13)自鄶以下無譏焉。爲之歌小雅,曰:“美哉!思而不貳,怨而不言,其周德之衰乎?猶有先王之遺民焉。”爲之歌大雅,曰:“廣哉,熙熙乎!曲而有直體,其文王之德乎!”爲之歌頌,曰:“至矣哉!直而不倨,曲而不屈,邇而不偪,遠而不攜,遷而不淫,復而不厭,哀而不愁,樂而不荒,用而不匱,廣而不宣,施而不費,取而不貪,處而不底,行而不流。五聲和,八風平。節有度,守有序,盛德之所同也。”

(傳29.13)見舞《象箾》、《南籥》者,曰:“美哉!猶有憾。”見舞《大武》者,曰:“美哉!周之盛也,其若此乎!”見舞《韶濩》者,曰:“聖人之弘也,而猶有慚德,聖人之難也。”見舞《大夏》者,曰:“美哉!勤而不德,非禹,其誰能脩之?”見舞《韶箾》者,曰:“德至矣哉,大矣!如天之無不幬也,如地之無不載也。雖甚盛德,其蔑以加於此矣,觀止矣。若有他樂,吾不敢請已。”

(傳29.13)其出聘也,通嗣君也。故遂聘于齊,說晏平仲,謂之曰:“子速納邑與政。無邑無政,乃免於難。齊國之政將有所歸,未獲所歸,難未歇也。”故晏子因陳桓子以納政與邑,是以免於欒、高之難。

(傳29.13)聘於鄭,見子產,如舊相識。與之縞帶,子產獻紵衣焉。謂子產曰:“鄭之執政侈,難將至矣,政必及子。子爲政,愼之以禮。不然,鄭國將敗。”適衞,說蘧瑗、史狗、史鰍、公子荊、公叔發、公子朝,曰:“衞多君子,未有患也。”

(傳29.13)自衞如晉,將宿於戚,聞鐘聲焉,曰:“異哉!吾聞之也:辯而不德,必加於戮。夫子獲罪於君以在此,懼猶不足,而又何樂?夫子之在此也,猶燕之巢於幕上。君又在殯,而可以樂乎?”遂去之。文子聞之,終身不聽琴瑟。適晉,說趙文子、韓宣子、魏獻子,曰:“晉國其萃於三族乎!”說叔向。將行,謂叔向曰:“吾子勉之!君侈而多良,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吾子好直,必思自免於難。”

(傳29.14)秋,九月,齊公孫蠆、公孫灶放其大夫高止於北燕。乙未,出。書曰“出奔”,罪高止也。高止好以事自爲功且專,故難及之。

(傳29.15)冬,孟孝伯如晉,報范叔也。

(傳29.16)爲高氏之難故,高豎以盧叛。十月庚寅,閭丘嬰帥師圍盧。高豎曰:“茍使高氏有後,請致邑。”齊人立敬仲之曾孫酀,良敬仲也。十一月乙卯,高豎致盧而出奔晉,晉人城綿而寘旃。

(傳29.17)鄭伯有使公孫黑如楚,辭曰:“楚、鄭方惡,而使餘往,是殺餘也。”伯有曰:“世行也。”子晳曰:“可則往,難則已,何世之有?”伯有將強使之。子晳怒,將伐伯有氏,大夫和之。十二月己巳,鄭大夫盟於伯有氏。裨諶曰:“是盟也,其與幾何?《詩》曰:‘君子屢盟,亂是用長。’今是長亂之道也,禍未歇也,必三年而後能紓。”然明曰:“政將焉往?”裨諶曰:“善之代不善,天命也,其焉辟子產?舉不逾等,則位班也。擇善而舉,則世隆也。天又除之,奪伯有魄,子西卽世,將焉辟之?天禍鄭久矣,其必使子產息之,乃猶可以戾。不然,將亡矣。”

 

【襄公三十】

(經30.1)三十年,春,王正月,楚子使薳罷來聘。
(經30.2)夏,四月,蔡世子般弒其君固。
(經30.3)五月甲午,宋災,宋伯姬卒。
(經30.4)天王殺其弟佞夫。
(經30.5)王子瑕奔晉。
(經30.6)秋,七月,叔弓如宋,葬宋共姬。
(經30.7)鄭良霄出奔許,自許入于鄭,鄭人殺良霄。
(經30.8)冬,十月,葬蔡景公。
(經30.9)晉人、齊人、宋人、衞人、鄭人、曹人、莒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杞人、小邾人,會于澶淵,宋災故。

(傳30.1)三十年,春,王正月,楚子使薳罷來聘,通嗣君也。穆叔問王子圍之爲政何如。對曰:“吾儕小人食而聽事,猶懼不給命,而不免於戾,焉與知政?”固問焉,不告。穆叔告大夫曰:“楚令尹將有大事,子蕩將與焉,助之匿其情矣。”

(傳30.2)子產相鄭伯以如晉,叔向問鄭國之政焉。對曰:“吾得見與否,在此歲也。駟、良方爭,未知所成。若有所成,吾得見,乃可知也。”叔向曰:“不旣和矣乎?”對曰:“伯有侈而愎,子晳好在人上,莫能相下也。雖其和也,猶相積惡也,惡至無日矣。”

(傳30.3)二月癸未,晉悼夫人食輿人之城杞者,絳縣人或年長矣,無子而往與於食,有與疑年,使之年。曰:“臣,小人也,不知紀年。臣生之歲,正月甲子朔,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,其季於今三之一也。”吏走問諸朝。師曠曰:“魯叔仲惠伯會郤成子于承匡之歲也。是歲也,狄伐魯,叔孫莊叔於是乎敗狄于鹹,獲長狄僑如及虺也、豹也,而皆以名其子。七十三年矣。”史趙曰:“亥有二首六身,下二如身,是其日數也。”士文伯曰:“然則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也。”趙孟問其縣大夫,則其屬也。召之而謝過焉,曰:“武不才,任君之大事,以晉國之多虞,不能由吾子,使吾子辱在泥涂久矣,武之罪也。敢謝不才。”遂仕之,使助爲政。辭以老。與之田,使爲君復陶,以爲絳縣師,而廢其輿尉。

(傳30.3)於是魯使者在晉,歸以語諸大夫。季武子曰:“晉未可媮也。有趙孟以爲大夫,有伯瑕以爲佐,有史趙、師曠而咨度焉,有叔向、女齊以師保其君。其朝多君子,其庸可媮乎?勉事之而後可。”

(傳30.4)夏,四月己亥,鄭伯及其大夫盟。君子是以知鄭難之不已也。

(傳30.5)蔡景侯爲太子般娶于楚,通焉。太子弒景侯。

(傳30.6)初,王詹季卒,其子括將見王,而嘆。單公子愆期爲靈王御士,過諸廷,聞其嘆,而言曰:“烏乎!必有此夫!”入以告王,且曰:“必殺之!不戚而愿大,視躁而足高,心在他矣。不殺,必害。”王曰:“童子何知!”及靈王崩,儋括欲立王子佞夫。佞夫弗知。戊子,儋括圍蔿,逐成愆。成愆奔平畤。五月癸巳,尹言多、劉毅、單蔑、甘過、鞏成殺佞夫。括、瑕、廖奔晉。書曰“天王殺其弟佞夫”,罪在王也。

(傳30.7)或叫于宋太廟曰:“譆譆,出出。”鳥鳴于亳社,如曰“譆譆”。甲午,宋大災。宋伯姬卒,待姆也。君子謂宋共姬女而不婦。女待人,婦義事也。

(傳30.8)六月,鄭子產如陳蒞盟,歸,復命。告大夫曰:“陳,亡國也,不可與也。聚禾粟,繕城郭,恃此二者,而不撫其民。其君弱植,公子侈,太子卑,大夫敖,政多門,以介於大國,能無亡乎?不過十年矣。”

(傳30.9)秋,七月,叔弓如宋,葬共姬也。

(傳30.10)鄭伯有耆酒爲窟室,而夜飲酒擊鐘焉。朝至,未已。朝者曰:“公焉在?”其人曰:“吾公在壑穀。”皆自朝布路而罷。旣而朝,則又將使子晳如楚,歸而飲酒。庚子,子晳以駟氏之甲伐而焚之。伯有奔雍梁,醒而後知之。遂奔許。大夫聚謀。子皮曰:“仲虺之志云:‘亂者取之,亡者侮之。’推亡固存,國之利也。罕、駟、豐同生,伯有汰侈,故不免。”人謂子產就直助強。子產曰:“豈爲我徒?國之禍難,誰知所敝?或主強直,難乃不生。姑成吾所。”辛丑,子產斂伯有氏之死者而殯之,不及謀而遂行。印段從之。子皮止之。眾曰:“人不我順,何止焉?”子皮曰:“夫子禮於死者,況生者乎?”遂自止之。壬寅,子產入。癸卯,子石入。皆受盟于子晳氏。乙巳,鄭伯及其大夫盟于大宮,盟國人于師之梁之外。

(傳30.10)伯有聞鄭人之盟己也怒,聞子皮之甲不與攻己也喜,曰:“子皮與我矣。”癸醜晨,自墓門之瀆入,因馬師頡介于襄庫,以伐舊北門。駟帶率國人以伐之。皆召子產。子產曰:“兄弟而及此,吾從天所與。”伯有死於羊肆。子產禭之,枕之股而哭之,斂而殯諸伯有之臣在市側者,旣而葬諸斗城。子駟氏欲攻子產。子皮怒之,曰:“禮,國之干也。殺有禮,禍莫大焉。”乃止。於是遊吉如晉還,聞難,不入。復命于介。八月甲子,奔晉。駟帶追之,及酸棗。與子上盟,用兩珪質于河。使公孫肸入盟大夫。己巳,復歸。書曰“鄭人殺良霄”,不稱大夫,言自外入也。

(傳30.10)於子蟜之卒也,將葬,公孫揮與裨灶晨會事焉。過伯有氏,其門上生莠。子羽曰:“其莠猶在乎?”於是歲在降婁,降婁中而旦。裨灶指之曰:“猶可以終歲,歲不及此次也已。”及其亡也,歲在娵訾之口,其明年乃及降婁。仆展從伯有,與之皆死。羽頡出奔晉,爲任大夫。雞澤之會,鄭樂成奔楚,遂適晉。羽頡因之,與之比而事趙文子,言伐鄭之說焉。以宋之盟故,不可。子皮以公孫鉏爲馬師。

(傳30.11)楚公子圍殺大司馬蔿掩而取其室。申無宇曰:“王子必不免。善人,國之主也。王子相楚國,將善是封殖,而虐之,是禍國也。且司馬,令尹之偏,而王之四體也。絕民之主,去身之偏,艾王之體,以禍其國,無不祥大焉,何以得免?”

(傳30.12)爲宋災故,諸侯之大夫會,以謀歸宋財。冬,十月,叔孫豹會晉趙武、齊公孫蠆、宋向戌、衞北宮佗、鄭罕虎及小邾之大夫會于澶淵。旣而無歸於宋,故不書其人。君子曰:“信其不可不愼乎!澶淵之會,卿不書,不信也夫。諸侯之上卿,會而不信,寵名皆棄,不信之不可也如是。《詩》曰:‘文王陟降,在帝左右’,信之謂也。又曰:‘淑愼爾止,無載爾偽’,不信之謂也。”書曰“某人某人會于澶淵,宋災故”,尤之也。不書魯大夫,諱之也。

(傳30.13)鄭子皮授子產政。辭曰:“國小而偪,族大寵多,不可爲也。”子皮曰:“虎帥以聽,誰敢犯子?子善相之。國無小,小能事大,國乃寬。”子產爲政,有事伯石,賂與之邑。子大叔曰:“國皆其國也,奚獨賂焉?”子產曰:“無欲實難。皆得其欲,以從其事,而要其成。非我有成,其在人乎?何愛於邑,邑將焉往?”子大叔曰:“若四國何?”子產曰:“非相違也,而相從也,四國何尤焉?鄭書有之曰:‘安定國家,必大焉先。’姑先安大,以待其所歸。”旣伯石懼而歸邑,卒與之。伯有旣死,使大史命伯石爲卿,辭。大史退,則請命焉。復命之,又辭。如是三,乃受策入拜。子產是以惡其爲人也,使次己位。

(傳30.13)子產使都鄙有章,上下有服;田有封洫,廬井有伍。大人之忠儉者,從而與之;泰侈者因而斃之。豐卷將祭,請田焉。弗許,曰:“唯君用鮮,眾給而已。”子張怒,退而徵役。子產奔晉,子皮止之,而逐豐卷。豐卷奔晉。子產請其田里,三年而復之,反其田里及其入焉。從政一年,輿人誦之曰:“取我衣冠而褚之,取我田疇而伍之。孰殺子產,吾其與之!”及三年,又誦之曰:“我有子弟,子產誨之;我有田疇,子產殖之。子產而死,誰其嗣之?”

 

【襄公三十一年】

(經31.1)三十有一年,春,王正月。
(經31.2)夏,六月辛巳,公薨于楚宮。
(經31.3)秋,九月癸巳,子野卒。
(經31.4)己亥,仲孫羯卒。
(經31.5)冬,十月,滕子來會葬。
(經31.6)癸酉,葬我君襄公。
(經31.7)十有一月,莒人弒其君密州。

(傳31.1)三十一年,春,王正月,穆叔至自會。見孟孝伯,語之曰:“趙孟將死矣。其語偷,不似民主。且年未盈五十而諄諄焉如八、九十者,弗能久矣。若趙孟死,爲政者其韓子乎!吾子盍與季孫言之,可以樹善,君子也。晉君將失政矣,若不樹焉,使早備魯,旣而政在大夫,韓子懦弱,大夫多貪,求欲無厭,齊、楚未足與也,魯其懼哉!”孝伯曰:“人生幾何,誰能無偷?朝不及夕,將安用樹?”穆叔出,而告人曰:“孟孫將死矣。吾語諸趙孟之偷也,而又甚焉。”又與季孫語晉故,季孫不從。及趙文子卒,晉公室卑,政在侈家。韓宣子爲政,不能圖諸侯。魯不堪晉求,讒慝弘多,是以有平丘之會。

(傳31.2)齊子尾害閭丘嬰,欲殺之,使帥師以伐陽州。我問師故。夏,五月,子尾殺閭丘嬰,以說于我師。工儇灑、渻灶、孔虺、賈寅出奔莒。出群公子。

(傳31.3)公作楚宮。穆叔曰:“《大誓》云:‘民之所欲,天必從之。’君欲楚也夫,故作其宮。若不復適楚,必死是宮也。”六月辛巳,公薨于楚宮。叔仲帶竊其拱璧,以與御人,納諸其懷,而從取之,由是得罪。立胡女敬歸之子子野,次于季氏。秋九月癸巳,卒,毀也。

(傳31.4)己亥,孟孝伯卒。立敬歸之娣齊歸之子公子禂。穆叔不欲,曰:“太子死,有母弟則立之,無則立長。年鈞擇賢,義鈞則卜,古之道也。非適嗣,何必娣之子?且是人也,居喪而不哀,在戚而有嘉容,是謂不度。不度之人,鮮不爲患。若果立之,必爲季氏憂。”武子不聽,卒立之。比及葬,三易衰,衰衽如故衰。於是昭公十九年矣,猶有童心,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終也。

(傳31.5)冬,十月,滕成公來會葬,惰而多涕。子服惠伯曰:“滕君將死矣。怠於其位,而哀已甚,兆於死所矣,能無從乎?”

(傳31.6)癸酉,葬襄公。公薨之月,子產相鄭伯以如晉,晉侯以我喪故,未之見也。子產使盡壞其館之垣而納車馬焉。士文伯讓之曰:“敝邑以政刑之不脩,寇盜充斥,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,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,高其闬閎,厚其墻垣,以無憂客使。今吾子壞之,雖從者能戒,其若異客何?以敝邑之爲盟主,繕完葺墻,以待賓客。若皆毀之,其何以共命?寡君使丐請命。”對曰:“以敝邑褊小,介於大國,誅求無時,是以不敢寧居,悉索敝賦,以來會時事。逢執事之不間,而未得見;又不獲聞命,未知見時。不敢輸幣,亦不敢暴露。則輸之,則君之府實也,非薦陳之,不敢輸也。其暴露之,則恐燥濕之不時而朽蠹,以重敝邑之罪。僑聞文公之爲盟主也,宮室卑庳,無觀臺榭,以崇大諸侯之館,館如公寢;庫廄繕脩,司空以時平易道路,圬人以時塓館宮室;諸侯賓至,甸設庭燎,仆人巡宮;車馬有所,賓從有代,巾車脂轄,隸人、牧、圉各瞻其事;百官之屬各展其物;公不留賓,而亦無廢事;憂樂同之,事則巡之;教其不知,而恤其不足。賓至如歸,無寧災患;不畏寇盜,而亦不患燥濕。今銅鞮之宮數里,而諸侯舍於隸人,門不容車,而不可逾越;盜賊公行,而天癘不戒。賓見無時,命不可知。若又勿壞,是無所藏幣以重罪也。敢請執事:將何所命之?雖君之有魯喪,亦敝邑之憂也。若獲薦幣,脩垣而行,君之惠也,敢憚勤勞!”文伯復命。趙文子曰:“信。我實不德,而以隸人之垣以贏諸侯,是吾罪也。”使士文伯謝不敏焉。

(傳31.6)晉侯見鄭伯,有加禮,厚其宴好而歸之。乃筑諸侯之館。叔向曰:“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!子產有辭,諸侯賴之,若之何其釋辭也?《詩》曰:‘辭之輯矣,民之協矣;辭之繹矣,民之莫矣’,其知之矣。”

(傳31.7)鄭子皮使印段如楚,以適晉告,禮也。

(傳31.8)莒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輿。旣立展輿,又廢之。犁比公虐,國人患之。十一月,展輿因國人以攻莒子,弒之,乃立。去疾奔齊,齊出也。展輿,吳出也。書曰“莒人弒其君買朱鉏”,言罪之在也。

(傳31.9)吳子使屈狐庸聘于晉,通路也。趙文子問焉,曰:“延州來季子其果立乎?巢隕諸樊,閽戕戴吳,天似啟之,何如?”對曰:“不立。是二王之命也,非啟季子也。若天所啟,其在今嗣君乎!甚德而度。德不失民,度不失事。民親而事有序,其天所啟也。有吳國者,必此君之子孫實終之。季子,守節者也,雖有國,不立。”

(傳31.10)十二月,北宮文子相衞襄公以如楚,宋之盟故也。過鄭,印段迋勞于棐林,如聘禮而以勞辭。文子入聘。子羽爲行人,馮簡子與子大叔逆客。事畢而出,言於衞侯曰:“鄭有禮,其數世之福也,其無大國之討乎!《詩》云:‘誰能執熱,逝不以濯?’禮之於政,如熱之有濯也。濯以救熱,何患之有?”

(傳31.10)子產之從政也,擇能而使之:馮簡子能斷大事,子大叔美秀而文,公孫揮能知四國之爲,而辨於其大夫之族姓、班位、貴踐、能否,而又善爲辭令。裨諶能謀,謀於野則獲,謀於邑則否。鄭國將有諸侯之事,子產乃問四國之爲於子羽,且使多爲辭令;與裨諶乘以適野,使謀可否;而告馮簡子使斷之。事成,乃授子大叔使行之,以應對賓客,是以鮮有敗事。北宮文子所謂有禮也。

(傳31.11)鄭人遊于鄉校,以論執政。然明謂子產曰:“毀鄉校何如?”子產曰:“何爲?夫人朝夕退而遊焉,以議執政之善否。其所善者,吾則行之;其所惡者,吾則改之,是吾師也。若之何毀之?我聞忠善以損怨,不聞作威以防怨。豈不遽止?然猶防川。大決所犯,傷人必多,吾不克救也。不如小決使道,不如吾聞而藥之也。”然明曰:“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。小人實不才,若果行此,其鄭國實賴之,豈唯二三臣?”仲尼聞是語也,曰:“以是觀之,人謂子產不仁,吾不信也。”

(傳31.12)子皮欲使尹何爲邑。子產曰:“少,未知可否。”子皮曰:“愿,吾愛之,不吾叛也。使夫往而學焉,夫亦愈知治矣。”子產曰:“不可。人之愛,人求利之也。今吾子愛人則以政,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,其傷實多。子之愛人,傷之而已,其誰敢求愛於子?子於鄭國,棟也。棟折榱崩,僑將厭焉,敢不盡言?子有美錦,不使人學制焉。大官、大邑,身之所庇也,而使學者制焉,其爲美錦不亦多乎?僑聞學而後入攻,未聞以政學者也。若果行此,必有所害。譬如田獵,射御貫則能獲禽,若未嘗登車射御,則敗績厭覆是懼,何暇思獲?”子皮曰:“善哉!虎不敏。吾聞君子務知大者、遠者,小人務知小者、近者。我,小人也。衣服附在吾身,我知而愼之;大官、大邑所以庇身也,我遠而慢之。微子之言,吾不知也。他日我曰:子爲鄭國,我爲吾家,以庇焉,其可也。今而後知不足。自今請,雖吾家,聽子而行。”子產曰:“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,吾豈敢謂子面如吾面乎?抑心所謂危,亦以告也。”子皮以爲忠,故委政焉,子產是以能爲鄭國。

(傳31.13)衞侯在楚,北宮文子見令尹圍之威儀,言於衞侯曰:“令尹似君矣,將有他志。雖獲其志,不能終也。《詩》云:‘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。’終之實難,令尹其將不免。”公曰:“子何以知之?”對曰:“《詩》云:‘敬愼威儀,惟民之則。’令尹無威儀,民無則焉。民所不則,以在民上,不可以終。”

(傳31.13)公曰:“善哉!何謂威儀?”對曰:“有威而可畏謂之威,有儀而可象謂之儀。君有君之威儀,其臣畏而愛之,則而象之,故能有其國家,令聞長世。臣有臣之威儀,其下畏而愛之,故能守其官職,保族宜家。順是以下皆如是,是以上下能相固也。衞詩曰:‘威儀棣棣,不可選也’,言君臣、上下、父子、兄弟、內外、大小皆有威儀也。周詩曰:‘朋友攸攝,攝以威儀’,言朋友之道必相教訓以威儀也。周書數文王之德曰:‘大國畏其力,小國懷其德’,言畏而愛之也。《詩》云:‘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’,言則而象之也。紂囚文王七年,諸侯皆從之囚,紂於是乎懼而歸之,可謂愛之。文王伐崇,再駕而降爲臣,蠻夷帥服,可謂畏之。文王之功,天下誦而歌舞之,可謂則之。文王之行,至今爲法,可謂象之。有威儀也。故君子在位可畏,施舍可愛,進退可度,周旋可則,容止可觀,作事可法,德行可象,聲氣可樂;動作有文,言語有章,以臨其下,謂之有威儀也。”

 

昭公

昭公(經1.1)元年

春,王正月,公卽位。

(經1.2)叔孫豹會晉趙武、楚公子圍、齊國弱、宋向戌、衞齊惡、陳公子招、蔡公孫歸生、鄭罕虎、許人、曹人于虢。

(經1.3)三月,取鄆。

(經1.4)夏,秦伯之弟鍼出奔晉。

(經1.5)六月,丁巳,邾子華卒。

(經1.6)晉荀吳帥師敗狄于大鹵。

(經1.7)秋,莒去疾自齊入于莒。莒展輿出奔吳。

(經1.8)叔弓帥師疆鄆田。

(經1.9)葬邾悼公。

(經1.10)冬,十有一月,己酉,楚子麇卒。

(經1.11)楚公子比出奔晉。

(傳1.1)元年,春,楚公子圍聘于鄭,且娶於公孫段氏。伍舉爲介。將入館,鄭人惡之,使行人子羽與之言,乃館於外。旣聘,將以眾逆。子產患之,使子羽辭曰:“以敝邑褊小,不足以容從者,請墠聽命。”令尹命大宰伯州犁對曰:“君辱貺寡大夫圍,謂圍將使豐氏撫有而室。圍布筵,告於莊、共之廟而來。若野賜之,是委君貺於草莽也,是寡大夫不得列於諸卿也。不寧唯是,又使圍蒙其先君,將不得爲寡君老,其蔑以復矣。唯大夫圖之!”子羽曰:“小國無罪,恃實其罪。將恃大國之安靖己,而無乃包藏禍心以圖之。小國失恃,而懲諸侯,使莫不憾者,距違君命,而有所壅塞不行是懼。不然,敝邑,館人之屬也,其敢愛豐氏之祧?”伍舉知其有備也,請垂櫜而入。許之。

(傳1.1)正月,乙未,入,逆而出。遂會於虢,尋宋之盟也。祁午謂趙文子曰:“宋之盟,楚人得志於晉。今令尹之不信,諸侯之所聞也。子弗戒,懼又如宋。子木之信稱於諸侯,猶詐晉而駕焉,況不信之尤者乎?楚重得志於晉,晉之恥也。子相晉國,以爲盟主,於今七年矣。再合諸侯,三合大夫,服齊、狄,寧東夏,平秦亂,城淳于,師徒不頓,國家不罷,民無謗讟,諸侯無怨,天無大災,子之力也。有令名矣,而終之以恥,午也是懼,吾子其不可以不戒。”文子曰:“武受賜矣。然宋之盟,子木有禍人之心,武有仁人之心,是楚所以駕於晉也。今武猶是心也,楚又行僭,非所害也。武將信以爲本,循而行之。譬如農夫,是穮是蓘;雖有饑饉,必有豐年。且吾聞之:能信不爲人下,吾未能也。《詩》曰:‘不僭不賊,鮮不爲則’,信也。能爲人則者,不爲人下矣。吾不能是難,楚不爲患。”楚令尹圍請用牲讀舊書加于牲上而已,晉人許之。

(傳1.1)三月甲辰,盟。楚公子圍設服離衞。叔孫穆子曰:“楚公子美矣,君哉!”鄭子皮曰:“二執戈者前矣。”蔡子家曰:“蒲宮有前,不亦可乎?”楚伯州犁曰:“此行也,辭而假之寡君。”鄭行人揮曰:“假不反矣。”伯州犁曰:“子姑憂子晳之欲背誕也。”子羽曰:“當璧猶在,假而不反,子其無憂乎?”齊國子曰:“吾代二子愍矣。”陳公子招曰:“不憂何成?二子樂矣。”衞齊子曰:“茍或知之,雖憂何害?”宋合左師曰:“大國令,小國共,吾知共而已。”晉樂王鮒曰:“《小旻》之卒章善矣,吾從之。”

(傳1.1)退會,子羽謂子皮曰:“叔孫絞而婉,宋左師簡而禮,樂王鮒字而敬,子與子家持之,皆保世之主也。齊、衞、陳大夫其不免乎!國子代人憂,子招樂憂,齊子雖憂弗害,夫弗及而憂,與可憂而樂,與憂而弗害,皆取憂之道也,憂必及之。《大誓》曰:‘民之所欲,天必從之。’三大夫兆憂,憂能無至乎?言以知物,其是之謂矣。”

昭公(傳1.2)季武子伐莒,取鄆。莒人告於會。楚告於晉曰:“尋盟未退,而魯伐莒,瀆齊盟,請戮其使。”樂桓子相趙文子,欲求貨於叔孫,而爲之請。使請帶焉,弗與。梁其曰:“貨以藩身,子何愛焉?”叔孫曰:“諸侯之會,衞社稷也。我以貨免,魯必受師,是禍之也,何衞之爲?人之有墻,以蔽惡也;墻之隙壞,誰之咎也?衞而惡之,吾又甚焉。雖怨季孫,魯國何罪?叔出季處,有自來矣,吾又誰怨?然鮒也賄,弗與,不已。”召使者,裂裳帛而與之,曰:“帶其褊矣。”

(傳1.2)趙孟聞之,曰:“臨患不忘國,忠也;思難不越官,信也;圖國忘死,貞也;謀主三者,義也。有是四者,又可戮乎?”乃請諸楚曰:“魯雖有罪,其執事不辟難,畏威而敬命矣。子若免之,以勸左右,可也。若子之群吏,處不辟污,出不逃難,其何患之有?患之所生,污而不治,難而不守,所由來也。能是二者,又何患焉?不靖其能,其誰從之?魯叔孫豹可謂能矣,請免之,以靖能者。子會而赦有罪,又賞其賢,諸侯其誰不欣焉望楚而歸之,視遠如邇?,疆埸之邑,一彼一此,何常之有?王、伯之令也,引其封疆,而樹之官,舉之表旗,而著之制令,過則有刑,猶不可壹。於是乎虞有三苗,夏有觀、扈,商有姺、邳,周有徐、奄。

(傳1.2)自無令王,諸侯逐進,狎主齊盟,其又可壹乎?恤大舍小,足以爲盟主,又焉用之?封疆之削,何國蔑有?主齊盟者,誰能辯焉?吳、濮有釁,楚之執事豈其顧盟?莒之疆事,楚勿與知,諸侯無煩,不亦可乎?莒、魯爭鄆,爲日久矣。茍無大害於其社稷,可無亢也。去煩宥善,莫不競勸。子其圖之。”固請諸楚,楚人許之,乃免叔孫。

(傳1.3)令尹享趙孟,賦《大明》之首章。趙孟賦《小宛》之二章。事畢,趙孟謂叔向曰:“令尹自以爲王矣,何如?”對曰:“王弱,令尹強,其可哉!雖可,不終。”趙孟曰:“何故?”對曰:“強以克弱而安之,強不義也。不義而強,其斃必速。《詩》曰:‘赫赫宗周,褒姒滅之’,強不義也。令尹爲王,必求諸侯。晉少懦矣,諸侯將往。若獲諸侯,其虐滋甚,民弗堪也,將何以終?夫以強取,不義而克,必以爲道。道以淫虐,弗可久已矣。”

(傳1.4)夏,四月,趙孟、叔孫豹、曹大夫入于鄭,鄭伯兼享之。子皮戒趙孟,禮終,趙孟賦《瓠葉》。子皮遂戒穆叔,且告之。穆叔曰:“趙孟欲一獻,子其從之。”子皮曰:“敢乎?”穆叔曰:“夫人之所欲也,又何不敢?”及享,具五獻之籩豆於幕下。趙孟辭,私於子產曰:“武請於冢宰矣。”乃用一獻。趙孟爲客。禮終乃宴。穆叔賦《鵲巢》,趙孟曰:“武不堪也。”又賦《采蘩》,曰:“小國爲蘩,大國省穡而用之,其何實非命?”子皮賦《野有死麇》之卒章,趙孟賦《常棣》,且曰:“吾兄弟比以安,尨也可使無吠。”穆叔、子皮及曹大夫興,拜,舉兕爵,曰:“小國賴子,知免於戾矣。”飲酒樂,趙孟出曰:“吾不復此矣。”

(傳1.5)天王使劉定公勞趙孟於潁,館於雒汭。劉子曰:“美哉禹功!明德遠矣。微禹,吾其魚乎!吾與子弁冕端委,以治民、臨諸侯,禹之力也。子盍亦遠績禹功而大庇民乎?”對曰:“老夫罪戾是懼,焉能恤遠?吾儕偷食,朝不謀夕,何其長也?”劉子歸,以語王曰:“諺所謂老將知而耄及之者,其趙孟之謂乎!爲晉正卿,以主諸侯,而儕於隸人,朝不謀夕,棄神、人矣。神怒、民叛,何以能久?趙孟不復年矣。神怒,不歆其祀;民叛,不卽其事。祀、事不從,又何以年?”

(傳1.6)叔孫歸,曾夭御季孫以勞之。旦及日中不出。曾夭謂曾阜,曰:“旦及日中,吾知罪矣。魯以相忍爲國也。忍其外,不忍其內,焉用之?”阜曰:“數月於外,一旦於是,庸何傷?賈而欲贏,而惡囂乎?”阜謂叔孫曰:“可以出矣。”叔孫指楹,曰:“雖惡是,其可去乎?”乃出見之。

(傳1.7)鄭徐吾犯之妹美,公孫楚聘之矣,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。犯懼,告子產。子產曰:“是國無政,非子之患也。唯所欲與。”犯請於二子,請使女擇焉。皆許之。子晳盛飾入,布幣而出。子南戎服入,左右射,超乘而出。女自房觀之,曰:“子晳信美矣,抑子南,夫也。夫夫婦婦,所謂順也。”適子南氏。子晳怒,旣而櫜甲以見子南,欲殺之而取其妻。子南知之,執戈逐之,及沖,擊之以戈。子晳傷而歸,告大夫曰:“我好見之,不知其有異志也,故傷。”

(傳1.7)大夫皆謀之。子產曰:“直鈞,幼賤有罪,罪在楚也。”乃執子南,而數之,曰:“國之大節有五,女皆奸之。畏君之威,聽其政,尊其貴,事其長,養其親,五者所以爲國也。今君在國,女用兵焉,不畏威也;奸國之紀,不聽政也;子晳,上大夫;女,嬖大夫,而弗下之,不尊貴也;幼而不忌,不事長也;兵其從兄,不養親也。君曰:‘餘不女忍殺,宥女以遠。’勉,速行乎,無重而罪!”五月庚辰,鄭放遊楚於吳。將行子南,子產咨於大叔。大叔曰:“吉不能亢身,焉能亢宗?彼,國政也,非私難也。子圖鄭國,利則行之,又何疑焉?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,夫豈不愛?王室故也。吉若獲戾,子將行之,何有於諸遊?”

(傳1.8)秦後子有寵於桓,如二君於景。其母曰:“弗去,懼選。”癸卯,鍼適晉,其車千乘。書曰“秦伯之弟鍼出奔晉”,罪秦伯也。後子享晉侯,造舟于河,十里舍車,自雍及絳。歸取酬幣,終事八反。司馬侯問焉,曰:“子之車盡於此而已乎?”對曰:“此之謂多矣。若能少此,吾何以得見?”女叔齊以告公,且曰:“秦公子必歸。臣聞君子能知其過,必有令圖。令圖,天所贊也。”

(傳1.8)後子見趙孟。趙孟曰:“吾子其曷歸?”對曰:“鍼懼選於寡君,是以在此,將待嗣君。”趙孟曰:“秦君何如?”對曰:“無道。”趙孟曰:“亡乎?”對曰:“何爲?一世無道,國未艾也。國於天地,有與立焉。不數世淫,弗能斃也。”趙孟曰:“夭乎?”對曰:“有焉。”趙孟曰:“其幾何?”對曰:“鍼聞之:國無道而年穀和熟,天贊之也。鮮不五稔。”趙孟視蔭,曰:“朝夕不相及,誰能待五?”後子出,而告人曰:“趙孟將死矣。主民,翫歲而愒日,其與幾何?”

(傳1.9)鄭爲遊楚亂故,六月丁巳,鄭伯及其大夫盟于公孫段氏。罕虎、公孫僑、公孫段、印段、遊吉、駟帶私盟于閨門之外,實薰隧。公孫黑強與於盟,使大史書其名,且曰“七子”。子產弗討。

(傳1.10)晉中行穆子敗無終及群狄于大原,崇卒也。將戰,魏舒曰:“彼徒我車,所遇又厄,以什共車,必克。困諸厄,又克。請皆卒,自我始。”乃毀車以爲行,五乘爲三伍。荀吳之嬖人不肯卽卒,斬以徇。爲五陳以相離,兩於前,伍於後,專爲右角,參爲左角,偏爲前拒,以誘之。翟人笑之。未陳而薄之,大敗之。

(傳1.11)莒展輿立,而奪群公子秩。公子召去疾于齊。秋,齊公子鉏納去疾,展輿奔吳。叔弓帥師疆鄆田,因莒亂也。於是莒務婁、瞀胡及公子滅明以大厖與常儀靡奔齊。君子曰:“莒展之不立,棄人也夫!人可棄乎?《詩》曰:‘無競維人’,善矣。”

(傳1.12)晉侯有疾,鄭伯使公孫僑如晉聘,且問疾。叔向問焉,曰:“寡君之疾病,卜人曰‘實沈、臺駘爲祟’,史莫之知。敢問此何神也?”子產曰:“昔高辛氏有二子,伯曰閼伯,季曰實沈,居于曠林,不相能也,日尋干戈,以相征討。後帝不臧,遷閼伯于商丘,主辰。商人是因,故辰爲商星。遷實沈于大夏,主參,唐人是因,以服事夏、商。其季世曰唐叔虞。當武王邑姜方震大叔,夢帝謂己:‘餘命而子曰虞,將與之唐,屬諸參,而蕃育其子孫。’及生,有文在其手曰虞,遂以命之。及成王滅唐,而封大叔焉,故參爲晉星。由是觀之,則實沈,參神也。

(傳1.12)“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,爲玄冥師,生允格、臺駘。臺駘能業其官,宣汾、洮,障大澤,以處大原。帝用嘉之,封諸汾川,沈、姒、蓐、黃實守其祀。今晉主汾而滅之矣。由是觀之,則臺駘,汾神也。抑此二者,不及君身。山川之神,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萗之;日月星辰之神,則雪霜風雨之不時,於是乎萗之。

(傳1.12)“若君身,則亦出入、飲食、哀樂之事也,山川、星辰之神又何爲焉?僑聞之,君子有四時:朝以聽政,晝以訪問,夕以脩令,夜以安身。於是乎節宣其氣,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,茲心不爽,而昏亂百度。今無乃壹之,則生疾矣。僑又聞之:內官不及同姓,其生不殖。美先盡矣,則相生疾,君子是以惡之。故志曰:‘買妾不知其姓,則卜之。’違此二者,古之所愼也。男女辨姓,禮之大司也。今君內實有四姬焉,其無乃是也乎?若由是二者,弗可爲也已。四姬有省猶可,無則必生疾矣。”叔向曰:“善哉!肸未之聞也,此皆然矣。”

(傳1.12)叔向出,行人揮送之。叔向問鄭故焉,且問子晳。對曰:“其與幾何!無禮而好陵人,怙富而卑其上,弗能久矣。”晉侯聞子產之言,曰:“博物君子也。”重賄之。

(傳1.12)晉侯求醫於秦,秦伯使醫和視之,曰:“疾不可爲也,是謂近女室,疾如蠱。非鬼非食,惑以喪志。良臣將死,天命不佑。”公曰:“女不可近乎?”對曰:“節之。先王之樂,所以節百事也,故有五節;遲速本末以相及,中聲以降。五降之後,不容彈矣。於是有煩手淫聲,慆堙心耳,乃忘平和,君子弗聽也。物亦如之。至于煩,乃舍也已,無以生疾。君子之近琴瑟,以儀節也,非以慆心也。天有六氣,降生五味,發爲五色,徵爲五聲。淫生六疾。六氣曰陰、陽、風、雨、晦、明也,分爲四時,序爲五節,過則爲菑:陰淫寒疾,陽淫熱疾,風淫末疾,雨淫腹疾,晦淫惑疾,明淫心疾。女,陽物而晦時,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。今君不節、不時,能無及此乎?”

(傳1.12)出,告趙孟。趙孟曰:“誰當良臣?”對曰:“主是謂矣。主相晉國,於今八年,晉國無亂,諸侯無闕,可謂良矣。和聞之:國之大臣,榮其寵祿、任其大節。有菑禍興,而無改焉,必受其咎。今君至於淫以生疾,將不能圖恤社稷,禍孰大焉?主不能禦,吾是以云也。”趙孟曰:“何謂蠱?”對曰:“淫溺惑亂之所生也。於文:皿蟲爲蠱。穀之飛亦爲蠱。在《周易》:女惑男、風落山謂之蠱。皆同物也。”趙孟曰:“良醫也。”厚其禮而歸之。

(傳1.13)楚公子圍使公子黑肱、伯州犁城犨、櫟、郟。鄭人懼。子產曰:“不害。令尹將行大事,而先除二子也。禍不及鄭,何患焉?”冬,楚公子圍將聘于鄭,伍舉爲介。未出竟,聞王有疾而還。伍舉遂聘。十一月己酉,公子圍至,入問王疾,縊而弒之,遂殺其二子幕及平夏。右尹子干出奔晉,宮廄尹子晳出奔鄭。殺大宰伯州犁于郟。葬王於郟,謂之“郟敖”。使赴于鄭,伍舉問應爲後之辭焉,對曰:“寡大夫圍。”伍舉更之曰:“共王之子圍爲長。”

(傳1.13)子干奔晉,從車五乘,叔向使與秦公子同食,皆百人之餼。趙文子曰:“秦公子富。”叔向曰:“厎祿以德,德鈞以年,年同以尊。公子以國,不聞以富。且夫以千乘去其國,強禦已甚。《詩》曰:‘不侮鰥寡,不畏強禦。’秦、楚,匹也。”使後子與子干齒,辭曰:“鍼懼選,楚公子不獲,是以皆來,亦唯命。且臣與羈齒,無乃不可乎?史佚有言曰:‘非羈,何忌?’”

(傳1.14)楚靈王卽位,薳罷爲令尹,薳啟強爲大宰。鄭遊吉如楚葬郟敖,且聘立君。歸,謂子產曰:“具行器矣。楚王汰侈,而自說其事,必合諸侯,吾往無日矣。”子產曰:“不數年未能也。”

(傳1.15)十二月,晉旣烝,趙孟適南陽,將會孟子餘。甲辰朔,烝于溫,庚戌,卒。鄭伯如晉吊,及雍乃復。

昭公(經2.1)二年

春,晉侯使韓起來聘。

(經1.2)夏,叔弓如晉。

(經1.3)秋,鄭殺其大夫公孫黑。

(經1.4)冬,公如晉,至河乃復。

(經1.5)季孫宿如晉。

(傳2.1)二年,春,晉侯使韓宣子來聘,且告爲政,而來見,禮也。觀書於大史氏,見《易·象》與魯《春秋》,曰:“周禮盡在魯矣,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。”公享之,季武子賦《綿》之卒章。韓子賦《角弓》。季武子拜,曰:“敢拜子之彌縫敝邑,寡君有望矣。”武子賦《節》之卒章。旣享,宴于季氏。有嘉樹焉,宣子譽之。武子曰:“宿敢不封殖此樹,以無忘《角弓》。”遂賦《甘棠》。宣子曰:“起不堪也,無以及召公。”

(傳2.1)宣子遂如齊納幣。見子雅。子雅召子旗,使見宣子。宣子曰:“非保家之主也,不臣。”見子尾。子尾見強,宣子謂之如子旗。大夫多笑之,唯晏子信之,曰:“夫子,君子也。君子有信,其有以知之矣。”自齊聘於衞,衞侯享之。北宮文子賦《淇澳》,宣子賦《木瓜》。

(傳2.2)夏,四月,韓須如齊逆女。齊陳無宇送女,致少姜。少姜有寵於晉侯,晉侯謂之少齊。謂陳無宇非卿,執諸中都。少姜爲之請,曰:“送從逆班。畏大國也,猶有所易,是以亂作。”

(傳2.3)叔弓聘于晉,報宣子也。晉侯使郊勞,辭曰:“寡君使弓來繼舊好,固曰‘女無敢爲賓’,徹命於執事,敝邑弘矣,敢辱郊使?請辭。”致館,辭曰:“寡君命下臣來繼舊好,好合使成,臣之祿也。敢辱大館!”叔向曰:“子叔子知禮哉!吾聞之曰:‘忠信,禮之器也;卑讓,禮之宗也。’辭不忘國,忠信也;先國後己,卑讓也。《詩》曰:‘敬愼威儀,以近有德。’夫子近德矣。”

(傳2.4)秋,鄭公孫黑將作亂,欲去遊氏而代其位,傷疾作而不果。駟氏與諸大夫欲殺之。子產在鄙,聞之,懼弗及,乘遽而至。使吏數之,曰:“伯有之亂,以大國之事,而未爾討也。爾有亂心無厭,國不女堪。專伐伯有,而罪一也;昆弟爭室,而罪二也;薰隧之盟,汝矯君位,而罪三也。有死罪三,何以堪之?不速死,大刑將至。”再拜稽首,辭曰:“死在朝夕,無助天爲虐。”子產曰:“人誰不死?兇人不終,命也。作兇事,爲兇人。不助天,其助兇人乎!”請以印爲褚師。子產曰:“印也若才,君將任之;不才,將朝夕從女。女罪之不恤,而又何請焉?不速死,司寇將至。”七月壬寅,縊。尸諸周氏之衢,加木焉。

(傳2.5)晉少姜卒,公如晉,及河,晉侯使士文伯來辭,曰:“非伉儷也,請君無辱。”公還。季孫宿遂致服焉。叔向言陳無宇於晉侯曰:“彼何罪?君使公族逆之,齊使上大夫送之,猶曰不共,君求以貪。國則不共,而執其使。君刑已頗,何以爲盟主?且少姜有辭。”冬,十月,陳無宇歸。十一月,鄭印段如晉吊。

昭公(經3.1)三年

春,王正月丁未,滕子原卒。

(經3.2)夏,叔弓如滕。

(經3.3)五月,葬滕成公。

(經3.4)秋,小邾子來朝。

(經3.5)八月,大雩。

(經3.6)冬,大雨雹。

(經3.7)北燕伯款出奔齊。

(傳3.1)三年,春,王正月,鄭遊吉如晉,送少姜之葬。梁丙與張趯見之。梁丙曰:“甚矣哉,子之爲此來也!”子大叔曰:“將得已乎!昔文、襄之霸也,其務不煩諸侯,令諸侯三歲而聘,五歲而朝,有事而會,不協而盟。君薨,大夫吊,卿共葬事;夫人,士吊,大夫送葬。足以昭禮、命事、謀闕而已,無加命矣。今嬖寵之喪,不敢擇位,而數於守適,唯懼獲戾,豈敢憚煩?少姜有寵而死,齊必繼室。今茲吾又將來賀,不唯此行也。”張趯曰:“善哉,吾得聞此數也!然自今子其無事矣。譬如火焉,火中,寒暑乃退。此其極也,能無退乎?晉將失諸侯,諸侯求煩不獲。”二大夫退。子大叔告人曰:“張趯有知,其猶在君子之後乎!”

(傳3.2)丁未,滕子原卒。同盟,故書名。

(傳3.3)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,曰:“寡君使嬰曰:‘寡人愿事君朝夕不倦,將奉質幣以無失時,則國家多難,是以不獲。不腆先君之適以備內官,焜燿寡人之望,則又無祿,早世隕命,寡人失望。君若不忘先君之好,惠顧齊國,辱收寡人,徼福於大公、丁公,照臨敝邑,鎮撫其社稷,則猶有先君之適及遺姑姊妹若而人。君若不棄敝邑,而辱使董振擇之,以備嬪嬙,寡人之望也。’”韓宣子使叔向對曰:“寡君之愿也。寡君不能獨任其社稷之事,未有伉儷,在缞绖之中,是以未敢請。君有辱命,惠莫大焉。若惠顧敝邑,撫有晉國,賜之內主,豈唯寡君,舉群臣實受其貺,其自唐叔以下實寵嘉之。”

(傳3.3)旣成婚,晏子受禮,叔向從之宴,相與語。叔向曰:“齊其何如?”晏子曰:“此季世也,吾弗知齊其爲陳氏矣。公棄其民,而歸於陳氏。齊舊四量,豆、區、釜、鍾。四升爲豆,各自其四,以登於釜。釜十則鍾。陳氏三量皆登一焉,鍾乃大矣。以家量貸,而以公量收之。山木如市,弗加於山;魚、鹽、蜃、蛤,弗加於海。民參其力,二入於公,而衣食其一。公聚朽蠹,而三老凍餒,國之諸市,屨賤踴貴。民人痛疾,而或燠休之。其愛之如父母,而歸之如流水。欲無獲民,將焉辟之?箕伯、直柄、虞遂、伯戲,其相胡公、大姬已在齊矣。”

(傳3.3)叔向曰:“然,雖吾公室,今亦季世也。戎馬不駕,卿無軍行,公乘無人,卒列無長。庶民罷敝,而宮室滋侈。道殣相望,而女富溢尤。民聞公命,如逃寇讎。欒、郤、胥、原、狐、續、慶、伯降在皂隸,政在家門,民無所依。君日不悛,以樂慆憂。公室之卑,其何日之有?讒鼎之銘曰:‘昧旦丕顯,後世猶怠。’況日不悛,其能久乎?”晏子曰:“子將若何?”叔向曰:“晉之公族盡矣。肸聞之:公室將卑,其宗族枝葉先落,則公室從之。肸之宗十一族,唯羊舌氏在而已。肸又無子,公室無度,幸而得死豈其獲祀?”

(傳3.3)初,景公欲更晏子之宅,曰:“子之宅近市,湫隘囂塵,不可以居,請更諸爽塏者。”辭曰:“君之先臣容焉,臣不足以嗣之,於臣侈矣。且小人近市,朝夕得所求,小人之利也,敢煩里旅?”公笑曰:“子近市,識貴賤乎?”對曰:“旣利之,敢不識乎?”公曰:“何貴?何賤?”於是景公繁於刑,有鬻踴者,故對曰:“踴貴,屨賤。”旣已告於君,故與叔向語而稱之。景公爲是省於刑。君子曰:“仁人之言,其利博哉!晏子一言,而齊侯省刑。《詩》曰:‘君子如祉,亂庶遄已’,其是之謂乎!”

(傳3.3)及晏子如晉,公更其宅。反,則成矣。旣拜,乃毀之,而爲里室,皆如其舊,則使宅人反之,曰:“諺曰:‘非宅是卜,唯鄰是卜。’二三子先卜鄰矣。違卜不祥。君子不犯非禮,小人不犯不祥,古之制也。吾敢違諸乎?”卒復其舊宅,公弗許;因陳桓子以請,乃許之。

(傳3.4)夏,四月,鄭伯如晉,公孫段相,甚敬而卑,禮無違者。晉侯嘉焉,授之以策,曰:“子豐有勞於晉國,餘聞而弗忘。賜女州田,以胙乃舊勛。”伯石再拜稽首,受策以出。君子曰:“禮,其人之急也乎!伯石之汰也,一爲禮於晉,猶荷其祿,況以禮終始乎!《詩》曰:‘人而無禮,胡不遄死’,其是之謂乎!”

(傳3.4)初,州縣,欒豹之邑也。及欒氏亡,范宣子、趙文子、韓宣子皆欲之。文子曰:“溫,吾縣也。”二宣子曰:“自郤稱以別,三傳矣。晉之別縣不唯州,誰獲治之?”文子病之,乃舍之。二宣子曰:“吾不可以正議而自與也。”皆舍之。及文子爲政,趙獲曰:“可以取州矣。”文子曰:“退!二子之言,義也。違義,禍也。餘不能治餘縣,又焉用州,其以徼禍也?君子曰:‘弗知實難。’知而弗從,禍莫大焉。有言州必死!”豐氏故主韓氏,伯石之獲州也,韓宣子爲之請之,爲其復取之之故。

(傳3.5)五月,叔弓如滕,葬滕成公,子服椒爲介。及郊,遇懿伯之忌,敬子不入。惠伯曰:“公事有公利,無私忌。椒請先入。”乃先受館。敬子從之。

(傳3.6)晉韓起如齊逆女。公孫蠆爲少姜之有寵也,以其子更公女,而嫁公子。人謂宣子:“子尾欺晉,晉胡受之?”宣子曰:“我欲得齊,而遠其寵,寵將來乎?”

(傳3.7)秋,七月,鄭罕虎如晉,賀夫人,且告曰:“楚人日徵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。敝邑之往,則畏執事其謂寡君而固有外心;其不往,則宋之盟云。進退罪也。寡君使虎布之。”宣子使叔向對曰:“君若辱有寡君,在楚何害?脩宋盟也。君茍思盟,寡君乃知免於戾矣。君若不有寡君,雖朝夕辱於敝邑,寡君猜焉。君實有心,何辱命焉?君其往也!茍有寡君,在楚猶在晉也。”張趯使謂大叔曰:“自子之歸也,小人糞除先人之敝廬,曰:‘子其將來。’今子皮實來,小人失望。”大叔曰:“吉賤,不獲來,畏大國、尊夫人也。且孟曰而將無事,吉庶幾焉。”

(傳3.8)小邾穆公來朝,季武子欲卑之。穆叔曰:“不可。曹、滕二邾實不忘我好,敬以逆之,猶懼其貳,又卑一睦,焉逆群好也?其如舊而加敬焉。志曰:‘能敬無災。’又曰:‘敬逆來者,天所福也。’”季孫從之。

(傳3.9)八月,大雩,旱也。

(傳3.10)齊侯田於莒,盧蒲嫳見,泣,且請曰:“餘發如此種種,餘奚能爲?”公曰:“諾。吾告二子。”歸而告之。子尾欲復之,子雅不可,曰:“彼其發短而心甚長,其或寢處我矣。”九月,子雅放盧蒲嫳于北燕。

(傳3.11)燕簡公多嬖寵,欲去諸大夫而立其寵人。冬,燕大夫比以殺公之外嬖。公懼,奔齊。書曰“北燕伯款出奔齊”,罪之也。

(傳3.12)十月,鄭伯如楚,子產相。楚子享之,賦《吉日》。旣享,子產乃具田備,王以田江南之夢。

(傳3.13)齊公孫灶卒。司馬灶見晏子,曰:“又喪子雅矣。”晏子曰:“惜也!子旗不免,殆哉!姜族弱矣,而媯將始昌。二惠競爽猶可,又弱一個焉,姜其危哉!”

昭公(經4.1)四年

春,王正月,大雨雹。

(經4.2)夏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、鄭伯、許男、徐子、滕子、頓子、胡子、沈子、小邾子、宋世子佐、淮夷會于申。

(經4.3)楚人執徐子。

(經4.4)秋,七月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、許男、頓子、胡子、沈子、淮夷伐吳,執齊慶封,殺之。遂滅賴。

(經4.5)九月,取鄫。

(經4.6)冬,十有二月,乙卯,叔孫豹卒。

(傳4.1)四年,春,王正月,許男如楚,楚子止之;遂止鄭伯,復田江南,許男與焉。使椒舉如晉求諸侯,二君待之。椒舉致命曰:“寡君使舉曰:日君有惠,賜盟于宋,曰:‘晉、楚之從交相見也。’以歲之不易,寡人愿結歡於二三君,使舉請間。君若茍無四方之虞,則愿假寵以請於諸侯。”晉侯欲勿許。司馬侯曰:“不可。楚王方侈,天或者欲逞其心,以厚其毒,而降之罰,未可知也。其使能終,亦未可知也。晉、楚唯天所相,不可與爭。君其許之,而脩德以待其歸。若歸於德,吾猶將事之,況諸侯乎?若適淫虐,楚將棄之,吾又誰與爭?”公曰:“晉有三不殆,其何敵之有?國險而多馬,齊、楚多難;有是三者,何鄉而不濟?”對曰:“恃險與馬而虞鄰國之難,是三殆也。四岳、三涂、陽城、大室、荊山、中南,九州之險也,是不一姓。

(傳4.1)“冀之北土,馬之所生,無興國焉。恃險與馬,不可以爲固也,從古以然。是以先王務脩德音以亨神人,不聞其務險與馬也。鄰國之難,不可虞也。或多難以固其國,啟其疆土;或無難以喪其國,失其守宇,若何虞難?齊有仲孫之難,而獲桓公,至今賴之。晉有里、丕之難而獲文公,是以爲盟主。衞、邢無難,敵亦喪之。故人之難,不可虞也。恃此三者而不脩政德,亡於不暇,又何能濟?君其許之!紂作淫虐,文王惠和,殷是以隕,周是以興,夫豈爭諸侯?”乃許楚使。使叔向對曰:“寡君有社稷之事,是以不獲春秋時見。諸侯,君實有之,何辱命焉?”椒舉遂請昏,晉侯許之。

(傳4.1)楚子問於子產曰:“晉其許我諸侯乎?”對曰:“許君。晉君少安,不在諸侯。其大夫多求,莫匡其君。在宋之盟又曰如一。若不許君,將焉用之?”王曰:“諸侯其來乎?”對曰:“必來。從宋之盟,承君之歡,不畏大國,何故不來?不來者,其魯、衞、曹、邾乎!曹畏宋,邾畏魯,魯、衞偪於齊而親於晉,唯是不來。其餘,君之所及也,誰敢不至?”王曰:“然則吾所求者無不可乎?”對曰:“求逞於人,不可;與人同欲,盡濟。”

(傳4.2)大雨雹。季武子問於申豐曰:“雹可禦乎?”對曰:“聖人在上,無雹。雖有,不爲災。古者日在北陸而藏冰,西陸朝覿而出之。其藏冰也,深山窮穀,固陰冱寒,於是乎取之。其出之也,朝之祿位,賓、食、喪、祭,於是乎用之。其藏之也,黑牡、秬黍以享司寒。其出之也,桃弧棘矢,以除其災。其出入也時。食肉之祿,冰皆與焉。大夫命婦喪浴用冰。祭寒而藏之,獻羔而啟之,公始用之,火出而畢賦,自命夫命婦至於老疾,無不受冰。山人取之,縣人傳之,輿人納之,隸人藏之。夫冰以風壯,而以風出。其藏之也周,其用之也遍,則冬無愆陽,夏無伏陰,春無凄風,秋無苦雨,雷出不震,無菑霜雹,癘疾不降,民不夭札。今藏川池之冰棄而不用,風不越而殺,雷不發而震。雹之爲菑,誰能禦之?《七月》之卒章,藏冰之道也。”

(傳4.3)夏,諸侯如楚,魯、衞、曹、邾不會。曹、邾辭以難,公辭以時祭,衞侯辭以疾。鄭伯先待于申。六月,丙午,楚子合諸侯于申。椒舉言於楚子曰:“臣聞諸侯無歸,禮以爲歸。今君始得諸侯,其愼禮矣。霸之濟否,在此會也。夏啟有鈞臺之享,商湯有景亳之命,周武有孟津之誓,成有岐陽之搜,康有酆宮之朝,穆有涂山之會,齊桓有召陵之師,晉文有踐土之盟。君其何用?宋向戌、鄭公孫僑在,諸侯之良也,君其選焉。”王曰:“吾用齊桓。”王使問禮於左師與子產。左師曰:“小國習之,大國用之,敢不薦聞?”獻公合諸侯之禮六。子產曰:“小國共職,敢不薦守?”獻伯子男會公之禮六。君子謂合左師善守先代,子產善相小國。

(傳4.3)王使椒舉侍於後以規過,卒事不規。王問其故,對曰:“禮,吾所未見者有六焉,又何以規?”宋太子佐後至,王田於武城,久而弗見。椒舉請辭焉。王使往,曰:“屬有宗祧之事於武城,寡君將墮幣焉,敢謝後見。”徐子,吳出也,以爲貳焉,故執諸申。

(傳4.3)楚子示諸侯侈。椒舉曰:“夫六王、二公之事,皆所以示諸侯禮也,諸侯所由用命也。夏桀爲仍之會,有緡叛之。商紂爲黎之搜,東夷叛之;周幽爲大室之盟,戎狄叛之,皆所以示諸侯汰也,諸侯所由棄命也。今君以汰,無乃不濟乎?”王弗聽。子產見左師曰:“吾不患楚矣。汰而愎諫,不過十年。”左師曰:“然。不十年侈,其惡不遠。遠惡而後棄。善亦如之,德遠而後興。”

(傳4.4)秋,七月,楚子以諸侯伐吳,宋太子、鄭伯先歸,宋華費遂、鄭大夫從。使屈申圍朱方,八月甲申,克之,執齊慶封而盡滅其族。將戮慶封,椒舉曰:“臣聞無瑕者可以戮人。慶封惟逆命,是以在此,其肯從於戮乎?播於諸侯,焉用之?”王弗聽,負之斧鉞,以徇於諸侯,使言曰:“無或如齊慶封弒其君,弱其孤,以盟其大夫!”慶封曰:“無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圍弒其君──兄之子麇--而代之,以盟諸侯!”王使速殺之。遂以諸侯滅賴。賴子面縛銜璧,士袒,輿櫬從之,造於中軍。王問諸椒舉,對曰:“成王克許,許僖公如是。王親釋其縛,受其璧,焚其櫬。”王從之。遷賴於鄢。

(傳4.4)楚子欲遷許於賴,使斗韋龜與公子棄疾城之而還。申無宇曰:“楚禍之首將在此矣。召諸侯而來,伐國而克,城竟莫校,王心不違,民其居乎?民之不處,其誰堪之?不堪王命,乃禍亂也。”

(傳4.5)九月,取鄫,言易也。莒亂,著丘公立而不撫鄫,鄫叛而來,故曰取。凡克邑,不用師徒曰取。

(傳4.6)鄭子產作丘賦,國人謗之,曰:“其父死於路,己爲蠆尾,以令於國,國將若之何?”子寬以告。子產曰:“何害?茍利社稷,死生以之。且吾聞爲善者不改其度,故能有濟也。民不可逞,度不可改。詩曰:‘禮義不愆,何恤於人言?’吾不遷矣。”渾罕曰:“國氏其先亡乎!君子作法於涼,其敝猶貪。作法於貪,敝將若之何?姬在列者,蔡及曹、滕其先亡乎!偪而無禮。鄭先衞亡,偪而無法。政不率法,而制於心。民各有心,何上之有?”

(傳4.7)冬,吳伐楚,入棘、櫟、麻,以報朱方之役。楚沈尹射奔命於夏汭,葴尹宜咎城鍾離,薳啟疆城巢,然丹城州來。東國水,不可以城。彭生罷賴之師。

(傳4.8)初,穆子去叔孫氏,及庚宗,遇婦人,使私爲食而宿焉。問其行,告之故,哭而送之。適齊,娶於國氏,生孟丙、仲壬。夢天壓己,弗勝,顧而見人,黑而上僂,深目而豭喙,號之曰:“牛!助餘!”乃勝之。旦而皆召其徒,無之。且曰:“志之!”及宣伯奔齊,饋之。宣伯曰:“魯以先子之故,將存吾宗,必召女。召女,何如?”對曰:“愿之久矣。”

(傳4.8)魯人召之,不告而歸。旣立,所宿庚宗之婦人獻以雉。問其姓,對曰:“餘子長矣,能奉雉而從我矣。”召而見之,則所夢也。未問其名,號之曰“牛”,曰:“唯。”皆召其徒使視之,遂使爲豎。有寵,長使爲政。公孫明知叔孫於齊,歸,未逆國姜,子明取之,故怒,其子長而後使逆之。

(傳4.8)田於丘蕕,遂遇疾焉。豎牛欲亂其室而有之,強與孟盟,不可。叔孫爲孟鐘,曰:“爾未際,饗大夫以落之。”旣具,使豎牛請日。入,弗謁;出,命之日。及賓至,聞鐘聲。牛曰:“孟有北婦人之客。”怒,將往,牛止之。賓出,使拘而殺諸外。牛又強與仲盟,不可。仲與公御萊書觀於公,公與之環,使牛入示之。入,不示;出,命佩之。牛謂叔孫:“見仲而何?”叔孫曰:“何爲?”曰:“不見,旣自見矣,公與之環而佩之矣。”遂逐之,奔齊。疾急,命召仲,牛許而不召。杜泄見,告之饑渴,授之戈。對曰:“求之而至,又何去焉?”豎牛曰:“夫子疾病,不欲見人。”使寘饋于个而退。牛弗進,則置虛命徹。十二月癸醜,叔孫不食;乙卯,卒。牛立昭子而相之。

(傳4.8)公使杜泄葬叔孫,豎牛賂叔仲昭子與南遺,使惡杜泄於季孫而去之。杜泄將以路葬,且盡卿禮。南遺謂季孫曰:“叔孫未乘路,葬焉用之?且冢卿無路,介卿以葬,不亦左乎?”季孫曰:“然。”使杜泄舍路。不可,曰:“夫子受命於朝而聘于王,王思舊勛而賜之路,復命而致之君。君不敢逆王命而復賜之,使三官書之。吾子爲司徒,實書名;夫子爲司馬,與工正書服;孟孫爲司空以書勛。今死而弗以,是棄君命也。書在公府而弗以,是廢三官也。若命服,生弗敢服,死又不以,將焉用之?”乃使以葬。季孫謀去中軍,豎牛曰:“夫子固欲去之。”

昭公(經5.1)五年

春,王正月,舍中軍。

(經5.2)楚殺其大夫屈申。

(經5.3)公如晉。

(經5.4)夏,莒牟夷以牟婁及防、茲來奔。

(經5.5)秋,七月,公至自晉。

(經5.6)戊辰,叔弓帥師敗莒師于蚡泉。

(經5.7)秦伯卒。

(經5.8)冬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、許男、頓子、沈子、徐人、越人伐吳。

(傳5.1)五年,春,王正月,舍中軍,卑公室也。毀中軍于施氏,成諸臧氏。初作中軍,三分公室,而各有其一。季氏盡征之,叔孫氏臣其子弟,孟氏取其半焉。及其舍之也,四分公室,季氏擇二,二子各一,皆盡征之,而貢于公。以書使杜泄告於殯,曰:“子固欲毀中軍,旣毀之矣,故告。”杜泄曰:“夫子唯不欲毀也,故盟諸僖閎,詛諸五父之衢。”受其書而投之,帥士而哭之。叔仲子謂季孫曰:“帶受命於子叔孫曰:‘葬鮮者自西門。’”季孫命杜泄。杜泄曰:“卿喪自朝,魯禮也。吾子爲國政,未改禮而又遷之。群臣懼死,不敢自也。”旣葬而行。

(傳5.1)仲至自齊,季孫欲立之。南遺曰:“叔孫氏厚,則季氏薄。彼實家亂,子勿與知,不亦可乎?”南遺使國人助豎牛以攻諸大庫之庭,司宮射之,中目而死。豎牛取東鄙三十邑以與南遺。昭子卽位,朝其家眾,曰:“豎牛禍叔孫氏,使亂大從,殺適立庶;又披其邑,將以赦罪,罪莫大焉。必速殺之!”豎牛懼,奔齊。孟、仲之子殺諸塞關之外。投其首於寧風之棘上。仲尼曰:“叔孫昭子之不勞,不可能也。周任有言曰:‘爲政者不賞私勞,不罰私怨。’《詩》云:‘有覺德行,四國順之。’”

(傳5.1)初,穆子之生也,莊叔以《周易》筮之,遇明夷之謙,以示卜楚丘。楚丘曰:“是將行,而歸爲子祀。以讒人入,其名曰牛,卒以餒死。明夷,日也。日之數十,故有十時,亦當十位。自王已下,其二爲公、其三爲卿。日上其中,食日爲二,旦日爲三。明夷之謙,明而未融,其當旦乎,故曰‘爲子祀’。日之謙,當鳥,故曰‘明夷于飛’。明而未融,故曰‘垂其翼’。象日之動,故曰‘君子于行’。當三在旦,故曰‘三日不食’。離,火也;艮,山也。離爲火,火焚山,山敗。於人爲言。敗言爲讒,故曰‘有攸往。主人有言’。言必讒也。純離爲牛,世亂讒勝,勝將適離,故曰‘其名曰牛。’謙不足,飛不翔;垂不峻,翼不廣。故曰‘其爲子後乎’。吾子,亞卿也;抑少不終。”

(傳5.2)楚子以屈申爲貳於吳,乃殺之。以屈生爲莫敖,使與令尹子蕩如晉逆女。過鄭,鄭伯勞子蕩于泛,勞屈生于菟氏。晉侯送女于邢丘。子產相鄭伯會晉侯于邢丘。

(傳5.3)公如晉,自郊勞至于贈賄,無失禮。晉侯謂女叔齊曰:“魯侯不亦善於禮乎?”對曰:“魯侯焉知禮!”公曰:“何爲?自郊勞至于贈賄,禮無違者,何故不知?”對曰:“是儀也,不可謂禮。禮,所以守其國、行其政令、無失其民者也。今政令在家,不能取也;有子家羈,弗能用也;奸大國之盟,陵虐小國;利人之難,不知其私。公室四分,民食於他。思莫在公,不圖其終。爲國君,難將及身,不恤其所。禮之本末將於此乎在,而屑屑焉習儀以亟。言善於禮,不亦遠乎?”君子謂叔侯於是乎知禮。

(傳5.4)晉韓宣子如楚送女,叔向爲介。鄭子皮、子大叔勞諸索氏。大叔謂叔向曰:“楚王汰侈已甚,子其戒之!”叔向曰:“汰侈已甚,身之災也,焉能及人?若奉吾幣帛,愼吾威儀;守之以信,行之以禮;敬始而思終,終無不復。從而不失儀,敬而不失威;道之以訓辭,奉之以舊法,考之以先王,度之以二國,雖汰侈,若我何?”

(傳5.4)及楚。楚子朝其大夫,曰:“晉,吾仇敵也。茍得志焉,無恤其他。今其來者,上卿、上大夫也。若吾以韓起爲閽,以羊舌肸爲司宮,足以辱晉,吾亦得志矣。可乎?”大夫莫對。薳啟強曰:“可。茍有其備,何故不可?恥匹夫不可以無備,況恥國乎?是以聖王務行禮,不求恥人。朝聘有珪,享覜有璋,小有述職,大有巡功。設機而不倚,爵盈而不飲;宴有好貨,飧有陪鼎,入有郊勞,出有贈賄,禮之至也。國家之敗,失之道也,則禍亂興。

(傳5.4)城濮之役,晉無楚備,以敗於邲。邲之役,楚無晉備,以敗於鄢。自鄢以來,晉不失備,而加之以禮,重之以睦,是以楚弗能報,而求親焉。旣獲姻親,又欲恥之,以召寇讎,備之若何,誰其重此?若有其人,恥之可也。若其未有,君亦圖之。晉之事君,臣曰可矣:求諸侯而麇至;求婚而薦女,君親送之,上卿及上大夫致之。猶欲恥之,君其亦有備矣。不然,奈何?韓起之下,趙成、中行吳、魏舒、范鞅、知盈;羊舌肸之下,祁午、張趯、籍談、女齊、梁丙、張骼、輔躒、苗賁皇,皆諸侯之選也。韓襄爲公族大夫,韓須受命而使矣;箕襄、邢帶、叔禽、叔椒、子羽,皆大家也。韓賦七邑,皆成縣也。羊舌四族,皆強家也。晉人若喪韓起、楊肸,五卿、八大夫輔韓須、楊石,因其十家九縣,長轂九百,其餘四十縣,遺守四千,奮其武怒,以報其大恥。伯華謀之,中行伯、魏舒帥之,其蔑不濟矣。君將以親易怨,實無禮以速寇,而未有其備,使群臣往遺之禽,以逞君心,何不可之有?”王曰:“不穀之過也,大夫無辱。”厚爲韓子禮。王欲敖叔向以其所不知,而不能,亦厚其禮。韓起反,鄭伯勞諸圉。辭不敢見,禮也。

(傳5.5)鄭罕虎如齊,娶於子尾氏。晏子驟見之。陳桓子問其故。對曰:“能用善人,民之主也。”

(傳5.6)夏,莒牟夷以牟婁及防、茲來奔。牟夷非卿而書,尊地也。莒人愬于晉,晉侯欲止公。范獻子曰:“不可。人朝而執之,誘也;討不以師,而誘以成之,惰也。爲盟主而犯此二者,無乃不可乎!請歸之,間而以師討焉。”乃歸公。秋,七月,公至自晉。

(傳5.7)莒人來討,不設備。戊辰,叔弓敗諸蚡泉,莒未陳也。

(傳5.8)冬,十月,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,以報棘、櫟、麻之役。薳射以繁揚之師會於夏汭。越大夫常壽過帥師會楚子于瑣。聞吳師出,薳啟強帥師從之,遽不設備,吳人敗諸鵲岸。楚子以馹至於羅汭。

(傳5.8)吳子使其弟蹶由犒師,楚人執之,將以釁鼓。王使問焉,曰:“女卜來吉乎?”對曰:“吉。寡君聞君將治兵於敝邑,卜之以守龜,曰:‘餘亟使人犒師,請行以觀王怒之疾徐,而爲之備,尚克知之!’龜兆告吉,曰:‘克可知也。’君若驩焉好逆使臣,滋敝邑休怠,而忘其死,亡無日矣。今君奮焉震電馮怒,虐執使臣,將以釁鼓,則吳知所備矣。敝邑雖羸,若早脩完,其可以息師。難易有備,可謂吉矣。且吳社稷是卜,豈爲一人?使臣獲釁軍鼓,而敝邑知備,以禦不虞,其爲吉,孰大焉?國之守龜,其何事不卜?一臧一否,其誰能常之?城濮之兆,其報在邲。今此行也,其庸有報志?”乃弗殺。

(傳5.8)楚師濟於羅汭,沈尹赤會楚子,次於萊山,薳射帥繁揚之師先入南懷,楚師從之,及汝清。吳不可入。楚子遂觀兵於坁箕之山。是行也,吳早設備,楚無功而還,以蹶由歸。楚子懼吳,使沈尹射待命于巢,薳啟強待命于雩婁,禮也。

(傳5.9)秦後子復歸於秦,景公卒故也。

昭公(經6.1)六年

春,王正月,杞伯益姑卒。

(經6.2)葬秦景公。

(經6.3)夏,季孫宿如晉。

(經6.4)葬杞文公。

(經6.5)宋華合比出奔衞。

(經6.6)秋,九月,大雩。

(經6.7)楚薳罷帥師伐吳。

(經6.8)冬,叔弓如楚。

(經6.9)齊侯伐北燕。

(傳6.1)六年,春,王正月,杞文公卒。吊如同盟,禮也。

(傳6.2)大夫如秦,葬景公,禮也。

(傳6.3)三月,鄭人鑄刑書。叔向使詒子產書,曰:“始吾有虞於子,今則已矣。昔先王議事以制,不爲刑辟,懼民之有爭心也。猶不可禁禦,是故閑之以義,糾之以政,行之以禮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;制爲祿位,以勸其從;嚴斷刑罰,以威其淫。懼其未也,故誨之以忠,聳之以行,教之以務,使之以和,臨之以敬,蒞之以強,斷之以剛;猶求聖哲之上、明察之官、忠信之長、慈惠之師,民於是乎可任使也,而不生禍亂。民知有辟,則不忌於上。并有爭心,以徵於書,而徼幸以成之,弗可爲矣。

(傳6.3)“夏有亂政,而作禹刑;商有亂政,而作湯刑;周有亂政,而作九刑:三辟之興,皆叔世也。今吾子相鄭國,作封洫,立謗政,制參辟,鑄刑書,將以靖民,不亦難乎?《詩》曰:‘儀式刑文王之德,日靖四方。’又曰:‘儀刑文王,萬邦作孚。’如是,何辟之有?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,錐刀之末,將盡爭之。亂獄滋豐,賄賂并行。終子之世,鄭其敗乎?肸聞之:‘國將亡,必多制’,其此之謂乎!”復書曰:“若吾子之言--僑不才,不能及子孫,吾以救世也。旣不承命,敢忘大惠!”士文伯曰:“火見,鄭其火乎!火未出,而作火以鑄刑器,藏爭辟焉。火如象之,不火何爲?”

(傳6.4)夏,季孫宿如晉,拜莒田也。晉侯享之,有加籩。武子退,使行人告曰:“小國之事大國也,茍免於討,不敢求貺。得貺不過三獻。今豆有加,下臣弗堪,無乃戾也?”韓宣子曰:“寡君以爲歡也。”對曰:“寡君猶未敢,況下臣--君之隸也,敢聞加貺?”固請徹加,而後卒事。晉人以爲知禮,重其好貨。

(傳6.5)宋寺人柳有寵,太子佐惡之。華合比曰:“我殺之。”柳聞之,乃坎、用牲、埋書,而告公曰:“合比將納亡人之族,旣盟于北郭矣。”公使視之,有焉,遂逐華合比。合比奔衞。於是華亥欲代右師,乃與寺人柳比,從爲之徵,曰:“聞之久矣。”公使代之。見於左師,左師曰:“女夫也必亡。女喪而宗室,於人何有?人亦於女何有?《詩》曰:‘宗子維城,毋俾城壞,毋獨斯畏。’女其畏哉!”

(傳6.6)六月丙戌,鄭災。

(傳6.7)楚公子棄疾如晉,報韓子也。過鄭,鄭罕虎、公孫僑、遊吉從鄭伯以勞諸柤,辭不敢見。固請,見之。見如見王。以其乘馬八匹私面。見子皮如上卿,以馬六匹;見子產以馬四匹;見子大叔以馬二匹。禁芻牧采樵,不入田,不樵樹,不采蓺,不抽屋,不強丐。誓曰:“有犯命者,君子廢,小人降!”舍不爲暴,主不慁賓。往來如是,鄭三卿皆知其將爲王也。

(傳6.7)韓宣子之適楚也,楚人弗逆。公子棄疾及晉竟,晉侯將亦弗逆。叔向曰:“楚辟,我衷,若何效辟?《詩》曰:‘爾之教矣,民胥效矣。’從我而已,焉用效人之辟?書曰:‘聖作則。’無寧以善人爲則,而則人之辟乎?匹夫爲善,民猶則之,況國君乎?”晉侯說,乃逆之。

(傳6.8)秋,九月,大雩,旱也。

(傳6.9)徐儀楚聘于楚,楚子執之,逃歸。懼其叛也,使薳泄伐徐。吳人救之。令尹子蕩帥師伐吳,師于豫章,而次于乾溪。吳人敗其師於房鍾,獲宮廄尹棄疾。子蕩歸罪於薳泄而殺之。

(傳6.10)冬,叔弓如楚,聘,且吊敗也。

(傳6.11)十一月,齊侯如晉,請伐北燕也。士丐相士鞅逆諸河,禮也。晉侯許之。十二月,齊侯遂伐北燕,將納簡公。晏子曰:“不入。燕有君矣,民不貳。吾君賄,左右諂諛,作大事不以信,未嘗可也。”

昭公(經7.1)七年

春,王正月,暨齊平。

(經7.2)三月,公如楚。

(經7.3)叔孫婼如齊蒞盟。

(經7.4)夏,四月,甲辰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7.5)秋,八月,戊辰,衞侯惡卒。

(經7.6)九月,公至自楚。

(經7.7)冬,十有一月,癸未,季孫宿卒。

(經7.8)十有二月,癸亥,葬衞襄公。

(傳7.1)七年,春,王正月,暨齊平,齊求之也。癸巳,齊侯次于虢。燕人行成,曰:“敝邑知罪,敢不聽命?先君之敝器請以謝罪。”公孫晳曰:“受服而退,俟釁而動,可也。”二月戊午,盟于濡上。燕人歸燕姬,賂以瑤甕、玉櫝、斝耳。不克而還。

(傳7.2)楚子之爲令尹也,爲王旌以田。芋尹無宇斷之,曰:“一國兩君,其誰堪之?”及卽位,爲章華之宮,納亡人以實之。無宇之閽入焉。無宇執之,有司弗與,曰:“執人於王宮,其罪大矣。”執而謁諸王。王將飲酒,無宇辭曰:“天子經略,諸侯正封,古之制也。封略之內,何非君土?食土之毛,誰非君臣?故《詩》曰:‘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。’天有十日,人有十等。下所以事上,上所以共神也。故王臣公,公臣大夫,大夫臣士,士臣皁,皁臣輿,輿臣隸,隸臣僚,僚臣仆,仆臣臺。馬有圉,牛有牧,以待百事。今有司曰:‘女胡執人於王宮?’將焉執之?周文王之法曰:‘有亡,荒閱’,所以得天下也。吾先君文王作仆區之法,曰:‘盜所隱器,與盜同罪’,所以封汝也。若從有司,是無所執逃臣也。逃而舍之,是無陪臺也。王事無乃闕乎?昔武王數紂之罪以告諸侯曰:‘紂爲天下逋逃主,萃淵藪。’故夫致死焉。君王始求諸侯而則紂,無乃不可乎?若以二文之法取之,盜有所在矣。”王曰:“取而臣以往。盜有寵,未可得也。”遂赦之。

(傳7.3)楚子成章華之臺,愿與諸侯落之。大宰薳啟強曰:“臣能得魯侯。”薳啟強來召公,辭曰:“昔先君成公命我先大夫嬰齊曰:‘吾不忘先君之好,將使衡父照臨楚國,鎮撫其社稷,以輯寧爾民。’嬰齊受命于蜀。奉承以來,弗敢失隕,而致諸宗祧。曰我先君共王引領北望,日月以冀,傳序相授,於今四王矣。嘉惠未至,唯襄公之辱臨我喪。孤與其二三臣悼心失圖,社稷之不皇,況能懷思君德?今君若步玉趾,辱見寡君,寵靈楚國,以信蜀之役,致君之嘉惠,是寡君旣受貺矣,何蜀之敢望?其先君鬼神實嘉賴之,豈唯寡君?君若不來,使臣請問行期,寡君將承質幣而見于蜀,以請先君之貺。”

(傳7.3)公將往,夢襄公祖。梓愼曰:“君不果行。襄公之適楚也,夢周公祖而行。今襄公實祖,君其不行!”子服惠伯曰:“行!先君未嘗適楚,故周公祖以道之;襄公適楚矣,而祖以道君。不行,何之?”三月,公如楚。鄭伯勞于師之梁。孟僖子爲介,不能相儀。及楚,不能答郊勞。

(傳7.4)夏,四月甲辰朔,日有食之。晉侯問於士文伯曰:“誰將當日食?”對曰:“魯、衞惡之。衞大,魯小。”公曰:“何故?”對曰:“去衞地如魯地,於是有災,魯實受之。其大咎其衞君乎!魯將上卿。”公曰:“《詩》所謂‘彼日而食,于何不臧’者,何也?”對曰:“不善政之謂也。國無政,不用善,則自取謫于日月之災,故政不可不愼也。務三而已:一曰擇人,二曰因民,三曰從時。”

(傳7.5)晉人來治杞田,季孫將以成與之。謝息爲孟孫守,不可,曰:“人有言曰:‘雖有挈瓶之知,守不假器,禮也。’夫子從君,而守臣喪邑,雖吾子亦有猜焉。”季孫曰:“君之在楚,於晉罪也。又不聽晉,魯罪重矣。晉師必至,吾無以待之,不如與之。間晉而取諸杞。吾與子桃,成反,誰敢有之?是得二成也。魯無憂,而孟孫益邑,子何病焉?”辭以無山,與之萊、柞。乃遷于桃。晉人爲杞取成。

(傳7.6)楚子享公于新臺,使長鬣者相。好以大屈。旣而悔之。薳啟強聞之,見公。公語之,拜賀。公曰:“何賀?”對曰:“齊與晉、越欲此久矣。寡君無適與也,而傳諸君。君其備禦三鄰,愼守寶矣,敢不賀乎?”公懼,乃反之。

(傳7.7)鄭子產聘于晉。晉侯有疾,韓宣子逆客,私焉,曰:“寡君寢疾,於今三月矣,并走群望,有加而無瘳。今夢黃熊入于寢門,其何厲鬼也?”對曰:“以君之明,子爲大政,其何厲之有?昔堯殛鯀于羽山,其神化爲黃熊,以入于羽淵,實爲夏郊,三代祀之。晉爲盟主,其或者未之祀也乎!”韓子祀夏郊。晉侯有間,賜子產莒之二方鼎。

(傳7.8)子產爲豐施歸州田於韓宣子,曰:“日君以夫公孫段爲能任其事,而賜之州田。今無祿早世,不獲久享君德。其子弗敢有,不敢以聞於君,私致諸子。”宣子辭。子產曰:“古人有言曰:‘其父析薪,其子弗克負荷。’施將懼不能任其先人之祿,其況能任大國之賜?縱吾子爲政而可,後之人若屬有疆埸之言,敝邑獲戾,而豐氏受其大討。吾子取州,是免敝邑於戾,而建置豐氏也。敢以爲請。”宣子受之,以告晉侯。晉侯以與宣子。宣子爲初言,病有之,以易原縣於樂大心。

(傳7.9)鄭人相驚以伯有,曰:“伯有至矣!”則皆走,不知所往。鑄刑書之歲二月,或夢伯有介而行,曰:“壬子,餘將殺帶也。明年壬寅,餘又將殺段也。”及壬子,駟帶卒,國人益懼。齊、燕平之月,壬寅,公孫段卒,國人愈懼。其明月,子產立公孫泄及良止以撫之,乃止。子大叔問其故。子產曰:“鬼有所歸,乃不爲厲,吾爲之歸也。”大叔曰:“公孫泄何爲?”子產曰:“說也。爲身無義而圖說,從政有所反之,以取媚也。不媚,不信。不信,民不從也。”

(傳7.9)及子產適晉,趙景子問焉,曰:“伯有猶能爲鬼乎?”子產曰:“能。人生始化曰魄,旣生魄,陽曰魂。用物精多,則魂魄強,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。匹夫匹婦強死,其魂魄猶能馮依於人,以爲淫厲,況良霄--我先君穆公之胄、子良之孫、子耳之子、敝邑之卿、從政三世矣。鄭雖無腆,抑諺曰‘蕞爾國’,而三世執其政柄,其用物也弘矣,其取精也多矣,其族又大,所馮厚矣,而強死,能爲鬼,不亦宜乎!”

(傳7.10)子皮之族飲酒無度,故馬師氏與子皮氏有惡。齊師還自燕之月,罕朔殺罕欣魋。罕朔奔晉。韓宣子問其位於子產。子產曰:“君之羈臣,茍得容以逃死,何位之敢擇?卿違,從大夫之位;罪人以其罪降,古之制也。朔於敝邑,亞大夫也;其官,馬師也,獲戾而逃,唯執政所寘之。得免其死,爲惠大矣,又敢求位?”宣子爲子產之敏也,使從嬖大夫。

(傳7.11)秋,八月,衞襄公卒。晉大夫言於范獻子曰:“衞事晉爲睦,晉不禮焉,庇其賊人而取其地,故諸侯貳。《詩》曰:‘鵖鸰在原,兄弟急難。’又曰:‘死喪之威,兄弟孔懷。’兄弟之不睦,於是乎不吊;況遠人,誰敢歸之?今又不禮於衞之嗣,衞必叛我,是絕諸侯也。”獻子以告韓宣子。宣子說,使獻子如衞吊,且反戚田。衞齊惡告喪于周,且請命。王使郕簡公如衞吊,且追命襄公曰:“叔父陟恪,在我先王之左右,以佐事上帝,餘敢忘高圉、亞圉?”

(傳7.12)九月,公至自楚。孟僖子病不能相禮,乃講學之,茍能禮者從之。及其將死也,召其大夫,曰:“禮,人之干也。無禮,無以立。吾聞將有達者曰孔丘,聖人之後也,而滅於宋。其祖弗父何以有宋而授厲公;及正考父佐戴、武、宣,三命茲益共,故其鼎銘云:‘一命而僂,再命而傴,三命而俯,循墻而走,亦莫餘敢侮。饘於是,鬻於是,以餬餘口。’其共也如是。臧孫紇有言曰:‘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’今其將在孔丘乎!我若獲沒,必屬說與何忌於夫子,使事之,而學禮焉,以定其位。”故孟懿子與南宮敬叔師事仲尼。仲尼曰:“能補過者,君子也。《詩》曰:‘君子是則是效’,孟僖子可則效已矣。”

(傳7.13)單獻公棄親用羈。冬,十月辛酉,襄、頃之族殺獻公而立成公。

(傳7.14)十一月,季武子卒。晉侯謂伯瑕曰:“吾所問日食,從矣。可常乎?”對曰:“不可。六物不同,民心不壹,事序不類,官職不則,同始異終,胡可常也?《詩》曰:‘或燕燕居息,或憔悴事國’,其異終也如是。”公曰:“何謂六物?”對曰:“歲、時、日、月、星、辰,是謂也。公曰:“多語寡人辰而莫同,何謂辰?”對曰:“日月之會是謂辰,故以配日。”

(傳7.15)衞襄公夫人姜氏無子,嬖人婤姶生孟縶。孔成子夢康叔謂己:“立元,餘使羈之孫圉與史茍相之。”史朝亦夢康叔謂己:“餘將命而子茍與孔烝鉏之曾孫圉相元。”史朝見成子,告之夢,夢協。晉韓宣子爲政聘于諸侯之歲,婤姶生子,名之曰元。孟縶之足不良能行。孔成子以《周易》筮之,曰:“元尚享衞國,主其社稷。”遇屯。又曰:“餘尚立縶,尚克嘉之。”遇屯之比。以示史朝。史朝曰:“‘元亨’,又何疑焉?”成子曰:“非長之謂乎?”對曰:“康叔名之,可謂長矣。孟非人也,將不列於宗,不可謂長。且其繇曰:‘利建侯。’嗣吉,何建?建非嗣也。二卦皆云,子其建之!康叔命之,二卦告之,筮襲於夢,武王所用也,弗從何爲?弱足者居。侯主社稷,臨祭祀,奉民人,事鬼神,從會朝,又焉得居?各以所利,不亦可乎?”故孔成子立靈公。十二月癸亥,葬衞襄公。

昭公(經8.1)八年

春,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。

(經8.2)夏,四月,辛丑,陳侯溺卒。

(經8.3)叔弓如晉。

(經8.4)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。

(經8.5)陳公子留出奔鄭。

(經8.6)秋,搜于紅。

(經8.7)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。

(經8.8)大雩。

(經8.9)冬,十月壬午,楚師滅陳。執陳公子招,放之于越。殺陳孔奐。

(經8.10)葬陳哀公。

(傳8.1)八年,春,石言于晉魏榆。晉侯問於師曠曰:“石何故言?”對曰:“石不能言,或馮焉。不然,民聽濫也。抑臣又聞之曰:‘作事不時,怨讟動于民,則有非言之物而言。’今宮室崇侈,民力雕盡,怨讟并作,莫保其性,石言,不亦宜乎?”於是晉侯方筑虒祁之宮,叔向曰:“子野之言君子哉!君子之言,信而有徵,故怨遠於其身;小人之言,僭而無徵,故怨咎及之。《詩》曰:‘哀哉不能言,匪舌是出,唯躬是瘁。哿矣能言,巧言如流,俾躬處休。’其是之謂乎!是宮也成,諸侯必叛,君必有咎,夫子知之矣。”

(傳8.2)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偃師,二妃生公子留,下妃生公子勝。二妃嬖,留有寵,屬諸司徒招與公子過。哀公有廢疾,三月甲申,公子招、公子過殺悼太子偃師而立公子留。夏,四月,辛亥,哀公縊。干徵師赴于楚,且告有立君。公子勝愬之于楚。楚人執而殺之。公子留奔鄭。書曰“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”,罪在招也;“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,”罪不在行人也。

(傳8.3)叔弓如晉,賀虒祁也。遊吉相鄭伯以如晉,亦賀虒祁也。史趙見子大叔,曰:“甚哉其相蒙也!可吊也,而又賀之。”子大叔曰:“若何吊也?其非唯我賀,將天下實賀。”

(傳8.4)秋,大搜于紅,自根牟至于商、衞,革車千乘。

(傳8.5)七月甲戌,齊子尾卒。子旗欲治其室。丁丑,殺梁嬰。八月庚戌,逐子成、子工、子車,皆來奔,而立子良氏之宰。其臣曰:“孺子長矣,而相吾室,欲兼我也。”授甲,將攻之。陳桓子善於子尾,亦授甲,將助之。或告子旗,子旗不信,則數人告。將往,又數人告於道,遂如陳氏。桓子將出矣,聞之而還,遊服而逆之,請命。對曰:“聞強氏授甲將攻子,子聞諸?”曰:“弗聞。”“子盍亦授甲,無宇請從。”子旗曰:“子胡然?彼,孺子也。吾誨之,猶懼其不濟,吾又寵秩之--其若先人何?子盍謂之。周書曰:‘惠不惠,茂不茂’,康叔所以服弘大也。”桓子稽顙曰:“頃、靈福子,吾猶有望。”遂和之如初。

(傳8.6)陳公子招歸罪於公子過而殺之。九月,楚公子棄疾帥師奉孫吳圍陳,宋戴惡會之。冬,十一月壬午,滅陳。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。楚人將殺之,請寘之,旣又請私。私於幄,加绖於顙而逃。使穿封戌爲陳公,曰:“城麇之役不諂。”侍飲酒於王,王曰:“城麇之役,汝知寡人之及此,汝其辟寡人乎!”對曰:“若知君之及此,臣必致死禮以息楚國。”

(傳8.6)晉侯問於史趙曰:“陳其遂亡乎?”對曰:“未也。”公曰:“何故?”對曰:“陳,顓頊之族也,歲在鶉火,是以卒滅。陳將如之。今在析木之津,猶將復由。且陳氏得政于齊而後陳卒亡。自幕至于瞽瞍無違命,舜重之以明德,寘德於遂。遂世守之。及胡公不淫,故周賜之姓,使祀虞帝。臣聞盛德必百世祀。虞之世數未也,繼守將在齊,其兆旣存矣。”

昭公(經9.1)九年

春,叔弓會楚子于陳。

(經9.2)許遷于夷。

(經9.3)夏,四月,陳災。

(經9.4)秋,仲孫貜如齊。

(經9.5)冬,筑郎囿。

(傳9.1)九年,春,叔弓、宋華亥、鄭遊吉、衞趙黡會楚子于陳。

(傳9.2)二月庚申,楚公子棄疾遷許于夷,實城父。取州來、淮北之田以益之,伍舉授許男田。然丹遷城父人於陳,以夷濮西田益之。遷方城外人於許。

(傳9.3)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。晉梁丙、張趯率陰戎伐潁。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:“我自夏以后稷,魏、駘、芮、岐、畢,吾西土也。及武王克商,蒲姑、商奄,吾東土也;巴、濮、楚、鄧,吾南土也;肅愼、燕、亳,吾北土也。吾何邇封之有?文、武、成、康之建母弟,以蕃屏周,亦其廢隊是爲,豈如弁髦,而因以敝之。

(傳9.3)“先王居梼杌于四裔,以禦螭魅,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。伯父惠公歸自秦,而誘以來,使偪我諸姬,入我郊甸,則戎焉取之。戎有中國,誰之咎也?后稷封殖天下,今戎制之,不亦難乎?伯父圖之!我在伯父,猶衣服之有冠冕,木水之有本原,民人之有謀主也。伯父若裂冠毀冕,拔本塞原,專棄謀主,雖戎狄,其何有餘一人?”叔向謂宣子曰:“文之伯也,豈能改物?翼戴天子,而加之以共。自文以來,世有衰德,而暴滅宗周,以宣示其侈;諸侯之貳,不亦宜乎?且王辭直,子其圖之。”宣子說。王有姻喪,使趙成如周吊,且致閻田與禭,反潁俘。王亦使賓滑執甘大夫襄以說於晉,晉人禮而歸之。

(傳9.4)夏,四月,陳災。鄭裨灶曰:“五年陳將復封,封五十二年而遂亡。”子產問其故。對曰:“陳,水屬也;火,水妃也。而楚所相也。今火出而火陳,逐楚而建陳也。妃以五成,故曰五年。歲五及鶉火,而後陳卒亡,楚克有之,天之道也,故曰五十二年。”

(傳9.5)晉荀盈如齊逆女,還,六月,卒于戲陽。殯于絳,未葬。晉侯飲酒,樂。膳宰屠蒯趨入,請佐公使尊,許之。而遂酌以飲工,曰:“女爲君耳,將司聰也。辰在子卯,謂之疾日,君徹宴樂,學人舍業,爲疾故也。君之卿佐,是謂股肱。股肱或虧,何痛如之?女弗聞而樂,是不聰也。”又飲外嬖嬖叔,曰:“女爲君目,將司明也。服以旌禮,禮以行事,事有其物,物有其容。今君之容,非其物也;而女不見,是不明也。”亦自飲也,曰:“味以行氣,氣以實志,志以定言,言以出令。臣實司味,二御失官,而君弗命,臣之罪也。”公說,徹酒。初,公欲廢知氏而立其外嬖,爲是悛而止。秋,八月,使荀躒佐下軍以說焉。

(傳9.6)孟僖子如齊殷聘,禮也。

(傳9.7)冬,筑郎囿。書時也。季平子欲其速成也,叔孫昭子曰:“《詩》曰:‘經始勿亟,庶民子來。’焉用速成,其以剿民也?無囿猶可;無民,其可乎?”

昭公(經10.1)十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10.2)夏,齊欒施來奔。

(經10.3)秋,七月,季孫意如、叔弓、仲孫貜帥師伐莒。

(經10.4)戊子,晉侯彪卒。

(經10.5)九月,叔孫貜如晉,葬晉平公。

(經10.6)十有二月甲子,宋公成卒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王正月,有星出于婺女。鄭裨言於子產曰:“七月戊子,晉君將死。今茲歲在顓頊之虛,姜氏、任氏實守其地,居其維首,而有妖星焉,告邑姜也。邑姜,晉之妣也。天以七紀,戊子逢公以登,星斯於是乎出,吾是以譏之。”

(傳10.2)齊惠欒、高氏皆耆酒,信內多怨,強於陳、鮑氏而惡之。夏,有告陳桓子曰:“子旗、子良將攻陳、鮑。”亦告鮑氏。桓子授甲而如鮑氏。遭子良醉而騁,遂見文子,則亦授甲矣。使視二子,則皆將飲酒。桓子曰:“彼雖不信,聞我授甲,則必逐我。及其飲酒也,先伐諸。”陳、鮑方睦,遂伐欒、高氏。子良曰:“先得公,陳、鮑焉往?”遂伐虎門。

(傳10.2)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門之外,四族召之,無所往。其徒曰:“助陳、鮑乎?”曰:“何善焉?”“助欒、高乎?”曰:“庸愈乎?”“然則歸乎?”曰:“君伐,焉歸?”公召之而後入。公卜使王黑以靈姑銔率,吉,請斷三尺焉而用之。五月庚辰,戰于稷,欒、高敗,又敗諸莊。國人追之,又敗諸鹿門。欒施、高強來奔。陳、鮑分其室。

(傳10.2)晏子謂桓子:“必致諸公!讓,德之主也。讓之謂懿德。凡有血氣,皆有爭心,故利不可強,思義爲愈。義,利之本也。蘊利生孽。姑使無蘊乎!可以滋長。”桓子盡致諸公,而請老于莒。桓子召子山,私具幄幕、器用、從者之衣屨,而反棘焉。子商亦如之,而反其邑。子周亦如之,而與之夫子。反子城、子公、公孫捷,而皆益其祿。凡公子、公孫之無祿者,私分之邑。國之貧約孤寡者,私與之粟。曰:“《詩》云:‘陳錫載周’,能施也。桓公是以霸。”公與桓子莒之旁邑,辭。穆孟姬爲之請高唐,陳氏始大。

(傳10.3)秋,七月,平子伐莒,取郠。獻俘,始用人於亳社。臧武仲在齊聞之,曰:“周公其不饗魯祭乎!周公饗義,魯無義。《詩》曰:‘德音孔昭,視民不佻。’佻之謂甚矣,而壹用之,將誰福哉?”

(傳10.4)戊子,晉平公卒。鄭伯如晉,及河,晉人辭之。遊吉遂如晉。九月,叔孫貜、齊國弱、宋華定、衞北宮喜、鄭罕虎、許人、曹人、莒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杞人、小邾人如晉,葬平公也。

(傳10.4)鄭子皮將以幣行,子產曰:“喪焉用幣?用幣必百兩,百兩必千人。千人至,將不行。不行,必盡用之。幾千人而國不亡?”子皮固請以行。旣葬,諸侯之大夫欲因見新君。叔孫昭子曰:“非禮也。”弗聽。叔向辭之曰:“大夫之事畢矣,而又命孤。孤斬焉在衰绖之中,其以嘉服見,則喪禮未畢;其以喪服見,是重受吊也,大夫將若之何?”皆無辭以見。子皮盡用其幣。歸,謂子羽曰:“非知之實難,將在行之。夫子知之矣,我則不足。《書》曰:‘欲敗度,縱敗禮’,我之謂矣。夫子知度與禮矣,我實縱欲,而不能自克也。”

(傳10.4)昭子至自晉,大夫皆見,高強見而退。昭子語諸大夫曰:“爲人子不可不愼也哉!昔慶封亡,子尾多受邑,而稍致諸君,君以爲忠,而甚寵之。將死,疾于公宮,輦而歸,君親推之。其子不能任,是以在此。忠爲令德,其子弗能任,罪猶及之,難不愼也。喪夫人之力,棄德、曠宗,以及其身,不亦害乎?《詩》曰:‘不自我先,不自我後’,其是之謂乎!”

(傳10.5)冬,十二月,宋平公卒。初,元公惡寺人柳,欲殺之。及喪,柳熾炭于位,將至,則去之。比葬,又有寵。

昭公(經11.1)十有一年

春,王二月,叔弓如宋。

(經11.2)葬宋平公。

(經11.3)夏,四月丁巳,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。

(經11.4)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。

(經11.5)五月甲申,夫人歸氏薨。

(經11.6)大搜于比蒲。

(經11.7)仲孫貜會邾子,盟于祲祥。

(經11.8)秋,季孫意如會晉韓起、齊國弱、宋華亥、衞北宮佗、鄭罕虎、曹人、杞人于厥憖。

(經11.9)九月己亥,葬我小君齊歸。

(經11.10)冬,十有一月丁酉,楚師滅蔡,執蔡世子有以歸,用之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王二月,叔弓如宋,葬平公也。

(傳11.2)景王問於萇弘曰:“今茲諸侯何實吉?何實兇?”對曰:“蔡兇。此蔡侯般弒其君之歲也,歲在豕韋,弗過此矣。楚將有之,然壅也。歲及大梁,蔡復,楚兇,天之道也。”

(傳11.2)楚子在申,召蔡靈侯。靈侯將往,蔡大夫曰:“王貪而無信,唯蔡於感。今幣重而言甘,誘我也,不如無往。”蔡侯不可。三月丙申,楚子伏甲而饗蔡侯於申,醉而執之。夏,四月丁巳,殺之。刑其士七十人。公子棄疾帥師圍蔡。

(傳11.2)韓宣子問於叔向曰:“楚其克乎?”對曰:“克哉!蔡侯獲罪於其君,而不能其民,天將假手於楚以斃之,何故不克?然肸聞之:不信以幸,不可再也。楚王奉孫吳以討於陳,曰:‘將定而國。’陳人聽命,而遂縣之。今又誘蔡而殺其君,以圍其國,雖幸而克,必受其咎,弗能久矣。桀克有緡,以喪其國;紂克東夷,而隕其身。楚小位下,而亟暴於二王,能無咎乎?天之假助不善,非祚之也,厚其兇惡而降之罰也。且譬之如天其有五材而將用之,力盡而敝之,是以無拯,不可沒振。”

(傳11.3)五月,齊歸薨。大搜于比蒲,非禮也。

(傳11.4)孟僖子會邾莊公,盟于祲祥,脩好禮也。泉丘人有女,夢以其帷幕孟氏之廟,遂奔僖子,其僚從之。盟于清丘之社,曰:“有子,無相棄也!”僖子使助薳氏之簉。反自祲祥,宿于薳氏,生懿子及南宮敬叔於泉丘人。其僚無子,使字敬叔。

(傳11.5)楚師在蔡,晉荀吳謂韓宣子曰:“不能救陳,又不能救蔡,物以無親。晉之不能亦可知也已。爲盟主而不恤亡國,將焉用之?”秋,會于厥憖,謀救蔡也。鄭子皮將行。子產曰:“行不遠,不能救蔡也。蔡小而不順,楚大而不德,天將棄蔡以壅楚,盈而罰之,蔡必亡矣。且喪君而能守者鮮矣。三年,王其有咎乎!美惡周必復,王惡周矣。”晉人使狐父請蔡于楚,弗許。

(傳11.6)單子會韓宣子于戚,視下言徐。叔向曰:“單子其將死乎!朝有著定,會有表;衣有襘,帶有結。會朝之言必聞于表著之位,所以昭事序也;視不過結襘之中,所以道容貌也。言以命之,容貌以明之,失則有闕。今單子爲王官伯,而命事於會,視不登帶,言不過步,貌不道容,而言不昭矣。不道,不共;不昭,不從。無守氣矣。”

(傳11.7)九月,葬齊歸,公不戚。晉士之送葬者,歸以語史趙。史趙曰:“必爲魯郊。”侍者曰:“何故?”曰:“歸姓也,不思親,祖不歸也。”叔向曰:“魯公室其卑乎!君有大喪,國不廢搜;有三年之喪,而無一日之戚。國不恤喪,不忌君也;君無戚容,不顧親也。國不忌君,君不顧親,能無卑乎?殆其失國。”

(傳11.8)冬,十一月,楚子滅蔡,用隱太子于岡山。申無宇曰:“不祥。五牲不相爲用,況用諸侯乎!王必悔之!”

(傳11.9)十二月,單成公卒。

(傳11.10)楚子城陳、蔡不羹。使棄疾爲蔡公。王問於申無宇曰:“棄疾在蔡何如?”對曰:“擇子莫如父,擇臣莫如君。”鄭莊公城櫟而寘子元焉,使昭公不立。齊桓公城穀而寘管仲焉,至于今賴之。臣聞五大不在邊,五細不在庭。親不在外,羈不在內。今棄疾在外,鄭丹在內,君其少戒!”王曰:“國有大城,何如?”對曰:“鄭京、櫟實殺曼伯,宋蕭、亳實殺子遊,齊渠丘實殺無知,衞蒲、戚實出獻公。若由是觀之,則害於國。末大必折,尾大不掉,君所知也。”

昭公(經12.1)十有二年

春,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。

(經12.2)三月壬申,鄭伯嘉卒。

(經12.3)夏,宋公使華定來聘。

(經12.4)公如晉,至河乃復。

(經12.5)五月,葬鄭簡公。

(經12.6)楚殺其大夫成熊。

(經12.7)秋,七月。

(經12.8)冬,十月,公子憖出奔齊。

(經12.9)楚子伐徐。

(經12.10)晉伐鮮虞。

(傳12.1)十二年,春,齊高偃納北燕伯款于唐,因其眾也。

(傳12.2)三月,鄭簡公卒。將爲葬除,及遊氏之廟,將毀焉。子大叔使其除徒執用以立,而無庸毀,曰:“子產過女,而問何故不毀,乃曰:‘不忍廟也。諾,將毀矣。’”旣如是,子產乃使辟之。司墓之室有當道者,毀之,則朝而堋;弗毀,則日中而堋。子大叔請毀之,曰:“無若諸侯之賓何?”子產曰:“諸侯之賓能來會吾喪,豈憚日中?無損於賓,而民不害,何故不爲?”遂弗毀,日中而葬。君子謂子產於是乎知禮。禮,無毀人以自成也。

(傳12.3)夏,宋華定來聘,通嗣君也。享之,爲賦《蓼蕭》,弗知,又不答賦。昭子曰:“必亡。宴語之不懷,寵光之不宣,令德之不知,同福之不受,將何以在?”

(傳12.4)齊侯、衞侯、鄭伯如晉,朝嗣君也。公如晉,至河,乃復。取郠之役,莒人愬于晉,晉有平公之喪,未之治也,故辭公。公子憖遂如晉。晉侯享諸侯,子產相鄭伯,辭於享,請免喪而後聽命。晉人許之,禮也。

(傳12.4)晉侯以齊侯宴,中行穆子相。投壺,晉侯先,穆子曰:“有酒如淮,有肉如坻。寡君中此,爲諸侯師。”中之。齊侯舉矢,曰:“有酒如澠,有肉如陵。寡人中此,與君代興。”亦中之。伯瑕謂穆子曰:“子失辭。吾固師諸侯矣,壺何爲焉,以其中俊也?齊君弱吾君,歸弗來矣。”穆子曰:“吾軍帥強禦,卒乘競勸,今猶古也,齊將何事?”公孫叟趨進,曰:“日旰君勤,可以出矣!”以齊侯出。

(傳12.5)楚子謂成虎,若敖之餘也,遂殺之。或譖成虎於楚子,成虎知之,而不能行。書曰“楚殺其大夫成虎”,懷寵也。

(傳12.6)六月,葬鄭簡公。

(傳12.7)晉荀吳偽會齊師者,假道於鮮虞,遂入昔陽。秋八月壬午,滅肥,以肥子綿皋歸。

(傳12.8)周原伯絞虐,其輿臣使曹逃。冬,十月壬申朔,原輿人逐絞,而立公子跪尋。絞奔郊。

(傳12.9)甘簡公無子,立其弟過。過將去成、景之族。成、景之族賂劉獻公,丙申,殺甘悼公,而立成公之孫鰍。丁酉,殺獻太子之傳庾皮之子過,殺瑕辛于市,及宮嬖綽、王孫沒、劉州鳩、陰忌、老陽子。

(傳12.10)季平子立,而不禮於南蒯。南蒯謂子仲:“吾出季氏,而歸其室於公,子更其位,我以費爲公臣。”子仲許之。南蒯語叔仲穆子,且告之故。季悼子之卒也,叔孫昭子以再命爲卿。及平子伐莒克之,更受三命。叔仲子欲構二家,謂平子曰:“三命逾父兄,非禮也。”平子曰:“然。”故使昭子。昭子曰:“叔孫氏有家禍,殺適立庶,故婼也及此。若因禍以斃之,則聞命矣。若不廢君命,則固有著矣。”昭子朝而命吏曰:“婼將與季氏訟,書辭無頗。”季孫懼而歸罪於叔仲子。故叔仲小、南蒯、公子憖謀季氏。憖告公,而遂從公如晉。南蒯懼不克,以費叛如齊。子仲還,及衞,聞亂,逃介而先。及郊,聞費叛,遂奔齊。

(傳12.10)南蒯之將叛也,其鄉人或知之,過之而嘆,且言曰:“恤恤乎,湫乎攸乎!深思而淺謀,邇身而遠志,家臣而君圖,有人矣哉!”南蒯枚筮之,遇坤之比曰:“黃裳元吉”,以爲大吉也。示子服惠伯曰:“卽欲有事,何如?”惠伯曰:“吾嘗學此矣,忠信之事則可,不然,必敗。外強內溫,忠也;和以率貞,信也,故曰‘黃裳元吉’。黃,中之色也;裳,下之飾也;元,善之長也。中不忠,不得其色;下不共,不得其飾;事不善,不得其極。外內倡和爲忠,率事以信爲共,供養三德爲善,非此三者弗當。且夫《易》不可以占險,將何事也?且可飾乎?中美能黃,上美爲元,下美則裳,參成可筮。猶有闕也,筮雖吉,未也。”

(傳12.10)將適費,飲鄉人酒。鄉人或歌之曰:“我有圃,生之杞乎!從我者子乎,去我者鄙乎,倍其鄰者恥乎!已乎已乎!非吾黨之士乎!”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。小聞之,不敢朝。昭子命吏謂小待政於朝,曰:“吾不爲怨府。”

(傳12.11)楚子狩于州來,次于潁尾,使蕩侯、潘子、司馬督、囂尹午、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。楚子次于乾溪,以爲之援。雨雪,王皮冠,秦復陶,翠被豹舄,執鞭以出。仆析父從。右尹子革夕,王見之,去冠、被,舍鞭,與之語曰:“昔我先王熊繹與呂汲、王孫牟、燮父、禽父并事康王,四國皆有分,我獨無有。今吾使人於周,求鼎以爲分,王其與我乎?”對曰:“與君王哉!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荊山,篳路藍縷以處草莽,跋涉山林以事天子,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。齊,王舅也;晉及魯、衞,王母弟也。楚是以無分,而彼皆有。今周與四國服事君王,將唯命是從,豈其愛鼎?”

(傳12.11)王曰:“昔我皇祖伯父昆吾,舊許是宅。今鄭人貪賴其田,而不我與。我若求之,其與我乎?”對曰:“與君王哉!周不愛鼎,鄭敢愛田?”王曰:“昔諸侯遠我而畏晉,今我大城陳、蔡不羹,賦皆千乘,子與有勞焉,諸侯其畏我乎?”對曰:“畏君王哉!是四國者,專足畏也。又加之以楚,敢不畏君王哉?”工尹路請曰:“君王命剝圭以爲鏚柲,敢請命。”王入視之。

(傳12.11)析父謂子革:“吾子,楚國之望也。今與王言如響,國其若之何?”子革曰:“摩厲以須,王出,吾刃將斬矣。”王出,復語。左史倚相趨過,王曰:“是良史也,子善視之!是能讀《三墳》、《五典》、《八索》、《九丘》。”對曰:“臣嘗問焉:昔穆王欲肆其心,周行天下,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。祭公謀父作《祈招》之詩以止王心,王是以獲沒於祗宮。臣問其詩而不知也。若問遠焉,其焉能知之?”王曰:“子能乎?”對曰:“能。其詩曰:‘祈招之愔愔,式昭德音。思我王度,式如玉,式如金。形民之力,而無醉飽之心。’”王揖而入,饋不食,寢不寐,數日,不能自克,以及於難。仲尼曰:“古也有志:‘克己復禮,仁也。’信善哉!楚靈王若能如是,豈其辱於乾溪?”

(傳12.12)晉伐鮮虞,因肥之役也。

昭公(經13.1)十有三年

春,叔弓帥師圍費。

(經13.2)夏,四月,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,弒其君虔于乾溪。

(經13.3)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。

(經13.4)秋,公會劉子、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衞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于平丘。

(經13.5)八月甲戌,同盟于平丘。公不與盟。

(經13.6)晉人執季孫意如以歸。

(經13.7)公至自會。

(經13.8)蔡侯廬歸于蔡。陳侯吳歸于陳。

(經13.9)冬,十月,葬蔡靈公。

(經13.10)公如晉,至河乃復。

(經13.11)吳滅州來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叔弓圍費,弗克,敗焉。平子怒,令見費人執之,以爲囚俘。冶區夫曰:“非也,若見費人,寒者衣之,饑者食之,爲之令主,而共其乏困,費來如歸,南氏亡矣。民將叛之,誰與居邑?若憚之以威,懼之以怒,民疾而叛,爲之聚也。若諸侯皆然,費人無歸,不親南氏,將焉入矣?”平子從之,費人叛南氏。

(傳13.2)楚子之爲令尹也,殺大司馬薳掩而取其室。及卽位,奪薳居田;遷許而質許圍。蔡洧有寵於王,王之滅蔡也,其父死焉,王使與於守而行。申之會,越大夫戮焉。王奪斗韋龜中犨,又奪成然邑,而使爲郊尹。蔓成然故事蔡公。故薳氏之族及薳居、許圍、蔡洧、蔓成然,皆王所不禮也,因群喪職之族,啟越大夫常壽過作亂,圍固城,克息舟,城而居之。

(傳13.2)觀起之死也,其子從在蔡,事朝吳,曰:“今不封蔡,蔡不封矣。我請試之。”以蔡公之命召子干、子晳,及郊,而告之情,強與之盟,入襲蔡。蔡公將食,見之而逃。觀從使子干食,坎,用牲,加書,而速行。己徇於蔡,曰:“蔡公召二子,將納之,與之盟而遣之矣,將師而從之。”蔡人聚,將執之。辭曰:“失賊成軍,而殺餘何益?”乃釋之。朝吳曰:“二三子若能死亡,則如違之,以待所濟。若求安定,則如與之,以濟所欲。且違上,何適而可?”眾曰:“與之!”乃奉蔡公,召二子而盟于鄧,依陳、蔡人以國。楚公子比、公子黑肱、公子棄疾、蔓成然、蔡朝吳帥陳、蔡不羹、許、葉之師,因四族之徒,以入楚。及郊,陳、蔡欲爲名,故請爲武軍。蔡公知之,曰:“欲速,且役病矣,請藩而已。”乃藩爲軍。蔡公使須務牟與史猈先入,因正仆人殺太子祿及公子罷敵。公子比爲王,公子黑肱爲令尹,次于魚陂。公子棄疾爲司馬,先除王宮,使觀從從師于乾溪,而遂告之,且曰:“先歸復所,後者劓。”師及訾梁而潰。

昭公(傳13.2)王聞群公子之死也,自投于車下,曰:“人之愛其子也,亦如餘乎?”侍者曰:“甚焉,小人老而無子,知擠于溝壑矣。”王曰:“餘殺人子多矣,能無及此乎?”右尹子革曰:“請待于郊,以聽國人。”王曰:“眾怒不可犯也。”曰:“若入於大都,而乞師於諸侯。”王曰:“皆叛矣。”曰:“若亡於諸侯,以聽大國之圖君也。”王曰:“大福不再,只取辱焉。”然丹乃歸于楚。

(傳13.2)王沿夏,將欲入鄢。芋尹無宇之子申亥曰:“吾父再奸王命,王弗誅,惠孰大焉?君不可忍,惠不可棄,吾其從王。”乃求王,遇諸棘闈以歸。夏,五月癸亥,王縊于芋尹申亥氏。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。

(傳13.2)觀從謂子干曰:“不殺棄疾,雖得國,猶受禍也。”子干曰:“餘不忍也。”子玉曰:“人將忍子,吾不忍俟也。”乃行。國每夜駭曰:“王入矣!”乙卯夜,棄疾使周走而呼曰:“王至矣!”國人大驚。使蔓成然走告子干、子晳曰:“王至矣,國人殺君司馬,將來矣。君若早自圖也,可以無辱。眾怒如水火焉,不可爲謀。”又有呼而走至者,曰:“眾至矣!”二子皆自殺。丙辰,棄疾卽位,名曰熊居。葬子干于訾,實訾敖。殺囚,衣之王服,而流諸漢,乃取而葬之,以靖國人。使子旗爲令尹。

(傳13.2)楚師還自徐,吳人敗諸豫章,獲其五帥。平王封陳、蔡,復遷邑,致群賂,施舍寬民,宥罪舉職。召觀從,王曰:“唯爾所欲。”對曰:“臣之先佐開卜。”乃使爲卜尹。使枝如子躬聘于鄭,且致犨、櫟之田。事畢弗致。鄭人請曰:“聞諸道路,將命寡君以犨、櫟,敢請命。”對曰:“臣未聞命。”旣復,王問犨、櫟,降服而對曰:“臣過失命,未之致也。”王執其手,曰:“子毋勤!姑歸,不穀有事,其告子也。”

(傳13.2)他年,芋尹申亥以王柩告,乃改葬之。初,靈王卜曰:“餘尚得天下!”不吉。投龜,詬天而呼曰:“是區區者而不餘畀,餘必自取之。”民患王之無厭也,故從亂如歸。

(傳13.2)初,共王無冢適,有寵子五人,無適立焉。乃大有事于群望,而祈曰:“請神擇於五人者,使主社稷。”乃遍以璧見於群望,曰:“當璧而拜者,神所立也,誰敢違之?”旣,乃與巴姬密埋璧於大室之庭,使五人齊,而長入拜。康王跨之,靈王肘加焉,子干、子晳皆遠之。平王弱,抱而入,再拜,皆厭紐。斗韋龜屬成然焉,且曰:“棄禮違命,楚其危哉!”

(傳13.2)子干歸,韓宣子問於叔向曰:“子干其濟乎!”對曰:“難。”宣子曰:“同惡相求,如市賈焉,何難?”對曰:“無與同好,誰與同惡?取國有五難:有寵而無人,一也;有人而無主,二也;有主而無謀,三也;有謀而無民,四也;有民而無德,五也。子干在晉,十三年矣。晉、楚之從,不聞達者,可謂無人。族盡親叛,可謂無主。無釁而動,可謂無謀。爲羈終世,可謂無民。亡無愛徵,可謂無德。王虐而不忌,楚君子干,涉五難以弒舊君,誰能濟之?有楚國者,其棄疾乎!君陳、蔡,城外屬焉。苛慝不作,盜賊伏隱,私欲不違,民無怨心。先神命之,國民信之。羋姓有亂,必季實立,楚之常也。獲神,一也;有民,二也;令德,三也;寵貴,四也;居常,五也。有五利以去五難,誰能害之?

(傳13.2)子干之官,則右尹也;數其貴寵,則庶子也;以神所命,則又遠之。其貴亡矣,其寵棄矣。民無懷焉,國無與焉,將何以立?”宣子曰:“齊桓、晉文不亦是乎?”對曰:“齊桓,衞姬之子也,有寵於僖;有鮑叔牙、賓須無、隰朋以爲輔佐;有莒、衞以爲外主;有國、高以爲內主;從善如流,下善齊肅;不藏賄,不從欲,施舍不倦,求善不厭。是以有國,不亦宜乎?我先君文公,狐季姬之子也,有寵於獻;好學而不貳,生十七年,有士五人。有先大夫子餘、子犯以爲腹心,有魏犨、賈佗以爲股肱,有齊、宋、秦、楚以爲外主,有欒、郤、狐、先以爲內主,亡十九年,守志彌篤。惠、懷棄民,民從而與之。獻無異親,民無異望。天方相晉,將何以代文?此二君者,異於子干。共有寵子,國有奧主;無施於民,無援於外;去晉而不送,歸楚而不逆,何以冀國?”

昭公(傳13.3)晉成虒祁,諸侯朝而歸者皆有貳心。爲取郠故,晉將以諸侯來討。叔向曰:“諸侯不可以不示威。”乃并徵會,告于吳。秋,晉侯會吳子于良,水道不可,吳子辭,乃還。

(傳13.3)七月丙寅,治兵于邾南。甲車四千乘。羊舌鮒攝司馬,遂合諸諸侯于平丘。子產、子大叔相鄭伯以會,子產以幄、幕九張行,子大叔以四十,旣而悔之,每舍,損焉。及會,亦如之。次于衞地,叔鮒求貨於衞,淫芻蕘者。衞人使屠伯饋叔向羹與一篋錦,曰:“諸侯事晉,未敢攜貳;況衞在君之宇下,而敢有異志?芻蕘者異於他日,敢請之。”叔向受羹反錦,曰:“晉有羊舌鮒者,瀆貨無厭,亦將及矣。爲此役也,子若以君命賜之,其已。”客從之,未退而禁之。

(傳13.3)晉人將尋盟,齊人不可。晉侯使叔向告劉獻公曰:“抑齊人不盟,若之何?”對曰:“盟以厎信,君茍有信,諸侯不貳,何患焉?告之以文辭,董之以武師,雖齊不許,君庸多矣。天子之老請帥王賦,‘元戎十乘,以先啟行’,遲速唯君。”叔向告于齊曰:“諸侯求盟,已在此矣。今君弗利,寡君以爲請。”對曰:“諸侯討貳,則有尋盟。若皆用命,何盟之尋?”叔向曰:“國家之敗,有事而無業,事則不經;有業而無禮,經則不序;有禮而無威,序則不共;有威而不昭,共則不明。不明棄共,百事不終,所由傾覆也。

(傳13.3)“是故明王之制,使諸侯歲聘以志業,間朝以講禮,再朝而會以示威,再會而盟以顯昭明。志業於好,講禮於等,示威於眾,昭明於神。自古以來,未之或失也。存亡之道,恒由是興。晉禮主盟,懼有不治;奉承齊犧,而布諸君,求終事也。君曰‘餘必廢之’,何齊之有?唯君圖之。寡君聞命矣。”齊人懼,對曰:“小國言之,大國制之,敢不聽從?旣聞命矣,敬共以往,遲速唯君。”叔向曰:“諸侯有間矣,不可以不示眾。”八月辛未,治兵,建而不旆。壬申,復旆之。諸侯畏之。

(傳13.3)邾人、莒人愬于晉曰:“魯朝夕伐我,幾亡矣。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”晉侯不見公。使叔向來辭曰:“諸侯將以甲戌盟,寡君知不得事君矣,請君無勤。”子服惠伯對曰:“君信蠻夷之訴,以絕兄弟之國,棄周公之後,亦唯君。寡君聞命矣。”叔向曰:“寡君有甲車四千乘在,雖以無道行之,必可畏也。況其率道,其何敵之有?牛雖瘠,僨於豚上,其畏不死?南蒯、子仲之憂,其庸可棄乎?若奉晉之眾,用諸侯之師,因邾、莒、杞、鄫之怒,以討魯罪,間其二憂,何求而弗克?”魯人懼,聽命。

(傳13.3)甲戌,同盟于平丘,齊服也。令諸侯日中造于除。癸酉,退朝。子產命外仆速張於除,子大叔止之,使待明日。及夕,子產聞其未張也,使速往,乃無所張矣。及盟,子產爭承,曰:“昔天子班貢,輕重以列。列尊貢重,周之制也。卑而貢重者,甸服也。鄭伯,男也,而使從公侯之貢,懼弗給也,敢以爲請。諸侯靖兵,好以爲事。行理之命,無月不至,貢之無藝,小國有闕,所以得罪也。諸侯脩盟,存小國也。貢獻無極,亡可待也。存亡之制,將在今矣。”自日中以爭,至于昏,晉人許之。旣盟,子大叔咎之曰:“諸侯若討,其可瀆乎?”子產曰:“晉政多門,貳偷之不暇,何暇討?國不競亦陵,何國之爲?”

(傳13.3)公不與盟。晉人執季孫意如,以幕蒙之,使狄人守之。司鐸射懷錦,奉壺飲冰,以蒲伏焉。守者御之,乃與之錦而入。晉人以平子歸,子服湫從。子產歸,未至,聞子皮卒,哭,且曰:“吾已!無爲爲善矣。唯夫子知我。”仲尼謂子產於是行也,足以爲國基矣。《詩》曰:“樂君子,邦家之基。子產,君子之求樂者也。且曰:“合諸侯,藝貢事,禮也。”

(傳13.4)鮮虞人聞晉師之悉起也,而不警邊,且不脩備。晉荀吳自著雍以上軍侵鮮虞,及中人,驅沖競,大獲而歸。

(傳13.5)楚之滅蔡也,靈王遷許、胡、沈、道、房、申於荊焉。平王卽位,旣封陳、蔡,而皆復之,禮也。隱太子之子廬歸于蔡,禮也。悼太子之子吳歸于陳,禮也。

(傳13.6)冬,十月,葬蔡靈公,禮也。

(傳13.7)公如晉。荀吳謂韓宣子曰:“諸侯相朝,講舊好也。執其卿而朝其君,有不好焉,不如辭之。”乃使士景伯辭公于河。

(傳13.8)吳滅州來,令尹子旗請伐吳。王弗許,曰:“吾未撫民人,未事鬼神,未脩守備,未定國家,而用民力,敗不可悔。州來在吳,猶在楚也。子姑待之。”

(傳13.9)季孫猶在晉,子服惠伯私於中行穆子曰:“魯事晉,何以不如夷之小國?魯,兄弟也,土地猶大,所命能具。若爲夷棄之,使事齊、楚,其何瘳於晉?親親與大,賞共罰否,所以爲盟主也。子其圖之!諺曰:‘臣一主二。’吾豈無大國?”穆子告韓宣子,且曰:“楚滅陳、蔡,不能救,而爲夷執親,將焉用之?”乃歸季孫。惠伯曰:“寡君未知其罪,合諸侯而執其老。若猶有罪,死命可也。若曰無罪而惠免之,諸侯不聞,是逃命也,何免之爲?請從君惠於會。”宣子患之,謂叔向曰:“子能歸季孫乎?”對曰:“不能。鮒也能。”乃使叔魚。叔魚見季孫,曰:“昔鮒也得罪於晉君,自歸於魯君,微武子之賜,不至於今。雖獲歸骨於晉,猶子則肉之,敢不盡情?歸子而不歸,鮒也聞諸吏,將爲子除館於西河,其若之何?”且泣。平子懼,先歸。惠伯待禮。

昭公(經14.1)十有四年

春,意如至自晉。

(經14.2)三月,曹伯滕卒。

(經14.3)夏,四月。

(經14.4)秋,葬曹武公。

(經14.5)八月,莒子去疾卒。

(經14.6)冬,莒殺其公子意恢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意如至自晉,尊晉罪己也。尊晉罪己,禮也。

(傳14.2)南蒯之將叛也,盟費人。司徒老祁、慮癸偽廢疾,使請於南蒯曰:“臣愿受盟而疾興。若以君靈不死,請待間而盟。”許之。二子因民之欲叛也,請朝眾而盟。遂劫南蒯曰:“群臣不忘其君,畏子以及今,三年聽命矣。子若弗圖,費人不忍其君,將不能畏子矣。子何所不逞欲?請送子。”請期五日。遂奔齊。侍飲酒於景公。公曰:“叛夫!”對曰:“臣欲張公室也。”子韓晳曰:“家臣而欲張公室,罪莫大焉。”司徒老祁、慮癸來歸費,齊侯使鮑文子致之。

(傳14.3)夏,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於宗丘,且撫其民。分貧,振窮;長孤幼,養老疾;收介特,救災患;宥孤寡,赦罪戾;詰奸慝,舉淹滯;禮新,敘舊;祿勛,合親;任良,物官。使屈罷簡東國之兵於召陵亦如之。好於邊疆。息民五年,而後用師,禮也。

(傳14.4)秋,八月,莒著丘公卒,郊公不戚,國人弗順,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輿。蒲餘侯惡公子意恢,而善於庚輿;郊公惡公子鐸,而善於意恢。公子鐸因蒲餘侯而與之謀曰:“爾殺意恢,我出君而納庚輿。”許之。

(傳14.5)楚令尹子旗有德於王,不知度,與養氏比,而求無厭。王患之。九月甲午,楚子殺斗成然,而滅養氏之族。使斗辛居鄖,以無忘舊勛。

(傳14.6)冬,十二月,蒲餘侯茲夫殺莒公子意恢。郊公奔齊。公子鐸逆庚輿於齊,齊隰黨、公子鉏送之,有賂田。

(傳14.7)晉邢侯與雍子爭鄐田,久而無成。士景伯如楚,叔魚攝理。韓宣子命斷舊獄,罪在雍子。雍子納其女於叔魚,叔魚蔽罪邢侯。邢侯怒,殺叔魚與雍子於朝。宣子問其罪於叔向。叔向曰:“三人同罪,施生戮死可也。雍子自知其罪,而賂以買直;鮒也鬻獄,邢侯專殺,其罪一也。己惡而掠美爲昏,貪以敗官爲墨,殺人不忌爲賊。夏書曰:‘昏、墨、賊,殺’,皋陶之刑也,請從之。”乃施邢侯而尸雍子與叔魚於市。

(傳14.7)仲尼曰:“叔向,古之遺直也。治國制刑,不隱於親。三數叔魚之惡,不爲末減。曰義也夫,可謂直矣!平丘之會,數其賄也,以寬衞國,晉不爲暴。歸魯季孫,稱其詐也,以寬魯國,晉不爲虐。邢侯之獄,言其貪也,以正刑書,晉不爲頗。三言而除三惡,加三利。殺親益榮,猶義也夫!”

昭公(經15.1)十有五年

春,王正月,吳子夷末卒。

(經15.2)二月癸酉,有事于武宮。龠入,叔弓卒。去樂,卒事。

(經15.3)夏,蔡朝吳出奔鄭。

(經15.4)六月丁巳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15.5)秋,晉荀吳帥師伐鮮虞。

(經15.6)冬,公如晉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將禘于武公,戒百官。梓愼曰:“禘之日其有咎乎!吾見赤黑之祲,非祭祥也,喪氛也。其在蒞事乎!”二月癸酉,禘。叔弓蒞事,龠入而卒。去樂,卒事,禮也。

(傳15.2)楚費無極害朝吳之在蔡也,欲去之,乃謂之曰:“王唯信子,故處子於蔡,子亦長矣,而在下位,辱必求之,吾助子請。”又謂其上之人曰:“王唯信吳,故處諸蔡,二三子莫之如也,而在其上,不亦難乎?弗圖,必及於難。”夏,蔡人逐朝吳,朝吳出奔鄭。王怒,曰:“餘唯信吳,故寘諸蔡。且微吳,吾不及此。女何故去之?”無極對曰:“臣豈不欲吳?然而前知其爲人之異也。吳在蔡,蔡必速飛。去吳,所以翦其翼也。”

(傳15.3)六月乙丑,王太子壽卒。

(傳15.4)秋,八月戊寅,王穆後崩。

(傳15.5)晉荀吳帥師伐鮮虞,圍鼓。鼓人或請以城叛,穆子弗許。左右曰:“師徒不勤,而可以獲城,何故不爲?”穆子曰:“吾聞諸叔向曰:‘好惡不愆,民知所適,事無不濟。’或以吾城叛,吾所甚惡也;人以城來,吾獨何好焉?賞所甚惡,若所好何?若其弗賞,是失信也,何以庇民?力能則進,否則退,量力而行。吾不可以欲城而邇奸,所喪滋多。”使鼓人殺叛人而繕守備。圍鼓三月,鼓人或請降。使其民見,曰:“猶有食色,姑脩而城。”軍吏曰:“獲城而弗取,勤民而頓兵,何以事君?”穆子曰:“吾以事君也。獲一邑而教民怠,將焉用邑?邑以賈怠,不如完舊。賈怠無卒,棄舊不祥。鼓人能事其君,我亦能事吾君。率義不爽,好惡不愆,城可獲而民知義所,有死命而無二心,不亦可乎?”鼓人告食竭力盡,而後取之。克鼓而反,不戮一人,以鼓子鳶鞮歸。

(傳15.6)冬,公如晉,平丘之會故也。

(傳15.7)十二月,晉荀躒如周,葬穆後,籍談爲介。旣葬,除喪,以文伯宴,樽以魯壺。王曰:“伯氏,諸侯皆有以鎮撫王室,晉獨無有,何也?”文伯揖籍談。對曰:“諸侯之封也,皆受明器於王室,以鎮撫其社稷,故能薦彝器於王。晉居深山,戎狄之與鄰,而遠於王室,王靈不及,拜戎不暇,其何以獻器?”

(傳15.7)王曰:“叔氏,而忘諸乎!叔父唐叔,成王之母弟也,其反無分乎?密須之鼓與其大路,文所以大搜也;闕鞏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,唐叔受之,以處參虛,匡有戎狄。其後襄之二路,鏚鉞、秬鬯,彤弓、虎賁,文公受之,以有南陽之田,撫征東夏,非分而何?夫有勛而不廢,有績而載,奉之以土田,撫之以彝器,旌之以車服,明之以文章,子孫不忘,所謂福也。福祚之不登,叔父焉在?且昔而高祖孫伯黡司晉之典籍,以爲大政,故曰籍氏。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,於是乎有董史。女,司典之後也,何故忘之?”籍談不能對。賓出,王曰:“籍父其無後乎!數典而忘其祖。”

(傳15.7)籍談歸,以告叔向。叔向曰:“王其不終乎!吾聞之:所樂必卒焉。今王樂憂,若卒以憂,不可謂終。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,於是乎以喪賓宴,又求彝器,樂憂甚矣,且非禮也。彝器之來,嘉功之由,非由喪也。三年之喪,雖貴遂服,禮也。王雖弗遂,宴樂以早,亦非禮也。禮,王之大經也。一動而失二禮,無大經矣。言以考典,典以志經。忘經而多言,舉典,將焉用之?”

昭公(經16.1)十有六年

春,齊侯伐徐。

(經16.2)楚子誘戎蠻子殺之。

(經16.3)夏,公至自晉。

(經16.4)秋,八月己亥,晉侯夷卒。

(經16.5)九月,大雩。

(經16.6)季孫意如如晉。

(經16.7)冬,十月,葬晉昭公。

(傳16.1)十六年,春,王正月,公在晉,晉人止公。不書,諱之也。

(傳16.2)齊侯伐徐。

(傳16.2)楚子聞蠻氏之亂也與蠻子之無質也,使然丹誘戎蠻子嘉殺之,遂取蠻氏。旣而復立其子焉,禮也。

(傳16.2)二月丙申,齊師至于蒲隧,徐人行成。徐子及郯人、莒人會齊侯,盟于蒲隧,賂以甲父之鼎。叔孫昭子曰:“諸侯之無伯,害哉!齊君之無道也,興師而伐遠方,會之,有成而還,莫之亢也。無伯也夫!《詩》曰:‘宗周旣滅,靡所止戾。正大夫離居,莫知我肄’,其是之謂乎!”

(傳16.3)三月,晉韓起聘于鄭,鄭伯享之。子產戒曰:“茍有位於朝,無有不共恪!”孔張后至,立於客間,執政禦之;適客後,又禦之;適縣間。客從而笑之。事畢,富子諫曰:“夫大國之人,不可不愼也,幾爲之笑,而不陵我?我皆有禮,夫猶鄙我。國而無禮,何以求榮?孔張失位,吾子之恥也。”子產怒曰:“發命之不衷,出令之不信,刑之頗類,獄之放紛,會朝之不敬,使命之不聽,取陵於大國,罷民而無功,罪及而弗知,僑之恥也。孔張,君之昆孫子孔之後也,執政之嗣也,爲嗣大夫;承命以使,周於諸侯;國人所尊,諸侯所知。立於朝而祀於家,有祿於國,有賦於軍,喪、祭有職,受脤、歸脤。其祭在廟,已有著位。在位數世,世守其業,而忘其所,僑焉得恥之?辟邪之人而皆及執政,是先王無刑罰也。子寧以他規我。”

(傳16.3)宣子有環,其一在鄭商。宣子謁諸鄭伯,子產弗與,曰:“非官府之守器也,寡君不知。”子大叔、子羽謂子產曰:“韓子亦無幾求,晉國亦未可以貳。晉國、韓子不可偷也。若屬有讒人交斗其間,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兇怒,悔之何及?吾子何愛於一環,其以取憎於大國也?盍求而與之?”子產曰:“吾非偷晉而有二心,將終事之,是以弗與,忠信故也。僑聞君子非無賄之難,立而無令名之患。僑聞爲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,無禮以定其位之患。夫大國之人令於小國,而皆獲其求,將何以給之?一共一否,爲罪滋大。大國之求,無禮以斥之,何饜之有?吾且爲鄙邑,則失位矣。若韓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,貪淫甚矣,獨非罪乎?出一玉以起二罪,吾又失位,韓子成貪,將焉用之?且吾以玉賈罪,不亦銳乎?”

(傳16.3)韓子買諸賈人,旣成賈矣。商人曰:“必告君大夫!”韓子請諸子產曰:“日起請夫環,執政弗義,弗敢復也。今買諸商人,商人曰‘必以聞’,敢以爲請。”子產對曰:“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,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,斬之蓬、蒿、藜、藋,而共處之;世有盟誓,以相信也,曰:‘爾無我叛,我無強賈,毋或蓋奪。爾有利市寶賄,我勿與知。’恃此質誓,故能相保以至于今。今吾子以好來辱,而謂敝邑強奪商人,是教敝邑背盟誓也,毋乃不可乎!吾子得玉,而失諸侯,必不爲也。若大國令,而共無藝,鄭鄙邑也,亦弗爲也。僑若獻玉,不知所成。敢私布之。”韓子辭玉,曰:“起不敏,敢求玉以徼二罪?敢辭之。”

(傳16.3)夏,四月,鄭六卿餞宣子於郊。宣子曰:“二三君子請皆賦,起亦以知鄭志。”子齹賦《野有蔓草》。宣子曰:“孺子善哉!吾有望矣。”子產賦鄭之《羔裘》。宣子曰:“起不堪也。”子大叔賦《褰裳》。宣子曰:“起在此,敢勤子至於他人乎?”子大叔拜。宣子曰:“善哉,子之言是!不有是事,其能終乎?”子遊賦《風雨》。子旗賦《有女同車》。子柳賦《萚兮》。宣子喜,曰:“鄭其庶乎!二三君子以君命貺起,賦不出鄭志,皆昵燕好也。二三君子,數世之主也,可以無懼矣。”宣子皆獻馬焉,而賦《我將》。子產拜,使五卿皆拜,曰:“吾子靖亂,敢不拜德!”宣子私覲於子產以玉與馬,曰:“子命起舍夫玉,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,敢不藉手以拜!”

(傳16.4)公至自晉,子服昭伯語季平子曰:“晉之公室其將遂卑矣。君幼弱,六卿強而奢傲,將因是以習,習實爲常,能無卑乎!”平子曰:“爾幼,惡識國?”

(傳16.5)秋,八月,晉昭公卒。

(傳16.6)九月,大雩,旱也。

(傳16.6)鄭大旱,使屠擊、祝款、豎柎有事於桑山。斬其木,不雨。子產曰:“有事於山,蓺山林也;而斬其木,其罪大矣。”奪之官邑。

(傳16.7)冬,十月,季平子如晉葬昭公。平子曰:“子服回之言猶信。子服氏有子哉!”

昭公(經17.1)十有七年

春,小邾子來朝。

(經17.2)夏,六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17.3)秋,郯子來朝。

(經17.4)八月,晉荀吳帥師滅陸渾之戎。

(經17.5)冬,有星孛于大辰。

(經17.6)楚人及吳戰于長岸。

(傳17.1)十七年春,小邾穆公來朝,公與之燕。季平子賦《採叔》,穆公賦《菁菁者莪》。昭子曰:“不有以國,其能久乎?”

(傳17.2)夏,六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祝史請所用幣。昭子曰:“日有食之,天子不舉,伐鼓於社;諸侯用幣於社,伐鼓於朝,禮也。”平子禦之,曰:“止也。唯正月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於是乎有伐鼓用幣,禮也。其餘則否。”大史曰:“在此月也。日過分而未至,三辰有災,於是乎百官降物;君不舉,辟移時;樂奏鼓,祝用幣,史用辭。故夏書曰:‘辰不集于房,瞽奏鼓,嗇夫馳,庶人走’,此月朔之謂也。當夏四月,是謂孟夏。”平子弗從。昭子退,曰:“夫子將有異志,不君君矣。”

(傳17.3)秋,郯子來朝,公與之宴。昭子問焉,曰:“少皞氏鳥名官,何故也?”郯子曰:“吾祖也,我知之。昔者黃帝氏以云紀,故爲云師而云名;炎帝氏以火紀,故爲火師而火名;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;大皞氏以龍紀,故爲龍師而龍名。“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,鳳鳥適至,故紀於鳥,爲鳥師而鳥名:鳳鳥氏,歷正也;玄鳥氏,司分者也;伯趙氏,司至者也;青鳥氏,司啟者也;丹鳥氏,司閉者也。祝鳩氏,司徒也;雎鳩氏,司馬也;鴡鳩氏,司空也。爽鳩氏,司寇也;鶻鳩氏,司事也。五鳩,鳩民者也。五雉爲五工正,利器用、正度量,夷民者也。九扈爲九農正,扈民無淫者也。自顓頊以來,不能紀遠,乃紀於近。爲民師而命以民事,則不能故也。”仲尼聞之,見於郯子而學之。旣而告人曰:“吾聞之:‘天子失官,官學在四夷’,猶信。”

(傳17.4)晉侯使屠蒯如周,請有事於雒與三涂。萇弘謂劉子曰:“客容猛,非祭也,其伐戎乎!陸渾氏甚睦於楚,必是故也。君其備之!”乃警戒備。九月丁卯,晉荀吳帥師涉自棘津,使祭史先用牲于雒。陸渾人弗知,師從之。庚午,遂滅陸渾,數之以其貳於楚也。陸渾子奔楚,其眾奔甘鹿。周大獲。宣子夢文公攜荀吳而授之陸渾,故使穆子帥師,獻俘于文宮。

(傳17.5)冬,有星孛于大辰,西及漢。申須曰:“彗所以除舊布新也。天事恒象,今除於火,火出必布焉,諸侯其有火災乎!”梓愼曰:“往年吾見之,是其徵也。火出而見,今茲火出而章,必火入而伏,其居火也久矣,其與不然乎?火出,於夏爲三月,於商爲四月,於周爲五月。夏數得天,若火作,其四國當之,在宋、衞、陳、鄭乎!宋,大辰之虛也;陳,大皞之虛也;鄭,祝融之虛也,皆火房也。星孛及漢,漢,水祥也。衞,顓頊之虛也,故爲帝丘,其星爲大水,水,火之牡也。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!水火所以合也。若火入而伏,必以壬午,不過其見之月。”鄭裨灶言於子產曰:“宋、衞、陳、鄭將同日火。若我用瓘斝玉瓚,鄭必不火。”子產弗與。

(傳17.6)吳伐楚,陽丐爲令尹,卜戰,不吉。司馬子魚曰:“我得上流,何故不吉?且楚故,司馬令龜,我請改卜。”令曰:“魴也以其屬死之,楚師繼之,尚大克之!”吉。戰于長岸,子魚先死,楚師繼之,大敗吳師,獲其乘舟餘皇。使隨人與後至者守之,環而塹之,及泉,盈其隧炭,陳以待命。吳公子光請於其眾,曰:“喪先王之乘舟,豈唯光之罪?眾亦有焉。請藉取之以救死。”眾許之。使長鬣者三人潛伏於舟側,曰:“我呼餘皇,則對。師夜從之。”三呼,皆迭對。楚人從而殺之。楚師亂,吳人大敗之,取餘皇以歸。

昭公(經18.1)十有八年

春,王三月,曹伯須卒。

(經18.2)夏,五月壬午,宋、衞、陳、鄭災。

(經18.3)六月,邾人入鄅。

(經18.4)秋,葬曹平公。

(經18.5)冬,許遷于白羽。

(傳18.1)十八年,春,王二月乙卯,周毛得殺毛伯過而代之。萇弘曰:“毛得必亡。是昆吾稔之日也,侈故之以。而毛得以濟侈於王都,不亡,何待?”

(傳18.2)三月,曹平公卒。

(傳18.3)夏,五月,火始昏見。丙子,風。梓愼曰:“是謂融風,火之始也;七日,其火作乎!”戊寅,風甚。壬午,大甚。宋、衞、陳、鄭皆火。梓愼登大庭氏之庫以望之,曰:“宋、衞、陳、鄭也。”數日皆來告火。裨灶曰:“不用吾言,鄭又將火。”鄭人請用之,子產不可。子大叔曰:“寶以保民也,若有火,國幾亡。可以救亡,子何愛焉?”子產曰:“天道遠,人道邇,非所及也,何以知之?灶焉知天道?是亦多言矣,豈不或信?”遂不與。亦不復火。

(傳18.3)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曰:“將有大祥,民震動,國幾亡。吾身泯焉,弗良及也。國遷,其可乎?”子產曰:“雖可,吾不足以定遷矣。”及火,里析死矣,未葬,子產使輿三十人遷其柩。火作,子產辭晉公子、公孫于東門,使司寇出新客,禁舊客勿出於宮。使子寬、子上巡群屏攝,至于大宮。使公孫登徙大龜,使祝史徙主祏於周廟,告於先君。使府人、庫人各儆其事。商成公儆司宮,出舊宮人,寘諸火所不及。司馬、司寇列居火道,行火所焮。城下之人伍列登城。明日,使野司寇各保其徵,郊人助祝史除於國北,禳火于玄冥、回祿,祈于四鄘。書焚室而寬其征,與之材。三日哭,國不市。使行人告於諸侯。宋、衞皆如是。陳不救火,許不吊災,君子是以知陳、許之先亡也。

(傳18.4)六月,鄅人藉稻,邾人襲鄅。鄅人將閉門,邾人羊羅攝其首焉,遂入之,盡俘以歸。鄅子曰:“餘無歸矣。”從帑於邾,邾莊公反鄅夫人,而舍其女。

(傳18.5)秋,葬曹平公。往者見周原伯魯焉,與之語,不說學。歸以語閔子馬。閔子馬曰:“周其亂乎!夫必多有是說,而後及其大人。大人患失而惑,又曰:‘可以無學,無學不害。’不害而不學,則茍而可,於是乎下陵上替,能無亂乎?夫學,殖也。不學將落,原氏其亡乎!”

(傳18.6)七月,鄭子產爲火故,大爲社,祓禳於四方,振除火災,禮也。乃簡兵大搜,將爲搜除。子大叔之廟在道南,其寢在道北,其庭小,過期三日,使除徒陳於道南廟北,曰:“子產過女,而命速除,乃毀於而鄉。”子產朝,過而怒之。除者南毀。子產及沖,使從者止之曰:“毀於北方。”

(傳18.6)火之作也,子產授兵登陴。子大叔曰:“晉無乃討乎?”子產曰:“吾聞之:小國忘守則危,況有災乎?國之不可小,有備故也。”旣,晉之邊吏讓鄭曰:“鄭國有災,晉君、大夫不敢寧居,卜筮走望,不愛牲玉。鄭之有災,寡君之憂也。今執事墹然授兵登陴,將以誰罪?邊人恐懼,不敢不告。”子產對曰:“若吾子之言,敝邑之災,君之憂也。敝邑失政,天降之災,又懼讒慝之間謀之,以啟貪人,薦爲敝邑不利,以重君之憂。幸而不亡,猶可說也;不幸而亡,君雖憂之,亦無及也。鄭有他竟,望走在晉。旣事晉矣,其敢有二心?”

(傳18.7)楚左尹王子勝言於楚子曰:“許於鄭,仇敵也,而居楚地,以不禮於鄭。晉、鄭方睦,鄭若伐許,而晉助之,楚喪地矣。君盍遷許。許不專於楚,鄭方有令政,許曰:‘餘舊國也。’鄭曰:‘餘俘邑也。’葉在楚國,方城外之蔽也。土不可易,國不可小,許不可俘,讎不可啟,君其圖之!”楚子說。冬,楚子使王子勝遷許於析,實白羽。

昭公(經19.1)十有九年

春,宋公伐邾。

(經19.2)夏,五月戊辰,許世子止弒其君買。

(經19.3)己卯,地震。

(經19.4)秋,齊高發帥師伐莒。

(經19.5)冬,葬許悼公。

(傳19.1)十九年,春,楚工尹赤遷陰于下陰,令尹子瑕城郟。叔孫昭子曰:“楚不在諸侯矣,其僅自完也,以持其世而已。”

(傳19.2)楚子之在蔡也,郹陽封人之女奔之,生太子建。及卽位,使伍奢爲之師,費無極爲少師,無寵焉,欲譖諸王,曰:“建可室矣。”王爲之聘於秦,無極與逆,勸王取之。正月,楚夫人嬴氏至自秦。

(傳19.3)鄅夫人,宋向戌之女也,故向寧請師。二月,宋公伐邾,圍蟲。三月,取之,乃盡歸鄅俘。

(傳19.4)夏,許悼公瘧。五月戊辰,飲太子止之藥卒。太子奔晉。書曰“弒其君”,君子曰:“盡心力以事君,舍藥物可也。”

(傳19.5)邾人、郳人、徐人會宋公。乙亥,同盟于蟲。

(傳19.6)楚子爲舟師以伐濮。費無極言於楚子曰:“晉之伯也,邇於諸夏;而楚辟陋,故弗能與爭。若大城城父,而寘太子焉,以通北方,王收南方,是得天下也。”王說,從之。故太子建居于城父。令尹子瑕聘于秦,拜夫人也。

(傳19.7)秋,齊高發帥師伐莒,莒子奔紀鄣。使孫書伐之。初,莒有婦人,莒子殺其夫,已爲嫠婦。及老,托於紀鄣,紡焉以度而去之。及師至,則投諸外。或獻諸子占,子占使師夜縋而登。登者六十人,縋絕。師鼓噪,城上之人亦噪。莒共公懼,啟西門而出。七月丙子,齊師入紀。

(傳19.8)是歲也,鄭駟偃卒。子遊娶於晉大夫,生絲,弱,其父兄立子瑕。子產憎其爲人也,且以爲不順,弗許,亦弗止。駟氏聳。他日,絲以告其舅。冬,晉人使以幣如鄭,問駟乞之立故。駟氏懼,駟乞欲逃,子產弗遣;請龜以卜,亦弗予。大夫謀對,子產不待而對客曰:“鄭國不天,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昏,今又喪我先大夫偃。其子幼弱,其一二父兄懼隊宗主,私族於謀,而立長親。寡君與其二三老曰:‘抑天實剝亂是,吾何知焉?’諺曰:‘無過亂門’,民有亂兵,猶憚過之,而況敢知天之所亂?今大夫將問其故,抑寡君實不敢知,其誰實知之?平丘之會,君尋舊盟曰:‘無或失職!’若寡君之二三臣,其卽世者,晉大夫而專制其位,是晉之縣鄙也,何國之爲?”辭客幣而報其使,晉人舍之。

(傳19.9)楚人城州來,沈尹戌曰:“楚人必敗。昔吳滅州來,子旗請伐之。王曰:‘吾未撫吾民。’今亦如之,而城州來以挑吳,能無敗乎?”侍者曰:“王施舍不倦,息民五年,可謂撫之矣。”戌曰:“吾聞撫民者,節用於內,而樹德於外,民樂其性,而無寇讎。今宮室無量,民人日駭,勞罷死轉,忘寢與食,非撫之也。”

(傳19.10)鄭大水,龍鬭于時門之外洧淵,國人請爲萗焉。子產弗許,曰:“我鬭,龍不我覿也;龍鬭,我獨何覿焉?禳之,則彼其室也。吾無求於龍,龍亦無求於我。”乃止也。

(傳19.11)令尹子瑕言蹶由於楚子,曰:“彼何罪?諺所謂‘室於怒市於色’者,楚之謂矣。舍前之忿可也。”乃歸蹶由。

昭公(經20.1)二十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20.2)夏,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。

(經20.3)秋,盜殺衞侯之兄縶。

(經20.4)冬,十月,宋華亥、向寧、華定出奔陳。

(經20.5)十有一月辛卯,蔡侯廬卒。

(傳20.1)二十年,春,王二月己丑,日南至。梓愼望氛,曰:“今茲宋有亂,國幾亡,三年而後弭。蔡有大喪。”叔孫昭子曰:“然則戴、桓也。汰侈,無禮已甚,亂所在也。”

(傳20.2)費無極言於楚子曰:“建與伍奢將以方城之外叛,自以爲猶宋、鄭也,齊、晉又交輔之,將以害楚,其事集矣。”王信之,問伍奢。伍奢對曰:“君一過多矣,何信於讒?”王執伍奢,使城父司馬奮揚殺太子。未至,而使遣之。三月,大子建奔宋。王召奮揚,奮揚使城父人執己以至。王曰:“言出於余口,入於爾耳,誰告建也?”對曰:“臣告之。君王命臣曰:‘事建如事餘。’臣不佞,不能茍貳。奉初以還,不忍後命,故遣之。旣而悔之,亦無及已。”王曰:“而敢來,何也?”對曰:“使而失命,召而不來,是再奸也。逃無所入。”王曰:“歸,從政如他日。”

(傳20.2)無極曰:“奢之子材,若在吳,必憂楚國,盍以免其父召之。彼仁,必來。不然,將爲患。”王使召之曰:“來,吾免而父。”棠君尚謂其弟員曰:“爾適吳,我將歸死。吾知不逮,我能死,爾能報。聞免父之命,不可以莫之奔也;親戚爲戮,不可以莫之報也。奔死免父,孝也;度功而行,仁也;擇任而往,知也;知死不辟,勇也。父不可棄,名不可廢,爾其勉之!相從爲愈。”伍尚歸。奢聞員不來,曰:“楚君、大夫其旰食乎!”楚人皆殺之。員如吳,言伐楚之利於州于。公子光曰:“是宗爲戮,而欲反其讎,不可從也。”員曰:“彼將有他志,餘姑爲之求士,而鄙以待之。”乃見鱄設諸焉,而耕於鄙。

(傳20.3)宋元公無信多私,而惡華、向。華定、華亥與向寧謀曰:“亡愈於死,先諸?”華亥偽有疾,以誘群公子。公子問之,則執之。夏,六月丙申,殺公子寅、公子御戎、公子朱、公子固、公孫援、公孫丁,拘向勝、向行於其廩。公如華氏請焉,弗許,遂劫之。癸卯,取太子欒與母弟辰、公子地以爲質。公亦取華亥之子無戚、向寧之子羅、華定之子啟,與華氏盟,以爲質。

(傳20.4)衞公孟縶狎齊豹,奪之司寇與鄄。有役則反之,無則取之。公孟惡北宮喜、褚師圃,欲去之。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,懼而欲以作亂。故齊豹、北宮喜、褚師圃、公子朝作亂。初,齊豹見宗魯於公孟,爲驂乘焉。將作亂,而謂之曰:“公孟之不善,子所知也,勿與乘,吾將殺之。”對曰:“吾由子事公孟,子假吾名焉,故不吾遠也。雖其不善,吾亦知之;抑以利故,不能去,是吾過也。今聞難而逃,是僭子也。子行事乎,吾將死之,以周事子;而歸死於公孟,其可也。”

(傳20.4)丙辰,衞侯在平壽。公孟有事於蓋獲之門外,齊子氏帷於門外,而伏甲焉。使祝灶寘戈於車薪以當門,使一乘從公孟以出;使華齊御公孟,宗魯驂乘。及閎中,齊氏用戈擊公孟,宗魯以背蔽之,斷肱,以中公孟之肩。皆殺之。公聞亂,乘驅自閱門入。慶比御公,公南楚驂乘。使華寅乘貳車。及公宮,鴻騮魋駟乘于公。公載寶以出。褚師子申遇公于馬路之衢,遂從。過齊氏,使華寅肉袒,執蓋以當其闕,齊氏射公,中南楚之背,公遂出。寅閉郭門,逾而從公。公如死鳥。析朱鉏宵從竇出,徒行從公。

(傳20.4)齊侯使公孫青聘于衞。旣出,聞衞亂,使請所聘。公曰:“猶在竟內,則衞君也。”乃將事焉,遂從諸死鳥。請將事。辭曰:“亡人不佞,失守社稷,越在草莽,吾子無所辱君命。”賓曰:“寡君命下臣於朝曰:‘阿下執事。’臣不敢貳。”主人曰:“君若惠顧先君之好,照臨敝邑,鎮撫其社稷,則有宗祧在。”乃止。衞侯固請見之。不獲命,以其良馬見,爲未致使故也。衞侯以爲乘馬。賓將掫,主人辭曰:“亡人之憂,不可以及吾子;草莽之中,不足以辱從者。敢辭。”賓曰:“寡君之下臣,君之牧圉也。若不獲捍外役,是不有寡君也。臣懼不免於戾,請以除死。”親執鐸,終夕與於燎。

(傳20.4)齊氏之宰渠子召北宮子。北宮氏之宰不與聞,謀殺渠子,遂伐齊氏,滅之。丁巳晦,公入,與北宮喜盟于彭水之上。秋,七月戊午朔,遂盟國人。八月辛亥,公子朝、褚師圃、子玉霄、子高魴出奔晉。閏月戊辰,殺宣姜。衞侯賜北宮喜謚曰“貞子”,賜析朱鉏謚曰“成子”,而以齊氏之墓予之。衞侯告寧于齊,且言子石。齊侯將飲酒,遍賜大夫曰:“二三子之教也。”苑何忌辭,曰:“與於青之賞,必及于其罰。在《康誥》曰:‘父子兄弟,罪不相及’,況在群臣?臣敢貪君賜以干先王?”琴張聞宗魯死,將往吊之。仲尼曰:“齊豹之盜,而孟縶之賊,女何吊焉?君子不食奸,不受亂,不爲利疚於回,不以回待人,不蓋不義,不犯非禮。”

(傳20.5)宋華、向之亂,公子城、公孫忌、樂舍、司馬強、向宜、向鄭、楚建、郳甲出奔鄭。其徒與華氏戰于鬼閻,敗子城。子城適晉。華亥與其妻,必盥而食所質公子者而後食。公與夫人每日必適華氏,食公子而後歸。華亥患之,欲歸公子。向寧曰:“唯不信,故質其子。若又歸之,死無日矣。”公請於華費遂,將攻華氏。對曰:“臣不敢愛死,無乃求去憂而滋長乎!臣是以懼,敢不聽命?”公曰:“子死亡有命,餘不忍其。”冬,十月,公殺華、向之質而攻之。戊辰,華、向奔陳,華登奔吳。向寧欲殺太子。華亥曰:“干君而出,又殺其子,其誰納我?且歸之有庸。”使少司寇牼以歸,曰:“子之齒長矣,不能事人。以三公子爲質,必免。”公子旣入,華牼將自門行。公遽見之,執其手,曰:“餘知而無罪也,入,復而所。”

(傳20.6)齊侯疥,遂痁,期而不瘳。諸侯之賓問疾者多在。梁丘據與裔款言於公曰:“吾事鬼神豐,於先君有加矣。今君疾病,爲諸侯憂,是祝、史之罪也。諸侯不知,其謂我不敬,君盍誅於祝固、史嚚以辭賓?”公說,告晏子。晏子曰:“日宋之盟,屈建問范會之德於趙武。趙武曰:‘夫子之家事治;言於晉國,竭情無私。其祝、史祭祀,陳信不愧;其家事無猜,其祝、史不祈。’建以語康王。康王曰:‘神、人無怨,宜夫子之光輔五君以爲諸侯主也。’”

(傳20.6)公曰:“據與款謂寡人能事鬼神,故欲誅于祝、史,子稱是語,何故?”對曰:“若有德之君,外內不廢,上下無怨,動無違事,其祝、史薦信,無愧心矣。是以鬼神用饗,國受其福,祝、史與焉。其所以蕃祉老壽者,爲信君使也,其言忠信於鬼神。其適遇淫君,外內頗邪,上下怨疾,動作辟違,從欲厭私,高臺深池,撞鐘舞女。斬刈民力,輸掠其聚,以成其違,不恤後人。暴虐淫從,肆行非度,無所還忌,不思謗讟,不憚鬼神。神怒民痛,無悛於心。其祝、史薦信,是言罪也;其蓋失數美,是矯誣也。進退無辭,則虛以求媚。是以鬼神不饗其國以禍之,祝、史與焉。所以夭昏孤疾者,爲暴君使也,其言僭嫚於鬼神。”

(傳20.6)公曰:“然則若之何?”對曰:“不可爲也。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;澤之萑蒲,舟鮫守之;藪之薪蒸,虞候守之;海之鹽、蜃,祈望守之。縣鄙之人,入從其政;偪介之關,暴征其私;承嗣大夫,強易其賄。布常無藝,徵斂無度;宮室日更,淫樂不違。內寵之妾,肆奪於市;外寵之臣,僭令於鄙。私欲養求,不給則應。民人苦病,夫婦皆詛。祝有益也,詛亦有損。聊、攝以東,姑、尤以西,其爲人也多矣。雖其善祝,豈能勝億兆人之詛?君若欲誅於祝、史,脩德而後可。”公說,使有司寬政,毀關,去禁,薄斂,已責。

(傳20.7)十二月,齊侯田于沛,招虞人以弓,不進。公使執之。辭曰:“昔我先君之田也,旃以招大夫,弓以招士,皮冠以招虞人。臣不見皮冠,故不敢進。”乃舍之。仲尼曰:“守道不如守官。”君子韙之。

(傳20.8)齊侯至自田,晏子侍于遄臺,子猶馳而造焉。公曰:“唯據與我和夫!”晏子對曰:“據亦同也,焉得爲和?”公曰:“和與同異乎?”對曰:“異。和如羹焉,水、火、醯、醢、鹽、梅,以烹魚肉,燀之以薪,宰夫和之,齊之以味,濟其不及,以泄其過。君子食之,以平其心。君臣亦然。君所謂可而有否焉,臣獻其否以成其可;君所謂否而有可焉,臣獻其可以去其否,是以政平而不干,民無爭心。故《詩》曰:‘亦有和羹,旣戒旣平。鬷嘏無言,時靡有爭。’先王之濟五味、和五聲也,以平其心,成其政也。聲亦如味,一氣,二體,三類,四物,五聲,六律,七音,八風,九歌,以相成也;清濁、小大,短長、疾徐,哀樂、剛柔,遲速、高下,出入、周疏,以相濟也。君子聽之,以平其心。心平,德和。故《詩》曰:‘德音不瑕’。今據不然。君所謂可,據亦曰可;君所謂否,據亦曰否。若以水濟水,誰能食之?若琴瑟之專壹,誰能聽之?同之不可也如是。”

(傳20.8)飲酒樂。公曰:“古而無死,其樂若何!”晏子對曰:“古而無死,則古之樂也,君何得焉?昔爽鳩氏始居此地,季荝因之,有逢伯陵因之,蒲姑氏因之,而後大公因之。古若無死,爽鳩氏之樂,非君所愿也。”

(傳20.9)鄭子產有疾,謂子大叔曰:“我死,子必爲政。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,其次莫如猛。夫火烈,民望而畏之,故鮮死焉;水懦弱,民狎而玩之,則多死焉,故寬難。”疾數月而卒。大叔爲政,不忍猛而寬。鄭國多盜,取人於萑苻之澤。大叔悔之,曰:“吾早從夫子,不及此。”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,盡殺之,盜少止。仲尼曰:“善哉!政寬則民慢,慢則糾之以猛。猛則民殘,殘則施之以寬。寬以濟猛,猛以濟寬,政是以和。《詩》曰:‘民亦勞止,汔可小康;惠此中國,以綏四方’,施之以寬也。‘毋從詭隨,以謹無良;式遏寇虐,慘不畏明’,糾之以猛也。‘柔遠能邇,以定我王’,平之以和也。又曰:‘不競不絿,不剛不柔,布政優優,百祿是遒’,和之至也。”及子產卒,仲尼聞之,出涕曰:“古之遺愛也。”

昭公(經21.1)二十有一年

春,王三月,葬蔡平公。

(經21.2)夏,晉侯使士鞅來聘。

(經21.3)宋華亥、向寧、華定自陳入于宋南里以叛。

(經21.4)秋,七月壬午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21.5)八月乙亥,叔輒卒。

(經21.6)冬,蔡侯朱出奔楚。

(經21.7)公如晉,至河乃復。

(傳21.1)二十一年,春,天王將鑄無射,泠州鳩曰:“王其以心疾死乎!夫樂,天子之職也。夫音,樂之輿也;而鐘,音之器也。天子省風以作樂,器以鐘之,輿以行之。小者不窕,大者不摦,則和於物。物和則嘉成。故和聲入於耳而藏於心,心億則樂。窕則不咸,摦則不容,心是以感,感實生疾。今鐘摦矣,王心弗堪,其能久乎!”

(傳21.2)三月,葬蔡平公。蔡太子朱失位,位在卑。大夫送葬者,歸見昭子。昭子問蔡故,以告。昭子嘆曰:“蔡其亡乎!若不亡,是君也必不終。《詩》曰:‘不解于位,民之攸墍。’今蔡侯始卽位,而適卑,身將從之。”

(傳21.3)夏,晉士鞅來聘,叔孫爲政。季孫欲惡諸晉,使有司以齊鮑國歸費之禮爲士鞅。士鞅怒,曰:“鮑國之位下,其國小,而使鞅從其牢禮,是卑敝邑也,將復諸寡君。”魯人恐,加四牢焉,爲十一牢。

(傳21.4)宋華費遂生華貙、華多僚、華登。貙爲少司馬,多僚爲御士,與貙相惡,乃譖諸公曰:“貙將納亡人。”亟言之。公曰:“司馬以吾故,亡其良子。死亡有命,吾不可以再亡之。”對曰:“君若愛司馬,則如亡。死如可逃,何遠之有?”公懼,使侍人召馬之侍人宜僚,飲之酒,而使告司馬。司馬嘆曰:“必多僚也。吾有讒子,而弗能殺,吾又不死。抑君有命,可若何?”乃與公謀逐華貙,將使田孟諸而遣之。公飲之酒,厚酬之,賜及從者。司馬亦如之。張丐尤之,曰:“必有故。”使子皮承宜僚以劍而訊之。宜僚盡以告。張丐欲殺多僚。子皮曰:“司馬老矣,登之謂甚,吾又重之,不如亡也。”五月丙申,子皮將見司馬而行,則遇多僚御司馬而朝。張丐不勝其怒,遂與子皮、臼任、鄭翩殺多僚,劫司馬以叛,而召亡人。壬寅,華、向入。樂大心、豐愆、華牼禦諸橫。華氏居盧門,以南里叛。六月庚午,宋城舊鄘及桑林之門而守之。

(傳21.5)秋,七月壬午朔,日有食之。公問於梓愼曰:“是何物也?禍福何爲?”對曰:“二至二分,日有食之,不爲災。日月之行也,分,同道也;至,相過也。其他月則爲災,陽不克也,故常爲水。”於是叔輒哭日食。昭子曰:“子叔將死,非所哭也。”八月,叔輒卒。

(傳21.6)冬,十月,華登以吳師救華氏。齊烏枝鳴戍宋。廚人濮曰:“軍志有之:‘先人有奪人之心,後人有待其衰。’盍及其勞且未定也伐諸!若入而固,則華氏眾矣,悔無及也。”從之。丙寅,齊師、宋師敗吳師于鴻口,獲其二帥公子苦雂、偃州員。華登帥其餘以敗宋師。公欲出,廚人濮曰:“吾小人,可藉死,而不能送亡,君請待之。”乃徇曰:“揚徽者,公徒也。”眾從之。公自揚門見之,下而巡之,曰:“國亡君死,二三子之恥也,豈專孤之罪也?”齊烏枝鳴曰:“用少莫如齊致死,齊致死莫如去備。彼多兵矣,請皆用劍。”從之。華氏北,復卽之。廚人濮以裳裹首,而荷以走,曰:“得華登矣!”遂敗華氏于新里。翟僂新居于新里,旣戰,說甲于公而歸。華妵居于公里,亦如之。

(傳21.6)十一月癸未,公子城以晉師至。曹翰胡會晉荀吳、齊苑何忌、衞公子朝救宋。丙戌,與華氏戰于赭丘。鄭翩愿爲鸛,其御愿爲鵝。子祿御公子城,莊堇爲右。干犨御呂封人華豹,張丐爲右。相遇,城還。華豹曰:“城也!”城怒而反之。將注,豹則關矣。曰:“平公之靈,尚輔相餘!”豹射,出其間。將注,則又關矣。曰:“不狎,鄙。”抽矢,城射之,殪。張丐抽殳而下,射之,折股。扶伏而擊之,折軫。又射之,死。干犨請一矢,城曰:“餘言汝於君。”對曰:“不死伍乘,軍之大刑也。”干刑而從子,君焉用之?子速諸!”乃射之,殪。大敗華氏,圍諸南里。華亥搏膺而呼,見華貙,曰:“吾爲欒氏矣!”貙曰:“子無我迋,不幸而後亡。”使華登如楚乞師,華貙以車十五乘、徒七十人犯師而出,食於睢上,哭而送之,乃復入。楚薳越帥師將逆華氏,大宰犯諫曰:“諸侯唯宋事其君。今又爭國,釋君而臣是助,無乃不可乎!”王曰:“而告我也後,旣許之矣。”

昭公(傳21.7)蔡侯朱出奔楚。費無極取貨於東國,而謂蔡人曰:“朱不用命於楚,君王將立東國。若不先從王欲,楚必圍蔡。”蔡人懼,出朱而立東國。朱愬于楚,楚子將討蔡。無極曰:“平侯與楚有盟,故封。其子有二心,故廢之。靈王殺隱太子,其子與君同惡,德君必甚。又使立之,不亦可乎?且廢置在君,蔡無他矣。”

(傳21.8)公如晉,及河。鼓叛晉,晉將伐鮮虞,故辭公。

昭公(經22.1)二十有二年

春,齊侯伐莒。

(經22.2)宋華亥、向寧、華定自宋南里出奔楚。

(經22.3)大搜于昌間。

(經22.4)夏,四月乙丑,天王崩。

(經22.5)六月,叔鞅如京師,葬景王。

(經22.6)王室亂。

(經22.7)劉子、單子以王猛居于皇。

(經22.8)秋,劉子、單子以王猛入于王城。

(經22.9)冬,十月,王子猛卒。

(經22.10)十有二月癸酉朔,日有食之。

(傳22.1)二十二年,春,王二月甲子,齊北郭啟帥師伐莒。莒子將戰,苑羊牧之諫曰:“齊帥賤,其求不多,不如下之,大國不可怒也。”弗聽,敗齊師于壽餘。齊侯伐莒,莒子行成。司馬灶如莒蒞盟;莒子如齊蒞盟,盟于稷門之外。莒於是乎大惡其君。

(傳22.2)楚薳越使告于宋曰:“寡君聞君有不令之臣爲君憂,無寧以爲宗羞,寡君請受而戮之。”對曰:“孤不佞,不能媚於父兄,以爲君憂,拜命之辱。抑君臣日戰,君曰‘餘必臣是助’,亦唯命。人有言曰:‘唯亂門之無過。’君若惠保敝邑,無亢不衷,以獎亂人,孤之望也。唯君圖之!”楚人患之。諸侯之戍謀曰:“若華氏知困而致死,楚恥無功而疾戰,非吾利也。不如出之,以爲楚功,其亦無能爲也已。救宋而除其害,又何求?”乃固請出之,宋人從之。己巳,宋華亥、向寧、華定、華貙、華登、皇奄傷、省臧、士平出奔楚。宋公使公孫忌爲大司馬,邊卬爲大司徒,樂祁爲司城,仲幾爲左師,樂大心爲右師,樂挽爲大司寇,以靖國人。

(傳22.3)王子朝、賓起有寵於景王,王與賓孟說之,欲立之。劉獻公之庶子伯蚠事單穆公,惡賓孟之爲人也,愿殺之;又惡王子朝之言,以爲亂,愿去之。賓孟適郊,見雄雞自斷其尾,問之。侍者曰:“自憚其犧也。”遽歸告王,且曰:“雞其憚爲人用乎!人異於是。犧者實用人,人犧實難,己犧何害?”王弗應。夏,四月,王田北山,使公卿皆從,將殺單子、劉子。王有心疾,乙丑,崩于榮锜氏。戊辰,劉子摯卒,無子,單子立劉蚠。五月庚辰,見王,遂攻賓起,殺之,盟群王子于單氏。

(傳22.4)晉之取鼓也,旣獻而反鼓子焉。又叛於鮮虞。六月,荀吳略東陽,使師偽糴者負甲以息於昔陽之門外,遂襲鼓,滅之,以鼓子鳶鞮歸,使涉佗守之。

(傳22.5)丁巳,葬景王。王子朝因舊官、百工之喪職秩者與靈、景之族以作亂。帥郊、要、餞之甲,以逐劉子。壬戌,劉子奔揚。單子逆悼王于莊宮以歸。王子還夜取王以如莊宮。癸亥,單子出。王子還與召莊公謀曰:“不殺單旗,不捷。與之重盟,必來。背盟而克者多矣。”從之。樊頃子曰:“非言也,必不克。”遂奉王以追單子,及領,大盟而復。殺摯荒以說。劉子如劉,單子亡。乙丑,奔于平畤。群王子追之,單子殺還、姑、發、弱、鬷、延、定、稠,子朝奔京。丙寅,伐之。京人奔山。劉子入于王城。辛未,鞏簡公敗績于京。乙亥,甘平公亦敗焉。

(傳22.5)叔鞅至自京師,言王室之亂也。閔馬父曰:“子朝必不克。其所與者,天所廢也。”單子欲告急於晉。秋,七月戊寅,以王如平畤,遂如圃車,次于皇。劉子如劉。單子使王子處守于王城。盟百工于平宮。辛卯,鄩肸伐皇。大敗,獲鄩肸。壬辰,焚諸王城之市。八月辛酉,司徒醜以王師敗績于前城。百工叛。己巳,伐單氏之宮,敗焉。庚午,反伐之。辛未,伐東圉。冬,十月丁巳,晉籍談、荀躒帥九州之戎及焦、瑕、溫、原之師,以納王于王城。庚申,單子、劉蚠以王師敗績于郊,前城人敗陸渾于社。十一月乙酉,王子猛卒。不成喪也。己丑,敬王卽位。館于子旅氏。十二月庚戌,晉籍談、荀躒、賈辛、司馬督帥師軍于陰,于侯氏,于溪泉,次于社。王師軍于泛,于解,次于任人。閏月,晉箕遺、樂徵、右行詭濟師取前城,軍其東南。王師軍于京楚。辛丑,伐京,毀其西南。

昭公(經23.1)二十有三年

春,王正月,叔孫婼如晉。

(經23.2)癸醜,叔鞅卒。

(經23.3)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。

(經23.4)晉人圍郊。

(經23.5)夏,六月,蔡侯東國卒于楚。

(經23.6)秋,七月,莒子庚輿來奔。

(經23.7)戊辰,吳敗頓、胡、沈、蔡、陳、許之師于雞父。胡子髡、沈子逞滅,獲陳夏嚙。

(經23.8)天王居于狄泉。尹氏立王子朝。

(經23.9)八月乙未,地震。

(經23.10)冬,公如晉,至河,有疾,乃復。

(傳23.1)二十三年,春,王正月壬寅朔,二師圍郊。癸卯,郊、鄩潰。丁未,晉師在平陰,王師在澤邑。王使告間,庚戌,還。

(傳23.2)邾人城翼,還,將自離姑。公孫婼曰:“魯將御我。”欲自武城還,循山而南。徐鉏、丘弱、茅地曰:“道下,遇雨,將不出,是不歸也。”遂自離姑。武城人塞其前,斷其後之木而弗殊,邾師過之,乃推而蹙之,遂取邾師,獲鉏、弱、地。邾人愬于晉,晉人來討。叔孫婼如晉,晉人執之。書曰“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”,言使人也。晉人使與邾大夫坐,叔孫曰:“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,固周制也。邾又夷也。”寡君之命介子服回在,請使當之,不敢廢周制故也。”乃不果坐。

(傳23.2)韓宣子使邾人聚其眾,將以叔孫與之。叔孫聞之,去眾與兵而朝。士彌牟謂韓宣子曰:“子弗良圖,而以叔孫與其讎,叔孫必死之。魯亡叔孫,必亡邾。邾君亡國,將焉歸?子雖悔之,何及?所謂盟主,討違命也。若皆相執,焉用盟主?”乃弗與。使各居一館。士伯聽其辭,而愬諸宣子,乃皆執之。士伯御叔孫,從者四人,過邾館以如吏。先歸邾子。士伯曰:“以芻蕘之難,從者之病,將館子於都。”叔孫旦而立,期焉。乃館諸箕。舍子服昭伯於他邑。

(傳23.2)范獻子求貨於叔孫,使請冠焉。取其冠法而與之兩冠,曰:“盡矣。”爲叔孫故,申豐以貨如晉。叔孫曰:“見我,吾告女所行貨。”見而不出。吏人之與叔孫居於箕者,請其吠狗,弗與。及將歸,殺而與之食之。叔孫所館者,雖一日,必葺其墻屋,去之如始至。

(傳23.3)夏,四月乙酉,單子取訾,劉子取墻人、直人。六月壬午,王子朝入于尹。癸未,尹圉誘劉佗殺之。丙戌,單子從阪道,劉子從尹道伐尹。單子先至而敗,劉子還。己丑,召伯奐、南宮極以成周人戍尹。庚寅,單子、劉子、樊齊以王如劉。甲午,王子朝入于王城,次于左巷。秋,七月戊申,鄩羅納諸莊宮。尹辛敗劉師于唐。丙辰,又敗諸鄩。甲子,尹辛取西闈。丙寅,攻蒯,蒯潰。

(傳23.4)莒子庚輿虐而好劍。茍鑄劍,必試諸人。國人患之。又將叛齊。烏存帥國人以逐之。庚輿將出,聞烏存執殳而立於道左,懼,將止死。苑羊牧之曰:“君過之!烏存以力聞可矣,何必以弒君成名?”遂來奔。齊人納郊公。

(傳23.5)吳人伐州來,楚薳越帥師,及諸侯之師,奔命救州來。吳人禦諸鍾離,子瑕卒,楚師熸。吳公子光曰:“諸侯從於楚者眾,而皆小國也,畏楚而不獲已,是以來。吾聞之曰:‘作事威克其愛,雖小必濟。’胡、沈之君幼而狂,陳大夫嚙壯而頑,頓與許、蔡疾楚政。楚令尹死,其師熸。帥賤、多寵,政令不壹。七國同役而不同心,帥賤而不能整,無大威命,楚可敗也。若分師先以犯胡、沈與陳,必先奔。三國敗,諸侯之師乃搖心矣。諸侯乖亂,楚必大奔。請先者去備薄威,後者敦陳整旅。”吳子從之。戊辰晦,戰于雞父。吳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、沈與陳,三國爭之。吳爲三軍以系於後,中軍從王,光帥右,掩餘帥左。吳之罪人或奔或止,三國亂,吳師擊之,三國敗,獲胡、沈之君及陳大夫。舍胡、沈之囚使奔許與蔡、頓,曰:“吾君死矣!”師噪而從之,三國奔,楚師大奔。書曰“胡子髡、沈子逞滅,獲陳夏嚙”,君臣之辭也。不言戰,楚未陳也。

(傳23.6)八月丁酉,南宮極震。萇弘謂劉文公曰:“君其勉之!先君之力可濟也。周之亡也,其三川震。今西王之大臣亦震,天棄之矣。東王必大克。”

(傳23.7)楚太子建之母在郹,召吳人而啟之。冬十月甲申,吳太子諸樊入郹,取楚夫人與其寶器以歸。楚司馬薳越追之,不及;將死,眾曰:“請遂伐吳以徼之。”薳越曰:“再敗君師,死且有罪。亡君夫人,不可以莫之死也。”乃縊於薳澨。

(傳23.8)公爲叔孫故如晉,及河,有疾,而復。

(傳23.9)楚囊瓦爲令尹,城郢。沈尹戌曰:“子常必亡郢。茍不能衞,城無益也。古者,天子守在四夷;天子卑,守在諸侯。諸侯守在四鄰;諸侯卑,守在四竟。愼其四竟,結其四援,民狎其野,三務成功。民無內憂,而又無外懼,國焉用城?今吳是懼,而城於郢,守已小矣。卑之不獲,能無亡乎?昔梁伯溝其公宮而民潰,民棄其上,不亡,何待?夫正其疆埸,脩其土田,險其走集,親其民人,明其伍候,信其鄰國,愼其官守,守其交禮,不僭不貪,不懦不耆,完其守備,以待不虞,又何畏矣?《詩》曰:‘無念爾祖,聿脩厥德。’無亦監乎若敖、蚠冒至于武、文,土不過同,愼其四竟,猶不城郢。今土數圻,而郢是城,不亦難乎?”

昭公(經24.1)二十有四年

春,王二月丙戌,仲孫貜卒。

(經24.2)婼至自晉。

(經24.3)夏,五月乙未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24.4)秋,八月,大雩。

(經24.5)丁酉,杞伯郁厘卒。

(經24.6)冬,吳滅巢。

(經24.7)葬杞平公。

(傳24.1)二十四年,春,王正月辛丑,召簡公、南宮嚚以甘桓公見王子朝。劉子謂萇弘曰:“甘氏又往矣。”對曰:“何害?同德度義。《大誓》曰:‘紂有億兆夷人,亦有離德;餘有亂臣十人,同心同德’,此周所以興也。君其務德,無患無人。”戊午,王子朝入于鄔。

(傳24.2)晉士彌牟逆叔孫于箕。叔孫使梁其踁待于門內,曰:“餘左顧而欬,乃殺之。右顧而笑,乃止。”叔孫見士伯。士伯曰:“寡君以爲盟主之故,是以久子。不腆敝邑之禮,將致諸從者,使彌牟逆吾子。”叔孫受禮而歸。二月,“婼至自晉”,尊晉也。

(傳24.3)三月庚戌,晉侯使士景伯蒞問周故。士伯立于乾祭,而問於介眾。晉人乃辭王子朝,不納其使。

(傳24.4)夏,五月乙未朔,日有食之。梓愼曰:“將水。”昭子曰:“旱也。日過分而陽猶不克,克必甚,能無旱乎?陽不克莫,將積聚也。”

(傳24.5)六月壬申,王子朝之師攻瑕及杏,皆潰。

(傳24.6)鄭伯如晉,子大叔相,見范獻子。獻子曰:“若王室何?”對曰:“老夫其國家不能恤,敢及王室?抑人亦有言曰:‘嫠不恤其緯,而憂宗周之隕,爲將及焉。’今王室實蠢蠢焉,吾小國懼矣;然大國之憂也,吾儕何知焉?吾子其早圖之!《詩》曰:‘缾之罄矣,惟罍之恥。’王室之不寧,晉之恥也。”獻子懼,而與宣子圖之。乃徵會於諸侯,期以明年。

(傳24.7)秋八月,大雩,旱也。

(傳24.8)冬,十月癸酉,王子朝用成周之寶珪沈于河。甲戌,津人得諸河上。陰不佞以溫人南侵,拘得玉者,取其玉。將賣之,則爲石。王定而獻之,與之東訾。

(傳24.9)楚子爲舟師以略吳疆。沈尹戌曰:“此行也,楚必亡邑。不撫民而勞之,吳不動而速之,吳踵楚,而疆埸無備,邑能無亡乎?”越大夫胥犴勞王於豫章之汭,越公子倉歸王乘舟。倉及壽夢帥師從王,王及圉陽而還。吳人踵楚,而邊人不備,遂滅巢及鍾離而還。沈尹戌曰:“亡郢之始於此在矣。王一動而亡二姓之帥,幾如是而不及郢?《詩》曰:‘誰生厲階?至今爲梗’,其王之謂乎!”

昭公(經25.1)二十有五年

春,叔孫婼如宋。

(經25.2)夏,叔詣會晉趙鞅、宋樂大心、衞北宮喜、鄭遊吉、曹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小邾人于黃父。

(經25.3)有鴝鵒來巢。

(經25.4)秋,七月上辛,大雩;季辛,又雩。

(經25.5)九月己亥,公孫于齊,次于陽州。齊侯唁公于野井。

(經25.6)冬,十月戊辰,叔孫婼卒。

(經25.7)十有一月己亥,宋公佐卒于曲棘。

(經25.8)十有二月,齊侯取鄆。

(傳25.1)二十五年,春,叔孫婼聘于宋,桐門右師見之。語,卑宋大夫而賤司城氏。昭子告其人曰:“右師其亡乎!君子貴其身,而後能及人,是以有禮。今夫子卑其大夫而賤其宗,是賤其身也,能有禮乎?無禮,必亡。”宋公享昭子,賦《新宮》。昭子賦《車轄》。明日宴,飲酒樂,宋公使昭子右坐語相泣也。樂祁佐,退而告人曰:“今茲君與叔孫其皆死乎!吾聞之:‘哀樂而樂哀,皆喪心也。’心之精爽,是謂魂魄。魂魄去之,何以能久?”

(傳25.2)季公若之姊爲小邾夫人,生宋元夫人,生子,以妻季平子。昭子如宋聘,且逆之。公若從,謂曹氏勿與,魯將逐之。曹氏告公。公告樂祁。樂祁曰:“與之。如是,魯君必出。政在季氏三世矣,魯君喪政四公矣。無民而能逞其志者,未之有也,國君是以鎮撫其民。《詩》曰:‘人之云亡,心之憂矣。’魯君失民矣,焉得逞其志?靖以待命猶可,動必憂。”

(傳25.3)夏,會于黃父,謀王室也。趙簡子令諸侯之大夫輸王粟、具戍人,曰:“明年將納王。”子大叔見趙簡子,簡子問揖讓、周旋之禮焉。對曰:“是儀也,非禮也。”簡子曰:“敢問,何謂禮?”對曰:“吉也聞諸先大夫子產曰:夫禮,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。天地之經,而民實則之。則天之明,因地之性,生其六氣,用其五行。氣爲五味,發爲五色,章爲五聲。

(傳25.3)“淫則昏亂,民失其性。是故爲禮以奉之:爲六畜、五牲、三犧,以奉五味;爲九文、六采、五章,以奉五色;爲九歌、八風、七音、六律,以奉五聲。爲君臣上下,以則地義;爲夫婦外內,以經二物;爲父子、兄弟、姑姊甥舅、婚媾姻亞,以象天明,爲政事、庸力、行務,以從四時;爲刑罰威獄,使民畏忌,以類其震曜殺戮;爲溫慈惠和,以效天之生殖長育。民有好惡、喜怒、哀樂,生于六氣,是故審則宜類,以制六志。哀有哭泣,樂有歌舞,喜有施舍,怒有戰鬭;喜生於好,怒生於惡。是故審行信令,禍福賞罰,以制死生。生,好物也;死,惡物也。好物,樂也;惡物,哀也。哀樂不失,乃能協于天地之性,是以長久。”簡子曰:“甚哉,禮之大也!”對曰:“禮,上下之紀、天地之經緯也,民之所以生也,是以先王尚之。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禮者,謂之成人。大,不亦宜乎!”簡子曰:“鞅也請終身守此言也。”

(傳25.3)宋樂大心曰:“我不輸粟。我於周爲客,若之何使客?”晉士伯曰:“自踐土以來,宋何役之不會,而何盟之不同?曰‘同恤王室’,子焉得辟之?子奉君命,以會大事,而宋背盟,無乃不可乎?”右師不敢對,受牒而退。士伯告簡子曰:“宋右師必亡。奉君命以使,而欲背盟以干盟主,無不祥大焉。”

(傳25.4)“有鴝鵒來巢”,書所無也。師己曰:“異哉!吾聞文、成之世,童謠有之曰:‘鴝之鵒之,公出辱之。鴝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鴝鵒跦跦,公在乾侯,徵褰與襦。鴝鵒之巢,遠哉遙遙,稠父喪勞,宋父以驕。鴝鵒鴝鵒,往歌來哭。’童謠肴是。今鴝鵒來巢,其將及乎!”

(傳25.5)秋,書再雩,旱甚也。

(傳25.6)初,季公鳥娶妻於齊鮑文子,生甲。公鳥死,季公亥與公思展與公鳥之臣申夜姑相其室。及季姒與饔人檀通,而懼,乃使其妾抶己,以示秦遄之妻,曰:“公若欲使餘,餘不可而抶餘。”又訴於公甫曰:“展與夜姑將要餘。”秦姬以告公之。公之與公甫告平子,平子拘展於卞,而執夜姑,將殺之。公若泣而哀之,曰:“殺是,是殺餘也。”將爲之請,平子使豎勿內,日中不得;請。有司逆命,公之使速殺之。故公若怨平子。

(傳25.6)季、郈雞鬭。季氏介其雞,郈氏爲之金距。平子怒,益宮於郈氏,且讓之。故郈昭伯亦怨平子。臧昭伯之從弟會爲讒於臧氏,而逃於季氏。臧氏執旃。平子怒,拘臧氏老。將禘於襄公,萬者二人,其眾萬於季氏。臧孫曰:“此之謂不能庸先君之廟。”大夫遂怨平子。

(傳25.6)公若獻弓於公爲,且與之出射於外,而謀去季氏。公爲告公果、公賁。公果、公賁使侍人僚柤告公。公寢,將以戈擊之,乃走。公曰:“執之!”亦無命也。懼而不出,數月不見。公不怒。又使言,公執戈以懼之,乃走。又使言,公曰:“非小人之所及也。”公果自言,公以告臧孫。臧孫以難,告臧孫。臧孫以可,勸。告子家懿伯。懿伯曰:“讒人以君徼幸,事若不克,君受其名,不可爲也。舍民數世,以求克事,不可必也。且政在焉,其難圖也。”公退之。辭曰:“臣與聞命矣,言若泄,臣不獲死。”乃館於公宮。

(傳25.6)叔孫昭子如闞,公居於長府。九月戊戌,伐季氏,殺公之于門,遂入之。平子登臺而請曰:“君不察臣之罪,使有司討臣以干戈,臣請待於沂上以察罪。”弗許。請囚于費,弗許。請以五乘亡,弗許。子家子曰:“君其許之!政自之出久矣,隱民多取食焉,爲之徒者眾矣。日入慝作,弗可知也。眾怒不可蓄也,蓄而弗治,將蕰。蕰蓄,民將生心。生心,同求將合。君必悔之!”弗聽。郈孫曰:“必殺之。”

(傳25.6)公使郈孫逆孟懿子。叔孫氏之司馬鬷戾言於其眾曰:“若之何?”莫對。又曰:“我,家臣也,不敢知國。凡有季氏與無,於我孰利?”皆曰:“無季氏,是無叔孫氏也。”鬷戾曰:“然則救諸!”帥徒以往,陷西北隅以入。公徒釋甲執冰而踞,遂逐之。孟氏使登西北隅,以望季氏。見叔孫氏之旌,以告。孟氏執郈昭伯,殺之于南門之西,遂伐公徒。子家子曰:“諸臣偽劫君者,而負罪以出,君止。意如之事君也,不敢不改。”公曰:“餘不忍也。”與臧孫如墓謀,遂行。

(傳25.6)己亥,公孫于齊,次于陽州。齊侯將唁公于平陰,公先至于野井。齊侯曰:“寡人之罪也。使有司待于平陰,爲近故也。”書曰“公孫于齊,次于陽州。齊侯唁公于野井”,禮也。將求於人,則先下之,禮之善物也。齊侯曰:“自莒疆以西,請致千社,以待君命。寡人將帥敝賦以從執事,唯命是聽。君之憂,寡人之憂也。”公喜。子家子曰:“天祿不再。天若胙君,不過周公。以魯足矣。失魯而以千社爲臣,誰與之立?且齊君無信,不如早之晉。”弗從。

(傳25.6)臧昭伯率從者將盟,載書曰:“戮力壹心,好惡同之。信罪之有無,繾綣從公,無通外內!”以公命示子家子。子家子曰:“如此,吾不可以盟。羈也不佞,不能與二三子同心,而以爲皆有罪。或欲通外內,且欲去君。二三子好亡而惡定,焉可同也?陷君於難,罪孰大焉?通外內而去君,君將速入,弗通何爲?而何守焉?”乃不與盟。

(傳25.6)昭子自闞歸,見平子。平子稽顙,曰:“子若我何?”昭子曰:“人誰不死?子以逐君成名,子孫不忘,不亦傷乎?將若子何?”平子曰:“茍使意如得改事君,所謂生死而肉骨也。”昭子從公于齊,與公言。子家子命適公館者執之。公與昭子言於幄內,曰:“將安眾而納公。”公徒將殺昭子,伏諸道。左師展告公。公使昭子自鑄歸。平子有異志。冬,十月辛酉,昭子齊於其寢,使祝宗祈死。戊辰,卒。左師展將以公乘馬而歸,公徒執之。

(傳25.7)壬申,尹文公涉于鞏,焚東訾,弗克。

(傳25.8)十一月,宋元公將爲公故如晉,夢太子欒卽位於廟,己與平公服而相之。旦,召六卿。公曰:“寡人不佞,不能事父兄,以爲二三子憂,寡人之罪也。若以群子之靈,獲保首領以歿,唯是楄柎所以藉干者,請無及先君。”仲幾對曰:“君若以社稷之故,私降昵宴,群臣弗敢知。若夫宋國之法,死生之度,先君有命矣,群臣以死守之,弗敢失隊。臣之失職,常刑不赦。臣不忍其死,君命只辱。”宋公遂行。己亥,卒于曲棘。

(傳25.9)十二月庚辰,齊侯圍鄆。

(傳25.10)初,臧昭伯如晉,臧會竊其寶龜僂句,以卜爲信與僭,僭吉。臧氏老將如晉問,會請往。昭伯問家故,盡對。及內子與母弟叔孫,則不對。再三問,不對。歸,及郊,會逆。問,又如初。至,次於外而察之,皆無之。執而戮之,逸,奔郈。郈魴假使爲賈正焉。計於季氏,臧氏使五人以戈楯伏諸桐汝之閭,會出,逐之,反奔,執諸季氏中門之外。平子怒,曰:“何故以兵入吾門?”拘臧氏老。季、臧有惡。及昭伯從公,平子立臧會。會曰:“僂句不餘欺也。”

昭公(傳25.11)楚子使薳射城州屈,復茄人焉;城丘皇,遷訾人焉。使熊相禖郭巢,季然郭卷。子大叔聞之,曰:“楚王將死矣。使民不安其土,民必憂,憂將及王,弗能久矣。”

昭公(經26.1)二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,葬宋元公。

(經26.2)三月,公至自齊,居于鄆。

(經26.3)夏,公圍成。

(經26.4)秋,公會齊侯、莒子、邾子、杞伯,盟于鄟陵。

(經26.5)公至自會,居于鄆。

(經26.6)九月庚申,楚子居卒。

(經26.7)冬,十月,天王入于成周。尹氏、召伯、毛伯以王子朝奔楚。

(傳26.1)二十六年,春,王正月庚申,齊侯取鄆。

(傳26.2)葬宋元公,如先君,禮也。

(傳26.3)三月,公至自齊,處于鄆,言魯地也。

(傳26.4)夏,齊侯將納公,命無受魯貨。申豐從女賈,以幣錦二兩,縛一如瑱,適齊師,謂子猶之人高齮:“能貨子猶,爲高氏後,粟五千庾。”高齮以錦示子猶,子猶欲之。齮曰:“魯人買之,百兩一布。以道之不通,先入幣財。”子猶受之,言於齊侯曰:“群臣不盡力于魯君者,非不能事君也。然據有異焉。宋元公爲魯君如晉,卒於曲棘;叔孫昭子求納其君,無疾而死。不知天之棄魯邪,抑魯君有罪於鬼神故及此也?君若待于曲棘,使群臣從魯君以卜焉。若可,師有濟也,君而繼之,茲無敵矣。若其無成,君無辱焉。”齊侯從之,使公子鉏帥師從公。

(傳26.4)成大夫公孫朝謂平子曰:“有都,以衞國也,請我受師。”許之。請納質,弗許,曰:“信女,足矣。”告於齊師曰:“孟氏,魯之敝室也。用成已甚,弗能忍也,請息肩于齊。”齊師圍成。成人伐齊師之飲馬于淄者,曰:“將以厭眾。”魯成備而後告曰:“不勝眾。”

(傳26.4)師及齊師戰于炊鼻。齊子淵捷從泄聲子,射之,中楯瓦,繇朐汰輈,匕入者三寸。聲子射其馬,斬鞅,殪。改駕,人以爲鬷戾也,而助之。子車曰:“齊人也。”將擊子車,子車射之,殪。其御曰:“又之。”子車曰:“眾可懼也,而不可怒也。”子囊帶從野泄,叱之。泄曰:“軍無私怒,報乃私也,將亢子。”又叱之,亦叱之。冉豎射陳武子,中手,失弓而罵。以告平子曰:“有君子白晳鬒須眉,甚口。”平子曰:“必子強也,無乃亢諸?”對曰:“謂之君子,何敢亢之?”林雍羞爲顏鳴右,下。苑何忌取其耳。顏鳴去之。苑子之御曰:“視下!”顧。苑子刜林雍,斷其足,鑋而乘於他車以歸。顏鳴三入齊師,呼曰:“林雍乘!”

(傳26.5)四月,單子如晉告急。五月戊午,劉人敗王城之師于尸氏。戊辰,王城人、劉人戰于施穀,劉師敗績。

(傳26.6)秋,盟于鄟陵,謀納公也。

(傳26.7)七月己巳,劉子以王出。庚午,次于渠。王城人焚劉。丙子,王宿于褚氏。丁丑,王次于萑穀。庚辰,王入于胥靡。辛巳,王次于滑。晉知躒、趙鞅帥師納王,使汝寬守闕塞。

(傳26.8)九月,楚平王卒。令尹子常欲立子西,曰:“太子壬弱,其母非適也,王子建實聘之。子西長而好善。立長則順,建善則治。王順、國治,可不務乎?”子西怒曰:“是亂國而惡君王也。國有外援,不可瀆也;王有適嗣,不可亂也。敗親、速讎、亂嗣,不祥。我受其名。賂吾以天下,吾滋不從也,楚國何爲?必殺令尹!”令尹懼,乃立昭王。

(傳26.9)冬,十月丙申,王起師于滑。辛丑,在郊,遂次于尸。十一月辛酉,晉師克鞏。召伯盈逐王子朝,王子朝及召氏之族、毛伯得、尹氏固、南宮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。陰忌奔莒以叛。召伯逆王于尸,及劉子、單子盟。遂軍圉澤,次于堤上。癸酉,王入于成周。甲戌,盟于襄宮。晉師使成公般戍周而還。十二月癸未,王入于莊宮。

昭公(傳26.9)王子朝使告于諸侯曰:“昔武王克殷,成王靖四方,康王息民,并建母弟,以蕃屏周,亦曰:‘吾無專享文、武之功,且爲後人之迷敗傾覆而溺入于難,則振救之。’至于夷王,王愆于厥身,諸侯莫不并走其望,以祈王身。至于厲王,王心戾虐,萬民弗忍,居王于彘。諸侯釋位,以間王政。宣王有志,而後效官。至于幽王,天不吊周,王昏不若,用愆厥位。攜王奸命,諸侯替之,而建王嗣,用遷郟鄏--則是兄弟之能用力於王室也。至于惠王,天不靖周,生頹禍心,施于叔帶。惠、襄辟難,越去王都。則有晉、鄭咸黜不端,以綏定王家。則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。在定王六年,秦人降妖,曰:‘周其有髭王,亦克能脩其職,諸侯服享,二世共職。王室其有間王位,諸侯不圖,而受其亂災。’至于靈王,生而有髭。王甚神聖,無惡於諸侯。靈王、景王克終其世。

(傳26.9)“今王室亂,單旗、劉狄剝亂天下,壹行不若,謂‘先王何常之有,唯餘心所命,其誰敢討之’,帥群不吊之人,以行亂于王室。侵欲無厭,規求無度,貫瀆鬼神,慢棄刑法,倍奸齊盟,傲很威儀,矯誣先王。晉爲不道,是攝是贊,思肆其罔極。茲不穀震蕩播越,竄在荊蠻,未有攸厎。若我一二兄弟甥舅獎順天法,無助狡猾,以從先王之命,毋速天罰,赦圖不穀,則所愿也。敢盡布其腹心及先王之經,而諸侯實深圖之。昔先王之命曰:‘王后無適,則擇立長。年鈞以德,德鈞以卜。’王不立愛,公卿無私,古之制也。穆後及太子壽早夭卽世,單、劉贊私立少,以間先王。亦唯伯仲叔季圖之!”閔馬父聞子朝之辭,曰:“文辭以行禮也。子朝干景之命,遠晉之大,以專其志,無禮甚矣,文辭何爲?”

(傳26.10)齊有彗星,齊侯使禳之。晏子曰:“無益也,只取誣焉。天道不慆,不貳其命,若之何禳之?且天之有彗也,以除穢也。君無穢德,又何禳焉?若德之穢,禳之何損?《詩》曰:‘惟此文王,小心翼翼。昭事上帝,聿懷多福。厥德不回,以受方國。’君無違德,方國將至,何患於彗?詩曰:‘我無所監,夏後及商。用亂之故,民卒流亡。’若德回亂,民將流亡,祝、史之爲,無能補也。”公說,乃止。

(傳26.11)齊侯與晏子坐于路寢。公嘆曰:“美哉室!其誰有此乎!”晏子曰:“敢問何謂也?”公曰:“吾以爲在德。”對曰:“如君之言,其陳氏乎!陳氏雖無大德,而有施於民。豆、區、釜、鍾之數,其取之公也薄,其施之民也厚。公厚斂焉,陳氏厚施焉,民歸之矣。《詩》曰:‘雖無德與女,式歌且舞。’陳氏之施,民歌舞之矣。後世若少惰,陳氏而不亡,則國其國也已。”公曰:“善哉!是可若何?”對曰:“唯禮可以已之。在禮,家施不及國,民不遷,農不移,工賈不變,士不濫,官不滔,大夫不收公利。”公曰:“善哉!我不能矣。吾今而後知禮之可以爲國也。”對曰:“禮之可以爲國也久矣,與天地并。君令臣共,父慈子孝,兄愛弟敬,夫和妻柔,姑慈婦聽,禮也。君令而不違,臣共而不貳;父慈而教,子孝而箴;兄愛而友,弟敬而順;夫和而義,妻柔而正;姑慈而從,婦聽而婉:禮之善物也。”公曰:“善哉,寡人今而後聞此禮之上也!”對曰:“先王所稟於天地以爲其民也,是以先王上之。”

昭公(經27.1)二十有七年

春,公如齊。

(經27.2)公至自齊,居于鄆。

(經27.3)夏,四月,吳弒其君僚。

(經27.4)楚殺其大夫郤宛。

(經27.5)秋,晉士鞅、宋樂祁犁、衞北宮喜、曹人、邾人、滕人會于扈。

(經27.6)冬,十月,曹伯午卒。

(經27.7)邾快來奔。

(經27.8)公如齊。

(經27.9)公至自齊,居于鄆。

(傳27.1)二十七年,春,公如齊。公至自齊,處于鄆,言在外也。

(傳27.2)吳子欲因楚喪而伐之,使公子掩餘、公子燭庸帥師圍潛,使延州來季子聘于上國,遂聘于晉,以觀諸侯。楚莠尹然、王尹麇帥師救潛,左司馬沈尹戌帥都君子與王馬之屬以濟師,與吳師遇于窮,令尹子常以舟師及沙汭而還。左尹郤宛、工尹壽帥師至于潛,吳師不能退。吳公子光曰:“此時也,弗可失也。”告鱄設諸曰:“上國有言曰:‘不索,何獲?’我,王嗣也,吾欲求之。事若克,季子雖至,不吾廢也。”鱄設諸曰:“王可弒也。母老子弱,是無若我何?”光曰:“我,爾身也。”

(傳27.2)夏,四月,光伏甲於堀室而享王。王使甲坐於道及其門。門、階、戶、席,皆王親也,夾之以鈹。羞者獻體改服於門外。執羞者坐行而入,執鈹者夾承之,及體,以相授也。光偽足疾,入于堀室。鱄設諸寘劍於魚中以進,抽劍刺王,鈹交於胸,遂弒王。闔廬以其子爲卿。季子至,曰:“茍先君無廢祀,民人無廢主,社稷有奉,國家無傾,乃吾君也,吾誰敢怨?哀死事生,以待天命。非我生亂,立者從之,先人之道也。”復命哭墓,復位而待。吳公子掩餘奔徐,公子燭庸奔鍾吾。楚師聞吳亂而還。

(傳27.3)郤宛直而和,國人說之。鄢將師爲右領,與費無極比而惡之。令尹子常賄而信讒,無極譖郤宛焉,謂子常曰:“子惡欲飲子酒。”又謂子惡:“令尹欲飲酒於子氏。”子惡曰:“我,賤人也,不足以辱令尹。令尹將必來辱,爲惠已甚,吾無以酬之,若何?”無極曰:“令尹好甲兵,子出之,吾擇焉。”取五甲五兵,曰:“寘諸門。令尹至,必觀之,而從以酬之。”及饗日,帷諸門左。無極謂令尹曰:“吾幾禍子。子惡將爲子不利,甲在門矣。子必無往!且此役也,吳可以得志。子惡取賂焉而還;又誤群帥,使退其師,曰:‘乘亂不祥’。吳乘我喪,我乘其亂,不亦可乎?”令尹使視郤氏,則有甲焉。不往,召鄢將師而告之。將師退,遂令攻郤氏,且爇之。子惡聞之,遂自殺也。國人弗爇,令曰:“不爇郤氏,與之同罪。”或取一編菅焉,或取一秉焉,國人投之,遂弗爇也。令尹炮之,盡滅郤氏之族黨,殺陽令終與其弟完及佗,與晉陳及其子弟。晉陳之族呼於國曰:“鄢氏、費氏自以爲王,專禍楚國,弱寡王室,蒙王與令尹以自利也,令尹盡信之矣,國將如何?”令尹病之。

(傳27.4)秋,會于扈,令戍周,且謀納公也。宋、衞皆利納公,固請之。范獻子取貨于季孫,謂司城子梁與北宮貞子曰:“季孫未知其罪,而君伐之。請囚、請亡,於是乎不獲,君又弗克,而自出也。夫豈無備而能出君乎?季氏之復,天救之也。休公徒之怒,而啟叔孫氏之心。不然,豈其伐人而說甲執冰以遊?叔孫氏懼禍之濫,而自同於季氏,天之道也。魯君守齊,三年而無成。季氏甚得其民,淮夷與之,有十年之備,有齊、楚之援,有天之贊,有民之助,有堅守之心,有列國之權,而弗敢宣也,事君如在國。故鞅以爲難。二子皆圖國者也,而欲納魯君,鞅之愿也,請從二子以圍魯。無成,死之。”二子懼,皆辭。乃辭小國,而以難復。

(傳27.5)孟懿子、陽虎伐鄆,鄆人將戰。子家子曰:“天命不慆久矣,使君亡者,必此眾也。天旣禍之,而自福也,不亦難乎!猶有鬼神,此必敗也。嗚呼!爲無望也夫!其死於此乎!”公使子家子如晉。公徒敗于且知。

(傳27.6)楚郤宛之難,國言未已,進胙者莫不謗令尹。沈尹戌言於子常曰:“夫左尹與中廄尹,莫知其罪,而子殺之,以興謗讟,至于今不已。戌也惑之:仁者殺人以掩謗,猶弗爲也。今吾子殺人以興謗,而弗圖,不亦異乎!夫無極,楚之讒人也,民莫不知。去朝吳,出蔡侯朱,喪太子建,殺連尹奢,屏王之耳目,使不聰明。不然,平王之溫惠共儉,有過成、莊,無不及焉。所以不獲諸侯,邇無極也。今又殺三不辜,以興大謗,幾及子矣。子而不圖,將焉用之?夫鄢將師矯子之命,以滅三族--國之良也,而不愆位。吳新有君,疆埸日駭。楚國若有大事,子其危哉!知者除讒以自安也,今子愛讒以自危也,甚矣,其惑也!”子常曰:“是瓦之罪,敢不良圖!”九月己未,子常殺費無極與鄢將師,盡滅其族,以說于國。謗言乃止。

(傳27.7)冬,公如齊,齊侯請饗之。子家子曰:“朝夕立於其朝,又何饗焉,其飲酒也。”乃飲酒,使宰獻,而請安。子仲之子曰重,爲齊侯夫人,曰:“請使重見。”子家子乃以君出。

(傳27.8)十二月,晉籍秦致諸侯之戍于周,魯人辭以難。

昭公(經28.1)二十有八年

春,王三月,葬曹悼公。

(經28.2)公如晉,次于乾侯。

(經28.3)夏,四月丙戌,鄭伯寧卒。

(經28.4)六月,葬鄭定公。

(經28.5)秋,七月癸巳,滕子寧卒。

(經28.6)冬,葬滕悼公。

(傳28.1)二十八年,春,公如晉,將如乾侯。子家子曰:“有求於人,而卽其安,人孰矜之?其造於竟。”弗聽,使請逆於晉。晉人曰:“天禍魯國,君淹恤在外,君亦不使一個辱在寡人,而卽安於甥舅,其亦使逆君?”使公復于竟,而後逆之。

(傳28.2)晉祁勝與鄔臧通室。祁盈將執之,訪於司馬叔遊。叔遊曰:“鄭書有之:‘惡直醜正,實蕃有徒。’無道立矣,子懼不免。《詩》曰:‘民之多辟,無自立辟。’姑已,若何?”盈曰:“祁氏私有討,國何有焉?”遂執之。祁勝賂荀躒,荀躒爲之言於晉侯。晉侯執祁盈。祁盈之臣曰:“鈞將皆死,憖使吾君聞勝與臧之死也以爲快。”乃殺之。夏,六月,晉殺祁盈及楊食我。食我,祁盈之黨也,而助亂,故殺之,遂滅祁氏、羊舌氏。

(傳28.2)初,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,其母欲娶其黨。叔向曰:“吾母多而庶鮮,吾懲舅氏矣。”其母曰:“子靈之妻殺三夫,一君、一子,而亡一國、兩卿矣,可無懲乎?吾聞之:‘甚美必有甚惡。’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,子貉之妹。子貉早死無後,而天鍾美於是,將必以是大有敗也。昔有仍氏生女,黰黑而甚美,光可以監,名曰玄妻。樂正後夔取之,生伯封,實有豕心,貪惏無饜,忿颣無期,謂之封豕。有窮后羿滅之,夔是以不祀。且三代之亡、共子之廢,皆是物也,女何以爲哉?夫有尤物,足以移人。茍非德義,則必有禍。”叔向懼,不敢取。平公強使取之,生伯石。伯石始生,子容之母走謁諸姑曰:“長叔姒生男。”姑視之。及堂,聞其聲而還,曰:“是豺狼之聲也。狼子野心。非是,莫喪羊舌氏矣。”遂弗視。

(傳28.3)秋,晉韓宣子卒,魏獻子爲政,分祁氏之田以爲七縣,分羊舌氏之田以爲三縣。司馬彌牟爲鄔大夫,賈辛爲祁大夫,司馬烏爲平陵大夫,魏戊爲梗陽大夫,知徐吾爲涂水大夫,韓固爲馬首大夫,孟丙爲孟大夫,樂霄爲銅鞮大夫,趙朝爲平陽大夫,僚安爲楊氏大夫。謂賈辛、司馬烏爲有力於王室,故舉之;謂知徐吾、趙朝、韓固、魏戊,餘子之不失職、能守業者也;其四人者,皆受縣而後見於魏子,以賢舉也。

(傳28.3)魏子謂成鱄:“吾與戊也縣,人其以我爲黨乎?”對曰:“何也!戊之爲人也,遠不忘君,近不偪同;居利思義,在約思純,有守心而無淫行,雖與之縣,不亦可乎!昔武王克商,光有天下,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,姬姓之國者四十人,皆舉親也。夫舉無他,唯善所在,親疏一也。《詩》曰:‘惟此文王,帝度其心。莫其德音,其德克明。克明克類,克長克君。王此大國,克順克比。比于文王,其德靡悔。旣受帝祉,施于孫子。’心能制義曰度,德正應和曰莫,照臨四方曰明,勤施無私曰類,教誨不倦曰長,賞慶刑威曰君,慈和遍服曰順,擇善而從之曰比,經緯天地曰文。九德不愆,作事無悔,故襲天祿,子孫賴之。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,所及其遠哉!”

(傳28.3)賈辛將適其縣,見於魏子。魏子曰:“辛來!昔叔向適鄭,鬷蔑惡,欲觀叔向,從使之收器者,而往立於堂下,一言而善。叔向將飲酒,聞之,曰:‘必鬷明也!’下,執其手以上,曰:‘昔賈大夫惡,娶妻而美,三年不言不笑。御以如皋,射雉,獲之,其妻始笑而言。賈大夫曰:“才之不可以已。我不能射,女遂不言不笑夫!”今子少不揚,子若無言,吾幾失子矣。言之不可以已也如是!’遂如故知。今女有力於王室,吾是以舉女。行乎!敬之哉!毋墮乃力!”仲尼聞魏子之舉也,以爲義,曰:“近不失親,遠不失舉,可謂義矣。”又聞其命賈辛也,以爲忠,“《詩》曰:‘永言配命,自求多福’,忠也。魏子之舉也義,其命也忠,其長有後於晉國乎!”

(傳28.4)冬,梗陽人有獄,魏戊不能斷,以獄上。其大宗賂以女樂,魏子將受之。魏戊謂閻沒、女寬曰:“主以不賄聞於諸侯,若受梗陽人,賄莫甚焉。吾子必諫!”皆許諾。退朝,待於庭。饋入,召之。比置,三嘆。旣食,使坐。魏子曰:“吾聞諸伯叔,諺曰:‘唯食忘憂。’吾子置食之間三嘆,何也?”同辭而對曰:“或賜二小人酒,不夕食。饋之始至,恐其不足,是以嘆。中置,自咎曰:‘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?’是以再嘆。及饋之畢,愿以小人之腹爲君子之心,屬厭而已。”獻子辭梗陽人。

昭公(經29.1)二十有九年

春,公至自乾侯,居于鄆。齊侯使高張來唁公。

(經29.2)公如晉,次于乾侯。

(經29.3)夏,四月庚子,叔詣卒。

(經29.4)秋,七月。

(經29.5)冬,十月,鄆潰。

(傳29.1)二十九年,春,公至自乾侯,處于鄆。齊侯使高張來唁公,稱主君。子家子曰:“齊卑君矣,君只辱焉。”公如乾侯。

(傳29.2)三月己卯,京師殺召伯盈、尹氏固及原伯魯之子。尹固之復也,有婦人遇之周郊,尤之,曰:“處則勸人爲禍,行則數日而反,是夫也,其過三歲乎?”夏,五月庚寅,王子趙車入于鄻以叛,陰不佞敗之。

(傳29.3)平子每歲賈馬,具從者之衣屨,而歸之于乾侯。公執歸馬者,賣之,乃不歸馬。衞侯來獻其乘馬,曰啟服,塹而死。公將爲之櫝。子家子曰:“從者病矣,請以食之。”乃以帷裹之。公賜公衍羔裘,使獻龍輔於齊侯,遂入羔裘。齊侯喜,與之陽穀。公衍、公爲之生也,其母偕出。公衍先生。公爲之母曰:“相與偕出,請相與偕告。”三日,公爲生,其母先以告,公爲爲兄。公私喜於陽穀,而思於魯,曰:“務人爲此禍也。且後生而爲兄,其誣也久矣。”乃黜之,而以公衍爲太子。

(傳29.4)秋,龍見于絳郊。魏獻子問於蔡墨曰:“吾聞之:蟲莫知於龍,以其不生得也,謂之知,信乎?”對曰:“人實不知,非龍實知。古者畜龍,故國有豢龍氏,有御龍氏。”獻子曰:“是二氏者,吾亦聞之,而不知其故,是何謂也?”對曰:“昔有飂叔安,有裔子曰董父,實甚好龍,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,龍多歸之,乃擾畜龍,以服事帝舜,帝賜之姓曰董,氏曰豢龍,封諸鬷川,鬷夷氏其後也。故帝舜氏世有畜龍。及有夏孔甲,擾于有帝,帝賜之乘龍,河、漢各二,各有雌雄。孔甲不能食,而未獲豢龍氏。有陶唐氏旣衰,其後有劉累,學擾龍于豢龍氏,以事孔甲,能飲食之。夏後嘉之,賜氏曰御龍,以更豕韋之後。龍一雌死,潛醢以食夏後。夏後饗之,旣而使求之。懼而遷于魯縣,范氏其後也。”

(傳29.4)獻子曰:“今何故無之?”對曰:“夫物,物有其官,官脩其方,朝夕思之。一日失職,則死及之。失官不食。官宿其業,其物乃至。若泯棄之,物乃坻伏,郁湮不育。故有五行之官,是謂五官,實列受氏姓,封爲上公,祀爲貴神。社稷五祀,是尊是奉。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玄冥,土正曰後土。龍,水物也,水官棄矣,故龍不生得。不然,《周易》有之:在乾之姤曰‘潛龍勿用’;其同人曰‘見龍在田’;其大有曰‘飛龍在天’;其夬曰‘亢龍有悔’,其坤曰‘見群龍無首,吉’;坤之剝曰‘龍戰于野’。若不朝夕見,誰能物之?”獻子曰:“社稷五祀,誰氏之五官也?”對曰:“少皞氏有四叔,曰重、曰該、曰脩、曰熙,實能金、木及水。使重爲句芒,該爲蓐收,脩及熙爲玄冥,世不失職,遂濟窮桑,此其三祀也。顓頊氏有子曰犁,爲祝融;共工氏有子曰句龍,爲後土,此其二祀也。後土爲社;稷,田正也,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棄亦爲稷,自商以來祀之。”

(傳29.5)冬,晉趙鞅、荀寅帥師城汝濱,遂賦晉國一鼓鐵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所爲刑書焉。仲尼曰:“晉其亡乎!失其度矣。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,以經緯其民,卿大夫以序守之,民是以能尊其貴,貴是以能守其業。貴賤不愆,所謂度也。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,爲被廬之法,以爲盟主。今棄是度也,而爲刑鼎,民在鼎矣,何以尊貴?貴何業之守?貴賤無序,何以爲國?且夫宣子之刑,夷之搜也,晉國之亂制也,若之何以爲法?”蔡史墨曰:“范氏、中行氏其亡乎!中行寅爲下卿,而干上令,擅作刑器,以爲國法,是法奸也。又加范氏焉,易之,亡也。其及趙氏,趙孟與焉。然不得已,若德,可以免。”

昭公(經30.1)三十年

春,王正月,公在乾侯。

(經30.2)夏,六月庚辰,晉侯去疾卒。

(經30.3)秋,八月,葬晉頃公。

(經30.4)冬,十有二月,吳滅徐,徐子章羽奔楚。

(傳30.1)三十年,春,王正月,公在乾侯,不先書鄆與乾侯,非公,且徵過也。

(傳30.2)夏,六月,晉頃公卒。秋,八月,葬。鄭遊吉吊,且送葬。魏獻子使士景伯詰之曰:“悼公之喪,子西吊,子蟜送葬。今吾子無貳,何故?”對曰:“諸侯所以歸晉君,禮也。禮也者,小事大、大字小之謂。事大在共其時命,字小在恤其所無。以敝邑居大國之間,共其職貢,與其備御不虞之患,豈忘共命?先王之制:諸侯之喪,士吊,大夫送葬;唯嘉好、聘享、三軍之事於是乎使卿。晉之喪事,敝邑之間,先君有所助執紼矣。若其不間,雖士、大夫有所不獲數矣。大國之惠亦慶其加,而不討其乏,明厎其情,取備而已,以爲禮也。靈王之喪,我先君簡公在楚,我先大夫印段實往--敝邑之少卿也。王吏不討,恤所無也。今大夫曰:‘女盍從舊?’舊有豐有省,不知所從。從其豐,則寡君幼弱,是以不共;從其省,則吉在此矣。唯大夫圖之!”晉人不能詰。

(傳30.3)吳子使徐人執掩餘,使鍾吾人執燭庸,二公子奔楚。楚子大封,而定其徙,使監馬尹大心逆吳公子,使居養,莠尹然、左司馬沈尹戌城之;取於城父與胡田以與之,將以害吳也。子西諫曰:“吳光新得國,而親其民,視民如子,辛苦同之,將用之也。若好吳邊疆,使柔服焉,猶懼其至。吾又強其讎,以重怒之,無乃不可乎?吳,周之胄裔也,而棄在海濱,不與姬通,今而始大,比于諸華。光又甚文,將自同於先王。不知天將以爲虐乎?使翦喪吳國而封大異姓乎?其抑亦將卒以祚吳乎?其終不遠矣。我盍姑億吾鬼神,而寧吾族姓,以待其歸,將焉用自播揚焉?”王弗聽。

(傳30.3)吳子怒。冬,十二月,吳子執鍾吾子。遂伐徐,防山以水之。己卯,滅徐。徐子章禹斷其發,攜其夫人以逆吳子。吳子唁而送之,使其邇臣從之,遂奔楚。楚沈尹戌帥師救徐,弗及。遂城夷,使徐子處之。

(傳30.4)吳子問於伍員曰:“初而言伐楚,餘知其可也,而恐其使餘往也,又惡人之有餘之功也。今餘將自有之矣。伐楚何如?”對曰:“楚執政眾而乖,莫適任患。若爲三師以肄焉,一師至,彼必皆出。彼出則歸,彼歸則出,楚必道敝。亟肄以罷之,多方以誤之。旣罷而後以三軍繼之,必大克之。”闔廬從之,楚於是乎始病。

昭公(經31.1)三十有一年

春,王正月,公在乾侯。

(經31.2)季孫意如會晉荀躒于適歷。

(經31.3)夏,四月丁巳,薛伯穀卒。

(經31.4)晉侯使荀躒唁公于乾侯。

(經31.5)秋,葬薛獻公。

(經31.6)冬,黑肱以濫來奔。

(經31.7)十有二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

(傳31.1)三十一年,春,王正月,公在乾侯,言不能外內也。

(傳31.2)晉侯將以師納公。范獻子曰:“若召季孫而不來,則信不臣矣,然後伐之,若何?”晉人召季孫。獻子使私焉,曰:“子必來,我受其無咎。”季孫意如會晉荀躒于適歷。荀躒曰:“寡君使躒謂吾子:‘何故出君?有君不事,周有常刑。子其圖之!’”季孫練冠麻衣,跣行,伏而對曰:“事君,臣之所不得也,敢逃刑命?君若以臣爲有罪,請囚于費,以待君之察也,亦唯君。若以先臣之故,不絕季氏,而賜之死。若弗殺弗亡,君之惠也,死且不朽。若得從君而歸,則固臣之愿也,敢有異心?”

(傳31.2)夏,四月,季孫從知伯如乾侯。子家子曰:“君與之歸。一慚之不忍,而終身慚乎?”公曰:“諾。”眾曰:“在一言矣,君必逐之!”荀躒以晉侯之命唁公,且曰:“寡君使躒以君命討於意如,意如不敢逃死,君其入也!”公曰:“君惠顧先君之好,施及亡人,將使歸糞除宗祧以事君,則不能見夫人。己所能見夫人者,有如河!”荀躒掩耳而走,曰:“寡君其罪之恐,敢與知魯國之難?臣請復於寡君。”退而謂季孫:“君怒未怠,子姑歸祭。”子家子曰:“君以一乘入于魯師,季孫必與君歸。”公欲從之。眾從者脅公,不得歸。

(傳31.3)薛伯穀卒,同盟,故書。

(傳31.4)秋,吳人侵楚,伐夷,侵潛、六。楚沈尹戌帥師救潛,吳師還。楚師遷潛於南岡而還。吳師圍弦,左司馬戌、右司馬稽帥師救弦,及豫章,吳師還--始用子胥之謀也。

(傳31.5)冬,邾黑肱以濫來奔。賤而書名,重地故也。君子曰:“名之不可不愼也如是: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。以地叛,雖賤,必書地,以名其人,終爲不義,弗可滅已。是故君子動則思禮,行則思義;不爲利回,不爲義疚。或求名而不得,或欲蓋而名章,懲不義也。齊豹爲衞司寇,守嗣大夫,作而不義,其書爲‘盜’。邾庶其、莒牟夷、邾黑肱以土地出,求食而已,不求其名。賤而必書。此二物者,所懲肆而去貪也。若艱難其身,以險危大人,而有名章徹,攻難之士將奔走之。若竊邑叛君似徼大利而無名,貪冒之民將寘力焉。是以《春秋》書齊豹曰‘盜’,三叛人名,以懲不義,數惡無禮,其善志也。故曰:《春秋》之稱微而顯,婉而辨。上之人能使昭明,善人勸焉,淫人懼焉,是以君子貴之。”

(傳31.6)十二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是夜也,趙簡子夢童子裸而轉以歌,旦占諸史墨,曰:“吾夢如是,今而日食,何也?”對曰:“六年及此月也,吳其入郢乎!終亦弗克。入郢必以庚辰,日月在辰尾。庚午之日,日始有謫。火勝金,故弗克。”

昭公(經32.1)三十有二年

春,王正月,公在乾侯。

(經32.2)取闞。

(經32.3)夏,吳伐越。

(經32.4)秋,七月。

(經32.5)冬,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、齊高張、宋仲幾、衞世叔申、鄭國參、曹人、莒人、薛人、杞人、小邾人城成周。

(經32.6)十有二月己未,公薨于乾侯。

(傳32.1)三十二年,春,王正月,公在乾侯,言不能外內,又不能用其人也。

(傳32.2)夏,吳伐越,始用師於越也。史墨曰:“不及四十年,越其有吳乎!越得歲而吳伐之,必受其兇。”

(傳32.3)秋,八月,王使富辛與石張如晉,請城成周。天子曰:“天降禍于周,俾我兄弟并有亂心,以爲伯父憂。我一二親昵甥舅不遑啟處,於今十年。勤戍五年。餘一人無日忘之,閔閔焉如農夫之望歲,懼以待時。伯父若肆大惠,復二文之業,弛周室之憂,徼文、武之福,以固盟主,宣昭令名,則餘一人有大愿矣。昔成王合諸侯城成周,以爲東都,崇文德焉。今我欲徼福假靈于成王,脩成周之城,俾戍人無勤,諸侯用寧,蝥賊遠屏,晉之力也。其委諸伯父,使伯父實重圖之,俾我一人無徵怨于百姓,而伯父有榮施,先王庸之。”

(傳32.3)范獻子謂魏獻子曰:“與其戍周,不如城之。天子實云,雖有後事,晉勿與知可也。從王命以紓緒侯,晉國無憂;是之不務,而又焉從事?”魏獻子曰:“善。”使伯音對曰:“天子有命,敢不奉承以奔告於諸侯?遲速衰序,於是焉在。”

(傳32.3)冬,十一月,晉魏舒、韓不信如京師,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,尋盟,且令城成周。魏子南面。衞彪傒曰:“魏子必有大咎。干位以令大事,非其任也。《詩》曰:‘敬天之怒,不敢戲豫;敬天之渝,不敢馳驅’,況敢干位以作大事乎?”己丑,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,揣高卑,度厚薄,仞溝洫,物土方,議遠邇,量事期,計徒庸,慮材用,書餱糧,以令役於諸侯。屬役賦丈,書以授帥,而效諸劉子。韓簡子臨之,以爲成命。

(傳32.4)十二月,公疾,遍賜大夫,大夫不受。賜子家子雙琥,一環、一璧、輕服,受之。大夫皆受其賜。己未,公薨。子家子反賜於府人,曰:“吾不敢逆君命也。”大夫皆反其賜。書曰“公薨于乾侯”,言失其所也。

(傳32.4)趙簡子問於史墨曰:“季氏出其君,而民服焉,諸侯與之;君死於外而莫之或罪,何也?”對曰:“物生有兩、有三、有五、有陪貳。故天有三辰,地有五行,體有左右,各有妃耦,王有公,諸侯有卿,皆有貳也。天生季氏,以貳魯侯,爲日久矣。民之服焉,不亦宜乎!魯君世從其失,季氏世脩其勤,民忘君矣。雖死於外,其誰矜之?社稷無常奉,君臣無常位,自古以然。故《詩》曰:‘高岸爲穀,深穀爲陵。’三後之姓於今爲庶,主所知也。在《易》卦,雷乘乾曰大壯,天之道也。昔成季友,桓之季也,文姜之愛子也。始震而卜,卜人謁之曰:‘生有嘉聞,其名曰友,爲公室輔。’及生,如卜人之言,有文在其手曰‘友’,遂以名之。旣而有大功於魯,受費以爲上卿。至於文子、武子,世增其業,不廢舊績。魯文公薨,而東門遂殺適立庶,魯君於是乎失國,政在季氏,於此君也四公矣。民不知君,何以得國?是以爲君愼器與名,不可以假人。”

 

定公

定公(經1.1)

元年,春王。

(經1.2)三月,晉人執宋仲幾于京師。

(經1.3)夏,六月癸亥,公之喪至自乾侯。

(經1.4)戊辰,公卽位。

(經1.5)秋,七月癸巳,葬我君昭公。

(經1.6)九月,大雩。

(經1.7)立煬宮。

(經1.8)冬,十月,隕霜殺菽。

(傳1.1)元年,春,王正月辛巳,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,將以城成周。魏子蒞政。衞彪傒曰:“將建天子,而易位以令,非義也。大事奸義,必有大咎。晉不失諸侯,魏子其不免乎!”是行也,魏獻子屬役於韓簡子及原壽過,而田於大陸,焚焉,還,卒於甯。范獻子去其柏槨,以其未復命而田也。

(傳1.1)孟懿子會城成周,庚寅,栽。宋仲幾不受功,曰:“滕、薛、郳,吾役也。”薛宰曰:“宋爲無道,絕我小國於周,以我適楚,故我常從宋。晉文公爲踐土之盟,曰:‘凡我同盟,各復舊職。’若從踐土,若從宋,亦唯命。”仲幾曰:“踐土固然。”薛宰曰:“薛之皇祖奚仲居薛,以爲夏車正,奚仲遷于邳,仲虺居薛,以爲湯左相。若復舊職,將承王官,何故以役諸侯?”仲幾曰:“三代各異物,薛焉得有舊?爲宋役,亦其職也。”士彌牟曰:“晉之從政者新,子姑受功,歸,吾視諸故府。”仲幾曰:“縱子忘之,山川鬼神其忘諸乎?”士伯怒,謂韓簡子曰:“薛徵於人,宋徵於鬼。宋罪大矣。且己無辭,而抑我以神,誣我也。‘啟寵納侮’,其此之謂矣。必以仲幾爲戮。”乃執仲幾以歸。三月,歸諸京師。城三旬而畢,乃歸諸侯之戍。齊高張后,不從諸侯。晉女叔寬曰:“周萇弘、齊高張皆將不免。萇叔違天,高子違人。天之所壞,不可支也;眾之所爲,不可奸也。”

(傳1.2)夏,叔孫成子逆公之喪于乾侯。季孫曰:“子家子亟言於我,未嘗不中吾志也。吾欲與之從政,子必止之,且聽命焉。”子家子不見叔孫,易几而哭。叔孫請見子家子。子家子辭曰:“羈未得見,而從君以出。君不命而薨,羈不敢見。”叔孫使告之曰:“公衍、公爲實使群臣不得事君,若公子宋主社稷,則群臣之愿也。凡從君出而可以入者,將唯子是聽。子家氏未有後,季孫愿與子從政。此皆季孫之愿也,使不敢以告。”對曰:“若立君,則有卿士、大夫與守龜在,羈弗敢知。若從君者,則貌而出者,入可也;寇而出者,行可也。若羈也,則君知其出也,而未知其入也,羈將逃也。”喪及壞隤,公子宋先入,從公者皆自壞隤反。

(傳1.3)六月癸亥,公之喪至自乾侯。戊辰,公卽位。季孫使役如闞公氏,將溝焉。榮駕鵝曰:“生不能事,死又離之,以自旌也。縱子忍之,後必或恥之。”乃止。季孫問於榮駕鵝曰:“吾欲爲君謚,使子孫知之。”對曰:“生弗能事,死又惡之,以自信也。將焉用之?”乃止。

(傳1.4)秋,七月癸巳,葬昭公於墓道南。孔子之爲司寇也,溝而合諸墓。

(傳1.5)昭公出故,季平子禱於煬公。九月,立煬宮。

(傳1.6)周鞏簡公棄其子弟而好用遠人。

定公(經2.1)二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2.2)夏,五月壬辰,雉門及兩觀災。

(經2.3)秋,楚人伐吳。

(經2.4)冬,十月,新作雉門及兩觀。

(傳2.1)二年,夏,四月辛酉,鞏氏之群子弟賊簡公。

(傳2.2)桐叛楚。吳子使舒鳩氏誘楚人,曰:“以師臨我,我伐桐,爲我使之無忌。”秋,楚囊瓦伐吳,師于豫章。吳人見舟于豫章,而潛師于巢。冬,十月,吳軍楚師于豫章,敗之。遂圍巢,克之,獲楚公子繁。

(傳2.3)邾莊公與夷射姑飲酒,私出。閽乞肉焉,奪之杖以敲之。

定公(經3.1)三年

春,王正月,公如晉,至河,乃復。

(經3.2)二月辛卯,邾子穿卒。

(經3.3)夏,四月。(經3.4)秋,葬邾莊公。

(經3.5)冬,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拔。

(傳3.1)三年,春,二月辛卯,邾子在門臺,臨廷。閽以缾水沃廷,邾子望見之,怒。閽曰:“夷射姑旋焉。”命執之。弗得,滋怒,自投于床,廢于爐炭,爛,遂卒。先葬以車五乘,殉五人。莊公卞急而好潔,故及是。

定公(傳3.2)秋,九月,鮮虞人敗晉師于平中,獲晉觀虎,恃其勇也。

(傳3.3)冬,盟于郯,脩邾好也。

(傳3.4)蔡昭侯爲兩佩與兩裘以如楚,獻一佩一裘於昭王。昭王服之,以享蔡侯。蔡侯亦服其一。子常欲之,弗與,三年止之。唐成公如楚,有兩肅爽馬,子常欲之,弗與,亦三年止之。唐人或相與謀,請代先從者,許之。飲先從者酒,醉之,竊馬而獻之子常。子常歸唐侯。自拘於司敗,曰:“君以弄馬之故,隱君身,棄國家。群臣請相夫人以償馬,必如之。”唐侯曰:“寡人之過也。二三子無辱!”皆賞之。蔡人聞之,固請,而獻佩于子常。子常朝,見蔡侯之徒,命有司曰:“蔡君之久也,官不共也。明日禮不畢,將死。”蔡侯歸,及漢,執玉而沈,曰:“餘所有濟漢而南者,有若大川!”蔡侯如晉,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爲質焉,而請伐楚。

定公(經4.1)四年

春,王二月癸巳,陳侯吳卒。

(經4.2)三月,公會劉子、晉侯、宋公、蔡侯、衞侯、陳子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頓子、胡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、齊國夏于召陵,侵楚。

(經4.3)夏,四月庚辰,蔡公孫姓帥師滅沈,以沈子嘉歸,殺之。

(經4.4)五月,公及諸侯盟于皋鼬。

(經4.5)杞伯成卒于會。

(經4.6)六月,葬陳惠公。

(經4.7)許遷于容城。

(經4.8)秋,七月,公至自會。

(經4.9)劉卷卒。

(經4.10)葬杞悼公。

(經4.11)楚人圍蔡。

(經4.12)晉士鞅、衞孔圉帥師伐鮮虞。

(經4.13)葬劉文公。

(經4.14)冬,十有一月庚午,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舉,楚師敗績。楚囊瓦出奔鄭。庚辰,吳入郢。

(傳4.1)四年,春,三月,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,謀伐楚也。晉荀寅求貨於蔡侯,弗得,言於范獻子曰:“國家方危,諸侯方貳,將以襲敵,不亦難乎!水潦方降,疾瘧方起,中山不服,棄盟取怨,無損於楚,而失中山,不如辭蔡侯。吾自方城以來,楚未可以得志,只取勤焉。”乃辭蔡侯。

(傳4.1)晉人假羽旄於鄭,鄭人與之。明日,或旆以會。晉於是乎失諸侯。將會,衞子行敬子言於靈公曰:“會同難,嘖有煩言,莫之治也。其使祝佗從!”公曰:“善。”乃使子魚。子魚辭,曰:“臣展四體,以率舊職,猶懼不給而煩刑書。若又共二,徼大罪也。且夫祝,社稷之常隸也。社稷不動,祝不出竟,官之制也。君以軍行,祓社釁鼓,祝奉以從,於是乎出竟。若嘉好之事,君行師從,卿行旅從,臣無事焉。”公曰:“行也。”

(傳4.1)及皋鼬,將長蔡於衞。衞侯使祝佗私於萇弘曰:“聞諸道路,不知信否。若聞蔡將先衞,信乎?”萇弘曰:“信。蔡叔,康叔之兄也,先衞,不亦可乎?”子魚曰:“以先王觀之,則尚德也。昔武王克商,成王定之,選建明德,以蕃屏周。故周公相王室,以尹天下,於周爲睦。

(傳4.1)“分魯公以大路、大旗,夏後氏之璜,封父之繁弱,殷民六族,條氏、徐氏、蕭氏、索氏、長勺氏、尾勺氏,使帥其宗氏,輯其分族,將其類醜,以法則周公。用卽命于周。是使之職事于魯,以昭周公之明德。分之土田陪敦、祝、宗、卜、史,備物、典策,官司、彝器;因商奄之民,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。

(傳4.1)“分康叔以大路、少帛、綪茷、旃旌、大呂,殷民七族,陶氏、施氏、繁氏、锜氏、樊氏、饑氏、終葵氏;封畛土略,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,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;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搜。聃季授土,陶叔授民,命以《康誥》而封於殷虛。皆啟以商政,疆以周索。分唐叔以大路、密須之鼓、闕鞏、沽洗,懷姓九宗,職官五正。命以《唐誥》而封於夏虛,啟以夏政,疆以戎索。

(傳4.1)“三者皆叔也,而有令德,故昭之以分物。不然,文、武、成、康之伯猶多,而不獲是分也,唯不尚年也。管、蔡啟商,惎間王室,王於是乎殺管叔而蔡蔡叔,以車七乘、徒七十人。其子蔡仲改行帥德,周公舉之,以爲己卿士,見諸王而命之以蔡。其命書云:‘王曰:胡!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!’若之何其使蔡先衞也?武王之母弟八人,周公爲大宰,康叔爲司寇,聃季爲司空,五叔無官,豈尚年哉?曹,文之昭也;晉,武之穆也。曹爲伯甸,非尚年也。今將尚之,是反先王也。晉文公爲踐土之盟,衞成公不在,夷叔,其母弟也,猶先蔡。其載書云:‘王若曰:晉重、魯申、衞武、蔡甲午、鄭捷、齊潘、宋王臣、莒期。’藏在周府,可覆視也。吾子欲復文、武之略,而不正其德,將如之何?”萇弘說,告劉子,與范獻子謀之,乃長衞侯於盟。

(傳4.2)反自召陵,鄭子大叔未至而卒。晉趙簡子爲之臨,甚哀,曰:“黃父之會,夫子語我九言,曰:‘無始亂,無怙富,無恃寵,無違同,無敖禮,無驕能,無復怒,無謀非德,無犯非義。’”

(傳4.3)沈人不會于召陵,晉人使蔡伐之。夏,蔡滅沈。秋,楚爲沈故,圍蔡。伍員爲吳行人以謀楚。楚之殺郤宛也,伯氏之族出。伯州犁之孫嚭爲吳大宰以謀楚。楚自昭王卽位,無歲不有吳師,蔡侯因之,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爲質於吳。

(傳4.3)冬,蔡侯、吳子、唐侯伐楚。舍舟于淮汭,自豫章與楚夾漢。左司馬戌謂子常曰:“子沿漢而與之上下,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,還塞大隧、直轅、冥厄。子濟漢而伐之,我自後擊之,必大敗之。”旣謀而行。武城黑謂子常曰:“吳用木也,我用革也,不可久也,不如速戰。”史皇謂子常:“楚人惡子而好司馬。若司馬毀吳舟于淮,塞城口而入,是獨克吳也。子必速戰!不然,不免。”乃濟漢而陳,自小別至于大別。三戰,子常知不可,欲奔。史皇曰:“安,求其事;難而逃之,將何所入?子必死之,初罪必盡說。”

(傳4.3)十一月庚午,二師陳于柏舉。闔廬之弟夫概王晨請於闔廬曰:“楚瓦不仁,其臣莫有死志。先伐之,其卒必奔;而後大師繼之,必克。”弗許。夫概王曰:“所謂‘臣義而行,不待命’者,其此之謂也。今日我死,楚可入也。”以其屬五千先擊子常之卒。子常之卒奔,楚師亂,吳師大敗之。子常奔鄭。史皇以其乘廣死。吳從楚師,及清發,將擊之。夫概王曰:“困獸猶鬭,況人乎?若知不免而致死,必敗我。若使先濟者知免,後者慕之,蔑有鬭心矣。半濟而後可擊也。”從之,又敗之。楚人爲食,吳人及之,奔。食而從之,敗諸雍澨。五戰,及郢。

(傳4.3)己卯,楚子取其妹季羋畀我以出,涉雎。鍼尹固與王同舟,王使執燧象以奔吳師。庚辰,吳入郢,以班處宮。子山處令尹之宮,夫概王欲攻之,懼而去之,夫概王入之。左司馬戌及息而還,敗吳師于雍澨,傷。初,司馬臣闔廬,故恥爲禽焉,謂其臣曰:“誰能免吾首?”吳句卑曰:“臣賤,可乎?”司馬曰:“我實失子,可哉!”三戰皆傷,曰:“吾不可用也已。”句卑布裳,剄而裹之,藏其身,而以其首免。

(傳4.3)楚子涉雎,濟江,入于云中。王寢,盜攻之,以戈擊王,王孫由于以背受之,中肩。王奔鄖。鍾建負季羋以從。由于徐蘇而從。鄖公辛之弟懷將弒王,曰:“平王殺吾父,我殺其子,不亦可乎?”辛曰:“君討臣,誰敢讎之?君命,天也。若死天命,將誰讎?《詩》曰:‘柔亦不茹,剛亦不吐。不侮矜寡,不畏強禦’,唯仁者能之。違強陵弱,非勇也;乘人之約,非仁也;滅宗廢祀,非孝也;動無令名,非知也。必犯是,餘將殺女。”斗辛與其弟巢以王奔隨。吳人從之,謂隨人曰:“周之子孫在漢川者,楚實盡之。天誘其衷,致罰於楚,而君又竄之,周室何罪?君若顧報周室,施及寡人,以獎天衷,君之惠也。漢陽之田,君實有之。”楚子在公宮之北,吳人在其南。子期似王,逃王,而己爲王,曰:“以我與之,王必免。”隨人卜與之,不吉,乃辭吳曰:“以隨之辟小,而密邇於楚,楚實存之。世有盟誓,至于今未改。若難而棄之,何以事君?執事之患不唯一人,若鳩楚竟,敢不聽命?”吳人乃退。鑪金初宦於子期氏,實與隨人要言。王使見,辭,曰:“不敢以約爲利。”王割子期之心以與隨人盟。

(傳4.3)初,伍員與申包胥友。其亡也,謂申包胥曰:“我必復楚國。”申包胥曰:“勉之!子能復之,我必能興之。”及昭王在隨,申包胥如秦乞師,曰:“吳爲封豕、長蛇,以薦食上國,虐始於楚。寡君失守社稷,越在草莽,使下臣告急,曰:‘夷德無厭,若鄰於君,疆埸之患也。逮吳之未定,君其取分焉。若楚之遂亡,君之土也。若以君靈撫之,世以事君。”秦伯使辭焉,曰:“寡人聞命矣。子姑就館,將圖而告。”對曰:“寡君越在草莽,未獲所伏,下臣何敢卽安?”立,依於庭墻而哭,日夜不絕聲,勺飲不入口七日。秦哀公爲之賦《無衣》。九頓首而坐。秦師乃出。

定公(經5.1)五年

春,三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5.2)夏,歸粟于蔡。

(經5.3)於越入吳。

(經5.4)六月丙申,季孫意如卒。

(經5.5)秋,七月壬子,叔孫不敢卒。

(經5.6)冬,晉士鞅帥師圍鮮虞。

(傳5.1)五年,春,王人殺子朝于楚。

(傳5.2)夏,歸粟于蔡,以周亟,矜無資。

(傳5.3)越入吳,吳在楚也。

(傳5.4)六月,季平子行東野。還,未至,丙申,卒于房。陽虎將以玙璠斂,仲梁懷弗與,曰:“改步改玉。”陽虎欲逐之,告公山不狃。不狃曰:“彼爲君也,子何怨焉?”旣葬,桓子行東野,及費。子泄爲費宰,逆勞於郊,桓子敬之。勞仲梁懷,仲梁懷弗敬。子泄怒,謂陽虎:“子行之乎!”

(傳5.5)申包胥以秦師至。秦子蒲、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。子蒲曰:“吾未知吳道。”使楚人先與吳人戰,而自稷會之,大敗夫概王于沂。吳人獲薳射於柏舉,其子帥奔徒以從子西,敗吳師于軍祥。

(傳5.5)秋七月,子期、子蒲滅唐。九月,夫概王歸,自立也,以與王戰,而敗,奔楚,爲棠溪氏。吳師敗楚師于雍澨。秦師又敗吳師。吳師居麇,子期將焚之,子西曰:“父兄親暴骨焉,不能收,又焚之,不可。”子期曰:“國亡矣,死者若有知也,可以歆舊祀,豈憚焚之?”焚之,而又戰,吳師敗,又戰于公婿之溪。吳師大敗,吳子乃歸。囚闉輿罷。闉輿罷請先,遂逃歸。葉公諸梁之弟後臧從其母於吳,不待而歸。葉公終不正視。

(傳5.6)乙亥,陽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,而逐仲梁懷。冬,十月丁亥,殺公何藐。己丑,盟桓子于稷門之內,庚寅,大詛。逐公父歜及秦遄,皆奔齊。

(傳5.7)楚子入于郢。初,斗辛聞吳人之爭宮也,曰:“吾聞之:‘不讓,則不和;不和,不可以遠征。’吳爭於楚,必有亂;有亂,則必歸,焉能定楚?”王之奔隨也,將涉於成臼。藍尹亹涉其帑,不與王舟。及寧,王欲殺之。子西曰:“子常唯思舊怨以敗,君何效焉?”王曰:“善。使復其所,吾以志前惡。”王賞斗辛、王孫由于、王孫圉、鍾建、斗巢、申包胥、王孫賈、宋木、斗懷。子西曰:“請舍懷也。”王曰:“大德滅小怨,道也。”申包胥曰:“吾爲君也,非爲身也。君旣定矣,又何求?且吾尤子旗,其又爲諸?”遂逃賞。王將嫁季羋,季羋辭曰:“所以爲女子,遠丈夫也。鍾建負我矣。”以妻鍾建,以爲樂尹。

(傳5.7)王之在隨也,子西爲王輿服以保路,國于脾泄。聞王所在,而後從王。王使由于城麇,復命。子西問高厚焉,弗知。子西曰:“不能,如辭。城不知高厚,小大何知?”對曰:“固辭不能,子使餘也。人各有能有不能。王遇盜於云中,餘受其戈,其所猶在。”袒而示之背,曰:“此餘所能也。脾泄之事,餘亦弗能也。”

(傳5.8)晉士鞅圍鮮虞,報觀虎之敗也。

定公(經6.1)六年

春,王正月癸亥,鄭遊速帥師滅許,以許男斯歸。

(經6.2)二月,公侵鄭。

(經6.3)公至自侵鄭。

(經6.4)夏,季孫斯、仲孫何忌如晉。

(經6.5)秋,晉人執宋行人樂祁犁。

(經6.6)冬,城中城。

(經6.7)季孫斯、仲孫忌帥師圍鄆。

(傳6.1)六年,春,鄭滅許,因楚敗也。

(傳6.2)二月,公侵鄭,取匡,爲晉討鄭之伐胥靡也。往不假道於衞;及還,陽虎使季、孟自南門入,出自東門,舍於豚澤。衞侯怒,使彌子瑕追之。公叔文子老矣,輦而如公,曰:“尤人而效之,非禮也。昭公之難君將以文之舒鼎、成之昭兆、定之鞶監,茍可以納之,擇用一焉。公子與二三臣之子,諸侯茍憂之,將以爲之質。此群臣之所聞也。今將以小忿蒙舊德,無乃不可乎?大姒之子,唯周公、康叔爲相睦也,而效小人以棄之,不亦誣乎?天將多陽虎之罪以斃之,君姑待之,若何?”乃止。

(傳6.3)夏,季桓子如晉,獻鄭俘也。陽虎強使孟懿子往報夫人之幣,晉人兼享之。孟孫立于房外,謂范獻子曰:“陽虎若不能居魯,而息肩於晉,所不以爲中軍司馬者,有如先君!”獻子曰:“寡君有官,將使其人,鞅何知焉?”獻子謂簡子曰:“魯人患陽虎矣。孟孫知其釁,以爲必適晉,故強爲之請,以取入焉。”

(傳6.4)四月己丑,吳太子終纍敗楚舟師,獲潘子臣、小惟子及大夫七人。楚國大惕,懼亡。子期又以陵師敗于繁揚。令尹子西喜曰:“乃今可爲矣。”於是乎遷郢於鄀,而改紀其政,以定楚國。

(傳6.5)周儋翩率王子朝之徒因鄭人將以作亂于周,鄭於是乎伐馮、滑、胥靡、負黍、狐人、闕外。六月,晉閻沒戍周,且城胥靡。

(傳6.6)秋,八月,宋樂祁言於景公曰:“諸侯唯我事晉,今使不往,晉其憾矣。”樂祁告其宰陳寅。陳寅曰:“必使子往。”他日,公謂樂祁曰:“唯寡人說子之言,子必往!”陳寅曰:“子立後而行,吾室亦不亡,唯君亦以我爲知難而行也。”見溷而行。趙簡子逆,而飲之酒於綿上,獻楊楯六十於簡子。陳寅曰:“昔吾主范氏,今子主趙氏,又有納焉,以楊楯賈禍,弗可爲也已。然子死晉國,子孫必得志於宋。”范獻子言於晉侯曰:“以君命越疆而使,未致使而私飲酒,不敬二君,不可不討也。”乃執樂祁。

(傳6.7)陽虎又盟公及三桓於周社,盟國人于亳社,詛于五父之衢。

(傳6.8)冬,十二月,天王處于姑蕕,辟儋翩之亂也。

定公(經7.1)七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7.2)夏,四月。

(經7.3)秋,齊侯、鄭伯盟于鹹。

(經7.4)齊人執衞行人北宮結以侵衞。

(經7.5)齊侯、衞侯盟于沙。

(經7.6)大雩。

(經7.7)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。

(經7.8)九月,大雩。

(經7.9)冬,十月。

(傳7.1)七年,春,二月,周儋翩入于儀栗以叛。

(傳7.2)齊人歸鄆、陽關,陽虎居之以爲政。

(傳7.3)夏,四月,單武公、劉桓公敗尹氏于窮穀。

(傳7.4)秋,齊侯、鄭伯盟于鹹,徵會于衞。衞侯欲叛晉,諸大夫不可。使北宮結如齊,而私於齊侯曰:“執結以侵我。”齊侯從之,乃盟于瑣。

(傳7.5)齊國夏伐我。陽虎御季桓子,公斂處父御孟懿子,將宵軍齊師。齊師聞之,墮,伏而待之。處父曰:“虎不圖禍,而必死。”苫夷曰:“虎陷二子於難,不待有司,餘必殺女。”虎懼,乃還,不敗。

(傳7.6)冬,十一月戊午,單子、劉子逆王于慶氏。晉籍秦送王。己巳,王入于王城,館于公族黨氏,而後朝于莊宮。

定公(經8.1)八年

春,王正月,公侵齊。

(經8.2)公至自侵齊。

(經8.3)二月,公侵齊。

(經8.4)三月,公至自侵齊。

(經8.5)曹伯露卒。

(經8.6)夏,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。

(經8.7)公會晉師于瓦。

(經8.8)公至自瓦。

(經8.9)秋,七月戊辰,陳侯柳卒。

(經8.10)晉士鞅帥師侵鄭,遂侵衞。

(經8.11)葬曹靖公。

(經8.12)九月,葬陳懷公。

(經8.13)季孫斯、仲孫何忌帥師侵衞。

(經8.14)冬,衞侯、鄭伯盟于曲濮。

(經8.15)從祀先公。

(經8.16)盜竊寶玉、大弓。

(傳8.1)八年,春,王正月,公侵齊,門于陽州。士皆坐列,曰:“顏高之弓六鈞。”皆取而傳觀之。陽州人出,顏高奪人弱弓,籍丘子鉏擊之,與一人俱斃。偃,且射子鉏,中頰,殪。顏息射人中眉,退曰:“我無勇,吾志其目也。”師退,冉猛偽傷足而先。其兄會乃呼曰:“猛也殿!”

(傳8.2)二月己丑,單子伐穀城,劉子伐儀栗。辛卯,單子伐簡城,劉子伐盂,以定王室。

(傳8.3)趙鞅言於晉侯曰:“諸侯唯宋事晉,好逆其使,猶懼不至;今又執之,是絕諸侯也。”將歸樂祁,士鞅曰:“三年止之,無故而歸之,宋必叛晉。”獻子私謂子梁曰:“寡君懼不得事宋君,是以止子。子姑使溷代子。”子梁以告陳寅。陳寅曰:“宋將叛晉,是棄溷也,不如待之。”樂祁歸,卒于大行。士鞅曰:“宋必叛,不如止其尸以求成焉。”乃止諸州。

(傳8.4)公侵齊,攻廩丘之郛。主人焚沖,或濡馬褐以救之,遂毀之。主人出,師奔。陽虎偽不見冉猛者,曰:“猛在此,必敗。”猛逐之,顧而無繼,偽顛。虎曰:“盡客氣也。”

(傳8.5)苫越生子,將待事而名之。陽州之役獲焉,名之曰“陽州”。

(傳8.6)夏,齊國夏、高張伐我西鄙。晉士鞅、趙鞅、荀寅救我。公會晉師于瓦,范獻子執羔,趙簡子、中行文子皆執雁。魯於是始尚羔。

(傳8.7)晉師將盟衞侯于鄟澤,趙簡子曰:“群臣誰敢盟衞君者?”涉佗、成何曰:“我能盟之。”衞人請執牛耳。成何曰:“衞,吾溫、原也,焉得視諸侯?”將歃,涉佗捘衞侯之手,及捥。衞侯怒,王孫賈趨進,曰:“盟以信禮也,有如衞君,其敢不唯禮是事而受此盟也?”衞侯欲叛晉,而患諸大夫。王孫賈使次于郊。大夫問故,公以晉詬語之,且曰:“寡人辱社稷,其改卜嗣,寡人從焉。”大夫曰:“是衞之禍,豈君之過也?”公曰:“又有患焉,謂寡人‘必以而子與大夫之子爲質’。”大夫曰:“茍有益也,公子則往,群臣之子敢不皆負羈紲以從?”將行,王孫賈曰:“茍衞國有難,工商未嘗不爲患,使皆行而後可。”公以告大夫,乃皆將行之。行有日,公朝國人,使賈問焉,曰:“若衞叛晉,晉五伐我,病何如矣?”皆曰:“五伐我,猶可以能戰。”賈曰:“然則如叛之,病而後質焉,何遲之有?”乃叛晉。晉人請改盟,弗許。

(傳8.8)秋,晉士鞅會成桓公侵鄭,圍蟲牢,報伊闕也。遂侵衞。

(傳8.9)九月,師侵衞,晉故也。

(傳8.10)季寤、公鉏極、公山不狃皆不得志於季氏,叔孫輒無寵於叔孫氏,叔仲志不得志於魯,故五人因陽虎。陽虎欲去三桓,以季寤更季氏,以叔孫輒更叔孫氏,己更孟氏。冬十月,順祀先公而祈焉。辛卯,禘于僖公。壬辰,將享季氏于蒲圃而殺之;戒都車,曰“癸巳至”。成宰公斂處父告孟孫曰:“季氏戒都車,何故?”孟孫曰:“吾弗聞。”處父曰:“然則亂也,必及於子,先備諸。”與孟孫以壬辰爲期。

(傳8.10)陽虎前驅。林楚御桓子,虞人以鈹、盾夾之,陽越殿。將如蒲圃。桓子咋謂林楚曰:“而先皆季氏之良也,爾以是繼之。”對曰:“臣聞命後。陽虎爲政,魯國服焉,違之徵死,死無益於主。”桓子曰:“何後之有?而能以我適孟氏乎?”對曰:“不敢愛死,懼不免主。”桓子曰:“往也!”孟氏選圉人之壯者三百人,以爲公期筑室於門外。林楚怒馬,及衢而騁。陽越射之,不中。筑者闔門。有自門間射陽越,殺之。陽虎劫公與武叔,以伐孟氏。公斂處父帥成人自上東門入,與陽氏戰于南門之內,弗勝;又戰于棘下,陽氏敗。陽虎說甲如公宮,取寶玉、大弓以出,舍于五父之衢,寢而爲食。其徒曰:“追其將至。”虎曰:“魯人聞餘出,喜於徵死,何暇追餘?”從者曰:“嘻!速駕,公斂陽在。”公斂陽請追之,孟孫弗許。陽欲殺桓子,孟孫懼而歸之。子言辨舍爵於季氏之廟而出。陽虎入于讙、陽關以叛。

(傳8.11)鄭駟歂嗣子大叔爲政。

定公(經9.1)九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9.2)夏,四月戊申,鄭伯蠆卒。

(經9.3)得寶玉、大弓。

(經9.4)六月,葬鄭獻公。

(經9.5)秋,齊侯、衞侯次于五氏。

(經9.6)秦伯卒。

(經9.7)冬,葬秦哀公。

(傳9.1)九年,春,宋公使樂大心盟于晉,且逆樂祁之尸。辭,偽有疾;乃使向巢如晉盟,且逆子梁之尸。子明謂桐門右師出,曰:“吾猶衰绖,而子擊鐘,何也?”右師曰:“喪不在此故也。”旣而告人曰:“己衰绖而生子,餘何故舍鐘?”子明聞之,怒,言於公曰:“右師將不利戴氏。不肯適晉,將作亂也。不然,無疾。”乃逐桐門右師。

(傳9.2)鄭駟歂殺鄧析,而用其竹刑。君子謂子然於是不忠。茍有可以加於國家者,棄其邪可也。《靜女》之三章,取彤管焉。《竿旄》:“何以告之”,取其忠也。故用其道,不棄其人。《詩》云:“蔽芾甘棠,勿翦勿伐,召伯所茇。”思其人,猶愛其樹,況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!子然無以勸能矣。

(傳9.3)夏,陽虎歸寶玉、大弓,書曰“得”,器用也。凡獲器用曰“得”,得用焉曰“獲”。六月,伐陽關。陽虎使焚萊門。師驚,犯之而出奔齊,請師以伐魯,曰:“三加,必取之。”齊侯將許之。鮑文子諫曰:“臣嘗爲隸於施氏矣,魯未可取也。上下猶和,眾庶猶睦,能事大國,而無天災,若之何取之?陽虎欲勤齊師也,齊師罷,大臣必多死亡,己於是乎奮其詐謀。夫陽虎有寵於季氏,而將殺季孫以不利魯國,而求容焉。親富不親仁,君焉用之?君富於季氏,而大於魯國,茲陽虎所欲傾覆也。魯免其疾,而君又收之,無乃害乎?”齊侯執陽虎,將東之。陽虎愿東,乃囚諸西鄙。盡借邑人之車,鍥其軸,麻約而歸之。載蔥靈,寢於其中而逃。追而得之,囚於齊。又以蔥靈逃,奔宋,遂奔晉,適趙氏。仲尼曰:“趙氏其世有亂乎!”

(傳9.4)秋,齊侯伐晉夷儀。敝無存之父將室之,辭,以與其弟,曰:“此役也,不死,反,必娶於高、國。”先登,求自門出,死於溜下。東郭書讓登,犁彌從之,曰:“子讓而左,我讓而右,使登者絕而後下。”書左,彌先下。書與王猛息。猛曰:“我先登。”書斂甲,曰:“曩者之難,今又難焉!”猛笑曰:“吾從子,如驂之有靳。”

(傳9.4)晉車千乘在中牟,衞侯將如五氏,卜過之,龜焦,衞侯曰:“可也!衞車當其半,寡人當其半,敵矣。”乃過中牟。中牟人欲伐之。衞褚師圃亡在中牟,曰:“衞雖小,其君在焉,未可勝也。齊師克城而驕,其帥又賤,遇,必敗之,不如從齊。”乃伐齊師,敗之。齊侯致禚、媚、杏於衞。齊侯賞犁彌,犁彌辭曰:“有先登者,臣從之,晳幘而衣貍制。”公使視東郭書,曰:“乃夫子也--吾貺子。”公賞東郭書,辭曰:“彼,賓旅也。”乃賞犁彌。齊師之在夷儀也,齊侯謂夷儀人曰:“得敝無存者,以五家免。”乃得其尸。公三禭之,與之犀軒與直蓋,而先歸之。坐引者,以師哭之,親推之三。

定公(經10.1)十年

春,王三月,及齊平。

(經10.2)夏,公會齊侯于夾穀。

(經10.3)公至自夾穀。

(經10.4)晉趙鞅帥師圍衞。

(經10.5)齊人來歸鄆、讙、龜陰田。

(經10.6)叔孫州仇、仲孫何忌帥師圍郈。

(經10.7)秋,叔孫州仇、仲孫何忌帥師圍郈。

(經10.8)宋樂大心出奔曹。

(經10.9)宋公子地出奔陳。

(經10.10)冬,齊侯、衞侯、鄭遊速會于安甫。

(經10.11)叔孫州仇如齊。

(經10.12)宋公之弟辰暨仲佗、石彄出奔陳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及齊平。

(傳10.2)夏,公會齊侯于祝其,實夾穀。孔丘相,犁彌言於齊侯曰:“孔丘知禮而無勇,若使萊人以兵劫魯侯,必得志焉。”齊侯從之。孔丘以公退,曰:“士兵之!兩君合好,而裔夷之俘以兵亂之,非齊君所以命諸侯也。裔不謀夏,夷不亂華,俘不干盟,兵不偪好--於神爲不祥,於德爲愆義,於人爲失禮,君必不然。”齊侯聞之,遽辟之。將盟,齊人加於載書曰:“齊師出竟而不以甲車三百乘從我者,有如此盟!”孔丘使茲無還揖對,曰:“而不反我汶陽之田,吾以共命者亦如之!”

(傳10.2)齊侯將享公。孔丘謂梁丘據曰:“齊、魯之故,吾子何不聞焉?事旣成矣,而又享之,是勤執事也。且犧、象不出門,嘉樂不野合。饗而旣具,是棄禮也;若其不具,用秕稗也。用秕稗,君辱;棄禮,名惡。子盍圖之!夫享,所以昭德也。不昭,不如其已也。”乃不果享。齊人來歸鄆、讙、龜陰之田。

(傳10.4)晉趙鞅圍衞,報夷儀也。初,衞侯伐邯鄲午於寒氏,城其西北而守之,宵熸。及晉圍衞,午以徒七十人門於衞西門,殺人於門中,曰:“請報寒氏之役。”涉佗曰:“夫子則勇矣;然我往,必不敢啟門。”亦以徒七十人旦門焉,步左右,皆至而立如植。日中不啟門,乃退。反役,晉人討衞之叛故,曰:“由涉佗、成何。”於是執涉佗,以求成於衞。衞人不許。晉人遂殺涉佗,成何奔燕。君子曰:“此之謂棄禮,必不鈞。《詩》曰:‘人而無禮,胡不遄死?’涉佗亦遄矣哉!”

(傳10.5)初,叔孫成子欲立武叔,公若藐固諫曰:“不可。”成子立之而卒。公南使賊射之,不能殺。公南爲馬正,使公若爲郈宰。武叔旣定,使郈馬正侯犯殺公若,弗能。其圉人曰:“吾以劍過朝,公若必曰:‘誰之劍也?’吾稱子以告,必觀之。吾偽固而授之末,則可殺也。”使如之。公若曰:“爾欲吳王我乎?”遂殺公若。侯犯以郈叛,武叔懿子圍郈。弗克。

(傳10.5)秋,二子及齊師復圍郈,弗克。叔孫謂郈工師駟赤曰:“郈非唯叔孫氏之憂,社稷之患也,將若之何?”對曰:“臣之業在《揚水》卒章之四言矣。”叔孫稽首。駟赤謂侯犯曰:“居齊、魯之際而無事,必不可矣。子盍求事於齊以臨民?不然,將叛。”侯犯從之。齊使至。駟赤與郈人爲之宣言於郈中曰:“侯犯將以郈易于齊,齊人將遷郈民。”眾兇懼。駟赤謂侯犯曰:“眾言異矣。子不如易於齊,與其死也,猶是郈也,而得紓焉,何必此?齊人欲以此偪魯,必倍與子地。且盍多舍甲於子之門以備不虞。”侯犯曰:“諾。”乃多舍甲焉。侯犯請易於齊,齊有司觀郈。將至,駟赤使周走呼曰:“齊師至矣!”郈人大駭,介侯犯之門甲,以圍侯犯。駟赤將射之,侯犯止之曰:“謀免我。”侯犯請行,許之。駟赤先如宿,侯犯殿。每出一門,郈人閉之。及郭門,止之,曰:“子以叔孫氏之甲出,有司若誅之,群臣懼死。”駟赤曰:“叔孫氏之甲有物,吾未敢以出。”犯謂駟赤曰:“子止而與之數。”駟赤止,而納魯人。侯犯奔齊。齊人乃致郈。

(傳10.6)宋公子地嬖蘧富獵,十一分其室,而以其五與之。公子地有白馬四,公嬖向魋,魋欲之。公取而朱其尾、鬣以與之。地怒,使其徒抶魋而奪之。魋懼,將走,公閉門而泣之,目盡腫。母弟辰曰:“子分室以與臘也,而獨卑魋,亦有頗焉。子爲君禮,不過出竟,君必止子。”公子地出奔陳,公弗止。辰爲之請,弗聽。辰曰:“是我迋吾兄也。吾以國人出,君誰與處?”冬,母弟辰暨仲佗、石彄出奔陳。

(傳10.7)武叔聘于齊,齊侯享之,曰:“子叔孫!若使郈在君之他竟,寡人何知焉?屬與敝邑際,故敢助君憂之。”對曰:“非寡君之望也。所以事君,封疆社稷是以,敢以家隸勤君之執事?夫不令之臣,天下之所惡也,君豈以爲寡君賜?”

定公(經11.1)十有一年

春,宋公之弟辰及仲佗、石彄、公子地自陳入于蕭以叛。

(經11.2)夏,四月。

(經11.3)秋,宋樂大心自曹入于蕭。

(經11.4)冬,及鄭平。叔還如鄭蒞盟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宋公母弟辰暨仲佗、石彄、公子地入于蕭以叛。秋,樂大心從之,大爲宋患,寵向魋故也。

(傳11.2)冬,及鄭平,始叛晉也。

定公(經12.1)十有二年

春,薛伯定卒。

(經12.2)夏,葬薛襄公。

(經12.3)叔孫州仇帥師墮郈。

(經12.4)衞公孟彄帥師伐曹。

(經12.5)季孫斯、仲孫何忌帥師墮費。

(經12.6)秋,大雩。

(經12.7)冬,十月癸亥,公會齊侯盟于黃。

(經12.8)十有一月丙寅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12.9)公至自黃。

(經12.10)十有二月,公圍成。

(經12.11)公至自圍成。

(傳12.1)十二年,夏,衞公孟彄伐曹,克郊。還,滑羅殿。未出,不退於列。其御曰:“殿而在列,其爲無勇乎!”羅曰:“與其素厲,寧爲無勇。”

(傳12.2)仲由爲季氏宰,將墮三都,於是叔孫氏墮郈。季氏將墮費,公山不狃、叔孫輒帥費人以襲魯。公與三子入于季氏之宮,登武子之臺。費人攻之,弗克。入及公側,仲尼命申句須、樂頎下,伐之,費人北。國人追之,敗諸姑蔑。二子奔齊,遂墮費。將墮成,公斂處父謂孟孫:“墮成,齊人必至于北門。且成,孟氏之保障也。無成,是無孟氏也。子偽不知,我將不墮。”冬,十二月,公圍成,弗克。

定公(經13.1)十有三年

春,齊侯、衞侯次于垂葭。

(經13.2)夏,筑蛇淵囿。

(經13.3)大搜于比蒲。

(經13.4)衞公孟彄帥師伐曹。

(經13.5)秋,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。

(經13.6)冬,晉荀寅、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。

(經13.7)晉趙鞅歸于晉。

(經13.8)薛弒其君比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齊侯、衞侯次于垂葭,實郥氏。使師伐晉。將濟河,諸大夫皆曰不可,邴意茲曰:“可。銳師伐河內,傳必數日而後及絳。絳不三月不能出河,則我旣濟水矣。”乃伐河內。齊侯皆斂諸大夫之軒,唯邴意茲乘軒。齊侯欲與衞侯乘,與之宴而駕乘廣,載甲焉。使告曰:“晉師至矣!”齊侯曰:“比君之駕也,寡人請攝。”乃介而與之乘,驅之。或告曰:“無晉師。”乃止。

(傳13.2)晉趙鞅謂邯鄲午曰:“歸我衞貢五百家,吾舍諸晉陽。”午許諾。歸告其父兄。父兄皆曰:“不可。衞是以爲邯鄲,而寘諸晉陽,絕衞之道也。不如侵齊而謀之。”乃如之,而歸之于晉陽。趙孟怒,召午,而囚諸晉陽,使其從者說劍而入,涉賓不可。乃使告邯鄲人曰:“吾私有討於午也,二三子唯所欲立。”遂殺午。趙稷、涉賓以邯鄲叛。夏,六月,上軍司馬籍秦圍邯鄲。邯鄲午,荀寅之甥也;荀寅,范吉射之姻也,而相與睦,故不與圍邯鄲,將作亂。董安于聞之,告趙孟,曰:“先備諸?”趙孟曰:“晉國有命,始禍者死,爲後可也。”安于曰:“與其害於民,寧我獨死。請以我說。”趙孟不可。秋七月,范氏、中行氏伐趙氏之宮,趙鞅奔晉陽,晉人圍之。

(傳13.2)范皋夷無寵於范吉射,而欲爲亂於范氏。梁嬰父嬖於知文子,文子欲以爲卿。韓簡子與中行文子相惡,魏襄子亦與范昭子相惡。故五子謀,將逐荀寅,而以梁嬰父代之;逐范吉射,而以范皋夷代之。荀躒言於晉侯曰:“君命大臣,始禍者死,載書在河。今三臣始禍,而獨逐鞅,刑已不鈞矣。請皆逐之。”冬十一月,荀躒、韓不信、魏曼多奉公以伐范氏、中行氏,弗克。二子將伐公。齊高強曰:“三折肱知爲良醫。唯伐君爲不可,民弗與也。我以伐君在此矣。三家未睦,可盡克也。克之,君將誰與?若先伐君,是使睦也。”弗聽,遂伐公。國人助公,二子敗,從而伐之。丁未,荀寅、士吉射奔朝歌。韓、魏以趙氏爲請。十二月辛末,趙鞅入于絳,盟于公宮。

(傳13.3)初,衞公叔文子朝,而請享靈公。退,見史鰍而告之。史鰍曰:“子必禍矣!子富而君貪,其及子乎!”文子曰:“然。吾不先告子,是吾罪也。君旣許我矣,其若之何?”史鰍曰:“無害。子臣,可以免。富而能臣,必免於難。上下同之。戍也驕,其亡乎!富而不驕者鮮,吾唯子之見。驕而不亡者,未之有也。戍必與焉。”及文子卒,衞侯始惡於公叔戍,以其富也。公叔戍又將去夫人之黨,夫人愬之曰:“戍將爲亂。”

定公(經14.1)十有四年

春,衞公叔戍來奔。衞趙陽出奔宋。

(經14.2)二月辛巳,楚公子結、陳公孫佗人帥師滅頓子牂歸。

(經14.3)夏,衞北宮結來奔。

(經14.4)五月,於越敗吳于槜李。

(經14.5)吳子光卒。

(經14.6)公會齊侯、衞侯于牽。

(經14.7)公至自會。

(經14.8)秋,齊侯、宋公會于洮。

(經14.9)天王使石尚來歸脤。

(經14.10)衞世子蒯聵出奔宋。

(經14.11)衞公孟彄出奔鄭。

(經14.12)宋公之弟辰自蕭來奔。

(經14.13)大搜于比蒲。

(經14.14)邾子來會公。

(經14.15)城莒父及霄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衞侯逐公叔戍與其黨,故趙陽奔宋,戍來奔。

(傳14.2)梁嬰父惡董安于,謂知文子曰:“不殺安于,使終爲政於趙氏,趙氏必得晉國,盍以其先發難也討於趙氏?”文子使告於趙孟曰:“范、中行氏雖信爲亂,安于則發之,是安于與謀亂也。晉國有命,始禍者死。二子旣伏其罪矣,敢以告。”趙孟患之。安于曰:“我死而晉國寧,趙氏定,將焉用生?人誰不死?吾死莫矣。”乃縊而死。趙孟尸諸市,而告於知氏曰:“主命戮罪人安于,旣伏其罪矣,敢以告。”知伯從趙孟盟,而後趙氏定,祀安于於廟。

(傳14.3)頓子牂欲事晉,背楚而絕陳好。二月,楚滅頓。

(傳14.4)夏,衞北宮結來奔,公叔戍之故也。

(傳14.5)吳伐越,越子句踐禦之,陳于槜李。句踐患吳之整也,使死士再禽焉,不動。使罪人三行,屬劍於頸,而辭曰:“二君有治,臣奸旗鼓。不敏於君之行前,不敢逃刑,敢歸死。”遂自剄也。師屬之目,越子因而伐之,大敗之。靈姑浮以戈擊闔廬,闔廬傷將指,取其一屨。還,卒於陘,去槜李七里。夫差使人立於庭,茍出入,必謂己曰:“夫差!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?”則對曰:“唯。不敢忘!”三年乃報越。

(傳14.6)晉人圍朝歌,公會齊侯、衞侯于脾、上梁之間,謀救范、中行氏。析成鮒、小王桃甲率狄師以襲晉,戰于絳中,不克而還。士鮒奔周,小王桃甲入于朝歌。

(傳14.7)秋,齊侯、宋公會于洮,范氏故也。

(傳14.8)衞侯爲夫人南子召宋朝。會于洮,太子蒯聵獻盂于齊,過宋野。野人歌之曰:“旣定爾婁豬,盍歸吾艾豭?”太子羞之,謂戲陽速曰:“從我而朝少君,少君見我,我顧,乃殺之。”速曰:“諾。”乃朝夫人。夫人見太子。太子三顧,速不進。夫人見其色,啼而走,曰:“蒯聵將殺餘。”公執其手以登臺。太子奔宋。盡逐其黨,故公孟彄出奔鄭,自鄭奔齊。太子告人曰:“戲陽速禍餘。”戲陽速告人曰:“太子則禍餘。太子無道,使餘殺其母。餘不許,將戕於余,若殺夫人,將以餘說。餘是故許而弗爲,以紓餘死。諺曰:‘民保於信’,吾以信義也。”

(傳14.9)冬,十二月,晉人敗范、中行氏之師於潞,獲籍秦、高強。又敗鄭師及范氏之師于百泉。

定公(經15.1)十有五年

春,王正月,邾子來朝。

(經15.2)鼷鼠食郊牛,牛死,改卜牛。

(經15.3)二月辛丑,楚子滅胡,以胡子豹歸。

(經15.4)夏,五月辛亥,郊。

(經15.5)壬申,公薨于高寢。

(經15.6)鄭罕達帥師伐宋。

(經15.7)齊侯、衞侯次于渠蒢。

(經15.8)邾子來奔喪。

(經15.9)秋,七月壬申,姒氏卒。

(經15.10)八月庚辰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15.11)九月,滕子來會葬。

(經15.12)丁巳,葬我君定公,雨,不克葬。戊午,日下昃,乃克葬。

(經15.13)辛巳,葬定姒。

(經15.十四)冬,城漆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邾隱公來朝。子貢觀焉。邾子執玉高,其容仰;公受玉卑,其容俯。子貢曰:“以禮觀之,二君者,皆有死亡焉。夫禮,死生存亡之體也,將左右、周旋,進退、俯仰,於是乎取之;朝、祀、喪、戎,於是乎觀之。今正月相朝,而皆不度,心已亡矣。嘉事不體,何以能久?高、仰,驕也;卑、俯,替也。驕近亂,替近疾,君爲主,其先亡乎!”

(傳15.2)吳之入楚也,胡子盡俘楚邑之近胡者。楚旣定,胡子豹又不事楚,曰:“存亡有命,事楚何爲?多取費焉。”二月,楚滅胡。

(傳15.3)夏,五月壬申,公薨。仲尼曰:“賜不幸言而中,是使賜多言者也。”

(傳15.4)鄭罕達敗宋師于老丘。

(傳15.5)齊侯、衞侯次于蘧挐,謀救宋也。

(傳15.6)秋,七月壬申,姒氏卒。不稱夫人,不赴,且不祔也。

(傳15.7)葬定公,雨,不克襄事,禮也。

(傳15.8)葬定姒,不稱小君,不成喪也。

(傳15.9)冬,城漆,書不時告也。

 

哀公

哀公(經1.1)元年

春,王正月,公卽位。

(經1.2)楚子、陳侯、隨侯、許男圍蔡。

(經1.3)鼷鼠食郊牛,改卜牛。夏,四月辛巳,郊。

(經1.4)秋,齊侯、衞侯伐晉。

(經1.5)冬,仲孫何忌帥師伐邾。

(傳1.1)元年,春,楚子圍蔡,報柏舉也。里而栽,廣丈,高倍。夫屯晝夜九日,如子西之素。蔡人男女以辨。使疆于江、汝之間而還。蔡於是乎請遷于吳。

(傳1.2)吳王夫差敗越于夫椒,報槜李也。遂入越。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會稽,使大夫種因吳大宰嚭以行成。吳子將許之。伍員曰:“不可。臣聞之:‘樹德莫如滋,去疾莫如盡。’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,滅夏後相,後緍方娠,逃出自竇,歸于有仍,生少康焉。爲仍牧正,惎澆能戒之。澆使椒求之,逃奔有虞,爲之庖正,以除其害。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,而邑諸綸,有田一成,有眾一旅。能布其德,而兆其謀,以收夏眾,撫其官職;使女艾諜澆,使季杼誘豷。遂滅過、戈,復禹之績,祀夏配天,不失舊物。今吳不如過,而越大於少康,或將豐之,不亦難乎!句踐能親而務施,施不失人,親不棄勞。與我同壤,而世爲仇讎。於是乎克而弗取,將又存之,違天而長寇讎,後雖悔之,不可食已。姬之衰也,日可俟也。介在蠻夷,而長寇讎,以是求伯,必不行矣。”弗聽。退而告人曰:“越十年生聚,而十年教訓,二十年之外,吳其爲沼乎!”三月,越及吳平。吳入越,不書,吳不告慶、越不告敗也。

(傳1.3)夏,四月,齊侯、衞侯救邯鄲,圍五鹿。

(傳1.4)吳之入楚也,使召陳懷公。懷公朝國人而問焉,曰:“欲與楚者右,欲與吳者左。陳人從田,無田從黨。”逢滑當公而進,曰:“臣聞:國之興也以福,其亡也以禍。今吳未有福,楚未有禍,楚未可棄,吳未可從。而晉,盟主也;若以晉辭吳,若何?”公曰:“國勝君亡,非禍而何?”對曰:“國之有是多矣,何必不復?小國猶復,況大國乎?臣聞:國之興也,視民如傷,是其福也;其亡也,以民爲土芥,是其禍也。楚雖無德,亦不艾殺其民。吳日敝於兵,暴骨如莽,而未見德焉。天其或者正訓楚也,禍之適吳,其何日之有?”陳侯從之。及夫差克越,乃脩先君之怨。秋,八月,吳侵陳,脩舊怨也。

(傳1.5)齊侯、衞侯會于乾侯,救范氏也。師及齊師、衞孔圉、鮮虞人伐晉,取棘蒲。

(傳1.6)吳師在陳,楚大夫皆懼,曰:“闔廬惟能用其民,以敗我於柏舉。今聞其嗣又甚焉,將若之何?”子西曰:“二三子恤不相睦,無患吳矣。昔闔廬食不二味,居不重席,室不崇壇,器不彤鏤,宮室不觀,舟車不飾;衣服財用,擇不取費。在國,天有災癘,親巡孤寡而共其乏困。在軍,熟食者分而後敢食,其所嘗者,卒乘與焉。勤恤其民,而與之勞逸,是以民不罷勞,死知不曠。吾先大夫子常易之,所以敗我也。今聞夫差,次有臺榭陂池焉,宿有妃嬙嬪御焉;一日之行,所欲必成,玩好必從;珍異是聚,觀樂是務;視民如讎,而用之日新。夫先自敗也已,安能敗我?”

(傳1.7)冬,十一月,晉趙鞅伐朝歌。

哀公(經2.1)二年

春,王二月,季孫斯、叔孫州仇、仲孫何忌帥師伐邾,取漷東田及沂西田。癸巳,叔孫州仇、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繹。

(經2.2)夏,四月丙子,衞侯元卒。

(經2.3)滕子來朝。

(經2.4)晉趙鞅帥師納衞世子蒯聵于戚。

(經2.5)秋,八月甲戌,晉趙鞅帥師及鄭罕達帥師戰于鐵。鄭師敗績。

(經2.6)冬,十月,葬衞靈公。

(經2.7)十有一月,蔡遷于州來。蔡殺其大夫公子駟。

(傳2.1)二年,春,伐邾,將伐絞。邾人愛其土,故賂以漷、沂之田而受盟。

(傳2.2)初,衞侯遊于郊,子南仆。公曰:“餘無子,將立女。”不對。他日又謂之,對曰:“郢不足以辱社稷,君其改圖。君夫人在堂,三揖在下,君命只辱。”夏,衞靈公卒。夫人曰:“命公子郢爲太子,君命也。”對曰:“郢異於他子,且君沒於吾手,若有之,郢必聞之。且亡人之子輒在。”乃立輒。六月乙酉,晉趙鞅納衞太子于戚。宵迷,陽虎曰:“右河而南,必至焉。”使太子絻,八人衰绖,偽自衞逆者。告於門,哭而入,遂居之。

哀公(傳2.3)秋,八月,齊人輸范氏粟,鄭子姚、子般送之。士吉射逆之,趙鞅禦之,遇於戚。陽虎曰:“吾車少,以兵車之旆與罕、駟兵車先陳。罕、駟自後隨而從之,彼見吾貌,必有懼心,於是乎會之,必大敗之。”從之。卜戰,龜焦。樂丁曰:“《詩》曰:‘爰始爰謀,爰契我龜。’謀協,以故兆詢可也。”簡子誓曰:“范氏、中行氏反易天明,斬艾百姓,欲擅晉國而滅其君。寡君恃鄭而保焉。今鄭爲不道,棄君助臣,二三子順天明,從君命,經德義,除詬恥,在此行也。克敵者,上大夫受縣,下大夫受郡,士田十萬,庶人工商遂,人臣隸圉免。志父無罪,君實圖之!若其有罪,絞縊以戮,桐棺三寸,不設屬辟,素車樸馬,無入于兆,下卿之罰也。”

(傳2.3)甲戌,將戰,郵無恤御簡子,衞太子爲右。登鐵上,望見鄭師眾,大子懼,自投于車下。子良授太子綏,而乘之,曰:“婦人也。”簡子巡列,曰:“畢萬,匹夫也,七戰皆獲,有馬百乘,死於牖下。群子勉之!死不在寇。”繁羽御趙羅,宋勇爲右。羅無勇,麇之。吏詰之,御對曰:“痁作而伏。”衞太子禱曰:“曾孫蒯聵敢昭告皇祖文王、烈祖康叔,文祖襄公:鄭勝亂從,晉午在難,不能治亂,使鞅討之。蒯聵不敢自佚,備持矛焉。敢告無絕筋,無折骨,無面傷,以集大事,無作三祖羞。大命不敢請,佩玉不敢愛。”鄭人擊簡子中肩,斃于車中,獲其蜂旗。太子救之以戈。鄭師北,獲溫大夫趙羅。太子復伐之,鄭師大敗,獲齊粟千車。趙孟喜曰:“可矣。”傅叟曰:“雖克鄭,猶有知在,憂未艾也。”

(傳2.3)初,周人與范氏田,公孫尨稅焉,趙氏得而獻之。吏請殺之。趙孟曰:“爲其主也,何罪?”止而與之田。及鐵之戰,以徒五百人宵攻鄭師,取蜂旗於子姚之幕下,獻,曰:“請報主德。”追鄭師,姚、般、公孫林殿而射,前列多死。趙孟曰:“國無小。”旣戰,簡子曰:“吾伏弢嘔血,鼓音不衰,今日我上也。”太子曰:“吾救主於車,退敵於下,我,右之上也。”郵良曰:“我兩靷將絕,吾能止之,我,御之上也。”駕而乘材,兩靷皆絕。

(傳2.4)吳泄庸如蔡納聘。而稍納師。師畢入,眾知之。蔡侯告大夫,殺公子駟以說。哭而遷墓。冬,蔡遷于州來。

哀公(經3.1)三年

春,齊國夏、衞石曼姑帥師圍戚。

(經3.2)夏,四月甲午,地震。

(經3.3)五月辛卯,桓宮、僖宮災。

(經3.4)季孫斯、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。

(經3.5)宋樂髡帥師伐曹。

(經3.6)秋,七月丙子,季孫斯卒。

(經3.7)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。

(經3.8)冬,十月癸卯,秦伯卒。

(經3.9)叔孫州仇、仲孫何忌帥師圍邾。

(傳3.1)三年,春,齊、衞圍戚,求援于中山。

(傳3.2)夏,五月辛卯,司鐸火。火逾公宮,桓、僖災。救火者皆曰顧府。南宮敬叔至,命周人出御書,俟於宮,曰:“庀女,而不在,死。”子服景伯至,命宰人出禮書,以待命。命不共,有常刑。校人乘馬,巾車脂轄,百官官備,府庫愼守,官人肅給。濟濡帷幕,郁攸從之。蒙葺公屋,自太廟始,外內以悛。助所不給。有不用命,則有常刑,無赦。公父文伯至,命校人駕乘車。季桓子至,御公立于象魏之外,命救火者傷人則止,財可爲也。命藏象魏,曰:“舊章不可亡也。”富父槐至,曰:“無備而官辦者,猶拾瀋也。”於是乎去表之槁,道還公宮。孔子在陳,聞火,曰:“其桓、僖乎!”

(傳3.3)劉氏、范氏世爲婚姻,萇弘事劉文公,故周與范氏。趙鞅以爲討。六月癸卯,周人殺萇弘。

(傳3.4)秋,季孫有疾,命正常曰:“無死!南孺子之子,男也,則以告而立之;女也,則肥也可。”季孫卒,康子卽位。旣葬,康子在朝。南氏生男,正常載以如朝,告曰:“夫子有遺言,命其圉臣曰:‘南氏生男,則以告於君與大夫而立之。’今生矣,男也,敢告。”遂奔衞。康子請退。公使共劉視之,則或殺之矣。乃討之。召正常,正常不反。

(傳3.5)冬,十月,晉趙鞅圍朝歌,師于其南,荀寅伐其郛,使其徒自北門入,己犯師而出。癸醜,奔邯鄲。

(傳3.6)十一月,趙鞅殺士皋夷,惡范氏也。

哀公(經4.1)四年

春,王二月庚戌,盜殺蔡侯申。

(經4.2)蔡公孫辰出奔吳。

(經4.3)葬秦惠公。

(經4.4)宋人執小邾子。

(經4.5)夏,蔡殺其大夫公孫姓、公孫霍。

(經4.6)晉人執戎蠻子赤歸于楚。

(經4.7)城西郛。

(經4.8)六月辛丑,亳社災。

(經4.9)秋,八月甲寅,滕子結卒。

(經4.十)冬,十有二月,葬蔡昭公。

(經4.十一)葬滕頃公。

(傳4.1)四年,春,蔡昭將如吳。諸大夫恐其又遷也,承;公孫翩逐而射之,入於家人而卒。以兩矢門之,眾莫敢進。文之鍇後至,曰:“如墻而進,多而殺二人。”鍇執弓而先,翩射之,中肘;鍇遂殺之。故逐公孫辰而殺公孫姓、公孫盱。

(傳4.2)夏,楚人旣克夷虎,乃謀北方。左司馬眅、申公壽餘、葉公諸梁致蔡於負函,致方城之外於繒關,曰:“吳將泝江入郢,將奔命焉。”爲一昔之期,襲梁及霍。單浮餘圍蠻氏,蠻氏潰。蠻子赤奔晉陰地。司馬起豐、析與狄戎,以臨上雒。左師軍于菟和,右師軍于倉野,使謂陰地之命大夫士蔑曰:“晉、楚有盟,好惡同之。若將不廢,寡君之愿也。不然,將通於少習以聽命。”士蔑請諸趙孟。趙孟曰:“晉國未寧,安能惡於楚?必速與之!”士蔑乃致九州之戎,將裂田以與蠻子而城之,且將爲之卜。蠻子聽卜,遂執之與其五大夫,以畀楚師于三戶。司馬致邑立宗焉,以誘其遺民,而盡俘以歸。

(傳4.3)秋七月,齊陳乞、弦施、衞甯跪救范氏。庚午,圍五鹿。九月,趙鞅圍邯鄲。冬,十一月,邯鄲降。荀寅奔鮮虞,趙稷奔臨。十二月,弦施逆之,遂墮臨。國夏伐晉,取邢、任、欒、鄗、逆畤、陰人、盂、壺口,會鮮虞,納荀寅于柏人。

哀公(經5.1)五年

春,城毗。

(經5.2)夏,齊侯伐宋。

(經5.3)晉趙鞅帥師伐衞。

(經5.4)秋,九月癸酉,齊侯杵臼卒。

(經5.5)冬,叔還如齊。

(經5.6)閏月,葬齊景公。

(傳5.1)五年,春,晉圍柏人,荀寅、士吉射奔齊。

(傳5.1)初,范氏之臣王生惡張柳朔,言諸昭子,使爲柏人。昭子曰:“夫非而讎乎?”對曰:“私讎不及公,好不廢過,惡不去善,義之經也,臣敢違之?”及范氏出,張柳朔謂其子:“爾從主,勉之!我將止死,王生授我矣,吾不可以僭之。”遂死於柏人。

(傳5.2)夏,趙鞅伐衞,范氏之故也,遂圍中牟。

(傳5.3)齊燕姬生子,不成而死。諸子鬻姒之子荼嬖,諸大夫恐其爲太子也,言於公曰:“君之齒長矣,未有太子,若之何?”公曰:“二三子間於憂虞,則有疾疢,亦姑謀樂,何憂於無君?”公疾,使國惠子、高昭子立荼,寘群公子於萊。秋,齊景公卒。冬,十月,公子嘉、公子駒、公子黔奔衞,公子鉏、公子陽生來奔。萊人歌之曰:“景公死乎不與埋,三軍之事乎不與謀,師乎師乎,何黨之乎?”

(傳5.4)鄭駟秦富而侈,嬖大夫也,而常陳卿之車服於其庭。鄭人惡而殺之。子思曰:“《詩》曰:‘不解于位,民之攸墍。’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鮮矣。商頌曰:‘不僭不濫,不敢怠皇,命以多福。’”

哀公(經6.1)六年

春,城邾瑕。

(經6.2)晉趙鞅帥師伐鮮虞。

(經6.3)吳伐陳。

(經6.4)夏,齊國夏及高張來奔。

(經6.5)叔還會吳于柤。

(經6.6)秋,七月庚寅,楚子軫卒。

(經6.7)齊陽生入于齊。

(經6.8)齊陳乞弒其君荼。

(經6.9)冬,仲孫何忌帥師伐邾。

(經6.十)宋向巢帥師伐曹。

(傳6.1)六年,春,晉伐鮮虞,治范氏之亂也。

(傳6.2)吳伐陳,復脩舊怨也。楚子曰:“吾先君與陳有盟,不可以不救。”乃救陳,師于城父。

(傳6.3)齊陳乞偽事高、國者,每朝,必驂乘焉。所從,必言諸大夫曰:“彼皆偃蹇,將棄子之命。皆曰:‘高、國得君,必偪我,盍去諸?’固將謀子,子早圖之!圖之,莫如盡滅之。需,事之下也。”及朝,則曰:“彼,虎狼也。見我在子之側,殺我無日矣,請就之位。”又謂諸大夫曰:“二子者禍矣,恃得君而欲謀二三子,曰:‘國之多難,貴寵之由,盡去之而後君定。’旣成謀矣,盍及其未作也,先諸?作而後悔,亦無及也。”大夫從之。夏,六月戊辰,陳乞、鮑牧及諸大夫以甲入于公宮。昭子聞之,與惠子乘如公。戰于莊,敗。國人追之,國夏奔莒,遂及高張、晏圉、弦施來奔。

(傳6.4)秋,七月,楚子在城父,將救陳。卜戰,不吉;卜退,不吉。王曰:“然則死也。再敗楚師,不如死;棄盟、逃讎,亦不如死。死一也。其死讎乎!”命公子申爲王,不可;則命公子結,亦不可;則命公子啟,五辭而後許。將戰,王有疾。庚寅,昭王攻大冥,卒于城父。子閭退,曰:“君王舍其子而讓,群臣敢忘君乎?從君之命,順也;立君之子,亦順也。二順不可失也。”與子西、子期謀,潛師閉涂,逆越女之子章立之,而後還。

(傳6.4)是歲也,有云如眾赤鳥,夾日以飛三日。楚子使問諸周大史。周大史曰:“其當王身乎!若萗之,可移於令尹、司馬。”王曰:“除腹心之疾,而寘諸股肱,何益?不穀不有大過,天其夭諸?有罪受罰,又焉移之?”遂弗萗。

(傳6.4)初,昭王有疾,卜曰:“河爲祟。”王弗祭。大夫請祭諸郊。王曰:“三代命祀,祭不越望。江、漢、雎、漳,楚之望也。禍福之至,不是過也。不穀雖不德,河非所獲罪也。”遂弗祭。孔子曰:“楚昭王知大道矣。其不失國也,宜哉!夏書曰:‘惟彼陶唐,帥彼天常,有此冀方。今失其行,亂其紀綱,乃滅而亡。’又曰:‘允出茲在茲。’由己率常,可矣。”

(傳6.5)八月,齊邴意茲來奔。

(傳6.6)陳僖子使召公子陽生。陽生駕而見南郭且于,曰:“嘗獻馬於季孫,不入於上乘,故又獻此,請與子乘之。”出萊門而告之故。闞止知之,先待諸外。公子曰:“事未可知,反,與壬也處。”戒之,遂行。逮夜,至於齊,國人知之。僖子使子士之母養之,與饋者皆入。

(傳6.6)冬,十月丁卯,立之。將盟,鮑子醉而往。其臣差車鮑點曰:“此誰之命也?”陳子曰:“受命于鮑子。”遂誣鮑子曰:“子之命也!”鮑子曰:“女忘君之爲孺子牛而折其齒乎,而背之也?”悼公稽首,曰:“吾子,奉義而行者也。若我可,不必亡一大夫;若我不可,不必亡一公子。義則進,否則退,敢不唯子是從?廢興無以亂,則所愿也。”鮑子曰:“誰非君之子?”乃受盟。使胡姬以安孺子如賴,去鬻姒,殺王甲,拘江說,囚王豹于句竇之丘。

(傳6.6)公使朱毛告於陳子,曰:“微子,則不及此。然君異於器,不可以二。器二不匱,君二多難,敢布諸大夫。”僖子不對而泣,曰:“君舉不信群臣乎?以齊國之困,困又有憂,少君不可以訪,是以求長君,庶亦能容群臣乎!不然夫孺子何罪?”毛復命,公悔之。毛曰:“君大訪於陳子,而圖其小可也。”使毛遷孺子於駘。不至,殺諸野幕之下,葬諸殳冒淳。

哀公(經7.1)七年

春,宋皇瑗帥師侵鄭。

(經7.2)晉魏曼多帥師侵衞。

(經7.3)夏,公會吳于鄫。

(經7.4)秋,公伐邾。八月己酉,入邾,以邾子益來。

(經7.5)宋人圍曹。

(經7.6)冬,鄭駟弘帥師救曹。

(傳7.1)七年,春,宋師侵鄭,鄭叛晉故也。

(傳7.2)晉師侵衞,衞不服也。

(傳7.3)夏,公會吳于鄫。吳來徵百牢。子服景伯對曰:“先王未之有也。”吳人曰:“宋百牢我,魯不可以後宋。且魯牢晉大夫過十,吳王百牢,不亦可乎?”景伯曰:“晉范鞅貪而棄禮,以大國懼敝邑,故敝邑十一牢之,君若以禮命於諸侯,則有數矣。若亦棄禮,則有淫者矣。周之王也,制禮,上物不過十二,以爲天之大數也。今棄周禮,而曰必百牢,亦唯執事。”吳人弗聽。景伯曰:“吳將亡矣,棄天而背本。不與,必棄疾於我。”乃與之。

(傳7.3)大宰嚭召季康子,康子使子貢辭。大宰嚭曰:“國君道長,而大夫不出門,此何禮也?”對曰:“豈以爲禮?畏大國也。大國不以禮命於諸侯,茍不以禮,豈可量也?寡君旣共命焉,其老豈敢棄其國?大伯端委以治周禮,仲雍嗣之,斷發文身,裸以爲飾,豈禮也哉?有由然也。”反自鄫,以吳爲無能爲也。

(傳7.4)季康子欲伐邾,乃饗大夫以謀之。子服景伯曰:“小所以事大,信也;大所以保小,仁也。背大國,不信;伐小國,不仁。民保於城,城保於德。失二德者,危,將焉保?”孟孫曰:“二三子以爲何如?惡賢而逆之?”對曰:“禹合諸侯於涂山,執玉帛者萬國。今其存者,無數十焉,唯大不字小、小不事大也。知必危,何故不言?魯德如邾,而以眾加之,可乎?”不樂而出。

(傳7.4)秋,伐邾,及范門,猶聞鐘聲。大夫諫,不聽。茅成子請告於吳,不許,曰:“魯擊柝聞於邾;吳二千里,不三月不至,何及於我?且國內豈不足?”成子以茅叛,師遂入邾,處其公宮。眾師晝掠,邾眾保于繹。師宵掠,以邾子益來,獻于亳社,囚諸負瑕,負瑕故有繹。邾茅夷鴻以束帛乘韋自請救於吳,曰:“魯弱晉而遠吳,馮恃其眾,而背君之盟,辟君之執事,以陵我小國。邾非敢自愛也,懼君威之不立。君威之不立,小國之憂也。若夏盟於鄫衍,秋而背之,成求而不違,四方諸侯其何以事君?且魯賦八百乘,君之貳也;邾賦六百乘,君之私也。以私奉貳,唯君圖之!”吳子從之。

(傳7.5)宋人圍曹,鄭桓子思曰:“宋人有曹,鄭之患也,不可以不救。”冬,鄭師救曹,侵宋。初,曹人或夢眾君子立于社宮,而謀亡曹。曹叔振鐸請待公孫強,許之。旦而求之,曹無之。戒其子曰:“我死,爾聞公孫強爲政,必去之。”及曹伯陽卽位,好田弋。曹鄙人公孫強好弋,獲白雁,獻之,且言田弋之說,說之。因訪政事,大說之。有寵,使爲司城以聽政。夢者之子乃行。強言霸說於曹伯,曹伯從之,乃背晉而奸宋。宋人伐之,晉人不救,筑五邑於其郊,曰黍丘、揖丘、大城、鐘、邘。

哀公(經8.1)八年

春,王正月,宋公入曹,以曹伯陽歸。

(經8.2)吳伐我。

(經8.3)夏,齊人取讙及闡。

(經8.4)歸邾子益于邾。

(經8.5)秋,七月。

(經8.6)冬,十有二月癸亥,杞伯過卒。

(經8.7)齊人歸讙及闡。

(傳8.1)八年,春,宋公伐曹將還,褚師子肥殿。曹人詬之,不行。師待之。公聞之,怒,命反之,遂滅曹,執曹伯陽及司城強以歸,殺之。

(傳8.2)吳爲邾故,將伐魯,問於叔孫輒。叔孫輒對曰:“魯有名而無情,伐之必得志焉。”退而告公山不狃。公山不狃曰:“非禮也。君子違,不適讎國。未臣而有伐之,奔命焉,死之可也。所托也則隱。且夫人之行也,不以所惡廢鄉。今子以小惡而欲覆宗國,不亦難乎?若使子率,子必辭。王將使我。”子張疾之。王問於子泄。對曰:“魯雖無與立,必有與斃;諸侯將救之,未可以得志焉。晉與齊、楚輔之,是四讎也。夫魯,齊、晉之唇。唇亡齒寒,君所知也,不救何爲?”

(傳8.2)三月,吳伐我,子泄率,故道險,從武城。初,武城人或有因於吳竟田焉,拘鄫人之漚菅者,曰:“何故使吾水滋?”及吳師至,拘者道之以伐武城,克之。王犯嘗爲之宰,澹臺子羽之父好焉,國人懼。懿子謂景伯:“若之何?”對曰:“吳師來,斯與之戰,何患焉?且召之而至,又何求焉?”吳師克東陽而進,舍於五梧。明日,舍於蠶室。公賓庚、公甲叔子與戰于夷,獲叔子與析朱鉏,獻於王。王曰:“此同車,必使能,國未可望也。”明日,舍于庚宗,遂次於泗上。微虎欲宵攻王舍,私屬徒七百人三踴於幕庭,卒三百人,有若與焉。及稷門之內,或謂季孫曰:“不足以害吳,而多殺國士,不如已也。”乃止之。吳子聞之,一夕三遷。

(傳8.2)吳人行成,將盟,景伯曰:“楚人圍宋,易子而食,析骸而爨,猶無城下之盟;我未及虧,而有城下之盟,是棄國也。吳輕而遠,不能久,將歸矣,請少待之。”弗從。景伯負載,造於萊門。乃請釋子服何於吳,吳人許之,以王子姑曹當之,而後止。吳人盟而還。

(傳8.3)齊悼公之來也,季康子以其妹妻之,卽位而逆之。季魴侯通焉,女言其情,弗敢與也。齊侯怒。夏,五月,齊鮑牧帥師伐我,取讙及闡。

(傳8.4)或譖胡姬於齊侯曰:“安孺子之黨也。”六月,齊侯殺胡姬。

(傳8.5)齊侯使如吳請師,將以伐我,及歸邾子。邾子又無道,吳子使大宰子餘討之,囚諸樓臺,栫之以棘。使諸大夫奉太子革以爲政。

(傳8.6)秋,及齊平。九月,臧賓如如齊蒞盟。齊閭丘明來蒞盟,且逆季姬以歸,嬖。鮑牧又謂群公子曰:“使女有馬千乘乎?”公子愬之。公謂鮑子:“或譖子,子姑居於潞以察之。若有之,則分室以行;若無之,則反子之所。”出門,使以三分之一行;半道,使以二乘。及潞,麇之以入,遂殺之。

(傳8.7)冬,十二月,齊人歸讙及闡,季姬嬖故也。

哀公(經9.1)九年

春,王二月,葬杞僖公。

(經9.2)宋皇瑗帥師取鄭師于雍丘。

(經9.3)夏,楚人伐陳。

(經9.4)秋,宋公伐鄭。

(經9.5)冬,十月。

(傳9.1)九年,春,齊侯使公孟綽辭師于吳。吳子曰:“昔歲寡人聞命,今又革之,不知所從,將進受命於君。”

(傳9.2)鄭武子剩之嬖許瑕求邑,無以與之。請外取,許之,故圍宋雍丘。宋皇瑗圍鄭師,每日遷舍,壘合。鄭師哭。子姚救之,大敗。二月甲戌,宋取鄭師于雍丘,使有能者無死,以郟張與鄭羅歸。

(傳9.3)夏,楚人伐陳,陳卽吳故也。

(傳9.4)宋公伐鄭。

(傳9.5)秋,吳城邗,溝通江、淮。

(傳9.6)晉趙鞅卜救鄭,遇水適火,占諸史趙、史墨、史龜。史龜曰:“是謂沈陽,可以興兵,利以伐姜,不利子商。伐齊則可,敵宋不吉。”史墨曰:“盈,水名也;子,水位也。名位敵,不可干也。炎帝爲火師,姜姓其後也。水勝火,伐姜則可。”史趙曰:“是謂如川之滿,不可遊也。鄭方有罪,不可救也。救鄭則不吉,不知其他。”陽虎以《周易》筮之,遇泰之需曰:“宋方吉,不可與也。微子啟,帝乙之元子也。宋、鄭,甥舅也。祉,祿也。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,我安得吉焉?”乃止。

(傳9.7)冬,吳子使來儆師伐齊。

哀公(經10.1)十年

春,王二月,邾子益來奔。

(經10.2)公會吳伐齊。

(經10.3)三月戊戌,齊侯陽生卒。

(經10.4)夏,宋人伐鄭。

(經10.5)晉趙鞅帥師侵齊。

(經10.6)五月,公至自伐齊。

(經10.7)葬齊悼公。

(經10.8)衞公孟彄自齊歸于衞。

(經10.9)薛伯夷卒。

(經10.10)秋,葬薛惠公。

(經10.11)冬,楚公子結帥師伐陳。

(經10.12)吳救陳。

(傳10.1)十年,春,邾隱公來奔;齊甥也,故遂奔齊。

(傳10.2)公會吳子、邾子、郯子伐齊南鄙,師于鄎。

(傳10.3)齊人弒悼公,赴于師。吳子三日哭于軍門之外。徐承帥舟師將自海入齊,齊人敗之,吳師乃還。

(傳10.4)夏,趙鞅帥師伐齊,大夫請卜之。趙孟曰:“吾卜於此起兵,事不再令,卜不襲吉。行也!”於是乎取犁及轅,毀高唐之郭,侵及賴而還。

(傳10.5)秋,吳子使來復儆師。

(傳10.6)冬,楚子期伐陳,吳延州來季子救陳,謂子期曰:“二君不務德,而力爭諸侯,民何罪焉?我請退,以爲子名,務德而安民。”乃還。

哀公(經11.1)十有一年

春,齊國書帥師伐我。

(經11.2)夏,陳轅頗出奔鄭。

(經11.3)五月,公會吳伐齊。甲戌,齊國書帥師及吳戰于艾陵,齊師敗績,獲齊國書。

(經11.4)秋,七月辛酉,滕子虞毋卒。

(經11.5)冬,十有一月,葬滕隱公。

(經11.6)衞世叔齊出奔宋。

(傳11.1)十一年,春,齊爲鄎故,國書、高無丕帥師伐我,及清。季孫謂其宰冉求曰:“齊師在清,必魯故也,若之何?”求曰:“一子守,二子從公禦諸竟。”季孫曰:“不能。”求曰:“居封疆之間。”季孫告二子,二子不可。求曰:“若不可,則君無出。一子帥師,背城而戰,不屬者,非魯人也。魯之群室眾於齊之兵車,一室敵車優矣,子何患焉?二子之不欲戰也宜,政在季氏。當子之身,齊人伐魯而不能戰,子之恥也,大不列於諸侯矣。”季孫使從於朝,俟於黨氏之溝。武叔呼而問戰焉。對曰:“君子有遠處,小人何知?”懿子強問之,對曰:“小人慮材而言,量力而共者也。”武叔曰:“是謂我不成丈夫也。”退而搜乘。孟孺子泄帥右師,顏羽御,邴泄爲右。冉求帥左師,管周父御,樊遲爲右。季孫曰:“須也弱。”有子曰:“就用命焉。”季氏之甲七千,冉有以武城人三百爲己徒卒,老幼守宮,次于雩門之外。五日,右師從之。公叔務人見保者而泣,曰:“事充,政重,上不能謀,士不能死,何以治民?吾旣言之矣,敢不勉乎!”

(傳11.1)師及齊師戰于郊。齊師自稷曲,師不逾溝。樊遲曰:“非不能也,不信子也,請三刻而逾之。”如之,眾從之。師入齊軍。右師奔,齊人從之。陳瓘、陳莊涉泗。孟之側後入以爲殿,抽矢策其馬,曰:“馬不進也。”林不狃之伍曰:“走乎?”不狃曰:“誰不如?”曰:“然則止乎?”不狃曰:“惡賢?”徐步而死。師獲甲首八十,齊人不能師。宵諜曰:“齊人遁。”冉有請從之三,季孫弗許。孟孺子語人曰:“我不如顏羽,而賢於邴泄。子羽銳敏,我不欲戰而能默,泄曰:‘驅之’。”公爲與其嬖僮汪锜乘,皆死,皆殯。孔子曰:“能執干戈以衞社稷,可無殤也。”冉有用矛於齊師,故能入其軍。孔子曰:“義也。”

(傳11.2)夏,陳轅頗出奔鄭。初,轅頗爲司徒,賦封田以嫁公女;有餘,以爲己大器。國人逐之,故出。道渴,其族轅咺進稻醴、粱糗、腶脯焉。喜曰:“何其給也?”對曰:“器成而具。”曰:“何不吾諫?”對曰:“懼先行。”

(傳11.3)爲郊戰故,公會吳子伐齊。五月,克博。壬申,至于嬴。中軍從王,胥門巢將上軍,王子姑曹將下軍,展如將右軍。齊國書將中軍,高無丕將上軍,宗樓將下軍。陳僖子謂其弟書:“爾死,我必得志。”宗子陽與閭丘明相厲也。桑掩胥御國子。公孫夏曰:“二子必死。”將戰,公孫夏命其徒歌虞殯。陳子行命其徒具含玉。公孫揮命其徒曰:“人尋約,吳發短。”東郭書曰:“三戰必死,於此三矣。”使問弦多以琴,曰:“吾不復見子矣。”陳書曰:“此行也,吾聞鼓而已,不聞金矣。”

(傳11.3)甲戌,戰于艾陵。展如敗高子,國子敗胥門巢,王卒助之,大敗齊師,獲國書、公孫夏、閭丘明、陳書、東郭書,革車八百乘,甲首三千,以獻于公。將戰,吳子呼叔孫曰:“而事何也?”對曰:“從司馬。”王賜之甲、劍鈹,曰:“奉爾君事,敬無廢命!”叔孫未能對。衞賜進,曰:“州仇奉甲從君。”而拜。公使大史固歸國子之元,寘之新篋,褽之以玄纁,加組帶焉。寘書于其上,曰:“天若不識不衷,何以使下國?”

(傳11.4)吳將伐齊,越子率其眾以朝焉,王及列士皆有饋賂。吳人皆喜,唯子胥懼,曰:“是豢吳也夫!”諫曰:“越在我,心腹之疾也,壤地同,而有欲於我。夫其柔服,求濟其欲也,不如早從事焉。得志於齊,猶獲石田也,無所用之。越不爲沼,吳其泯矣。使醫除疾,而曰‘必遺類焉’者,未之有也。《盤庚》之誥曰:‘其有顛越不共,則劓殄無遺育,無俾易種于茲邑’,是商所以興也。今君易之,將以求大,不亦難乎?”弗聽。使於齊,屬其子於鮑氏,爲王孫氏。反役,王聞之,使賜之屬鏤以死。將死,曰:“樹吾墓槚,槚可材也。吳其亡乎!三年,其始弱矣。盈必毀,天之道也。”

(傳11.5)秋,季孫命脩守備,曰:“小勝大,禍也,齊至無日矣。”

(傳11.6)冬,衞大叔疾出奔宋。初,疾娶于宋子朝,其娣嬖。子朝出,孔文子使疾出其妻,而妻之。疾使侍人誘其初妻之娣寘於犁,而爲之一宮,如二妻。文子怒,欲攻之,仲尼止之。遂奪其妻。或淫于外州,外州人奪之軒以獻。恥是二者,故出。衞人立遺,使室孔姞。疾臣向魋,納美珠焉,與之城鉏。宋公求珠,魋不與,由是得罪。及桓氏出,城鉏人攻大叔疾,衞莊公復之,使處巢,死焉,殯於鄖,葬於少禘。

(傳11.6)初,晉悼公子憖亡在衞,使其女仆而田,大叔懿子止而飲之酒,遂聘之,生悼子。悼子卽位,故夏戊爲大夫。悼子亡,衞人翦夏戊。孔文子之將攻大叔也,訪於仲尼。仲尼曰:“胡簋之事,則嘗學之矣;甲兵之事,未之聞也。”退,命駕而行,曰:“鳥則擇木,木豈能擇鳥?”文子遽止之曰:“圉豈敢度其私,訪衞國之難也。”將止,魯人以幣召之,乃歸。

(傳11.7)季孫欲以田賦,使冉有訪諸仲尼。仲尼曰:“丘不識也。”三發,卒曰:“子爲國老,待子而行,若之何子之不言也?”仲尼不對,而私於冉有曰:“君子之行也,度於禮:施取其厚,事舉其中,斂從其薄。如是,則以丘亦足矣。若不度於禮,而貪冒無厭,則雖以田賦,將又不足。且子季孫若欲行而法,則周公之典在;若欲茍而行,又何訪焉?”弗聽。

哀公(經12.1)十有二年

春,用田賦。

(經12.2)夏,五月甲辰,孟子卒。

(經12.3)公會吳于橐皋。

(經12.4)秋,公會衞侯、宋皇瑗于鄖。

(經12.5)宋向巢帥師伐鄭。

(經12.6)冬,十有二月,螽。

(傳12.1)十二年,春,王正月,用田賦。

(傳12.2)夏,五月,昭夫人孟子卒。昭公娶于吳,故不書姓。死不赴,故不稱夫人。不反哭,故不言葬小君。孔子與吊,適季氏。季氏不絻,放绖而拜。

(傳12.3)公會吳于橐皋,吳子使大宰嚭請尋盟。公不欲,使子貢對曰:“盟,所以周信也,故心以制之,玉帛以奉之,言以結之,明神以要之。寡君以爲茍有盟焉,弗可改也已。若猶可改,日盟何益?今吾子曰‘必尋盟’,若可尋也,亦可寒也。”乃不尋盟。

(傳12.4)吳徵會于衞。初,衞人殺吳行人且姚而懼,謀於行人子羽。子羽曰:“吳方無道,無乃辱吾君,不如止也。”子木曰:“吳方無道,國無道,必棄疾於人。吳雖無道,猶足以患衞。往也!長木之斃,無不瘈也;國狗之瘈,無不噬也,而況大國乎!”

(傳12.4)秋,衞侯會吳于鄖。公及衞侯、宋皇瑗盟,而卒辭吳盟。吳人藩衞侯之舍。子服景伯謂子貢曰:“夫諸侯之會,事旣畢矣,侯伯致禮,地主歸餼,以相辭也。今吳不行禮於衞,而藩其君舍以難之,子盍見大宰?”乃請束錦以行。語及衞故,大宰嚭曰:“寡君愿事衞君,衞君之來也緩,寡君懼,故將止之。”子貢曰:“衞君之來,必謀於其眾,其眾或欲或否,是以緩來。其欲來者,子之黨也;其不欲來者,子之讎也。若執衞君,是墮黨而崇讎也,夫墮子者得其志矣。且合諸侯而執衞君,誰敢不懼?墮黨崇讎,而懼諸侯,或者難以霸乎!”大宰嚭說,乃舍衞侯。衞侯歸,效夷言。子之尚幼,曰:“君必不免,其死於夷乎!執焉而又說其言,從之固矣。”

(傳12.5)冬,十二月,螽,季孫問諸仲尼。仲尼曰:“丘聞之:火伏而後蟄者畢。今火猶西流,司過也。”

(傳12.6)宋、鄭之間有隙地焉,曰彌作、頃丘、玉暢、嵒、戈、钖。子產與宋人爲成,曰“勿有是”。及宋平、元之族自蕭奔鄭,鄭人爲之城嵒、戈、钖。九月,宋向巢伐鄭,取钖,殺元公之孫,遂圍嵒。十二月,鄭罕達救嵒。丙申,圍宋師。

哀公(經13.1)十有三年

春,鄭罕達帥師取宋師于嵒。

(經13.2)夏,許男成卒。

(經13.3)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。

(經13.4)楚公子申帥師伐陳。

(經13.5)於越入吳。

(經13.6)秋,公至自會。

(經13.7)晉魏曼多帥師侵衞。

(經13.8)葬許元公。

(經13.9)九月,螽。

(經13.10)冬,十有一月,有星孛于東方。

(經13.11)盜殺陳夏區夫。

(經13.12)十有二月,螽。

(傳13.1)十三年,春,宋向魋救其師。鄭子剩使徇曰:“得桓魋者有賞。”魋也逃歸。遂取宋師于嵒,獲成讙、郜延。以六邑爲虛。

(傳13.2)夏,公會單平公、晉定公、吳夫差于黃池。

(傳13.3)六月丙子,越子伐吳,爲二隧,疇無餘、謳陽自南方,先及郊。吳太子友、王子地、王孫彌庸、壽於姚自泓上觀之。彌庸見姑蔑之旗,曰:“吾父之旗也。不可以見讎而弗殺也。”太子曰:“戰而不克,將亡國,請待之。”彌庸不可,屬徒五千,王子地助之。乙酉,戰,彌庸獲疇無餘,地獲謳陽。越子至,王子地守。丙戌,復戰,大敗吳師,獲太子友、王孫彌庸、壽於姚。丁亥,入吳。吳人告敗于王。王惡其聞也,自剄七人於幕下。

(傳13.4)秋,七月辛丑盟,吳、晉爭先。吳人曰:“於周室,我爲長。”晉人曰:“於姬姓,我爲伯。”趙鞅呼司馬寅曰:“日旰矣,大事未成,二臣之罪也。建鼓整列,二臣死之,長幼必可知也。”對曰:“請姑視之。”反,曰:“肉食者無墨。今吳王有墨,國勝乎?太子死乎?且夷德輕,不忍久,請少待之。”乃先晉人。

(傳13.4)吳人將以公見晉侯,子服景伯對使者曰:“王合諸侯,則伯帥侯牧以見於王;伯合諸侯,則侯帥子、男以見於伯。自王以下,朝聘玉帛不同;故敝邑之職貢於吳,有豐於晉,無不及焉,以爲伯也。今諸侯會,而君將以寡君見晉君,則晉成爲伯矣,敝邑將改職貢:魯賦於吳八百乘,若爲子、男,則將半邾以屬於吳,而如邾以事晉。且執事以伯召諸侯,而以侯終之,何利之有焉?”吳人乃止。旣而悔之,將囚景伯。景伯曰:“何也立後於魯矣,將以二乘與六人從,遲速唯命。”遂囚以還。及戶牖,謂太宰曰:“魯將以十月上辛有事於上帝、先王,季辛而畢,何世有職焉,自襄以來,未之改也。若不會,祝宗將曰‘吳實然’,且請魯不共,而執其賤者七人,何損焉?”大宰嚭言於王曰:“無損於魯,而只爲名,不如歸之。”乃歸景伯。

(傳13.4)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,曰:“佩玉橤兮,餘無所系之;旨酒一盛兮,餘與褐之父睨之。”對曰:“粱則無矣,粗則有之。若登首山以呼曰‘庚癸乎’,則諾。”王欲伐宋,殺其丈夫而囚其婦人。大宰嚭曰:“可勝也,而弗能居也。”乃歸。

(傳13.5)冬,吳及越平。

哀公(經14.1)十有四年

春,西狩獲麟。

(經14.2)小邾射以句繹來奔。

(經14.3)夏,四月,齊陳恒執其君,寘于舒州。

(經14.4)庚戌,叔還卒。

(經14.5)五月庚申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14.6)陳宗豎出奔楚。

(經14.7)宋向魋入于曹以叛。

(經14.8)莒子狅卒。

(經14.9)六月,宋向魋自曹出奔衞。

(經14.10)宋向巢來奔。

(經14.11)齊人弒其君壬于舒州。

(經14.12)秋,晉趙鞅帥師伐衞。

(經14.13)八月辛丑,仲孫何忌卒。

(經14.14)冬,陳宗豎自楚復入于陳,陳人殺之。

(經14.15)陳轅買出奔楚。

(經14.16)有星孛。

(經14.17)饑。

(傳14.1)十四年,春,西狩於大野,叔孫氏之車子鉏商獲麟,以爲不祥,以賜虞人。仲尼觀之,曰:“麟也。”然後取之。

(傳14.2)小邾射以句繹來奔,曰:“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”使子路,子路辭。季康子使冉有謂之曰:“千乘之國,不信其盟,而信子之言,子何辱焉?”對曰:“魯有事于小邾,不敢問故,死其城下可也。彼不臣,而濟其言,是義之也,由弗能。”

(傳14.3)齊簡公之在魯也,闞止有寵焉。及卽位,使爲政。陳成子憚之,驟顧諸朝。諸御鞅言於公曰:“陳、闞不可并也,君其擇焉!”弗聽。子我夕,陳逆殺人,逢之,遂執以入。陳氏方睦,使疾,而遺之潘沐,備酒肉焉,饗守囚者,醉而殺之,而逃。子我盟諸陳於陳宗。

(傳14.3)初,陳豹欲爲子我臣,使公孫言己,已有喪而止,旣而言之曰:“有陳豹者,長而上僂,望視,事君子必得志,欲爲子臣,吾憚其爲人也,故緩以告。”子我曰:“何害?是其在我也。”使爲臣。他日,與之言政,說,遂有寵,謂之曰:“我盡逐陳氏而立女,若何?”對曰:“我遠於陳氏矣,且其違者不過數人,何盡逐焉?”遂告陳氏。子行曰:“彼得君,弗先,必禍子。”子行舍於公宮。

(傳14.3)夏,五月壬申,成子兄弟四乘如公。子我在幄,出,逆之,遂入,閉門。侍人禦之,子行殺侍人。公與婦人飲酒于檀臺,成子遷諸寢。公執戈,將擊之。大史子余曰:“非不利也,將除害也。”成子出舍于庫,聞公猶怒,將出,曰:“何所無君?”子行抽劍,曰:“需,事之賊也。誰非陳宗?所不殺子者,有如陳宗!”乃止。

(傳14.3)子我歸,屬徒,攻闈與大門,皆不勝,乃出。陳氏追之,失道於弇中,適豐丘。豐丘人執之以告,殺諸郭關。成子將殺大陸子方,陳逆請而免之。以公命取車於道,及耏,眾知而東之,出雍門,陳豹與之車,弗受,曰:“逆爲餘請,豹與餘車,餘有私焉。事子我而有私於其讎,何以見魯、衞之士?”東郭賈奔衞。庚辰,陳恒執公于舒州。公曰:“吾早從鞅之言,不及此。”

(傳14.4)宋桓魋之寵害於公,公使夫人驟請享焉,而將討之。未及,魋先謀公,請以鞍易薄。公曰:“不可。薄,宗邑也。”乃益鞍七邑,而請享公焉,以日中爲期,家備盡往。公知之,告皇野曰:“餘長魋也,今將禍餘,請卽救。”司馬子仲曰:“有臣不順,神之所惡也,而況人乎?敢不承命!不得左師不可,請以君命召之。”左師每食,擊鐘。聞鐘聲,公曰:“夫子將食。”旣食,又奏。公曰:“可矣。”以乘車往,曰:“跡人來告曰:‘逢澤有介麇焉。’公曰:‘雖魋未來,得左師,吾與之田,若何?’君憚告子,野曰:‘嘗私焉。’君欲速,故以乘車逆子。”與之乘,至,公告之故,拜,不能起。司馬曰:“君與之言。”公曰:“所難子者,上有天,下有先君。”對曰:“魋之不共,宋之禍也,敢不唯命是聽。”司馬請瑞焉,以命其徒攻桓氏。其父兄故臣曰:“不可。”其新臣曰:“從吾君之命。”遂攻之。子頎騁而告桓司馬。司馬欲入,子車止之曰:“不能事君,而又伐國,民不與也,只取死焉。”向魋遂入于曹以叛。

(傳14.4)六月,使左師巢伐之,欲質大夫以入焉。不能,亦入于曹,取質。魋曰:“不可。旣不能事君,又得罪于民,將若之何?”乃舍之。民遂叛之。向魋奔衞。向巢來奔,宋公使止之,曰:“寡人與子有言矣,不可以絕向氏之祀。”辭曰:“臣之罪大,盡滅桓氏可也。若以先臣之故,而使有後,君之惠也。若臣,則不可以入矣。”司馬牛致其邑與珪焉而適齊。向魋出於衞地,公文氏攻之,求夏後氏之璜焉。與之他玉而奔齊。陳成子使爲次卿,司馬牛又致其邑焉,而適吳,吳人惡之,而反。趙簡子召之,陳成子亦召之,卒於魯郭門之外,阬氏葬諸丘輿。

(傳14.5)甲午,齊陳恒弒其君壬于舒州。孔丘三日齊,而請伐齊三。公曰:“魯爲齊弱久矣,子之伐之,將若之何?”對曰:“陳恒弒其君,民之不與者半。以魯之眾加齊之半,可克也。”公曰:“子告季孫。”孔子辭,退而告人曰:“吾以從大夫之後也,故不敢不言。”

(傳14.6)初,孟孺子泄將圉馬於成,成宰公孫宿不受,曰:“孟孫爲成之病,不圉馬焉。”孺子怒,襲成,從者不得入,乃反。成有司使,孺子鞭之。秋,八月辛丑,孟懿子卒,成人奔喪,弗內;袒、免,哭于衢,聽共,弗許;懼,不歸。

哀公(經15.1)十有五年

春王正月,成叛。

(經15.2)夏,五月,齊高無丕出奔北燕。

(經15.3)鄭伯伐宋。

(經15.4)秋,八月,大雩。

(經15.5)晉趙鞅帥師伐衞。

(經15.6)冬,晉侯伐鄭。

(經15.7)及齊平。

(經15.8)衞公孟彄出奔齊。

(傳15.1)十五年,春,成叛于齊。武伯伐成,不克,遂城輸。

(傳15.2)夏,楚子西、子期伐吳,及桐汭,陳侯使公孫貞子吊焉,及良而卒,將以尸入。吳子使大宰嚭勞,且辭曰:“以水潦之不時,無乃廩然隕大夫之尸,以重寡君之憂,寡君敢辭。”上介芋尹蓋對曰:“寡君聞楚爲不道,薦伐吳國,滅厥民人,寡君使蓋備使,吊君之下吏。無祿,使人逢天之戚,大命隕隊,絕世于良。廢日共積,一日遷次。今君命逆使人曰‘無以尸造于門’,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。且臣聞之曰:‘事死如事生,禮也。’於是乎有朝聘而終、以尸將事之禮,又有朝聘而有遭喪之禮。若不以尸將命,是遭喪而還也,無乃不可乎!以禮防民,猶或逾之,今大夫曰‘死而棄之’,是棄禮也,其何以爲諸侯主?先民有言曰:‘無穢虐士。’備使奉尸將命,茍我寡君之命達于君所,雖隕于深淵,則天命也,非君與涉人之過也。”吳人內之。

(傳15.3)秋,齊陳瓘如楚,過衞,仲由見之曰:“天或者以陳氏爲斧斤,旣斫喪公室,而他人有之,不可知也;其使終饗之,亦不可知也。若善魯以待時,不亦可乎!何必惡焉?”子玉曰:“然。吾受命矣,子使告我弟。”

(傳15.4)冬,及齊平,子服景伯如齊,子贛爲介,見公孫成,曰:“人皆臣人,而有背人之心,況齊人雖爲子役,其有不貳乎?子,周公之孫也,多饗大利,猶思不義。利不可得,而喪宗國,將焉用之?”成曰:“善哉!吾不早聞命。”陳成子館客,曰:“寡君使恒告曰:‘寡人愿事君如事衞君。’”景伯揖子贛而進之,對曰:“寡君之愿也。昔晉人伐衞,齊爲衞故,伐晉冠氏,喪車五百。因與衞地,自濟以西,禚、媚、杏以南,書社五百。吳人加敝邑以亂,齊因其病,取讙與闡,寡君是以寒心。若得視衞君之事君也,則固所愿也。”成子病之,乃歸成,公孫宿以其兵甲入于嬴。

(傳15.5)衞孔圉取太子蒯聵之姊,生悝。孔氏之豎渾良夫長而美,孔文子卒,通於內。太子在戚,孔姬使之焉。太子與之言曰:“茍使我入獲國,服冕、乘軒,三死無與。”與之盟,爲請於伯姬。閏月,良夫與太子入,舍於孔氏之外圃。昏,二人蒙衣而乘,寺人羅御,如孔氏。孔氏之老欒寧問之,稱姻妾以告,遂入,適伯姬氏。旣食,孔伯姬杖戈而先,太子與五人介,輿豭從之。迫孔悝於廁,強盟之,遂劫以登臺。欒寧將飲酒,炙未熟,聞亂,使告季子;召獲駕乘車,行爵食炙,奉衞侯輒來奔。

(傳15.5)季子將入,遇子羔將出,曰:“門已閉矣。”季子曰:“吾姑至焉。”子羔曰:“弗及,不踐其難!”季子曰:“食焉,不辟其難。”子羔遂出子路入。及門,公孫敢門焉,曰:“無入爲也。”季子曰:“是公孫也,求利焉,而逃其難。由不然,利其祿,必救其患。”有使者出,,乃入,曰:“太子焉用孔悝?雖殺之,必或繼之。”且曰:“太子無勇,若燔臺,半,必舍孔叔。”太子聞之,懼,下石乞、盂黡敵子路,以戈擊之,斷纓。子路曰:“君子死,冠不免。”結纓而死。孔子聞衞亂,曰:“柴也其來,由也死矣。”孔悝立莊公。莊公害故政。欲盡去之,先謂司徒瞞成曰:“寡人離病於外久矣,子請亦嘗之。”歸告褚師比,欲與之伐公,不果。

哀公(經16.1)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己卯,衞世子蒯聵自戚入于衞,衞侯輒來奔。

(經16.2)二月,衞子還成出奔宋。

(經16.3)夏,四月己丑,孔丘卒。

(傳16.1)十六年,春,瞞成、褚師比出奔宋。

(傳16.2)衞侯使鄢武子告于周曰:“蒯聵得罪于君父、君母,逋竄于晉。晉以王室之故,不棄兄弟,寘諸河上。天誘其衷,獲嗣守封焉,使下臣肸敢告執事。”王使單平公對,曰:“肸以嘉命來告餘一人,往謂叔父:餘嘉乃成世,復爾祿次。敬之哉!方天之休。弗敬弗休,悔其可追?”

(傳16.3)夏,四月己丑,孔丘卒。公誄之曰:“旻天不吊,不憖遺一老,俾屏餘一人以在位,煢煢餘在疚。嗚呼哀哉尼父!無自律。”子贛曰:“君其不沒於魯乎!夫子之言曰:‘禮失則昏,名失則愆。’失志爲昏,失所爲愆。生不能用,死而誄之,非禮也;稱一人,非名也。君兩失之。”

(傳16.4)六月,衞侯飲孔悝酒於平陽,重酬之。大夫皆有納焉。醉而送之,夜半而遣之。載伯姬於平陽而行,及西門,使貳車反祏於西圃。子伯季子初爲孔氏臣,新登于公,請追之,遇載祏者,殺而乘其車。許公爲反祏,遇之,曰:“與不仁人爭明,無不勝。”必使先射,射三發,皆遠許爲。許爲射之,殪。或以其車從,得祏於橐中。孔悝出奔宋。

(傳16.5)楚太子建之遇讒也,自城父奔宋;又辟華氏之亂於鄭。鄭人甚善之。又適晉,與晉人謀襲鄭,乃求復焉。鄭人復之如初。晉人使諜於子木,請行而期焉。子木暴虐於其私邑,邑人訴之。鄭人省之,得晉諜焉,遂殺子木。其子曰勝,在吳,子西欲召之。葉公曰:“吾聞勝也詐而亂,無乃害乎?”子西曰:“吾聞勝也信而勇,不爲不利。舍諸邊竟,使衞藩焉。”葉公曰:“周仁之謂信,率義之謂勇。吾聞勝也好復言,而求死士,殆有私乎!復言,非信也;期死,非勇也--子必悔之。”弗從,召之,使處吳竟,爲白公。請伐鄭,子西曰:“楚未節也。不然,吾不忘也。”他日,又請,許之,未起師。晉人伐鄭,楚救之,與之盟。勝怒,曰:“鄭人在此,讎不遠矣。”

(傳16.5)勝自厲劍,子期之子平見之,曰:“王孫何自厲也?”曰:“勝以直聞,不告女,庸爲直乎?將以殺爾父。”平以告子西。子西曰:“勝如卵,餘翼而長之。楚國第,我死,令尹、司馬,非勝而誰?”勝聞之,曰:“令尹之狂也!得死,乃非我。”子西不悛。勝謂石乞曰:“王與二卿士,皆五百人當之,則可矣。”乞曰:“不可得也。”曰:“市南有熊宜僚者,若得之,可以當五百人矣。”乃從白公而見之。與之言,說。告之故,辭。承之以劍,不動。勝曰:“不爲利諂,不爲威惕,不泄人言以求媚者,去之。”

(傳16.5)吳人伐愼,白公敗之。請以戰備獻,許之,遂作亂。秋七月,殺子西、子期于朝,而劫惠王。子西以袂掩面而死。子期曰:“昔者吾以力事君,不可以弗終。”抉豫章以殺人而後死。石乞曰:“焚庫、弒王。不然,不濟。”白公曰:“不可。弒王,不祥;焚庫,無聚,將何以守矣?”乞曰:“有楚國而治其民,以敬事神,可以得祥,且有聚矣,何患?”弗從。

(傳16.5)葉公在蔡,方城之外皆曰:“可以入矣。”子高曰:“吾聞之,以險徼幸者,其求無饜,偏重必離。”聞其殺齊管脩也,而後入。白公欲子閭爲王,子閭不可,遂劫以兵。子閭曰:“王孫若安靖楚國,匡正王室,而後庇焉,啟之愿也,敢不聽從?若將專利以傾王室,不顧楚國,有死不能。”遂殺之,而以王如高府。石乞尹門。圉公陽穴宮,負王以如昭夫人之宮。

(傳16.5)葉公亦至,及北門,或遇之,曰:“君胡不胄?國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,盜賊之矢若傷君,是絕民望也,若之何不胄?”乃胄而進。又遇一人曰:“君胡胄?國人望君如望歲焉,日日以幾,若見君面,是得艾也。民知不死,其亦夫有奮心,猶將旌君以徇於國;而又掩面以絕民望,不亦甚乎!”乃免胄而進。遇箴尹固帥其屬,將與白公。子高曰:“微二子者,楚不國矣。棄德從賊,其可保乎?”乃從葉公。使與國人以攻白公,白公奔山而縊。其徒微之。生拘石乞而問白公之死焉。對曰:“餘知其死所,而長者使餘勿言。”曰:“不言將烹。”乞曰:“此事克則爲卿,不克則烹,固其所也,何害?”乃烹石乞。王孫燕奔頯黃氏。沈諸梁兼二事,國寧,乃使寧爲令尹,使寬爲司馬,而老於葉。

(傳16.6)衞侯占夢,嬖人求酒於大叔僖子,不得,與卜人比,而告公曰:“君有大臣在西南隅,弗去,懼害。”乃逐大叔遺。遺奔晉。

(傳16.7)衞侯謂渾良夫曰:“吾繼先君而不得其器,若之何?”良夫代執火者而言,曰:“疾與亡君,皆君之子也,召之而擇材焉可也。若不材,器可得也。”豎告太子。太子使五人輿豭從己,劫公而強盟之,且請殺良夫。公曰:“其盟免三死。”曰:“請三之後有罪殺之。”公曰:“諾哉!”

哀公(傳17.1)十七年

春,衞侯爲虎幄於藉圃,成,求令名者而與之始食焉。太子請使良夫。良夫乘衷甸兩牡,紫衣狐裘。至,袒裘,不釋劍而食。太子使牽以退,數之以三罪而殺之。

(傳17.2)三月,越子伐吳,吳子禦之笠澤,夾水而陳。越子爲左右句卒,使夜或左或右,鼓噪而進;吳師分以御之。越子以三軍潛涉,當吳中軍而鼓之,吳師大亂,遂敗之。

(傳17.3)晉趙鞅使告于衞,曰:“君之在晉也,志父爲主。請君若太子來,以免志父。不然,寡君其曰志父之爲也。”衞侯辭以難,太子又使椓之。夏,六月,趙鞅圍衞。齊國觀、陳瓘救衞,得晉人之致師者。子玉使服而見之,曰:“國子實執齊柄,而命瓘曰‘無辟晉師’,豈敢廢命?子又何辱?”簡子曰:“我卜伐衞,未卜與齊戰。”乃還。

(傳17.4)楚白公之亂,陳人恃其聚而侵楚。楚旣寧,將取陳麥。楚子問帥於大師子穀與葉公諸梁,子穀曰:“右領差車與左史老皆相令尹、司馬以伐陳,其可使也。”子高曰:“率賤,民慢之,懼不用命焉。”子穀曰:“觀丁父,鄀俘也,武王以爲軍率,是以克州、蓼,服隨、唐,大啟群蠻。彭仲爽,申俘也,文王以爲令尹,實縣申、息,朝陳、蔡,封畛於汝。唯其任也,何賤之有?”子高曰:“天命不諂。令尹有憾於陳,天若亡之,其必令尹之子是與,君盍舍焉?臣懼右領與左史有二俘之賤而無其令德也。”王卜之,武城尹吉。使帥師取陳麥。陳人御之,敗,遂圍陳。秋,七月己卯,楚公孫朝帥師滅陳。王與葉公枚卜子良以爲令尹。沈尹朱曰:“吉。過於其志。”葉公曰:“王子而相國,過將何爲!”他日,改卜子國而使爲令尹。

(傳17.5)衞侯夢于北宮,見人登昆吾之觀,被髪北面而噪曰:“登此昆吾之墟,綿綿生之瓜。餘爲渾良夫,叫天無辜。”公親筮之,胥彌赦占之,曰:“不害。”與之邑,寘之而逃,奔宋。衞侯貞卜,其繇曰:“如魚竀尾,衡流而方羊。裔焉。大國,滅之,將亡。闔門塞竇,乃自後逾。”

(傳17.5)冬,十月,晉復伐衞,入其郛,將入城。簡子曰:“止,叔向有言曰:‘怙亂滅國者無後。’”衞人出莊公而與晉平。晉立襄公之孫般師而還。十一月,衞侯自鄄入,般師出。初,公登城以望,見戎州。問之,以告。公曰:“我,姬姓也,何戎之有焉?”翦之。公使匠久。公欲逐石圃,未及而難作。辛巳,石圃因匠氏攻公。公闔門而請,弗許。逾于北方而隊,折股。戎州人攻之,太子疾、公子青逾從公,戎州人殺之。公入于戎州己氏。初,公自城上見己氏之妻發美,使髡之,以爲呂姜髢。旣入焉,而示之璧,曰:“活我,吾與女璧。”己氏曰:“殺女,璧其焉往?”遂殺之,而取其璧。衞人復公孫般師而立之。十二月,齊人伐衞,衞人請平,立公子起,執般師以歸,舍諸潞。

(傳17.6)公會齊侯盟于蒙,孟武伯相。齊侯稽首,公拜。齊人怒。武伯曰:“非天子,寡君無所稽首。”武伯問於高柴曰:“諸侯盟,誰執牛耳?”季羔曰:“鄫衍之役,吳公子姑曹;發陽之役,衞石魋。”武伯曰:“然則彘也。”

(傳17.7)宋皇瑗之子麇有友曰田丙,而奪其兄酁般邑以與之。酁般慍而行,告桓司馬之臣子儀克。子儀克適宋,告夫人曰:“麇將納桓氏。”公問諸子仲。初,子仲將以杞姒之子非我爲子。麇曰:“必立伯也,是良材。”子仲怒,弗從,故對曰:“右師則老矣,不識麇也。”公執之。皇瑗奔晉,召之。

哀公(傳18.1)十八年

春,宋殺皇瑗。公聞其情,復皇氏之族,使皇緩爲右師。

(傳18.2)巴人伐楚,圍鄾。初,右司馬子國之卜也,觀瞻曰:“如志。”故命之。及巴師至,將卜帥。王曰:“寧如志,何卜焉?”使帥師而行。請承,王曰:“寢尹、工尹勤先君者也。”三月,楚公孫寧、吳由于、薳固敗巴師于鄾,故封子國於析。君子曰:“惠王知志。夏書曰:‘官占唯能蔽志,昆命于元龜’,其是之謂乎!志曰:‘聖人不煩卜筮’,惠王其有焉。”

(傳18.3)夏,衞石圃逐其君起,起奔齊。衞侯輒自齊復歸,逐石圃,而復石魋與大叔遺。

哀公(傳19.1)十九年

春,越人侵楚,以誤吳也。夏,楚公子慶、公孫寬追越師,至冥,不及,乃還。

(傳19.2)秋,楚沈諸梁伐東夷,三夷男女及楚師盟于敖。

(傳19.3)冬,叔青如京師,敬王崩故也。

哀公(傳20.1)二十年

春,齊人來徵會。夏,會于廩丘,爲鄭故,謀伐晉。鄭人辭諸侯。秋,師還。

(傳20.2)吳公子慶忌驟諫吳子曰:“不改,必亡。”弗聽。出居于艾,遂適楚。聞越將伐吳,冬,請歸平越,遂歸。欲除不忠者以說于越。吳人殺之。

(傳20.3)十一月,越圍吳,趙孟降於喪食。楚隆曰:“三年之喪,親昵之極也,主又降之,無乃有故乎?”趙孟曰:“黃池之役,先主與吳王有質,曰:‘好惡同之。’今越圍吳,嗣子不廢舊業而敵之,非晉之所能及也,吾是以爲降。”楚隆曰:“若使吳王知之,若何?”趙孟曰:“可乎?”隆曰:“請嘗之。”乃往,先造于越軍,曰:“吳犯間上國多矣,聞君親討焉,諸夏之人莫不欣喜,唯恐君志之不從,請入視之。”許之。告于吳王曰:“寡君之老無恤使陪臣隆,敢展謝其不共:黃池之役,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,曰‘好惡同之’。今君在難,無恤不敢憚勞,非晉國之所能及也,使陪臣敢展布之。”王拜稽首曰:“寡人不佞,不能事越,以爲大夫憂,拜命之辱。”與之一簞珠,使問趙孟曰:“句踐將生憂寡人,寡人死之不得矣。”王曰:“溺人必笑,吾將有問也。史黯何以得爲君子?”對曰:“黯也進不見惡,退無謗言。”王曰:“宜哉!”

哀公(傳21.1)二十一年

夏,五月,越人始來。

(傳21.2)秋,八月,公及齊侯、邾子盟于顧。齊人責稽首,因歌之曰:“魯人之皋,憂不覺,使我高蹈。唯其儒書,以爲二國憂。”是行也,公先至于陽穀。齊閭丘息曰:“君辱舉玉趾,以在寡君之軍,群臣將傳遽以告寡君。比其復也,君無乃勤。爲仆人之未次,請除館於舟道。”辭曰:“敢勤仆人?”

哀公(傳22.1)二十二年

夏,四月,邾隱公自齊奔越,曰:“吳爲無道,執父立子。”越人歸之,太子革奔越。

(傳22.2)冬,十一月丁卯,越滅吳,請使吳王居甬東。辭曰:“孤老矣,焉能事君?”乃縊。越人以歸。

哀公(傳23.1)二十三年

春,宋景曹卒。季康子使冉有吊,且送葬,曰:“敝邑有社稷之事,使肥與有職競焉,是以不得助執紼,使求從輿人,曰:‘以肥之得備彌甥也,有不腆先人之產馬,使求薦諸夫人之宰,其可以稱旌繁乎!’”

(傳23.2)夏,六月,晉荀瑤伐齊,高無丕帥師禦之。知伯視齊師,馬駭,遂驅之,曰:“齊人知餘旗,其謂余畏而反也。”及壘而還。將戰,長武子請卜。知伯曰:“君告於天子,而卜之以守龜於宗祧,吉矣,吾又何卜焉?且齊人取我英丘,君命瑤,非敢耀武也,治英丘也。以辭伐罪足矣,何必卜?”壬辰,戰于犁丘,齊師敗績。知伯親禽顏庚。

(傳23.3)秋,八月,叔青如越,始使越也。越諸鞅來聘,報叔青也。

哀公(傳24.1)二十四年

夏,四月,晉侯將伐齊,使來乞師,曰:“昔臧文仲以楚師伐齊,取穀;宣叔以晉師伐齊,取汶陽。寡君欲徼福於周公,愿乞靈於臧氏。”臧石帥師會之,取廩丘。軍吏令繕,將進。萊章曰:“君卑政暴,往歲克敵,今又勝都,天奉多矣,又焉能進?是躗言也。役將班矣。”晉師乃還。餼臧石牛,大史謝之,曰:“以寡君之在行,牢禮不度,敢展謝之。”

(傳24.2)邾子又無道,越人執之以歸,而立公子何。何亦無道。

(傳24.3)公子荊之母嬖,將以爲夫人,使宗人釁夏獻其禮。對曰:“無之。”公怒曰:“女爲宗司,立夫人,國之大禮也,何故無之?”對曰:“周公及武公娶於薛,孝、惠娶於商,自桓以下娶於齊,此禮也則有。若以妾爲夫人,則固無其禮也。”公卒立之,而以荊爲太子,國人始惡之。

(傳24.4)閏月,公如越,得太子適郢,將妻公而多與之地。公孫有山使告于季孫。季孫懼,使因大宰嚭而納賂焉,乃止。

哀公(傳25.1)二十五年

夏,五月庚辰,衞侯出奔宋。衞侯爲靈臺于藉圃,與諸大夫飲酒焉,褚師聲子而登席,公怒。辭曰:“臣有疾,異於人;若見之,君將之,是以不敢。”公愈怒。大夫辭之,不可。褚師出。公戟其手,曰:“必斷而足!”聞之。褚師與司冠亥乘,曰:“今日幸而後亡。”公之入也,奪南氏邑,而奪司寇亥政。公使侍人納公文懿子之車于池。

(傳25.1)初,衞人翦夏丁氏,以其帑賜彭封彌子。彌子飲公酒,納夏戊之女,嬖,以爲夫人。其弟期,大叔疾之從孫甥也,少畜於公,以爲司徒。夫人寵衰,期得罪。公使三匠久。公使優狡盟拳彌,而甚近信之。故褚師比、公孫彌牟、公文要、司寇亥、司徒期因三匠與拳彌以作亂,皆執利兵,無者執斤。使拳彌入于公宮,而自太子疾之宮噪以攻公。鄄子士請禦之,彌援其手,曰:“子則勇矣,將若君何?不見先君乎?君何所不逞欲?且君嘗在外矣,豈必不反?當今不可,眾怒難犯。休而易間也。”乃出。將適蒲,彌曰:“晉無信,不可。”將適鄄,彌曰:“齊、晉爭我,不可。”將適泠,彌曰:“魯不足與。請適城鉏,以鉤越。越有君。”乃適城鉏。彌曰:“衞盜不可知也,請速,自我始。”乃載寶以歸。

(傳25.1)公爲支離之卒,因祝史揮以侵衞。衞人病之。懿子知之,見子之,請逐揮。文子曰:“無罪。”懿子曰:“彼好專利而妄,夫見君之入也,將先道焉。若逐之,必出於南門,而適君所。夫越新得諸侯,將必請師焉。”揮在朝,使吏遣諸其室。揮出,信,弗內。五日,乃館諸外里,遂有寵,使如越請師。

(傳25.2)六月,公至自越,季庚子、孟武伯逆於五梧。郭重仆,見二子,曰:“惡言多矣,君請盡之。”公宴於五梧,武伯爲祝,惡郭重,曰:“何肥也?”季孫曰:“請飲彘也!以魯國之密邇仇讎,臣是以不獲從君,克免於大行,又謂重也肥。”公曰:“是食言多矣,能無肥乎?”飲酒不樂,公與大夫始有惡。

哀公(傳26.1)二十六年

夏,五月,叔孫舒帥師會越皋如、舌庸、宋樂筏納衞侯,文子欲納之。懿子曰:“君愎而虐,少待之,必毒於民,乃睦於子矣。”師侵外州,大獲。出禦之,大敗。掘褚師定子之墓,焚之于平莊之上。

(傳26.1)文子使王孫齊私於皋如,曰:“子將大滅衞乎?抑納君而已乎?”皋如曰:“寡君之命無他,納衞君而已。”文子致眾而問焉,曰:“君以蠻夷伐國,國幾亡矣,請納之。”眾曰:“勿納。”曰:“彌牟亡而有益,請自北門出。”眾曰:“勿出。”重賂越人,申開守陴而納公,公不敢入。師還。立悼公,南氏相之。以城鉏與越人。公曰:“期則爲此。”令茍有怨於夫人者報之。司徒期聘於越,公攻而奪之幣。期告王,王命取之,期以眾取之。公怒,殺期之甥之爲太子者,遂卒于越。

(傳26.2)宋景公無子,取公孫周之子得與啟畜諸公宮,未有立焉。於是皇緩爲右師,皇非我爲大司馬,皇懷爲司徒,靈不緩爲左師,樂筏爲司城,樂朱鉏爲大司寇,六卿三族降聽政,因大尹以達。大尹常不告,而以其欲稱君命以令。國人惡之。司城欲去大尹,左師曰:“縱之,使盈其罪。重而無基,能無敝乎?”

(傳26.2)冬,十月,公遊于空澤,辛巳,卒于連中。大尹興空澤之士千甲,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宮,使召六子,曰:“聞下有師,君請六子畫。”六子至,以甲劫之曰:“君有疾病,請二三子盟。”乃盟于少寢之庭,曰:“無爲公室不利!”大尹立啟,奉喪殯于大宮,三日而後國人知之。司城茷使宣言于國曰:“大尹惑蠱其君,而專其利,今君無疾而死,死又匿之,是無他矣,大尹之罪也。”得夢啟北首而寢於盧門之外,己爲烏而集於其上,咮加於南門,尾加於桐門。曰:“餘夢美,必立。”

(傳26.2)大尹謀曰:“我不在盟,無乃逐我?復盟之乎!”使祝爲載書。六子在唐盂,將盟之。祝襄以載書告皇非我。皇非我因子潞、門尹得、左師謀曰:“民與我,逐之乎!”皆歸授甲,使徇于國曰:“大尹惑蠱其君,以陵虐公室;與我者,救君者也。”眾曰:“與之!”大尹徇曰:“戴氏、皇氏將不利公室,與我者,無憂不富。”眾曰:“無別!”戴氏、皇氏欲伐公,樂得曰:“不可。彼以陵公有罪;我伐公,則甚焉。”使國人施于大尹,大尹奉啟以奔楚,乃立得。司城爲上卿,盟曰:“三族共政,無相害也!”

(傳26.3)衞出公自城鉏使以弓問子贛,且曰:“吾其入乎?”子贛稽首受弓,對曰:“臣不識也。”私於使者曰:“昔成公孫於陳,甯武子、孫莊子爲宛濮之盟而君入。獻公孫於齊,子鮮、子展爲夷儀之盟而君入。今君再在孫矣,內不聞獻之親,外不聞成之卿,則賜不識所由入也。《詩》曰:‘無競惟人,四方其順之。’若得其人,四方以爲主,而國於何有?”

哀公(傳27.1)二十七年

春,越子使舌庸來聘,且言邾田,封于駘上。二月,盟于平陽,三子皆從。康子病之,言及子贛,曰:“若在此,吾不及此夫!”武伯曰:“然。何不召?”曰:“固將召之。”文子曰:“他日請念。”

(傳27.2)夏,四月己亥,季康子卒。公吊焉,降禮。

(傳27.3)晉荀瑤帥師伐鄭,次于桐丘。鄭駟弘請救于齊。齊師將興,陳成子屬孤子三日朝。設乘車兩馬,系五邑焉。召顏涿聚之子晉,曰:“隰之役,而父死焉。以國之多難,未女恤也。今君命女以是邑也,服車而朝,毋廢前勞!”乃救鄭。及留舒,違穀七里,穀人不知。及濮,雨,不涉。子思曰:“大國在敝邑之宇下,是以告急。今師不行,恐無及也。”成子衣制杖戈,立於阪上,馬不出者,助之鞭之。知伯聞之,乃還,曰:“我卜伐鄭,不卜敵齊。”使謂成子曰:“大夫陳子,陳之自出。陳之不祀,鄭之罪也,故寡君使瑤察陳衷焉,謂大夫其恤陳乎?若利本之顛,瑤何有焉?”成子怒曰:“多陵人者不在,知伯其能久乎!”

(傳27.3)中行文子告成子曰:“有自晉師告寅者,將爲輕車千乘以厭齊師之門,則可盡也。”成子曰:“寡君命恒曰:‘無及寡,無畏眾。’雖過千乘,敢辟之乎?將以子之命告寡君。”文子曰:“吾乃今知所以亡。君子之謀也,始、衷、終皆舉之,而後入焉。今我三不知而入之,不亦難乎!”

(傳27.4)公患三桓之侈也,欲以諸侯去之;三桓亦患公之妄也,故君臣多間。公遊于陵阪,遇孟武伯於孟氏之衢,曰:“請有問於子:餘及死乎?”對曰:“臣無由知之。”三問,卒辭不對。公欲以越伐魯而去三桓,秋,八月甲戌,公如公孫有陘氏。因孫於邾,乃遂如越。國人施公孫有山氏。

(傳27.5)悼之四年,晉荀瑤帥師圍鄭,未至,鄭駟弘曰:“知伯愎而好勝,早下之,則可行也。”乃先保南里以待之。知伯入南里,門于桔柣之門。鄭人俘酅魁壘,賂之以知政,閉其口而死。將門,知伯謂趙孟:“入之!”對曰:“主在此。”知伯曰:“惡而無勇,何以爲子?”對曰:“以能忍恥,庶無害趙宗乎!”知伯不悛,趙襄子由是惎知伯,遂喪之。知伯貪而愎,故韓、魏反而喪之。

 

 

2020年11月24日 17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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